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回 續姻緣而盟舊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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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金帛甚厚,曰:"幸未出嫁則君比歸尚有會期,否則君其索我于井中,結來世姻矣!"張、羅久之而别。
次年,張有赴試之期,先歸鄉裡候考。
羅女亦拟是冬出嫁,聞張歸,即遣婢約以今夕相會,且書《蔔算子》詞一阙以達,書雲: 幸得那人歸,怎使教來也。
一日相思十二辰,真是情難舍。
本是好姻緣,又怕姻緣假。
若是教随别個人,相見黃泉下。
張得婢所言,如約而往。
及見,女喜且怨曰:"享有會期,子若遲之,則姻緣非所望矣。
"張怆然答雲:"使天若從吾二人之意,當時深盟,甯敢忘哉?"羅女雲:"從今當與君極歡,雖死無恨。
君少年才俊,前程未可量,妾不敢以世俗兒女态,邀君俱死也。
"相對泣下。
久之,張索續和其《蔔算子》雲: 去是不由人,歸怎由人也。
羅帶同心結到成,底事教拚舍? 心是十分真,情沒些兒假。
若是歸遲打棹篦;甘受三千下。
此時更深人散,二人解衣就寝。
枕上叙歡,不讓劉阮之天台也。
自是無夜不往。
半月餘,羅父母頗有所覺,密候捉了張子。
羅女聞知,遂投井而死。
及父母尋究,得知将一日矣。
救之不及,深恨于張,将張執送有司,告以謀殺其女。
是時浙東安撫何某極贓污,而辛氏有巨赀,重行賄賂,上下買囑,務令問張以謀殺之情。
何根勘數日,張不肯招,已遭嚴刑,體無完膚,用長枷監系于獄中。
張母遣信報其父,父懇湖北師關節安撫,亦不能解,竟坐死罪,惟待冬月處決,而辛氏謂張必不能出矣。
忽包公案行浙東,于西街經過,忽旋風驟起,繞定馬首不散。
拯疑怪異,遣牌軍薛霸随風探視。
那陣風卻從羅宅東廊而止。
薛霸回複于拯。
拯拘羅仁卿問之。
仁卿答雲:"東廂無别緣故,隻因小女日前投井身死,殡殓于此。
"拯忖道:"想爾女死得不明。
"發遣去後,是夜秉燭坐于東廳,兩邊軍牌齊齊聽候。
正是:日裡賢侯明萬裡,夜間斷事活閻王。
初更已盡,忽見一女子,有十八九年紀,伏于階下,号哭不止。
左右見之,各道:"此又冤愆來告狀矣。
"拯問:"汝誰家之女,有甚不明,從實說來。
"羅女雲:"妾乃仁卿之女惜惜,不合私約張家子幼謙為妻,父母厭貧慕富,将妾許适辛氏,妾飲恨投井身死,父以謀害情誣于張。
辛氏有錢,重賄權官,獄成,按拟張君罪決矣。
陰君憐妾陽數未盡,且與張子夙緣還在,近囑芽山董真人有丸丹能還妾之魂魄,特來訴明,乞憐作主。
"言訖,化風而去。
拯聽罷,退入寝室。
次日開衙,先究是事。
調取張案卷審實,供招與羅女所訴同,即當堂去了長枷。
拯心生一計,差人拘得羅仁卿來,問雲:"汝女死去幾時?"羅答雲:"有一月矣。
"拯雲:"被人所謀,當驗有傷。
"即着人開棺取驗,視羅女面色如生,一些不改。
拯雲:"且待成此一段姻緣,然後判斷。
"徑差公牌往芽山請董真人來到。
拯以其情道知。
真人雲:"才一月,可以救矣。
" 即取丸丹調湯灌之。
一服時,羅女醒來。
父母皆喜。
真人辭歸。
拯取一幹人,再問羅父:"爾女曾受辛氏之聘,願嫁之乎?"仁卿道:"自那日女兒身死,聘财即退還去了。
"拯雲:"今許适張家否?"仁卿道:"我之初心亦曾許嫁,隻待得官方許成親,不料吾女堅願随之,惹此奇禍;今幸複生,豈得不嫁之乎?"拯笑道:"若此之故,告是謀死,自得何罪?"仁卿叩首服罪。
