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7卷 卷二十七 和靖學案(黃氏原本、全氏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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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靖學案(黃宗羲原本  黃百家纂輯  全祖望修定) 和靖學案表 尹焞      呂和問 李繒  (子)季劄(別見《滄洲諸儒學案》。

    ) (材從子。

    )  呂廣問 (伊川門人。

    ) 呂本中(別為《紫微學案》。

    ) (安定、濂溪、涑    呂稽中 水、百源再傳。

    )    呂堅中 呂弸中 (子)大器 (子)大倫 (子)大猷 (子)大同(並見《紫微學案》。

    ) 馮忠恕 祁寬 王時敏 劉芮(別見《元城學案》。

    ) 徐度    林憲 陸景端   林光朝(別為《艾軒學案》。

    ) 虞仲琳 高材    (子)公亮(別見《槐堂諸儒學案》。

    ) 高選 韓元吉   (子)淲(別見《清江學案》。

    ) 邢純 程暐 蔡迨    (子)武子 蔡仍 徐正夫 黃循聖 沈晦 □伯充 羅靖 羅竦 (並二呂講友。

    ) 滕愷 (節夫學侶。

    ) (私淑)高閌(別見《龜山學案》。

    ) 蘇?(別見《呂範諸儒學案》。

    ) 張繹 馮理(並見《劉李諸儒學案》。

    ) 王蘋(別為《震澤學案》。

    ) (並和靖講友。

    ) 和靖學案序錄 祖望謹案:和靖尹肅公于洛學最為晚出,而守其師說最醇。

    五峰以為程氏後起之龍象,東發以為不失其師傳者,良非過矣。

    述《和靖學案》。

    (梓材案:是卷黃氏本有作《和靖學案語略》,今移于和靖傳後。

    ) ◆伊川門人(胡、邵再傳。

    ) 肅公尹和靖先生焞 尹焞,字彥明,一字德充。

    祖源字子漸,與弟洙並有名,世為洛人。

    叔材亦以學行顯,遊于司馬溫公、邵康節之門。

    (梓材案:此下原有「溫公入相,材以遺逸薦為學官,康節所謂洛中三賢之一也」二十三字,以已為材立傳于《涑水學案》,節之)。

    先生既家世耆宿,少聞長者之教。

    年二十,為舉子,因蘇季明以見伊川。

    紹聖元年,發策有「元祐邪黨」之問。

    先生曰:「噫,尚可以幹祿乎哉!」不對而出,告伊川曰:「焞不復應進士舉矣!」伊川曰:「子有母在。

    」先生歸告其母陳,母曰:「吾知汝以善為養,不知汝以祿養。

    」伊川聞之曰:「賢哉母也!」大觀元年,諫官範緻虛攻其為程頤羽翼。

    靖康元年,五十五歲,種師道薦其學行可備講說,召至京師,賜號和靖處士,放還。

    明年,金師陷洛,闔門被害。

    先生死復甦、轉徙長安山谷中。

    劉豫僭號,以禮聘先生,不至,夜渡渭水,流離至蜀。

    張公浚宣撫川、陜,館之。

    張公曰:「人有不為也,而後可以有為,此孟子至論。

    」先生曰:「不然,好善優于天下,乃為至爾。

    」蓋規張公之自是也。

    紹興五年,侍講範公沖舉先生自代,高宗謂侍臣曰:「昔召程頤,自布衣除崇政殿說書。

    焞可依例,令宣撫司津遣赴行在所。

    」先生累辭不得,設祭于伊川,乃上道。

    其辭有曰:「有補于時,則未也;不辱其門,則有之。

    」至九江,諫官陳公輔有疏攻程學,先生止不進,上奏曰:「焞師程頤垂二十年,學之既專,自信甚篤。

    使焞濫列經筵,其所敷繹,不過聞于師者。

    舍其所學,是欺君父。

    」時張公入相,上章復薦,詔江州津遣入見,力辭。

    高宗曰:「知卿從學程頤,待卿講學,不敢有他也。

    」加祕書郎。

    八年,除祕書少監。

    每當赴講前一日,必沐浴更衣,置所講書于案上,朝服再拜,齋于燕室。

    學者問之,先生曰:「吾言得入,則天下蒙其利;不能,則反之。

    欲以所言感悟人主,安得不敬!」一日,高宗問先生曰:「紂亦是君,孟子何故謂之一夫﹖」先生曰:「此非孟子之言。

    武王誓師雲:『獨夫紂,洪惟作威。

    』」高宗又曰:「君視臣如土芥,則臣亦便可視君如寇讎乎﹖」先生曰:「此亦非孟子之言,《書》雲:『撫我則後,虐我則讎。

    』」高宗謂丞相趙鼎曰:「朕嘗以此問張九成,九成曰:『才不為君,便是獨夫。

    』不如尹焞之明白也。

    」解《論語》以進,高宗又謂趙鼎曰:「尹焞日間所行,全是一部《論語》。

    」鼎曰:「陛下可謂知人矣!」高宗又問先生:「卿之粹厚,何以臻此﹖」先生曰:「臣但一生不敢作過。

    」高宗笑而然之。

    高宗好看黃山谷詩,先生曰:「此人詩有何好處﹖陛下看他何用!」未幾求去,高宗語參知政事劉大中曰:「焞學問淵源,足為後學矜式。

    班列中得老成人,亦是朝廷氣象。

    」以直徽猷閣主管萬壽觀,仍侍經筵。

    除試大理少卿,權禮部侍郎。

    秦檜獨相,力主和議,先生上疏言其不可,又遺書于檜,檜大怒。

    既除徽猷閣待制,先生言:「職在勸講,蔑有發明,當去一。

    貪戀寵榮,遂移素守,當去二。

    不量分守,言及國事,識見迂陋,當去三。

    以病乞去,更獲超遷,當去四。

    國典《禮經》,七十緻仕,當去五。

    」疏上,提舉江州太平觀,尋遷一官緻仕。

    十二年十一月五日,卒于會稽,年七十二。

    疾革,門人稱遺表,先生曰:「某一部《孟子解》,便是遺表。

    」伊川嘗言:「尹彥明他時必有用于世。

    」又曰:「我死而不失其正者,尹氏子也。

    」程門學者,龜山與先生最後死。

    先生窮居講論,不肯少自貶屈;拱手斂足,即醉後未嘗別移一處。

    在平江累年,所用止有一扇,用畢置架上。

    凡百嚴整有常。

    一僧見之曰:「吾不知儒家所謂周、孔如何,恐亦隻如此也!」先生在經筵,每自不安曰:「隻講兩行書,如何做得緻君澤民事業!」故急急求去。

    然則先生之用于世者,固未盡也。

    所著有《論語》、《孟子解》。

    (雲濠案:陳直齋《書錄解題》稱先生著有《孟子解》而無《論語解》。

    其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