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承天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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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承天,東海郯城人,叔伯祖父何倫,是西晉時右尉将軍,何承天五歲時父親就去世了,母親徐氏,是徐廣的姐姐,生一性一聰慧學識廣博,所以何承天小時候便開始接受教義,經史百家,沒有不詳盡通習的。
其叔父何月兮是益陽縣令,他跟随何月兮一起去任所。
晉隆安四年(400),南蠻校尉桓偉任命何承天為參軍,當時殷仲堪、桓玄等人相繼舉兵反抗朝廷,何承天懼怕禍亂不息,遂棄職還于益陽。
起義之初,長沙公陶延壽任命何承天為他的輔國府參軍,派人通報以尊奉宋高祖,于是任命何承天為浏陽縣令,不久他便離職還于京都,撫軍将軍劉毅鎮守姑孰城,授官何承天為兼代參軍。
劉毅曾經外出行走,鄢陵信史陳滿用弓箭射鳥,箭誤中了值勤的将領,雖然沒有射死人,但是處以棄市之刑。
何承天提議說:“官司應重視實情斷決,有疑問則從輕處理,先前使漢文帝劉恒所乘之馬受驚的人,張釋之以犯跸之罪名彈劾,而處罰也隻到罰金,這是為什麼呢?因為明白他無意驚動帝王之馬,所以不以驚駕的重罰施加于他,而是施加以不同的條例,現在陳滿的本意在于射鳥,不是有意射人,按照法律,因過失誤傷人命的,判三年刑,何況還沒有傷人呢?隻輕微處罰一下就行了。
”何承天被補任為宛陵縣令,趙忄炎為甯蠻校尉、尋陽太守,拜請何承天為司馬。
不久何承天離職。
宋高祖劉裕以何承天為太尉行參軍。
高祖讨伐劉毅,留下諸葛長民為監軍,諸葛長民私自懷有異心,劉穆之偷偷問何承天說:“宋公此次出行能否成功呢?”何承天回答說:“不擔心無法判決,我還有另外一絲擔憂,宋公以前從左裡城回到石頭城,多高興啊,這次回來,隻不過是再重複一次罷了。
”劉穆之說:“不是你說我還聽不到這話,近來,渴望像丹徒劉郎(布衣)那樣,恐怕也不能夠了。
”随後,何承天被任命為太學博士,義熙十一年(415),何承天為世子征虜參軍,随後遷職為西中郎中軍參軍,錢塘縣令。
宋高祖劉裕在壽陽,宋台建立,召何承天為尚書祠部郎,與傅亮一起共同撰修朝儀。
永初末年委任何承天為南台治書侍禦史。
謝晦鎮守江陵,拜請何承天為南蠻長史,當時有一個叫尹嘉的人,家境貧寒,其母親熊氏以自己為典質替尹嘉償還債務。
尹嘉因不孝獲罪當處死刑,何承天提議說:“根據官府宣布的法令,全面考查尹嘉大辟罪之事,符合法吏葛滕的規範。
母親控告兒子不肖,并要求殺掉他是允許的,法令說,違反觸犯教義法令,在尊重恭順方面有不足,父母要求殺掉他,都是允許的,對被控告人的處罰隻有依據控告人的要求來做。
慎重探求這件事的原委,尹嘉的母親陳述說自己願意做典質換錢,為兒子還債,尹嘉雖然因為恭順不至而觸犯教義,但是其母卻沒有請求殺掉尹嘉,熊氏用還債使他生存下來,而現在卻要殺掉他,這就沒有順從所求人的要求。
此事開始以不孝為理由而控告,終止于由出賣而判罪,從這事兩方面看,母親和兒子都受了罰,葛滕所依據的法律,沒有這條款,尹嘉生存下來意義很大,依理卻難以申辯。
明白教義然後闡發,憐憫他因愚昧而受蒙蔽。
明曉德義慎重處罰,文王以此體恤下民;商議牢獄赦免死刑,中孚(卦名)于是流傳蒼生。
說到實情那麼母親為兒子痛苦,說到恭敬那麼是沒達到禮儀的,現在放棄乞求寬恕的要求,依照被殺頭的條例,用尊敬恭順的法度,施加于有饑寒之患的貧民,确實不是懲罰重罪而寬容輕微的,甚至可以抛開有罪之名,我認為免除尹嘉的死刑,似以春天的恩澤普照萬物的恩情。
赦免熊氏的過失,用以表明為兒子受苦是合宜的,那麼,蒲亭雖然簡陋,卻可以同聖明比德,豚魚雖是微物,卻流傳到今日。
”尹嘉之事沒有判決,恰逢大赦,得以釋免。
謝晦薦舉何承天為衛将軍,後遷職咨議參軍,兼做記室。
