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臘風土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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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周達觀
提要
真臘風土記一卷,元周達觀撰。
達觀溫州人。
真臘本南海中小國,為扶南之屬。
其後漸以強盛,自隋書始見于外國傳,唐宋二史並皆紀録。
而朝貢不常至,故所載風土方物往往踈畧不備。
元成宗元貞元年乙未,遣使招諭其國,達觀隨行。
至大徳元年丁酉乃歸,首尾三年,諳悉其俗,因記所聞見為此書。
凡四十則,文義頗為賅贍。
惟第三十六則内記瀆倫神譴一事,不以為天道之常,而歸功于佛,則所見殊陋。
然元史不立真臘傳,得此而本末詳具,猶可以補其佚闕,是固宜存備叅訂,作職方之外紀者矣。
達觀作是書既成,以示吾衍。
衍為題詩,推挹甚至,見衍所作竹素山房詩集中。
葢衍亦服其敘述之工雲。
總敘 真臘國或稱占臘,其國自稱曰甘孛智。
今聖朝按西番經名其國曰澉浦隻,蓋亦甘孛智之近音也。
自溫州開洋,行丁未針,厯閩廣海外諸州港口,過七洲洋,經交趾洋,到占城。
又自占城順風可半月到真蒲,乃其境也。
又自真蒲行坤申針,過崑崙洋入港,港凡數十,惟第四港可入,其餘悉以沙淺,故不通巨舟。
然而彌望皆修藤古木、黃沙白葦,倉卒未易辨認,故舟人以尋港為難事。
自港口北行,順水可半月抵其地曰查南,乃其屬郡也。
又自查南換小舟,順水可十餘日,過半路村、佛村,渡淡洋,可抵其地曰幹傍取,城五十裡。
按諸番志稱其地廣七千裡,其國北抵占城半月路,西南距暹羅半月程,南距番禺十日程,其東則大海也。
舊為通商來往之國。
聖朝誕膺天命,奄有四海,索多元帥之置省占城也,嘗遣一虎符百戸、一金牌千戸同到本國,竟為拘執不返。
元貞之乙未六月,聖天子遣使招諭,俾餘從行。
以次年丙申二月離明州,二十日自溫州港口開洋,三月十五日抵占城,中途逆風不利,秋七月始至,遂得臣服。
至大徳丁酉六月回舟,八月十二日抵四明泊岸,其風土國事之詳雖不能盡知,然其大畧亦可見矣。
城郭 州城周圍可二十裡,有五門,門各兩重。
惟東向開二門,餘向皆一門。
城之外巨濠,濠之外皆通衢大橋。
橋之兩傍各有石神五十四枚,如石將軍之狀,甚巨而獰。
五門皆相似。
橋之闌皆石為之,鑿為蛇形,蛇皆九頭,五十四神皆以手拔蛇,有不容其走逸之勢。
城門之上有大石佛頭五,面向西方。
中置其一,飾之以金。
門之兩傍,鑿石為象形。
城皆疊石為之,可二丈,石甚周宻堅固,且不生繁草,卻無女墻。
城之上,間或種桄榔木,比比皆空屋。
其内向如坡子,厚可十餘丈。
坡上皆有大門,夜閉早開。
亦有監門者,惟狗不許入門。
其城甚方整,四方各有石塔一座,曾受斬趾刑人亦不許入門。
當國之中,有金塔一座。
傍有石塔二十餘座;石屋百餘間;東向金橋一所;金獅子二枚,列於橋之左右;金佛八身,列於石屋之下。
金塔至北可一裡許,有銅塔一座。
比金塔更髙,望之鬱然,其下亦有石屋十數間。
又其北一裡許,則國主之廬也。
其寢室又有金塔一座焉,所以舶商自來有富貴真臘之褒者,想為此也。
石塔出南門外半裡餘,俗傳魯般一夜造成魯般墓。
在南門外一裡許,周圍可十裡,石屋數百間。
東池在城東十裡,周圍可百裡。
中有石塔、石屋,塔之中有卧銅佛一身,臍中常有水流出。
北池在城北五裡,中有金方塔一座,石屋數十間,金獅子、金佛、銅象、銅牛、銅馬之屬皆有之。
宮室 國宮及官舎府第皆面東。
國宮在金塔、金橋之北,近門,周圍可五六裡。
