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3卷 卷六十三 勉齋學案(黃氏原本、全氏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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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齋學案 (黃宗羲原本 黃百家纂輯 全祖望修定)
勉齋學案表
黃榦 (子)輅
(父瑀。
) (子)輔 (晦翁、清江門 何基(別為《北山四先生學案》。
) 人。
) (延平、白水、籍 何南坡(別見《北山四先生學案》。
) 溪、屏山再傳。
) 饒魯(別為《雙峰學案》。
) (元城、龜山、譙 方暹 萬鎮(別見《雙峰學案》。
) 氏、武夷、豫章 張元簡 三傳。
) (涑水、二程四 趙師恕 傳。
) 董夢程(別為《介軒學案》。
) 蔡念成(別見《滄洲諸儒學案》。
) 劉子玠 吳泳(別見《鶴山學案》。
) 吳昌裔 黃師雍 黃振龍 陳如晦 梁祖康 曾成叔 陳象祖 方來(別見《水心學案》。
) 鄭鼎新 李鑑 薛師邵 葉士龍 陳倫 熊剛大(別見《西山蔡氏學案》。
) 家 李武伯 李晦 方丕夫 袁俊明 葉真 趙必願(別見《玉山學案》。
) 宋斌(別見《滄洲諸儒學案》。
) 李燔 張洽 劉剛中 李方子 楊楫 楊仕訓 王遇 劉砥 劉礪(並見《滄洲諸儒學案》。
) 李道傳(別見《劉李諸儒學案》。
) 胡伯履 詹初 餘元一 (並勉齋講友。
) 餘崇龜 (景思學侶。
) 勉齋學案序錄 祖望謹案:嘉定而後,足以光其師傳,為有體有用之儒者,勉齋黃文肅公其人與﹖玉峰、東發論道統,三先生之後,勉齋一人而已。
述《勉齋學案》。
(梓材案:是卷多從黃氏補本,或是梨洲原本。
謝山特補勉齋講友諸人。
) ◆朱劉門人(李、胡再傳。
) 文肅黃勉齋先生榦(父瑀。
) 黃榦,字直卿,閩縣人。
父瑀,監察禦史,以篤行直道著聞。
父歿,往見清江劉氏子澄,奇之,因命受業朱文公。
自見文公後,夜不設榻,不解帶,少倦則微坐,一倚或至達曙。
後文公以其子妻之。
補將仕郎,銓中,授迪功郎,監台州酒務。
丁母憂,調監嘉興府石門酒庫。
歷通判安豐軍。
尋知漢陽軍。
以病乞祠,主管武夷沖佑觀。
尋起知安慶府,至則金人破光山,乃請于朝,創郡城以備戰守,不俟報而興役。
後二年,金人破黃州沙窩諸關,淮東、西皆震,獨安慶安堵如故。
舒人德之,相謂曰:「生汝者,黃父也。
」制置■辟為參議官,再辭不受。
既而朝命與徐僑兩易和州,且令先制府稟議。
先生即日解印趨制府。
先是先生移書■,有曰:「今日當先明保伍,立堡砦,蓄馬,制軍器,以資其用,不過累月,軍政可成。
」■不能用。
及至制府,■往維揚視師,與偕行。
先生言:「敵既退,當思所以賞功罰罪者。
」其時幕府皆輕儇浮靡之士,僚吏士士民有獻謀畫,多為毀抹疏駮。
將帥偏裨,人心不附,所向無功。
流移滿道,而諸司長吏張宴無虛日。
先生知不足與共事,歸自維揚,再辭和州之命,仍乞祠,閉閣謝客,宴樂不與。
乃復告■曰:「浮光敵退已兩月,安豐已一月,盱眙亦將兩旬,不知吾所措置者何事,所施行者何策。
但聞請總領、運使至玉麟堂賞牡丹,用妓樂,又聞總領、運使請宴賞亦然,又聞宴僚屬亦然。
今浮光之報又至矣,金欲以十六縣之眾,四月攻浮光,侵五關。
五關失守,則蘄、黃決不可保;蘄、黃不保,則江南危。
