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2卷 卷二 泰山學案(黃氏原本、全氏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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妾母不稱夫人,而成風則稱夫人。

    失地之君名,而衛侯奔楚則不名。

    未踰年之君稱子,而鄭伯伐許則不稱子。

    會盟先主會者,而瓦屋之盟則先宋。

    征伐首主兵者,而甗之師則後齊。

    母弟一也,而或稱之以見其惡,或沒之以著其罪。

    天王一也,或稱天以著其失,或去天以示其非。

     《春秋》為無王而作,孰謂隱為賢且讓而始之哉!(以上《總論》。

    ) 子叔姬先書被執,次書來歸,非郯、之比。

    夫商人弒君自立,又虐其國君之母,天子不能討,諸侯不能伐。

    季孫行父再如晉,諸侯為是盟于扈,皆無能為而退,徒得單伯之至、子叔姬之歸而已,而興兵以侵魯者未已也。

    于以見晉霸之不競也,于以見諸侯之有弒君者而莫之討也,于以見齊之橫而魯之弱也。

    (文十四年,齊人執子叔姬。

    ) 翬弒隱公,遂弒子赤。

    桓公之立,逆女使翬;宣公之立,逆女使遂。

    斯二人者,在國以為賊,而桓、宣以為忠也。

    故終桓、宣之世,翬、遂皆稱公子,無異詞。

    (宣元年,公子遂如齊逆女。

    ) 禮有重輕先後之不同。

    以祭視繹,則祭為重而繹為輕;以繹視卿佐之喪,則繹為輕而卿佐之喪為重。

    有國者當圖其稱也。

    (壬午,猶繹,《萬》入去籥。

    ) 內取外邑皆曰取,如取郜、取防、取訾婁。

    外歸魯地皆曰歸。

    如濟西、龜陰及讙、闡、汶陽田,魯地也,齊人以歸于我,當曰歸,今而曰取者,蓋因晉力而取之也。

    歸者其意也;取者我也,非其志也。

    于後齊復事晉,故八年使韓穿來言歸之于齊。

    然此年齊歸我田書曰取,八年齊取我田乃曰歸者,取之自晉,歸之自晉,以見魯國之命制于晉而已。

    故雖我田也,而不得偃然有之,其猶寄爾。

    故齊歸我田書曰「取」,猶若取之于外者;齊取我田書曰「歸」,猶若齊之所有也。

    (成十年,取汶陽田。

    ) 公之此行,內有僑如之患,外不見于霸主,故危而緻之。

    (成二六年,公至自會。

    ) 不書「及」,內之也。

    鄫有國而私屬于魯,魯之私屬鄫也,皆不臣之著也。

    (襄五年,叔孫豹、鄫世子巫如晉。

    ) 成九年為蒲之會,將以合吳,而吳不至,故十五年諸侯之大夫會之于鐘離。

    前三年悼公盟雞澤,使荀會逆吳子而又不至,故此年使魯先會之于善道。

    凡此皆往會之也。

    至秋戚之會,序吳于列而不復殊者,因來會也。

    凡序吳者,來會我也;殊吳者,往會之也。

    (襄五年,仲孫蔑、衛孫林父會吳于善道。

    ) 日食之變,起于交也。

    有雖交而不食者,春秋二百四十二年而日食三十六。

    有頻交而食者,此年及二十四年,三年之內連月而食者再也。

    諸儒以為曆無此法,或傳寫之誤。

    然漢之時亦有頻食者,高帝三年及文帝前三年十月晦、十一月晦是也。

    天道至遠,不可得而知。

    後世執推步之術,案交會之度而求之,亦已難矣。

    (襄二十一年,九月庚戌朔,日有食之。

    冬十月庚辰朔,日有食之。

    ) 徂徠文集 堯、舜、禹、湯、文、武、周、孔之道,萬世常行,不可易之道也。

    佛、老以妖妄怪誕之教壞亂之,楊億以淫巧浮偽之言破碎之。

    (《怪說》。

    ) 慈溪黃氏曰:徂徠先生學正識卓,闢邪說,衛正道,上繼韓子以達于孟子,真百世之師也。

    楊億不過文詞浮靡,其害本不至與佛、老等,而 亦闢之峻如此,蓋宋興八十年,浮靡之習方開,為所怪也。

    使先生生乎今之世,見託儒者之名售佛、老之說者,闢之又當何如哉﹖ 狗當吾戶,貓捕吾鼠,雞知天時,有功于人,食人之食可矣。

    彼素飧屍祿,將狗貓雞之不若乎!(《責素飧》。

    ) 天地間必然無有者有三:無神仙,無黃金術,無佛。

