卷之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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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治三年丙戌二月戊寅朔祭大社大稷遣固山額真宗室韓岱行禮 ○以故明進士王崇簡、張丕吉杜芳、周爰訪喬廷桂、嶽映鬥。
為内翰林國史院庶吉士。
○己卯。
升戶部理事官喀凱、為通政使司通政使。
○以總兵官張天祿。
為都督同知。
充徽甯池太提督總兵官。
升副将署膠州總兵官事柯永盛、為都督同知。
充江甯總兵官。
○庚辰。
戶部左侍郎王公弼、總督倉場左侍郎謝啟光、各以佐計無能、乞罷。
不允。
○兵科給事中。
李運長疏言、補給民人地畝、宜從戶貧地少者始。
蓋富者失業、僅至于貧。
窮者失業、必至于死。
請先将故明勳戚内監皇莊軍屯、補與貧民。
抛荒故絕、補與鄉紳富戶。
荒地免稅三年。
熟地免稅一年。
以資開墾遷移之費軍屯地、不論何衛但坐落某縣者即準補某縣。
不煩遠徙。
誠為至便。
下所司議。
○辛巳。
戶部議覆、順天巡撫宋權疏言密雲地瘠民貧。
疊罹災祲。
田土半歸荒蕪。
生齒日就流移。
若不急行蠲赈、勢必逃亡殆盡應如撫臣所請。
将荒地逃丁派徵錢糧。
悉為除豁。
其見在貧民、動支寶坻縣倉貯粟谷、分别。
赈濟。
已荒地畝、仍行該地方官、招徕開墾。
俟耕熟起科、以安孑遺。
從之。
○江南蘇松常鎮督糧道王懩奏言、臣職。
司江南督糧、而官銜仍帶湖廣。
不便統轄。
乞改為江南官銜。
奏入。
下部議。
尋議、南京未改為江南省時、各道俱于别省兩司帶銜。
今既改為省、應如王懩所請。
其各道官銜、俱應一體更改。
從之。
○駐防江甯府侍郎巴山、梅勒章京康喀賴等奏報。
正月十二日夜、江甯府城内民、與城外賊、同謀作亂。
事覺。
捕斬為首者三十人。
至十八日夜、賊首僞潞安王、瑞昌王。
複率賊兵。
二萬餘、三路入犯。
我兵俱擊敗之。
○會試天下舉人。
命大學士範文程、剛林、馮铨甯完我、為會試總裁官。
○禮部奏言、會試天下舉人、已經題準二月初九等日。
但直省舉子、雖名冊投部、而人尚有未至者。
兵火之餘、道路梗塞、一時難齊。
相應展期、命改于十九日舉行。
○癸未。
鎮國公祜塞卒。
○甲申。
賜會試總裁官大學士範文程、剛林、馮铨、甯完我等、表裡各四疋。
同考試官二十員、表裡各二疋。
○谕兵部。
近聞京城内盜賊竊發。
皆因漢人雜處旗下。
五城禦史、巡捕營官、難于巡察之故。
嗣後投充滿洲者、聽随本主居住。
未經投充、不得留居旗下。
如違。
并其主家治罪。
工部疎于稽察。
亦着議處漢人居住地方、着巡捕營查緝。
滿洲居住地方、着滿洲守夜官兵查緝。
其遷移民居、工部仍限期速竣、勿得違怠。
爾部速行傳谕。
○升尚寶司卿孫昌齡、為通政使司右通政。
○升直隸永平府知府李日芃、為山東按察使司副使、霸州兵備道。
○以正黃旗滿洲護軍統。
瓴領公圖賴、為本旗固山額真正黃旗滿洲梅勒章京伊爾德、為本旗護軍統領正黃旗滿洲護軍參領董阿賴、為本旗梅勒章京。
正黃旗滿洲戈奎、舒禮洪、正紅旗滿洲漢儲翰、鑲白旗滿洲奉恩将軍宗室塔海、各為本旗護軍參領鑲藍旗滿洲侍衛雅巴藍、為前鋒參領。
