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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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明會典?一百三十
刑部五
賊盜
明律
謀反大逆
凡謀反及大逆但共謀者不分首從皆淩遲處死祖父父子孫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異姓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異年十六以上不論笃疾廢疾皆斬其十五以下及母女妻妾姊妹若子之妻妾給付功臣之家為奴财産入官若女許嫁已定歸其夫子孫過房與人及聘妻未成者俱不追坐知情故縱隐藏者斬有能捕獲者民授以民官軍授以軍職仍将犯人财産全給充賞知而首告官為捕獲者止給财産不首者杖一百流三千裡
謀叛
凡謀叛但共謀者不分首從皆斬妻妾子女給付功臣之家為奴财産并入官父母祖孫兄弟不限籍之同異皆流二千裡安置知情故縱隐藏者絞有能告捕者将犯人财産全給充賞知而不首者杖一百流三千裡若謀而未行為首者絞為從者皆杖一百流三千裡知而不首者杖一百徒三年 若逃避山澤不服追喚者以謀叛未行論其拒敵官兵者以謀叛已行論
造妖書妖言
凡造?緯妖書妖言及傳用惑衆者皆斬若私有妖書隐藏不送官者杖一百徒三年
盜大祀神禦物
凡盜大祀神隻禦用祭器帷帳等物及盜飨薦玉帛牲牢馔具之屬者皆斬其未進神禦及營造未成若已奉祭訖之物及其餘官物皆杖一百徒三年若計?重於本罪者各加盜罪一等
盜制書
凡盜制書及起馬禦寶聖旨起船符驗者皆斬 盜各衙門官文書者皆杖一百刺字若有所規避者從重論事幹軍機錢糧者皆絞
盜印信
凡盜各衙門印信及夜巡銅牌者皆斬盜關防印信者皆杖一百刺字
盜内府财物
凡盜内府财物者皆斬
盜城門鑰
凡盜京城門鑰者杖一百流三千裡盜府州縣鎮城關門鑰皆杖一百徒三年盜倉庫門等鑰皆杖一百并刺字
盜軍器
凡盜軍器者計?以凡盜論若盜應禁軍器者與私有罪同若行軍之所及宿衛軍人相盜入已者準凡盜論還充官用者各減二等
盜園陵樹木
凡盜園陵内樹木者皆杖一百徒三年若盜他人墳茔内樹木者杖八十若計?重於本罪者各加盜罪一等
監守自盜倉庫錢糧
凡監臨主守自盜倉庫錢糧等物不分首從并?論罪并於右小臂膊上刺盜官錢糧物三字
一貫以下杖八十
一貫之上至二貫五百文杖九十
五貫杖一百
七貫五百文杖六十徒一年
一十貫杖七十徒一年半
一十二貫五百文杖八十徒二年
一十五貫杖九十徒二年半
一十七貫五百文杖一百徒三年
二十貫杖一百流二千裡
二十二貫五百文杖一百流二千五百裡二十五貫杖一百流三千裡
四十貫斬
常人盜倉庫錢糧
凡常人盜倉庫錢糧等物不得财杖六十免刺但得财者不分首從并?論罪并於右小臂膊上刺盜官錢糧物三字
一貫以下杖七十
一貫之上至五貫杖八十
一十貫杖九十
一十五貫杖一百
二十貫杖六十徒一年
二十五貫杖七十徒一年半
三十貫杖八十徒二年
三十五貫杖九十徒二年半
四十貫杖一百徒三年
四十五貫杖一百流二千裡
五十貫杖一百流二千五百裡
五十五貫杖一百流三千裡
八十貫絞
強盜
凡強盜已行而不得财者皆杖一百流三千裡但得财者不分首從皆斬 若以藥迷人圖财者罪同 若竊盜臨時有拒捕及殺傷人者皆斬因盜而奸者罪亦如之共盜之人不曾助力不知拒捕殺傷人及奸情者止依竊盜論 其竊盜事主知覺棄财逃走事主追逐因而拒捕者自依罪人拒捕律科斷
刼囚
凡刼囚者皆斬 若私竊放囚人逃走者與囚同罪至死者減一等竊而未得囚者減二等因而傷人者絞殺人者斬為從各減一等 若官司差人追徵錢糧勾攝公事及捕獲罪人聚衆中途打奪者杖一百流三千裡因而傷人者絞殺人及聚至十人為首者斬下手緻命者絞為從各減一等其率領家人随從打奪者止坐尊長若家人亦曾傷人者仍以凡人首從論
白晝搶奪
凡白晝搶奪人财物者杖一百徒三年計贓重者加竊盜罪二等傷人者斬為從各減一等并於右小臂膊上刺搶奪二字若若因失火及行船遭風着淺而乘時搶奪人财物及拆毀船隻者罪亦如之 其本與人鬬毆或勾捕罪人因而竊取财物者計?準竊盜論因而奪去者加二等罪止杖一百流三千裡并免刺若有殺傷者各從故鬬論
竊盜
凡竊盜已行而不得财笞五十免刺但得财者以一主為重并?論罪為從者各減一等初犯并於右小臂上上刺竊盜二字再犯刺左小臂膊三犯者絞以曾經刺字為坐 掏摸者罪同 若軍人為盜雖免刺字三犯一體處絞
一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