    大凡窮天下而奉之者,一人也。

    莫貴于一人,天地兩間苟所有者,求之莫不得也。

    秦始皇求為仙,漢武帝求為黃金,梁武帝求為佛,勤亦至矣,而始皇遠遊死,梁武餓死,漢武鑄黃金不成。

    吾故知三者之必無也。

    (《辨惑》。

    ) 鄭康成注《文王世子》雲:「文王以憂勤損壽」之說,大非也。

    文王享年九十有七,豈為損壽乎﹖夫憂勤天下者,聖人之心也。

    安樂一身,匹夫之情也。

    後世人君皆耽于逸樂,壽命不長,康成之罪也。

    (《憂勤非損壽論》。

    ) 辱書謂士熙道言天下人有感應為失,至乃謂:「人自人,天自天,天人不相與。

    斷然以行乎大中之道,行之則有福,異之則有禍,非有感應也。

    」夫能行大中之道,則是為善,善降之福,是人以善感天,天以福應善人。

    不能行大中之道,則是為惡,惡則降之禍,是人以惡感天,天以禍應惡也。

    此所謂感應者也。

    而曰非感應,吾所未達也。

    人亦天,天亦人,天人相去,其間不容髮。

    但天陰下人,不如國家昭昭然設爵賞刑罰以示人善惡。

    《書》曰「天工人其代之。

    」《易》曰:「兼三才而兩之。

    」文中子曰:「三才之道不相離。

    」又《乾卦》曰:「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

    」楊雄曰:「天辟乎上,地辟乎下,人辟乎中。

    」天人果不相與乎﹖熙道通天地人者,故言人必言天,言天必言人。

    文中子曰:「《春秋》其以天道終乎!《元經》其以人事終乎!」天人相與之際,甚可畏也,故君子備之。

    言人而遺乎天,言天而遺乎人,未盡天人之道也。

    (《與範奉禮書》。

    以上洲原本。

    ) 攘臂欲操萬丈戈,力與熙道攻浮■ 。

    (《上孫先生書》。

    ) 有非常之事,然後有非常之人。

    有非常之人,然後有非常之功。

    今元昊猖狂,亦非常也。

    求非常之事,立非常之功,莫若閣下。

    然建大廈者非一材,維泰山者非一繩。

    (《上韓密學經略書》。

    ) 日月,天之目。

    禦史,天子之目。

    (《上李雜端書》。

    ) 合天下之公也,雖其親暱,人不謂之私。

    用一人之私也,雖其疏遠,人不謂之公。

    (《上王沂公書》。

    ) 昔郭代公為太學生,家信至,寄錢四十萬為學糧。

    有縗服叫門,雲:「五代未葬」,代公即命以車一時載去,略無留者,亦不問姓氏。

    代公其年絕糧,不能成舉。

    柳河東布衣時坐酒肆中,有書生在其側,言貧無以葬,柳即搜于其家,得白金百餘兩,錢數萬,遺之。

    故代公富貴功業,光隆于唐;河東文章聲名,照映本朝。

    (《上王狀元書乞助改葬石氏七十喪》。

    ) 生幸而值如孔子、孟軻者同其時,居幸而遭如孔子、孟軻者同其裡,則是坐遇孔、孟,親見聖賢,不隔數千百年得其人而師之,不走萬數千裡獲其師而學之也。

    (《上孫少傅書》。

    ) 頻見僕所為文,僕文字實不足動人。

    然僕之心能專正道,不敢跬步叛去聖人,其文則無悖理害教者,斯亦鄙夫硜硜然有一節之長也。

    書中又言僕書字怪且異,古亦無,今亦無,為天下非之。

    此誠僕之病也。

    此為之不能也。

    然永叔謂我特異于人,似不知我也。

    僕誠亦有自異于眾者,則非永叔之所謂也。

    今天下為佛、老,其徒囂囂乎聲,附合響應,僕獨挺然自持吾聖人之道。

    今天下為楊億,其眾嘵嘵乎口,一唱百和,僕獨確然自守吾聖人之經。

    茲是僕有異乎眾者。

    然亦非特為取高于人,道適當然也。

    (答《歐陽永叔書》。

    ) 為文之道,如日行有道,月行有次,星行有躔,水出有源,亦歸于海。

    (《與張秀才書》。

    ) 《鹹》、《章》、《韶》、《夏》,至樂也,不奏于夔、牙之府而奏於鄙俚,惡能審其聲而知其音也﹖飛兔、騕褭,逸馭也,不騁于王、樂之前而鬻于市人,惡能審其駿而知其良也﹖今天下大道榛塞,吾常思得韓、孟大賢人出,為芟去其荊棘,逐去其狐貍,道大闢而無荒磧。