○複以索尼為二等昂邦章京。
○升兵部侍郎譚拜、為本部尚書管梅勒章京事明安達禮、為兵部侍郎。
以劉澤溥、為禮部啟心郎。
邁圖、為吏部理事官。
劉泰、護軍參領阿思哈、俱為刑部理事官。
管甲喇章京事馮文運、為工部理事官。
紀國先、覺羅圖蘭、為都察院理事官。
○原任安慶巡撫李猶龍、疏薦故明少詹事方拱乾、庶吉士劉餘谟、姚文然等、二十六人。
下部知之。
○甘肅巡撫黃圖安疏言、自逆闖流毒中原。
橫蹂三秦滔天惡焰、莫不望風而靡。
惟故明甘鎮官吏、矢心戮力誓守不降。
及力盡城破、巡撫林日瑞、總兵馬爌慷慨激烈。
白刃自甘同知藍台、從容就義。
罵賊而亡。
副将郭天吉、都司萬峘、剖心受剮顔色如生。
遊擊哈維新、張際、都司姚世儒、高登科、姜弘基守備郭雄峙、英烈自刎、殺身報國臨洮副将歐陽滾攜家屬至甘、值城失守、阖門自焚他如在籍原任肅州道劉佳貞、通判陳嘉績、知縣段自宏、陸一桂等。
憤罵逆賊、至死不絕口。
總兵王汝金、趙宦、羅俊傑、副将劉國柱、劉國棟、參将哈俊、遊擊李汝璋、趙用彬、任汝威、呂承宮、張應舉、楊威、都守官曹爾謙、趙宗祀、景桂芳、陳一魁、賀圖麟、王嘉官、蕭榮華、蔡俊、五衛世職指揮。
千百戶鄭世爵、傅弘祚、毛國泰、趙應魁、汪世爵等。
各率家丁血戰隕命。
庠生吳伯延、童士楷、義民梁進德等。
節婦董氏等。
俱亡身盡節、義不受辱。
祈分别。
褒獎、庶忠節不緻沉□□民。
章下所司。
○吏部議覆招撫江南大學士洪承疇疏言。
江南改京為省、一應設官自當與各省一例。
應如所議。
設操江都禦史一員。
布政使司左右布政使各一員。
分守江甯道一員。
屯田水利道一員。
布政使司經曆、理問、都事、照磨、各一員。
按察使司按察使一員。
驿傳兼鹽法道一員。
分巡江甯兼江防道一員。
整理馬政道一員。
按察使司經曆、知事、照磨、各一員。
省城内掌印都司、操捕都司、管屯都司、各一
為内翰林國史院庶吉士。
○己卯。
升戶部理事官喀凱、為通政使司通政使。
○以總兵官張天祿。
為都督同知。
充徽甯池太提督總兵官。
升副将署膠州總兵官事柯永盛、為都督同知。
充江甯總兵官。
○庚辰。
戶部左侍郎王公弼、總督倉場左侍郎謝啟光、各以佐計無能、乞罷。
不允。
○兵科給事中。
李運長疏言、補給民人地畝、宜從戶貧地少者始。
蓋富者失業、僅至于貧。
窮者失業、必至于死。
請先将故明勳戚内監皇莊軍屯、補與貧民。
抛荒故絕、補與鄉紳富戶。
荒地免稅三年。
熟地免稅一年。
以資開墾遷移之費軍屯地、不論何衛但坐落某縣者即準補某縣。
不煩遠徙。
誠為至便。
下所司議。
○辛巳。
戶部議覆、順天巡撫宋權疏言密雲地瘠民貧。
疊罹災祲。
田土半歸荒蕪。
生齒日就流移。
若不急行蠲赈、勢必逃亡殆盡應如撫臣所請。
将荒地逃丁派徵錢糧。
悉為除豁。
其見在貧民、動支寶坻縣倉貯粟谷、分别。
赈濟。
已荒地畝、仍行該地方官、招徕開墾。
俟耕熟起科、以安孑遺。
從之。
○江南蘇松常鎮督糧道王懩奏言、臣職。
司江南督糧、而官銜仍帶湖廣。
不便統轄。
乞改為江南官銜。
奏入。
下部議。
尋議、南京未改為江南省時、各道俱于别省兩司帶銜。
今既改為省、應如王懩所請。
其各道官銜、俱應一體更改。
從之。
○駐防江甯府侍郎巴山、梅勒章京康喀賴等奏報。
正月十二日夜、江甯府城内民、與城外賊、同謀作亂。
事覺。
捕斬為首者三十人。
