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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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點神秘。
酒鬼決定過一把這個瘾。
酒鬼沒有玩過槍,但手槍一上手之後他立即就喜歡這個東西了。
手槍真的是為“手”設計的,一凹一凸無處不與手合縫合,人類把手進化到這個精緻的地步,完全是為了現在能夠把握手槍。
酒鬼從來沒有這樣無微不至地體驗過“手”,指頭與手掌各就各位,處處與手槍體現出那種天然的緣分。
酒鬼拿起槍,像電影裡的西部好漢那樣吹一吹槍管,腦子裡卻想起地下室的入口處,自己完全成了黑白影片的主人,有一種英雄赴死的好味道。
酒鬼戴上耳塞,舉槍,瞄準,扣扳機。
砰的一下,真是妙極了。
其實子彈打在哪兒又算什麼呢?子彈的意義不在目标,而在“出膛”。
“出膛”的感覺真好。
酒鬼一連打了九發,卻有七發脫了靶。
酒鬼放下槍,看一眼左右的人們,人們正屏氣聚焦,目光和動作裡全是奧林匹克的神聖意味。
酒鬼便想笑。
酒鬼再一次拿起槍來的時候卻走神了。
他轉過槍口,把槍口對準了自己的左眼,然後,眯了右眼往槍口裡頭看。
槍口很黑,如一隻嬰兒的瞳孔,彌漫出純真無邪的黑色光芒。
酒鬼幹脆便把槍口摁到自己的左眼上去了。
他保持了這個姿勢,走神了。
上帝都沒有猜得出他在那個瞬間裡頭想了些什麼。
酒鬼沉思良久。
突然聽見有人在他的耳邊輕聲說:“喂,兄弟。
”酒鬼還過神來。
還沒有來得及放下槍,手裡的手槍卻被一隻手托起了,又迅猛又有力。
酒鬼的食指還套在扳機上,這一托就扣下去了,子彈貼着他的額頭飛向了房頂。
一支日光燈管被擊破了,地下室裡響起一聲空洞的爆炸聲。
酒鬼立即被兩個男人摁住了,另一個人一把奪過他的槍,對着酒鬼就一個嘴巴。
酒鬼被摁在地闆上之後都沒有明白發生了什麼。
酒鬼眨了幾下眼睛,懵懵懂懂地問:“怎麼了?”兩個男人就把他往外架,一直架到出口處。
出口處的石頭被探照燈照得雪亮,燈與石頭一同都有了殺機。
都有些恐怖了。
酒鬼大聲叫道:“放開我,放開我!”酒鬼的模樣絕對是一個被架出去行刑的死囚犯。
兩個男人沿着石階把酒鬼一直送到洞口,扔在了地上。
其中的一個指着酒鬼大聲說:“你想死我們不管,别死在這兒。
别弄髒了我們的生意!媽的!” 酒鬼一個人鑽進了一家酒吧,要了一瓶上等烈酒,開始往下灌。
樂人正在演奏,那個糟糕的歌手開始模仿起貝蒂·希金斯,那一曲《CASABLANCA》唱得真是糟糕透了,和毛驢的放屁一樣愚蠢。
酒鬼惟一能做的事情隻能是喝。
他信得過酒。
酒到了一定的時候會在他的肉體裡唱歌的。
酒是最好的歌手,它勝過斯特華特,勝過列侬、惠特尼、正直兄弟、ABBA樂隊,它甚至勝過了用漢語歌唱的歌手酒鬼。
然而酒鬼那小子不行了,他讓酒害了,他掉進酒缸裡再也爬不上來啦! 耳朵裡到處都是聲音。
鼓、電腦打印機的針卡、幹杯、“這狗日的不是東西”、皮肉生意、手機的鳴叫、嗑瓜子、打嗝、“買五杯送一盤水果”、阿拉伯兄弟的交談,還有電視屏幕上的施拉普納。
