迹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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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公孫龍,六國時辯士也。
疾名實之散亂,因資材之所長,為“守白”之論。
假物取譬,以“守白”辯,謂白馬為非馬也。
白馬為非馬者,言白所以名色,言馬所以名形也;色非形,形非色也。
夫言色則形不當與,言形則色不宜從,今合以為物,非也。
如求白馬于廄中,無有,而有骊色之馬,然不可以應有白馬也。
不可以應有白馬,則所求之馬亡矣;亡則白馬竟非馬。
欲推是辯,以正名實而化天下焉。
龍于孔穿會趙平原君家。
穿曰:“素聞先生高誼,願為弟子久,但不取先生以白馬為非馬耳!請去此術,則穿請為弟子。
” 龍曰:“先生之言悖。
龍之所以為名者,乃以白馬之論爾!今使龍去之,則無以教焉。
且欲師之者,以智與學不如也。
今使龍去之,此先教而後師也;先教而後師之者,悖。
“且白馬非馬,乃仲尼之所取。
龍聞楚王張繁弱之弓,載亡歸之矢,以射蛟口于雲夢之圃,而喪其弓。
左右請求之。
王曰:‘止。
楚人遺弓,楚人得之,又何求乎?’仲尼聞之曰:‘楚王仁義而未遂也。
亦曰人亡弓,人得之而已,何必楚?’若此,仲尼異‘楚人’與所謂‘人’。
夫是仲尼異‘楚人’與所謂‘人’,而非龍‘白馬’于所謂‘馬’,悖。
” “先生修儒術而非仲尼之所取,欲學而使龍去所教,則雖百龍,固不能當前矣。
”孔穿無以應焉。
公孫龍,趙平原君之客也;孔穿,孔子之孫也。
穿與龍會。
穿謂龍曰:“臣居魯,側聞下風,高先生之智,說先生之行,願受益之日久矣,乃今得見。
然所不取先生者,獨不取先生之以白馬為非馬耳。
請去白馬非馬之學,穿請為弟子。
” 公孫龍曰:“先生之言悖。
龍之學,以白馬為非馬者也。
使龍去之,則龍無以教;無以教而乃學于龍也者,悖。
且夫欲學于龍者,以智與學焉為不逮也。
今教龍去白馬非馬,是先教而後師之也;先教而後師之,不可。
” “先生之所以教龍者,似齊王之謂尹文也。
齊王之謂尹文曰:‘寡人甚好士,以齊國無士,何也?’尹文曰:‘願聞大王之所謂士者。
’齊王無以應。
尹文曰:‘今有人于此,事君則忠,事親則孝,一交一友則信,處鄉則順,有此四行,可謂士乎?’齊王曰:‘善!此真吾所謂士也。
’尹文曰:‘王得此人,肯以為臣乎?’王曰:‘所願而不可得也。
’” “是時齊王好勇。
于是尹文曰:‘使此人廣衆大庭之中,見侵侮而終不敢鬥,王将以為臣乎?’王曰:‘钜士也?見侮而不鬥,辱也!辱則寡人不以為臣矣。
’尹文曰:‘唯見侮而不鬥,未失其四行也。
是人失其四行,其所以為士也然。
而王一以為臣,一不以為臣,則向之所謂士者,乃非士乎?’齊王無以應。
” “尹文曰:‘今有人君,将理其國,人有非則非之,無非則亦非之;有功則賞之,無功則亦賞之,而怨人之不理也,可乎?’齊王曰:‘不可。
’尹文曰:‘臣口觀下吏之理齊,齊方若此矣。
’王曰:‘寡人理國,信若先生之煙,人雖不理,寡人不敢怨也。
意未至然與?’ “尹文曰:‘言之敢無說乎?王之令曰:‘殺人者死,傷人者刑。
’人有畏王之令者,見侮而終不敢鬥,是全王之令也。
