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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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治元年甲申。
八月丙辰朔日食是日、令大學士馮铨、同湯若望、攜窺遠鏡等儀器率局監官生、齊赴觀象台測驗。
其初虛□ □食甚複圓、時刻分杪、及方位等項惟西洋新法、一一吻合。
大統回回兩法、俱差時刻雲。
○歸化城土默特部落章京古祿格等貢黃金、彩緞馬匹、絨褐、雕翎等物。
鄂爾多斯部落濟農等貢駝馬。
宴赉如例。
○招撫山西應襲恭順侯吳惟華、陳征西五策言晉民雖切歸順。
而賊設僞官、據城抗命者。
如陳永福、南夢雲、王安民之類、實繁有徒。
臣一面率兵進取忻定。
但恐孤軍力弱、猝難決勝。
請發重兵出關、合力驅巢□刀。
庶晉地指日可平。
一也。
平西王吳三桂、與賊有不共戴天之讐。
大學士洪承疇、素為三秦将吏所服。
乞專命二臣、統旅西征則三秦軍民、畏威懷德。
撲滅賊焰、可計時而待二也。
賊聞我兵西征。
必集衆據守河口。
我師争渡。
非萬全之道。
宜令大兵一枝、徑趨蒲津。
與賊相持。
别遣大兵一枝、從保德渡河即由延安、澄城、郃陽等處、直搗腹心。
俟賊勢内潰、我兵飛渡蒲津。
長驅大進。
則長河失險。
賊勢坐困。
三也。
我兵兩路渡河。
須更發精兵數萬、并調口北蔔套各屬蒙古兵。
先期由邊外渡河套。
自延甯接界入口。
從長安西路截擊。
會兵關中。
則三秦望風震動。
兼可斷賊西奔之路。
四也。
賊之長枝、惟在依山傍險。
埋伏詐誘又慣乘夜劫寨。
偷營。
乞敕各将領、凡遇山林險隘、搜巢□刀埋伏向晚安營。
則必分番直更。
使賊狡黠莫施。
掃蕩可必。
五也。
攝政和碩睿親王谕、大兵西征。
今将抵晉。
吳惟華其益盡心巢□刀賊。
共建奇勳。
○以故二等甲喇章京陶祜子都棱、襲職。
以察哈爾國巴圖、曾率所屬一百二十人來降。
授為牛錄章京。
○刑科給事中孫襄、條陳刑法四事。
一曰定刑書。
刑之有律。
猶物之有規矩準繩也。
今法司所遵、乃故明律令。
就中科條繁簡、情法輕重、當稽往憲。
合時宜。
斟酌損益。
刊定成書。
布告中外。
俾知畫一遵守。
庶奸慝不形。
風俗移易。
一曰存國體。
刑不上大夫。
乃古者貴貴之義。
請自今文官犯罪先下吏部核議。
如所坐重大。
必請上□日革職後、方送刑部問拟。
武官隸兵部亦如之。
在外府州縣各官被參革應逮問者。
行該撫按就近提訊。
具獄報谳法司。
但于爰書覆核。
不必徑行勾攝則士氣伸。
國體立。
一曰禁刁訟。
比來風俗儇薄。
奸民健訟。
撄利嫁禍、為害滋多。
請申饬内外各衙門。
凡已經審結之案。
非系奇冤積枉。
不得複起葛藤。
重滋株累。
至于傍觀出首多屬傾誣百姓告讦官長、尤為刁悖且民間婦女辄拘訊公庭。
亦傷廉恥之化。
俱乞嚴禁所全者多。
一曰蘇滞獄至治之世囹圄空虛。
晚季刑繁獄重。
上幹天和甚非古人明慎用刑之意請敕法司各衙門。
務以清獄省刑為第一義。
非事關重大不得系獄。
仍敕各撫按、不時親詣郡邑。
躬行查核即獄犯之多寡定有司之仁暴。
庶可漸幾刑措之治攝政和碩睿親王谕令法司官會同廷臣詳繹明律參酌時宜集議允當。
