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卷十三 三代世表第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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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後稷亦無父而生。
後稷母為姜嫄,〔13〕出見大人迹而履踐之,知于身,則生後稷。
姜嫄以為無父,賤而棄之道中,牛羊避不踐也。
抱之山中,〔14〕山者養之。
又捐之大澤,鳥覆席食之。
〔15〕姜嫄怪之,于是知其天子,乃取長之。
〔16〕堯知其賢才,立以為大農,〔17〕姓之曰姬氏。
〔18〕姬者,本也。
詩人美而頌之曰“厥初生民”,〔19〕深修益成,而道後稷之始也。
’孔子曰:〔20〕‘昔者堯命契為子氏,〔21〕為有湯也。
命後稷為姬氏,〔22〕為有文王也。
大王命季曆,〔23〕明天瑞也。
〔24〕太伯之吳,〔25〕遂生源也。
’〔26〕天命難言,非聖人莫能見。
舜、禹、契、後稷皆黃帝子孫也。
黃帝策天命而治天下,〔27〕德澤深後世,故其子孫皆複立為天子,是天之報有德也。
人不知,以為泛從布衣匹夫起耳。
〔28〕夫布衣匹夫安能無故而起王天下乎?其有天命然。
” &【注釋】〔1〕“封之契七十裡”,指商地,商在今河南商丘南。
〔2〕“後十餘世至湯”,據本書《殷本紀》,從契卒後,經過了昭明、相土、昌若、曹圉、冥、振、微、報丁、報乙、報丙、主壬、主癸,傳至湯,共十三世。
而據學者研究,契後十三世為昭明、相土、昌若、曹圉、冥、王亥(“亥”,《世本》作“核”,與《殷本紀》中的振當是一人)、王恒(王亥弟,與王亥算為一世)、上甲微、報乙、報丙、報丁、示壬(與《殷本紀》中的主壬為一人)、示癸(與《殷本紀》中的主癸為一人)、湯。
〔3〕“王”,音w4ng,為王。
〔4〕“益封之百裡”,指邰(音t2i),在今陝西武功縣西南。
相傳堯封後稷于邰。
〔5〕“且”,将近。
〔6〕“《詩傳》”,漢代的解《詩》之作,今佚。
〔7〕“即生契”,這裡所述生育契和下文所述生育後稷的傳說都本于《魯詩》之說。
〔8〕“堯立為司徒”,本書《殷本紀》記載舜命契為司徒。
此皆出于傳說,難免歧異。
司徒掌管土地和民衆。
《殷本紀》雲:“帝舜乃命契曰:‘百姓不親,五品不訓,汝為司徒而敬敷五教,五教在寬。
’”從帝舜之命看來,掌管對民衆的教化是司徒的主要任務。
〔9〕“姓之曰子氏”,契姓子。
姓與氏有别,這裡把姓與氏混而為一了。
裴骃《集解》引《禮緯》說:“祖以玄鳥生子也。
”〔10〕“殷社芒芒”,此下三句見《詩·商頌·玄鳥》,今本作“天命玄鳥,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
《詩》鄭玄《箋》:“自契至湯八遷,始居亳之殷地而受命,國日以廣大芒芒然。
”“社”本指土地之神或祀土地神之所。
這裡所雲“殷社”,是指殷的國土。
〔11〕“玄鳥”,燕子,其色黑,所以稱“玄鳥”。
契母吞食玄鳥卵後孕而生契,這本是傳說,說明商族是以玄鳥作為自己的氏族圖騰。
〔12〕“質”,質樸。
〔13〕“姜嫄”,本書《周本紀》作“姜原”,相傳為有邰氏之女,帝喾之妃。
〔14〕“抱”,通“抛”,遺棄。
〔15〕“覆席”,意謂鳥以羽翼覆蓋和作為鋪墊。
