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論意志與直接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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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看到,因為那種距離而産生的愛慕之情也就随之延展到與該對象遠隔的某個對象之上。

    由此我們得出的結論是,引起我們愛慕之情的某個對象,既可以是接近的,也可以是遠隔的;一個對象如果可以借助于認知的自然聯結而将我們的認知轉移到任何距離上,便足以發生那一情感。

    一位偉大的旅行家即便是與任何人同處一室,我們還是會認定他是一個卓越的人物;古希臘的一個獎章即便是放在不起眼的櫃子中,我們一樣會認為它是價值連城的古董。

    在此處的情況中,我們可以看到,對象借助于自然發生的那種推移,将我們的觀點延展到時間或空間上遠隔的某個地方;而對該對象所産生的愛慕之情,借助于另一次自然的推移而回到了該對象之上。

     空間上較遠的一種距離,可以帶來我們對所觀察的對象的愛慕之情;但是,時間方面的距離,所能産生的影響比空間上的要大。

    我們看重古代的半身像與銘刻,遠勝于日本現在制造出來的古香古色的桌子;且不說古羅馬人和古希臘人,與現在的中國人和波斯人相比,我們更為敬重古代的迦勒底人和埃及人;我們願意徒勞無益地去探究前者的具體的曆史編年,也不願跑到現在的中國或波斯,了解那裡的人民的性格,那裡的學術與政府;後者顯然比前者更容易做到。

    既然談到這一現象,我想有必要暫時偏題,從其他方面着手,如此才能将之論述清楚。

     我們在人性中可以觀察到一個特點:如果某種挫折無法完全吓倒、擊敗我們,那它便可以帶來一種相反的作用,以一種天下之大舍我其誰的氣概鼓舞着我們激發着我們。

    我們在集中全力克服那一挫折時,我們便給心靈注入了活力,使其震蕩起來、完全不同于往日。

    而如果我們處于太過安逸的狀态,我們的精力便分散開來,使得我們感受不到力量的存在;而挫折便喚醒那種力量,并使之活躍起來。

     反過來說也是如此。

    不僅可以說挫折拓寬我們的視野、洗滌我們的心靈,甚至,在豪情滿懷、意氣風發之時,我們從某種程度上而言還會主動地尋找并接受挫折的挑戰。

    有詩為證: 他渴望, 怯弱的獸群裡會出現 一頭口吐泡沫的野豬 或者 就讓一隻褐色的獅子沖下山來吧 所有為情感提供支撐使之充實的,都可以給我們帶來快樂;而與之相對的,所有使得情感虛弱無力的,都給我們帶來不快。

    挫折具備前一種效果,而順境具備後一種效果;既然如此,心靈在處于某種心情時,會尋求前者而厭惡後者,這也就不足為怪了。

     這些準則不僅可以影響情感,它們同樣可以影響想象。

    為接受這一結論,我們隻需研究一下高度與深度對想象的影響即可。

    所謂會當淩絕頂,一覽衆山小,登高給我們帶來一種驕傲感,或者說使得想象産生一種崇高之感;我們身在高處時,總是不自覺地想象要高過下面的人;反過來說也是如此,崇高而強烈的想象便可以傳達出一種豪情與快意。

    從某種程度上而言,我們将處于高處的物體與好的物體聯系起來,将處于低處的物體與惡的物體聯系起來。

    于是,在我們的想象中,天堂是高高在上的,地獄則陷于深淵之中。

    一個高貴的天才被稱作超凡脫俗、卓爾不群。

    正如古人所說的,&ldquo于是乘風而起、拍翅而飛,離開濕漉漉的地面&rdquo。

    而與之相對的,一個瑣碎、粗俗的概念,總被視為是低賤或卑鄙的。

    繁榮可以定義為處于上升的狀态,而困境可以定義為處于下降的狀态。

    國王及其子女被視為處于衆人之上,而農民與工人被視為是萬般下品。

    這些思維方式以及表達方式,看起來似乎無關緊要;其實不然,這裡邊大有深意。

     很顯然,不管是通過常識還是哲學上的推理,我們可以認識到,高與低并無任何自然與本質的差異;這種差異隻不過是重力作用的結果,正是物質的重力,産生了由一者到另一者的運動。

