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如是我聞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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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作,僞托元人邱長春,這是無疑的。

     文安的王氏姨母,是先太夫人的第五個妹妹。

    她說未嫁以前,坐在度帆樓中,遠遠地看到河畔停泊的一隻船中,有位官宦人家的中年婦女,伏在窗上痛哭,圍觀的人圍得像牆。

    乳母打開後門去看了看,回來說是某知府的夫人,白天在船中休息,夢到她故去的女兒被人捆綁着宰割,正凄慘她呼号。

    她驚吓而醒,聲音還在耳畔,好像就出自鄰船。

    派丫環過去一看,原來是正在殺一隻小豬,往盆裡放血,血還沒放完。

    夫人夢中曾見女兒腳上綁着繩子,手上綁着紅帶子。

    再看小豬的前足,果然不錯,越發悲痛欲絕,加倍出錢把小豬買來葬了。

    他們家的傭人私下裡說,她的女兒十六歲就死了。

    活着的時候溫柔恬靜,唯獨喜歡吃雞,每頓飯必須有;有時沒有,就不吃飯。

    每年要殺七八百隻雞。

    大概是殺孽遭報了吧。

     交河有位書生,一天傍晚獨自在田野間散步。

    遠遠地看到好像有個女子,躲進高梁地裡。

    他懷疑是蕩婦來幽會的,便過去看,卻什麼也沒有。

    他懷疑她可能躲到深處去了,便不再追查了。

    回來後便大發起冷熱病來,一邊還說着胡話:&ldquo我是餓鬼,因為你有祿相,不敢沖撞,所以躲藏到草中。

    沒恕到你過來查尋,既然你有情誼,我就向你索要吃食,求你祭奠一下,我就從此辭去。

    &rdquo家人準備了紙錢酒菜,書生的病一下就好了。

    蘇語年進士說:&ldquo這個書生本來沒有邪心,因為偶爾多事,于是被鬼纏住。

    小人對君子,經常伺機而動。

    說話行動怎能不慎重呢?&rdquo 世态炎涼,轉眼間萬事已變,即使在鬼魅之中也是如此。

    程魚門編修說:&ldquo王文莊每次陪同皇上在北郊祭祀,一定借宿在安定門外一個墳園裡。

    墳園本來就一直鬧鬼,隻是王文莊一直未曾看見過。

    一年,他燈下看到了鬼魅,過了半年,王文莊就死了。

    這難道就象人們所說的,山鬼能預知一年的事情麼?&rdquo 太原申鐵蟾說:他曾經從蘇州北上,因為船舵碰壞,就停船在興濟的南邊。

    荒郊野外,空無一人,但夜晚能聽到草叢中有吟詩聲。

    申鐵蟾心知是鬼,就和友人仔細地聽。

    所吟誦的詩共數十篇,聲音輕幽嗚咽、斷斷續續,不太聽得清楚。

    鐵蟾隻聽出一句,是&ldquo寒星炯炯生芒角&rdquo,他的朋友聽出兩句,是&ldquo夜深翁仲語,月黑鬼車來&rdquo。

     舍人張完質,租借一處房宅居住,有人說宅内有狐妖。

    搬進去的第二天,書房的筆硯都被移動了,還缺少了一方紅柬。

    大家正在紛纭詢問的時候,忽然有一文錢為地一聲落在書案上,似乎是在償還紅柬的價值。

    一會兒,家人喧言丢失的紅柬被粘在了宅後的空屋。

    張完質親自前往察看,見紅柬上用楷書寫着&ldquo内室止步&rdquo四字,寫得十分端正。

    他說:&ldquo這個狐妖真狡猾。

    &rdquo因怕孤妖日後搞惡作劇,就搬了出去。

    聽說這處宅院在保安寺街,懷疑可能就是翁覃溪那所住宅。

