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回 杖奸僧決配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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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一年餘。

     當下那僧人聞知宋女被夫棄逐出,便生計較,走離西靈寺,還俗長發,改名劉意,要圖婚宋氏。

    嘗言"和尚财人心",此語說得真。

    比及發齊,遂投裡妪來宋家議親。

    裡妪先見秀娘之父,說道:"小娘子與秦官人不睦,故以醜事壓之,棄逐離門,未過兩個月,便議劉宅女為室,不思量令娘子,如此背恩負義丈夫,顧戀他甚麼?老妾特來議親,要與娘子再成一段好姻緣,未知尊意允否?"其父笑道:"小女子不守名節,遭夫逐棄,今留我家,常自怏快而已。

    肯嫁與否,由她心意,此則我不敢主張。

    "裡妪遂入見其母親,道知與小娘子議婚之事。

    其母歡悅,謂妪雲:"我女兒被逐來家,有一年餘,聞得前夫已婚他家之女,往日嫌疑未息,既有人婚,情願勸我女出嫁,免得人再議論。

    "裡妪見允,即回報于劉某,劉某暗喜。

     次日,備重聘于宋家。

    納姻初到,秀娘聞知此事,悲哀終日,飲食俱廢。

    怎奈被母所逼,推托不過,隻得順從,歸于劉氏之門。

    花燭之夕,劉氏不勝歡喜,親戚都來作賀。

    待客數日完備,劉某重謝裡妪。

    秀娘雖則被前夫棄逐,其心自謂彼無虧行之情,亦望久後仍得團圓。

    誰想遭僧人之計,已失身于他人。

    劉某雖則愛戀秀娘,秀娘終日快怏,慕念前夫不忘,曾自述一律以見志雲: 默默傷心隻自言,好姻緣化惡姻緣。

     回頭恨折章台柳,赧面羞看玉井蓮。

     隻為羹湯輕易洩,遂交鸾鳳等閑遷。

     誰人為挽天河水,一洗前非共往愆。

     将半載間,一日劉某為知己邀飲,甚醉而歸,正值秀娘在窗下對鏡而坐。

    劉某原是個僧人,淫心協蕩,一見秀娘,乘興醉抱住,遂戲谑雲:"爾能認我否?"秀娘俄答雲:"不能認。

    " 劉某曰:"獨不記那被跌沼中,多得娘子取火來與那僧人乎?" 秀娘驚問:"原何卻是着俗家?"劉某曰:"汝雖聰明,不料吾計。

    自當日聞汝被夫逐棄歸母家,我遂長發,待成冠後,遣裡妪議親,不意娘子已得在我邊頭。

    "秀娘聽罷,大恨于心。

    過數日逃歸,見父說知此情,其父怒恨:"我女兒施德于爾,反生不良!"遂具狀徑赴開封府衙陳告于拯。

    拯差公牌拘得劉某、宋氏來證。

    劉某辯問,不肯認。

    拯再拘西靈寺僧人勘問,委的逃離寺裡還俗之徒。

    拯令取長枷監于獄中根究,劉某不能抵諱,供謂:"婦人既歸母家,方即歸俗長發。

    "拯乃判雲:"失遭跌已出有心,長發問親真大不法。

    "将劉某決杖脊配千裡,宋氏斷歸母家。

    後來秦得知妻無其事,再遣人議續前姻。

    秀娘亦絕念不思歸家矣。

    于是宋氏之名節方雪于僧人之決配,亦審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