本書《周本紀》雲:“飛鳥以其翼覆薦之。
”“覆席”與“覆薦”意思相同。
“食”,音s@,通“飼”。
〔16〕“長”,養育。
〔17〕“大農”,主管農業的官員。
後稷善于農耕,故被堯舉為大農。
〔18〕“姓之曰姬氏”,姓姬,姬并非氏。
〔19〕“厥初生民”,《詩·大雅·生民》雲:“厥初生民,時維姜嫄。
”意謂當初周族的誕生,是由于姜嫄。
“厥”,其。
〔20〕“孔子曰”,此下所引孔子語為漢人緯書之說,純系僞托。
〔21〕“堯命契為子氏”,這是漢代的說法之一,司馬遷認為命契為子氏的是帝舜。
本書《殷本紀》載:“帝舜乃命契曰:‘百姓不親,五品不訓,汝為司徒而敬敷五教,五教在寬。
’封于商,賜姓子氏。
”〔22〕“命後稷為姬氏”,這裡說堯命後稷為姬氏,而本書《周本紀》記載:“帝舜曰:‘棄,黎民始饑,爾後稷播時百谷。
’封棄于邰,号曰後稷,别姓姬氏。
”〔23〕“大王”,即古公亶父,相傳為後稷十二代孫。
商朝末年,他率領周族從豳(今陝西彬縣東北)遷至岐下(今陝西岐山北),營建城郭,設置官吏,規劃土田,革除戎狄習俗,周族開始強盛,奠定了滅商的基礎。
所以後代追尊他為“太王”。
〔24〕“明天瑞”,古公亶父有三子,長曰太伯,次曰虞仲,少子季曆。
季曆之子昌,即周文王,生時有表示天意的聖瑞。
古公亶父說:“我這個時代應該有興盛的,大概是昌吧?”太伯、虞仲知道古公亶父想立季曆,傳位給昌,二人逃亡到荊蠻,讓位給季曆。
“明天瑞”即指此。
見本書《周本紀》、《吳太伯世家》。
〔25〕“大伯之吳”,大伯逃往荊蠻,自号句吳,被荊蠻歸服者千餘家立為首領。
據說大伯居于梅裡(在今江蘇無錫市東南,又名泰伯城、吳城)。
〔26〕“生源”,産生本源。
司馬貞《索隐》雲:“言太伯之讓季曆居吳不反者,欲使傳文王、武王撥亂反正,成周道,遂天下生生之源本也。
”〔27〕“策”,依持。
〔28〕“泛”,普遍。
&“黃帝後世何王天下之久遠邪?” 曰:“《傳》雲天下之君王為萬夫之黔首,〔1〕請贖民之命者帝,〔2〕有福萬世,黃帝是也。
五政明則修禮義,〔3〕因天時舉兵征伐而利者王,〔4〕有福千世。
蜀王,〔5〕黃帝後世也,至今在漢西南五千裡,常來朝降,輸獻于漢,〔6〕非以其先之有德,澤流後世邪?行道德豈可以忽乎哉!人君王者舉而觀之。
漢大将軍霍子孟名光者,〔7〕亦黃帝後世也。
〔8〕此可為博聞遠見者言,固難為淺聞者說也。
何以言之?古諸侯以國為姓。
〔9〕霍者,〔10〕國名也。
武王封弟叔處于霍,〔11〕後世晉獻公滅霍公,〔12〕後世為庶民,往來居平陽。
平陽在河東,〔13〕河東晉地,分為衛國。
〔14〕以《詩》言之,亦可為周世。
〔15〕周起後稷,後稷無父而生。
以三代世傳言之,〔16〕後稷有父名高辛;高辛,黃帝曾孫。
《黃帝終始傳》曰:〔17〕‘漢興百有餘年,〔18〕有人不短不長,〔19〕出白燕之鄉,〔20〕持天下之政,時有嬰兒主,〔21〕卻行車。
’〔22〕霍将軍者,本居平陽白燕。
臣為郎時,〔23〕與方士考功會旗亭下,〔24〕為臣言。
豈不偉哉!” &【注釋】〔1〕“黔首”,日本泷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中井積德雲:‘黔首’句不通。
愚按‘黔首’蓋元首之義。
”也有人把“黔首”理解為平民。
秦始皇統一全國後,更名民為黔首。
中華書局出版的标點本《史記》把“黔首”與下句連讀,在這裡“黔首”當解為元首,到“黔首”處為一句。
此句意謂天下的君王是萬民的首領。