其正室之瓦以鉛為之,餘皆土瓦。
黃色橋柱甚巨,皆雕畫佛形。
屋頭壯觀,修廊複道,突兀參差,稍有規模。
其莅事處有金欞,左右方柱上有鏡,約有四五十面,列放於窗之旁。
其下為象形。
聞内中多有竒處,防禁甚嚴,不可得而見也。
其内中金塔,國主夜則卧其上。
土人皆謂塔之中有九頭蛇精,乃一國之土地主也,係女身。
每夜(則)見國主,則先與之同寢交媾,雖其妻亦不敢入。
二鼔乃出,方可與妻妾同睡。
若此精一夜不見,則番王死期至矣;若番王一夜不往,則必獲災禍。
其次如國戚大臣等屋,制度廣袤,與常人家迥别。
周圍皆用草蓋,獨家廟及正寢二處許用瓦。
亦各隨其官之等級,以為屋室廣狹之制。
其下如百姓之家止草蓋,瓦片不敢上屋。
其廣狹雖隨家之貧富,然終不敢傚府第制度也。
服飾 自國主以下,男女皆椎髻,袒裼,止以布圍腰。
出入則加以大布一條,纒於小布之上。
布甚有等級。
國主所打之布,有直金三四兩者,極其華麗精美。
其國中雖自織布,暹羅及占城皆有來者,往往以來自西洋者為上,以其精巧而細様故。
人惟國主可打純花布。
頭戴金冠子,如金剛頭上所戴者。
或有時不戴冠,但以線穿香花,如茉莉之類,周匝於髻間。
頂上戴大珍珠三斤許。
手足及諸指上皆帶金鐲、指展,上皆嵌貓兒眼睛石。
其下跣足,足下及手掌皆以紅藥染赤色,出則手持金劒。
百姓間惟婦女可染手足掌,男子不敢也。
大臣國戚可打踈花布,惟官人可打兩頭花布,百姓間惟婦人可打之。
新唐人雖打兩頭花布,人亦不敢罪之,以其暗丁八殺故也。
暗丁八殺,不識體例也。
官屬 國中亦有丞相、將帥、司天等官,其下各設司吏之屬,但名稱不同耳。
大抵皆國戚為之,否則亦納女為嬪。
其出入儀從亦有等級,用金轎扛四金傘柄者為上;金轎扛二金傘柄者次之;金轎扛一金傘柄者又次之;止用一金傘柄者又其次之也;其下者止用一銀傘柄者而已;亦有用銀轎扛者。
金傘柄以上官皆呼為巴丁,或呼暗丁。
銀傘柄者呼為厮辣的。
傘皆用中國紅絹為之,其裙直拖地;油傘皆以緑絹為之,裙卻短。
三教 為儒者呼為班詰,為僧者呼為苧姑,為道者呼為八
達觀溫州人。
真臘本南海中小國,為扶南之屬。
其後漸以強盛,自隋書始見于外國傳,唐宋二史並皆紀録。
而朝貢不常至,故所載風土方物往往踈畧不備。
元成宗元貞元年乙未,遣使招諭其國,達觀隨行。
至大徳元年丁酉乃歸,首尾三年,諳悉其俗,因記所聞見為此書。
凡四十則,文義頗為賅贍。
惟第三十六則内記瀆倫神譴一事,不以為天道之常,而歸功于佛,則所見殊陋。
然元史不立真臘傳,得此而本末詳具,猶可以補其佚闕,是固宜存備叅訂,作職方之外紀者矣。
達觀作是書既成,以示吾衍。
衍為題詩,推挹甚至,見衍所作竹素山房詩集中。
葢衍亦服其敘述之工雲。
總敘 真臘國或稱占臘,其國自稱曰甘孛智。
今聖朝按西番經名其國曰澉浦隻,蓋亦甘孛智之近音也。
自溫州開洋,行丁未針,厯閩廣海外諸州港口,過七洲洋,經交趾洋,到占城。
又自占城順風可半月到真蒲,乃其境也。
又自真蒲行坤申針,過崑崙洋入港,港凡數十,惟第四港可入,其餘悉以沙淺,故不通巨舟。
然而彌望皆修藤古木、黃沙白葦,倉卒未易辨認,故舟人以尋港為難事。
自港口北行,順水可半月抵其地曰查南,乃其屬郡也。
又自查南換小舟,順水可十餘日,過半路村、佛村,渡淡洋,可抵其地曰幹傍取,城五十裡。
按諸番志稱其地廣七千裡,其國北抵占城半月路,西南距暹羅半月程,南距番禺十日程,其東則大海也。
舊為通商來往之國。
聖朝誕膺天命,奄有四海,索多元帥之置省占城也,嘗遣一虎符百戸、一金牌千戸同到本國,竟為拘執不返。
元貞之乙未六月,聖天子遣使招諭,俾餘從行。
以次年丙申二月離明州,二十日自溫州港口開洋,三月十五日抵占城,中途逆風不利,秋七月始至,遂得臣服。
