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回 決淫婦謀害親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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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禱,爾夫亦預此會。

    候待其往,自有處置之計。

    "陳氏悅雲:"若完事後,其外我自調度。

    "汪宿了一夜而去。

     次日果是鄉人鳴羅擊鼓,徑往山巅祈禱。

    丘惇亦與衆人随登,恰值汪琦到,就跟着丘惇而行。

    将近黃昏,衆人祈禱先散去,獨汪琦與丘惇在後。

    經過龍窟,汪戲之曰:"窟中有龍露出其爪矣。

    "惇驚疑探看,被汪乘力一推,惇立腳不住,遂墜落窟中。

    可憐丘惇因妻之故,喪于非命。

    正是:萬事勸人休碌碌,舉頭三尺有神明。

     當下汪某謀殺丘惇之後,急走回來見陳氏道知其事。

    陳氏悅雲:"想今生我與你有緣矣。

    "自是汪某無忌,出入其家,不顧人知。

    比親戚問及丘某多時不見之故,陳氏掩諱,隻告以出外未回。

    然其家仆知主人沒下落,甚是憂疑,又見陳氏與汪琦成夫婦之事,越是不忿,欲告首于官根究是事。

    陳氏密聞之,将家仆趕逐出外。

     去後将近一月餘,忽一日丘惇複歸家,正值陳氏與汪某圍爐飲酒,見惇自外入,汪大驚,疑其為鬼,抽身入房中取出利刃,呵叱逐之離門。

    惇悲咽無所往,行到街頭,遇見其家仆,遂抱住主人,問其來由。

    惇将當日被汪推落窟中之事說了一遍。

    家仆哭雲:"自主人不回,我即緻疑,及見主母與汪某成親,想着用謀如是,待訴之官根究主人下落,竟遭趕出。

    不意吉人天相,複得相見,當以此情告于開封府,方雪此冤。

    "丘惇依其言,即具狀赴開封府陳告。

    拯受得狀子,審問雲:"既當日推落龍窟之際,焉得不死,而複能歸乎?"丘悼泣訴雲:"正不知因何緣故,方推下之時,窟傍比蘆葦,遂傍茅葦而落,故得無傷。

    "拯又問雲:"窟中如何?"惇答曰:"窟中甚黑,久而漸光,且一小蛇居中盤旋不動。

    窟中幹燥,但有一勺之水甚清,掬其水飲,不複饑渴。

    想着那蛇必是龍也,常禱祝而乞庇佑,蛇亦不見相傷。

    每窟中輕移旋繞,則蛇漸大,頭角峥嵘,出窟而去。

    俄而雨下,如此者六七日。

    一日,因攀龍尾而上,至窟外則龍尾掉搖而墜于窟旁。

    歸家,正值陳氏與汪琦同飲,被汪琦用利刃趕逐而出,特來具告。

    "言罷,不勝悲泣。

     忽一日,拯審實明白,即差公牌張龍、趙虎來丘宅捉拿汪琦、陳氏。

    是時汪琦正疑惑是事,不提防丘惇的實生還,已具狀告于開封府,徑差公牌拘到府衙對理。

    拯問及于汪琦,琦答雲:"當時鄉人祈禱,各自早散歸家,丘惇于黃昏誤落龍窟,哪曾有謀害之情?又況其家緊密,往來有數,哪有通奸之情?" 是時汪琦争辯不已。

    拯雲:"爾若不圖其婦,誤跌窟中,為何又持刀逐之?謀害之情難抵。

    "即着公牌去陳氏房中取得床上睡席來看,見有二人新睡痕迹。

    拯乃證汪琦雲:"既論彼此門戶緊密,緣何有二人睡痕?分明是你謀陷,幸緻不死,尚自抵賴!"因令嚴刑拷勘。

    汪琦驚慌,不知所為,隻得逐一供招與陳氏通奸害取丘惇情由。

    拯疊成文案,問汪琦、陳氏皆抵死罪,放還丘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