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關燈
小
中
大
)與家人相接耶。
”乃出門與周殷各乘一馬,其疾如風行水上(“行水上”《廣記》作“涉水不溺”),至暮宿一村居(《廣記》作“店”),店中具酒食而無居人,雖設燈燭,如隔帷幔,雲:“已行二千餘裡矣。
”向曉複行,久之,至一城,門衛嚴峻,周殷先入,複出召禧,凡經三門,左右吏卒皆趨拜,複入一門,正北大殿垂簾,禧趨走參谒,一同人間。
既出,周殷(《廣記》無“殷”字)謂禧曰:“此(《廣記》作“北”)曹阙官多年,第宅曹署皆須整緝,君可暫止吾家也。
”即自殿門東行,可一裡,有大宅,止禧于東廳。
頃之,有同官可三十餘人,皆來造請慶賀,遂置宴,宴罷,醉卧至晚(《廣記》作“曉”),遍詣諸官曹報謝。
複有朱衣吏,以王命緻泉(《廣記》作至“錢”)帛車馬,廪(《廣記》作“饔”)饩甚豐備。
翌日,周謂禧曰:“可視事矣。
”又相與向王殿之東北,有大宅,陳設甚嚴,止禧于中,有典吏,可八十餘人,參請給使。
廳之南,空(《廣記》作“大”)屋數十間,即曹局,簿書充積其内;廳之北,别室兩間,有幾案及有數(《廣記》“有數”作“數書”)廚,皆寶五(《廣記》“寶玉”作“雜寶”)飾之。
周以金鑰授禧曰:“此廚簿書最為秘要,管鑰恒當自掌,勿輕委人也。
”周既去,禧開視之,書冊積疊,皆方尺餘,首取一冊,金題其上,作(《廣記》無“作”字)陝州字,其中字甚細密,谛視之乃可見,皆世人之名簿也。
禧欲知其家事,複開一廚,乃得常州簿,閱其家籍,見身及家人世代名字甚悉,其已死者以墨鈎之。
至晚,周殷判官複至曰:“王以君世壽未盡,遣暫還,壽盡當複居此職。
”禧即以金鑰還授于周。
禧始閱簿時,盡記其家人及己禍福壽夭之事,将歸(《廣記》“将歸”作“至是”)然盡忘矣。
頃之,官吏俱至,告别周殷,二人送之歸。
翌日夜乃至菱渎村中,入室見己卧于床上,周殷與禧各就寝,俄而驚悟(《廣記》作“寤”),日正午時,問其左右,雲:“死殆(《廣記》作“始”)半日”,而地府已四日矣。
禧即愈,一如常人,亦無小異。
又四十餘年乃卒。
(《廣記》卷三百七十八)○支戬江左有支戬者,餘幹人,世為小吏,至戬獨好學為文,竊自稱秀才。
會正月望夜,時俗取飯箕衣之,衣服插箸為觜,使畫盤粉以蔔。
戬見家人(毛本無“見”字“人”字)為之,即(毛本“即”字作“其時”二字)戲祝曰:“請蔔支秀才他日至何官。
”乃畫粉宛成司空字。
又戬嘗夢至地府,盡閱名簿,至己籍雲“至司空,(以上二十四字毛本脫)年五十餘”,他人籍不可記,惟記其友人鄭元樞(《廣記》有“雲”字)貧賤無官,(毛本有“亡”字)年四十八。
元樞後居浙西廉使,徐知谏賓禮之,将薦于執政,行有日矣,暴疾而卒,實年四十八。
戬後為金陵觀察判官,檢校司空,但(《廣記》作“恒”)以此事話于親友,竟卒于任,年五十一。
(《廣記》卷一百五十八)○食黃精婢臨川有士人唐遇(《廣記》無“唐遇”二字),虐其所使婢,婢不堪其毒,乃逃入山中。
久之,糧盡饑甚,坐水邊,見野草枝葉可愛,即拔取濯水中,連根食之,甚美。
自是恒食,久之遂不饑,而更輕健。
夜息大樹下,聞草中獸走,以為虎而懼,因念得上樹杪乃生也,正爾念之,而身已在樹杪矣。
及曉又念當下平地,又效然而下。
自是,意有所之,身辄(《廣記》作“即”)飄然而去。
或自一峰之一峰頂,若飛鳥焉。
數歲,其家人伐薪見之,以告其主,使捕之不得。
一日遇其在絕壁下。
即以網(《廣記》作“細繩”)三面圍之,俄而(《廣記》無“而”字)騰上山頂,其主亦駭異,必欲緻之。
或曰:“此婢也,安有仙骨?不過得靈藥餌之爾。
試以盛馔,多其五味,令甚香美,緻(《廣記》作“值”)其往來之路,觀其食(《廣記》有“之”字)否?”果(《廣記》無“果”字)如其言,常(《廣記》作“果”)來就食,食訖不複能遠去,遂為所擒。
具述其故,問其所食草之形狀(《廣記》無“狀”字),即黃精也。
複使尋之,遂不能得,其婢數年亦卒。
(《廣記》卷四百十四,曾慥《類說》亦引)○豫章人豫章人好食蕈,有黃姑蕈者,尤為美味。
有民家治舍,烹此蕈以食工人。
工人有登廚(《廣記》無“廚”字)屋施瓦者,下視無人,惟釜中(《廣記》無“中”字)煮物,以盆覆之,俄有一(《廣記》無“一”字)小鬼倮身繞釜而走,倏忽投(《廣記》作“沒”)于釜中。
頃之,主人設蕈,工人(《廣記》無“人”字)獨不食,亦不言其故(《廣記》無“其故”二字),既暮,其(《廣記》無“其”字)食蕈者皆卒。