〔2〕“贖”,延續。
《後漢書·趙壹傳》:“昔原大夫贖桑下絕氣,傳稱其仁。
”李賢注:“贖即續也。
”〔3〕“五政”,五種為政的措施。
具體内容,各家解釋不一,《管子·四時》認為:“春三月以甲乙之日發五政,一政曰論幼孤,舍有罪。
二政曰賦爵列,授祿位。
三政曰凍解修溝渎,複亡人。
四政曰端險阻,修封疆,正千伯。
五政曰無殺麑夭,毋蹇華絕芋。
”“夏三月以丙丁之日發五政,一政曰求有功,發勞力者而舉之。
二政曰開久墳,發故屋,辟故窌,以假貸。
三政曰令禁扇去笠,毋報免,除急漏田廬。
四政曰求有德賜布施于民者而賞之。
五政曰令禁罝設禽獸,毋殺飛鳥。
”“秋三月以庚辛之日發五政,一政曰禁博塞,圉小辯,鬥譯跽。
二政曰毋見五兵之刃。
三政曰慎旅農,趣聚收。
四政曰補缺塞坼。
五政曰修牆垣,周門闾。
”“冬三月以壬癸之日發五政,一政曰論孤獨,恤長老。
二政曰善順陰,修神祀,賦爵祿,授備位。
三政曰效會計,毋發山川之藏。
四政曰捕奸遁,得盜賊者有賞。
五政曰禁遷徒止,流民圉分異。
”《後漢書·荀悅傳》載荀悅《申鑒》五政之說,認為“興農桑以養其生,審好惡以正其俗,宣文教以章其化,立武備以秉其威,明賞罰以統其法,是謂五政”。
緯書《孝經鈎命決》以春政、初夏政、季夏政、秋政、冬政為五政。
〔4〕“因”,順應,依據。
〔5〕“蜀王”,張守節《正義》據舊時譜諜雲:“蜀之先肇于人皇之際。
黃帝與子昌意娶蜀山氏女,生帝俈,立,封其支庶于蜀,曆虞、夏、商。
周衰,先稱王者蠶叢,國破,子孫居姚、巂等處。
”而司馬貞《索隐》說,朱提有男子杜宇從天而下,自稱望帝,他也是蜀王。
杜姓出自陶唐氏,是陸終氏的後裔,也屬于黃帝的後代。
蜀王管轄的區域,大體在今四川西部。
〔6〕“輸獻”,繳納貢獻。
〔7〕“霍子孟”,名光,字子孟,西漢河東郡平陽(今山西臨汾市西南)人,霍去病的異母弟,武帝後元二年(前八七年),立年僅八歲的弗陵為太子,拜霍光為大司馬大将軍。
弗陵即位後,霍光以大司馬大将軍領尚書事決斷朝政,輔佐少主昭帝弗陵,繼續實行武帝末年“與民休息”的政策,對穩定政治局面,發展經濟做出了重大貢獻。
宣帝時,霍光仍秉朝政,地節二年(前六八年)卒。
《漢書》卷六八有傳。
〔8〕“亦黃帝後世也”,《漢書·霍光傳贊》載:“昔霍叔封于晉,晉即河東,光豈其苗裔乎?”霍叔是周文王之子,周武王之弟,周族為黃帝後世,霍光又是霍叔後裔,所以說霍光是黃帝後世。
這是漢代通行的看法。
〔9〕“古諸侯以國為姓”,《太平禦覽》卷三六二引《風俗通義》論姓氏雲:“蓋姓有九,或氏于号,或氏于谥,或氏于爵,或氏于國,或氏于官,或氏于字,或氏于事,或氏于職。
……以國,曹、魯、宋、衛也。
”是古代以國名為姓,是常見的現象。
〔10〕“霍”,本為商邑,周武王封弟叔處于此,遂變為侯國,其地在今山西霍縣西南。
〔11〕“武王封弟叔處于霍”,據本書《管蔡世家》記載,武王滅纣,平定天下分封功臣昆弟,叔處被封于霍。
〔12〕“晉獻公滅霍公”,《春秋左傳》闵公元年(前六六一年)載:“晉侯作二軍,公将上軍,大子申生将下軍。
趙夙禦戎,以滅耿,滅霍,滅魏。
”《國語·晉語一》載:晉獻公十六年(前六六一年),“公作二軍,公将上軍,太子申生将下軍以伐霍。
……太子遂行,克霍而反”。
本書《晉世家》也記載晉獻公十六年伐滅霍。
〔13〕“河東”,郡名,轄境在今山西沁水以西,霍山以南,西、南兩面均以黃河為界,治所在安邑(在今山西夏縣西北)。
〔14〕“分為衛國”,此當作“分為魏國”。