酒鬼眯了一隻眼,無目标地打量。
他的打量是投入的,卻又是目中無人的。
酒已經使他的瞳孔散光了,像杯子的邊沿,一對情侶正在接吻,酒鬼看見小夥子已經把舌頭伸到姑娘的嘴裡去了,他喉頭的位置在那兒,往上吊。
這是做愛的途徑之一,不需要床,不需要太多的動靜。
烏龜。
河蚌。
高xdx潮是遺忘嗎?高xdx潮是飽和,短暫,随即放棄。
酒鬼把手伸進褲裆,撫摸自己,沒有任何起色。
車禍之後他就徹底不行了,車禍殺死了一個男人,隻給他留下一條性命。
這等于說,酒鬼的身上每天都背了一個“男人”屍體。
耿東亮在哪兒?這是個漂亮的小夥子。
可愛,簡單,羞怯,幹淨。
男人必須幹淨,但是酒鬼髒。
因為酒鬼不是男人。
酒鬼決定把耿東亮叫來,陪他說說話,陪他喝點酒。
酒鬼站起身來,打了一個趔趄,走到吧台,拿起了投币電話。
他摁下了耿東亮的尋呼号,他要把這個小夥子呼來。
他一定會來。
羞怯的男孩才是好男孩。
呼完了耿東亮,酒鬼就回到座位上去,他喝了一杯,又替耿東亮喝了一杯。
酒不錯,有了歌唱的迹象,尋呼機就是在這個時候響起來的。
酒鬼愣了一會兒,把手伸到腰裡去,取下了耿東亮的BP機。
酒鬼看了半天,把BP機扔在了桌面上,大笑起來,高聲叫道: “傻小子,我不是你!” 淩晨兩點酒鬼已經大醉了,但是能走路。
他走到馬路的正中央,一邊走一邊叫喊。
他說,傻小子,我不是你。
他說,傻小子,我不搞同性戀。
他說,傻小子,來看看我。
他說,傻小子,我早就不中用了。
他說,傻小子,讓我撫摸你的皮膚。
他說,傻小子,你害怕我做什麼?他說,傻小子,你把我扔在了酒裡。
他說,傻小子,别他媽做什麼歌
酒鬼決定過一把這個瘾。
酒鬼沒有玩過槍,但手槍一上手之後他立即就喜歡這個東西了。
手槍真的是為“手”設計的,一凹一凸無處不與手合縫合,人類把手進化到這個精緻的地步,完全是為了現在能夠把握手槍。
酒鬼從來沒有這樣無微不至地體驗過“手”,指頭與手掌各就各位,處處與手槍體現出那種天然的緣分。
酒鬼拿起槍,像電影裡的西部好漢那樣吹一吹槍管,腦子裡卻想起地下室的入口處,自己完全成了黑白影片的主人,有一種英雄赴死的好味道。
酒鬼戴上耳塞,舉槍,瞄準,扣扳機。
砰的一下,真是妙極了。
其實子彈打在哪兒又算什麼呢?子彈的意義不在目标,而在“出膛”。
“出膛”的感覺真好。
酒鬼一連打了九發,卻有七發脫了靶。
酒鬼放下槍,看一眼左右的人們,人們正屏氣聚焦,目光和動作裡全是奧林匹克的神聖意味。
酒鬼便想笑。
酒鬼再一次拿起槍來的時候卻走神了。
他轉過槍口,把槍口對準了自己的左眼,然後,眯了右眼往槍口裡頭看。
槍口很黑,如一隻嬰兒的瞳孔,彌漫出純真無邪的黑色光芒。
酒鬼幹脆便把槍口摁到自己的左眼上去了。
他保持了這個姿勢,走神了。
上帝都沒有猜得出他在那個瞬間裡頭想了些什麼。
酒鬼沉思良久。
突然聽見有人在他的耳邊輕聲說:“喂,兄弟。
”酒鬼還過神來。
還沒有來得及放下槍,手裡的手槍卻被一隻手托起了,又迅猛又有力。
酒鬼的食指還套在扳機上,這一托就扣下去了,子彈貼着他的額頭飛向了房頂。
