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記聞錄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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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吳公,斬戴務公等諸用事者,飛報土公,械系勝兆往江甯,洪内院一面請旨定奪,随令陳操江、巴提督領兵赴松江。
四月二十二日,兵由阊門入,皆騎卒也。
人挾二馬,約有三千餘匹,連日多雨,人騎皆泥淖滿身,予适在臯橋東,目睹之,若使吳提督此舉果與舟山合,吾蘇必且被禍,一旦自敗,實厚幸矣。
土公以松郡首禍已被獲,不必多兵之擾,乃留屯于北教場,自統舟師,同陳、巴二公往彼搜索餘黨,松郡士民扳累被戮者頗多,松宦陳子龍投水死,嘉定宦侯峒曾家被抄提,吾蘇亦抄提黃服卿家,服卿原籍沙頭,移居郡中者。
家赀一洗而空,婦女大受慘辱,沿及鄰家,皆被搶掠。
聞者無不痛心。
由是訛傳蘇郡鄉紳,孝廉十數家,俱系戴務公家奴所扳及,但不此數家懷懼,凡彼鄰比,皆遷避,恐如黃服鄉之累及于鄰家男女也。
是時,長洲令田本沛,丁艱去任,太尊陳服遠,赴常鎮,兵憲吳令汪爚南,亦丁母憂謝事,郡無一正印官,理刑沈以曦署府篆、兩縣,本縣學教官暫署。
江甯兵屯北教場,每肆奸淫攘奪,大街一路,市廛皆閉,人人自危,慮有不測之變也。
自申、酉變革,人鹹以居鄉為便,光福、玄暮等處,蔔居寄迹者,挾赀而往,寇盜多行劫掠,鄉村複苦不甯。
丁亥四月下旬,撫公發兵下鄉,名為剿寇。
□遁,将卒惟在地方殺人掠财,皆滿載而歸。
蘇郡府□南京解元楊廷樞,亦避居光福。
彼系名流,交遊殊廣。
湖海之屯聚者,以興複明朝為辭,楊君潛通劄,事亦有之。
風聞上台密令統兵者襲執楊君,及其内眷,時二陳、巴三公紮營在蘆墟,解廷樞到台,抗言不屈,為巴提督所手刃,妻女受辱不可言,責令饋千金取贖,遷延半月,諸門生湊銀贖出,何楊門不幸也。
錄楊維鬥絕命辭雲:蘇郡有明朝遺士楊廷樞,幼讀聖賢之書,長懷忠孝之志。
立身行己,事不愧乎古人;積學高文,名常滿于四海。
為孝廉一十五載,生世間五十三年。
作士林鄉黨之模,庶幾東京郭有道;負綱常名教之重,類為宋室文文山。
惜時命不猶,未登朝而食祿;值中原多故,遂蒙禍以捐生。
其年丁亥歲,其日則孟夏之終,方遁迹于山阿,忽罹殃于羅網。
時遭其變,命付于天。
雖雲變如其來,亦既知之矣。
有妻黃氏,吳江人,歸予二十餘載。
有女觀慧,适張氏,年亦二十餘春,罵賊全貞,不愧丈夫氣概;舍生就義,殊勝男子須眉。
一家視死如歸,轟轟烈烈;舉室成仁無二,炳炳烺烺。
生平所學,至此方為快然;千古常昭,到底終為不沒。
但因報國無能,懷忠未展,終是人臣未竟之事,尚辜累朝所受之恩。
魂炯炯而升天,氣英英而墜地。
當為厲鬼。
期待來生。
舟中書志,不能盡言。
留此血衣,以須異日。
願求知己,面付遺人。
如痛父母,即思忠孝。
垂沒之言,以此永訣矣。