原屬于晉的河東之地,韓、趙、魏三家分晉後,歸于魏,河東郡治所安邑曾為魏都。
所以,這裡說“河東晉地,分為魏國”。
至于衛,遠在東方,從未轄有河東地。
曆代刻本皆誤,獨《史記會注考證》本作“分為魏國”,尚不誤。
〔15〕“以《詩》言之,亦可為周世”,《毛詩·魏風釋文》引《詩譜》雲,魏地,“周以封同姓”。
又《左傳》襄公二十九年與本書《魏世家》也都認為魏與周同為姬姓。
所以,這裡說魏也可以說是周的後代。
“世”,後代,後嗣。
〔16〕“世傳”,世代相傳的宗系。
本書《匈奴列傳》說:“自淳維至頭曼千有餘歲,時大時小,别散分離,尚矣,其世傳不可得而次雲。
”于此可以體會“世傳”之義。
〔17〕“《黃帝終始傳》”,司馬貞《索隐》:“蓋謂五行谶緯之說,若今之童謠言。
”此為陰陽家書,早期道家、陰陽家撰著,喜假托黃帝,如道家書《黃帝四經》、《黃帝銘》、《黃帝君臣》、《雜黃帝》,陰陽家書《黃帝泰素》等即是其例。
《漢書·藝文志》未著錄《黃帝終始傳》,清姚振宗《漢書藝文志拾補》卷二說:“此必是昭、宣時方士所作而托之黃帝。
褚嘗言好觀外家傳記,此即外家傳記之一欤?”姚氏之說是有道理的,下文載《黃帝終始傳》語有“漢興百有餘年”一句,又提到“嬰兒主”昭帝,此書隻能産生在昭帝時或稍後。
〔18〕“漢興百有餘年”,劉邦即皇帝位在公元前二○二年,至昭帝、宣帝時已經過一百餘年。
〔19〕“有人不短不長”,此指霍光,《漢書·霍光傳》記載,光身長“七尺三寸”。
據一九五九年河南洛陽中州大渠十九号東漢墓出土玉尺,東漢一尺合二十二點九厘米,霍光身長應是一百六十七點一七厘米。
古人身材矮于今人,霍光身長在當世應算中等偏下,所以《黃帝終始傳》說“不短不長”。
〔20〕“白燕”,張守節《正義》:“一作‘白彘’。
按:霍光,平陽人,平陽今晉州霍邑,本秦時霍伯國,漢為彘縣,後漢改彘曰永安,隋又改為霍邑。
遍檢記傳,無‘白燕’之名,疑‘白彘’是鄉之名。
”〔21〕“嬰兒主”,指漢昭帝弗陵。
武帝于後元二年(前八七年)二月病危,遂立弗陵為太子,年僅八歲。
次日,武帝去世,戊辰(二月十五日)弗陵即位。
因昭帝年幼即位,所以《黃帝終始傳》以“嬰兒主”暗指昭帝。
〔22〕“卻”,退卻。
“卻行車”,霍光執掌朝政,使昭帝前行之車向後退行。
這裡以此表明霍光權力之大。
〔23〕“郎”,漢代初期有郎中、中郎,後來又有侍郎、議郎,諸郎總稱為“郎”或“郎官”。
郎主要職司殿門、殿廊的宿衛,大朝會時立于殿階兩旁,皇帝出行則充車騎扈從。
議郎則職司谏議。
郎的主管官員為郎中令,武帝太初元年(前一○四年),改稱光祿勳。
〔24〕“方士”,戰國、秦、漢時代,有一種文化人掌握醫蔔星相、遁甲、堪輿和神仙之術,他們利用自然界的變異現象和陰陽五行說來推測、解釋人和國家的吉兇禍福、氣數命運,這種人便是方士。
秦始皇、漢武帝時,方士尤好神仙之術。
漢武帝以後,一部分方士與儒生合流,編造圖谶,用陰陽五行說诠釋儒家學說。
“考功”,日本泷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引中井積德說:“蓋方士之官銜。
”張守節《正義》雲:“謂年老為方士最功也。
”又有人解釋為考核功績。
在《史記》、《漢書》、《後漢書》等有關秦、漢典籍中,“方士考功”僅此一見,這裡的“考功”之義,可能中井積德的解釋是正确的。
“旗亭”,集市上建立樓亭,其上立有旗幟。
