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八 列傳第三十二 朱異 賀琛
關燈
小
中
大
貧窭,無可施設,此何益于天下?且又意雖曰同富,富有不同:慳而富者,終不能設;奢而富者,于事何損?若使朝廷緩其刑,此事終不可斷;若急其制,則曲屋密房之中,雲何可知?若家家搜檢,其細已甚,欲使吏不呼門,其可得乎?更相恐脅,以求财帛,足長禍萌,無益治道。
若以此指朝廷,我無此事。
昔之牲牢,久不宰殺,朝中會同,菜蔬而已,意粗得奢約之節。
若複減此,必有《蟋蟀》之譏。
若以為功德事者,皆是園中之所産育。
功德之事,亦無多費,變一瓜為數十種,食一菜為數十味,不變瓜菜,亦無多種,以變故多,何損于事,亦豪芥不關國家。
如得财如法而用,此不愧乎人。
我自除公宴,不食國家之食,多曆年稔,乃至宮人,亦不食國家之食,積累歲月。
凡所營造,不關材官,及以國匠,皆資雇借,以成其事。
近之得财,頗有方便,民得其利,國得其利,我得其利,營諸功德。
或以卿之心度我之心,故不能得知。
所得财用,暴于天下,不得曲辭辯論。
卿又雲女妓越濫,此有司之責,雖然,亦有不同:貴者多畜妓樂,至于勳附若兩掖,亦複不聞家有二八,多畜女妓者。
此并宜具言其人,當令有司振其霜豪。
卿又雲:"乃追恨所取為少,如複傅翼,增其搏噬,一何悖哉。
"勇怯不同,貪廉各用,勇者可使進取,怯者可使守城,貪者可使捍禦,廉者可使牧民。
向使叔齊守于西河,豈能濟事?吳起育民,必無成功。
若使吳起而不重用,則西河之功廢。
今之文武,亦複如此。
取其搏噬之用,不能得不重更任,彼亦非為朝廷為之傅翼。
卿以朝廷為悖,乃自甘之,當思緻悖所以。
卿雲"宜導之以節儉"。
又雲"至治者必以淳素為先"。
此言大善。
夫子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朕絕房室三十餘年,無有淫佚。
朕頗自計,不與女人同屋而寝,亦三十餘年。
至于居處不過一床之地,雕飾之物不入于宮,此亦人所共知。
受生不飲酒,受生不好音聲,所以朝中曲宴,未嘗奏樂,此群賢之所觀見。
朕三更出理事,随事多少,事少或中前得竟,或事多至日昃方得就食。
日常一食,若晝若夜,無有定時。
疾苦之日,或亦再食。
昔要腹過于十圍,今之瘦削裁二尺餘,舊帶猶存,非為妄說。
為誰為之?救物故也。
《書》曰:"股肱惟人,良臣惟聖。
"向使朕有股肱,故可得中主。
今乃不免居九品之下,"不令而行",徒虛言耳。
卿今慊言,便罔知所答。
卿又雲"百司莫不奏事,詭競求進"。
此又是誰?何者複是詭事?今不使外人呈事,于義可否?無人廢職,職可廢乎?職廢則人亂,人亂則國安乎?以咽廢飧,此之謂也。
若斷呈事,誰屍其任?專委之人,雲何可得?是故古人雲:"專聽生奸,獨任成亂。
"猶二世之委趙高,元後之付王莽。
呼鹿為馬,卒有閻樂望夷之禍,王莽亦終移漢鼎。
卿雲"吹毛求疵",複是何人所吹之疵?"擘肌分理",複是何人乎?事及"深刻""繩逐",并複是誰?又雲"治、署、邸、肆",何者宜除?何者宜省?"國容戎備",何者宜省?何者未須?"四方屯傳",何者無益?何者妨民?何處興造而是役民?何處費财而是非急?若為"讨召"?若為"征賦"?朝廷從來無有此事,靜息之方複何者?宜各出其事,具以奏聞。
卿雲"若不及于時大息其民,事至方圖,知無及也"。
如卿此言,即時便是大役其民,是何處所?卿雲"國弊民疲",誠如卿言,終須出其事,不得空作漫語。
夫能言之,必能行之。
富國強兵之術,急民省役之宜,号令遠近之法,并宜具列。
若不具列,則是欺罔朝廷,空示頰舌。
凡人有為,先須内省,惟無瑕者,可以戮人。
卿不得曆诋内外,而不極言其事。
伫聞重奏,當複省覽,付之尚書,班下海内,庶亂羊永除,害馬長息,惟新之美,複見今日。
琛奉敕,但謝過而已,不敢複有指斥。
久之,遷太府卿。
太清二年,遷雲騎将軍、中軍宣城王長史。
侯景舉兵襲京師,王移入台内,留琛與司馬楊曒守東府。
賊尋攻陷城,放兵殺害,琛被槍未至死,賊求得之,轝至阙下,求見仆射王克、領軍朱異,勸開城納賊。
克等讓之,涕泣而止,賊複轝送莊嚴寺療治之。
明年,台城不守,琛逃歸鄉裡。
其年冬,賊進寇會稽,複執琛送出都,以為金紫光祿大夫。
後遇疾卒,年六十九。
琛所撰《三禮講疏》、《五經滞義》及諸儀法,凡百餘篇。
子诩,太清初,自儀同西昌侯掾,出為巴山太守,在郡遇亂卒。
陳吏部尚書姚察雲:夏侯勝有言曰:"士患不明經術;經術明,取青紫如拾地芥耳。
"朱異、賀琛并起微賤,以經術逢時,緻于貴顯,符其言矣。
而異遂徼寵幸,任事居權,不能以道佐君,苟取容媚。
