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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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acute):用刀、斧等砍。

    (2)赦(shè):免除和減輕刑罰。

    (3)敕(chì):帝王的诏書、命令,此處指劉憑所發的命令。

     【譯文】 強盜們不聽,向衆人射箭,箭卻反彈回去射到了他們自己身上。

    一會兒工夫,刮起的大風把樹木都吹斷了,大地飛起沙塵。

    劉憑大喊道:&ldquo小子們敢這樣,天兵快把領頭出主意的殺了。

    &rdquo劉憑說完,強盜們一下都摔倒在地上,兩手被反綁在後背,不能動彈,都張着嘴巴喘着粗氣,一副要死的樣子。

    其中領頭的三個人,鼻子裡流着血,頭顱裂開死掉了。

    剩下的人裡還有能說話的,就說道:&ldquo請您放過我們,下半輩子一定改惡從善。

    &rdquo衆人要把這些強盜都砍死,被劉憑制止了。

     劉憑責罵強盜們說:&ldquo本來想把你們都殺了,但是于心不忍,現在饒了你們,以後還敢做賊嗎?&rdquo強盜們都請求活命,說:&ldquo一定換别的事做,不敢再做賊了。

    &rdquo劉憑就下令天兵把他們放了,那些強盜就各自逃跑了。

     嘗有居人妻,病邪魅(1),累年不愈。

    憑乃敕之,其家宅傍有泉水,水自竭,中有一蛟(2),枯死。

     又有古廟,廟間有樹,樹上常有光。

    人止其下,多遇暴死,禽鳥不敢巢其枝。

    憑乃敕之,盛夏樹便枯死,有大蛇長七八丈,懸其間而死,後不複為患。

     憑有姑子,與人争地,俱在太守座(3)。

    姑子少黨而敵家多親,助為之言者,四五十人。

    憑反複良久,忽然大怒曰:&ldquo汝輩敢爾。

    &rdquo應聲有雷電霹靂(4),赤光照耀滿屋。

    于是敵人之黨,一時頓地,無所複知。

    太守甚怖,為之跪謝,曰:&ldquo願君侯少寬威靈,當為理斷,終不使差失。

    &rdquo日移數丈,諸人乃能起。

     【注釋】 (1)病邪魅(mèi):即被鬼怪等傷害。

    (2)蛟(jiāo):指鼍、鳄之類的動物。

    鼍,爬行動物,鳄魚的一種,俗稱揚子鳄、鼍龍、豬婆龍。

    (3)太守:漢朝設立的一郡最高行政主管官吏。

    隋唐後的刺史、知府也别稱太守。

    (4)霹靂:又急又響的雷。

     【譯文】 劉憑曾經住在一戶人家,他的妻子被鬼邪所傷而得病,好幾年了都不好。

    劉憑發了道敕令,那人家屋旁有座泉水,敕令一下,水就自動幹枯了,泉水中有一條蛟龍,也枯死了。

     又有一間古廟,廟裡面有一棵樹,樹上經常發光。

    人要是在樹下面停留,經常突然就死了,飛鳥都不敢在樹枝上做窩。

    劉憑發了一道敕令,大夏天樹就枯死了,有一條大蛇長七八丈,挂在樹上也死了,後來再也沒出過事。

     劉憑有個姑姑的兒子,跟别人發生土地糾紛,一起來找太守打官司。

    他姑姑的兒子親友少而對方親友多,為對方說話的有四五十人。

    劉憑跟他們反複辯論,說了很長時間,忽然發火了,說:&ldquo你們怎麼敢這樣。

    &rdquo剛說完就電閃雷鳴,有紅光把屋子裡照得通亮。

    對方那些人,一下子都癱倒在地,什麼也不知道了。

    太守十分害怕,替他們磕頭道歉,說:&ldquo請您不要生氣發威,我會為你們公平審理,肯定不會有差錯的。

    &rdquo等太陽在天空中走了幾丈遠,那些人才能起身。