這種旗亭是集市上的行政機構,對集市有督察管理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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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稷母為姜嫄,〔13〕出見大人迹而履踐之,知于身,則生後稷。
姜嫄以為無父,賤而棄之道中,牛羊避不踐也。
抱之山中,〔14〕山者養之。
又捐之大澤,鳥覆席食之。
〔15〕姜嫄怪之,于是知其天子,乃取長之。
〔16〕堯知其賢才,立以為大農,〔17〕姓之曰姬氏。
〔18〕姬者,本也。
詩人美而頌之曰“厥初生民”,〔19〕深修益成,而道後稷之始也。
’孔子曰:〔20〕‘昔者堯命契為子氏,〔21〕為有湯也。
命後稷為姬氏,〔22〕為有文王也。
大王命季曆,〔23〕明天瑞也。
〔24〕太伯之吳,〔25〕遂生源也。
’〔26〕天命難言,非聖人莫能見。
舜、禹、契、後稷皆黃帝子孫也。
黃帝策天命而治天下,〔27〕德澤深後世,故其子孫皆複立為天子,是天之報有德也。
人不知,以為泛從布衣匹夫起耳。
〔28〕夫布衣匹夫安能無故而起王天下乎?其有天命然。
” &【注釋】〔1〕“封之契七十裡”,指商地,商在今河南商丘南。
〔2〕“後十餘世至湯”,據本書《殷本紀》,從契卒後,經過了昭明、相土、昌若、曹圉、冥、振、微、報丁、報乙、報丙、主壬、主癸,傳至湯,共十三世。
而據學者研究,契後十三世為昭明、相土、昌若、曹圉、冥、王亥(“亥”,《世本》作“核”,與《殷本紀》中的振當是一人)、王恒(王亥弟,與王亥算為一世)、上甲微、報乙、報丙、報丁、示壬(與《殷本紀》中的主壬為一人)、示癸(與《殷本紀》中的主癸為一人)、湯。
〔3〕“王”,音w4ng,為王。
〔4〕“益封之百裡”,指邰(音t2i),在今陝西武功縣西南。
相傳堯封後稷于邰。
〔5〕“且”,将近。
〔6〕“《詩傳》”,漢代的解《詩》之作,今佚。
〔7〕“即生契”,這裡所述生育契和下文所述生育後稷的傳說都本于《魯詩》之說。
〔8〕“堯立為司徒”,本書《殷本紀》記載舜命契為司徒。
此皆出于傳說,難免歧異。
司徒掌管土地和民衆。
《殷本紀》雲:“帝舜乃命契曰:‘百姓不親,五品不訓,汝為司徒而敬敷五教,五教在寬。
’”從帝舜之命看來,掌管對民衆的教化是司徒的主要任務。
〔9〕“姓之曰子氏”,契姓子。
姓與氏有别,這裡把姓與氏混而為一了。
裴骃《集解》引《禮緯》說:“祖以玄鳥生子也。
”〔10〕“殷社芒芒”,此下三句見《詩·商頌·玄鳥》,今本作“天命玄鳥,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
《詩》鄭玄《箋》:“自契至湯八遷,始居亳之殷地而受命,國日以廣大芒芒然。
”“社”本指土地之神或祀土地神之所。
這裡所雲“殷社”,是指殷的國土。
〔11〕“玄鳥”,燕子,其色黑,所以稱“玄鳥”。
契母吞食玄鳥卵後孕而生契,這本是傳說,說明商族是以玄鳥作為自己的氏族圖騰。
〔12〕“質”,質樸。
〔13〕“姜嫄”,本書《周本紀》作“姜原”,相傳為有邰氏之女,帝喾之妃。
〔14〕“抱”,通“抛”,遺棄。
〔15〕“覆席”,意謂鳥以羽翼覆蓋和作為鋪墊。
本書《周本紀》雲:“飛鳥以其翼覆薦之。
”“覆席”與“覆薦”意思相同。
“食”,音s@,通“飼”。
〔16〕“長”,養育。
〔17〕“大農”,主管農業的官員。
後稷善于農耕,故被堯舉為大農。