四月二十八日舟中書。
又雲:餘自幼讀書,慕文信公之為人;今日之事,乃素志也。
四月二十四日被縛,經五日未死,大罵賊未殺,不知尚有幾日!遍體受傷,十指俱傷損,而胸中浩然之氣,與文國之赴燕亦無異。
此心快然不恨,因留殘墨以遺後人。
其舟中所作詩雲: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正氣千秋應不散,于今重複有斯人。
又雲:浩氣淩空死不難,千秋血淚未能幹。
夜來星鬥中天燦,一點忠魂在此間。
又雲:社稷傾頹已二年,偷生視息亦何顔。
祗今浩氣還天地,方信生平不荀然。
又雲:罵賊常山有舌鋒,日星炯炯貫空中。
子規啼血歸來後,夜半聲傳遠寺鐘。
詩共十二首,茲僅錄其四。
尚有稱其妻女殉節者不錄,以其妻女未能死耳。
民間競傳北來有旨,欲選少艾之女以饋西虜,人心惶惶。
四月下旬及五月初旬,争先嫁娶,肩輿樂人掌禮廚司等,價高數倍,鼓吹接踵于路,按撫及有司出示曉谕,至月中方止,大屬可笑。
端午,龍舟競渡,順冶一、二年尚有之。
丁亥至絕響,因湖寇未靖,珠桂愈騰,人不聊生,自不暇也。
新撫台将至,土公已為舊令尹矣。
追維其初入吳城,以迄于今,其間變故屢經,鎮定挽旋力不少,生祠之建,殆不為過;乃蔔地于虎邱李公祠之右,而鼎建焉。
郡邑有司有助,鄉紳亦有助,計費約千餘金,而助者僅居其半,主其事者水蒼八兄,任勞又任費也。
操院陳、提督巴,同土公留松江,至五月二十日,複到蘇郡,起馬回江甯,鄉紳士民之心始安,乃知前日扳累之說,皆妄傳也。
六月初七日,新知府吳崇宗上任,亦遼陽人。
是日,土公祠上梁,大具威儀,迎牌位入祠,安奉訖,有司紳衿俱送往,土公欲往鎮江候交代,十二日,已起馬登舟矣,聞新撫公履任之任期尚遙,又禦前滿洲大人将至,地方乏上台主持,府縣合詞以清,土公複回
四月二十二日,兵由阊門入,皆騎卒也。
人挾二馬,約有三千餘匹,連日多雨,人騎皆泥淖滿身,予适在臯橋東,目睹之,若使吳提督此舉果與舟山合,吾蘇必且被禍,一旦自敗,實厚幸矣。
土公以松郡首禍已被獲,不必多兵之擾,乃留屯于北教場,自統舟師,同陳、巴二公往彼搜索餘黨,松郡士民扳累被戮者頗多,松宦陳子龍投水死,嘉定宦侯峒曾家被抄提,吾蘇亦抄提黃服卿家,服卿原籍沙頭,移居郡中者。
家赀一洗而空,婦女大受慘辱,沿及鄰家,皆被搶掠。
聞者無不痛心。
由是訛傳蘇郡鄉紳,孝廉十數家,俱系戴務公家奴所扳及,但不此數家懷懼,凡彼鄰比,皆遷避,恐如黃服鄉之累及于鄰家男女也。
是時,長洲令田本沛,丁艱去任,太尊陳服遠,赴常鎮,兵憲吳令汪爚南,亦丁母憂謝事,郡無一正印官,理刑沈以曦署府篆、兩縣,本縣學教官暫署。
江甯兵屯北教場,每肆奸淫攘奪,大街一路,市廛皆閉,人人自危,慮有不測之變也。
自申、酉變革,人鹹以居鄉為便,光福、玄暮等處,蔔居寄迹者,挾赀而往,寇盜多行劫掠,鄉村複苦不甯。
丁亥四月下旬,撫公發兵下鄉,名為剿寇。
□遁,将卒惟在地方殺人掠财,皆滿載而歸。
蘇郡府□南京解元楊廷樞,亦避居光福。
彼系名流,交遊殊廣。
湖海之屯聚者,以興複明朝為辭,楊君潛通劄,事亦有之。