     李又聃先生說,東光縣某家的宅子裡有狐仙。

    一天,忽然扔磚瓦砸壞了盆子,這家主人便罵了起來。

    夜裡聽到有人叩打窗戶說:&ldquo主人睡了嗎?我有些話要說。

    鄰裡鄉親住在一起,我的小兒女有時冒犯,這是平常小事,可以寬恕的就寬恕。

    不能寬恕的,告訴父兄,也會處置。

    你卻張口就罵,從道理上也說不過去。

    況且我們狐仙出入沒有形蹤,往來無法預測,都是你所聽不到看不見的,也是無法提防的。

    你卻要伸腳伸胳膊地與我們為難,又有什麼好處呢?看情形你肯定勝不過我們。

    請主人仔細考慮一下。

    &rdquo主人披衣起來道歉,從此彼此便相安無事了。

    正好他親戚中有家人因為傭人的一點小事,釀成争鬥,幾乎弄出大事。

    李又聃先生歎息說:&ldquo這件事讓人想起那家的狐仙啊。

    &rdquo 北河總督衙門有樓房五間,被蝙蝠占據多年。

    大大小小的蝙蝠不知道有多少隻,其中有一隻白色的蝙蝠,象車輪那麼大,是它們的首領,能夠變幻成怪。

    曆任總督都鎖着樓房不去居住。

    福建李公清任總督時,請求正乙真人設法鎮治,果然衆蝙蝠都離開了。

    不久,李公清死了,衆蝙蝠又回來了。

    從此沒有人再去驅趕驚動它們。

    我認為湯文正驅逐五通神,是為民除害。

    煸蝠獨自居住在一幢樓房裡,對人不構成危害,李公的這一舉動,實在是不必要的。

    至于他的猝然死去,則是碰巧罷了。

    不能認為這是蝙蝠在作怪。

    人的生命的長短本來有天數,妖魅怎麼能夠操縱這種權力呢? 我七、八歲時,看到家奴趙平以有膽量自負,老仆人施祥對他搖着手說:&ldquo你不要自恃有膽,我已因為自恃有膽而遭殃了。

    我少年時血氣最盛,聽說某家兇宅無人敢住,就徑自抱了被褥睡在裡面。

    快到半夜時,嘩的一聲,天花闆裂了開來,忽然堕落一條人的手臂,在地上跳來跳去,過了一會兒又掉下一臂,又掉下雙腿,又掉下身軀,最後掉下了頭,都滿屋子像猴子一樣跳躍。

    我吓得不知該怎麼辦。

    過了一會兒合成一人,身上都是刀痕杖迹,腥血淋漓,伸手直沖我撲來,要掐我脖子。

    幸虧夏夜納涼,挂窗沒有關上,我急忙從窗口跳出,拼命奔逃,才得脫免。

    從此以後我的膽被吓破了,至今還不敢獨宿。

    你還要自恃有膽,可能難免和我一樣啊!&rdquo趙平很不以為然地說:&ldquo老伯當時失誤了,為什麼不先抓它一段,使它不能湊合成形呢?&rdquo後來趙平夜裡喝醉酒回家,果然被群鬼攔住,被按到糞坑中,差點喪了命。

     我酌同年鐘上庭說:他在甯德做官時,有個幕友得了急病。

    正在服藥,恍惚中看見二鬼對他說:&ldquo冥司中的某件獄案,一直等君前往對質。

    可以不用服藥了。

    &rdquo幕友說:&ldquo這件獄案已經五十多年了,怎麼現在還沒結束?&rdquo鬼說:&ldquo冥司的法律最嚴厲,可是執行起來也最謹慎。

    一旦涉及疑點,雖然明知事實真相,如果證人不出庭作證,拖多久也不能定案。

    因此往往一拖就是幾十年。

    &rdquo幕友問:&ldquo這樣的話,那不是拖延時間牽累當事人了嗎?&rdquo鬼說:&ldquo這種情況僅占千萬分之一,不是常有的。

    &rdquo當天夜晚,幕友果然死去。

    由此看來,因果報應有時不靈驗,或許是由于這個緣故吧?還有,小說的記載中,有許多生魂前往冥司對質的,或許是定案的遲早,要各自根據案情的輕重緩急吧?總之,定案雖有早晚的差别,神靈卻畢竟不會糊塗,這是清楚可信的。

