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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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議
【夔說】
舜命其臣而敕戒之,未有不讓者焉,至于夔,則獨無所讓,而又稱其樂之和美者,何也?夫禹、垂、益、伯夷、龍,皆新命者也,故疇于衆臣而後命之,而皆有讓矣。
棄、契、臯陶、夔當是時,蓋已為是官,因命是五人者而敕戒之焉耳,故獨無所讓也。
孔氏曰禹、垂、益、伯夷、夔、龍皆新命者,蓋失之矣。
聖人之聰明雖大過于人,然未嘗自用聰明也。
故舜之命此九人者,未嘗不咨而後命焉,則何獨于夔而不然乎?使夔為新命者,則何稱其樂之和美也?使夔之受命之日已稱其樂之和美,則賢人之舉措,亦少輕矣。
孔氏之說,蓋惑于“命汝典樂”之語爾。
夫“汝作司徒”、“汝作士”之文,豈異于“命汝典樂”之語乎?且所以知其非新命者,蓋舜不疇而命之,而無所讓也。
舜之命夔也,亦無所疇,夔之受命也,亦無所讓,則何以知其為新命乎?夫擊石拊石而百獸率舞,非夔之所能為也,為之者,衆臣也。
非衆臣之所能為也,為之者,舜也。
将有治于天下,則可以無相乎?故命禹以宅百揆也。
民窘于衣食,而欲其化而入于善,豈可得哉?故次命棄以為稷也。
民既富而可以教矣,則豈可以無教哉?故次命契以為司徒也。
既教之,則民不能無不帥教者,民有不帥教,則豈可以無刑乎?故次命臯陶以為士也。
此皆治人之所先急者,備矣,則可以治末之時也。
工者,治人之末者也,故次命垂以為共工也。
于是治人之事具,則宜及于鳥獸草木也,故次命益以為虞也。
夫其所以治,至于鳥獸草木,則天下之功至矣,治天下之功至,則可以制禮之時也,故次命伯夷以為典禮也。
夫治至于鳥獸草木,而人有禮以節文之,則政道成矣,可以作樂,以樂其成也,故次命夔以為典樂也。
借使禹不能總百揆,稷不能富萬民,契不能教,臯陶不能士,垂不能共工,伯夷不能典禮,然則天下亂矣。
天下亂,而夔欲擊石拊石、百獸率舞,其可得乎?故曰為之者,衆臣也。
使舜不能用是衆臣,則是衆臣亦不能成其功矣,故曰非衆臣之所能為也,為之者,舜也。
夫夔之所以稱其樂之和美者,豈以為伐耶?蓋以美舜也。
孔子之所謂“将順其美”者,其夔哉! 【鲧說】 堯咨孰能治水,四嶽皆對曰“鲧”,然則在廷之臣可治水者,惟鲧耳。
水之患不可留而俟人,鲧雖方命圮族,而其才則群臣皆莫及,然則舍鲧而孰使哉?當此之時,禹蓋尚少,而舜猶伏于下而未見乎上也。
夫舜、禹之聖也,而堯之聖也,群臣之仁賢也,其求治水之急也,而相遇之難如此。
後之不遇者,亦可以無憾矣。
【季子】 先王酌乎人情之中,以制喪禮,使哀有馀者俯而就之,哀不足者企而及之。
哀不足者,非聖人之所甚善也,善之者,善其能勉于禮而已。
延陵季子其長子死,既封,而号者三,遂行。
孔子曰:“延陵季子之于禮,其合矣乎。
”夫長子之喪,聖人為之三年之服,蓋以謂父子之親,而長子者為親之後,人情之所至重也。
今季子三号遂行,則于先王之禮為不及矣。
今論者曰:“當是之時,季子聘于齊,将君之命。
”若夫季子之心,則以謂不可以私義而緩君命,有勢不得以兩全者,則當忍哀以徇于尊者之事矣。
今将命而聘,既聘而返,遂少緩而盡哭之哀,則于事君之義,豈為不足而害于使事哉?君臣、父子之義,勢足以兩全,而不為之盡禮也,則亦薄于骨肉之親,而不用先王之禮爾。
其言曰:“骨肉歸複于土,命也;若魂氣,則無所不之矣。
”夫骨肉之複于土,魂氣之無不之,是人情之所哀者矣。
君子無所不言命,至于喪,則有性焉,獨不可以謂命也。
昔莊周喪其妻,鼓盆而歌;東門吳喪其子,比于未有。
此棄人齊物之道,吾儒之罪人也。
觀季子之說,蓋亦周、吳之徒矣。
父子之親,仁義之所由始,而長子者,繼祖考之重,故喪之三年,所以重祖考也。
今季子不為之盡禮,則近于棄仁義、薄祖考矣。
孔子曰:“喪事不敢不勉也。
”又曰:“臨喪不哀,吾何以觀之哉?”臨人之喪而不哀,孔子猶以為不足觀也,況禮之喪三年者乎?然則此言宜非取之矣。
蓋記其葬深不至于泉,斂以時服,既葬而封,廣輪掩坎,其高可隐。
孔子之稱之,蓋稱其葬之合于禮爾。
獨稱葬之合于禮,則哀之不足可知也。