〔18〕“姓之曰姬氏”,姓姬,姬并非氏。
〔19〕“厥初生民”,《詩·大雅·生民》雲:“厥初生民,時維姜嫄。
”意謂當初周族的誕生,是由于姜嫄。
“厥”,其。
〔20〕“孔子曰”,此下所引孔子語為漢人緯書之說,純系僞托。
〔21〕“堯命契為子氏”,這是漢代的說法之一,司馬遷認為命契為子氏的是帝舜。
本書《殷本紀》載:“帝舜乃命契曰:‘百姓不親,五品不訓,汝為司徒而敬敷五教,五教在寬。
’封于商,賜姓子氏。
”〔22〕“命後稷為姬氏”,這裡說堯命後稷為姬氏,而本書《周本紀》記載:“帝舜曰:‘棄,黎民始饑,爾後稷播時百谷。
’封棄于邰,号曰後稷,别姓姬氏。
”〔23〕“大王”,即古公亶父,相傳為後稷十二代孫。
商朝末年,他率領周族從豳(今陝西彬縣東北)遷至岐下(今陝西岐山北),營建城郭,設置官吏,規劃土田,革除戎狄習俗,周族開始強盛,奠定了滅商的基礎。
所以後代追尊他為“太王”。
〔24〕“明天瑞”,古公亶父有三子,長曰太伯,次曰虞仲,少子季曆。
季曆之子昌,即周文王,生時有表示天意的聖瑞。
古公亶父說:“我這個時代應該有興盛的,大概是昌吧?”太伯、虞仲知道古公亶父想立季曆,傳位給昌,二人逃亡到荊蠻,讓位給季曆。
“明天瑞”即指此。
見本書《周本紀》、《吳太伯世家》。
〔25〕“大伯之吳”,大伯逃往荊蠻,自号句吳,被荊蠻歸服者千餘家立為首領。
據說大伯居于梅裡(在今江蘇無錫市東南,又名泰伯城、吳城)。
〔26〕“生源”,産生本源。
司馬貞《索隐》雲:“言太伯之讓季曆居吳不反者,欲使傳文王、武王撥亂反正,成周道,遂天下生生之源本也。
”〔27〕“策”,依持。
〔28〕“泛”,普遍。
&“黃帝後世何王天下之久遠邪?” 曰:“《傳》雲天下之君王為萬夫之黔首,〔1〕請贖民之命者帝,〔2〕有福萬世,黃帝是也。
五政明則修禮義,〔3〕因天時舉兵征伐而利者王,〔4〕有福千世。
蜀王,〔5〕黃帝後世也,至今在漢西南五千裡,常來朝降,輸獻于漢,〔6〕非以其先之有德,澤流後世邪?行道德豈可以忽乎哉!人君王者舉而觀之。
漢大将軍霍子孟名光者,〔7〕亦黃帝後世也。
〔8〕此可為博聞遠見者言,固難為淺聞者說也。
何以言之?古諸侯以國為姓。
〔9〕霍者,〔10〕國名也。
武王封弟叔處于霍,〔11〕後世晉獻公滅霍公,〔12〕後世為庶民,往來居平陽。
平陽在河東,〔13〕河東晉地,分為衛國。
〔14〕以《詩》言之,亦可為周世。
〔15〕周起後稷,後稷無父而生。
以三代世傳言之,〔16〕後稷有父名高辛;高辛,黃帝曾孫。
《黃帝終始傳》曰:〔17〕‘漢興百有餘年,〔18〕有人不短不長,〔19〕出白燕之鄉,〔20〕持天下之政,時有嬰兒主,〔21〕卻行車。
’〔22〕霍将軍者,本居平陽白燕。
臣為郎時,〔23〕與方士考功會旗亭下,〔24〕為臣言。
豈不偉哉!” &【注釋】〔1〕“黔首”,日本泷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中井積德雲:‘黔首’句不通。
愚按‘黔首’蓋元首之義。
”也有人把“黔首”理解為平民。
秦始皇統一全國後,更名民為黔首。
中華書局出版的标點本《史記》把“黔首”與下句連讀,在這裡“黔首”當解為元首,到“黔首”處為一句。
此句意謂天下的君王是萬民的首領。
〔2〕“贖”,延續。
《後漢書·趙壹傳》:“昔原大夫贖桑下絕氣,傳稱其仁。
”李賢注:“贖即續也。
”〔3〕“五政”,五種為政的措施。
