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廓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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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廓字子度,濟陽考城人。

    曾祖父蔡谟,是晉朝的司徒。

    祖父蔡系,是撫軍長史。

    父親蔡纟林,是司徒左西屬。

     蔡廓博覽群書,言語行動都依禮而行。

    剛開始他當著作佐郎。

    當時桓玄輔佐晉朝,打算恢複肉刑。

    蔡廓上書說:“建立政治設立刑法,宣明政治,必須因時制宜,恩威并施。

    統一法令防止人們的邪惡欲一望,教令輿論約束人們的怠慢,施恩惠給人民,降下懲罰以建立威權,和風細雨,人民溫和而恬淡。

    膽小怕事的人,聽說法條而警戒自己。

    雖然文雅樸實循環交錯,但這些法規是不改變的。

    古人設立肉刑,是從聖明的皇帝時代開始的。

    大概古時候民風淳樸而謹慎,法條明白,所以投機的心理便收回了,在此上處以犯人死刑,那麼亡命之徒也會改正缺點。

    所以當時慢慢天下太平,達到無為境界。

    而世紀末時代風俗虛僞殘酷,法令繁多,營利取巧的心思越來越多,畏懼的心理越來越少,即使終生不停地要他服艱苦的勞役,也不能遏制他們的一奸一詐的企圖,況且像在臉上刻字、割掉鼻子之類的刑罰,怎麼能讓他們改惡從善。

    徒然聽到在殘酷刑法中的呻一吟聲,但對當時的政治并無幫助。

    至于砍去犯人的腦袋,确實是有不能原諒的罪行。

    而有些不是親手殺人的人,也被判處死刑,輕罪和重罪同樣處理,減刑、降刑的途徑被堵塞,陳群、鐘繇因此上書提議,元皇為此而發憐憫心。

    如今英明的宰相們輔佐皇朝,幾乎趕上伊尹和周公,雖然雍塞不通的天運剛開始打通,但是前代留下的問題還未解決。

    确實應該謹慎地施行刑罰,一愛一護百姓,廣泛的撫育。

    同情不幸的人,除去多餘的刑罰,把砍頭的刑罰移到砍肢一體。

    保全犯人的一性一命,使民生戶口不斷地滋長,使将要斷截的骨肉,獲得人世間新恩澤。

    恩威同時顯現,感恩戴德和謹慎小心具備在人們的心頭,保全生靈,鏟除暴政,正在于此。

    ” 蔡廓遷任司徒主簿,尚書度支殿中郎,通直郎,高祖的太尉參軍,司徒屬,中書、黃門郎。

    因為正直剛毅,能幹練達,被高祖所欣賞。

    到高祖兼兖州刺史時,蔡廓當别駕從事史,被委任州中事務的處理大權。

    不久又被任為中軍谘議參軍,太尉從事中郎。

    還未拜任,便遇到母親去世。

    他非常孝順,三年沒梳頭,沒洗澡,幾乎承受不了喪事的打擊。

    守孝期滿,相國府再命他當從事中郎,兼記室。

    宋國台閣開始建立,他當侍中,他建議:“審理犯人不應該叫子孫證明祖父和父親的罪行,這樣虧損教化,傷害父子感情,沒有比這更大的了。

    從今以後隻教親人與犯人相見,不需審查的訴說,便足以明确罪行,也不需親人去證明罪行。

    ”朝中都認為這個建議很好,采納了。

     世子左衛帥謝靈運輕易殺人,禦史中丞王準之因為不彈劾被免官,高祖因為蔡廓很剛直,容不得冤枉,補任他當禦史中丞。

    蔡廓對很多人都加以糾察或彈劾,朝廷百官非常震恐。

    當時中書令傅亮極得皇帝一寵一待,學問無比淵博,朝廷的典章制度,活動禮儀,都由傅亮決定,而傅亮每次都要向蔡廓咨詢然後施行。

    傅亮如果有自己的看法,蔡廓終究堅持自己的觀點。

    當時對揚州刺史廬陵王劉義真的朝中位次決定不了,傅亮給蔡廓寫信說:“揚州自然應該穿刺史的衣服。

    然而人們認為朝拜次序,應在朝廷各位官員之上,不應按官職大小坐定。

    請你再去研究一下。

    《詩序》說:‘國王的女兒下嫁給諸侯,衣服、禮儀、位次,不根據她的丈夫來定。

    隻比國王王後低一等。

    ’按國王的女兒比王後低一等,那麼皇帝的兒子自然在王公的上面。

    陸機的《起居注》以及式乾殿集會規定:皇帝的兒子們位次在三公之上。

    現在抄在這裡。

    另外海西公即位時赦文,太宰武陵王位次第一,撫軍将軍會稽王第二,大司馬第三。

    大司馬官職最高,另外又當督中外諸軍事,而位次在二王的下面,難道不是比皇帝的兒子低一等嗎?這些文字現在都在。

    永和年中,蔡谟先生當司徒,簡文帝那時當撫軍将軍和開府儀同三司,二人共掌朝政。

    蔡先生當正官,位次不應該反而在儀同三司之下。

    而當時的位次,簡文帝(那時不是皇帝)在第一,蔡先生在第二。

    這些例子很多,不能全部寫出。

    揚州刺史反而位次在公卿的下面,恐怕這不合禮儀,是不是應該改正呢?” 蔡廓回答說:“揚州刺史的位次反而在公卿之下,我也常常懷疑。

    然而朝廷按職務排位次而不按本來的封爵,又沒有明文規定給皇帝的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