(《廣記》卷四百十七)
”乃出門與周殷各乘一馬,其疾如風行水上(“行水上”《廣記》作“涉水不溺”),至暮宿一村居(《廣記》作“店”),店中具酒食而無居人,雖設燈燭,如隔帷幔,雲:“已行二千餘裡矣。
”向曉複行,久之,至一城,門衛嚴峻,周殷先入,複出召禧,凡經三門,左右吏卒皆趨拜,複入一門,正北大殿垂簾,禧趨走參谒,一同人間。
既出,周殷(《廣記》無“殷”字)謂禧曰:“此(《廣記》作“北”)曹阙官多年,第宅曹署皆須整緝,君可暫止吾家也。
”即自殿門東行,可一裡,有大宅,止禧于東廳。
頃之,有同官可三十餘人,皆來造請慶賀,遂置宴,宴罷,醉卧至晚(《廣記》作“曉”),遍詣諸官曹報謝。
複有朱衣吏,以王命緻泉(《廣記》作至“錢”)帛車馬,廪(《廣記》作“饔”)饩甚豐備。
翌日,周謂禧曰:“可視事矣。
”又相與向王殿之東北,有大宅,陳設甚嚴,止禧于中,有典吏,可八十餘人,參請給使。
廳之南,空(《廣記》作“大”)屋數十間,即曹局,簿書充積其内;廳之北,别室兩間,有幾案及有數(《廣記》“有數”作“數書”)廚,皆寶五(《廣記》“寶玉”作“雜寶”)飾之。
周以金鑰授禧曰:“此廚簿書最為秘要,管鑰恒當自掌,勿輕委人也。
”周既去,禧開視之,書冊積疊,皆方尺餘,首取一冊,金題其上,作(《廣記》無“作”字)陝州字,其中字甚細密,谛視之乃可見,皆世人之名簿也。
禧欲知其家事,複開一廚,乃得常州簿,閱其家籍,見身及家人世代名字甚悉,其已死者以墨鈎之。
至晚,周殷判官複至曰:“王以君世壽未盡,遣暫還,壽盡當複居此職。
”禧即以金鑰還授于周。
禧始閱簿時,盡記其家人及己禍福壽夭之事,将歸(《廣記》“将歸”作“至是”)然盡忘矣。
頃之,官吏俱至,告别周殷,二人送之歸。
翌日夜乃至菱渎村中,入室見己卧于床上,周殷與禧各就寝,俄而驚悟(《廣記》作“寤”),日正午時,問其左右,雲:“死殆(《廣記》作“始”)半日”,而地府已四日矣。
禧即愈,一如常人,亦無小異。
又四十餘年乃卒。
(《廣記》卷三百七十八)○支戬江左有支戬者,餘幹人,世為小吏,至戬獨好學為文,竊自稱秀才。
會正月望夜,時俗取飯箕衣之,衣服插箸為觜,使畫盤粉以蔔。
戬見家人(毛本無“見”字“人”字)為之,即(毛本“即”字作“其時”二字)戲祝曰:“請蔔支秀才他日至何官。
”乃畫粉宛成司空字。
又戬嘗夢至地府,盡閱名簿,至己籍雲“至司空,(以上二十四字毛本脫)年五十餘”,他人籍不可記,惟記其友人鄭元樞(《廣記》有“雲”字)貧賤無官,(毛本有“亡”字)年四十八。
元樞後居浙西廉使,徐知谏賓禮之,将薦于執政,行有日矣,暴疾而卒,實年四十八。
戬後為金陵觀察判官,檢校司空,但(《廣記》作“恒”)以此事話于親友,竟卒于任,年五十一。
(《廣記》卷一百五十八)○食黃精婢臨川有士人唐遇(《廣記》無“唐遇”二字),虐其所使婢,婢不堪其毒,乃逃入山中。
久之,糧盡饑甚,坐水邊,見野草枝葉可愛,即拔取濯水中,連根食之,甚美。
自是恒食,久之遂不饑,而更輕健。
夜息大樹下,聞草中獸走,以為虎而懼,因念得上樹杪乃生也,正爾念之,而身已在樹杪矣。
及曉又念當下平地,又效然而下。
自是,意有所之,身辄(《廣記》作“即”)飄然而去。
或自一峰之一峰頂,若飛鳥焉。
數歲,其家人伐薪見之,以告其主,使捕之不得。
一日遇其在絕壁下。
即以網(《廣記》作“細繩”)三面圍之,俄而(《廣記》無“而”字)騰上山頂,其主亦駭異,必欲緻之。
或曰:“此婢也,安有仙骨?不過得靈藥餌之爾。
試以盛馔,多其五味,令甚香美,緻(《廣記》作“值”)其往來之路,觀其食(《廣記》有“之”字)否?”果(《廣記》無“果”字)如其言,常(《廣記》作“果”)來就食,食訖不複能遠去,遂為所擒。
具述其故,問其所食草之形狀(《廣記》無“狀”字),即黃精也。
複使尋之,遂不能得,其婢數年亦卒。
(《廣記》卷四百十四,曾慥《類說》亦引)○豫章人豫章人好食蕈,有黃姑蕈者,尤為美味。
有民家治舍,烹此蕈以食工人。
工人有登廚(《廣記》無“廚”字)屋施瓦者,下視無人,惟釜中(《廣記》無“中”字)煮物,以盆覆之,俄有一(《廣記》無“一”字)小鬼倮身繞釜而走,倏忽投(《廣記》作“沒”)于釜中。
頃之,主人設蕈,工人(《廣記》無“人”字)獨不食,亦不言其故(《廣記》無“其故”二字),既暮,其(《廣記》無“其”字)食蕈者皆卒。
(《廣記》卷四百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