具體内容,各家解釋不一,《管子·四時》認為:“春三月以甲乙之日發五政,一政曰論幼孤,舍有罪。
二政曰賦爵列,授祿位。
三政曰凍解修溝渎,複亡人。
四政曰端險阻,修封疆,正千伯。
五政曰無殺麑夭,毋蹇華絕芋。
”“夏三月以丙丁之日發五政,一政曰求有功,發勞力者而舉之。
二政曰開久墳,發故屋,辟故窌,以假貸。
三政曰令禁扇去笠,毋報免,除急漏田廬。
四政曰求有德賜布施于民者而賞之。
五政曰令禁罝設禽獸,毋殺飛鳥。
”“秋三月以庚辛之日發五政,一政曰禁博塞,圉小辯,鬥譯跽。
二政曰毋見五兵之刃。
三政曰慎旅農,趣聚收。
四政曰補缺塞坼。
五政曰修牆垣,周門闾。
”“冬三月以壬癸之日發五政,一政曰論孤獨,恤長老。
二政曰善順陰,修神祀,賦爵祿,授備位。
三政曰效會計,毋發山川之藏。
四政曰捕奸遁,得盜賊者有賞。
五政曰禁遷徒止,流民圉分異。
”《後漢書·荀悅傳》載荀悅《申鑒》五政之說,認為“興農桑以養其生,審好惡以正其俗,宣文教以章其化,立武備以秉其威,明賞罰以統其法,是謂五政”。
緯書《孝經鈎命決》以春政、初夏政、季夏政、秋政、冬政為五政。
〔4〕“因”,順應,依據。
〔5〕“蜀王”,張守節《正義》據舊時譜諜雲:“蜀之先肇于人皇之際。
黃帝與子昌意娶蜀山氏女,生帝俈,立,封其支庶于蜀,曆虞、夏、商。
周衰,先稱王者蠶叢,國破,子孫居姚、巂等處。
”而司馬貞《索隐》說,朱提有男子杜宇從天而下,自稱望帝,他也是蜀王。
杜姓出自陶唐氏,是陸終氏的後裔,也屬于黃帝的後代。
蜀王管轄的區域,大體在今四川西部。
〔6〕“輸獻”,繳納貢獻。
〔7〕“霍子孟”,名光,字子孟,西漢河東郡平陽(今山西臨汾市西南)人,霍去病的異母弟,武帝後元二年(前八七年),立年僅八歲的弗陵為太子,拜霍光為大司馬大将軍。
弗陵即位後,霍光以大司馬大将軍領尚書事決斷朝政,輔佐少主昭帝弗陵,繼續實行武帝末年“與民休息”的政策,對穩定政治局面,發展經濟做出了重大貢獻。
宣帝時,霍光仍秉朝政,地節二年(前六八年)卒。
《漢書》卷六八有傳。
〔8〕“亦黃帝後世也”,《漢書·霍光傳贊》載:“昔霍叔封于晉,晉即河東,光豈其苗裔乎?”霍叔是周文王之子,周武王之弟,周族為黃帝後世,霍光又是霍叔後裔,所以說霍光是黃帝後世。
這是漢代通行的看法。
〔9〕“古諸侯以國為姓”,《太平禦覽》卷三六二引《風俗通義》論姓氏雲:“蓋姓有九,或氏于号,或氏于谥,或氏于爵,或氏于國,或氏于官,或氏于字,或氏于事,或氏于職。
……以國,曹、魯、宋、衛也。
”是古代以國名為姓,是常見的現象。
〔10〕“霍”,本為商邑,周武王封弟叔處于此,遂變為侯國,其地在今山西霍縣西南。
〔11〕“武王封弟叔處于霍”,據本書《管蔡世家》記載,武王滅纣,平定天下分封功臣昆弟,叔處被封于霍。
〔12〕“晉獻公滅霍公”,《春秋左傳》闵公元年(前六六一年)載:“晉侯作二軍,公将上軍,大子申生将下軍。
趙夙禦戎,以滅耿,滅霍,滅魏。
”《國語·晉語一》載:晉獻公十六年(前六六一年),“公作二軍,公将上軍,太子申生将下軍以伐霍。
……太子遂行,克霍而反”。
本書《晉世家》也記載晉獻公十六年伐滅霍。
〔13〕“河東”,郡名,轄境在今山西沁水以西,霍山以南,西、南兩面均以黃河為界,治所在安邑(在今山西夏縣西北)。
〔14〕“分為衛國”,此當作“分為魏國”。
原屬于晉的河東之地,韓、趙、魏三家分晉後,歸于魏,河東郡治所安邑曾為魏都。
所以,這裡說“河東晉地,分為魏國”。
至于衛,遠在東方,從未轄有河東地。
曆代刻本皆誤,獨《史記會注考證》本作“分為魏國”,尚不誤。
