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取東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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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謝再興是我親家,反背我降張氏,情不可恕。

    ”[42]從此種下了他對部下将領的猜疑心理,對他們的監視越發嚴密了。

     西吳和東吳另一據點的争奪戰是長興,至正二十一年十一月,東吳司徒李伯昇率十餘萬衆,水陸并進,包圍長興,城中守兵隻有七千人,苦戰月餘,常遇春、邵榮先後馳救,伯昇敗去。

    二十四年十月張士信又攻長興,為耿炳文、湯和所擊敗。

     此外,至正十九年二月邵榮攻湖州,十二月常遇春攻杭州,胡大海攻紹興,雖然都打了勝仗,卻都不能攻克城池,取得決定性的戰果。

     在和東吳作戰的長期戰役中,元璋部下骁将邵榮、趙繼祖立了不少功勞。

    邵榮、趙繼祖也是元璋初起時的戰友。

    邵榮于至正十八年和徐達攻克宜興,十九年大破張士誠軍于餘杭,攻湖州大敗李伯昇,二十一年三月以戰功從樞密院同知升為中書平章政事,地位在大将常遇春之上。

    二十二年處州苗軍叛變,命邵榮統兵平定。

    凱旋回應天後,和參政趙繼祖密謀暗殺朱元璋,為檢校[43]宋國興所告發。

    元璋命廖永忠安排酒宴,席間擒了二人,鎖了脖子。

    元璋和他們喝酒,問:“我與爾等同起濠梁,望事業成,共享富貴,為一代之君臣,爾如何要謀害我?”榮答曰:“我等連年出外,取讨城池,多受勞苦,不能與妻子相守同樂,所以舉此謀。

    ”不肯喝酒,對趙繼祖說:“若早為之,不見今日,獵狗在床下死,事已如此,泣何益!”兩人都被缢死。

    [44]這件公案,明朝史書記載都以為是謀叛,隻有明末的史家談遷認為當時朱元璋和邵榮都是宋的将領:“渡江勳舊,俱魚服之侶,臣主未定,等夷相視,見兵柄獨握,未免為所欲為耳。

    ”[45]他們的行為說不上是什麼造反,這個看法是正确的。

    盡管如此,這件事給元璋的影響是深刻的,内部發生了裂痕,非加強控制不可。

    不久又發生謝再興投敵的事件,越發使他認識到必須牢牢掌握軍權,建立一套必要的制度,使将不能專兵,軍隊不能由任何将領掌握,後來軍衛法的制定和殺戮功臣,都和這兩件事有密切關系。

     元璋和張士誠相持了十年,打來打去,雙方都占不到便宜。

    直到元璋從武昌凱旋以後,集中軍力,進攻東吳,局面才發生劇烈的變化。

    [46] 元璋對東吳的攻勢,分作三個步驟:第一步攻勢起于至正二十五年十月,攻擊目标是東吳北境淮水流域,到二十六年四月間,盡取通州、興化、鹽城、泰州、高郵、淮安、徐州、宿州、安豐諸州縣。

    孫德崖早已死去,濠州四面受敵,也投降了。

    半年工夫,完成預定任務,使東吳軍力局促于長江之南。

     第二步攻勢起于二十六年八月,分兵兩路,進取湖州、杭州,切斷東吳的左右兩臂,到十一月間,湖、杭守軍投降,造成北、西、南三面包圍平江的形勢。

     第三步攻勢是平江的攻圍戰,從二十六年十二月到吳元年九月,前後一共十個月,才攻下平江,俘執士誠,結束了十年來的拉鋸戰。

     元璋于盡占淮水諸城之後,至正二十六年五月,傳檄聲讨張士誠,檄文詳盡說明當時情勢,和自己起兵經過,檄文說: 蓋聞伐罪吊民,王者之師,考之往古,世代昭然。

    ……近睹有元之末,主居深宮,臣操威福,官以賄成,罪以情免,憲台舉親而劾仇,有司差貧而優富。

    廟堂不以為慮,方添冗官,又改鈔法,役數十萬民,湮塞黃河,死者枕藉于道,哀苦聲聞于天。

    緻使愚民,誤中妖術,不解偈言之妄誕,酷信彌勒之真有,冀其洽世,以蘇困苦,聚為燒香之黨。

    根據汝、颍,蔓延河、洛。

    妖言既行,兇謀遂逞,焚蕩城郭,殺戮士夫,荼毒生靈,千端萬狀。

    元以天下兵馬錢糧而讨之,略無功效,愈見猖獗,然而終不能治世安民。

    是以有志之士,旁觀熟慮,乘勢而起,或假元氏為名,或托鄉軍為号,或以孤兵自立,皆欲自為,由是天下土崩瓦解。

     予本濠梁之民,初列行伍,漸至提兵,灼見妖言,不能成事,又度胡運,難與立功,遂引兵渡江。

    賴天地祖宗之靈,及将帥之力,一鼓而有江左,再戰而定浙東。

    陳氏稱号,據我上遊,爰興問罪之師,彭蠡交兵,元惡授首,父子兄弟,面縛輿榇,既待以不死,又列以封爵,将相皆置于朝班,民庶各安于田裡,荊、襄、湖、廣,盡入版圖,雖德化不及,而政令頗修。

     唯茲姑蘇張士誠,為民則私販鹽貨,行劫于江湖,兵興則首聚兇徒,負固于海島,其罪一也;又恐海隅一區,難抗天下大勢,詐降于元,坑其參政趙琏,囚其待制孫,其罪二也;厥後掩襲浙西,兵不滿萬數,地不足千裡,僭稱改元,其罪三也;初寇我邊,一戰生擒其親弟,再犯浙省,揚矛直搗其近郊,首尾畏縮,乃又詐降于元,其罪四也;陽受元朝之名,陰行假王之令,挾制達丞相,謀害楊左丞(完者),其罪五也;占據江浙錢糧,十年不貢,其罪六也;知元綱已堕,公然害其丞相達識帖木兒、南台大夫普化帖木兒,其罪七也;恃其地險食足,誘我叛将,掠我邊民,其罪八也。

    幾此八罪,……理宜征讨,以靖天下,以濟斯民。

    爰命中書左丞相徐達率領馬步官軍舟師,水陸并進,攻取浙西諸處城池。

    已行戒饬軍将,征讨所到,殲厥渠魁,脅從妄洽,備有條章。

    凡我逋逃居民,被陷軍士,悔悟來歸,鹹宥其罪。

    其爾張氏臣僚,果能明識天時,或全城附順,或棄刃投降,名爵賞踢,予所不吝。

    凡爾百姓,果能安業不動,即我良民,舊有田産房舍,仍前為主,依額納糧,餘無科取,使汝等永保鄉裡,以全室家。

    此興師之故也。

    敢有千百相聚,抗拒王師者,即當移兵剿滅,遷徙宗族于五溪、兩廣,永離鄉土,以禦邊戎。

    凡予所言,信如皎日,咨爾臣庶,毋或自疑。

     橄文開始:“皇帝聖旨,吳王令旨,總兵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