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百四十二 ◎鱗介部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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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樸子》曰:若蟹之化漆,麻之壞酒,此不可以理推者也。
又曰:山中稱無腹公子者,蟹也。
又曰:兵地生蟹者,宜急移軍。
太一在主帳擲晷,不可攻也。
《郭子》曰:畢茂世雲:"左手持蟹螯,一手持酒杯。
拍浮酒池中,可了一生哉!" 《國語》曰:越王召範蠡而問焉,曰:"與子謀吳,子未可也;今其稻蟹食不遺種,其可乎?"範蠡對曰:"天應至矣,人事未也,勤須厲志。
" 《世說》曰:蔡司徒渡江,見蟛蜞,大喜曰:"蟹有八足,加以二螯。
"令烹之。
既食,委頓吐下,方知非蟹。
後向謝仁祖說此事,謝曰:"卿讀《爾雅》不熟,幾為《勸學》死!"(劉孝标雲:《大戴禮·勸學》篇曰:蟹八足二螯,非蛇蛆之穴無所寄托者,用心躁也。
故《爾雅》雲:螖小者勞,即彭螖也,似蟹而小。
案,今彭蜞小于蟹而大于螖,《爾雅》所謂螖澤者也。
然此三物,皆八足二鳌,狀甚相類。
蔡谟不精其大小,食而緻敝,故雲讀《爾雅》不熟也。
) 《永嘉郡記》曰:安國縣有山鬼,形體如人,而一腳,裁長一尺許。
好啖鹽,伐木人鹽辄偷将去。
不甚畏人,人亦不敢伐木犯之,犯之即不利也。
喜於山澗中取石蟹,同伐木人眠息,便十十五五出,就火邊跂石炙啖之。
常有伐木人見其如此,未眠之前,痛燃石使熱,羅置火畔,便佯眠看之。
須臾魑出,悉皆跂石,石熱灼之,跳梁叫呼,罵詈而去。
此伐木人家,後被火燒委頓。
《博物志》曰:南海有水蟲名剻,蛤之類也。
其中有小蟹,大如榆莢。
剻開甲食,則蟹亦出食;剻合甲,蟹亦還入。
為剻取以歸,始終死不相離。
又曰:蟹、漆相合成水。
(神仙服食方雲。
) 又曰:秋蟹毒者,尾叢可療。
目相向者尤甚。
《玄申記》曰:天下之大物,北海之蟹。
舉一螯能加於山,身故在死晷。
《淮南萬畢術》曰:燒蟹緻鼠。
《搜中記》曰:晉太康年中,會稽炕恫蜞及蟹皆化為鼠,其衆,複野為災,食稻。
《述異記》曰:出海口,北行六十裡至騰榆嶼之南溪,有淡水清澈照底。
有蟹焉,筐大如笠,腳長三尺。
宋玄嘉中,章安縣民屠虎取此蟹食之,肥美過常。
夢一少妪語之曰:"汝啖我,知汝尋被啖不?"屠氏明日出行,為虎所食。
馀家人殡瘗之,虎又發棺啖之,肌體尾簜。
此水今猶有大蟹,莫敢複犯。
《廣五行記》曰:玄嘉中,富陽人姓王於渎中作蟹斷。
旦往視之,見一材頭,長二尺許,在斷中而裂開,蟹出都盡。
乃治斷,出材岸上。
明旦往之,見材複在斷中,而裂開如前。
王又治斷出材,明晨往視,所見如初。
王疑此材妖異,乃取籠中擔歸。
去家一二裡,聞籠中窣動聲。
王生顧見向材段變成一物,人面猴身,一手一足,語王生曰:"我性嗜蟹,比實入破君斷食蟹,以此相負,望君恕我。
我是山神,當相祐助。
"王曰:"汝犯暴人,罪自應死,何以多言?"此物曰:"君何姓名?"頻問不已,王終不答。
去家轉近,曰:"既不放我,又不告我姓名,當複何許?"王至家以火焚之。
土俗謂之山犭喿,知人姓名則能為傷人耳。
又曰:軍行地無故生蟹,宜急移,吉。
蟹魚之類,水失其性則有此孽。
《嶺南異物志》曰:常有行海得州渚,林木甚茂,乃維舟登岸,爨於水旁。
半炊而林沒於水,遽斷其纜,乃得去。
詳視之,大蟹也。
《嶺表錄異》曰:水蟹,螯殼内皆鹹水,自有味。
廣人取之淡煮,吸其鹹汁下酒。
黃膏蟹,殼内有膏,如黃蘇,加以五味,和廄爆之,食亦有味。
赤母蟹,殼内黃赤膏,如雞鴨子黃,肉白。
以和膏實其殼中,淋以五味,蒙以細面,為蟹饆饠,珍美可尚。
紅蟹,殼殷紅色,巨者可以裝為酒杯也。
虎蟹,殼上有虎班,可裝為酒器,與紅蟹皆産瓊崖海邊。
《本草經》曰:蟹味鹹,治胸中邪氣、熱結痛。
《張敞集》曰:朱登為東海相,遺敞蟹,報書曰:"蘧伯玉受孔氏之賜,必及鄉。
敞謹分斯贶於三老尊行者,曷敢獨烹之?" 《太平禦覽》 宋·李昉
又曰:山中稱無腹公子者,蟹也。
又曰:兵地生蟹者,宜急移軍。
太一在主帳擲晷,不可攻也。
《郭子》曰:畢茂世雲:"左手持蟹螯,一手持酒杯。
拍浮酒池中,可了一生哉!" 《國語》曰:越王召範蠡而問焉,曰:"與子謀吳,子未可也;今其稻蟹食不遺種,其可乎?"範蠡對曰:"天應至矣,人事未也,勤須厲志。
" 《世說》曰:蔡司徒渡江,見蟛蜞,大喜曰:"蟹有八足,加以二螯。
"令烹之。
既食,委頓吐下,方知非蟹。
後向謝仁祖說此事,謝曰:"卿讀《爾雅》不熟,幾為《勸學》死!"