尚書聞此已數日,乃不聞有所施行者,何邪﹖」其他言皆激切,同幕忌之尤甚,共詆排之。
厥後光、黃、蘄相繼失,果如其言,遂力辭去。
俄再命知安慶,不就,入廬山訪其友李燔、陳宓,相與盤旋玉淵、三峽閒,俯仰其師舊。
未幾,召赴行在所奏事,除大理丞,不拜,為禦史李楠所劾,遂歸裡。
弟子日盛,巴蜀、江、湖之士皆來。
俄命知潮州,辭不行。
差主管亳州明道宮,踰月,遂乞緻仕,特受承議郎。
卒,贈朝奉郎,錄其子,諡文肅。
先是文公編《禮書》,獨以《喪》、《祭》二編屬先生。
病革,以深衣及所著書授先生,手書與訣,先生持心喪三年。
所著有《經解》,《文集》行于世。
(梓材謹案:先生祭劉靜春文曰:「榦也顓愚,少無師承。
年已踰冠,始來廬陵。
摳衣趨隅,歷問所學。
直指前修,以警後覺。
」據此知先生少及靜春之門。
) 聖賢道統傳授總敘說 有太極而陰陽分,有陰陽而五行具,太極、二、五妙合而人物生。
賦于人者秀而靈,精氣凝而為形,魂魄交而為神,五常具而為性,感于物而為情,措諸用而為事。
物之生也,雖偏且塞,而亦莫非太極、二、五之所為。
此道之原之出于天者然也。
聖人者,又得其秀之秀而最靈者焉,于是繼天立極,而得道統之傳,故能參天地,贊化育,而統理人倫,使人各遂其生,各全其性者,其所以發明道統以示天下後世者,皆可考也。
堯之命舜則曰:「允執厥中。
」中者,無所偏倚,無過不及之名也。
存諸心而無偏倚,措之事而無過不及,則合乎太極矣,此堯之得于天者,舜之得統于堯也。
舜之命禹則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
」舜因堯之命,而推其所以執中之由,以為人心形氣之私也,道心性命之正也,精以察之,一以守之,則道心為主,而人心聽命焉,則存之心,措之事,信能執其中。
曰精曰一,此又舜之得統于堯,禹之得統于舜者也。
其在成湯則曰:「以義制事,以禮制心。
」此又因堯之中,舜之精一,而推其制之之法。
制心以禮,制事以義,則道心常存,而中可執矣。
曰禮曰義,此又湯之得統于禹者也。
其在文王,則曰「不顯亦臨,無射亦保」,此湯之以禮制心也;「不聞亦式,不諫亦入」,此湯之以義制事也,此文王之得統于湯者也。
其在武王,受丹書之戒,則曰:「敬勝怠者吉,義勝欲者從。
」周公繫《易》爻之辭曰:「敬以直內,義以方外。
」曰敬者,文王之所以制心也;曰義者,文王之所以制事也,此武王、周公之得統于文王者也。
至于夫子則曰:「博學于文,約之以禮。
」又曰:「文行忠信。
」又曰:「克己復禮。
」其著之《大學》,曰格物緻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亦無非數聖人制心制事之意焉,此又孔子得統于周公者也。
顏子得于博文約禮、克己復禮之言,曾子得之《大學》之義,故其親受道統之傳者如此。
至于子思,則先之以戒懼謹獨,次之以知仁勇,而終之以誠。
至于孟子,則先之以求放心,而次之以集義,終之以擴充,此又孟子得統于子思者然也。
及至周子,則以誠為本,以欲為戒,此又周子鉏繼孔、孟不傳之緒者也。
至二程子則曰:「涵養須用敬,進學則在緻知。
」又曰:「非明則動無所之,非動則明無所用。
」而為《四箴》,以著克己之義焉,此二程得統于周子者也。
先師文公之學,見之《四書》,而其要則尤以《大學》為入道之序。
蓋持敬也,誠意正心修身而見于齊家治國平天下,外有以極其規模之大,而內有以盡其節目之詳,此又先師之得其統于二程者也。