    地球上的這一頭的人們視為是上升的運動,在另一頭可能就被視為是下降的。

    之所以出現這種情形,乃是因為物體存在一種相反的傾向。

    我們可以确定,持續影響感官的那些物體的傾向,出于習慣的作用,必然也會在想象中産生一種相似的傾向;在我們想象某個處于高處的物體時,我們對該物體的重量的認知便産生了一種傾向,這一傾向使得它由高處向在其下面的某個位置運動,直到最後接觸到地面,這個物體的運動以及我們的想象才停止。

    出于同樣的原因,在想象某個由下往上運動的物體時,我們同樣地感覺到一種困難;在由處于低處的物體向處于高處的物體運動時,我們總感覺到勉為其難,仿佛我們的認知受到該物體所施加的重力的束縛一樣。

    為證明這一點,我們不妨以音樂與詩歌中那些稱作降調、收音與樂階為例。

    事實上,人們對這些已經有過不少研究,這種音調上的流動,可以給予我們下降的認知,與下降的物體産生那種運動一樣。

     既然想象在其由低到高的轉移上,發生了一種内部特質與準則上的對立與抵觸;心靈為勇氣與歡喜所鼓舞起來時,在某種程度上來說,會主動地去尋求那種對立,而且當想象遇上可以得到滋養與應用的場合時,它便以極快的速度投入其中;因此,我們可以看到,這樣的結果便是,所有刺激起心靈,為其注入活力的物體,不管是通過喚起情感還是想象,很自然地會給想象傳達出一種上升的傾向,并決定該物體與思想和認知原本的流動方向背道而馳。

    由于想象的這種向上的流動與心靈當前的傾向是相符的,因此那種困難不僅不消除其活力與敏捷性,反而會産生相反的作用,增加其活力與敏捷性。

    正因為此,我們往往将美德、天才、權力和财富與偉大和崇高聯系起來,而将貧窮、奴役、愚蠢和堕落與低賤聯系起來。

    彌爾頓在他的著作中,将天使的下降描繪為是逆行的,沒有一定的辛勞與強力,這種下降是無法發生的;由此看來,事物的秩序其實是可以完全颠倒過來的;因為,我們知道,上升與下降就其本質而言,是那種困難與傾向的結果;所以,我們便認定,上升與下降所帶來的的所有結果都發源于此。

     所有這些不難用于現在我們所探讨的問題之上。

    為何時間方面的那一種距離比空間方面的那一種距離更能增加我們對某個對象的愛慕之情呢?我們知道,想象由一個時間點轉移到另一個時間點,與其在不同空間點上的轉移相比,前者更為困難;因為,在我們的感官看來,空間或延伸性是相互聯接着的,而時間或接續關系總是破碎的、分裂的。

    在較短的距離中,這種困難與該距離結合使得想象出現斷裂與削弱,但是在較長的距離中,這一結合卻會産生相反的效果。

    心靈可以因某個對象的宏偉壯闊而振奮起來,也可以因為認知發生轉移上出現的困難而更受鼓舞;在那種情況下,心靈不得不嘗試從一個時間點轉移到另一個時間點,時時刻刻,無限往複;因此,在作時間上的這個轉移就與在空間上這個轉移相比,由于我們對各個空間點方面的認知能夠較為順利較為方便地流動,所以心靈更能感受到一種活躍、崇高的心情。

    在這種心情下,我們的想象就從對這一距離的考慮轉移到對遠隔的對象的觀察之上;在我們眼中,古代的遺物遠比任何從最為遼遠的角落帶來的東西珍貴,其緣故便在于此。

     我敢斷言,第三個現象足以為這點提供充分的證明。

    時間上的遠隔,并不是都能産生尊重與愛戴之情。

    我們很難想象後代會超過我們,或者想象我們與祖先可以并駕齊驅。

    之所以說第三個現象更為值得注意,在于下面這一點:處于将來的某個距離,與某個處于過去的同樣的距離相比,後者更容易削弱我們的認知。

    雖然如果這種距離較大的話,過去的這種距離會比将來的同樣的距離更能增加我們的情感;但是我們可以看到,如果這種距離較短的話,過去的這種距離會比将來的同樣的距離更能削弱我們的情感。

     在通常的思維方式中,我們總是置身于某個過去與将來的中間地段;想象既然難以往後退,而容易沿着将來的軌迹前行;出于這樣的原因,想象就傳達出上升的概念,而那種便利性則傳達出下降的概念。