     有位姓田的老太太,騙人說她家奉着狐仙,許多婦女都去燒香問吉兇,老太太得了不少錢。

    不久群狐都來了,要吃要喝,老太太花盡了賺來的錢也不夠供應,便被狐狸打破盆罐燒壞衣物,哀求也不走。

    老太太害怕要投奔他處時,聽到屋上大笑說:&ldquo你還敢借我們的名聲收取錢财嗎!從此狐狸再沒來。

    老太太也就不走了。

    但是連她原有的财産,也損失了一多半了。

    這是我小時聽先母張太夫人講的。

    還有一個道士,聲稱供奉王靈官,用錢占、,常有靈驗,去祈禱的人也就多起來。

    有一次,幾個惡少帶着妓女進廟,被他給擋住了。

    于是惡少們就暗中借來戲子衣裝,趁這道士夜間做道場,突然從房梁上跳下來,坐壇上責罵他迷惑百姓,命鬼卒綁起他,拿來鐵蒺藜要拷問他。

    道士恐懼得連忙認罪,把他虛騙诳人的真相全說了出來,大家轟然一笑,脫下衣帽高唱着走了出去。

    第二天去找道士,他已經逃走了。

    這是雍正十二年七月酌事。

    這是我和先父姚安公在沙河橋過夜時,聽旅店的主人說的。

     安邑人宋半塘,曾經在鄞縣做官,說鄞縣有一位書生很擅長寫文章。

    但卻沒有考取功名。

    有一次他病了,夢中來到一座大官署,觀察它的形狀,知道是到了陰間。

    他碰上一個小吏,原來是以前的老朋友,因此便問小吏,他得這種病,會不會死。

    小吏說:&ldquo你的壽命還沒有到頭,但你的祿運到頭了,恐怕不久也會來陰間。

    &rdquo書生說他生平隻以教書養家糊口,并沒有做過什麼壞事,為什麼祿運就到頭了呢?小吏歎息着說:&ldquo正是因為你拿了人家的報酬,卻不好好給人上課。

    陰間認為沒有功勞白吃飯,就屬于浪費。

    就削減他本來應該得到的祿運,來彌補他所浪費的。

    所以你的壽運還沒有到頭,祿運就已經到頭了。

    老師本來是三恩之一,名份是最尊貴的,你卻隻收人家的學費,而耽誤人家的子弟,因此受的懲罰也最重。

    有官祿的就削減他的官祿,沒有官祿的就削減他的食祿。

    一點一滴,都計算得毫不偏差。

    世間的人隻看見有才能的士人儒生,有的陷于貧賽,有的過早逝去,動不動就說天道不明,卻不知道他們是自己耽誤了自己一生,大多是觸犯了這一條。

    &rdquo書生怅然醒來,病情果然沒有起色,臨終的時候,他把這件事說出來以告誡親人,人們才知道了這件事。

     道士龐鬥樞,雄縣人。

    曾到獻縣高鴻胪家作客。

    先父姚安公年幼時,看到他手撮棋子布在桌上,中間橫斜連帶,看不太清楚;外圍有八個門,則井然可數。

    抓一小鼠,從生門放進去,能曲曲折折地找到縫隙鑽出來;從死門放進去,則在裡面轉一整天也出不來。

    由此相信魚腹浦的八陣圖,決不是虛構出來的。

    但鬥樞說這隻不過是遊戲罷了。

    至于國家的興亡,因天命而定;戰鬥的勝敗,因人的謀略而定。

    一切方術,都起不了作用。

    從古到今,有靠星相之術而成就事業的嗎?就是像符咒厭勝之術,世間很流行,也頗有些靈驗的時候。

    但數千年來,戰争割據的時代,那時方術難道就失傳了嗎?也沒聽說過哪個皇帝、哪個大王、哪個将軍、哪個丞相死于敵國的詛咒厭勝,其他就可以推想而知了。

    姚安公說:&ldquo這番話不是方士能說得出的,這個道理也不是方士所能理解的。

    &rdquo 堂舅安介然說,佃戶劉子明家稍稍富裕,有個狐仙住在他家的糧屋中幾十年,也不打擾他們。

    隻在過年祭祀時,給狐仙供上五杯酒,幾枚雞蛋而已。

    有時遇到火災、盜竊等事,狐仙就敲打門窗發出聲響,使主人知覺。

    大家平安相處了很久。

    一天,劉子明忽然聽到吃吃不斷的笑聲,問也沒有回答,笑聲反而更大。

