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卷八 高祖本紀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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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奪之軍。

    乃使張耳北益收兵趙地,使韓信東擊齊。

    漢王得韓信軍,則複振。

    引兵臨河,南飨軍小修武南,欲複戰。

    郎中鄭忠乃說止漢王,〔4〕使高壘深塹,勿與戰。

    漢王聽其計,使盧绾、劉賈将卒二萬人,〔5〕騎數百,渡白馬津,〔6〕入楚地,與彭越複擊破楚軍燕郭西,〔7〕遂複下梁地十餘城。

     &【注釋】〔1〕“跳”,通“逃”。

    本書《項羽本紀》作“逃”。

    也有人認為“跳”是“跳躍”之“跳”,義為快走。

    〔2〕“滕公”,即夏侯嬰。

    沛縣人,與劉邦一起起兵,以功封汝陰侯,高祖至文帝時,長期任太仆。

    早年曾為滕令,故稱“滕公”。

    《史記》、《漢書》有傳。

    “玉門”,成臯北門。

    〔3〕“修武”,具名,故地在今河南獲嘉縣西南。

    縣内有大、小修武,此為小修武,《漢書·高帝紀》雲:“北渡河,宿小修武。

    ”可為确證。

    大修武在小修武西,位于今河南修武縣界。

    〔4〕“郎中”,侍衛官。

    〔5〕“盧绾”,沛縣人,随從劉邦起兵,漢高祖五年封燕王,後投降匈奴,為東胡盧王,死在匈奴。

    《史記》、《漢書》有傳。

    “绾”,音w3n。

    “劉賈”,劉邦堂兄,漢高祖元年為将軍,六年封荊王,十一年擊黥布被殺。

    事詳本書《荊燕世家》、《漢書·荊燕吳傳》。

    &〔6〕“白馬津”,渡口名,為黃河分流處,在今河南滑縣北,由于水道的變遷,現已淤塞。

    〔7〕“燕”,秦時南燕國故地,秦于此設置燕縣,西漢改稱南燕,故地在今河南延津縣東北。

    “郭”,外城。

     &淮陰已受命東,未渡平原。

    〔1〕漢王使郦生往說齊王田廣,廣叛楚,與漢和,共擊項羽。

    韓信用蒯通計,〔2〕遂襲破齊。

    齊王烹郦生,東走高密。

    〔3〕項羽聞韓信已舉河北兵破齊、趙,且欲擊楚,則使龍且、周蘭往擊之。

    韓信與戰,騎将灌嬰擊,〔4〕大破楚軍,殺龍且。

    齊王廣犇彭越。

    〔5〕當此時,彭越将兵居梁地,往來苦楚兵,絕其糧食。

     &【注釋】〔1〕“平原”,黃河津渡名,通常稱平原津,在今山東平原縣境内。

    〔2〕“蒯通”,即蒯徹,《史記》作者為避漢武帝劉徹諱,改“徹”作“通”。

    範陽(今河北定興縣南)人,是當時有名的謀士,曾為武信君武臣劃策降服越地三十餘城,事見《張耳列傳》。

    “蒯通計”,即勸韓信不要對齊停止進兵,乘齊與漢講和無備,進兵襲擊,意見被韓信采納,詳見《淮陰侯列傳》。

    〔3〕“高密”,縣名,故地在今山東高密縣西南。

    〔4〕“灌嬰”,睢陽(今河南商丘縣南)人,一直追随劉邦轉戰各地,以功封颍陰侯,文帝時曾為丞相,《史記》、《漢書》有傳。

    〔5〕“犇”,與“奔”字同。

     &四年,項羽乃謂海春侯大司馬曹咎曰:〔1〕“謹守成臯。

    若漢挑戰,慎勿與戰,無令得東而已。

    我十五日必定梁地,複從将軍。

    ”乃行擊陳留、外黃、睢陽,下之。

    漢果數挑楚軍,楚軍不出,使人辱之五六日,大司馬怒,度兵汜水。

