廟學典禮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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掾亦拟差補。
【咨行禦史台。
】 都省複還石國秀等所獻四道學田 中書省,至元二十年九月十六日咨該:進據浙東宣慰石國秀等呈「獻江東、江西、浙東、浙西等四道亡宋時元撥贍學田産,若令石國秀等充學産總管府管領,辦鈔三千定,換給各人宣命,不緻埋沒」等事,為此,移咎文該:學校之設,務在養賢,若将學田官為拘收,士類無以奉養,賢才由此而廢。
若令各學依舊管領,似為相應。
準此。
方欲施行間,又據禦史台呈,亦為此事。
都省議得:江南贍學田産所收錢糧,令所在官司拘收見數,明置簿籍,另行收貯,如遇修理廟宇,春秋釋奠,朔望祭祀,學官請給住坐生員食供,申覆有司,照勘端的,依公支用。
若有耆宿名儒實無依倚者,亦于上項錢内酌量給付養贍。
毋令不應人員,中間虛費錢糧。
據收支見在備細數目,每上下半年申報行省,年終類咨都省照驗。
所在官司,亦不得侵支違錯。
據合行回咨,請照驗施行。
【咨江淮行省。
】先于至元十九年五月,浙東道奏:據宣慰石國秀并前亡宋總管謝允孫、石國祥、樓性之告言,略謂江東、江西、浙東、浙西四道諸路、州、縣學并杭州太學,贍學田産約有數萬來畝,自歸附之後,諸生并無日請月逐飲食,亦無往來遊士,春秋祭祀,所用不多,合于十分中撥二分贍學公用,餘外分田産獻納禦位下充辦課程。
石國秀情願出力勾當,且認寶鈔三千定,乞令石國秀等為學産财賦總管府官,仍免佃戶差役事。
當年八月,都省行下合屬照勘,有無違礙施行,及據各處辨明,洞見情僞有無。
紹興路學所申:本學自前代建立以來,即有養士田土,系與僧寺、道觀産業相同,即非其它系官田土之比。
每年子粒不了支用,在亡宋時,官司于内且日撥公使庫、激賞庫、贍軍庫、都稅務官錢添助養士,名曰四庫錢,自歸附後,諸生口糧、官職吏仆月糧,止靠學糧,支用不敷。
自至元十三年,照舊例行供。
十四年三月内,準宣慰司劄付,令本學依寺、觀例,自行收支接續養士。
十五年二月,承宣慰司令史鄭誠呈說,前往行省打勘,檢照本學養士米糧不可與系官糧斛一般打勘,準呈開除訖。
十六年八月内,準宣慰司行下再行定奪學官職事吏仆月給、諸生口糧數目。
十七年三月内,準宣慰司定奪教授、訓導、錢糧官、正、錄、教谕、糾彈、掌儀、吏仆人員月糧數目。
十九年二月内,準行中書省行下宣慰司存設教授、錢糧官、正、錄、長、谕等職。
本學每年所用,并系該準上司行下,即非擅自收支。
所有每歲支用項目,除春秋祭祀、修造文廟外,學官學職月有請糧,諸齋生員日行二?,遊學之人無所歸者亦日有以贍之,年老者月給生料,幼學者日亦行供。
每遇好日祝聖,朔望殿谒,學官講說,諸生課試,事事不敢廢弛。
即非無月請,亦非無遊學,亦非無日逐飲食。
又如儒學提舉司所申:杭州太學、武學、宗學三處,系前宋官庫每年撥錢米供贍,即無田土。
以此言之,虛妄可知。
當蒙廟堂采聽,公論獲伸。
四道贍學之田,得存教養之初意。
省台複石國秀尹應元所獻學田 怨,人皆有望望不平之心,是驅之使為不善也。
草澤寇攘,将恐日甚,所得不償所失,大不忠于國家。
合将上項學田仍舊付各處學校,以其每歲租糧春秋釋奠,修葺祠廟,收養生徒,講明義理,以美風化,以收士心。
彼知名教之樂,必不肯為悖亂之歸,坐消變故,永保太平,其利于國家,豈止百萬頃學田之比哉。
牒請照驗事。
準此。
一就具呈中書省,定奪明降。
去後,今承省劄該:都省照得:先撥本台呈,亦為此事,都省議得:江南贍學田産所收錢糧,合令所在官司拘收數目,明置文簿,别行收貯,如遇修理廟宇,春秋釋奠,朔望祭祀,學官請給在學生員食供,申覆有司照勘端的,依上支用。
若有耆宿名儒實無依倚者,亦于上項錢糧約量給付養贍。
無令不應人員,中間虛費錢糧。
據收支見在數目,每上下半年申報行省,年終類咨都省照驗。
已經移咨江淮、荊湖等處行省,照會本處官司,亦不得侵支違錯。
外,合下仰照驗施行。
承此,須合回咨,請照驗施行。
?禦史台,至元二十年月日咨該:來咨三道,俱為定奪江南等處贍學田産錢糧事,準此。
除已具呈中書省照詳外,又準本台禦史中丞崔少中牒:竊惟三代、漢、唐以至于宋,皆立學以養士,生徒多至數千,置田築室,官為營辦。
所以養成人材,講明義理,習禮讓之事,消禍亂之源,故識者以為急務。
有賤丈夫者,不知此理,徒見廣置田産以贍生徒,遂欲奪而歸之官,不知名教消亡,所關者大。
江南三百年,用儒不但科舉而已,國都郡縣皆置學。
學必有田,少者官為增置,使人得以養。
然後欣然向學,化頑犷為循良,此實治民之上策,?作成人材,又可為國家之用。
