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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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議
【郊宗議(伏奉聖問,撰議繳進。
)】 問: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二者皆配天也,或于郊之圜丘,或于國之明堂;或以冬之日至,或以季秋之月;或以祖,或以祢;或曰配天,或曰配上帝。
其義何也? 對曰:天道升降于四時。
其降也,與人道交;其升也,與人道辨。
冬日,上天與人道辨之時也,先王于是乎以天道事之;秋則猶未辨乎人也,先王于是乎以人道事之。
以天道事之,則宜遠人,宜以自然,故于郊、于圜丘;以人道事之,則宜近人,宜以人為,故于國、于明堂。
始而生之者,天道也;成而終之者,人道也。
冬之日至,始而生之之時也;季秋之月,成而終之之時也。
故以天道事之,則以冬之日至;以人道事之,則以季秋之月。
遠而尊者,天道也;迩而親者,人道也。
祖遠而尊,故以天道事之,則配以祖;祢迩而親,故以人道事之,則配以祢。
郊天,祀之大者也,遍于天之群神,故曰以配天;明堂則弗遍也,故曰以配上帝而已。
夫天與人異道也,天神以人事之,何也? 曰:所謂天者,果異于人邪?所謂人者,果異于天邪?故先王之于人鬼也,或以天道事之,“蕭合稷黍,臭陽達于牆屋”者,以天道事之也。
嗚呼,天人之不相異,非知神之所為,其孰能與于此? 此禮也,尚矣。
孔子何以獨稱周公? 曰:嚴父配天者,以得天為盛,天自民視聽者也,所謂得天,得民而已矣。
自生民以來,能繼父之志,能述父之事而得四海之歡心,以事其父,未有盛于周公者也。
【答聖問赓歌事】 臣聞叙有典,秩有禮,命有德,讨有罪,皆天命也。
人君能敕正則治,不能敕正則亂,所以敕之不可以無,其為一也。
然為于可為之時,則治;為于不可為之時,則亂。
故人君不可以不知時。
時有難易,事有大細,為難當于其易,為大當于其細,幾者事細而易為之時也,故人君不可以不知幾。
帝庸作歌曰:“敕天之命,惟時惟幾。
”此之謂也。
人君雖知此,然賢臣不心悅而服從,則不能興事造業而熙百工,乃歌曰:“股肱喜哉,元首起哉,百工熙哉。
”此之謂也。
夫欲股肱之喜,蓋有其道矣。
蓋人君率其臣作而興事,在明乎善而已。
明乎善,在所為法以示人者當。
所為法以示人者當,乃股肱之所以喜也。
股肱喜而事功成,事功成而能屢省以不怠廢。
此又股肱之所以喜也。
為是者,在欽而已矣。
臯陶拜手稽首,揚言曰:“念哉!率作興事,慎乃憲。
欽哉!屢省乃成。
欽哉!”此之謂也。
蓋憲者,為法以示人之謂也。
所為法以示人者,當率法慎為能,然欽慎而不明乎善,亦何能濟?故人君者,以明乎善為難。
苟明乎善矣,則人臣孰敢為不善?人臣無敢為不善,事其有不治者乎?乃赓載歌曰:“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
”此之謂也。
人君不務近其人論先王之道以自明,而苟欲以耳目所見聞,總天下萬事而斷之以私智,則人臣皆将歸事于其君,而不任其責。
淫辭邪說并至,而人君聽斷不知所出。
此事之所堕也。
又歌曰:“元首叢脞哉,股肱惰哉,萬事堕哉。
”此之謂也。
然則人君欲股肱良而庶事康,不在乎他,在明乎善而已。
明乎善,不可以責諸人也。
伏惟天錫陛下以堯、舜之材,自秦、漢以來欲治之主,固未有能仿佛者,然百工未熙、庶事未康者,殆所謂近其人論先王之道以自明者,尚有所缺,而非可以他求也。
臣昨日蒙德音喻及《尚書》赓歌之事,而愚憧倉卒,言不及究,故敢複具所聞以獻,伏惟聖心加察。
幸甚。
【看詳雜議】 臣今月二日至中書,曾公亮傳聖旨以《雜議》一卷付臣看詳,臣謹具條奏如後。
議曰:官有定員,則進趣雖多,不能為濫,宜定台、省、監、寺之員。
須有缺然後用。
臣某曰:今之台、省、監、寺之官,雖名曰職事官,而實非前代之所謂職事官,而與前代刺史等所帶檢校官無以異。
前代檢校官之類,亦不能定員,待有缺然後拟。
前代所謂職事官,即今所謂差遣是也。
今之差遣,固已有定員,須有缺然後用人矣。
