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風十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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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镟出供,味鮮而無骨,細潤如酥。
至未及請舉箸,而客先欲染指而嘗矣。
鲥魚本美味,為南方水族中貴品。
向用蒸,或用煮。
自廚夫徐姓者,約略如王氏蒸鳗,陳氏蒸刀鲚制。
但加潔白洋糖,不切段,不去鱗,味更腴而鮮潔。
視他種煮法,尤覺風味不同,人皆争嗜之。
然春盡則有,夏盡則無,未能常繼也。
乃邵氏宴賓,雖在秋冬,皆具。
客問何來,邵曰:“其來不易。
春将暮,命仆之善臘魚者,攜銀錢及洋糖、椒末、飛鹽上好藏糟等料,舟載至海頭,坐居停主人家,俟漁人一得魚,即去腸留鱗,用洋糖實其腹中,搽之鱗上,随用藏糟厚鋪甕底,加椒末、飛鹽若幹,放入魚;又用糟厚蓋其上,又加椒末、飛鹽若幹,積滿甕口,手拳築實,細泥封固。
至家,必掘地窖貯之,恐炎天潰敗也。
”客述主人言如此,然此猶未若食河豚者事更煩且重也。
虞邑邊海,春日多河豚。
人皆知其有毒,食之者少。
自李子甯起家牙行,講于飲食,隔年取上黃豆數鬥,揀純黑及醬色者去之。
複揀其微有黑點及紫暈者去之,純黃矣,必經他手再揀,逐粒細驗,乃煮爛。
用淮麥面拌作醬黃,六月中入潔白鹽合醬稀少,作罩,曬之烈日中。
醬熟入甕,覆之甕盆,用灰封固。
名曰“河豚醬”。
據雲:豆之黑色、醬色及微有黑紫斑者作醬燒河豚,必殺人。
而曬醬時,或入煙塵,澆河豚,亦有害,故必精細詳慎如此。
其治河豚也,先令人至澄江,舟載江水數缸,凡漂洗及作汁等水,皆用江水為之。
河豚數雙,割去眼,抉出腹中子,刳其脊,血洗淨,用銀簪腳細剔肪上血絲盡淨,刲其肉,取皮全具,置沸湯煮熟。
取出納之木闆上,用鑷細箝其芒刺,無遺留。
然後切皮作方塊,同肉及昉和骨,豬油炒之,随用去年所合醬入鍋烹之,啟镬時,必張蓋其上,蔽煙塵也。
用紙丁蘸汁燃之則熟,否則未熟。
每烹必多,每食必盡,而卒無害,以是著名于時。
年年二三月間,朋黨辄醵錢聚會于其家,上下匆忙,竟似以河豚為一年大事。
饕餮淋漓,恣啖為快,春初及夏初,殆無虛日。
至于邑人尤有可笑者,蟹出覃塘為最肥,大爪黃者謂之“金爪黃蟹”。
向用煮,不知何人,以煮則黃易走漏,味不全,忽起巧思,用線縛入蒸籠蒸之,味更全美。
斯足饫矣。
乃有周四麻子者,自都中歸,又翻一新法,為爆蟹。
遂開酒館于西城,秋時來顧者,晝夜無虛席。
其法将蟹蒸熟,置之鐵節炭火炙之,蘸以甜酒麻油,須臾殼浮起欲脫。
二螯八足,骨盡爆碎,臍肋骨皆開解,用指爪微撥之,應手而脫,僅存黃與肉,每人一分,盛一碟中,姜醋洗之,随口快啖,絕無刺吻抵牙之苦。
其術秘不肯授人,人雖效其法炙之,蟹焦而骨殼如故。
或雲:彼于春夏時,賂丐者捕蛇千頭,剝皮煮爛,蛇肉浮起成油,貯之于器,隐取用之炙時。
所雲“麻油”者,實則蛇油也。
人信為然,不三四年,人無爆蟹者。
于是邑中仍興食蒸蟹會,始自漕臣及運弁為之,每人各有食蟹具,小錘一、小刀一、小鉗一。
錘則擊之,刀則劃之,鉗則搜之。
以此便易,恣其貪饕,而士大夫亦染其風焉。
