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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途。
司馬遷到各處實地調查來的材料,也是《史記》的重要材料來源。
這些材料範圍頗廣,有對地理的勘察,有對古迹的調查,有對曆史人物的探尋,有對當事人的訪察,有對歌謠裡語的搜集等等,各種各樣的材料大大拓寬了《史記》的取材範圍。
對于得自各種途徑的材料,司馬遷确定了嚴格的“義例”,進行材料的選取和組織。
所謂“義例”,又謂之“書法”、“凡例”,用今天的話來說,就是修史時取舍材料的原則和标準。
從《史記》本身來尋找,可以把取舍材料的原則和标準主要歸納為以下幾項:第一,以孔子學說和儒家經典作為取舍材料的基本原則。
司馬遷在《伯夷列傳》中明确他說:“夫學者載籍極博,猶考信于六藝。
”而“六藝”是孔子思想學說的體現,以孔子的觀點作為是非的準繩。
所以《孔子世家贊》說:“中國言六藝者折中于夫子。
”基于這一取舍材料的基本原則,司馬遷一方面對大量的史料進行排比甄别,或者采錄,或者揚棄;另一方面,把大量六藝經傳作為可信的史料,經過剪裁,直接熔鑄于許多篇章。
第二,信從原始資料。
原始資料比較接近事件發生的時代,記事者比後人容易了解事物的真相,這就相對提高了史料的可信程度。
所以,司馬遷在《五帝本紀贊》中提出:“不離古文者近是。
”所謂“古文”,就是采用先秦文字書寫的典籍。
此類典籍,産生的時代較早,是司馬遷撰修《史記》重點取材範圍。
有代表性的是古文《尚書》,司馬遷早年曾專門學習此書,修史時采摘頗多,如果我們把《堯典》與《五帝本紀》、《禹貢》與《夏本紀》、《金滕》與《魯周公世家》、《微子》《洪範》與《宋微子世家》略作比勘,就會發現司馬遷由衷地相信古文《尚書》。
古文《尚書》之外,對古文書寫的《詩》、《春秋》、《左傳》、《國語》等典籍,也多有采錄。
第三,重視實地考察獲取的材料。
司馬遷為了搜集第一手材料,遊蹤遍及漢代半壁江山,對耳聞目睹的真實情況,大量納入《史記》。
如《淮陰侯列傳》載:“吾如淮陰,淮陰人為餘言,韓信雖為布衣時,其志與衆異。
其母死,貧無以葬,然乃行營高敞地,令其旁可置萬家。
餘視其母冢,良然。
”司馬遷利用實地考察材料撰寫的曆史文字,人們讀起來,感到特别親切和可信。
第四,“擇其言尤雅者”。
意思是說選擇記述可靠的。
司馬遷得到的材料,百家雜陳,衆說紛纭。
面對這些材料,司馬遷在《五帝本紀贊》中提出了“擇其言尤雅者”的選材原則。
他對同一人物、同一史事的不同記載,進行比較,去僞存真,實事求是地表述曆史。
在這一方面,最為典型的例子是關于黃帝的記載。
從戰國至漢初,黃帝是人們的熱門話題,各家著作,沒有不大談黃帝的。
但所談大多神乎其神,荒誕不經,用司馬遷的話來說:“百家言黃帝,其文不雅訓。
”在這種情況下,司馬遷表現了一位嚴肅史學家的治史精神,他“擇其言尤雅者”,隻撷取《五帝德》、《帝系姓》中較為可信的文字作為修史的素材,因而赢得了後人的推譽。
清代李嗣業《杲堂詩抄》卷四便說:“史公所作《黃帝本紀》,簡而雅,質而不誇。
”第五,疑難之處,或存疑,或略而不書。
由于各種原因,史料歧異,或者沒有可信的史料,本是正常的事情。
遇到這種情況,如果任憑己意取舍其一,難免不失之武斷。
司馬遷在《三代世表》中提出“疑則傳疑”,在《仲尼弟子列傳》中又提出“疑者阙焉”,不失為一種嚴謹的科學态度。
《史記》中《五帝本紀》、《夏本紀》、《殷本紀》和《三代世表》不标年月,隻載世系,就是這種科學态度的最好體現。
在取舍材料方面,司馬遷還确定了一些其他的原則,如《大宛列傳贊》提出“所有怪物,餘不敢言之”,《天官書》提出“紀異不說不書”,等等。
司馬遷根據這些原則,取其所當取,棄其所當棄,最後結晶為一百三十篇。
司馬遷對自己的史學巨著作過概括性的評價,他在《報任安書》中說,他撰寫《史記》,“亦欲以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
人們于此不但可以看出司馬遷的曆史觀,也可以看出撰寫《史記》的宗旨。
“究天人之際”,就是探究天與人的關系。
天人關系,是一個古老而又至關重要的問題。
殷周時代,宗教神學統治着思想界,那時雖然有過對宗教神學的懷疑和否定,但都顯得非常微弱,無法動搖基礎堅固的宗教神學。
宗教神學中心的話題是把帝王擁有的一切解釋為上天所賜,天道不變,王權永恒。
任何一個帝王都樂于接受和維護這一理論。
一直到漢武帝時代,董仲舒仍大張旗鼓的倡導天人感應神學論。
司馬遷是一位腳踏實地的史學家,由于前人唯物主義思想的啟迪,曆史事變展示的客觀規律,使司馬遷回答天人關系時有了新思維、新觀點。