若欲令今所謂職事官亦有定員,則今職事官以差遣員數校之,幾至兩倍,而有功有考當陟者,又未有以禦之。
欲有定員,所謂可言而不可行者也。
議
)】 問: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二者皆配天也,或于郊之圜丘,或于國之明堂;或以冬之日至,或以季秋之月;或以祖,或以祢;或曰配天,或曰配上帝。
其義何也? 對曰:天道升降于四時。
其降也,與人道交;其升也,與人道辨。
冬日,上天與人道辨之時也,先王于是乎以天道事之;秋則猶未辨乎人也,先王于是乎以人道事之。
以天道事之,則宜遠人,宜以自然,故于郊、于圜丘;以人道事之,則宜近人,宜以人為,故于國、于明堂。
始而生之者,天道也;成而終之者,人道也。
冬之日至,始而生之之時也;季秋之月,成而終之之時也。
故以天道事之,則以冬之日至;以人道事之,則以季秋之月。
遠而尊者,天道也;迩而親者,人道也。
祖遠而尊,故以天道事之,則配以祖;祢迩而親,故以人道事之,則配以祢。
郊天,祀之大者也,遍于天之群神,故曰以配天;明堂則弗遍也,故曰以配上帝而已。
夫天與人異道也,天神以人事之,何也? 曰:所謂天者,果異于人邪?所謂人者,果異于天邪?故先王之于人鬼也,或以天道事之,“蕭合稷黍,臭陽達于牆屋”者,以天道事之也。
嗚呼,天人之不相異,非知神之所為,其孰能與于此? 此禮也,尚矣。
孔子何以獨稱周公? 曰:嚴父配天者,以得天為盛,天自民視聽者也,所謂得天,得民而已矣。
自生民以來,能繼父之志,能述父之事而得四海之歡心,以事其父,未有盛于周公者也。
【答聖問赓歌事】 臣聞叙有典,秩有禮,命有德,讨有罪,皆天命也。
人君能敕正則治,不能敕正則亂,所以敕之不可以無,其為一也。
然為于可為之時,則治;為于不可為之時,則亂。
故人君不可以不知時。
時有難易,事有大細,為難當于其易,為大當于其細,幾者事細而易為之時也,故人君不可以不知幾。
帝庸作歌曰:“敕天之命,惟時惟幾。
”此之謂也。
人君雖知此,然賢臣不心悅而服從,則不能興事造業而熙百工,乃歌曰:“股肱喜哉,元首起哉,百工熙哉。
”此之謂也。
夫欲股肱之喜,蓋有其道矣。
蓋人君率其臣作而興事,在明乎善而已。
明乎善,在所為法以示人者當。
所為法以示人者當,乃股肱之所以喜也。
股肱喜而事功成,事功成而能屢省以不怠廢。
此又股肱之所以喜也。
為是者,在欽而已矣。
臯陶拜手稽首,揚言曰:“念哉!率作興事,慎乃憲。
欽哉!屢省乃成。
欽哉!”此之謂也。
蓋憲者,為法以示人之謂也。
所為法以示人者,當率法慎為能,然欽慎而不明乎善,亦何能濟?故人君者,以明乎善為難。
苟明乎善矣,則人臣孰敢為不善?人臣無敢為不善,事其有不治者乎?乃赓載歌曰:“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
”此之謂也。
人君不務近其人論先王之道以自明,而苟欲以耳目所見聞,總天下萬事而斷之以私智,則人臣皆将歸事于其君,而不任其責。
淫辭邪說并至,而人君聽斷不知所出。
此事之所堕也。
又歌曰:“元首叢脞哉,股肱惰哉,萬事堕哉。
”此之謂也。
然則人君欲股肱良而庶事康,不在乎他,在明乎善而已。
明乎善,不可以責諸人也。
伏惟天錫陛下以堯、舜之材,自秦、漢以來欲治之主,固未有能仿佛者,然百工未熙、庶事未康者,殆所謂近其人論先王之道以自明者,尚有所缺,而非可以他求也。
臣昨日蒙德音喻及《尚書》赓歌之事,而愚憧倉卒,言不及究,故敢複具所聞以獻,伏惟聖心加察。
幸甚。
【看詳雜議】 臣今月二日至中書,曾公亮傳聖旨以《雜議》一卷付臣看詳,臣謹具條奏如後。
議曰:官有定員,則進趣雖多,不能為濫,宜定台、省、監、寺之員。
須有缺然後用。
臣某曰:今之台、省、監、寺之官,雖名曰職事官,而實非前代之所謂職事官,而與前代刺史等所帶檢校官無以異。
前代檢校官之類,亦不能定員,待有缺然後拟。
前代所謂職事官,即今所謂差遣是也。
今之差遣,固已有定員,須有缺然後用人矣。
若欲令今所謂職事官亦有定員,則今職事官以差遣員數校之,幾至兩倍,而有功有考當陟者,又未有以禦之。
欲有定員,所謂可言而不可行者也。
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