一支日光燈管被擊破了,地下室裡響起一聲空洞的爆炸聲。
酒鬼立即被兩個男人摁住了,另一個人一把奪過他的槍,對着酒鬼就一個嘴巴。
酒鬼被摁在地闆上之後都沒有明白發生了什麼。
酒鬼眨了幾下眼睛,懵懵懂懂地問:“怎麼了?”兩個男人就把他往外架,一直架到出口處。
出口處的石頭被探照燈照得雪亮,燈與石頭一同都有了殺機。
都有些恐怖了。
酒鬼大聲叫道:“放開我,放開我!”酒鬼的模樣絕對是一個被架出去行刑的死囚犯。
兩個男人沿着石階把酒鬼一直送到洞口,扔在了地上。
其中的一個指着酒鬼大聲說:“你想死我們不管,别死在這兒。
别弄髒了我們的生意!媽的!” 酒鬼一個人鑽進了一家酒吧,要了一瓶上等烈酒,開始往下灌。
樂人正在演奏,那個糟糕的歌手開始模仿起貝蒂·希金斯,那一曲《CASABLANCA》唱得真是糟糕透了,和毛驢的放屁一樣愚蠢。
酒鬼惟一能做的事情隻能是喝。
他信得過酒。
酒到了一定的時候會在他的肉體裡唱歌的。
酒是最好的歌手,它勝過斯特華特,勝過列侬、惠特尼、正直兄弟、ABBA樂隊,它甚至勝過了用漢語歌唱的歌手酒鬼。
然而酒鬼那小子不行了,他讓酒害了,他掉進酒缸裡再也爬不上來啦! 耳朵裡到處都是聲音。
鼓、電腦打印機的針卡、幹杯、“這狗日的不是東西”、皮肉生意、手機的鳴叫、嗑瓜子、打嗝、“買五杯送一盤水果”、阿拉伯兄弟的交談,還有電視屏幕上的施拉普納。
酒鬼眯了一隻眼,無目标地打量。
他的打量是投入的,卻又是目中無人的。
酒已經使他的瞳孔散光了,像杯子的邊沿,一對情侶正在接吻,酒鬼看見小夥子已經把舌頭伸到姑娘的嘴裡去了,他喉頭的位置在那兒,往上吊。
這是做愛的途徑之一,不需要床,不需要太多的動靜。
烏龜。
河蚌。
高xdx潮是遺忘嗎?高xdx潮是飽和,短暫,随即放棄。
酒鬼把手伸進褲裆,撫摸自己,沒有任何起色。
車禍之後他就徹底不行了,車禍殺死了一個男人,隻給他留下一條性命。
這等于說,酒鬼的身上每天都背了一個“男人”屍體。
耿東亮在哪兒?這是個漂亮的小夥子。
可愛,簡單,羞怯,幹淨。
男人必須幹淨,但是酒鬼髒。
因為酒鬼不是男人。
酒鬼決定把耿東亮叫來,陪他說說話,陪他喝點酒。
酒鬼站起身來,打了一個趔趄,走到吧台,拿起了投币電話。
他摁下了耿東亮的尋呼号,他要把這個小夥子呼來。
他一定會來。
羞怯的男孩才是好男孩。
呼完了耿東亮,酒鬼就回到座位上去,他喝了一杯,又替耿東亮喝了一杯。
酒不錯,有了歌唱的迹象,尋呼機就是在這個時候響起來的。
酒鬼愣了一會兒,把手伸到腰裡去,取下了耿東亮的BP機。
酒鬼看了半天,把BP機扔在了桌面上,大笑起來,高聲叫道: “傻小子,我不是你!” 淩晨兩點酒鬼已經大醉了,但是能走路。
他走到馬路的正中央,一邊走一邊叫喊。
他說,傻小子,我不是你。
他說,傻小子,我不搞同性戀。
他說,傻小子,來看看我。
他說,傻小子,我早就不中用了。
他說,傻小子,讓我撫摸你的皮膚。
他說,傻小子,你害怕我做什麼?他說,傻小子,你把我扔在了酒裡。
他說,傻小子,别他媽做什麼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