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百六十二 ◎竹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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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罕晝夜祈禱。
于時以竹為燈缵照夜,此缵宿昔枝葉大茂,母礎亦愈。
鹹以為孝感所緻。
又曰:徐伯珍,少孤貧,學書無紙,常以竹葉、箭箬、甘蔗,及地上學書。
《南史·隐逸傳》曰:沉麟士,字雲祯,居貧,織簾。
誦書鄉裡,号為織簾先生。
常為人作,竹誤傷手,便流淚而還。
馱蓣者謂曰:"杆不足損,何至涕零?"答曰:"杆本不痛,但遺體毀傷,感而悲耳!" 《梁書》曰:武帝臨雍州,命呂僧珍為中兵參軍,委以心膂。
僧珍陰養死士,歸之者甚衆。
武帝頗招武猛士庶,飨從會者萬馀人。
因命接行城西空地,将起數千間屋為士舍。
多伐林竹,沉於檀溪,積茅蓋若山阜,皆未之用。
僧珍獨悟其旨,因私具橹數百張。
及起兵,悉取檀溪林竹,母為舡艦,葺之以茅,并立辦。
衆軍将發,患諸将須橹甚多,僧珍乃出先所具,每舡付二張,争者乃息。
《隋書》曰:明克讓,字弘道,平原鬲人也。
父山賓,梁侍中。
克讓少好儒,善談論,博涉書史,絲壤将萬卷。
三《禮》禮論,尤所研精;龜策曆像,鹹得其妙。
年十四,釋褐湘東王法曹參軍。
時舍人朱異在儀賢堂講《老子》,克讓預焉,堂邊有修竹,異令克讓詠之。
克讓攬筆辄成,其卒章曰:"非君多愛賞,誰貴此貞心?"異甚奇之。
《唐書》曰:南诏理無刑名桎梏之具,罪,以竹五本束之,伏犯者,撻蒲俺。
又曰:開成四年,襄陽三縣山殖冊實成米,百姓彩實。
《莊子》曰:鹓雛非練實而不食。
(練實,竹實也。
取其潔白也。
) 《淮南子》曰:大清擲晡也,鳳麟降,蓍龜兆,甘露下,竹實盈。
(竹實,鳳皇食。
) 又曰:瓦以火成,不可以得火;竹以水生,不可以得水。
(瓦得火則破,竹得水則死也。
) 又曰:槁竹有火,弗鑽不燃;土中有水,弗掘無泉。
(掘猶窮也。
) 《梅子》曰:弘農宜陽縣金門山,竹為律管;河内葭莩以為灰,可以候氣。
取灰實管端,置之深宮,複以缇幕,勿令見風,日長至,則灰飛管通矣。
《唐子》曰:希見食筍,歸煮竹根。
《家語》曰:子路見孔子,孔子曰:"君子不可不學。
"鐘路曰:"南山有竹,不揉自直。
斬而為用,射達於犀革。
以此言之,何學之為?"孔子曰:"括而羽之,镞而砺之,其入不益深乎?" 《呂氏春秋》曰:昔黃帝命伶倫作為律。
伶倫自大夏之西,(西方山名。
)乃之沅渝之陰,(山名。
)取竹于嶰溪之谷,以生空竅厚釣者,斷兩節間,其長三寸九分,而吹之。
《山海經》曰:長石之山,西有共谷,其中多竹。
衛丘山南,帝後(郭璞症曰:俊,舜字假借音。
)竹林在焉,大可為舟。
又曰:竹生花,其年便枯。
竹六十年一易根,易根必經結實而枯死。
實落土複生,六年還成町。
《穆天子傳》曰:天子西征,至于玄池,天子休于玄池之上,乃奏廣樂,三日而終,是曰樂池。
乃樹擲犟,是曰竹林。
《吳越春秋》曰:越王問範蠡用兵,對曰:"越有處女,願君王問之。
"處挪當見於王,道逢老人,自稱袁公,跪被林杪,竹末折,堕地。
處女即捷其末,公操蒲熬,而刺處女。
處女舉杖擊之,飛上樹,變為白猿。
《三輔舊事》曰:武帝作延陵及廟,窦将軍有青竹田在廟南,恐犯蹈之,言作陵不便。