以便裁定成書頒行天下啟内各款、悉如議通行嚴饬。
○丁巳。
遣官祭先師孔子。
上以将遷都燕京分命何洛會等統兵鎮守盛京等處。
以正黃旗内大臣何洛會為盛京總管左翼、以鑲黃旗梅勒章京阿哈尼堪統之右翼以正紅旗梅勒章京碩詹統之。
八旗、每旗滿洲協領一員。
章京四員。
蒙古漢軍章京各一員。
駐防盛京。
又以傅喀納為雄耀城城守官。
仍設滿洲章京三員。
漢軍章京一員。
以梭木拜為錦州城守官。
額蒙格為甯遠城城守官。
拜楮喀為鳳凰城城守官、每城仍各設滿洲章京二員。
漢軍章京一員。
胡世塔為興京城守官。
愛湯阿為義州城守官。
丹達禮為新城城守官。
伊勒慎為牛莊城守官、青善為岫岩城城守官。
每城複合設滿洲章京一員。
漢軍章京一員東京、蓋州、耀州、海州、鞍山、廣城、每城各設滿洲章京一員漢軍章京一員。
率兵駐防。
○遣山西道監察禦史吳邦臣、巡視長蘆鹽政。
○禮部議覆順天督學禦史曹溶、條陳開支廪饩、赈助貧士、優恤死節三事。
俱如所請行。
○戊午。
故明山西偏關副将王世明、西路偏頭關副将馬世榮、各奉表歸順。
○己未。
有王崇高者、曾為人仆。
捐赀造泥溝坡橋成。
事聞。
上嘉之令以人償伊主。
出戶為民。
賞銀百兩複其家。
仍命樹碑其所。
○禮部啟請車駕将臨應恭辦鹵簿儀仗等物。
攝政和碩睿親王令該衙門速行造辦。
○庚申。
攝政和碩睿親王賞大學士馮铨、侍郎沈惟炳、金之俊、天津總督駱養性、招撫山東河南侍郎王鳌永、招撫山西應襲恭順侯吳惟華、内監曹化淳、車應奎、王德化、王之俊等貂褂各一襲。
○睿親王谕朝鮮國王李倧曰。
适軍需孔亟。
爾今秋量所得米粟、可運送燕京。
以助國用。
睿親王允戶部議。
内官監屬各廠地畝租銀照禦用監近例、歸并有司徵收。
另項起解。
以清冒破騷擾等弊。
○順天巡按柳寅東、疏劾舊州守備楊嘉祉、交通
八月丙辰朔日食是日、令大學士馮铨、同湯若望、攜窺遠鏡等儀器率局監官生、齊赴觀象台測驗。
其初虛□ □食甚複圓、時刻分杪、及方位等項惟西洋新法、一一吻合。
大統回回兩法、俱差時刻雲。
○歸化城土默特部落章京古祿格等貢黃金、彩緞馬匹、絨褐、雕翎等物。
鄂爾多斯部落濟農等貢駝馬。
宴赉如例。
○招撫山西應襲恭順侯吳惟華、陳征西五策言晉民雖切歸順。
而賊設僞官、據城抗命者。
如陳永福、南夢雲、王安民之類、實繁有徒。
臣一面率兵進取忻定。
但恐孤軍力弱、猝難決勝。
請發重兵出關、合力驅巢□刀。
庶晉地指日可平。
一也。
平西王吳三桂、與賊有不共戴天之讐。
大學士洪承疇、素為三秦将吏所服。
乞專命二臣、統旅西征則三秦軍民、畏威懷德。
撲滅賊焰、可計時而待二也。
賊聞我兵西征。
必集衆據守河口。
我師争渡。
非萬全之道。
宜令大兵一枝、徑趨蒲津。
與賊相持。
别遣大兵一枝、從保德渡河即由延安、澄城、郃陽等處、直搗腹心。
俟賊勢内潰、我兵飛渡蒲津。
長驅大進。
則長河失險。
賊勢坐困。
三也。
我兵兩路渡河。
須更發精兵數萬、并調口北蔔套各屬蒙古兵。
先期由邊外渡河套。
自延甯接界入口。
從長安西路截擊。
會兵關中。
則三秦望風震動。
兼可斷賊西奔之路。
四也。
賊之長枝、惟在依山傍險。
埋伏詐誘又慣乘夜劫寨。
偷營。
乞敕各将領、凡遇山林險隘、搜巢□刀埋伏向晚安營。
則必分番直更。
使賊狡黠莫施。
掃蕩可必。
五也。
攝政和碩睿親王谕、大兵西征。
今将抵晉。
