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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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宛似母親對少年說話。

     翌日,清正将六個朋友喚來自家,他們是福島正則、黑田長政、淺野幸長、池田輝政、加藤嘉明、細川忠興。

    在豐臣家最有朝氣,這是共同點。

    與此相比,将他們火熱地結合一體的緣由,是對石田三成的共同憎恨。

     “虎之助,有何事?” 言訖,福島正則一坐下就把酒器拉了過來。

    他一張大臉通紅,在自家已經喝過了。

    此人唯有上殿時,才有一張正常的臉。

     “石田治部少輔的事。

    ” 清正回答道。

     “何時宰他?明天嗎?” 正則且斟酒且問道。

    淺野幸長點頭說道: “此事隻待主計頭一聲令下。

    太合殿下在世時,治部少輔這混蛋,我等在朝鮮數載的功勳,他一點也不上報。

    他當卑怯者小西攝津的後盾,竟說我等壞話,蒙蔽太合。

    罪狀已經一清二楚了。

    ” “關于這件事。

    ” 清正截住年輕幸長的話頭,大講了一番昨日在北政所之處不期邂逅家康一事。

     “這樣一來,” 清正慢條斯理地說道。

    在這“七人黨”中,無論怎麼看,清正都是頭領,這是不争的事實。

     “德川大人對我等懷有好意,這已相當明顯。

    我們不做,反倒會招緻内府不悅。

    這樣一來,與其夜襲晝攻,城下叫嚣,不如七人聯名提出訴狀。

    諸位有何見教?” 然後,議論極盡喧嚣,但結論歸于清正所言。

    他們遵從家康的暗示,最後落實到列出小西攝津守行長的罪狀。

     “那麼,誰來寫訴狀?” 清正環視滿座人,誰都是少年時代上戰場,無暇學文化。

    隻有一人例外,即歌人幽齋之子細川忠興。

     “越中守(忠興)可以。

    你酷似令尊,深通文字。

    我們列舉事實,由你整理歸納成适當格式,筆下生花,寫成訴狀。

    ” “我心裡有數了。

    ” 忠興颔首,讓清正的家臣備好了紙筆。

     次日,在殿上,三成得知了此事。

    細川忠興出現在政務室裡,将三成的同僚、奉行淺野長政領到另一房間,俨如進行秘密商談。

     三成先前就偏愛的一名司茶僧,聽見了密談内容,偷偷知會三成。

     (是那件事嗎?) 三成點頭,對此事立即有所反應。

    反應神速是三成的長項,有時也成為他的緻命短項。

    等待時機,靜觀事态,過度敏銳的三成,不深通這種技巧。

    三成修書一封,喚來家臣,命令道: “帶上此信,速去攝州宅邸!” 信使飛速登途。

    小西行長接到書信,獲悉事态,大驚。

    即刻又鎮靜下來。

    三成來信的後半部份裡寫有“先下手為強”字樣。

    信中寫道,先下手即化被動為主動,火速提出由行長書面列舉清正等人失策、怠慢的訴狀。

    三成心裡有譜,訴訟過程中,原告比被告更有利。

     當夜,行長通宵達旦,寫出長文訴狀。

    翌晨,通過大老上杉景勝正式上訴。

     故事稍微向前跳躍一步。

    這次訴訟由家康主管,清正等“七人黨”勝訴,行長敗訴。

    然而,行長畢竟是肥後宇土城主,是年祿二十四萬石身分的大名,家康也難以處罰他。

    結果因敗訴獲罪的三人是:豐後年祿十二萬石的大名福原長堯、年祿兩萬石的豐後富來城主垣見一直、年祿一萬五千石的豐後安岐城主熊谷直盛。

    這三人都是秀吉在世時由三成選出,渡海赴朝鮮,擔任清正等人先鋒部隊的監督官。

    他們的任務是,将一線部隊戰況通過三成上報秀吉。

     家康判決如下: “攝州也有許多過錯。

    由于太合薨逝,于茲不予涉及。

    問題在于擔任太合使番或監督官渡海的上述三人。

    他們身為監督官未盡職責,有意偏袒攝州,将不利于清正等人的報告送到了伏見。

    ” 據此,決定對三人分别進行處罰,削減俸祿。

    不過,在豐臣政權中,大老的許可權隻限于對事物進行議決。

    落實到具體執行,主管者是奉行。

    奉行三成見到判決書,說道: “豈能進行這般荒謬的削減年祿處罰!” 他面不改色,将判決書壓了下來。

    家康因三成随意下手大吃一驚!但暫時保持沉默。

    家康深知若以一個奉行為對手,騷鬧起來,有失自家風度。

    在家康看來,處理福原這樣的小大名,總有一天會得到适當機會。

    到那時再做處理不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