    〔2〕士卒半渡,漢擊之,大破楚軍,盡得楚國金玉貨賂。

    大司馬咎、長史欣皆自刭汜水上。

    項羽至睢陽,聞海春侯破,乃引兵還。

    漢軍方圍鐘離眛于荥陽東,〔3〕項羽至,盡走險阻。

     &【注釋】〔1〕“曹咎”,早年為蕲縣獄掾,項梁因事受到栎陽縣的逮捕,曹咎寫信給栎陽獄掾司馬欣,獄事得免,見《項羽本紀》。

    這時他在項羽部下為大司馬,封海春侯,與司馬欣駐軍成臯。

    〔2〕“度”,通“渡”。

    “汜水”,發源于今河南鞏縣東南,流經荥陽縣界,北經成臯注入黃河。

    “汜”,音s@。

    〔3〕“鐘離眛”,姓鐘離,名眛,為項羽部将,項羽敗死後,逃歸故友韓信,劉邦下令捕眛,被迫自殺,見《淮陰侯列傳》。

    “眛”,音m^。

     &韓信已破齊,使人言曰:“齊邊楚,權輕,不為假王,恐不能安齊。

    ”漢王欲攻之。

    留侯曰:“不如因而立之,使自為守。

    ”乃遣張良操印绶立韓信為齊王。

     項羽聞龍且軍破,則恐,使盱台人武涉往說韓信。

    〔1〕韓信不聽。

     &【注釋】〔1〕“武涉往說韓信”,武涉遊說之辭見《淮陰侯列傳》,大意是勸韓信叛漢聯楚,與劉邦三分天下而王。

     &楚漢久相持未決,丁壯苦軍旅,老弱罷轉饷。

    〔1〕漢王項羽相與臨廣武之間而語。

    〔2〕項羽欲與漢王獨身挑戰。

    漢王數項羽曰:“始與項羽俱受命懷王,曰先入定關中者王之,項羽負約,王我于蜀漢,罪一。

    項羽矯殺卿子冠軍而自尊,〔3〕罪二。

    項羽已救趙,當還報,而擅劫諸侯兵入關,罪三。

    懷王約入秦無暴掠,項羽燒秦宮室,掘始皇帝冢,〔4〕私收其财物,罪四。

    又強殺秦降王子嬰,罪五。

    詐阬秦子弟新安二十萬,〔5〕王其将,罪六。

    項羽皆王諸将善地,而徙逐故主,〔6〕令臣下争叛逆,罪七。

    項羽出逐義帝彭城,自都之,奪韓王地,并王梁楚,多自予,罪八。

    項羽使人陰弑義帝江南,罪九。

    夫為人臣而弑其主,殺已降,為政不平,主約不信,天下所不容,大逆無道,罪十也。

    吾以義兵從諸侯誅殘賊,使刑餘罪人擊殺項羽,何苦乃與公挑戰!”項羽大怒,伏弩射中漢王。

    〔7〕漢王傷匈,〔8〕乃扪足曰:〔9〕“虜中吾指!”漢王病創卧,張良強請漢王起行勞軍,以安士卒,毋令楚乘勝于漢。

    漢王出行軍,病甚,因馳入成臯。

     &【注釋】〔1〕“罷”,通“疲”。

    〔2〕“廣武”,城名,故址在今河南荥陽縣東北廣武山上。

    山上有東西廣武二城,相去二百步左右,中隔廣武澗。

    “間”,“澗”的假借字。

    〔3〕“卿子冠軍”,即宋義。

    “卿子”是當時人互相尊敬之辭。

    楚懷王派宋義率兵救趙,為上将軍,是全軍中最高的将領,号為“卿子冠軍”。

    項羽矯殺卿子冠軍事見《項羽本紀》。

    〔4〕“掘始皇帝冢”,經秦始皇陵考古隊調查鑽探,在始皇陵隻發現兩個盜洞,位于陵西銅車馬坑道部位,直徑九十厘米至一米,深不到九米,未能接近地宮,整個封土的土層為秦時原狀。

    與此處記載情況不相符合。

    詳見1985年3月29日《光明日報》。

    〔5〕“新安”,秦縣,故地在今河南渑池縣東。

    章邯率軍投降項羽後,在新安城南坑殺秦兵二十多萬。

    分封諸侯王時,降将章邯、司馬欣、董翳都被裂土稱王。

    事詳《項羽本紀》。

    〔6〕“王諸将善地,而徙逐故主”,指遷徙燕王韓廣為遼東王,而封燕将臧荼為燕王;遷徙齊王田市為膠東王,而封齊将田都為齊王;遷徙趙王歇為代王,而封張耳為常山王,稱王趙地。