    往年官在汶上,始得士熙道;今春來南郡,又逢孫明復。

    韓、孟茲遂生矣。

    (《與裴員外書》。

    ) 夷王下堂,亂是以作。

    宣公稅畝,亂是以作。

    秦開阡陌,亂是以作。

    秦襄王太後臨軒,亂是以作。

    秦始皇罷封建,置郡縣,亂是以作。

    秦、漢美人之號凡四十等,亂是以作。

    漢武帝數宴後宮,奏請多以宦官主之,亂是以作。

    不反其始,其亂不止。

    (《原亂》。

    ) 孔子為聖人之至,吏部為賢人之卓。

    孔子之《易》、《春秋》,自聖人來未有也。

    吏部《原道》、《原仁》、《原毀》、《行難》、《禹問》、《佛骨表》、《諍臣論》,自諸子以來未有也。

    嗚呼,至矣!(《尊韓》。

    ) 道大壞,由一人存之。

    天下國家大亂,由一人扶之。

    古言「大廈將顛,非一木所支」,是棄道而忘天下國家也。

    顛而不支,坐而視其顛,斯亦為不智者矣。

    曰「見可而進,量力而動」,其全身苟生者歟!(《救說》。

    ) 天地之治曰禍福,君之治曰刑賞,皆隨其善惡而散布之。

    夫人不達天地君之治,硜硜焉守小慈,蹈小仁,不肯去一奸人,刑一有罪,皆曰「存陰德」,其大旨謂不殺一人,不傷一物,則天地神明之所祐也。

    且天地能覆載而不能明示禍福于人,樹之以君,任其刑賞。

    人君能刑賞而不能親行黜陟于下,任之以臣,佐其威權。

    違天地君,而曰「存陰德」,禍斯及矣。

    (《陰德》論。

    ○以上黃氏補本。

    ) 附錄 守道為舉子時,寓學于南都,其固窮苦學,世無比者。

    王瀆聞其窮約,因會客,以盤餐遺之。

    石謝曰:「甘脆者,亦介之願也。

    但日饗之則可,若止一餐,則明日無繼。

    朝饗膏粱,暮厭粗糲,人之常情也。

    介所以不敢當賜。

    」便以食還,王咨重之。

    (《倦遊錄》。

    ) 景祐二年,錄五代及諸國後。

    時辟先生禦史臺主簿,,未至,論不當求諸偽國後,坐罷。

    歐陽文忠貽書責杜祁公曰:「主簿于臺中非言事官。

    介足未履臺門之閾,已用言事罷,可謂正直剛明,不畏避矣。

    度介之才不止為主簿,直可為禦史也。

    介斥而他舉,亦必擇賢。

    賢者固好辯。

    如此,必得愚暗懦默者而止。

    」杜不能用。

    (史。

    ) 歐陽公誌其墓曰:先生非隱者也,其仕嘗位于朝矣。

    魯之人不稱其官而稱其德,以為徂徠魯之望,先生魯人之所尊,故因其所居之山以配其有德之稱,曰徂徠先生。

    其遇事發憤,作為文章,極陳古今治亂成敗,以指切當世。

    賢愚善惡,是是非非,無所諱忌。

    世俗頗駭其言,由是謗議喧然。

    而小人尤嫉惡之,相與出力,必擠之死。

    先生安然,不惑不變,曰:吾道固如是。

    吾勇過孟軻矣!」 《呂氏家塾記》曰:天聖以來,穆伯長、尹師魯、蘇子美、歐陽永叔始創為古文,以變西崑體,學者翕然從之。

    其有為楊、劉體者,守道尤嫉之,以為孔門之大害,作《怪說》三篇以排佛、老及楊億。

    于是新進後學,不敢為楊、劉體,亦不敢談佛、老。

     杜默曰:夏英公因《慶曆詩》之斥己,恨先生刺骨。

    因先生有奏記富文忠公,責以行伊、周之事,欲因是以傾文忠及範文正等,乃使女奴陰習先生成書,改伊 、周為伊、霍,又偽作先生為富撰廢立詔草,飛語上聞。

    富、範大懼,適聞契丹伐夏,遂請行邊。

    既得命,過鄭州,見呂公夷簡。