至十八日夜、賊首僞潞安王、瑞昌王。
複率賊兵。
二萬餘、三路入犯。
我兵俱擊敗之。
○會試天下舉人。
命大學士範文程、剛林、馮铨甯完我、為會試總裁官。
○禮部奏言、會試天下舉人、已經題準二月初九等日。
但直省舉子、雖名冊投部、而人尚有未至者。
兵火之餘、道路梗塞、一時難齊。
相應展期、命改于十九日舉行。
○癸未。
鎮國公祜塞卒。
○甲申。
賜會試總裁官大學士範文程、剛林、馮铨、甯完我等、表裡各四疋。
同考試官二十員、表裡各二疋。
○谕兵部。
近聞京城内盜賊竊發。
皆因漢人雜處旗下。
五城禦史、巡捕營官、難于巡察之故。
嗣後投充滿洲者、聽随本主居住。
未經投充、不得留居旗下。
如違。
并其主家治罪。
工部疎于稽察。
亦着議處漢人居住地方、着巡捕營查緝。
滿洲居住地方、着滿洲守夜官兵查緝。
其遷移民居、工部仍限期速竣、勿得違怠。
爾部速行傳谕。
○升尚寶司卿孫昌齡、為通政使司右通政。
○升直隸永平府知府李日芃、為山東按察使司副使、霸州兵備道。
○以正黃旗滿洲護軍統。
瓴領公圖賴、為本旗固山額真正黃旗滿洲梅勒章京伊爾德、為本旗護軍統領正黃旗滿洲護軍參領董阿賴、為本旗梅勒章京。
正黃旗滿洲戈奎、舒禮洪、正紅旗滿洲漢儲翰、鑲白旗滿洲奉恩将軍宗室塔海、各為本旗護軍參領鑲藍旗滿洲侍衛雅巴藍、為前鋒參領。
○複以索尼為二等昂邦章京。
○升兵部侍郎譚拜、為本部尚書管梅勒章京事明安達禮、為兵部侍郎。
以劉澤溥、為禮部啟心郎。
邁圖、為吏部理事官。
劉泰、護軍參領阿思哈、俱為刑部理事官。
管甲喇章京事馮文運、為工部理事官。
紀國先、覺羅圖蘭、為都察院理事官。
○原任安慶巡撫李猶龍、疏薦故明少詹事方拱乾、庶吉士劉餘谟、姚文然等、二十六人。
下部知之。
○甘肅巡撫黃圖安疏言、自逆闖流毒中原。
橫蹂三秦滔天惡焰、莫不望風而靡。
惟故明甘鎮官吏、矢心戮力誓守不降。
及力盡城破、巡撫林日瑞、總兵馬爌慷慨激烈。
白刃自甘同知藍台、從容就義。
罵賊而亡。
副将郭天吉、都司萬峘、剖心受剮顔色如生。
遊擊哈維新、張際、都司姚世儒、高登科、姜弘基守備郭雄峙、英烈自刎、殺身報國臨洮副将歐陽滾攜家屬至甘、值城失守、阖門自焚他如在籍原任肅州道劉佳貞、通判陳嘉績、知縣段自宏、陸一桂等。
憤罵逆賊、至死不絕口。
總兵王汝金、趙宦、羅俊傑、副将劉國柱、劉國棟、參将哈俊、遊擊李汝璋、趙用彬、任汝威、呂承宮、張應舉、楊威、都守官曹爾謙、趙宗祀、景桂芳、陳一魁、賀圖麟、王嘉官、蕭榮華、蔡俊、五衛世職指揮。
千百戶鄭世爵、傅弘祚、毛國泰、趙應魁、汪世爵等。
各率家丁血戰隕命。
庠生吳伯延、童士楷、義民梁進德等。
節婦董氏等。
俱亡身盡節、義不受辱。
祈分别。
褒獎、庶忠節不緻沉□□民。
章下所司。
○吏部議覆招撫江南大學士洪承疇疏言。
江南改京為省、一應設官自當與各省一例。
應如所議。
設操江都禦史一員。
布政使司左右布政使各一員。
分守江甯道一員。
屯田水利道一員。
布政使司經曆、理問、都事、照磨、各一員。
按察使司按察使一員。
驿傳兼鹽法道一員。
分巡江甯兼江防道一員。
整理馬政道一員。
按察使司經曆、知事、照磨、各一員。
省城内掌印都司、操捕都司、管屯都司、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