    &〔7〕“弩”,裝有機關的弓。

    〔8〕“匈”,通“胸”。

    &〔9〕“扪”,音m6n,撫摸,按着。

    漢王傷胸而扪足,意在穩定軍心。

     &病愈,西入關,至栎陽,存問父老,置酒,枭故塞王欣頭栎陽市。

    〔1〕留四日,複如軍,軍廣武。

    關中兵益出。

     &【注釋】〔1〕“枭”,音xi1o,砍頭懸挂示衆。

    “枭故塞王欣頭栎陽市”,塞王欣和大司馬咎被漢軍擊敗後,皆自刭汜水上。

    因為欣封塞王時,都城在栎陽,所以劉邦在栎陽市将塞王欣枭首示衆。

     &當此時,彭越将兵居梁地,往來苦楚兵,絕其糧食。

    田橫往從之。

    項羽數擊彭越等,齊王信又進擊楚。

    項羽恐,乃與漢王約,中分天下,割鴻溝而西者為漢,〔1〕鴻溝而東者為楚。

    項王歸漢王父母妻子,軍中皆呼萬歲,乃歸而别去。

     &【注釋】〔1〕“鴻溝”,戰國魏惠王時開鑿的運河,故道從現在的河南荥陽縣北引黃河水,東經中牟縣北,至開封市南流,經通許縣東、太康縣西,由淮陽縣東南注入颍水。

     &項羽解而東歸。

    漢王欲引而西歸,用留侯、陳平計,〔1〕乃進兵追項羽,至陽夏南止軍,與齊王信、建成侯彭越期會而擊楚軍。

    至固陵,〔2〕不會。

    楚擊漢軍,大破之。

    漢王複入壁,深塹而守之。

    用張良計,〔3〕于是韓信、彭越皆往。

    及劉賈入楚地,〔4〕圍壽春。

    〔5〕漢王敗固陵,乃使使者召大司馬周殷舉九江兵而迎武王,〔6〕行屠城父,〔7〕随劉賈、齊&&梁諸侯皆大會垓下。

    〔8〕立武王布為淮南王。

     &【注釋】〔1〕“留侯、陳平計”,即勸漢王乘楚兵疲糧盡,消滅楚軍,不要養虎遺患。

    詳見本書《項羽本紀》、《漢書·高帝紀》。

    〔2〕“固陵”,聚落名,屬陽夏縣,故地在今河南太康縣南。

    〔3〕“張良計”,即張良勸漢王答應破楚後,從陳縣以東至海邊分給韓信,睢陽以北至谷城分給彭越,使他們為自己的利益而作戰。

    詳見本書《項羽本紀》、《漢書·高帝紀》。

    〔4〕“及”,又。

    見吳昌瑩《經詞衍釋》。

    〔5〕“壽春”,縣名,故地在今安徽壽縣。

    〔6〕“周殷”,原為楚大司馬。

    漢高祖五年十一月,劉賈南渡淮水,圍壽春,漢派人誘降周殷。

    見本書《項羽本紀》、《漢書·高帝紀》和《資治通鑒》。

    “武王”,即黥布。

    “武王”上原有“之”字,《漢書·高帝紀》無,從文義看,當是衍文。

    〔7〕“城父”,聚落名,漢置縣,故地在今安徽亳縣東南。

    “父”,音f(。

    〔8〕“随”字下原有“何”字,《漢書·高帝紀》無,根據文義,當是衍文,故删。

    “垓下”,聚落名,故地在今安徽靈璧縣東南沱河北岸。

    “垓”,音g1i。

     &五年,高祖與諸侯兵共擊楚軍,與項羽決勝垓下。

    淮陰侯将三十萬自當之,孔将軍居左,〔1〕費将軍居右,〔2〕皇帝在後,绛侯、柴将軍在皇帝後。

    〔3〕項羽之卒可十萬。

    淮陰先合,不利,卻。

    孔将軍、費将軍縱,楚兵不利,淮陰侯複乘之,大敗垓下。

    項羽卒聞漢軍之楚歌,以為漢盡得楚地,項羽乃敗而走,是以兵大敗。

    使騎将灌嬰追殺項羽東城,〔4〕斬首八萬,遂略定楚地,魯為楚堅守,不下。

    漢王引諸侯兵北,示魯父老項羽頭,魯乃降。

    遂以魯公号葬項羽谷城。

    〔5〕還至定陶,馳入齊王壁,奪其軍。