吳惟華其益盡心巢□刀賊。
共建奇勳。
○以故二等甲喇章京陶祜子都棱、襲職。
以察哈爾國巴圖、曾率所屬一百二十人來降。
授為牛錄章京。
○刑科給事中孫襄、條陳刑法四事。
一曰定刑書。
刑之有律。
猶物之有規矩準繩也。
今法司所遵、乃故明律令。
就中科條繁簡、情法輕重、當稽往憲。
合時宜。
斟酌損益。
刊定成書。
布告中外。
俾知畫一遵守。
庶奸慝不形。
風俗移易。
一曰存國體。
刑不上大夫。
乃古者貴貴之義。
請自今文官犯罪先下吏部核議。
如所坐重大。
必請上□日革職後、方送刑部問拟。
武官隸兵部亦如之。
在外府州縣各官被參革應逮問者。
行該撫按就近提訊。
具獄報谳法司。
但于爰書覆核。
不必徑行勾攝則士氣伸。
國體立。
一曰禁刁訟。
比來風俗儇薄。
奸民健訟。
撄利嫁禍、為害滋多。
請申饬内外各衙門。
凡已經審結之案。
非系奇冤積枉。
不得複起葛藤。
重滋株累。
至于傍觀出首多屬傾誣百姓告讦官長、尤為刁悖且民間婦女辄拘訊公庭。
亦傷廉恥之化。
俱乞嚴禁所全者多。
一曰蘇滞獄至治之世囹圄空虛。
晚季刑繁獄重。
上幹天和甚非古人明慎用刑之意請敕法司各衙門。
務以清獄省刑為第一義。
非事關重大不得系獄。
仍敕各撫按、不時親詣郡邑。
躬行查核即獄犯之多寡定有司之仁暴。
庶可漸幾刑措之治攝政和碩睿親王谕令法司官會同廷臣詳繹明律參酌時宜集議允當。
以便裁定成書頒行天下啟内各款、悉如議通行嚴饬。
○丁巳。
遣官祭先師孔子。
上以将遷都燕京分命何洛會等統兵鎮守盛京等處。
以正黃旗内大臣何洛會為盛京總管左翼、以鑲黃旗梅勒章京阿哈尼堪統之右翼以正紅旗梅勒章京碩詹統之。
八旗、每旗滿洲協領一員。
章京四員。
蒙古漢軍章京各一員。
駐防盛京。
又以傅喀納為雄耀城城守官。
仍設滿洲章京三員。
漢軍章京一員。
以梭木拜為錦州城守官。
額蒙格為甯遠城城守官。
拜楮喀為鳳凰城城守官、每城仍各設滿洲章京二員。
漢軍章京一員。
胡世塔為興京城守官。
愛湯阿為義州城守官。
丹達禮為新城城守官。
伊勒慎為牛莊城守官、青善為岫岩城城守官。
每城複合設滿洲章京一員。
漢軍章京一員東京、蓋州、耀州、海州、鞍山、廣城、每城各設滿洲章京一員漢軍章京一員。
率兵駐防。
○遣山西道監察禦史吳邦臣、巡視長蘆鹽政。
○禮部議覆順天督學禦史曹溶、條陳開支廪饩、赈助貧士、優恤死節三事。
俱如所請行。
○戊午。
故明山西偏關副将王世明、西路偏頭關副将馬世榮、各奉表歸順。
○己未。
有王崇高者、曾為人仆。
捐赀造泥溝坡橋成。
事聞。
上嘉之令以人償伊主。
出戶為民。
賞銀百兩複其家。
仍命樹碑其所。
○禮部啟請車駕将臨應恭辦鹵簿儀仗等物。
攝政和碩睿親王令該衙門速行造辦。
○庚申。
攝政和碩睿親王賞大學士馮铨、侍郎沈惟炳、金之俊、天津總督駱養性、招撫山東河南侍郎王鳌永、招撫山西應襲恭順侯吳惟華、内監曹化淳、車應奎、王德化、王之俊等貂褂各一襲。
○睿親王谕朝鮮國王李倧曰。
适軍需孔亟。
爾今秋量所得米粟、可運送燕京。
以助國用。
睿親王允戶部議。
内官監屬各廠地畝租銀照禦用監近例、歸并有司徵收。
另項起解。
以清冒破騷擾等弊。
○順天巡按柳寅東、疏劾舊州守備楊嘉祉、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