    因此,在我們的想象中,先輩總是在我們之上,而後輩則在我們之下。

    想象要達到前者的話,需要額外的付出與努力;而要達到後者的話,便較為容易。

    當那種距離較小時,那種付出與努力就削弱想象的作用;而當它與某個适宜的對象相伴随而存在時,就使得我們的想象得以升華與擴展。

    與之相對的那一便利性,在距離較小時,可以幫助想象發揮其作用;在距離較大時,便削弱了其力量。

     結束本篇這一有關意志的話題之前,我覺得有必要将前面與之相關的闡述梳理一番,以便讓讀者更為清楚地從大體上把握本篇主題。

    我們平常所理解的情感,指的是善惡呈現于想象之前時,心靈上的一種較為強烈與敏感的情緒;或者是在一個對象,呈現于想象之前時,借助于我們的感官的原始結構而刺激起某種欲望時,所産生的情緒。

    至于所謂的理性,指的是與前者性質一緻的情緒;不過,此類情緒的作用較為平靜,并且不帶來任何性情上的混亂;正是這種平靜,使得我們在理性上容易犯下錯誤,将這些情感視作我們物理官能的結論而已。

    這些強烈的情感與平靜的情感都存在相當大的變動,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當事人所處的具體環境以及當時的心态。

    總的來說,強烈的情感在意志上所産生的影響更為強大;雖然,在與反思相互作用、與決心相互支持下,平靜的情感也足以控制住最為狂亂的情緒。

    使得一切不那麼容易确定下來的原因在于,平靜的情感很容易轉變為強烈的情感;這一轉變可以是因為人的性情發生了變化,也可以是因為對象所處的環境與狀況發生了變化,例如由相伴随的情感所賜予的力量、習慣的力量,或是因為想象受到了刺激而産生的力量。

    總而言之,人們所說的這種情感與理性的争鬥,使得人類的生活更為多樣化,并使得人們不僅相互區别開來,同時也使得其在不同的時間下呈現出不同的狀态。

    在情感與理性的這種争鬥中,哲學隻能用以解釋一些較為明顯較為突出的事件;而無法解釋那些較為細微較為隐晦的變化,因為它們所依賴的準則太過瑣碎、太過精妙,超出了哲學所能研究的範圍。

     第九節 直接情感 我們很容易便可以看到,直接情感與間接情感都建立于快樂與痛苦的情感之上;而且要産生任何一情緒的話,隻需将善或惡的對象呈現于想象之上即可。

    一旦将快樂與痛苦移除掉,愛與恨、驕傲與自卑、欲望與厭惡的情感,以及其他大部分的反省感知或次級感知也就随之消除殆盡、不複存在。

     由善惡自然産生的那些感知,即欲望與厭惡、悲傷與喜悅、希望與恐懼這些直接情感,完全無須任何準備便可以與意志作用相伴随而存在。

    心靈借助于某種原始的傾向,趨利避害,即便這些利害隻存在于單純的認知之中,而且我們也知道,它們隻存在于未來的某個時間。

     但是,假設存在一種直接的痛苦或快樂的感知,該感知産生于某個與我們自身或其他個體相關的對象;但是,所有這些并不阻止喜歡或厭惡以及其他的情緒的産生;而且,在與心靈中某些處于休眠狀态的準則的共同作用下,該感知可以刺激起驕傲或自卑、愛或恨等新的感知。

    将我們驅向與某個對象結合或分離的傾向,除了與感知和認知之間的雙重關系而産生的那些間接情感結合之外,仍然發揮着其作用。

     這些間接情感要麼總是令人愉快的,要麼就總是令人不快的,它們給直接情感注入了一種新的附加的力量,并由此而增加了我們對某個特定對象的欲望或厭惡之情。

    我們一看到一件漂亮的衣服,心醉于衣服的美而産生一種快樂的感覺,這種快樂帶來了直接情感或我們對意志與欲望的感知。

    然後,如果我們知道這些衣服是屬我們所有的,此時雙重關系便可以為我們帶來驕傲的情緒;這一情緒可被視作一種間接的情感;而與該情感相伴随而存在的那種快樂,返回到這一直接情感之上,從而為我們的欲望或意志、快樂或希望增添了新的力量。