     &【注釋】〔1〕“孔将軍”,即孔藂,韓信部将,以功封蓼侯。

    見本書《高祖功臣侯者年表》。

    《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作“孔聚”。

    張守節《正義》雲:“孔将軍,蓼侯孔熙。

    ”不知所據。

    〔2〕“費将軍”,即陳賀,韓信部将,以功封費侯。

    見本書《高祖功臣侯者年表》、《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

    〔3〕“绛侯”,即周勃,沛縣人,早年随從劉邦起兵,轉戰四方,屢立軍功,封為绛侯,食封绛縣(今山西侯馬市東北)八千餘戶。

    漢高祖、惠帝時曾為太尉,文帝時為丞相。

    其事詳本書《绛侯周勃世家》、《漢書·周勃傳》。

    “柴将軍”,即柴武,以功封棘蒲侯。

    〔4〕“東城”,秦縣,故地在今安徽定遠縣東南。

    〔5〕“谷城”,聚邑名,故地在今山東平陰縣西南。

     &正月,諸侯及将相相與共請尊漢王為皇帝。

    漢王曰:“吾聞帝賢者有也,空言虛語,非所守也,吾不敢當帝位。

    ”群臣皆曰:“大王起微細,誅暴逆,平定四海,有功者辄裂地而封為王侯。

    大王不尊号,皆疑不信。

    臣等以死守之。

    ”漢王三讓,不得已,曰:“諸君必以為便,便國家。

    ”甲午,〔1〕乃即皇帝位氾水之陽。

    〔2〕&【注釋】〔1〕“甲午”,二月甲午,即二月初三日。

    〔2〕“氾水”,故道在今山東曹縣北,從古濟水分流,東北經定陶縣注入古菏澤,現已淤塞。

    “氾”,音f4n。

    “陽”,水北和山南皆稱“陽”。

    日本泷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雲:“今定陶西北有漢祖壇,高帝即位處。

    ”這隻是一種傳說。

     &皇帝曰義帝無後,齊王韓信習楚風俗,徙為楚王,都下邳。

    立建成侯彭越為梁王,都定陶。

    故韓王信為韓王,都陽翟。

    〔1〕徙衡山王吳芮為長沙王,都臨湘。

    〔2〕番君之将梅鋗有功,從入武關,故德番君。

    淮南王布、燕王臧荼、趙王敖皆如故。

     &【注釋】〔1〕“陽翟”,戰國時曾為韓國都城,秦置縣,故地在今河南禹縣。

    〔2〕“臨湘”,秦縣,因臨湘水得名,故地在今湖南長沙市。

     &天下大定。

    高祖都雒陽,諸侯皆臣屬。

    故臨江王驩為項羽叛漢,〔1〕令盧绾、劉賈圍之,不下。

    數月而降,殺之雒陽。

     &【注釋】〔1〕“驩”,本書或作“尉”,《漢書》皆作“尉”。

    臨江王共敖之子。

    據本書《秦楚之際月表》和《漢書·高帝紀》記載,共尉于漢高祖五年十二月叛漢被俘。

    這裡記為二月,不可信。

    “驩”字同“歡”。

     &五月,兵皆罷歸家。

    諸侯子在關中者複之十二歲,〔1〕其歸者複之六歲,食之一歲。

    〔2〕&【注釋】〔1〕“複”,免除徭役賦稅。

    〔2〕“食”,音s@,供給飲食。

     &高祖置酒雒陽南宮。

    高祖曰:“列侯諸将無敢隐朕,〔1〕皆言其情。

    吾所以有天下者何?項氏之所以失天下者何?”高起、王陵對曰:〔2〕“陛下慢而侮人,項羽仁而愛人。

    然陛下使人攻城略地,所降下者因以予之,與天下同利也。

    項羽妒賢嫉能,有功者害之,賢者疑之,戰勝而不予人功,得地而不予人利,此所以失天下也。

