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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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明會典?一百二十九
刑部四
祭祀
明律
祭享
凡大祀及廟享所司不将祭祀日期預先告示諸衙門者笞五十因而失誤行事者杖一百其已承告示而失誤者罪坐失誤之人 若百官已受誓戒而吊喪問疾判署刑殺文書及預筵宴者皆罰俸錢一月其知有缌麻以上喪或曾經杖罪遣充執事及令陪祀者罪同不知者不坐若有喪有過不自言者罪亦如之其已受誓戒人員散齋不宿淨室罰俸錢半月緻齋不宿本司者罰俸錢一月 若大祀牲牢玉帛?稷之屬不如法者笞五十一事缺少者杖八十一座全缺者杖一百 若奉大祀犧牲主司喂養不如法緻有瘦損者一牲笞四十每一牲加一等罪止杖八十因而緻死者加罪一等中祀有犯者罪同【餘條準此】
毀大祀丘壇
凡大祀丘壇而毀損者杖一百流二千裡壝門減二等若棄毀大祀神禦之物者杖一百徒三年遺失及誤毀者各減三等
緻祭祀典神祗
凡社稷山川風雲雷雨等神及聖帝明王忠臣烈士載在祀典應合緻祭神祗所在有司置立牌面開寫神号祭祀日期於潔淨處常川懸挂依時緻祭至期失誤祭祀者杖一百其不當奉祀之神而緻祭者杖八十
曆代帝王陵寝
凡曆代帝王陵寝及忠臣烈士先聖先賢墳墓不許於上樵采耕種及牧放牛羊等畜違者杖八十
?渎神明
凡私家告天拜鬥焚焼夜香燃點天燈七燈?渎神明者杖八十婦女有犯罪坐家長若僧道修齋設醮而拜奏青詞表文及祈禳火災者同罪還俗 若有官及軍民之家縱令妻女於寺觀神廟燒香者笞四十罪坐夫男無夫男者罪坐本婦其寺觀神廟住持及守門之人不為禁止者與同罪
禁止師巫邪術
凡師巫假降邪神書符呪水扶鸾禱聖自号端公太保師婆及妄稱彌勒佛白蓮社明尊教白雲宗等會一應左道亂政之術或隐藏圖像燒香集衆夜聚暁散佯修善事扇惑人民為首者絞為從者各杖一百流三千裡若軍民裝扮神像鳴鑼撃鼓迎神賽會者杖一百罪坐為首之人 裡長知而不首者各笞四十 其民間春秋義社不在禁限
儀制
明律
合和禦藥
凡合和禦藥誤不依本方及封題錯誤醫人杖一百料理揀擇不精者杖六十若造禦膳誤犯食禁廚子杖一百若飲食之物不潔淨者杖八十揀擇不精者杖六十不品嘗者笞五十監臨提調官各減醫人廚子罪二等若監臨提調官及廚子人等誤将雜藥至造禦膳處
所者杖一百所将雜犯就令自吃門官及守衛官失於搜檢者與犯人同罪 并臨時奏聞區處
乘輿服禦物
凡乘輿服禦物收藏修整不如法者杖六十進禦差失者笞四十其車馬之屬不調習駕馭之具不堅完者杖八十 若主守之人将乘輿服禦物私自借用或轉借與人及借之者各杖一百徒三年若棄毀者罪亦如之遺失及誤毀者各減三等 若禦幸舟船不堅固者工匠杖一百若不整頓修飾及在船篙棹之屬缺少者杖六十并罪坐所由監臨提調官各減工匠罪二等 并臨時奏聞區處
收藏禁書及私習天文
凡私家收藏玄象器物天文圖?應禁之物及曆代帝王圖像金玉符玺等物者杖一百若私習天文者罪亦如之并於犯人名下追銀一十兩給付告人充賞
禦賜衣服
凡禦賜百官衣服使臣不行親送轉付他人給與者杖一百罷職不叙
失誤朝賀
凡朝賀及迎接诏書所司不預先告示者笞四十其已承吿示而失誤者罪亦如之
失儀
凡祭祀及谒拜園陵若朝會行禮差錯及失儀者罰俸錢半月 其糾儀官應糾舉而不糾者罪同
奏對失序
凡在朝侍從官員特承顧問官高者先行回奏卑者以次進對若先後失序者各罰俸錢半月
朝見留難
凡儀禮司官将應朝見官員人等托故留難阻當不即引見者斬大臣知而不問與同罪不知者不坐
上書陳言
凡國家政令得失軍民利病一切興利除害之事并從五軍都督府六部官面奏區處及聽監察禦史提刑按察司官各陳所見直言無隐 若内外大小官員但有本衙門不便事件許令明白條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