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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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充其養者也。

    其下州縣之吏,一月所得,多者錢八九千,少者四五千,以守選、待除、守阙通之,蓋六七年而後得三年之祿,計一月所得乃實不能四五千,少者乃實不能及三四千而已。

    雖厮養之給,亦窘于此矣,而其養生、喪死、婚姻、葬送之事,皆當于此。

    夫出中人之上者,雖窮而不失為君子,出中人之下者,雖泰而不失為小人。

    唯中人不然,窮則為小人,泰則為君子。

    計天下之士,出中人之上下者,千百而無十一,窮而為小人、泰而為君子者,則天下皆是也。

    先王以為衆不可以力勝也,故制行不以己,而以中人為制,所以因其欲而利道之,以為中人之所能守,則其志可以行乎天下而推之後世。

    以今之制祿而欲士之無毀廉恥,蓋中人之所不能也。

    故今官大者,往往交賂遺、營赀産,以負貪污之毀;官小者,販鬻乞丐,無所不為。

    夫士已嘗毀廉恥、以負累于世矣,則其偷惰取容之意起,而矜奮自強之心息,則職業安得而不弛,治道何從而興乎?又況委法受賂、侵牟百姓者,往往而是也。

    此所謂不能饒之以财也。

    婚喪、奉養、服食、器用之物,皆無制度以為之節,而天下以奢為榮,以儉為恥。

    苟其财之可以具,則無所為而不得,有司既不禁,而人又以此為榮;苟其财不足而不能自稱于流俗,則其婚喪之際,往往得罪于族人親姻,而人以為恥矣。

    故富者貪而不知止,貧者則強勉其不足以追之,此士之所以重困,而廉恥之心毀也。

    凡此所謂不能約之以禮也。

    方今陛下躬行儉約以率天下,此左右通貴之臣所親見。

    然而其閨門之内,奢靡無節,犯上之所惡,以傷天下之教者,有已甚者矣,未聞朝廷有所放绌,以示天下。

    昔周之人,拘群飲而被之以殺刑者,以為酒之末流生害,有至于死者衆矣,故重禁其禍之所自生。

    重禁禍之所自生,故其施刑極省,而人之抵于禍敗者少矣。

    今朝廷之法所尤重者,獨貪吏耳,重禁貪吏而輕奢靡之法,此所謂禁其末而弛其本。

    然而世之識者,以為方今官冗,而縣官财用已不足以供之,其亦蔽于理矣。

    今之入官誠冗矣,然而前世置員蓋甚少,而賦祿又如此之薄,則财用之所不足,蓋亦有說矣。

    吏祿豈足計哉?臣于财利固未嘗學,然竊觀前世治财之大略矣。

    蓋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費,自古治世未嘗以不足為天下之公患也。

    患在治财無其道耳。

    今天下不見兵革之具,而元元安土樂業,人緻己力,以生天下之财,然而公私常以困窮為患者,殆以理财未得其道,而有司不能度世之宜而通其變耳。

    誠能理财以其道而通其變,臣雖愚,固知增吏祿不足以傷經費也。

    方今法嚴令具,所以羅天下之士,可謂密矣,然而亦嘗教之以道藝,而有不帥教之刑以待之乎?亦嘗約之以制度,而有不循理之刑以待之乎?亦嘗任之以職事,而有不任事之刑以待之乎?夫不先教之以道藝,誠不可以誅其不帥教;不先約之以制度,誠不可以誅其不循理;不先任之以職事,誠不可以誅其不任事。

    此三者,先王之法所尤急也,今皆不可得誅,而薄物細故、非害治之急者,為之法禁。

    月異而歲不同,為吏者至于不可勝記,又況能一二避之而無犯者乎?此法令所以玩而不行,小人有幸而免者,君子有不幸而及者焉。

    此所謂不能裁之以刑也。

    凡此皆治之非其道也。

    方今取士,強記博誦而略通于文辭,謂之茂才異等、賢良方正。

    茂才異等、賢良方正者,公卿之選也。

    記不必強,誦不必博,略通于文辭,而又嘗學詩賦,則謂之進士。

    進士之高者,亦公卿之選也。

    夫此二科所得之技能不足以為公卿,不待論而後可知。

    而世之議者,乃以為吾常以此取天下之士,而才之可以為公卿者常出于此,不必法古之取人而後得士也。

    其亦蔽于理矣。

    先王之時,盡所以取人之道,猶懼賢者之難進,而不肖者之雜于其間也。

    今悉廢先王所以取士之道,而驅天下之才士,悉使為賢良、進士,則士之才可以為公卿者,固宜為賢良、進士,而賢良、進士亦固宜有時而得才之可以為公卿者也。

    然而不肖者苟能雕蟲篆刻之學,以此進至乎公卿,才之可以為公卿者,困于無補之學,而以此绌死于岩野,蓋十八九矣。

    夫古之人有天下者,其所以慎擇者,公卿而已。

    公卿既得其人,因使推其類以聚于朝廷,則百司庶物,無不得其人也。

    今使不肖之人幸而至乎公卿,因得推其類聚之朝廷,此朝廷所以多不肖之人,而雖有賢智,往往困于無助,不得行其意也。

    且公卿之不肖,既推其類以聚于朝廷;朝廷之不肖,又推其類以備四方之任使;四方之任使者,又各推其不肖以布于州郡,則雖有同罪舉官之科,豈足恃哉?适足以為不肖者之資而已。

    其次九經、五經、學究、明法之科,朝廷固已嘗患其無用于世,而稍責之以大義矣,然大義之所得,未有以賢于故也。

    今朝廷又開明經之選,以進經術之士,然明經之所取,亦記誦而略通于文辭者,則得之矣。

    彼通先王之意而可以施于天下國家之用者,顧未必得與于此選也。

    其次則恩澤子弟,庠序不教之以道藝,官司不考問其才能,父兄不保任其行義,而朝廷辄以官予之,而任之以事。

    武王數纣之罪,則曰“官人以世”。

    夫官人以世而不計其才行,此乃纣之所以亂亡之道,而治世之所無也。

    又其次曰流外。

    朝廷固已擠之于廉恥之外,而限其進取之路矣。

    顧屬之以州縣之事,使之臨士民之上,豈所謂以賢治不肖者乎?以臣使事之所及,一路數千裡之間,州縣之吏,出于流外者往往而有,可屬任以事者,殆無二三,而當防閑其奸者,皆是也。

    蓋古者有賢不肖之分,而無流品之别,故孔子之聖而嘗為季氏吏,蓋雖為吏而亦不害其為公卿。

    及後世有流品之别,則凡在流外者,其所成立,固嘗自置于廉恥之外,而無高人之意矣。

    夫以近世風俗之流靡,自雖士大夫之才,勢足以進取,而朝廷嘗獎之以禮義者,晚節末路,往往怵而為奸,況又其素所成立,無高人之意,而朝廷固已擠之于廉恥之外,限其進取者乎?其臨人親職,放僻邪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