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記聞錄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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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城。
六月望前,鄉紳劉曙忽被抄提,曙字公旦,崇祯壬午、癸未聯捷,晉江縣令,因世變未任,居鄉亦甚韬斂,未知何以被禍?或昔年荊本徹盟聚諸人欲有所圖,私造印章,拟人官秩,劉君曾受僞印故被提。
未審然否?其老母亦提到官,曙及二子侃然抗詞,大約恐無生理矣。
同被抄提者,又有管子靜一家,吳太尊将二姓内眷留于别室,不令赴江甯也。
吳庠陸子上,因丁憂于其家,遷怒大廳曹虎,列其惡款,雲詐取鄉紳及典鋪大戶,動辄二三千金,共計數萬金,皆都司袁瑞卿過付,其實皆屬風影。
于六月二十二日,令其子與婿将無名榜遍粘貼,被其下見之。
拿解曹君,彼武人憤其婿與子,俱被夾,清晨,令人急請水蒼兄到署,訴以受誣,欲送刑廳重究,水老婉曲勸解,但令送吳縣審奪,因署篆乃本學師,猶易周旋耳。
時曹公已陞常州總鎮,行将赴新任,事得從寬釋。
未久,曹君卒于常州任上,且無子。
六月二十四日,新撫台周伯達上任,由阊門入,土公于城外交代過,即往江甯,其未行之先,将劉公旦面審一番,止解本宦往江甯,乃其内眷竟被兵丁搶散,太尊僅得留其一子,兵丁得其眷屬,駐舟馬頭,索銀取贖,公旦之母,李子木侍禦嶽母也,先湊銀二百五十兩贖出,餘尚有六口在舟,須頗多銀,一時不能猝辦,未知何日得免此厄。
六月二十八日,中街路口俞家老夫婦,向俱持齋,是日俞老往上方祀神,見山地蕈多,攜歸烹而食之,未幾毒發,六歲一孫先卒,乳妪一人又卒,老夫婦委頓殊甚,多方療之不效,相繼亦卒,以微物殺四命,異哉! 七夕前,兵丁二人夜往城外妓家欲留宿,因先有客在,兵丁強驅之去,其人不服相争,遂為悍卒所手刃,明早地鄰執以報官。
蘇松兵備道趙福星,已陞任江甯左布政,代之者金一鳳。
先是,趙兵尊泊舟婁門接待寺河下,偶入寺随喜,見其凋敝,既歸息,夢二僧持募緣,覺而異之,乃召寺僧至舟,果夢中所見者,恺任興修,因欲去任,遂托吳太尊轉行各縣募錢榖以助營建,吳公以錢财出入難憑,寺僧持浼水蒼兄主其事,但變革之後,雖上官勸募,一時未能響應,未知何日得就緒耳。
吳提督戕殺府僚,叛亂已有迹。
七月,被戮于江甯,身屍委棄,有一人具棺欲斂之,守者謂不當收罪人屍,執見内院,其人稱身是轎夫,不忍故主暴露,願收■〈疒〈癶上土下〉〉之,甘心死罪。
内院義而從之,竟不之罪。
異哉! 宗師蘇铨,丁醜科也。
九月二十八日,按臨吳郡。
十月初三日,考儒童起,以次輪考九學畢。
十六日,即往松江,此番蓋歲試也。
十月初十日,發進學案,本學止四十名,束于功令耳。
每縣另取數名入府庠。
按縣盧傳已滿任,因新代巡丁艱,有旨令複莅事。
于十月朔再入城,盧系鄉科出身。
十一月,周莊水鄉忽有一虎在水中,被人提獲,解官清賞。
織染北局,凡織龍段者,一動機梭,即現火光。
此皆所未有,不識何故? 十二月初一日午間,浒溪倉前家失火,延燒數家,時西北風狂大,遂逾河起火,燒及阊門内上下兩岸,東至書巷口,西将近官廳,總計百四五十家,至夜方息。
撫鎮兩台俱來彈壓,故絕無乘火搶掠者。
俱多(下阙)。
季冬十六日,新代巡梁應龍上任,迩來各差禦史及榷關戶部,三員并列,皆新□。
向因閩廣擁立宗王,志圖恢複,錢塘、江蘇,尚相持不下,清朝欲獲兵往取,旨下已幾月,中軍大帥即前取江南李壽名延齡者,然兵少,着令所往之地,每府助兵五百,調集稽停,故除夜前隊方至吾蘇,雖過阊門外,未曾有害,夜宿葑門外,地既僻寂,兵丁歇馬,即往民家搜索酒食,凡小家度歲之需,多被攘去,甚有污及婦女者,幸不敢久停,一宿即行耳。
舊巡撫土公遷按察使,十二月中已履任,江甯洪内院亦奉旨回京,代之者馬公名國柱,洪系明朝甲科,馬固一白丁也。
戊子元旦,至初九日皆晴明,初十日迎春,雨竟日,自此連值陰雨,燈興寂然。
過上元夜,十六日才霁。
十七日,大兵中隊到,李公不入城,駐舟滅渡橋,候江甯陳操江至同行,停泊兩三日,其馬牛駱駝由阊門入,經吳趨坊到盤門。
予十八日目睹騎卒一二人,辄驅馬二三十匹,大約馬有三四千,牛有千餘,往過不停留,民家閉門罷市,兵苦無物得買,間或見有食物,便用強攘取,大抵葑門受害為多,府縣先期令民居撥夫供用,阊門一帶,每家出銀二三兩,不勝其苦也。