宋元嘉三年(426),謝晦将被讨伐,他的弟弟黃門郎謝嚼用密信通報于他,謝晦問何承天說:“如果真是這樣,你叫我如何呢?”何承天說:“以君王的尊貴,舉天下之兵攻打一州,大小既不相同,方向也不一樣,逃到境外以求自保,這是上計。
其次派遣親信帶領兵士駐紮義陽,将軍你率領部隊在夏口一交鋒,如果戰敗了,就奔向義陽然後往北部邊境出逃,這是次計。
”謝晦沉吟良久說:“荊楚是适于征戰的城郭,兵師财
其叔父何月兮是益陽縣令,他跟随何月兮一起去任所。
晉隆安四年(400),南蠻校尉桓偉任命何承天為參軍,當時殷仲堪、桓玄等人相繼舉兵反抗朝廷,何承天懼怕禍亂不息,遂棄職還于益陽。
起義之初,長沙公陶延壽任命何承天為他的輔國府參軍,派人通報以尊奉宋高祖,于是任命何承天為浏陽縣令,不久他便離職還于京都,撫軍将軍劉毅鎮守姑孰城,授官何承天為兼代參軍。
劉毅曾經外出行走,鄢陵信史陳滿用弓箭射鳥,箭誤中了值勤的将領,雖然沒有射死人,但是處以棄市之刑。
何承天提議說:“官司應重視實情斷決,有疑問則從輕處理,先前使漢文帝劉恒所乘之馬受驚的人,張釋之以犯跸之罪名彈劾,而處罰也隻到罰金,這是為什麼呢?因為明白他無意驚動帝王之馬,所以不以驚駕的重罰施加于他,而是施加以不同的條例,現在陳滿的本意在于射鳥,不是有意射人,按照法律,因過失誤傷人命的,判三年刑,何況還沒有傷人呢?隻輕微處罰一下就行了。
”何承天被補任為宛陵縣令,趙忄炎為甯蠻校尉、尋陽太守,拜請何承天為司馬。
不久何承天離職。
宋高祖劉裕以何承天為太尉行參軍。
高祖讨伐劉毅,留下諸葛長民為監軍,諸葛長民私自懷有異心,劉穆之偷偷問何承天說:“宋公此次出行能否成功呢?”何承天回答說:“不擔心無法判決,我還有另外一絲擔憂,宋公以前從左裡城回到石頭城,多高興啊,這次回來,隻不過是再重複一次罷了。
”劉穆之說:“不是你說我還聽不到這話,近來,渴望像丹徒劉郎(布衣)那樣,恐怕也不能夠了。
”随後,何承天被任命為太學博士,義熙十一年(415),何承天為世子征虜參軍,随後遷職為西中郎中軍參軍,錢塘縣令。
宋高祖劉裕在壽陽,宋台建立,召何承天為
永初末年委任何承天為南台治書侍禦史。
謝晦鎮守江陵,拜請何承天為南蠻長史,當時有一個叫尹嘉的人,家境貧寒,其母親熊氏以自己為典質替尹嘉償還債務。
尹嘉因不孝獲罪當處死刑,何承天提議說:“根據官府宣布的法令,全面考查尹嘉大辟罪之事,符合法吏葛滕的規範。
母親控告兒子不肖,并要求殺掉他是允許的,法令說,違反觸犯教義法令,在尊重恭順方面有不足,父母要求殺掉他,都是允許的,對被控告人的處罰隻有依據控告人的要求來做。
慎重探求這件事的原委,尹嘉的母親陳述說自己願意做典質換錢,為兒子還債,尹嘉雖然因為恭順不至而觸犯教義,但是其母卻沒有請求殺掉尹嘉,熊氏用還債使他生存下來,而現在卻要殺掉他,這就沒有順從所求人的要求。
此事開始以不孝為理由而控告,終止于由出賣而判罪,從這事兩方面看,母親和兒子都受了罰,葛滕所依據的法律,沒有這條款,尹嘉生存下來意義很大,依理卻難以申辯。
明白教義然後闡發,憐憫他因愚昧而受蒙蔽。
明曉德義慎重處罰,文王以此體恤下民;商議牢獄赦免死刑,中孚(卦名)于是流傳蒼生。
說到實情那麼母親為兒子痛苦,說到恭敬那麼是沒達到禮儀的,現在放棄乞求寬恕的要求,依照被殺頭的條例,用尊敬恭順的法度,施加于有饑寒之患的貧民,确實不是懲罰重罪而寬容輕微的,甚至可以抛開有罪之名,我認為免除尹嘉的死刑,似以春天的恩澤普照萬物的恩情。
赦免熊氏的過失,用以表明為兒子受苦是合宜的,那麼,蒲亭雖然簡陋,卻可以同聖明比德,豚魚雖是微物,卻流傳到今日。
”尹嘉之事沒有判決,恰逢大赦,得以釋免。
謝晦薦舉何承天為衛将軍,後遷職咨議參軍,兼做記室。
宋元嘉三年(426),謝晦将被讨伐,他的弟弟黃門郎謝嚼用密信通報于他,謝晦問何承天說:“如果真是這樣,你叫我如何呢?”何承天說:“以君王的尊貴,舉天下之兵攻打一州,大小既不相同,方向也不一樣,逃到境外以求自保,這是上計。
其次派遣親信帶領兵士駐紮義陽,将軍你率領部隊在夏口一交鋒,如果戰敗了,就奔向義陽然後往北部邊境出逃,這是次計。
”謝晦沉吟良久說:“荊楚是适于征戰的城郭,兵師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