他在記述許多人
司馬遷到各處實地調查來的材料,也是《史記》的重要材料來源。
這些材料範圍頗廣,有對地理的勘察,有對古迹的調查,有對曆史人物的探尋,有對當事人的訪察,有對歌謠裡語的搜集等等,各種各樣的材料大大拓寬了《史記》的取材範圍。
對于得自各種途徑的材料,司馬遷确定了嚴格的“義例”,進行材料的選取和組織。
所謂“義例”,又謂之“書法”、“凡例”,用今天的話來說,就是修史時取舍材料的原則和标準。
從《史記》本身來尋找,可以把取舍材料的原則和标準主要歸納為以下幾項:第一,以孔子學說和儒家經典作為取舍材料的基本原則。
司馬遷在《伯夷列傳》中明确他說:“夫學者載籍極博,猶考信于六藝。
”而“六藝”是孔子思想學說的體現,以孔子的觀點作為是非的準繩。
所以《孔子世家贊》說:“中國言六藝者折中于夫子。
”基于這一取舍材料的基本原則,司馬遷一方面對大量的史料進行排比甄别,或者采錄,或者揚棄;另一方面,把大量六藝經傳作為可信的史料,經過剪裁,直接熔鑄于許多篇章。
第二,信從原始資料。
原始資料比較接近事件發生的時代,記事者比後人容易了解事物的真相,這就相對提高了史料的可信程度。
所以,司馬遷在《五帝本紀贊》中提出:“不離古文者近是。
”所謂“古文”,就是采用先秦文字書寫的典籍。
此類典籍,産生的時代較早,是司馬遷撰修《史記》重點取材範圍。
有代表性的是古文《尚書》,司馬遷早年曾專門學習此書,修史時采摘頗多,如果我們把《堯典》與《五帝本紀》、《禹貢》與《夏本紀》、《金滕》與《魯周公世家》、《微子》《洪範》與《宋微子世家》略作比勘,就會發現司馬遷由衷地相信古文《尚書》。
古文《尚書》之外,對古文書寫的《詩》、《春秋》、《左傳》、《國語》等典籍,也多有采錄。
第三,重視實地考察獲取的材料。
司馬遷為了搜集第一手材料,遊蹤遍及漢代半壁江山,對耳聞目睹的真實情況,大量納入《史記》。
如《淮陰侯列傳》載:“吾如淮陰,淮陰人為餘言,韓信雖為布衣時,其志與衆異。
其母死,貧無以葬,然乃行營高敞地,令其旁可置萬家。
餘視其母冢,良然。
”司馬遷利用實地考察材料撰寫的曆史文字,人們讀起來,感到特别親切和可信。
第四,“擇其言尤雅者”。
意思是說選擇記述可靠的。
司馬遷得到的材料,百家雜陳,衆說紛纭。
面對這些材料,司馬遷在《五帝本紀贊》中提出了“擇其言尤雅者”的選材原則。
他對同一人物、同一史事的不同記載,進行比較,去僞存真,實事求是地表述曆史。
在這一方面,最為典型的例子是關于黃帝的記載。
從戰國至漢初,黃帝是人們的熱門話題,各家著作,沒有不大談黃帝的。
但所談大多神乎其神,荒誕不經,用司馬遷的話來說:“百家言黃帝,其文不雅訓。
”在這種情況下,司馬遷表現了一位嚴肅史學家的治史精神,他“擇其言尤雅者”,隻撷取《五帝德》、《帝系姓》中較為可信的文字作為修史的素材,因而赢得了後人的推譽。
清代李嗣業《杲堂詩抄》卷四便說:“史公所作《黃帝本紀》,簡而雅,質而不誇。
”第五,疑難之處,或存疑,或略而不書。
由于各種原因,史料歧異,或者沒有可信的史料,本是正常的事情。
遇到這種情況,如果任憑己意取舍其一,難免不失之武斷。
司馬遷在《三代世表》中提出“疑則傳疑”,在《仲尼弟子列傳》中又提出“疑者阙焉”,不失為一種嚴謹的科學态度。
《史記》中《五帝本紀》、《夏本紀》、《殷本紀》和《三代世表》不标年月,隻載世系,就是這種科學态度的最好體現。
在取舍材料方面,司馬遷還确定了一些其他的原則,如《大宛列傳贊》提出“所有怪物,餘不敢言之”,《天官書》提出“紀異不說不書”,等等。
司馬遷根據這些原則,取其所當取,棄其所當棄,最後結晶為一百三十篇。
司馬遷對自己的史學巨著作過概括性的評價,他在《報任安書》中說,他撰寫《史記》,“亦欲以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
人們于此不但可以看出司馬遷的曆史觀,也可以看出撰寫《史記》的宗旨。
“究天人之際”,就是探究天與人的關系。
天人關系,是一個古老而又至關重要的問題。
殷周時代,宗教神學統治着思想界,那時雖然有過對宗教神學的懷疑和否定,但都顯得非常微弱,無法動搖基礎堅固的宗教神學。
宗教神學中心的話題是把帝王擁有的一切解釋為上天所賜,天道不變,王權永恒。
任何一個帝王都樂于接受和維護這一理論。
一直到漢武帝時代,董仲舒仍大張旗鼓的倡導天人感應神學論。
司馬遷是一位腳踏實地的史學家,由于前人唯物主義思想的啟迪,曆史事變展示的客觀規律,使司馬遷回答天人關系時有了新思維、新觀點。
他在記述許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