而王曰:‘見侮而不鬥者,辱也。
’謂之辱,非之也。
無非而王非之,故因除其籍,不以為臣也。
不以為臣者,罰之也。
此無而王罰之也。
且王辱不敢鬥者,必榮敢鬥者也;榮敢鬥者,是而王是之,必以為臣矣。
必以為臣者,賞之也。
彼無功而王賞之。
王之所賞,吏之所誅也;上之所是,而法之所非也。
賞罰是非,相與四謬,雖十黃帝,不能理也。
’齊王無以應。
” “故龍以子之言有似齊王。
子知難白馬之非馬,不知所以難之說,以此,猶好士之名,而不知察士之類。
” 【譯文】 公孫龍是戰國時期著名的邏輯學家。
他痛恨當時事物的名稱與實際相脫離的混亂現象,鑒于君主囿于成見“取士”而名不符實的“守白”之論,他主張根據才能有專長而取士,于是假借事物來作比喻說明,與“守白”偏見抗辯,提出了“白馬異于馬”的命題。
所謂白馬異于馬的道理在于:稱“白”是揭示事物的顔色,稱“馬”是揭示事物的形體。
事物的顔色不等于事物的形體,事物的形體也不等于事物的顔色。
當規定物的顔色時則抽掉物的形體而與形體無關;當規定物的形體時則抽象掉物的顔色便與顔色無關。
現在,把規定顔色的白馬與規定形體的馬當作一回事,顯然是不對的。
再進一步說,譬如要在馬棚裡找白馬,恰巧沒有,而隻有黑色的馬,這樣,當然不可以答應說這裡有白馬,既然不能答應馬棚裡有白馬,那麼就是要找的對象沒有了;既然要找的對象沒有了,所以白馬畢竟異于馬(因為馬棚裡顯然有馬,但卻不能答應馬棚裡有白馬;既然不能答應,也就是說兩者畢竟是不同的概念)。
他想把這一邏輯道理推廣開來,并根據這一原理來端正名實關系,從而統一天下的邏輯規範。
公孫龍在趙國平原君家中會見孔穿。
孔穿說:“我一向聽說先生品學高尚,早就想拜您為師,隻是未敢苟同先生‘白馬非馬’的理論,敢請放棄這套
疾名實之散亂,因資材之所長,為“守白”之論。
假物取譬,以“守白”辯,謂白馬為非馬也。
白馬為非馬者,言白所以名色,言馬所以名形也;色非形,形非色也。
夫言色則形不當與,言形則色不宜從,今合以為物,非也。
如求白馬于廄中,無有,而有骊色之馬,然不可以應有白馬也。
不可以應有白馬,則所求之馬亡矣;亡則白馬竟非馬。
欲推是辯,以正名實而化天下焉。
龍于孔穿會趙平原君家。
穿曰:“素聞先生高誼,願為弟子久,但不取先生以白馬為非馬耳!請去此術,則穿請為弟子。
” 龍曰:“先生之言悖。
龍之所以為名者,乃以白馬之論爾!今使龍去之,則無以教焉。
且欲師之者,以智與學不如也。
今使龍去之,此先教而後師也;先教而後師之者,悖。
“且白馬非馬,乃仲尼之所取。
龍聞楚王張繁弱之弓,載亡歸之矢,以射蛟口于雲夢之圃,而喪其弓。
左右請求之。
王曰:‘止。
楚人遺弓,楚人得之,又何求乎?’仲尼聞之曰:‘楚王仁義而未遂也。
亦曰人亡弓,人得之而已,何必楚?’若此,仲尼異‘楚人’與所謂‘人’。
夫是仲尼異‘楚人’與所謂‘人’,而非龍‘白馬’于所謂‘馬’,悖。
” “先生修儒術而非仲尼之所取,欲學而使龍去所教,則雖百龍,固不能當前矣。
”孔穿無以應焉。
公孫龍,趙平原君之客也;孔穿,孔子之孫也。
穿與龍會。
穿謂龍曰:“臣居魯,側聞下風,高先生之智,說先生之行,願受益之日久矣,乃今得見。
然所不取先生者,獨不取先生之以白馬為非馬耳。
請去白馬非馬之學,穿請為弟子。