    ”高祖曰:“公知其一,未知其二。

    夫運籌策帷帳之中,決勝于千裡之外,吾不如子房。

    〔3〕鎮國家,撫百姓,給饋饷,不絕糧道,吾不如蕭何。

    連百萬之軍,戰必勝,攻必取,吾不如韓信。

    此三者,皆人傑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

    項羽有一範增而不能用,此其所以為我擒也。

    ” &【注釋】〔1〕“朕”,音zh8n,我。

    秦以前上下都可以自稱“朕”,從秦始皇始規定專用作天子自稱。

    〔2〕“高起”,本書隻此一見,《漢書》也僅見于《高帝紀》,事迹已不可考。

    有人懷疑“高起”二字是衍文。

    〔3〕“子房”,張良的字。

     &高祖欲長都雒陽,齊人劉敬說,〔1〕及留侯勸上入都關中,高祖是日駕,入都關中。

    六月,大赦天下。

     &【注釋】〔1〕“劉敬”,本姓婁,漢高祖五年,以戍卒身份求見高祖,建議西都關中,意見被高祖采納,賜姓劉,拜為郎中,封奉春君,後又以謀議之功封為建信侯。

    曾主張與匈奴和親,出使匈奴。

    又勸高祖徙山東六國強宗大族以充實關中。

    下文記載,九年徙楚昭氏、屈氏、景氏、懷氏和齊田氏于關中,即根據劉敬的建議。

    《史記》、《漢書》皆有傳。

     &十月,〔1〕燕王臧荼反,攻下代地。

    高祖自将擊之,得燕王臧荼。

    即立太尉盧绾為燕王。

    使丞相哙将兵攻代。

     &【注釋】〔1〕“十月”,當作“七月”。

    《漢書·高帝紀》雲:“秋七月,燕王臧荼反。

    上自将征之。

    九月,虜荼。

    ”本書《秦楚之際月表》也記載:八月,“帝自将誅燕”。

    九月“虜荼”。

    《資治通鑒》與《漢書》相合。

     &其秋,利幾反,〔1〕高祖自将兵擊之,利幾走。

    利幾者,項氏之将。

    項氏敗,利幾為陳公,不随項羽,亡降高祖,高祖侯之颍川。

    〔2〕高祖至雒陽,舉通侯籍召之,〔3〕而利幾恐,故反。

     &【注釋】〔1〕“利幾”,姓利,名幾。

    為陳縣(在今河南淮陽縣)令。

    楚國縣令稱“公”,所以下文雲“利幾為陳公”。

    〔2〕“颍川”,郡名,治陽翟。

    轄地在今河南中部。

    〔3〕“舉”,所有,全部。

    “通侯”,秦、漢封爵中最高的一級。

    本名徹侯,避漢武帝劉徹諱改稱“通侯”,又稱“列侯”。

     &六年,高祖五日一朝太公,如家人父子禮。

    太公家令說太公曰:〔1〕“天無二日,土無二王。

    〔2〕今高祖雖子,人主也;太公雖父,人臣也。

    奈何令人主拜人臣!如此,則威重不行。

    ”後高祖朝,太公擁篲,〔3〕迎門卻行。

    高祖大驚,下扶太公。

    太公曰:“帝,人主也,奈何以我亂天下法!”于是高祖乃尊太公為太上皇。

    心善家令言,賜金五百斤。

     &【注釋】〔1〕“太公家令”,負責服侍太公并為其掌管家事的官員。

    〔2〕“天無二日,土無二王”,孔子語,《禮記·曾子問》《坊記》都有記載。

    《孟子·萬章上》引孔子語作“天無二日,民無二王”,意思相同。

    〔3〕“篲”,音hu@,掃帚。

    “太公擁篲”,太公手裡拿着掃帚,表示親自為高祖清掃執役,這是一種恭敬卑下的姿态。

     &十二月,人有上變事告楚王信謀反,上問左右,左右争欲擊之。

    用陳平計,乃僞遊雲夢,〔1〕會諸侯于陳,楚王信迎,即因執之。