〔15〕“以《詩》言之,亦可為周世”,《毛詩·魏風釋文》引《詩譜》雲,魏地,“周以封同姓”。
又《左傳》襄公二十九年與本書《魏世家》也都認為魏與周同為姬姓。
所以,這裡說魏也可以說是周的後代。
“世”,後代,後嗣。
〔16〕“世傳”,世代相傳的宗系。
本書《匈奴列傳》說:“自淳維至頭曼千有餘歲,時大時小,别散分離,尚矣,其世傳不可得而次雲。
”于此可以體會“世傳”之義。
〔17〕“《黃帝終始傳》”,司馬貞《索隐》:“蓋謂五行谶緯之說,若今之童謠言。
”此為陰陽家書,早期道家、陰陽家撰著,喜假托黃帝,如道家書《黃帝四經》、《黃帝銘》、《黃帝君臣》、《雜黃帝》,陰陽家書《黃帝泰素》等即是其例。
《漢書·藝文志》未著錄《黃帝終始傳》,清姚振宗《漢書藝文志拾補》卷二說:“此必是昭、宣時方士所作而托之黃帝。
褚嘗言好觀外家傳記,此即外家傳記之一欤?”姚氏之說是有道理的,下文載《黃帝終始傳》語有“漢興百有餘年”一句,又提到“嬰兒主”昭帝,此書隻能産生在昭帝時或稍後。
〔18〕“漢興百有餘年”,劉邦即皇帝位在公元前二○二年,至昭帝、宣帝時已經過一百餘年。
〔19〕“有人不短不長”,此指霍光,《漢書·霍光傳》記載,光身長“七尺三寸”。
據一九五九年河南洛陽中州大渠十九号東漢墓出土玉尺,東漢一尺合二十二點九厘米,霍光身長應是一百六十七點一七厘米。
古人身材矮于今人,霍光身長在當世應算中等偏下,所以《黃帝終始傳》說“不短不長”。
〔20〕“白燕”,張守節《正義》:“一作‘白彘’。
按:霍光,平陽人,平陽今晉州霍邑,本秦時霍伯國,漢為彘縣,後漢改彘曰永安,隋又改為霍邑。
遍檢記傳,無‘白燕’之名,疑‘白彘’是鄉之名。
”〔21〕“嬰兒主”,指漢昭帝弗陵。
武帝于後元二年(前八七年)二月病危,遂立弗陵為太子,年僅八歲。
次日,武帝去世,戊辰(二月十五日)弗陵即位。
因昭帝年幼即位,所以《黃帝終始傳》以“嬰兒主”暗指昭帝。
〔22〕“卻”,退卻。
“卻行車”,霍光執掌朝政,使昭帝前行之車向後退行。
這裡以此表明霍光權力之大。
〔23〕“郎”,漢代初期有郎中、中郎,後來又有侍郎、議郎,諸郎總稱為“郎”或“郎官”。
郎主要職司殿門、殿廊的宿衛,大朝會時立于殿階兩旁,皇帝出行則充車騎扈從。
議郎則職司谏議。
郎的主管官員為郎中令,武帝太初元年(前一○四年),改稱光祿勳。
〔24〕“方士”,戰國、秦、漢時代,有一種文化人掌握醫蔔星相、遁甲、堪輿和神仙之術,他們利用自然界的變異現象和陰陽五行說來推測、解釋人和國家的吉兇禍福、氣數命運,這種人便是方士。
秦始皇、漢武帝時,方士尤好神仙之術。
漢武帝以後,一部分方士與儒生合流,編造圖谶,用陰陽五行說诠釋儒家學說。
“考功”,日本泷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引中井積德說:“蓋方士之官銜。
”張守節《正義》雲:“謂年老為方士最功也。
”又有人解釋為考核功績。
在《史記》、《漢書》、《後漢書》等有關秦、漢典籍中,“方士考功”僅此一見,這裡的“考功”之義,可能中井積德的解釋是正确的。
“旗亭”,集市上建立樓亭,其上立有旗幟。
這種旗亭是集市上的行政機構,對集市有督察管理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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