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女傳第七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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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是謂永訖」,欲人定志專心之言也。
舅姑之心,豈當可失哉?物有以恩自離者,亦有以義自破者也。
夫雖雲愛,舅姑雲非,此所謂以義自破者也。
然則舅姑之心奈何?固莫尚于曲從矣。
姑雲不爾而是,固宜從令;姑雲爾而非,猶宜順命。
勿得違戾是非,争分曲直。
此則所謂曲從矣。
故《女憲》曰:「婦如影響,焉不可賞!」 和叔妹第七。
婦人之得意于夫主,由舅姑之愛已也;舅姑之愛已,由叔妹之譽已也。
由此言之,我臧否譽毀,一由叔妹,叔妹之心,複不可失也。
皆莫知叔妹之不可失,而不能和之以求親,其蔽也哉!自非聖人,鮮能無過!故顔子貴于能改,仲尼嘉其不貳,而況婦人者也!雖以賢女之行,聰哲之性,其能備乎!是故室人和則謗掩,外内離則惡揚。
此必然之勢也。
《易》曰:「二人同心,其利斷金。
同心之言,其臭如蘭。
」此之謂也。
夫嫂妹者,體敵而尊,恩疏而義親。
若淑媛謙順之人,則能依義以笃好,崇恩以結援,使徽美顯章,而瑕過隐塞,舅姑矜善,而夫主嘉美,聲譽曜于邑鄰,休光延于父母。
若夫蠢愚之人,于嫂則托名以自高,于妹則因寵以驕盈。
驕盈既施,何和之有!恩義既乖,何譽之臻!是以美隐而過宣,姑忿而夫愠,毀訾布于中外,恥辱集于厥身,進增父母之羞,退益君子之累。
斯乃榮辱之本,而顯否之基也。
可不慎哉!然則求叔妹之心,固莫尚于謙順矣。
謙則德之柄,順則婦之行。
凡斯二者,足以和矣。
《詩》雲:「在彼無惡,在此無射。
」其斯之謂也。
馬融善之,令妻女習焉。
昭女妹曹豐生,亦有才惠,為書以難之,辭有可觀。
昭年七十餘卒,皇太後素服舉哀,使者監護喪事。
所着賦、頌、銘、诔、問、注、哀辭、書、論、上疏、遺令,凡十六篇。
子婦丁氏為撰集之,又作《大家贊》焉。
河南樂羊子之妻者,不知何氏之女也。
羊子嘗行路,得遺金一餅,還以與妻,妻曰:「妾聞志士不飲盜泉之水,廉者不受嗟來之食,況拾遺求利,以污其行乎!」羊子大慚,乃捐金于野,而遠尋師學。
一年來歸,妻跪問其故。
羊子曰:「久行懷思,無它異也。
」妻乃引刀趨機而言曰:「此織生自蠶繭,成于機杼,一B377而累,以至于寸,累寸不己,遂成丈匹。
今若斷斯織也,則捐失成功,稽廢時日。
夫子積學,當日知其所亡,以就懿德。
若中道而歸,何異斷斯織乎?」羊子感其言,複還終業,遂七年不反。
妻常躬勤養姑,又遠饋羊子。
嘗有它舍雞謬入園中,姑盜殺而食之,妻對雞不餐而泣。
姑怪問其故。
妻曰:「自傷居貧,使食有它肉。
」姑竟棄之。
後盜欲有犯妻者,乃先劫其姑。
妻聞,操刀而出。
盜人曰:「釋汝刀從我者可全,不從我者,則殺汝姑。
」妻仰天而歎,舉刀刎頸而死。
盜亦不殺其姑。
太守聞之,即捕殺賊盜,而賜妻缣帛,以禮葬之,号曰「貞義」。
漢中程文矩妻者,同郡李法之姊也,字穆姜。
有二男,而前妻四子。
文矩為安衆令,喪于官。
四子以母非所生,憎毀日積,而穆姜慈愛溫仁,撫字益隆,衣食資供,皆兼倍所生。
或謂母曰:「四子不孝甚矣,何不别居以遠之?」對曰:「吾方以義相導,使其自遷善也。
」及前妻長子興遇疾困笃,母恻隐自然,親調藥膳,恩情笃密。
興疾久乃瘳,于是呼三弟謂曰:「繼母慈仁,出自天受。
吾兄弟不識恩養,禽獸其心。
雖母道益隆,我曹過惡亦已深矣!」遂将三弟詣南鄭獄,陳母之德,狀己之過,乞就刑辟。
縣言之于郡,郡守表異其母,蠲除家徭,遣散四子,許以修革。
自後訓導愈明,并為良士。
穆姜年八十餘卒。
臨終敕諸子曰:「吾弟伯度,智達士也。
所論薄葬,其義至矣。
又臨亡遺令,賢聖法也。
令汝曹遵承,勿與俗同,增吾之累。
」諸子奉行焉。
孝女曹娥者,會稽上虞人也。
父盱,能弦歌,為巫祝。
漢安二年五月五日,于縣江溯濤婆娑迎神,溺死,不得屍骸。
娥年十四,乃沿江号哭,晝夜不絕聲,旬有七日,遂投江而死。
至元嘉元年,縣長度尚改葬娥于江南道傍,為立碑焉。