    是日,大赦天下。

    田肯賀,〔2〕因說高祖曰:“陛下得韓信,又治秦中。

    〔3〕秦,形勝之國,〔4〕帶河山之險,縣隔千裡,〔5〕持戟百萬,秦得百二焉。

    〔6〕地埶便利,〔7〕其以下兵于諸侯,譬猶居高屋之上建瓴水也。

    〔8〕夫齊,東有琅邪、即墨之饒,〔9〕南有泰山之固,西有濁河之限,〔10〕北有勃海之利。

    〔11〕地方二千裡,持戟百萬,縣隔千裡之外,齊得十二焉。

    故此東西秦也。

    非親子弟,莫可使王齊矣。

    ”高祖曰:“善。

    ”賜黃金五百斤。

     &【注釋】〔1〕“雲夢”,澤薮名,在南郡華容縣(今湖北潛江縣西南)南。

    〔2〕“田肯”,本書隻此一見,《漢書》也僅見于《高帝紀》,事迹不詳。

    &〔3〕“秦中”,秦朝故地,即關中。

    〔4〕“形勝”,地理形勢優越。

    〔5〕“縣”,通“懸”。

    “縣隔千裡”,是說秦地與諸侯國隔越千裡。

    〔6〕“百二”,百倍。

    古人謂“倍”為“二”,《墨子·經上》雲:“倍為二也。

    ”意謂秦地比其他地方好一百倍。

    下文“十二”,義與此同,隻不過為了避免行文重複,使用了不同的說法。

    前人對“百二”還有各種不同的解釋,如有人解為“百中之二”,謂秦兵二萬足當諸侯百萬;又有人解為百分之二十,謂天下兵百萬,秦有二十萬;還有人解為一百的二倍,謂秦一百萬可抵二百萬,等等。

    〔7〕“埶”,與“勢”字同。

    〔8〕“建”,音ji4n,通“瀽”,傾倒。

    “瓴”,音l0ng,盛水用的瓶子。

    “高屋之上建瓴水”,從高大的屋頂上用瓶子往下倒水。

    另有一說,“瓴水”,瓦溝。

    “高屋之上建瓴水”,高大的屋頂上建有流水的瓦溝,水極易往下流。

    不論怎樣解釋,高屋建瓴都是用以形容居高臨下的有利形勢。

    〔9〕“琅邪”,音l2ngy2,縣名,故地在今山東膠南縣琅邪台西北,秦時為琅邪郡郡治,漢把郡治移至東武,即今山東諸城縣。

    “即墨”,縣名,故地在今山東平度縣東南。

    琅邪、即墨近海,物産豐富。

    〔10〕“濁河”,即黃河。

    黃河水流渾濁,故稱“濁河”。

    〔11〕“勃”,通“渤”。

    “勃海之利”,指魚鹽之利。

     &後十餘日,封韓信為淮陰侯,分其地為二國。

    高祖曰将軍劉賈數有功,以為荊王,〔1〕王淮東。

    弟交為楚王,〔2〕王淮西。

    子肥為齊王,〔3〕王七十餘城,民能齊言者皆屬齊。

    乃論功,與諸列侯剖符行封。

    〔4〕徙韓王信太原。

    〔5〕&【注釋】〔1〕“荊王”,據《漢書·高帝紀》,漢高祖六年正月,把楚漢之際設置的東陽郡、鄣郡、吳郡五十三縣封給劉賈,地域包括今安徽東部、浙江西北部、江蘇大部。

    吳郡即秦會稽郡的一部分,屬縣陽羨(今江蘇宜興縣南)境内有荊山,劉賈被封在吳地而稱荊王,即取義于此。

    &〔2〕“交”,高祖同母弟,字遊。

    事見本書《楚元王世家》、《漢書·荊王劉賈傳》。

    據《漢書·高帝紀》,高祖把原來的砀郡、薛縣、郯郡三十六縣封給劉交,地域包括今山東西南和南部、江蘇東北部、安徽北部、河南東部,建都彭城。

    〔3〕“肥”,高祖的長子,庶出,母為曹氏。

    事見本書《齊悼惠王世家》、《漢書·齊悼惠王肥傳》。

    據《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