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花緣 第四十回 入仙山撒手棄凡塵 走瀚海牽腸歸故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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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恩旨十餘條,不在此诏之内。

    此十二條專指婦女而言,真是自古未有曠典。

    ”小山道:“叔父可曾把诏抄來?”唐敏道:“我因這诏有十二條之多,兼之學中衆友都要争看,未曾抄來。

     喜得逐條我都記得。

    你且坐了,聽我慢慢細講: 第一條:太後因孝為人之根本,凡婦女素有孝行,或在家孝敬父母,或出嫁孝敬公姑,如賢聲著于閨阃,令地方官查奏,賜與旌表牌匾。

     第二條:太後因‘求悌’二字皆屬人之根本,但世人隻知婦女以孝為主,而不言悌;并且自古以來,亦無旌獎。

    殊不知‘悌’之一字,婦人最關緊要,其家離合,往往關系于此,乃萬不可缺的。

    苟能姒娣相睦,妯娌同心,互相敬愛,彼此箴規,即是克盡悌道,查明亦賜旌獎。

     第三條:太後因‘貞節’二字自古所重,凡婦女素秉冰霜,或苦志守節。

     或被污不屈,節烈可嘉者,俱賜旌表。

     第四條:太後因壽為五福之首,凡婦人年屆古稀,家世清白者,賜與壽杖牌匾。

     第五條:太後因大内宮娥,抛離父母,長處深宮,最為凄涼。

    今命查明,凡入宮五年者,概行釋放,聽其父母自行擇配;嗣後采選釋放,均以五年為期。

    其内外臣民人等,凡侍婢年二十以外尚未婚配者,令其父母領回,為之婚配;如無父母親族,即令其主代為擇配。

     第六條:太後因貧寒老媪,肩不能擔,手不能提;既無六親之靠,又乏薪水之資,每逢饑寒,坐以待斃,情實堪傷。

    今命天下郡縣設造養媪院。

    凡婦人四旬以外,衣食無出;或殘病衰頹,貧無所歸者,準其報名入院,官為養贍,以終其身。

     第七條:太後因貧家幼女,或因衣食缺乏,貧不能育;或因疾病纏綿,醫藥無出;作棄之道旁,即送入尼庵,或賣為女優。

    種種苦況,甚為可憐。

     今命郡縣設造‘育女堂’。

    凡幼女白襁褓以至十數歲者,無論疾病殘廢,如貧不能育,準其送堂,派令侞母看養;有願領回撫養者,亦聽其便。

    其堂内所育各女,俟年至二旬,每名酌給妝資,官為婚配。

     第八條:太後因婦人一生衣食莫不倚于其夫,其有夫死而孀居者,既無丈夫衣食可恃,形隻影單,饑寒誰恤。

    今命查勘,凡嫠婦苦志守節,家道貧寒者,無論有無子女,按月酌給薪水之資,以養其身。

     第九條:太後因古禮‘女子二十而嫁’。

    負寒之家,往往二旬以外,尚未議婚;甚至父母因無力妝奁,貧圖微利,或售為侍妾,或賣為優娼,最為可憫。

    今命查勘,如女年二十,具家實系貧寒,無打妝奁,不能婚配者,酌給妝奁之資,即行婚配。

     第十條:太後因婦人所患各症,如經癸帶下各疾,其症尚緩;至胎前産後以及難産各症,不獨刻不容緩,并且兩命攸關。

    故孫真人著《千金方》,特以婦人為首,蓋即《易》基乾坤,《詩》首《關睢》之義,其事豈容忽略。

     無如貧寒之家,一經患此,既無延醫之力,又乏買藥之資,稍為耽延,逐至不救。

    婦人由此而死者,不知凡幾。

    亟應廣沛殊恩,命天下郡縣延訪名醫,各按地界遠近,設立女科;并發禦醫所進經驗各方,配合藥料,按症施舍。

     第十一條:太後因《内則》有‘不涉不撅’之訓,蓋言婦人不因涉水則不蹇裳,是婦女之體,最直掩密,其屍骸尤不可暴露。

    倘貧寒之家,婦女殁後,無力置備棺木,令地方官查明,實系赤貧,給與棺木殡葬;如有暴露道途者,亦即裝殓掩埋。

     第十二條:太後因節孝婦女生前雖得旌表,們殁後遽使泯滅無聞,未免可惜。

    特沛殊恩,以光泉壤,命各郡縣設立‘節孝祠’。

    凡婦女事關節孝,無論生前有無旌表,殁後地方官查明,準其入祠,春秋二季,官為祭祀。

     你道這十二條恩诏可是曠古未有之事麼?誰知此诏甫經頒發,大後因見蘇蕙織錦回文《璇玑圖》,甚為喜愛,時刻翻閱,竟于八百言中,得詩二百餘首,歡喜非常,即親自作了一篇序文。

    恰好就從這個《璇玑圖》上生出一段新聞,卻是你們閨中千載難逢際遇。

    你道奇也不奇?”說罷,把序文取了出來。

     未知如何,下回分解—— 古香齋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