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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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瑪仰卧在長沙發上,盡量壓住脾氣說: “唉!奶奶,夠了!夠了!……” 奶奶卻繼續教訓她,預言他們到頭來怕要進收容所。

    不過.這都怪包法利。

    幸而他答應收回委托書…… “怎麼?” “啊!他起了誓的,”奶奶答道。

     艾瑪打開窗子,把夏爾叫了來,可憐的男人隻得承認是母親逼他答應收回的。

     艾瑪走了,馬上就轉回來,神氣十足地拿出一張厚紙來給奶奶。

     “我謝謝你,”奶奶說。

    她就把委托書丢到火裡去。

     艾瑪大笑起來。

    笑得刺耳,哄動,持久:她的神經病又發作了。

     “啊!我的天呀!”夏爾喊了起來。

    “唉!媽!你也不對,一來就跟她吵!……” 母親聳聳肩膀,硬說這是“裝瘋賣傻”。

     但夏爾這一次可不聽話了,他為妻子辯護,氣得奶奶要走。

    第二天她就走了,走到門口,兒子還想留她,她卻答道: “不必了!不必了!你要老婆不要老娘,這是人之常情,天下事都是這樣的,不過,這好不了,你等着瞧吧!……好好保養身體……因為我不會像你說的那樣,再來跟她吵了。

    ” 夏爾得罪了母親,也得罪了艾瑪,夫妻一面對面,妻子就盡情發洩她的怨恨,罵他背信棄義;他不得不再三懇求,她才答應再接受他的委托,并且由他陪着去吉約曼先生事務所,重新簽訂一份一模一樣的委托書。

     “這很容易理解,”公證人說,“一個搞科學的人哪能為這些生活瑣事操心呢!” 夏爾聽了這曲意奉承的話,覺得松了一口氣,公證人仿佛能點石成金,給他的弱點披上了高尚使命的光輝外衣。

     下一個星期四,在他們旅館的房間裡和萊昂在一起的時候,她是如何心花怒放呵!她又笑又哭,又唱歌又跳舞,又要果汁又要香煙,他覺得她太過份了,但是風流可愛。

     他不知道她的生命起了什麼變化,居然越來越拼命追求生活的享受。

    她變得容易發脾氣,貪吃好東西,越來越放蕩;她同他在街上走,頭擡得高高的,她說,不用怕人家說三道四。

    不過,有時她想到萬一碰到羅多夫呢,不由得顫抖起來;因為他們雖說一刀兩斷了,她似乎還不能完全甩開對他的依戀。

     一天晚上,她沒有回榮鎮。

    夏爾急得不知如何是好,小貝爾特沒有媽媽不肯睡覺,嗚嗚咽咽,哭得胸脯時起時落。

    朱斯坦到大路上去碰碰運氣。

     奧默先主也為此離開了藥房。

     最後,到了十一點鐘,夏爾實在耐不住了,就駕起他的馬車,跳上車去,使勁抽打牲口,在早晨兩點鐘左右,到了紅十字旅館。

    人不在那裡。

    他想起實習生也許見到過她,但他住在哪裡呢?幸而夏爾記得他老闆的地址,他跑去了。

     天朦朦亮。

    他看出了一家門上有幾塊牌子;他去敲門。

    門沒有開,回答問話的人又說又罵,咒罵那些深更半夜吵得人睡不着的人。

     實習生住的房子既沒有門鈴,也沒有門環,還沒有門房。

    夏爾舉起拳頭,重重地捶了幾下窗闆。

    一個警察走過來了,于是他吓得趕快走開。

     “我真傻,”他自言自語,“當然是洛爾摩先生留她吃晚餐了。

    ” 洛爾摩家已經不再住在盧昂, “她恐怕是留下來照顧杜伯伊太太了吧。

    唉!杜伯伊太太已經死了兩個月了!……那麼,她在哪裡呢?” 他忽然有了主意,他到一家咖啡館去查當地的《年監》,很快找到了朗珀蕾小姐的名字,她住在皮匠街七十四号。

     他走進街口,就看見艾瑪從另外一頭走過來了;他與其說是擁抱她,不如說是撲在她身上,并且喊道 “昨天誰留住你呐?” “我不舒服。

    ” “哪裡不舒服?……你住在哪裡?……這是怎麼搞的?……” 她用手摸摸額頭,答道: “在朗珀蕾小姐家裡。

    ” “當然是她家!我正要去呢。

    ” “啊!不必去了,”艾瑪說。

    “她剛出去。

    不過,以後,你也不用再擔心了。

    要是我曉得回家晚一點。

    會把你急成這個樣于,你看,我就不方便在外邊走動了。

    ” 這就算是打過招呼,以後她就可以毫無拘束地離開榮鎮了。

    因此,她就充分利用一切機會。

    隻要她起了念頭,想見萊昂,随便找個借口,她就走了,但是,那天他不會在旅館等她,她就索件找到事務所去了。

     頭幾回他們過得很快活,但是不久之後,他就不能再掩飾真相了,隻得老實告訴她!老闆讨厭有人無事打擾。

     “算了!去他的吧,”她說。

     于是他就溜之大吉。

     她要他穿一身黑衣服,下巴上留一撮尖尖的胡子,後起來好像路易十三的畫像。

    她想看看他住的地方,發現房子太差勁了;說得他滿臉通紅,她卻毫不在乎,反倒勸他買些和她家裡一樣的窗簾。

    等到他說價錢太貴時,她就笑着說: “哈!哈!你舍不得你那幾塊小金币啦:” 她每回都要萊昂講清楚,自從上次幽會之後,他都做了些什麼事。

    她要他寫詩,要求他寫一首獻給她的“情詩”;他才寫到第二行.就押不了韻,隻好從紀念冊上抄一首十四行詩,敷衍了事。

     這與其說是愛面子,還不如說是要讨她歡喜。

    她說什麼,他從來不争辯;她喜歡什麼,他都全盤接受;仿佛她不是他的情婦,而他反倒成了她的情婦似的。

    她說起話來溫情脈脈,吻起他來。

    叫他銷魂失魄。

    她這套勾魂攝魄的本領是哪裡學來的?真是高深莫測,真假難分,差不多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