聖賢相傳,垂世立教,燦然明白,若天之垂象昭昭然;而隱也,雖其詳略之不同,愈講而愈明也。
學者之所當遵承而固守也,違乎是則差也,故嘗撮其要旨而明之。
居敬以立其本,窮理以緻其知,克己以滅其私,存誠以緻其實,以是四者而存諸心,則千聖萬賢所以傳道而教人者,不越乎此矣。
中庸總論 《中庸》之書,《章句》、《或問》言之悉矣,學者讀之,未有不曉其文,通其義者也。
然此書之作,脈絡相通,首尾相應,子思之所述,非若《語》、《孟》問答,章殊而旨異也。
苟從章分句析,而不得一篇之旨,則亦無以得子思著書之意矣。
程子以為始言一理,中散為萬事,末復合為一理。
朱先生以誠之一字為此篇之樞紐,示人切矣。
今輒述其遺意而言之。
竊謂此書皆言道之體用,下學而上達,理一而分殊也。
首言「性」與「道」,則性為體而道為用矣。
次言「中」與「和」,則中為體而和為用矣。
又言「中庸」,則合體用而言,又無適而非中庸也。
又言「費」與「隱」,則分體用而言,隱為體,費為用也。
自「道不遠人」以下,則皆指用以明體。
自言「誠」以下,則皆因體以明用。
「大哉,聖人之道」一章,總言道之體用也。
「發育萬物,峻極于天」,道之體也。
「禮儀三百威儀三千」,道之用也。
」「仲尼」一章,言聖人盡道之體用也。
「大德敦化」,道之體也。
「小德川流」,道之用也。
「至聖」則足以全道之用矣。
「至誠」,則足以全道之體矣。
末言「上天之載,無聲無臭」,則用即體,體即用,造道之極至也。
雖皆以體用為言,然首章則言道之在天,由體以見于用。
末章則言人之適道,由用而歸于體也。
其所以用功而全夫道之體用者,則戒懼謹獨,與夫知仁勇三者,及夫誠之一言而已,是則一篇之大指也。
子思之著書,所以必言夫道之體用者,知道有體用,則一動一靜,皆天理自然之妙,而無一毫人為之私也。
知道之有體,則凡術數辭章非道也。
有用,則虛無寂滅非道也。
知體用為二,則操存省察,皆不可以不用其力。
知體用合一,則從容中道,皆無所用其力也。
善言道者,未有加于此者也。
曰:「孔、孟
) (子)輔 (晦翁、清江門 何基(別為《北山四先生學案》。
) 人。
) (延平、白水、籍 何南坡(別見《北山四先生學案》。
) 溪、屏山再傳。
) 饒魯(別為《雙峰學案》。
) (元城、龜山、譙 方暹 萬鎮(別見《雙峰學案》。
) 氏、武夷、豫章 張元簡 三傳。
) (涑水、二程四 趙師恕 傳。
) 董夢程(別為《介軒學案》。
) 蔡念成(別見《滄洲諸儒學案》。
) 劉子玠 吳泳(別見《鶴山學案》。
) 吳昌裔 黃師雍 黃振龍 陳如晦 梁祖康 曾成叔 陳象祖 方來(別見《水心學案》。
) 鄭鼎新 李鑑 薛師邵 葉士龍 陳倫 熊剛大(別見《西山蔡氏學案》。
) 家 李武伯 李晦 方丕夫 袁俊明 葉真 趙必願(別見《玉山學案》。
) 宋斌(別見《滄洲諸儒學案》。
) 李燔 張洽 劉剛中 李方子 楊楫 楊仕訓 王遇 劉砥 劉礪(並見《滄洲諸儒學案》。
) 李道傳(別見《劉李諸儒學案》。
) 胡伯履 詹初 餘元一 (並勉齋講友。
) 餘崇龜 (景思學侶。
) 勉齋學案序錄 祖望謹案:嘉定而後,足以光其師傳,為有體有用之儒者,勉齋黃文肅公其人與﹖玉峰、東發論道統,三先生之後,勉齋一人而已。
述《勉齋學案》。
(梓材案:是卷多從黃氏補本,或是梨洲原本。
謝山特補勉齋講友諸人。
) ◆朱劉門人(李、胡再傳。
) 文肅黃勉齋先生榦(父瑀。
) 黃榦,字直卿,閩縣人。
父瑀,監察禦史,以篤行直道著聞。
父歿,往見清江劉氏子澄,奇之,因命受業朱文公。