    劉子明生氣地呵斥起來,忽聽應聲道:我笑厚待結義的兄弟,卻厭惡親兄弟;我笑厚待妻子和前夫生的兒子,卻痛恨自己和前妻生的孩子。

    這些事與你何幹,又何必如此動怒。

    劉子明大為慚愧,無話回答。

    不久又聽到屋頂上朗誦《論語》中的話:&ldquo嚴肅而合乎原則的話語,能夠不接受嗎?改正錯誤才可貴;順從自己心意的話,能不高興嗎?分析一下才可貴。

    &rdquo歎息了幾聲便靜了下來。

    劉子明從此稍稍改變了他的迂去的所為。

    我把這件事告訴了邵暗谷。

    邵說:&ldquo這是至親密友也難說出的話,但是狐仙卻能說出來。

    這些話正正經經地說讓人難以接受,而狐仙用诙諧的話使他覺悟。

    東方朔也未必能超過他。

    倘若我到劉氏的糧倉,一定要向門鄭重地作三個揖。

    &rdquo 瑪納斯有個流放犯的妻子,入山樵采野物,突然被強盜劫獲。

    強盜是額魯特的流民,沒有君長,也沒部族,或許幾十人為一夥,或許幾人為一夥。

    他們出沒深山樹叢,遇到飛禽吃飛禽,遇到野獸吃野獸,遇到活人則吃人肉。

    婦人既落盜手,被剝去衣服,捆在了樹上。

    強盜們在一旁點起篝火,打算一塊塊從婦人身上割肉烤燒,美美飽食一頓。

    他們才從婦人左股上割下一塊肉,忽然聽到一聲火槍響,頓時人語喧嘩,衆多的馬蹄聲像鼓嗚一樣震動了林谷。

    強盜們以為大隊官兵圍追過來,沒顧得上烤肉,扔下婦人和火堆,都慌忙逃遁了。

    原來,軍營的士卒放馬,偶爾用鳥槍射擊野雞,誤中馬尾。

    一匹馬橫蹦亂跳起來,群馬皆驚,紛紛向深山狂奔,士卒高聲呐喊着追馬,無意中吓跑強盜,救了婦人一命。

    假設他們遲到片刻,這個婦人就血肉狼藉了,這豈不是好像有什麼神靈暗中促使他們這樣做的嗎?從此以後,這個死裡逃生的婦人持了長齋,一次她對人說:&ldquo我并非要敬佛求福。

    天下的痛苦,沒有超過割肉的;天下的恐怖,也沒有超過被捆起來等待割肉的。

    我每次見到屠宰動物,就會想起自身曾經受過的痛苦和恐怖;想到那些被宰的衆生,痛苦和恐怖也必然像我當初的情景一樣。

    因此,我也就咽不下去了。

    &rdquo這番話,也可以用以告戒世上那些貪婪食肉的人。

     家奴劉琪養了一頭牛、一隻狗。

    牛看見狗就用角抵,狗看見牛就用牙齒咬,經常鬥得頭破血流。

    然而奇怪的是,牛隻看見這隻狗就用角抵,而看見其他的狗則不這樣做,狗也隻看見這頭牛才用牙齒咬,看見其他的牛也不這樣。

    後來把它們分開,拴在兩個不同的地方。

    牛有時聽到狗的聲音,狗有時聽到牛的聲音,都擡頭瞪眼的。

    後來先父姚安公在戶部作官,我跟随着他一起到了京城,不知道這兩頭動物究竟怎麼樣了。

    有人說:禽獸不能說話,但都能記得前生。

    這頭牛和這隻狗,大概就是佛經裡所說的前世冤家今世相逢吧?我認為夙冤的說法是确鑿無疑的。

    但所謂的能記起前生,則不一定。

    親戚中有姑嫂三人互相厭惡的。

    嫂子與其他小姑子都能和睦相處,唯獨和這個小姑子仇人一般;小姑子與其他嫂子都能和睦相處,唯獨和這個嫂子仇人一般。

    難道這也是能記得前生的冤仇嗎?相互厭惡怨恨的念頭,根源在于各自的性情喜惡不同,一旦碰上,就象相反的藥,即使是枯根朽草,本身沒有知覺,彼此的氣味就能激發相鬥。

    因果互相牽連糾纏,沒有什麼作為不會受到報應的。

    人的一生也不過眨眼就過去了,何必為一些小事而糾纏不清呢? 堂伯君章公說:明朝青縣的張公,是十世祖贊祁公的嶽公。

    他曾和鄉人相約,連名控告縣裡的吏員。

    張公騎馬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