吳許升妻者,呂氏之女也,字榮。
升少為博徒,不理操行,榮嘗躬勤家業,以奉養其姑。
數勸升修學,每有不善,辄流涕進規。
榮父積忿疾升,乃呼榮欲改嫁之。
榮歎曰:「命之所遭,義無離貳!」終
舅姑之心,豈當可失哉?物有以恩自離者,亦有以義自破者也。
夫雖雲愛,舅姑雲非,此所謂以義自破者也。
然則舅姑之心奈何?固莫尚于曲從矣。
姑雲不爾而是,固宜從令;姑雲爾而非,猶宜順命。
勿得違戾是非,争分曲直。
此則所謂曲從矣。
故《女憲》曰:「婦如影響,焉不可賞!」 和叔妹第七。
婦人之得意于夫主,由舅姑之愛已也;舅姑之愛已,由叔妹之譽已也。
由此言之,我臧否譽毀,一由叔妹,叔妹之心,複不可失也。
皆莫知叔妹之不可失,而不能和之以求親,其蔽也哉!自非聖人,鮮能無過!故顔子貴于能改,仲尼嘉其不貳,而況婦人者也!雖以賢女之行,聰哲之性,其能備乎!是故室人和則謗掩,外内離則惡揚。
此必然之勢也。
《易》曰:「二人同心,其利斷金。
同心之言,其臭如蘭。
」此之謂也。
夫嫂妹者,體敵而尊,恩疏而義親。
若淑媛謙順之人,則能依義以笃好,崇恩以結援,使徽美顯章,而瑕過隐塞,舅姑矜善,而夫主嘉美,聲譽曜于邑鄰,休光延于父母。
若夫蠢愚之人,于嫂則托名以自高,于妹則因寵以驕盈。
驕盈既施,何和之有!恩義既乖,何譽之臻!是以美隐而過宣,姑忿而夫愠,毀訾布于中外,恥辱集于厥身,進增父母之羞,退益君子之累。
斯乃榮辱之本,而顯否之基也。
可不慎哉!然則求叔妹之心,固莫尚于謙順矣。
謙則德之柄,順則婦之行。
凡斯二者,足以和矣。
《詩》雲:「在彼無惡,在此無射。
」其斯之謂也。
馬融善之,令妻女習焉。
昭女妹曹豐生,亦有才惠,為書以難之,辭有可觀。
昭年七十餘卒,皇太後素服舉哀,使者監護喪事。
所着賦、頌、銘、诔、問、注、哀辭、書、論、上疏、遺令,凡十六篇。
子婦丁氏為撰集之,又作《大家贊》焉。
河南樂羊子之妻者,不知何氏之女也。
羊子嘗行路,得遺金一餅,還以與妻,妻曰:「妾聞志士不飲盜泉之水,廉者不受嗟來之食,況拾遺求利,以污其行乎!」羊子大慚,乃捐金于野,而遠尋師學。
一年來歸,妻跪問其故。
羊子曰:「久行懷思,無它異也。
」妻乃引刀趨機而言曰:「此織生自蠶繭,成于機杼,一B377而累,以至于寸,累寸不己,遂成丈匹。
今若斷斯織也,則捐失成功,稽廢時日。
夫子積學,當日知其所亡,以就懿德。
若中道而歸,何異斷斯織乎?」羊子感其言,複還終業,遂七年不反。
妻常躬勤養姑,又遠饋羊子。
嘗有它舍雞謬入園中,姑盜殺而食之,妻對雞不餐而泣。
姑怪問其故。
妻曰:「自傷居貧,使食有它肉。
」姑竟棄之。
後盜欲有犯妻者,乃先劫其姑。
妻聞,操刀而出。
盜人曰:「釋汝刀從我者可全,不從我者,則殺汝姑。
」妻仰天而歎,舉刀刎頸而死。
盜亦不殺其姑。
太守聞之,即捕殺賊盜,而賜妻缣帛,以禮葬之,号曰「貞義」。
漢中程文矩妻者,同郡李法之姊也,字穆姜。
有二男,而前妻四子。
文矩為安衆令,喪于官。
四子以母非所生,憎毀日積,而穆姜慈愛溫仁,撫字益隆,衣食資供,皆兼倍所生。
或謂母曰:「四子不孝甚矣,何不别居以遠之?」對曰:「吾方以義相導,使其自遷善也。
」及前妻長子興遇疾困笃,母恻隐自然,親調藥膳,恩情笃密。
興疾久乃瘳,于是呼三弟謂曰:「繼母慈仁,出自天受。
吾兄弟不識恩養,禽獸其心。
雖母道益隆,我曹過惡亦已深矣!」遂将三弟詣南鄭獄,陳母之德,狀己之過,乞就刑辟。
縣言之于郡,郡守表異其母,蠲除家徭,遣散四子,許以修革。
自後訓導愈明,并為良士。
穆姜年八十餘卒。
臨終敕諸子曰:「吾弟伯度,智達士也。
所論薄葬,其義至矣。
又臨亡遺令,賢聖法也。
令汝曹遵承,勿與俗同,增吾之累。
」諸子奉行焉。
孝女曹娥者,會稽上虞人也。
父盱,能弦歌,為巫祝。
漢安二年五月五日,于縣江溯濤婆娑迎神,溺死,不得屍骸。
娥年十四,乃沿江号哭,晝夜不絕聲,旬有七日,遂投江而死。
至元嘉元年,縣長度尚改葬娥于江南道傍,為立碑焉。
吳許升妻者,呂氏之女也,字榮。
升少為博徒,不理操行,榮嘗躬勤家業,以奉養其姑。
數勸升修學,每有不善,辄流涕進規。
榮父積忿疾升,乃呼榮欲改嫁之。
榮歎曰:「命之所遭,義無離貳!」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