自見文公後,夜不設榻,不解帶,少倦則微坐,一倚或至達曙。
後文公以其子妻之。
補將仕郎,銓中,授迪功郎,監台州酒務。
丁母憂,調監嘉興府石門酒庫。
歷通判安豐軍。
尋知漢陽軍。
以病乞祠,主管武夷沖佑觀。
尋起知安慶府,至則金人破光山,乃請于朝,創郡城以備戰守,不俟報而興役。
後二年,金人破黃州沙窩諸關,淮東、西皆震,獨安慶安堵如故。
舒人德之,相謂曰:「生汝者,黃父也。
」制置■辟為參議官,再辭不受。
既而朝命與徐僑兩易和州,且令先制府稟議。
先生即日解印趨制府。
先是先生移書■,有曰:「今日當先明保伍,立堡砦,蓄馬,制軍器,以資其用,不過累月,軍政可成。
」■不能用。
及至制府,■往維揚視師,與偕行。
先生言:「敵既退,當思所以賞功罰罪者。
」其時幕府皆輕儇浮靡之士,僚吏士士民有獻謀畫,多為毀抹疏駮。
將帥偏裨,人心不附,所向無功。
流移滿道,而諸司長吏張宴無虛日。
先生知不足與共事,歸自維揚,再辭和州之命,仍乞祠,閉閣謝客,宴樂不與。
乃復告■曰:「浮光敵退已兩月,安豐已一月,盱眙亦將兩旬,不知吾所措置者何事,所施行者何策。
但聞請總領、運使至玉麟堂賞牡丹,用妓樂,又聞總領、運使請宴賞亦然,又聞宴僚屬亦然。
今浮光之報又至矣,金欲以十六縣之眾,四月攻浮光,侵五關。
五關失守,則蘄、黃決不可保;蘄、黃不保,則江南危。
尚書聞此已數日,乃不聞有所施行者,何邪﹖」其他言皆激切,同幕忌之尤甚,共詆排之。
厥後光、黃、蘄相繼失,果如其言,遂力辭去。
俄再命知安慶,不就,入廬山訪其友李燔、陳宓,相與盤旋玉淵、三峽閒,俯仰其師舊。
未幾,召赴行在所奏事,除大理丞,不拜,為禦史李楠所劾,遂歸裡。
弟子日盛,巴蜀、江、湖之士皆來。
俄命知潮州,辭不行。
差主管亳州明道宮,踰月,遂乞緻仕,特受承議郎。
卒,贈朝奉郎,錄其子,諡文肅。
先是文公編《禮書》,獨以《喪》、《祭》二編屬先生。
病革,以深衣及所著書授先生,手書與訣,先生持心喪三年。
所著有《經解》,《文集》行于世。
(梓材謹案:先生祭劉靜春文曰:「榦也顓愚,少無師承。
年已踰冠,始來廬陵。
摳衣趨隅,歷問所學。
直指前修,以警後覺。
」據此知先生少及靜春之門。
) 聖賢道統傳授總敘說 有太極而陰陽分,有陰陽而五行具,太極、二、五妙合而人物生。
賦于人者秀而靈,精氣凝而為形,魂魄交而為神,五常具而為性,感于物而為情,措諸用而為事。
物之生也,雖偏且塞,而亦莫非太極、二、五之所為。
此道之原之出于天者然也。
聖人者,又得其秀之秀而最靈者焉,于是繼天立極,而得道統之傳,故能參天地,贊化育,而統理人倫,使人各遂其生,各全其性者,其所以發明道統以示天下後世者,皆可考也。
堯之命舜則曰:「允執厥中。
」中者,無所偏倚,無過不及之名也。
存諸心而無偏倚,措之事而無過不及,則合乎太極矣,此堯之得于天者,舜之得統于堯也。
舜之命禹則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
」舜因堯之命,而推其所以執中之由,以為人心形氣之私也,道心性命之正也,精以察之,一以守之,則道心為主,而人心聽命焉,則存之心,措之事,信能執其中。
曰精曰一,此又舜之得統于堯,禹之得統于舜者也。
其在成湯則曰:「以義制事,以禮制心。
」此又因堯之中,舜之精一,而推其制之之法。
制心以禮,制事以義,則道心常存,而中可執矣。
曰禮曰義,此又湯之得統于禹者也。