     漢孝武帝聞之(1),诏征而試之曰:&ldquo殿下有怪,辄有數十人(2),绛衣披發(3),持燭相随走馬,可效否?&rdquo憑曰:&ldquo此小鬼耳。

    &rdquo至夜,帝僞令人作之。

    憑于殿上,以符擲之(4),皆面搶地。

    以火淬口(5),無氣。

    帝大驚曰:&ldquo非此鬼也,朕以相試耳。

    &rdquo乃解之。

     後入太白山中(6),數十年,複歸鄉裡,顔色更少。

     【注釋】 (1)漢孝武帝:即漢武帝。

    (2)辄(zhé):總是,就。

    (3)绛(jiànɡ):赤色,火紅的顔色。

    (4)擲(zhì):扔,投,抛。

    (5)淬(cuì):把燒紅了的鑄件往水、油或其他液體裡一浸立刻取出來,用以提高合金的硬度和強度。

    這裡指火在人嘴邊移動。

    (6)太白山:主體位于陝西寶雞眉縣、太白縣,廣義上的太白山連帶西安周至部分。

    它是秦嶺山脈的主峰,也是中國大陸青藏高原以東第一高峰。

    東漢班固《漢書·地理志》謂之&ldquo太乙山&rdquo,因傳說是太乙真人修煉之地。

    &ldquo太白山&rdquo之名最早見于北齊魏收《魏書·地理志》中,隋、唐後沿用至今。

    唐五代杜光庭《錄異記》認為曾有&ldquo金星之精&rdquo墜于此山,金星又名&ldquo太白&rdquo,故名。

     【譯文】 漢武帝聽說了,就下令把他請了過來想試試他,對他說:&ldquo我的宮殿下面有妖怪,大概有幾十個,穿着大紅的衣服,披着頭發,手裡拿着蠟燭一個跟着一個,像走馬燈似的,您的法術對他們有效嗎?&rdquo劉憑說:&ldquo這都是些小鬼罷了。

    &rdquo到夜裡,武帝叫人假扮成那樣子。

    劉憑在大殿上,拿符向那些人扔過去,那些人就都向前倒下,臉摔到地上。

    宮裡的人趕緊用火把來探他們的口,都沒有了呼吸。

    武帝大吃一驚,說:&ldquo這些不是鬼,是我讓他們來試試您的。

    &rdquo于是劉憑就把符都解了。

     劉憑後來進入太白山裡,幾十年後,又回到家鄉,容貌卻變得更加年輕了。

     栾巴(1) 【題解】 栾巴的事迹見于南朝宋範晔《後漢書》卷五十七,其中稱他為内黃(今屬河南)人,今内黃縣境内有其墓廟。

    按《後漢書》記載,他本是宦官,但是好道,且有才學。

    他因為淨身不完全,就請辭了宦官的職務,但是卻被升了官,直至做到尚書,後因為上書漢順帝修建陵墓一事而得罪梁太後,被禁锢在家二十多年。

    至漢靈帝時又被啟用,做了議郎,但在宦官集團和當朝大臣的鬥争中受牽連,被貶為永昌太守。

    他稱病不去赴任,并上書為在與宦官集團鬥争中被殺的大将軍窦武和太傅陳蕃鳴冤,惹惱漢靈帝,于是下令把他交給廷尉處理,最終被逼自殺。

    史書中還說他留有一個兒子栾賀,最後官至雲中太守。

     《後漢書》雖然說栾巴&ldquo素有道術,能役鬼神&rdquo,但是隻記載了他在做豫章太守的時候,搗毀了當地的一些祭祀山川鬼怪的房子,處理了一些巫師,并沒有記載他有什麼神異之事。

    本篇中的追殺狸妖和噴酒滅火之事,當為後人增演的傳說。

    南朝梁陶弘景《真诰·協昌期第二》中記有&ldquo栾巴口訣&rdquo,主要有驅鬼的功效,并說栾巴事迹見于《劍經》《神仙傳》《虎豹符》等,可見魏晉時栾巴的事迹已頗為流行。

    《神仙傳》之後,北宋李昉等《太平禦覽》《太平廣記》和北宋張君房《雲笈七簽》都收錄栾巴的故事,基本都沿用《神仙傳》的文字,但《雲笈七簽》中沒有記其除狸妖一事,并在卷八五中,說他&ldquo後為事而誅,即兵解也&rdquo。

