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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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還所授。

    臣無任。

     【辭同修起居注狀七】 臣蒙恩差臣同修起居注者。

    聖恩深厚,非臣隕首所能報稱。

    然臣去年始蒙恩特除直集賢院,當是時,臣黾勉不敢久違恩指,至今就職才及數月,又蒙恩有此除授。

    臣竊觀朝廷用人,皆以資序。

    臣入館最為日淺,而材何以異人,終不敢貪冒寵榮,以幹朝廷公論。

    伏望聖慈察臣誠心,非敢飾讓,特賜追還所授。

     【二】 臣昨進狀乞追還所授同修起居注,敕準中書劄子奉聖旨不許辭讓,便令受敕供職。

    伏念臣前奏所陳,實系朝廷用人之體,非特于臣私義有所不安。

    伏望聖慈檢會臣前奏,特賜追還所授。

     【三】 臣昨進狀乞追還所授同修起居注,敕準中書劄子奉聖旨不許辭讓,便令受敕供職。

    疏遠小臣,上煩朝廷敦獎如此,而區區所陳,終不敢止者,誠以謂進在臣先而才行當蒙選擢,則與之宜有先後。

    臣入館資序最為在後,而獨先被選,竊以為非朝廷用人之體,此臣所以不敢也。

    念臣異時得以叙進,臣雖不肖,豈敢複辭。

    且臣已緣辭避職事而不為朝廷所察,今若又迫于敦喻,黾勉供職,則是臣每飾辭讓之虛文,以玩黩朝廷。

    人雖不以為言,臣亦何顔以立于世?蓋以臣事君,苟心知其甚不可,則甯得罪而有不從。

    況臣幸在聖人至仁隆寬盡下之時,謹分守以辭其所不當得之寵榮,必無方命之罰,則朝廷之命,雖欲必行而不改,臣之愚心,亦将固守而不移。

    伏望聖慈察臣如此,早賜追還所授。

     【四】 臣累進狀乞免同修起居注,又準中書劄子,奉聖旨不許辭讓,便令受敕供職。

    卑賤之臣,屢煩聖思敦喻,誠惶誠恐,不知所措。

    然臣聞人無信不立,臣事君以忠。

    忠者不飾行以徼榮,信者不食言以從利。

    臣固嘗曰,朝廷之命,雖欲必行而不改,臣之愚心,亦将固守而不移。

    若臣既有此言,而終于托不得已以饕寵授,則是臣飾行食言,而實無自守之義,非所以稱朝廷獎遇之意,而明區區避讓之本心。

    甯以違命受譴,終不敢身為浮僞之首,以傷聖時忠實之化。

    伏望聖慈早賜追還所授。

     【五】 臣進狀乞免同修起居注,準中書劄子,奉聖旨依累降指揮,更不得辭讓,便令受敕供職。

    聖恩所以加臣者如此,非臣陷胸隕首所能報稱。

    然臣愚不肖,不知朝廷必欲度越衆人而加臣以此者何也?為其賢于人也,固有廉讓忠信之實也。

    度越衆人而貪其所不當得,非所以為廉讓;知其不當得而辭于上,以為朝廷之命雖欲必行而不改,臣之愚心亦将固守而不移,然終于托不得已以私其寵利,非所以為忠信。

    無廉讓,無忠信,然而朝廷必欲度越衆人,而加之以其所不當得之職事,臣恐執政大臣必受比周朋黨之嫌,陛下必獲不察蔽欺之謗,臣亦不得自托于忠廉之行。

    而居下奸利之人,窺朝廷之間,争飾僞讓,以徼一時之幸,而有傷忠厚之俗。

    其事如此,在朝廷不可以不深思而聽臣之辭,臣亦不可以不固守而違朝廷之命。

    誠願陛下日月之明,察臣今日之請。

    辭窮理極,非如向時避讓職事猶在可冒之地。

    雖由此得罪,必不敢以身為亂俗之首。

    伏乞斷自聖心,無牽于左右大臣之過論,特賜追還所授。

     【六】 臣累進狀乞免同修起居注,奉聖旨不許進狀辭讓者。

    聖恩深厚,一至于此。

    臣誠惶誠恐,震怖不知所出。

    竊觀朝廷近日辭讓職事,未嘗有蒙聽許者,而臣又嘗辭讓職事而不為朝廷聽許矣。

    今複守辭讓之說,以請于朝廷,固宜聖恩不即聽許。

    然臣已習見朝廷未嘗許人辭讓職事,而猶自陳所守,不避僞讓之嫌,誠以蝼蟻微誠,自誓終不敢受,冀蒙天聰終初熟而已。

    今若迫于恩指,遂叨寵利,則人雖不以為言,臣實無顔以處。

    使臣負僞讓之謗,則朝廷豈免濫恩之譏,臣雖不肖,義實不敢安此。

    且方今之所患而務絕者,方在于進取,而不在于辭讓,方在于欺罔,而不在于忠信。

    臣若托不得已終叨寵利,不顧其已出之言,則是去辭讓而引進取,毀忠信而為奸罔。

    朝廷本欲拔取人才,而所得者乃有去辭讓毀忠信之嫌,恐非所以示天下而厲士大夫之操也。

    此臣所以不敢避方命之罰,而守其區區之說,誠不敢以身累國,非特欲全其私義而已也。

    伏望聖慈即賜聽許,令朝廷不失所授之宜,臣亦不失所守之信。

     【七】 臣昨進狀乞免同修起居注,準中書劄子,奉聖旨,朝廷已行擢用,依累降指揮不得違避者。

    孤賤之臣,行能淺薄,當朝廷清明收用賢俊之時,幸得著位外庭,豈非榮顯。

    況又蒙拔擢,備任清要,丁甯獎勵,使必就官。

    此雖隕首刳心,自知無以報稱。

    然臣所以不敢受命,而猶守其區區之說者,誠以資在臣前尚有未蒙選者。

    臣若苟見寵利之可得,而忘避讓之義,苟知避讓而不能固其所守,非朝廷所以拔擢臣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