     當我們如果确定或覺得有可能存在某種善時,快樂便随之誕生;同樣地,我們如果确定或覺得有可能存在某種惡時,悲痛或悲傷便随之産生。

     當善或惡都處于一種不确定的狀态時,害怕或希望便随之産生。

    善如果是不确定的,我們便心生希望;惡如果是不确定的,我們便心生恐懼。

     欲望産生于單純的善,厭惡産生于惡。

    當身心的行為足以達到趨利避害的效果之時,意志便發揮其作用。

     除了善惡,或者用其他的話說,快樂與痛苦之外,直接情感很頻繁地産生于一種自然刺激或直覺之中;而這種刺激或知覺,是我們完全無法解釋清楚的。

    屬于這一類的,有使得敵人遭受懲罰的渴望,有使得朋友蒙受福分的渴望;還有饑餓、淫欲以及其他的生理欲望。

    恰當而言,這些情感本身産生了善惡;而不是與其他情感一樣,是由善惡而産生的。

     所有的直接情感看起來似乎都不值得我們特别注意,除了希望與恐懼之外;此處我們試圖闡述的,正是希望與恐懼的情感。

    很顯然,某一事件如果确實發生的話,那這種确實性便會帶來悲痛或快樂;而如果該事件隻是可能發生的話,那這種不确定性帶來的便是恐懼或希望。

    因此,為了解為什麼這一環境會帶來這麼一種大的差異,我們必須反思下在前一卷中所作的有關可能性的本質的讨論。

     可能性是相對立的機會或原因發生沖突的結果,這種沖突使得大腦無法确定下來,使得其處于左右搖擺之中;在這種狀态下,大腦在一瞬間可能認為某物體是真實存在的,在另一瞬間可能又認為該物體并非是真實存在的。

    想象或認知,不管你是如何稱呼,總是在相對立的不同觀點之間動搖;雖然,它可能在一定時間内更為傾向于某一邊,但是因為對立的原因或機會的存在,想象始終無法确定地駐足在某一邊。

    一個問題正反兩面交替出現,大腦如果用相反的準則來觀察那些物體,便會發現,這種對立完全摧毀了所有的确定性以及我們前面所建立的觀點。

     假設某個我們不确定其真實存在性的物體,它是我們欲望或厭惡的對象;由于大腦會将轉向于具體的某一邊,那必然地,它會感覺到一瞬間的快樂或悲傷的感知。

    如果該物體是我們所渴望的,在我們思考帶來這些物體的原因時,必然會感受到一種滿足感;同樣地,如果我們作相反的思考時,必然會感受到悲痛或不快感。

    由于在所有可能性的問題中,認知總是在不同的相反的觀點中分離開來,情感必然會在相反的情緒之間出現同樣的分别。

     現在思考下人類的心靈,我們可以發現,在情感方面,心靈的作用與管樂器的彈奏不同;我們彈奏管樂器的各個音調時,一旦停止吹氣,樂器也就随之不再發聲;心靈的作用倒是與弦樂器相似,彈奏弦樂器時,我們一曲終罷,還是可以看到弦在振動着,依然保留着那個音調,而且那個音慢慢地才消失。

    想象是極為迅速、敏捷的,而情感則較為緩慢、消極;正因為此,當某個對象呈現出來,該對象給想象提供了不同的觀點,給情感提供了不同的情緒;想象在這種時候雖然可以較為迅速地在不同觀點之間轉變,但是每一次轉變并不産生一個清楚、特征鮮明的情感的調子;相反地,這些個情感總是相互之間混合在一起。

    如果善的事件較為可能發生,那快樂便在那些情感之中占據優勢地位;如果惡的事件較為可能發生,那悲傷便在那些情感之間占據優勢地位;所謂的可能性,就其本質而言,是在某個方面投以較為多數的觀點或機會,或者是進行同一情感次數較多的重複,當然這兩種情況其實是一緻的;或者,由于可能性将若幹個分散的情感聯結起來,使之形成一個整體,這種聯結便産生了某種較高程度的情感。