衛有送葬者,夫子觀之,曰:“善哉,此可以為法矣!”若此,則夫子之所美也。
聖人之言,辭隐而義顯,豈徒然哉?學者之所不可不思也。
【荀卿】 荀卿載孔子之言曰:“‘由,智者若何?仁者若何?’子路曰:‘智者使人知己,仁者使人愛己
棄、契、臯陶、夔當是時,蓋已為是官,因命是五人者而敕戒之焉耳,故獨無所讓也。
孔氏曰禹、垂、益、伯夷、夔、龍皆新命者,蓋失之矣。
聖人之聰明雖大過于人,然未嘗自用聰明也。
故舜之命此九人者,未嘗不咨而後命焉,則何獨于夔而不然乎?使夔為新命者,則何稱其樂之和美也?使夔之受命之日已稱其樂之和美,則賢人之舉措,亦少輕矣。
孔氏之說,蓋惑于“命汝典樂”之語爾。
夫“汝作司徒”、“汝作士”之文,豈異于“命汝典樂”之語乎?且所以知其非新命者,蓋舜不疇而命之,而無所讓也。
舜之命夔也,亦無所疇,夔之受命也,亦無所讓,則何以知其為新命乎?夫擊石拊石而百獸率舞,非夔之所能為也,為之者,衆臣也。
非衆臣之所能為也,為之者,舜也。
将有治于天下,則可以無相乎?故命禹以宅百揆也。
民窘于衣食,而欲其化而入于善,豈可得哉?故次命棄以為稷也。
民既富而可以教矣,則豈可以無教哉?故次命契以為司徒也。
既教之,則民不能無不帥教者,民有不帥教,則豈可以無刑乎?故次命臯陶以為士也。
此皆治人之所先急者,備矣,則可以治末之時也。
工者,治人之末者也,故次命垂以為共工也。
于是治人之事具,則宜及于鳥獸草木也,故次命益以為虞也。
夫其所以治,至于鳥獸草木,則天下之功至矣,治天下之功至,則可以制禮之時也,故次命伯夷以為典禮也。
夫治至于鳥獸草木,而人有禮以節文之,則政道成矣,可以作樂,以樂其成也,故次命夔以為典樂也。
借使禹不能總百揆,稷不能富萬民,契不能教,臯陶不能士,垂不能共工,伯夷不能典禮,然則天下亂矣。
天下亂,而夔欲擊石拊石、百獸率舞,其可得乎?故曰為之者,衆臣也。
使舜不能用是衆臣,則是衆臣亦不能成其功矣,故曰非衆臣之所能為也,為之者,舜也。
夫夔之所以稱其樂之和美者,豈以為伐耶?蓋以美舜也。
孔子之所謂“将順其美”者,其夔哉! 【鲧說】 堯咨孰能治水,四嶽皆對曰“鲧”,然則在廷之臣可治水者,惟鲧耳。
水之患不可留而俟人,鲧雖方命圮族,而其才則群臣皆莫及,然則舍鲧而孰使哉?當此之時,禹蓋尚少,而舜猶伏于下而未見乎上也。
夫舜、禹之聖也,而堯之聖也,群臣之仁賢也,其求治水之急也,而相遇之難如此。
後之不遇者,亦可以無憾矣。
【季子】 先王酌乎人情之中,以制喪禮,使哀有馀者俯而就之,哀不足者企而及之。
哀不足者,非聖人之所甚善也,善之者,善其能勉于禮而已。
延陵季子其長子死,既封,而号者三,遂行。
孔子曰:“延陵季子之于禮,其合矣乎。
”夫長子之喪,聖人為之三年之服,蓋以謂父子之親,而長子者為親之後,人情之所至重也。
今季子三号遂行,則于先王之禮為不及矣。
今論者曰:“當是之時,季子聘于齊,将君之命。
”若夫季子之心,則以謂不可以私義而緩君命,有勢不得以兩全者,則當忍哀以徇于尊者之事矣。
今将命而聘,既聘而返,遂少緩而盡哭之哀,則于事君之義,豈為不足而害于使事哉?君臣、父子之義,勢足以兩全,而不為之盡禮也,則亦薄于骨肉之親,而不用先王之禮爾。
其言曰:“骨肉歸複于土,命也;若魂氣,則無所不之矣。
”夫骨肉之複于土,魂氣之無不之,是人情之所哀者矣。
君子無所不言命,至于喪,則有性焉,獨不可以謂命也。
昔莊周喪其妻,鼓盆而歌;東門吳喪其子,比于未有。
此棄人齊物之道,吾儒之罪人也。
觀季子之說,蓋亦周、吳之徒矣。
父子之親,仁義之所由始,而長子者,繼祖考之重,故喪之三年,所以重祖考也。
今季子不為之盡禮,則近于棄仁義、薄祖考矣。
孔子曰:“喪事不敢不勉也。
”又曰:“臨喪不哀,吾何以觀之哉?”臨人之喪而不哀,孔子猶以為不足觀也,況禮之喪三年者乎?然則此言宜非取之矣。
蓋記其葬深不至于泉,斂以時服,既葬而封,廣輪掩坎,其高可隐。
孔子之稱之,蓋稱其葬之合于禮爾。
獨稱葬之合于禮,則哀之不足可知也。
衛有送葬者,夫子觀之,曰:“善哉,此可以為法矣!”若此,則夫子之所美也。
聖人之言,辭隐而義顯,豈徒然哉?學者之所不可不思也。
【荀卿】 荀卿載孔子之言曰:“‘由,智者若何?仁者若何?’子路曰:‘智者使人知己,仁者使人愛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