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号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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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被毀,教産被沒收,教徒被逐歸農。

    [9]宋、元以來的明州,也改名為甯波。

    [10]明教徒在嚴刑壓制之下,隻好再改換名稱,秘密活動,成為民間的地下組織了。

    這一系列措施,顯示了當時階級鬥争的情況。

    元末農民起義,是通過秘密宗教的組織活動發動起來的,目的是推翻蒙漢地主統治階級。

    現在,明封建皇朝用嚴刑取締、壓制秘密宗教,目的卻是維護、鞏固封建皇朝的統治。

    但是,階級鬥争是不能用封建政權的法令壓制下去的,隻要封建政權的性質不變,階級鬥争就永遠不會停止,“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這是人類社會曆史發展的必然規律,是任何人也阻止、抗拒不了的。

     彌勒教等秘密宗教在民間傳播的情況,特别是江西地區的情況,從朱元璋在洪武十九年告戒人民的話裡可以看出來。

    他說:“元政不綱,天将更其運祚,而愚民好作亂者興焉。

    初本數人,其餘愚者聞此風而思為之,合共謀倡亂。

    是等之家,吾親目睹。

    ……秦之陳勝、吳廣,漢之黃巾,隋之楊玄感、僧向海明,唐之王仙芝,宋之王則等輩,皆系造言倡亂者。

    緻幹戈橫作,物命損傷者多。

    比其事成也,天不與倡亂者,殃歸首亂,福在殿興。

    今江西有等愚民,妻不谏夫,夫不戒前人所失,夫婦愚于家,反教子孫,一概念誦南無彌勒尊佛,以為六字,又欲造禍,以殃鄉裡。

    ……今後良民凡有六字者即時燒毀,毋存毋奉,永保己安,良民戒之哉!”[11]他也講曆史的經驗教訓,把從陳勝、吳廣以來直到元末農民起義,都歸結為“作亂”、“倡亂”,後果是“物命損傷者多”,也就是破壞社會生産力,阻止社會發展、前進,立場是十分堅定的。

    還特别指出凡是造言首事的都沒有好下場,“殃歸首亂”。

    他自己呢,是後起的、跟從的,是叛變了農民革命的,成了事業,所以“福在殿興”。

    他苦口勸人民脫離彌勒教,不奉六字,勸人民不要首事造禍,翻來覆去地說。

    但是,他所說的“愚民”,還是好作亂,還是“聞此風而思為之”。

    從洪武初年到永樂七年(公元1409),小明王在西北的徒黨仍然很活躍,王金剛奴自稱四天王,其黨田九成自稱後明皇帝,年号仍用龍鳳。

    何妙順号天王,高福興自稱彌勒佛。

    帝号和年号都直接繼承小明王,根本不承認朱元璋的統治,前後攻破屯寨,殺死官軍。

    直到洪武三十年九月,才被鎮壓下去,單是“脅從”被宥為軍的就有四千多人,規模之大是可想而知的。

    [12]此外,龍鳳十一年八月,羅平縣藍醜兒詐稱彭瑩玉,“造妖言以惑衆”,鑄印章,設官吏。

    洪武三年九月,青州民孫古樸等自号黃巾賊,襲擊莒州,殺同知牟魯。

    六年正月蕲州王玉二聚衆燒香起事。

    四月羅田縣王佛兒自稱彌勒佛降生,傳寫佛号。

    十一年正月五開洞“蠻”吳面兒以“邪法惑人”起事,直到十八年七月才被湯和以計誘捕,俘獲四萬餘人。

    十二年四月成都嘉定州眉縣彭普貴也以“妖言惑衆”起兵。

    閏五月,陳友諒餘部王玉兒起事。

    十四年八月四川廣安州山民有自稱彌勒佛者,“集衆惑人”。

    十九年五月,福建将樂縣陽門庵僧彭玉琳初名全無,用行腳至新淦,自号彌勒佛祖,燒香聚衆,作白蓮會,自稱晉王,置官屬,建元天定。

    二十一年五月,袁州府萍鄉縣民有自稱彌勒佛“惑民者”。

    七月,甯都衛擒獲大笑山“妖賊”僞招讨周三官等三十一人械送京師。

    二十四年三月袁州分宜縣民以“左道惑衆”。

    九月,甯波府有僧稱白蓮宗,會合男女,聚衆燒香。

    [13]起義地點包括陝西、湖北、山東、四川、江西、福建、浙江、湖廣等省,都是過去彌勒教、明教、白蓮社長期活動過的地方。

    特别是西系紅軍的根據地蕲州、羅田,不但在洪武朝,直到永樂時,還在發生反抗鬥争。

    如永樂四年蕲州廣濟縣“妖僧”守座聚男女立白蓮社,毀形斷指,假神扇惑被殺。

    七年在湘潭,十六年在保定,都有彌勒教徒起事失敗的紀錄。

    湘潭的起事頭目是從江西來的。

    保定的頭目演說《應劫》《五公》諸經,發展到真定、容城、山西洪洞等縣人民皆受戒約。

    [14]以後直到明亡,這些秘密宗教仍然不斷在各地傳播和暴動。

     隻要封建地主階級仍然在統治,通過秘密宗教組織起來的農民暴動就永遠不會停止,封建朝廷的法令和暴力鎮壓是無能為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