至大徳丁酉六月回舟,八月十二日抵四明泊岸,其風土國事之詳雖不能盡知,然其大畧亦可見矣。
城郭 州城周圍可二十裡,有五門,門各兩重。
惟東向開二門,餘向皆一門。
城之外巨濠,濠之外皆通衢大橋。
橋之兩傍各有石神五十四枚,如石將軍之狀,甚巨而獰。
五門皆相似。
橋之闌皆石為之,鑿為蛇形,蛇皆九頭,五十四神皆以手拔蛇,有不容其走逸之勢。
城門之上有大石佛頭五,面向西方。
中置其一,飾之以金。
門之兩傍,鑿石為象形。
城皆疊石為之,可二丈,石甚周宻堅固,且不生繁草,卻無女墻。
城之上,間或種桄榔木,比比皆空屋。
其内向如坡子,厚可十餘丈。
坡上皆有大門,夜閉早開。
亦有監門者,惟狗不許入門。
其城甚方整,四方各有石塔一座,曾受斬趾刑人亦不許入門。
當國之中,有金塔一座。
傍有石塔二十餘座;石屋百餘間;東向金橋一所;金獅子二枚,列於橋之左右;金佛八身,列於石屋之下。
金塔至北可一裡許,有銅塔一座。
比金塔更髙,望之鬱然,其下亦有石屋十數間。
又其北一裡許,則國主之廬也。
其寢室又有金塔一座焉,所以舶商自來有富貴真臘之褒者,想為此也。
石塔出南門外半裡餘,俗傳魯般一夜造成魯般墓。
在南門外一裡許,周圍可十裡,石屋數百間。
東池在城東十裡,周圍可百裡。
中有石塔、石屋,塔之中有卧銅佛一身,臍中常有水流出。
北池在城北五裡,中有金方塔一座,石屋數十間,金獅子、金佛、銅象、銅牛、銅馬之屬皆有之。
宮室 國宮及官舎府第皆面東。
國宮在金塔、金橋之北,近門,周圍可五六裡。
其正室之瓦以鉛為之,餘皆土瓦。
黃色橋柱甚巨,皆雕畫佛形。
屋頭壯觀,修廊複道,突兀參差,稍有規模。
其莅事處有金欞,左右方柱上有鏡,約有四五十面,列放於窗之旁。
其下為象形。
聞内中多有竒處,防禁甚嚴,不可得而見也。
其内中金塔,國主夜則卧其上。
土人皆謂塔之中有九頭蛇精,乃一國之土地主也,係女身。
每夜(則)見國主,則先與之同寢交媾,雖其妻亦不敢入。
二鼔乃出,方可與妻妾同睡。
若此精一夜不見,則番王死期至矣;若番王一夜不往,則必獲災禍。
其次如國戚大臣等屋,制度廣袤,與常人家迥别。
周圍皆用草蓋,獨家廟及正寢二處許用瓦。
亦各隨其官之等級,以為屋室廣狹之制。
其下如百姓之家止草蓋,瓦片不敢上屋。
其廣狹雖隨家之貧富,然終不敢傚府第制度也。
服飾 自國主以下,男女皆椎髻,袒裼,止以布圍腰。
出入則加以大布一條,纒於小布之上。
布甚有等級。
國主所打之布,有直金三四兩者,極其華麗精美。
其國中雖自織布,暹羅及占城皆有來者,往往以來自西洋者為上,以其精巧而細様故。
人惟國主可打純花布。
頭戴金冠子,如金剛頭上所戴者。
或有時不戴冠,但以線穿香花,如茉莉之類,周匝於髻間。
頂上戴大珍珠三斤許。
手足及諸指上皆帶金鐲、指展,上皆嵌貓兒眼睛石。
其下跣足,足下及手掌皆以紅藥染赤色,出則手持金劒。
百姓間惟婦女可染手足掌,男子不敢也。
大臣國戚可打踈花布,惟官人可打兩頭花布,百姓間惟婦人可打之。
新唐人雖打兩頭花布,人亦不敢罪之,以其暗丁八殺故也。
暗丁八殺,不識體例也。
官屬 國中亦有丞相、將帥、司天等官,其下各設司吏之屬,但名稱不同耳。
大抵皆國戚為之,否則亦納女為嬪。
其出入儀從亦有等級,用金轎扛四金傘柄者為上;金轎扛二金傘柄者次之;金轎扛一金傘柄者又次之;止用一金傘柄者又其次之也;其下者止用一銀傘柄者而已;亦有用銀轎扛者。
金傘柄以上官皆呼為巴丁,或呼暗丁。
銀傘柄者呼為厮辣的。
傘皆用中國紅絹為之,其裙直拖地;油傘皆以緑絹為之,裙卻短。
三教 為儒者呼為班詰,為僧者呼為苧姑,為道者呼為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