兵火之後,科舉已廢,民知為儒之
【咨行禦史台。
】 都省複還石國秀等所獻四道學田 中書省,至元二十年九月十六日咨該:進據浙東宣慰石國秀等呈「獻江東、江西、浙東、浙西等四道亡宋時元撥贍學田産,若令石國秀等充學産總管府管領,辦鈔三千定,換給各人宣命,不緻埋沒」等事,為此,移咎文該:學校之設,務在養賢,若将學田官為拘收,士類無以奉養,賢才由此而廢。
若令各學依舊管領,似為相應。
準此。
方欲施行間,又據禦史台呈,亦為此事。
都省議得:江南贍學田産所收錢糧,令所在官司拘收見數,明置簿籍,另行收貯,如遇修理廟宇,春秋釋奠,朔望祭祀,學官請給住坐生員食供,申覆有司,照勘端的,依公支用。
若有耆宿名儒實無依倚者,亦于上項錢内酌量給付養贍。
毋令不應人員,中間虛費錢糧。
據收支見在備細數目,每上下半年申報行省,年終類咨都省照驗。
所在官司,亦不得侵支違錯。
據合行回咨,請照驗施行。
【咨江淮行省。
】先于至元十九年五月,浙東道奏:據宣慰石國秀并前亡宋總管謝允孫、石國祥、樓性之告言,略謂江東、江西、浙東、浙西四道諸路、州、縣學并杭州太學,贍學田産約有數萬來畝,自歸附之後,諸生并無日請月逐飲食,亦無往來遊士,春秋祭祀,所用不多,合于十分中撥二分贍學公用,餘外分田産獻納禦位下充辦課程。
石國秀情願出力勾當,且認寶鈔三千定,乞令石國秀等為學産财賦總管府官,仍免佃戶差役事。
當年八月,都省行下合屬照勘,有無違礙施行,及據各處辨明,洞見情僞有無。
紹興路學所申:本學自前代建立以來,即有養士田土,系與僧寺、道觀産業相同,即非其它系官田土之比。
每年子粒不了支用,在亡宋時,官司于内且日撥公使庫、激賞庫、贍軍庫、都稅務官錢添助養士,名曰四庫錢,自歸附後,諸生口糧、官職吏仆月糧,止靠學糧,支用不敷。
自至元十三年,照舊例行供。
十四年三月内,準宣慰司劄付,令本學依寺、觀例,自行收支接續養士。
十五年二月,承宣慰司令史鄭誠呈說,前往行省打勘,檢照本學養士米糧不可與系官糧斛一般打勘,準呈開除訖。
十六年八月内,準宣慰司行下再行定奪學官職事吏仆月給、諸生口糧數目。
十七年三月内,準宣慰司定奪教授、訓導、錢糧官、正、錄、教谕、糾彈、掌儀、吏仆人員月糧數目。
十九年二月内,準行中書省行下宣慰司存設教授、錢糧官、正、錄、長、谕等職。
本學每年所用,并系該準上司行下,即非擅自收支。
所有每歲支用項目,除春秋祭祀、修造文廟外,學官學職月有請糧,諸齋生員日行二?,遊學之人無所歸者亦日有以贍之,年老者月給生料,幼學者日亦行供。
每遇好日祝聖,朔望殿谒,學官講說,諸生課試,事事不敢廢弛。
即非無月請,亦非無遊學,亦非無日逐飲食。
又如儒學提舉司所申:杭州太學、武學、宗學三處,系前宋官庫每年撥錢米供贍,即無田土。
以此言之,虛妄可知。
當蒙廟堂采聽,公論獲伸。
四道贍學之田,得存教養之初意。
省台複石國秀尹應元所獻學田 怨,人皆有望望不平之心,是驅之使為不善也。
草澤寇攘,将恐日甚,所得不償所失,大不忠于國家。
合将上項學田仍舊付各處學校,以其每歲租糧春秋釋奠,修葺祠廟,收養生徒,講明義理,以美風化,以收士心。
彼知名教之樂,必不肯為悖亂之歸,坐消變故,永保太平,其利于國家,豈止百萬頃學田之比哉。
牒請照驗事。
準此。
一就具呈中書省,定奪明降。
去後,今承省劄該:都省照得:先撥本台呈,亦為此事,都省議得:江南贍學田産所收錢糧,合令所在官司拘收數目,明置文簿,别行收貯,如遇修理廟宇,春秋釋奠,朔望祭祀,學官請給在學生員食供,申覆有司照勘端的,依上支用。
若有耆宿名儒實無依倚者,亦于上項錢糧約量給付養贍。
無令不應人員,中間虛費錢糧。
據收支見在數目,每上下半年申報行省,年終類咨都省照驗。
已經移咨江淮、荊湖等處行省,照會本處官司,亦不得侵支違錯。
外,合下仰照驗施行。
承此,須合回咨,請照驗施行。
?禦史台,至元二十年月日咨該:來咨三道,俱為定奪江南等處贍學田産錢糧事,準此。
除已具呈中書省照詳外,又準本台禦史中丞崔少中牒:竊惟三代、漢、唐以至于宋,皆立學以養士,生徒多至數千,置田築室,官為營辦。
所以養成人材,講明義理,習禮讓之事,消禍亂之源,故識者以為急務。
有賤丈夫者,不知此理,徒見廣置田産以贍生徒,遂欲奪而歸之官,不知名教消亡,所關者大。
江南三百年,用儒不但科舉而已,國都郡縣皆置學。
學必有田,少者官為增置,使人得以養。
然後欣然向學,化頑犷為循良,此實治民之上策,?作成人材,又可為國家之用。
兵火之後,科舉已廢,民知為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