其在文王,則曰「不顯亦臨,無射亦保」,此湯之以禮制心也;「不聞亦式,不諫亦入」,此湯之以義制事也,此文王之得統于湯者也。
其在武王,受丹書之戒,則曰:「敬勝怠者吉,義勝欲者從。
」周公繫《易》爻之辭曰:「敬以直內,義以方外。
」曰敬者,文王之所以制心也;曰義者,文王之所以制事也,此武王、周公之得統于文王者也。
至于夫子則曰:「博學于文,約之以禮。
」又曰:「文行忠信。
」又曰:「克己復禮。
」其著之《大學》,曰格物緻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亦無非數聖人制心制事之意焉,此又孔子得統于周公者也。
顏子得于博文約禮、克己復禮之言,曾子得之《大學》之義,故其親受道統之傳者如此。
至于子思,則先之以戒懼謹獨,次之以知仁勇,而終之以誠。
至于孟子,則先之以求放心,而次之以集義,終之以擴充,此又孟子得統于子思者然也。
及至周子,則以誠為本,以欲為戒,此又周子鉏繼孔、孟不傳之緒者也。
至二程子則曰:「涵養須用敬,進學則在緻知。
」又曰:「非明則動無所之,非動則明無所用。
」而為《四箴》,以著克己之義焉,此二程得統于周子者也。
先師文公之學,見之《四書》,而其要則尤以《大學》為入道之序。
蓋持敬也,誠意正心修身而見于齊家治國平天下,外有以極其規模之大,而內有以盡其節目之詳,此又先師之得其統于二程者也。
聖賢相傳,垂世立教,燦然明白,若天之垂象昭昭然;而隱也,雖其詳略之不同,愈講而愈明也。
學者之所當遵承而固守也,違乎是則差也,故嘗撮其要旨而明之。
居敬以立其本,窮理以緻其知,克己以滅其私,存誠以緻其實,以是四者而存諸心,則千聖萬賢所以傳道而教人者,不越乎此矣。
中庸總論 《中庸》之書,《章句》、《或問》言之悉矣,學者讀之,未有不曉其文,通其義者也。
然此書之作,脈絡相通,首尾相應,子思之所述,非若《語》、《孟》問答,章殊而旨異也。
苟從章分句析,而不得一篇之旨,則亦無以得子思著書之意矣。
程子以為始言一理,中散為萬事,末復合為一理。
朱先生以誠之一字為此篇之樞紐,示人切矣。
今輒述其遺意而言之。
竊謂此書皆言道之體用,下學而上達,理一而分殊也。
首言「性」與「道」,則性為體而道為用矣。
次言「中」與「和」,則中為體而和為用矣。
又言「中庸」,則合體用而言,又無適而非中庸也。
又言「費」與「隱」,則分體用而言,隱為體,費為用也。
自「道不遠人」以下,則皆指用以明體。
自言「誠」以下,則皆因體以明用。
「大哉,聖人之道」一章,總言道之體用也。
「發育萬物,峻極于天」,道之體也。
「禮儀三百威儀三千」,道之用也。
」「仲尼」一章,言聖人盡道之體用也。
「大德敦化」,道之體也。
「小德川流」,道之用也。
「至聖」則足以全道之用矣。
「至誠」,則足以全道之體矣。
末言「上天之載,無聲無臭」,則用即體,體即用,造道之極至也。
雖皆以體用為言,然首章則言道之在天,由體以見于用。
末章則言人之適道,由用而歸于體也。
其所以用功而全夫道之體用者,則戒懼謹獨,與夫知仁勇三者,及夫誠之一言而已,是則一篇之大指也。
子思之著書,所以必言夫道之體用者,知道有體用,則一動一靜,皆天理自然之妙,而無一毫人為之私也。
知道之有體,則凡術數辭章非道也。
有用,則虛無寂滅非道也。
知體用為二,則操存省察,皆不可以不用其力。
知體用合一,則從容中道,皆無所用其力也。
善言道者,未有加于此者也。
曰:「孔、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