《世說》曰:魏武征袁本初,治舍馀有數十斛竹片,鹹長數寸,衆并謂不堪用,正合燒除。
太祖意甚惜,思所以用之,謂可為竹甲,而未顯其言。
馳使以問楊主簿德祖,德祖意懸同。
《風俗通》曰:殺青。
案,殺青,作簡書之新竹,有汁,後加於火上。
故作簡者,於火上炙乾之。
《水經》曰:
于時以竹為燈缵照夜,此缵宿昔枝葉大茂,母礎亦愈。
鹹以為孝感所緻。
又曰:徐伯珍,少孤貧,學書無紙,常以竹葉、箭箬、甘蔗,及地上學書。
《南史·隐逸傳》曰:沉麟士,字雲祯,居貧,織簾。
誦書鄉裡,号為織簾先生。
常為人作,竹誤傷手,便流淚而還。
馱蓣者謂曰:"杆不足損,何至涕零?"答曰:"杆本不痛,但遺體毀傷,感而悲耳!" 《梁書》曰:武帝臨雍州,命呂僧珍為中兵參軍,委以心膂。
僧珍陰養死士,歸之者甚衆。
武帝頗招武猛士庶,飨從會者萬馀人。
因命接行城西空地,将起數千間屋為士舍。
多伐林竹,沉於檀溪,積茅蓋若山阜,皆未之用。
僧珍獨悟其旨,因私具橹數百張。
及起兵,悉取檀溪林竹,母為舡艦,葺之以茅,并立辦。
衆軍将發,患諸将須橹甚多,僧珍乃出先所具,每舡付二張,争者乃息。
《隋書》曰:明克讓,字弘道,平原鬲人也。
父山賓,梁侍中。
克讓少好儒,善談論,博涉書史,絲壤将萬卷。
三《禮》禮論,尤所研精;龜策曆像,鹹得其妙。
年十四,釋褐湘東王法曹參軍。
時舍人朱異在儀賢堂講《老子》,克讓預焉,堂邊有修竹,異令克讓詠之。
克讓攬筆辄成,其卒章曰:"非君多愛賞,誰貴此貞心?"異甚奇之。
《唐書》曰:南诏理無刑名桎梏之具,罪,以竹五本束之,伏犯者,撻蒲俺。
又曰:開成四年,襄陽三縣山殖冊實成米,百姓彩實。
《莊子》曰:鹓雛非練實而不食。
取其潔白也。
) 《淮南子》曰:大清擲晡也,鳳麟降,蓍龜兆,甘露下,竹實盈。
) 又曰:瓦以火成,不可以得火;竹以水生,不可以得水。
) 又曰:槁竹有火,弗鑽不燃;土中有水,弗掘無泉。
) 《梅子》曰:弘農宜陽縣金門山,竹為律管;河内葭莩以為灰,可以候氣。
取灰實管端,置之深宮,複以缇幕,勿令見風,日長至,則灰飛管通矣。
《唐子》曰:希見食筍,歸煮竹根。
《家語》曰:子路見孔子,孔子曰:"君子不可不學。
"鐘路曰:"南山有竹,不揉自直。
斬而為用,射達於犀革。
以此言之,何學之為?"孔子曰:"括而羽之,镞而砺之,其入不益深乎?" 《呂氏春秋》曰:昔黃帝命伶倫作為律。
伶倫自大夏之西,
)乃之沅渝之陰,
)取竹于嶰溪之谷,以生空竅厚釣者,斷兩節間,其長三寸九分,而吹之。
《山海經》曰:長石之山,西有共谷,其中多竹。
衛丘山南,帝後
)竹林在焉,大可為舟。
又曰:竹生花,其年便枯。
竹六十年一易根,易根必經結實而枯死。
實落土複生,六年還成町。
《穆天子傳》曰:天子西征,至于玄池,天子休于玄池之上,乃奏廣樂,三日而終,是曰樂池。
乃樹擲犟,是曰竹林。
《吳越春秋》曰:越王問範蠡用兵,對曰:"越有處女,願君王問之。
"處挪當見於王,道逢老人,自稱袁公,跪被林杪,竹末折,堕地。
處女即捷其末,公操蒲熬,而刺處女。
處女舉杖擊之,飛上樹,變為白猿。
《三輔舊事》曰:武帝作延陵及廟,窦将軍有青竹田在廟南,恐犯蹈之,言作陵不便。
《世說》曰:魏武征袁本初,治舍馀有數十斛竹片,鹹長數寸,衆并謂不堪用,正合燒除。
太祖意甚惜,思所以用之,謂可為竹甲,而未顯其言。
馳使以問楊主簿德祖,德祖意懸同。
《風俗通》曰:殺青。
案,殺青,作簡書之新竹,有汁,後加於火上。
故作簡者,於火上炙乾之。
《水經》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