風聞上台密令統兵者襲執楊君,及其内眷,時二陳、巴三公紮營在蘆墟,解廷樞到台,抗言不屈,為巴提督所手刃,妻女受辱不可言,責令饋千金取贖,遷延半月,諸門生湊銀贖出,何楊門不幸也。
錄楊維鬥絕命辭雲:蘇郡有明朝遺士楊廷樞,幼讀聖賢之書,長懷忠孝之志。
立身行己,事不愧乎古人;積學高文,名常滿于四海。
為孝廉一十五載,生世間五十三年。
作士林鄉黨之模,庶幾東京郭有道;負綱常名教之重,類為宋室文文山。
惜時命不猶,未登朝而食祿;值中原多故,遂蒙禍以捐生。
其年丁亥歲,其日則孟夏之終,方遁迹于山阿,忽罹殃于羅網。
時遭其變,命付于天。
雖雲變如其來,亦既知之矣。
有妻黃氏,吳江人,歸予二十餘載。
有女觀慧,适張氏,年亦二十餘春,罵賊全貞,不愧丈夫氣概;舍生就義,殊勝男子須眉。
一家視死如歸,轟轟烈烈;舉室成仁無二,炳炳烺烺。
生平所學,至此方為快然;千古常昭,到底終為不沒。
但因報國無能,懷忠未展,終是人臣未竟之事,尚辜累朝所受之恩。
魂炯炯而升天,氣英英而墜地。
當為厲鬼。
期待來生。
舟中書志,不能盡言。
留此血衣,以須異日。
願求知己,面付遺人。
如痛父母,即思忠孝。
垂沒之言,以此永訣矣。
四月二十八日舟中書。
又雲:餘自幼讀書,慕文信公之為人;今日之事,乃素志也。
四月二十四日被縛,經五日未死,大罵賊未殺,不知尚有幾日!遍體受傷,十指俱傷損,而胸中浩然之氣,與文國之赴燕亦無異。
此心快然不恨,因留殘墨以遺後人。
其舟中所作詩雲: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正氣千秋應不散,于今重複有斯人。
又雲:浩氣淩空死不難,千秋血淚未能幹。
夜來星鬥中天燦,一點忠魂在此間。
又雲:社稷傾頹已二年,偷生視息亦何顔。
祗今浩氣還天地,方信生平不荀然。
又雲:罵賊常山有舌鋒,日星炯炯貫空中。
子規啼血歸來後,夜半聲傳遠寺鐘。
詩共十二首,茲僅錄其四。
尚有稱其妻女殉節者不錄,以其妻女未能死耳。
民間競傳北來有旨,欲選少艾之女以饋西虜,人心惶惶。
四月下旬及五月初旬,争先嫁娶,肩輿樂人掌禮廚司等,價高數倍,鼓吹接踵于路,按撫及有司出示曉谕,至月中方止,大屬可笑。
端午,龍舟競渡,順冶一、二年尚有之。
丁亥至絕響,因湖寇未靖,珠桂愈騰,人不聊生,自不暇也。
新撫台将至,土公已為舊令尹矣。
追維其初入吳城,以迄于今,其間變故屢經,鎮定挽旋力不少,生祠之建,殆不為過;乃蔔地于虎邱李公祠之右,而鼎建焉。
郡邑有司有助,鄉紳亦有助,計費約千餘金,而助者僅居其半,主其事者水蒼八兄,任勞又任費也。
操院陳、提督巴,同土公留松江,至五月二十日,複到蘇郡,起馬回江甯,鄉紳士民之心始安,乃知前日扳累之說,皆妄傳也。
六月初七日,新知府吳崇宗上任,亦遼陽人。
是日,土公祠上梁,大具威儀,迎牌位入祠,安奉訖,有司紳衿俱送往,土公欲往鎮江候交代,十二日,已起馬登舟矣,聞新撫公履任之任期尚遙,又禦前滿洲大人将至,地方乏上台主持,府縣合詞以清,土公複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