周子靜,自為安撫通判,向後浮沈幾載,近乃陞授河南開封府,管三十四州縣,最為大郡,非常榮任也。
後陞至青州道,何其幸耶! 理刑沈以犧,殘歲已
六月望前,鄉紳劉曙忽被抄提,曙字公旦,崇祯壬午、癸未聯捷,晉江縣令,因世變未任,居鄉亦甚韬斂,未知何以被禍?或昔年荊本徹盟聚諸人欲有所圖,私造印章,拟人官秩,劉君曾受僞印故被提。
未審然否?其老母亦提到官,曙及二子侃然抗詞,大約恐無生理矣。
同被抄提者,又有管子靜一家,吳太尊将二姓内眷留于别室,不令赴江甯也。
吳庠陸子上,因丁憂于其家,遷怒大廳曹虎,列其惡款,雲詐取鄉紳及典鋪大戶,動辄二三千金,共計數萬金,皆都司袁瑞卿過付,其實皆屬風影。
于六月二十二日,令其子與婿将無名榜遍粘貼,被其下見之。
拿解曹君,彼武人憤其婿與子,俱被夾,清晨,令人急請水蒼兄到署,訴以受誣,欲送刑廳重究,水老婉曲勸解,但令送吳縣審奪,因署篆乃本學師,猶易周旋耳。
時曹公已陞常州總鎮,行将赴新任,事得從寬釋。
未久,曹君卒于常州任上,且無子。
六月二十四日,新撫台周伯達上任,由阊門入,土公于城外交代過,即往江甯,其未行之先,将劉公旦面審一番,止解本宦往江甯,乃其内眷竟被兵丁搶散,太尊僅得留其一子,兵丁得其眷屬,駐舟馬頭,索銀取贖,公旦之母,李子木侍禦嶽母也,先湊銀二百五十兩贖出,餘尚有六口在舟,須頗多銀,一時不能猝辦,未知何日得免此厄。
六月二十八日,中街路口俞家老夫婦,向俱持齋,是日俞老往上方祀神,見山地蕈多,攜歸烹而食之,未幾毒發,六歲一孫先卒,乳妪一人又卒,老夫婦委頓殊甚,多方療之不效,相繼亦卒,以微物殺四命,異哉! 七夕前,兵丁二人夜往城外妓家欲留宿,因先有客在,兵丁強驅之去,其人不服相争,遂為悍卒所手刃,明早地鄰執以報官。
蘇松兵備道趙福星,已陞任江甯左布政,代之者金一鳳。
先是,趙兵尊泊舟婁門接待寺河下,偶入寺随喜,見其凋敝,既歸息,夢二僧持募緣,覺而異之,乃召寺僧至舟,果夢中所見者,恺任興修,因欲去任,遂托吳太尊轉行各縣募錢榖以助營建,吳公以錢财出入難憑,寺僧持浼水蒼兄主其事,但變革之後,雖上官勸募,一時未能響應,未知何日得就緒耳。
吳提督戕殺府僚,叛亂已有迹。
七月,被戮于江甯,身屍委棄,有一人具棺欲斂之,守者謂不當收罪人屍,執見内院,其人稱身是轎夫,不忍故主暴露,願收■〈疒〈癶上土下〉〉之,甘心死罪。
内院義而從之,竟不之罪。
異哉! 宗師蘇铨,丁醜科也。
九月二十八日,按臨吳郡。
十月初三日,考儒童起,以次輪考九學畢。
十六日,即往松江,此番蓋歲試也。
十月初十日,發進學案,本學止四十名,束于功令耳。
每縣另取數名入府庠。
按縣盧傳已滿任,因新代巡丁艱,有旨令複莅事。
于十月朔再入城,盧系鄉科出身。
十一月,周莊水鄉忽有一虎在水中,被人提獲,解官清賞。
織染北局,凡織龍段者,一動機梭,即現火光。
此皆所未有,不識何故? 十二月初一日午間,浒溪倉前家失火,延燒數家,時西北風狂大,遂逾河起火,燒及阊門内上下兩岸,東至書巷口,西将近官廳,總計百四五十家,至夜方息。
撫鎮兩台俱來彈壓,故絕無乘火搶掠者。
俱多(下阙)。
季冬十六日,新代巡梁應龍上任,迩來各差禦史及榷關戶部,三員并列,皆新□。
向因閩廣擁立宗王,志圖恢複,錢塘、江蘇,尚相持不下,清朝欲獲兵往取,旨下已幾月,中軍大帥即前取江南李壽名延齡者,然兵少,着令所往之地,每府助兵五百,調集稽停,故除夜前隊方至吾蘇,雖過阊門外,未曾有害,夜宿葑門外,地既僻寂,兵丁歇馬,即往民家搜索酒食,凡小家度歲之需,多被攘去,甚有污及婦女者,幸不敢久停,一宿即行耳。
舊巡撫土公遷按察使,十二月中已履任,江甯洪内院亦奉旨回京,代之者馬公名國柱,洪系明朝甲科,馬固一白丁也。
戊子元旦,至初九日皆晴明,初十日迎春,雨竟日,自此連值陰雨,燈興寂然。
過上元夜,十六日才霁。
十七日,大兵中隊到,李公不入城,駐舟滅渡橋,候江甯陳操江至同行,停泊兩三日,其馬牛駱駝由阊門入,經吳趨坊到盤門。
予十八日目睹騎卒一二人,辄驅馬二三十匹,大約馬有三四千,牛有千餘,往過不停留,民家閉門罷市,兵苦無物得買,間或見有食物,便用強攘取,大抵葑門受害為多,府縣先期令民居撥夫供用,阊門一帶,每家出銀二三兩,不勝其苦也。
周子靜,自為安撫通判,向後浮沈幾載,近乃陞授河南開封府,管三十四州縣,最為大郡,非常榮任也。
後陞至青州道,何其幸耶! 理刑沈以犧,殘歲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