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七卷 侯景分屍懲大惡 武陵争帝失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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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軍還。

    行至半途,軍士綁縛一人解至軍前,雲是王偉,見其躲匿草間,故執之。

    蓋偉自建業逃後,諸郡皆已反正,無地容身,正欲越境投北,恰值霸先軍來,恐被擒獲,故匿草間,不意為軍人所執。

    霸先回送建康,僧辯坐而見之。

    左右喝令下拜,偉曰:“各為人臣,奚拜為?”僧辯曰:“卿為賊相,敗不能死,而求活草間,可恥孰甚?”偉曰:“廢興命也,使侯王早從偉言,明公豈有今日?”僧辯命書賊臣王偉于背,遍殉六門以辱之。

    偉曰:“昨行八十裡,足力疲極,願借一驢代步。

    ”僧辯曰:“汝頭方行萬裡,何八十裡哉中’尚書左丞虞隙,嘗為偉所辱,乃唾其面,偉曰:“君不讀書,不足與語。

    ”隙曰:“汝讀書,乃為作賊地耶?”時趙伯超。

    謝答仁亦降,僧辨國之,與王偉并送江陵。

     丁巳,湘東王下令解嚴,枭侯景之首于市。

    煮而漆之,以付武庫,下王偉等于獄。

    偉在獄尚望生全,作詩贈五左右要人,以求援手。

    其詩曰: 趙壹能為賦,鄒陽解獻書。

     何惜西江水,不救轍中魚。

     又上五百宇詩于王,王愛其才,将舍之。

    朝士多惡其人,乃言于王曰:“前日偉作檄文,其書更佳。

    ”王購而視之,内有雲:“項羽重瞳,尚有烏江之敗;湘東一目,甯為赤縣所歸。

    ”王大怒,立即獄中取出,釘其舌于往,剜腹脔肉而殺之。

    已西,盡誅逆臣呂季略、周石珍等于市,趙伯超賜死于獄。

    以謝答仁不失禮于簡文,特宥之。

    于是公卿藩鎮,皆上表勸進。

    十一月丙子,湘東即帝位于江陵,改元承聖,是為元帝。

    乙卯,立王太子方矩為皇太子,王子方智為晉安工,方略為始安工,方等之子莊為永嘉王。

    論平賊功,大封功臣,以僧辯為司徒,封長甯公,鎮建康。

    霸先為征虜将軍,封長城縣侯,鎮京口,其餘進爵有差。

     卻說湘東雖即大位,頗懷憂懼,嘗謂群臣曰:“國家自遭景亂,州郡半失,長江以外,皆入于齊。

    荊州之界,北盡武甯,西拒硖石,餘郡皆為周有。

    嶺南一路,又蕭勃據之。

    诏令所行,不過千裡。

    民戶著籍者,不盈三萬。

    今欲自強,何者宜先?”侍郎周宏正請還舊京,以一人心,帝從之。

    乃下诏遷都建康。

    時大臣胡僧祐、黃羅漢、宗懔等,多荊州人,不樂東行,進谏曰:“建業王氣已盡,與虜止隔一江,若有不虞,雖侮無及。

    且古老相傳雲,荊州洲數滿百,當出天子。

    今枝江生洲,百數已滿,陛下龍飛,是其應也,何用他遷?”帝令與朝臣議之。

    周宏正曰:“今百姓未見車駕入都,謂是列國諸王,無以慰海之望。

    願陛下速還建康,勿惑人言。

    ”宗慎曰:“宏正,東人也,志願東下,恐非良計。

    ”宏正面折之曰:“東人勸東,謂非良計。

    君等西人欲西,豈是長策?”上笑而止,明日又議于後堂,會者五百人。

    上問之曰:“吾欲還京,諸卿以為何如?”衆莫敢先對。

    上曰:“勸我去者左袒。

    勸吾留者右袒。

    ”一時左者過半。

    武昌太守朱買臣言于上曰:“金陵舊都,山陵所在,荊鎮邊疆,非王者之宅。

    願陛下勿疑,以緻後悔。

    臣家在荊州,敢不願陛下留此?但恐是臣富貴,非陛下富貴耳。

    ”帝乃使術士杜景豪蔔之,對曰:“留此不吉,但陛下欲去不果。

    ”退而謂人曰:“此兆為鬼賊所留也。

    ”帝亦以建康凋殘,江陵全盛,不樂東下,卒從僧祐等議。

     一日帝正視朝,忽報益州刺史、武陵王紀僭稱帝号,舉兵大下,欲奪江陵。

    帝聞之大懼。

     你道武陵王紀為何而反?紀字世詢,高祖少子,最承寵愛。

     始命為益州刺史,以路遠固辭。

    高祖曰:“天下方亂,唯蜀地可免,故以處汝。

    汝其勉之。

    ”紀欷歔而去。

    性勤敏,頗有武略。

    在蜀十七年,南開甯州、越隽,西通資陵、吐谷渾,内修耕桑鹽鐵之政,外通商賈遠方之利。

    财用饒多,器甲盈積。

    當台城被圍,直兵參軍徐怦勸其發兵入援,紀不應。

    及聞武帝兇問,遂有自帝之心。

    或報湘東王興師進讨,呼其小字曰:“七官文士,焉能匡濟?”左右谀之曰:“他日主天下者,非殿下而誰!”紀大喜。

    一日,内殿柏木柱繞節生花,其莖四十有六,靡麗可愛,狀如芙蕖,遍召諸将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