” 公孫龍曰:“先生之言悖。
龍之學,以白馬為非馬者也。
使龍去之,則龍無以教;無以教而乃學于龍也者,悖。
且夫欲學于龍者,以智與學焉為不逮也。
今教龍去白馬非馬,是先教而後師之也;先教而後師之,不可。
” “先生之所以教龍者,似齊王之謂尹文也。
齊王之謂尹文曰:‘寡人甚好士,以齊國無士,何也?’尹文曰:‘願聞大王之所謂士者。
’齊王無以應。
尹文曰:‘今有人于此,事君則忠,事親則孝,一交一友則信,處鄉則順,有此四行,可謂士乎?’齊王曰:‘善!此真吾所謂士也。
’尹文曰:‘王得此人,肯以為臣乎?’王曰:‘所願而不可得也。
’” “是時齊王好勇。
于是尹文曰:‘使此人廣衆大庭之中,見侵侮而終不敢鬥,王将以為臣乎?’王曰:‘钜士也?見侮而不鬥,辱也!辱則寡人不以為臣矣。
’尹文曰:‘唯見侮而不鬥,未失其四行也。
是人失其四行,其所以為士也然。
而王一以為臣,一不以為臣,則向之所謂士者,乃非士乎?’齊王無以應。
” “尹文曰:‘今有人君,将理其國,人有非則非之,無非則亦非之;有功則賞之,無功則亦賞之,而怨人之不理也,可乎?’齊王曰:‘不可。
’尹文曰:‘臣口觀下吏之理齊,齊方若此矣。
’王曰:‘寡人理國,信若先生之煙,人雖不理,寡人不敢怨也。
意未至然與?’ “尹文曰:‘言之敢無說乎?王之令曰:‘殺人者死,傷人者刑。
’人有畏王之令者,見侮而終不敢鬥,是全王之令也。
而王曰:‘見侮而不鬥者,辱也。
’謂之辱,非之也。
無非而王非之,故因除其籍,不以為臣也。
不以為臣者,罰之也。
此無而王罰之也。
且王辱不敢鬥者,必榮敢鬥者也;榮敢鬥者,是而王是之,必以為臣矣。
必以為臣者,賞之也。
彼無功而王賞之。
王之所賞,吏之所誅也;上之所是,而法之所非也。
賞罰是非,相與四謬,雖十黃帝,不能理也。
’齊王無以應。
” “故龍以子之言有似齊王。
子知難白馬之非馬,不知所以難之說,以此,猶好士之名,而不知察士之類。
” 【譯文】 公孫龍是戰國時期著名的邏輯學家。
他痛恨當時事物的名稱與實際相脫離的混亂現象,鑒于君主囿于成見“取士”而名不符實的“守白”之論,他主張根據才能有專長而取士,于是假借事物來作比喻說明,與“守白”偏見抗辯,提出了“白馬異于馬”的命題。
所謂白馬異于馬的道理在于:稱“白”是揭示事物的顔色,稱“馬”是揭示事物的形體。
事物的顔色不等于事物的形體,事物的形體也不等于事物的顔色。
當規定物的顔色時則抽掉物的形體而與形體無關;當規定物的形體時則抽象掉物的顔色便與顔色無關。
現在,把規定顔色的白馬與規定形體的馬當作一回事,顯然是不對的。
再進一步說,譬如要在馬棚裡找白馬,恰巧沒有,而隻有黑色的馬,這樣,當然不可以答應說這裡有白馬,既然不能答應馬棚裡有白馬,那麼就是要找的對象沒有了;既然要找的對象沒有了,所以白馬畢竟異于馬(因為馬棚裡顯然有馬,但卻不能答應馬棚裡有白馬;既然不能答應,也就是說兩者畢竟是不同的概念)。
他想把這一邏輯道理推廣開來,并根據這一原理來端正名實關系,從而統一天下的邏輯規範。
公孫龍在趙國平原君家中會見孔穿。
孔穿說:“我一向聽說先生品學高尚,早就想拜您為師,隻是未敢苟同先生‘白馬非馬’的理論,敢請放棄這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