故《爾雅》雲:螖小者勞,即彭螖也,似蟹而小。
案,今彭蜞小于蟹而大于螖,《爾雅》所謂螖澤者也。
然此三物,皆八足二鳌,狀甚相類。
蔡谟不精其大小,食而緻敝,故雲讀《爾雅》不熟也。
) 《永嘉郡記》曰:安國縣有山鬼,形體如人,而一腳,裁長一尺許。
好啖鹽,伐木人鹽辄偷将去。
不甚畏人,人亦不敢伐木犯之,犯之即不利也。
喜於山澗中取石蟹,同伐木人眠息,便十十五五出,就火邊跂石炙啖之。
常有伐木人見其如此,未眠之前,痛燃石使熱,羅置火畔,便佯眠看之。
須臾魑出,悉皆跂石,石熱灼之,跳梁叫呼,罵詈而去。
此伐木人家,後被火燒委頓。
《博物志》曰:南海有水蟲名剻,蛤之類也。
其中有小蟹,大如榆莢。
剻開甲食,則蟹亦出食;剻合甲,蟹亦還入。
為剻取以歸,始終死不相離。
又曰:蟹、漆相合成水。
) 又曰:秋蟹毒者,尾叢可療。
目相向者尤甚。
《玄申記》曰:天下之大物,北海之蟹。
舉一螯能加於山,身故在死晷。
《淮南萬畢術》曰:燒蟹緻鼠。
《搜中記》曰:晉太康年中,會稽炕恫蜞及蟹皆化為鼠,其衆,複野為災,食稻。
《述異記》曰:出海口,北行六十裡至騰榆嶼之南溪,有淡水清澈照底。
有蟹焉,筐大如笠,腳長三尺。
宋玄嘉中,章安縣民屠虎取此蟹食之,肥美過常。
夢一少妪語之曰:"汝啖我,知汝尋被啖不?"屠氏明日出行,為虎所食。
馀家人殡瘗之,虎又發棺啖之,肌體尾簜。
此水今猶有大蟹,莫敢複犯。
《廣五行記》曰:玄嘉中,富陽人姓王於渎中作蟹斷。
旦往視之,見一材頭,長二尺許,在斷中而裂開,蟹出都盡。
乃治斷,出材岸上。
明旦往之,見材複在斷中,而裂開如前。
王又治斷出材,明晨往視,所見如初。
王疑此材妖異,乃取籠中擔歸。
去家一二裡,聞籠中窣動聲。
王生顧見向材段變成一物,人面猴身,一手一足,語王生曰:"我性嗜蟹,比實入破君斷食蟹,以此相負,望君恕我。
我是山神,當相祐助。
"王曰:"汝犯暴人,罪自應死,何以多言?"此物曰:"君何姓名?"頻問不已,王終不答。
去家轉近,曰:"既不放我,又不告我姓名,當複何許?"王至家以火焚之。
土俗謂之山犭喿,知人姓名則能為傷人耳。
又曰:軍行地無故生蟹,宜急移,吉。
蟹魚之類,水失其性則有此孽。
《嶺南異物志》曰:常有行海得州渚,林木甚茂,乃維舟登岸,爨於水旁。
半炊而林沒於水,遽斷其纜,乃得去。
詳視之,大蟹也。
《嶺表錄異》曰:水蟹,螯殼内皆鹹水,自有味。
廣人取之淡煮,吸其鹹汁下酒。
黃膏蟹,殼内有膏,如黃蘇,加以五味,和廄爆之,食亦有味。
赤母蟹,殼内黃赤膏,如雞鴨子黃,肉白。
以和膏實其殼中,淋以五味,蒙以細面,為蟹饆饠,珍美可尚。
紅蟹,殼殷紅色,巨者可以裝為酒杯也。
虎蟹,殼上有虎班,可裝為酒器,與紅蟹皆産瓊崖海邊。
《本草經》曰:蟹味鹹,治胸中邪氣、熱結痛。
《張敞集》曰:朱登為東海相,遺敞蟹,報書曰:"蘧伯玉受孔氏之賜,必及鄉。
敞謹分斯贶於三老尊行者,曷敢獨烹之?" 《太平禦覽》 宋·李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