是時海禁嚴,凡海錯之自閩廣者,貴于白金。
人僅恣口于本境易緻之物。
未幾,海禁弛,珍錯畢至,于是士大夫以為宴客無海味,不足為觀美。
席中首品,必用大菜。
大菜者,燕窩也。
彼處須五六金一斤,至蘇必倍之。
其他若鲨翅密刺等物,間以供客,人又忽嘗異味不思魚肉矣。
食味已盡,講及器皿,某品宜用哥窯;又某品雖恒有,宜用宣窖。
味取諸遠來,器取諸上古。
前此濃味饕餮之風,忽又一變。
于是孫封公著《同嗜錄》。
陸比部有《食經注》,雖一時遊戲之筆,亦見攸好之同。
後君子循覽斯篇,其謂之何? 偶憶舊聞,故明時有沈三胖者,居北鄉,富于财,每食辄殺數牲,猶世苦無下箸處。
其妻好淡泊,屢勸其惜福無太侈,不聽。
年五十後,财盡乏食,依栖一室,妻以菜羹進,稍入口即嘔,甯忍饑不食。
一親戚饋以熟肉一盤,一飱即盡。
緣腸胃餓損,過飽而死。
其妻與一老婢紡織存活。
值歲饑,市無米者已浃旬,自分與老婢必皆作餓鬼。
忽思園中有衍蔓于高樹者,或是山藥,掘之可食,當延殘喘一二日。
乃令老婢掘其根,得一物如東瓜形,蓋何首烏也。
乃取而食之,每晨各食一片,至夜不饑,而神氣日旺。
半年乃盡,而歲已豐,米多價廉,仍得存活。
一日因爨下無薪,破屋中所鋪木闆已朽,令老婢拆為薪。
婢入忽随闆而陷,蓋闆下乃窖也。
别無他物,惟泥封酒甕五十具,啟之皆似水,結冰半寸許。
有鄰翁聞之來視,詫曰:“此上首房主人所藏醴也。
鼎革時,兵亂,主人移居于鄉,遂遺忘耳,迄今已三十餘年。
此酒真瓊漿矣,其面上凝結為冰者,乃酒之精華無疑。
”乃皆取而嘗之,略無酒味,而三人不覺酩酊大醉。
邑中好事者争欲購得之,每甕予價廿金。
沈妻以是衣食頗足,終其天年。
〖注:■⑴,食+強,強上聲,硬食。
■⑵,扌+必,bì,捩也,推擊,攻擊。
■⑶,髟上隋下。
■⑷,火+蒦,音擭。
〗
至未及請舉箸,而客先欲染指而嘗矣。
鲥魚本美味,為南方水族中貴品。
向用蒸,或用煮。
自廚夫徐姓者,約略如王氏蒸鳗,陳氏蒸刀鲚制。
但加潔白洋糖,不切段,不去鱗,味更腴而鮮潔。
視他種煮法,尤覺風味不同,人皆争嗜之。
然春盡則有,夏盡則無,未能常繼也。
乃邵氏宴賓,雖在秋冬,皆具。
客問何來,邵曰:“其來不易。
春将暮,命仆之善臘魚者,攜銀錢及洋糖、椒末、飛鹽上好藏糟等料,舟載至海頭,坐居停主人家,俟漁人一得魚,即去腸留鱗,用洋糖實其腹中,搽之鱗上,随用藏糟厚鋪甕底,加椒末、飛鹽若幹,放入魚;又用糟厚蓋其上,又加椒末、飛鹽若幹,積滿甕口,手拳築實,細泥封固。
至家,必掘地窖貯之,恐炎天潰敗也。
”客述主人言如此,然此猶未若食河豚者事更煩且重也。
虞邑邊海,春日多河豚。
人皆知其有毒,食之者少。
自李子甯起家牙行,講于飲食,隔年取上黃豆數鬥,揀純黑及醬色者去之。
複揀其微有黑點及紫暈者去之,純黃矣,必經他手再揀,逐粒細驗,乃煮爛。
用淮麥面拌作醬黃,六月中入潔白鹽合醬稀少,作罩,曬之烈日中。
醬熟入甕,覆之甕盆,用灰封固。
名曰“河豚醬”。
據雲:豆之黑色、醬色及微有黑紫斑者作醬燒河豚,必殺人。
而曬醬時,或入煙塵,澆河豚,亦有害,故必精細詳慎如此。
其治河豚也,先令人至澄江,舟載江水數缸,凡漂洗及作汁等水,皆用江水為之。
河豚數雙,割去眼,抉出腹中子,刳其脊,血洗淨,用銀簪腳細剔肪上血絲盡淨,刲其肉,取皮全具,置沸湯煮熟。
取出納之木闆上,用鑷細箝其芒刺,無遺留。