拯遂判羅惜惜與張幼謙為婚。
辛氏問以買囑之罪,罰鈔五百缗入庫;具疏劾奏何巡撫贓污。
一月領仁宗旨下,黜罷何巡撫之職。
是時浙東以包公為張、羅了此一段姻緣,甚播揚之。
明年張登科,仕至于卒,夫婦偕老焉。
次年,張有赴試之期,先歸鄉裡候考。
羅女亦拟是冬出嫁,聞張歸,即遣婢約以今夕相會,且書《蔔算子》詞一阙以達,書雲: 幸得那人歸,怎使教來也。
一日相思十二辰,真是情難舍。
本是好姻緣,又怕姻緣假。
若是教随别個人,相見黃泉下。
張得婢所言,如約而往。
及見,女喜且怨曰:"享有會期,子若遲之,則姻緣非所望矣。
"張怆然答雲:"使天若從吾二人之意,當時深盟,甯敢忘哉?"羅女雲:"從今當與君極歡,雖死無恨。
君少年才俊,前程未可量,妾不敢以世俗兒女态,邀君俱死也。
"相對泣下。
久之,張索續和其《蔔算子》雲: 去是不由人,歸怎由人也。
羅帶同心結到成,底事教拚舍? 心是十分真,情沒些兒假。
若是歸遲打棹篦;甘受三千下。
此時更深人散,二人解衣就寝。
枕上叙歡,不讓劉阮之天台也。
自是無夜不往。
半月餘,羅父母頗有所覺,密候捉了張子。
羅女聞知,遂投井而死。
及父母尋究,得知将一日矣。
救之不及,深恨于張,将張執送有司,告以謀殺其女。
是時浙東安撫何某極贓污,而辛氏有巨赀,重行賄賂,上下買囑,務令問張以謀殺之情。
何根勘數日,張不肯招,已遭嚴刑,體無完膚,用長枷監系于獄中。
張母遣信報其父,父懇湖北師關節安撫,亦不能解,竟坐死罪,惟待冬月處決,而辛氏謂張必不能出矣。
忽包公案行浙東,于西街經過,忽旋風驟起,繞定馬首不散。
拯疑怪異,遣牌軍薛霸随風探視。
那陣風卻從羅宅東廊而止。
薛霸回複于拯。
拯拘羅仁卿問之。
仁卿答雲:"東廂無别緣故,隻因小女日前投井身死,殡殓于此。
"拯忖道:"想爾女死得不明。
"發遣去後,是夜秉燭坐于東廳,兩邊軍牌齊齊聽候。
正是:日裡賢侯明萬裡,夜間斷事活閻王。
初更已盡,忽見一女子,有十八九年紀,伏于階下,号哭不止。
左右見之,各道:"此又冤愆來告狀矣。
"拯問:"汝誰家之女,有甚不明,從實說來。
"羅女雲:"妾乃仁卿之女惜惜,不合私約張家子幼謙為妻,父母厭貧慕富,将妾許适辛氏,妾飲恨投井身死,父以謀害情誣于張。
辛氏有錢,重賄權官,獄成,按拟張君罪決矣。
陰君憐妾陽數未盡,且與張子夙緣還在,近囑芽山董真人有丸丹能還妾之魂魄,特來訴明,乞憐作主。
"言訖,化風而去。
拯聽罷,退入寝室。
次日開衙,先究是事。
調取張案卷審實,供招與羅女所訴同,即當堂去了長枷。
拯心生一計,差人拘得羅仁卿來,問雲:"汝女死去幾時?"羅答雲:"有一月矣。
"拯雲:"被人所謀,當驗有傷。
"即着人開棺取驗,視羅女面色如生,一些不改。
拯雲:"且待成此一段姻緣,然後判斷。
"徑差公牌往芽山請董真人來到。
拯以其情道知。
真人雲:"才一月,可以救矣。
" 即取丸丹調湯灌之。
一服時,羅女醒來。
父母皆喜。
真人辭歸。
拯取一幹人,再問羅父:"爾女曾受辛氏之聘,願嫁之乎?"仁卿道:"自那日女兒身死,聘财即退還去了。
"拯雲:"今許适張家否?"仁卿道:"我之初心亦曾許嫁,隻待得官方許成親,不料吾女堅願随之,惹此奇禍;今幸複生,豈得不嫁之乎?"拯笑道:"若此之故,告是謀死,自得何罪?"仁卿叩首服罪。
拯遂判羅惜惜與張幼謙為婚。
辛氏問以買囑之罪,罰鈔五百缗入庫;具疏劾奏何巡撫贓污。
一月領仁宗旨下,黜罷何巡撫之職。
是時浙東以包公為張、羅了此一段姻緣,甚播揚之。
明年張登科,仕至于卒,夫婦偕老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