    換而言之,通過想象的各個對立觀點,悲傷與喜悅也就混合在一起,而這種聯結便帶來了希望或恐懼的情感。

     在這一點上,就我們現在所探讨的各種情感的對立上,我們不妨提出一個有趣的問題來。

    我們可以看到,對立情感的對象一旦呈現于想象之前,它不但可以增加那一占據優勢的情感(這點我們在前面已經詳細闡述過了,這一情況通常發生于兩個對象初次碰撞或相遇),有時候也有可能出現這些現象:兩種情感在相隔的一段較短的時間裡先後産生,或者二者互相抵觸互相消滅,或者二者保持結合在心靈之中。

    因此,我們接下來要問的是,我們如何解釋這些變化及其所依據的一般準則。

     當對立的情感産生于完全不同的對象時,這些情感便交替發生;而在認知方面,那種關系的缺乏将各個感知相互分别開來,從而阻止其對立的發生。

    因此,當一個人因敗訴而倍感痛苦,因愛子出生而倍感欣喜,大腦此時由令人愉快的對象轉移到令人心生不快的對象,心靈的活動不管如何敏捷,在這一點上,還是無法用一種情緒安撫另一種情緒,也無法保持處于一種中立的、淡然的狀态。

     如果某個事件是混合的,産生該事件的不同的條件之中如果包含有某種善惡、利害,在這種情況下,心靈就較為容易達到上文所說的平靜的中立的狀态。

    因為,此時那些個情感通過彼此的關系相互混合起來,彼此抵觸彼此消滅,從而使得大腦處于一種全然平靜的狀态。

     但是,第三,假設那一對象并非是善惡的混合物,我們在任何程度上都将之視作不确定的,即有可能存在,也有可能不存在;在那種情況下,我敢斷言,相對立的情感可以同時存在于心靈之上,而不必互相抵觸互相消滅;它們可以共存共生,并通過這種結合産生第三個感知或情感。

    相對立的兩個情感并不能夠互相毀滅,除非它們相對立的活動正好相遇,而且在方向及其所産生的情感上正好相反。

    這種精确的相遇取決于情感所由以産生的那些認知之間的關系,根據這一關系的強弱,相應地會有或強或弱的對立。

    在可能性,或者說不确定的情況下,相對立的兩個機會存在那麼大的一種關系,以至于足以決定一個同一個對象存在與否。

    但是,這種關系并非完美的,由于某些機會屬于存在的一面,而另外一些屬于不存在的一面;而存在與不存在二者是完全不可并容的。

    我們不可能用同一個觀點去看待相對立的兩個機會,以及依賴于這些機會而産生的事件;想象必然需要由一個觀點轉移到另一個觀點之上。

    想象的每一個觀點都帶來具體的一個情感,該情感的力度會逐漸消散,而且在每一次的轉變之後,都會出現一個明顯的震動。

    各個觀點的不兼容性,使得情感無法發生一條直線上的撞擊;這樣說或許有些玄奧,請允許我如此措辭。

    但是,這些認知之間的關系仍然足以使得它們中的一些較為微弱的情緒混合起來。

    正是通過這麼一種方式,悲傷和喜悅兩種對立情感之間不同程度的混合産生了希望與恐懼。

     概括地說,對立情感如果是由不同的對象而産生時,它們便交替出現;如果是由同一個對象的不同部分而産生時,它們便相互毀滅;如果是由某一個對象所依賴的對立的、互不相容的機會或可能性而産生時,它們便共存共生、并混合在一起。

    我們在整個事件中可以看到,認知之間的關系是如何影響到整個進程。

    如果相對立情感所指向的對象是完全不同的,那這兩種情感就好比是兩個瓶子中的酒一樣,彼此并無任何影響。

    如果它們是緊密聯系着的,那相對立的情感就好比堿和酸一樣,一旦混合便互相消滅。

    如果對象之間的關系較為不完全、不确定,由同一對象的不同觀點構成,那麼那兩種情感就好比油和醋一樣,二者不管如何混合,始終無法完全混合、相融。

     考慮到我們關于希望與恐懼的假設本身在某種程度上來說是不言自明的,我們的論證與闡釋盡可以稍微簡練一些。

    畢竟,少數幾個有力的論證遠勝過多個無力的論證。

     當兩邊的機會均等,且彼此之間任何一個都不存在任何優勢時,恐懼與希望的情感便随之産生。

    不僅如此,在這種情況下,這些情感非常強烈;因為,心靈此時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