及延寇敗國,實異之由。
禍難既彰,不明其罪,至于身死,寵贈猶殊。
罰既弗加,賞亦斯濫,失于勸沮,何以為國?君子是以知太清之亂,能無及是乎。
《梁書》 唐·姚思廉
若以此指朝廷,我無此事。
昔之牲牢,久不宰殺,朝中會同,菜蔬而已,意粗得奢約之節。
若複減此,必有《蟋蟀》之譏。
若以為功德事者,皆是園中之所産育。
功德之事,亦無多費,變一瓜為數十種,食一菜為數十味,不變瓜菜,亦無多種,以變故多,何損于事,亦豪芥不關國家。
如得财如法而用,此不愧乎人。
我自除公宴,不食國家之食,多曆年稔,乃至宮人,亦不食國家之食,積累歲月。
凡所營造,不關材官,及以國匠,皆資雇借,以成其事。
近之得财,頗有方便,民得其利,國得其利,我得其利,營諸功德。
或以卿之心度我之心,故不能得知。
所得财用,暴于天下,不得曲辭辯論。
卿又雲女妓越濫,此有司之責,雖然,亦有不同:貴者多畜妓樂,至于勳附若兩掖,亦複不聞家有二八,多畜女妓者。
此并宜具言其人,當令有司振其霜豪。
卿又雲:"乃追恨所取為少,如複傅翼,增其搏噬,一何悖哉。
"勇怯不同,貪廉各用,勇者可使進取,怯者可使守城,貪者可使捍禦,廉者可使牧民。
向使叔齊守于西河,豈能濟事?吳起育民,必無成功。
若使吳起而不重用,則西河之功廢。
今之文武,亦複如此。
取其搏噬之用,不能得不重更任,彼亦非為朝廷為之傅翼。
卿以朝廷為悖,乃自甘之,當思緻悖所以。
卿雲"宜導之以節儉"。
又雲"至治者必以淳素為先"。
此言大善。
夫子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朕絕房室三十餘年,無有淫佚。
朕頗自計,不與女人同屋而寝,亦三十餘年。
至于居處不過一床之地,雕飾之物不入于宮,此亦人所共知。
受生不飲酒,受生不好音聲,所以朝中曲宴,未嘗奏樂,此群賢之所觀見。
朕三更出理事,随事多少,事少或中前得竟,或事多至日昃方得就食。
日常一食,若晝若夜,無有定時。
疾苦之日,或亦再食。
昔要腹過于十圍,今之瘦削裁二尺餘,舊帶猶存,非為妄說。
為誰為之?救物故也。
《書》曰:"股肱惟人,良臣惟聖。
"向使朕有股肱,故可得中主。
今乃不免居九品之下,"不令而行",徒虛言耳。
卿今慊言,便罔知所答。
卿又雲"百司莫不奏事,詭競求進"。
此又是誰?何者複是詭事?今不使外人呈事,于義可否?無人廢職,職可廢乎?職廢則人亂,人亂則國安乎?以咽廢飧,此之謂也。
若斷呈事,誰屍其任?專委之人,雲何可得?是故古人雲:"專聽生奸,獨任成亂。
"猶二世之委趙高,元後之付王莽。
呼鹿為馬,卒有閻樂望夷之禍,王莽亦終移漢鼎。
卿雲"吹毛求疵",複是何人所吹之疵?"擘肌分理",複是何人乎?事及"深刻""繩逐",并複是誰?又雲"治、署、邸、肆",何者宜除?何者宜省?"國容戎備",何者宜省?何者未須?"四方屯傳",何者無益?何者妨民?何處興造而是役民?何處費财而是非急?若為"讨召"?若為"征賦"?朝廷從來無有此事,靜息之方複何者?宜各出其事,具以奏聞。
卿雲"若不及于時大息其民,事至方圖,知無及也"。
如卿此言,即時便是大役其民,是何處所?卿雲"國弊民疲",誠如卿言,終須出其事,不得空作漫語。
夫能言之,必能行之。
富國強兵之術,急民省役之宜,号令遠近之法,并宜具列。
若不具列,則是欺罔朝廷,空示頰舌。
凡人有為,先須内省,惟無瑕者,可以戮人。
卿不得曆诋内外,而不極言其事。
伫聞重奏,當複省覽,付之尚書,班下海内,庶亂羊永除,害馬長息,惟新之美,複見今日。
琛奉敕,但謝過而已,不敢複有指斥。
久之,遷太府卿。
太清二年,遷雲騎将軍、中軍宣城王長史。
侯景舉兵襲京師,王移入台内,留琛與司馬楊曒守東府。
賊尋攻陷城,放兵殺害,琛被槍未至死,賊求得之,轝至阙下,求見仆射王克、領軍朱異,勸開城納賊。
克等讓之,涕泣而止,賊複轝送莊嚴寺療治之。
明年,台城不守,琛逃歸鄉裡。
其年冬,賊進寇會稽,複執琛送出都,以為金紫光祿大夫。
後遇疾卒,年六十九。
琛所撰《三禮講疏》、《五經滞義》及諸儀法,凡百餘篇。
子诩,太清初,自儀同西昌侯掾,出為巴山太守,在郡遇亂卒。
陳吏部尚書姚察雲:夏侯勝有言曰:"士患不明經術;經術明,取青紫如拾地芥耳。
"朱異、賀琛并起微賤,以經術逢時,緻于貴顯,符其言矣。
而異遂徼寵幸,任事居權,不能以道佐君,苟取容媚。
及延寇敗國,實異之由。
禍難既彰,不明其罪,至于身死,寵贈猶殊。
罰既弗加,賞亦斯濫,失于勸沮,何以為國?君子是以知太清之亂,能無及是乎。
《梁書》 唐·姚思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