然後切皮作方塊,同肉及昉和骨,豬油炒之,随用去年所合醬入鍋烹之,啟镬時,必張蓋其上,蔽煙塵也。
用紙丁蘸汁燃之則熟,否則未熟。
每烹必多,每食必盡,而卒無害,以是著名于時。
年年二三月間,朋黨辄醵錢聚會于其家,上下匆忙,竟似以河豚為一年大事。
饕餮淋漓,恣啖為快,春初及夏初,殆無虛日。
至于邑人尤有可笑者,蟹出覃塘為最肥,大爪黃者謂之“金爪黃蟹”。
向用煮,不知何人,以煮則黃易走漏,味不全,忽起巧思,用線縛入蒸籠蒸之,味更全美。
斯足饫矣。
乃有周四麻子者,自都中歸,又翻一新法,為爆蟹。
遂開酒館于西城,秋時來顧者,晝夜無虛席。
其法将蟹蒸熟,置之鐵節炭火炙之,蘸以甜酒麻油,須臾殼浮起欲脫。
二螯八足,骨盡爆碎,臍肋骨皆開解,用指爪微撥之,應手而脫,僅存黃與肉,每人一分,盛一碟中,姜醋洗之,随口快啖,絕無刺吻抵牙之苦。
其術秘不肯授人,人雖效其法炙之,蟹焦而骨殼如故。
或雲:彼于春夏時,賂丐者捕蛇千頭,剝皮煮爛,蛇肉浮起成油,貯之于器,隐取用之炙時。
所雲“麻油”者,實則蛇油也。
人信為然,不三四年,人無爆蟹者。
于是邑中仍興食蒸蟹會,始自漕臣及運弁為之,每人各有食蟹具,小錘一、小刀一、小鉗一。
錘則擊之,刀則劃之,鉗則搜之。
以此便易,恣其貪饕,而士大夫亦染其風焉。
是時海禁嚴,凡海錯之自閩廣者,貴于白金。
人僅恣口于本境易緻之物。
未幾,海禁弛,珍錯畢至,于是士大夫以為宴客無海味,不足為觀美。
席中首品,必用大菜。
大菜者,燕窩也。
彼處須五六金一斤,至蘇必倍之。
其他若鲨翅密刺等物,間以供客,人又忽嘗異味不思魚肉矣。
食味已盡,講及器皿,某品宜用哥窯;又某品雖恒有,宜用宣窖。
味取諸遠來,器取諸上古。
前此濃味饕餮之風,忽又一變。
于是孫封公著《同嗜錄》。
陸比部有《食經注》,雖一時遊戲之筆,亦見攸好之同。
後君子循覽斯篇,其謂之何? 偶憶舊聞,故明時有沈三胖者,居北鄉,富于财,每食辄殺數牲,猶世苦無下箸處。
其妻好淡泊,屢勸其惜福無太侈,不聽。
年五十後,财盡乏食,依栖一室,妻以菜羹進,稍入口即嘔,甯忍饑不食。
一親戚饋以熟肉一盤,一飱即盡。
緣腸胃餓損,過飽而死。
其妻與一老婢紡織存活。
值歲饑,市無米者已浃旬,自分與老婢必皆作餓鬼。
忽思園中有衍蔓于高樹者,或是山藥,掘之可食,當延殘喘一二日。
乃令老婢掘其根,得一物如東瓜形,蓋何首烏也。
乃取而食之,每晨各食一片,至夜不饑,而神氣日旺。
半年乃盡,而歲已豐,米多價廉,仍得存活。
一日因爨下無薪,破屋中所鋪木闆已朽,令老婢拆為薪。
婢入忽随闆而陷,蓋闆下乃窖也。
别無他物,惟泥封酒甕五十具,啟之皆似水,結冰半寸許。
有鄰翁聞之來視,詫曰:“此上首房主人所藏醴也。
鼎革時,兵亂,主人移居于鄉,遂遺忘耳,迄今已三十餘年。
此酒真瓊漿矣,其面上凝結為冰者,乃酒之精華無疑。
”乃皆取而嘗之,略無酒味,而三人不覺酩酊大醉。
邑中好事者争欲購得之,每甕予價廿金。
沈妻以是衣食頗足,終其天年。
〖注:■⑴,食+強,強上聲,硬食。
■⑵,扌+必,bì,捩也,推擊,攻擊。
■⑶,髟上隋下。
■⑷,火+蒦,音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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