    今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神仙傳》也收錄有栾巴,故事與本篇雷同,但文字極簡,且在後面雜入一段講養生修道的文字,似是後人所加,非葛洪原文。

     栾巴者,蜀郡成都人也,少而好道,不修俗事。

     時太守躬詣巴(2),請屈為功曹(3),待以師友之禮。

    巴陵太守曰(4):&ldquo聞功曹有道,甯可試見一奇乎。

    &rdquo巴曰:&ldquo唯。

    &rdquo即平坐,卻入壁中去,冉冉如雲氣之狀,須臾,失巴所在。

    壁外人,見化成一虎,人并驚,虎徑還功曹舍。

    人往視虎,虎乃巴成也。

     後舉孝廉(5),除郎中(6),遷豫章太守(7)。

     【注釋】 (1)栾(luán):姓。

    (2)詣(yì):到,特指到尊長那裡去,這裡表示對栾巴的尊重。

    (3)功曹:官職名稱,漢代郡守有功曹史,簡稱功曹,除掌人事外,還參與一郡的政務。

    (4)巴陵:即今湖南嶽陽。

    (5)舉孝廉:漢代一種以舉薦孝順之人為官的薦舉制度。

    詳見《王遠》篇注。

    (6)郎中:官名,即帝王侍從官的通稱。

    詳見《王遠》篇注。

    (7)豫章:古代區域劃分名稱。

    最初為漢高帝初年(約前202)江西建制後的第一個名稱,即豫章郡(治南昌縣)。

    後在東漢、三國、兩晉以及南朝時期,豫章郡、豫章國為大緻相當于今江西北部(吉安以北)地區的地理範圍。

     【譯文】 栾巴是蜀郡成都人,他年輕時就喜歡道術,不喜歡做俗世的工作。

     當時的太守親自去拜見栾巴,請他委屈一下做個功曹,并把他當老師和朋友一樣對待。

    巴陵太守說:&ldquo聽說您有道術,能不能讓我見識一下這種奇妙之術。

    &rdquo栾巴說:&ldquo好。

    &rdquo就平身正坐下去,卻漸漸退入牆壁中,身體像雲霧一樣,一會兒工夫,他就消失了。

    牆壁外的人,看到栾巴變化成一頭老虎,衆人都很吃驚,那老虎自己直接回到功曹的住地。

    人們跟過去看老虎,發現老虎是栾巴變成的。

     栾巴後來舉孝廉,封為郎中,升遷為豫章的太守。

     廬山廟有神(1),能于帳中共外人語,飲酒,空中投杯,人往乞福。

     能使江湖之中,分風舉帆,行各相逢。

    巴至郡(2),往廟中,便失神所在。

    巴曰:&ldquo廟鬼詐為天官,損百姓日久,罪當治之。

    以事付功曹,巴自行捕逐,若不時讨,恐其後遊行天下,所在血食(3),枉病良民,責以重禱。

    &rdquo乃下所在,推問山川社稷(4),求鬼蹤迹。

     【注釋】 (1)廬山:位于江西九江市。

    (2)郡(jùn):漢代行政設置,比縣要大。

    見《王遠》篇注。

    (3)血食:指受享祭品。

    古代殺牲取血以祭,故名。

    (4)社稷(jì):本指土神和谷神,古時君主都祭祀社稷,後來就用社稷代表國家。

    這裡指各地的地方神。

     【譯文】 廬山的廟裡有個神,能在帳子裡和外面的人說話,和人喝酒時,把酒杯抛到空中而不掉落,人們都去求他保佑。

     他能在同一條江或同一個湖裡,吹不同方向的風,并讓船同時揚帆,相對而行。

    栾巴來到郡後,到廟裡,那個神就不見了。

    栾巴說:&ldquo廟裡的妖怪謊稱自己是天上仙官,禍害老百姓太久了,應當治他的罪。

    我把公事都交給功曹處理,我要自己去捕捉那個妖怪,要是不及時把他抓到,恐怕他以後在天下四處遊走,貪圖各地的祭祀供養,讓老百姓無故生病遭災,再怪罪他們,讓他們花費重金來向他祈禱。

