禦制周颠仙人傳

關燈
颠人周姓者,自言南昌屬郡建昌人也。

    年一十四歲,因患颠疾,父母無暇,常拘于是。

    颠入南昌,乞食于市,歲如常。

    颠如是更無他往。

    元至正間,失記何年,忽入撫州一次,未幾,仍歸南昌。

    有時施力于市戶之家,日與俦人相雜,暮宿闾閻之下。

    歲将三十餘,(「歲将三十餘」,「三十」原作「二十」,據明朱當■〈氵眄〉(以下簡稱朱氏)國朝典故本、明紀錄彙編本改。

    )俄有異詞。

    凡新官到任,必谒見而訴之。

    其詞曰:「告太平。

    」此異言也。

    何以見?當是時,元天下承平,将亂在迩,其颠者故發此言,乃曰「異詞。

    」 不數年,元天下亂,所在英雄據險,殺無甯日。

    其稱僞漢陳友諒者,帥烏合之衆以入南昌,其颠者無與語也。

    (「其颠者無與語也」,「也」原作「者」,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紀錄彙編本改。

    )未幾,朕親帥舟師複取南昌,城降。

    朕撫民既定,歸建業,于南昌東華門道左見男子一人拜于道旁。

    (「城降朕撫民既定歸建業于南昌東華門道左見男子一人拜于道旁」,原脫「城降朕撫民既定歸建業于南昌」,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紀錄彙編本補。

    )朕謂左右曰:「此何人也?」左右皆曰:「颠人。

    」朕三月歸建業,颠者六月至。

    朕親出督工,逢颠者來谒,謂颠曰:「此來為何?」對曰:「告太平。

    」如此者朝出則逢之,所告如前。

    或左或右,或前或後,務以此言為先。

    有時遙見以手入胸襟中,似乎讨物,以手置口中。

    問其故,乃曰:「虱子」。

    複謂曰:「幾何?」對曰:「二三鬥。

    」此等異言大概。

    知朕之不甯,當首見時,即言:「婆娘反。

    」又鄉談中常歌雲:「世上甚麼動得人心,隻有胭脂胚粉動得婆娘嫂。

    」裡人及問其故,對曰:「你隻這般,(「你隻道般」,「隻」原作「知」,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紀錄彙編本改。

    )隻這般。

    」每每如此,及「告太平。

    」 終日被此颠者所煩,特以燒酒醉之。

    暢飲弗醉,明日又來,仍以虱多為說。

    于是制新衣易彼之舊衣。

    新衣至,朕視颠者舊裙腰間藏三寸許菖蒲一莖,謂颠者曰:「此物何用?」對曰:「細嚼,飲水,腹無痛。

    」朕細嚼,水吞之。

    是後颠者日颠不已,(「是後颠者日颠不已」,「是後」原作「是謂」,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紀錄彙編本改。

    )命蒸之。

    初以巨缸覆之,令颠者居其内,以五尺圍蘆薪緣缸煅之。

    (「以五尺圍蘆薪緣缸煅之」,「薪」原作「新」,「緣」原作「綠」,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紀錄彙編本改。

    )薪盡火消,揭缸而視之,俨然如故。

    是後複蒸之,以五尺圍蘆薪一束半,以缸覆颠者于内,周遭以火煅之。

    煙消火滅之後,揭缸而視之,俨然如故。

    又未幾特以五尺圍蘆薪兩束半,以缸覆颠者于内煅煉之。

    薪盡火消之後,揭缸視之,其煙凝于缸底若張綿狀,颠者微以首撼撼,小水微出,即醒無恙。

     命寄食于蔣山寺,主僧領之。

    月餘,主僧來告,颠者有異狀,與沙彌争飯,遂怒不食,今半月矣。

    朕奇之。

    明日,命駕親往詢視之。

    至寺,遙見颠者來迓,步趨無艱,容無饑色,是其異也。

    因盛殽羞,同享于翠微亭。

    膳後,密謂主僧曰:「令颠者清齋一月,以視其能否。

    」主僧如朕命,防颠者于一室。

    朕每二日一問,問至二十三日,果不飲膳,是出凡人也。

    朕親往以開之。

    諸軍将士聞是,争取酒殽以供之。

    大飽弗納,所飲食者盡出之。

    良久,召至,朕與共享食如前,納之弗出。

    酒過且酣,先于朕歸道旁側道右邊待朕至。

    及朕至,(「及朕至」,「至」原作「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紀錄彙編本改。

    )颠者以手畫地成圈,指謂朕曰,「你打破一桶,再做一桶。

    」發此異言。

    (「發此異言」,「言」字原缺,據明朱氏國朝典故本、明紀錄彙編本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