    &rdquo于是栾巴就離開那裡,去各地向山川和土地們打聽,查找那個妖怪的蹤迹。

     此鬼于是走至齊郡(1),化為書生,善談五經(2),太守即以女妻之。

    巴知其所在,上表請解郡守往捕。

    其鬼不出,巴謂太守:&ldquo賢婿非人也,是老鬼,詐為廟神,今走至此,故來取之。

    &rdquo 太守召之,不出。

    巴曰:&ldquo出之甚易,請太守筆硯奏案(3)。

    &rdquo巴乃作符,符成,長嘯空中,忽有人将符去,亦不見人形,一坐皆驚。

     符至,書生向婦涕泣曰:&ldquo去必死矣。

    &rdquo須臾,書生自赍符來(4)。

    至庭,見巴,不敢前。

    巴叱曰:&ldquo老鬼,何不複爾形!&rdquo應聲即便為一狸(5),叩頭乞活。

    巴敕殺之,皆見空中刀下,狸頭堕地。

    太守女已生一兒,複化為狸,亦殺之。

     【注釋】 (1)齊郡:又名齊國,中國古代郡、國名。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滅齊國,于其故地分置齊郡、琅邪郡。

    漢高帝六年(前201)複置齊國,治所在臨淄(縣治在今山東淄博臨淄區齊都鎮),領七郡七十三縣,其地相當于今山東北部、中部、膠東半島和東南沿海地區。

    至武帝時,齊國之地已分為十二郡國,又除齊國為齊郡。

    (2)五經:指儒家的《詩》《尚》《禮》《易》《春秋》五部典籍。

    (3)奏案:放奏章的幾案。

    案,古時狹長的桌子。

    (4)赍(jī):懷抱着,帶着。

    (5)狸:又叫豹貓、山貓、野貓。

    在動物分類中屬于哺乳綱食肉目貓科。

    體大如貓,圓頭大尾,多栖息于草原和靠近河流、湖泊的叢林中。

     【譯文】 這個妖怪于是逃到了齊郡,變成一個書生,善于談論五經,齊郡太守就把女兒嫁給了他。

    栾巴知道妖怪在這裡後,上了一封奏章跟太守說明情況,并請他出兵去捉拿。

    那個妖怪躲在家裡不出來,栾巴對太守說:&ldquo您的女婿不是人類,是一個老妖怪,曾僞裝成廟神,現在逃到這裡,所以我才過來捉拿他。

    &rdquo 太守召喚他的女婿,他也不出來。

    栾巴說:&ldquo讓他出來很容易,請太守給我筆墨紙硯和奏案。

    &rdquo于是栾巴開始畫符,符畫好,他向空中大叫了一聲,忽然就有人來把符拿走了,也看不到那人的樣子,在座的人都很吃驚。

     符被送到書生那裡,那個書生哭泣着對他的妻子說:&ldquo我出去必定會死的。

    &rdquo一會兒工夫,書生自己拿着符出來了。

    來到院子裡,看到栾巴,不敢走上前。

    栾巴呵斥他道:&ldquo老妖怪,還不變回你的原形!&rdquo話音剛落書生就變成了一隻狸貓,向栾巴磕頭求活命。

    栾巴下令把它殺了,衆人就看到空中有一把刀落下來,狸貓的頭就掉在了地上。

    太守的女兒已經生了一個兒子,也變成了狸貓,栾巴也把他殺了。

     巴去,還豫章,郡多鬼,又多獨足鬼,為百姓病。

    巴到後,更無此患,妖邪一時消滅。

     後征為尚書郎,正旦大會(1),巴後到,有酒容。

    賜百官酒,又不飲,而西南向噀之(2)。

    有司奏巴不敬,诏問巴,巴曰:&ldquo臣鄉裡,以臣能治鬼護病,生為臣立廟。

    今旦有耆老(3),皆來臣廟中享臣,不能早委之(4),是以有酒容。

    臣适見成都市上火,臣故漱酒為爾救之,非敢不敬,當請诏問,虛,诏抵罪。

    &rdquo乃發驿書(5),問成都。

    已奏言:正旦食後失火,須臾,有大雨三陣,從東北來,火乃止。

    雨著人,皆作酒氣。

     後一旦,忽大風雨,天地晦冥(6),對坐不相見。

    因失巴所在,尋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