    呂公問何事遽出,範對以經略兩路,事畢即還。

    呂曰:「君此行正蹈危機,豈得復入﹖若欲經制西事,莫若在朝為便。

    」範公愕然。

    八月,以富公為河北宣撫使。

    富、範既去朝,攻者益急,帝心不能無疑矣。

    先生亦不自安,乃請外,得濮州通判。

     李端叔《姑溪集》曰:初,夏竦在樞府,深怨石介之譏己,必欲報之。

    滁州狂人孔直溫謀反伏誅,搜其家,得石介書。

    時介已死,竦為宣徽南院使,言介詐死,乃富弼遣介結契丹起兵,期以一路兵為內應,請發介棺驗之。

    詔下兗州。

    時知兗者為杜衍,語僚屬,莫敢答。

    掌書記龔鼎臣願以闔族保介必死。

    提刑呂居簡亦言無故發棺,何以示後,具狀上之,始獲免。

     孫氏《鴻慶居士集》曰:夏竦既讒先生于仁宗,謂介不死,北走契丹。

    幸呂居簡為京東轉運使,具狀保于中使,仁宗始悟竦之譖。

    及竦之死,仁宗將往澆奠,吳奎言于帝曰:「夏竦多詐,今亦死矣。

    」仁宗憮然。

    至其家,澆奠畢,躊躇久之,命大閹去竦面幕而視之。

    世謂剖棺之與去面幕,其為人主之疑,一也。

    亦所謂「報應」者邪﹖(以上洲原本。

    ) 葉水心《習學記言》曰:救時莫如養力,辨道莫如平氣。

    石介以其忿嫉不忍之意,發于褊蕩太過之詞,激猶可與為善者之心,堅已陷于邪者之敵,群而攻之,故回挽無毫髮,而傷敗積丘陵。

    哀哉!然自學者言之,則見善明,立志果,殉道重,視身輕,自謂《大過》上六當其任,則其節有足取也。

    (補。

    ○梓材案:謝山《學案劄記》殘句有「攻過不如養德」六字,未知何人之說,與水心此條首二語相類,姑附識于此。

    ) 謝山《讀徂徠集》曰:徂徠先生嚴氣正性,允為泰山第一高座,獨其析理有未精者。

    其論學統,則曰「不作符命,自投于閣」以美楊雄,而不難改竄《漢書》之言以諱其醜。

    其論治統,則曰「五代大壞,瀛王救之」以美馮道,而竟忘其「長樂老人」之謬。

    夫欲崇節誼而乃有取于斯二人者,「一言以為不知」,其斯之謂與! 忠烈文先生彥博(附師史炤。

    ) 文彥博,字寬夫,介休人。

    少與張、高若訥從潁昌史炤學,炤母異之,曰:「貴人也!」待之甚厚。

    第進士,官至同平章事,封潞國公。

    神宗朝,累拜太尉。

    請老,以太師緻仕,居洛陽。

    元祐初,司馬溫公薦先生宿德元老,宜起以自輔,宣仁後命平章軍國重事,居五年,復緻仕。

    紹聖初,章惇秉政,言者論先生朋附溫公,詆毀先烈,降太子少保。

    卒,年九十二。

    先生歷事四朝,任將相五十年,名聞四夷。

    平居接物謙下,尊德樂善,如恐不及。

    其在洛也,洛人邵康節及程明道兄弟皆以道自重,賓接之如布衣交。

    崇寧中,預元祐黨籍。

    後特命出籍,追復太師,諡曰忠烈。

    (參史傳。

    ) (梓材謹案:王定國《聞見近錄》以先生兄弟為泰山門人,則潁昌史氏特其幼學師也。

    ) 附錄 《呂氏雜志》曰:凡與交遊,書其父祖知名于世者,須避其名諱。

    文潞公與故舊款接,一坐未嘗犯其父諱。

     (梓材謹案:此條自《滎陽學案》洲原本移入。

    ) 運判劉長民先生牧 劉牧,字先之,號長民,衢之西安人。

    年十六,舉進士不第,曰:「有司豈枉我哉!」乃買書閉戶治之,及再舉,遂為舉首。

    調州軍事推官,與州將爭公事,為所擠,幾不免。

    及後將範文正公至,先生大喜曰:「此吾師也!」遂以為師。

    文正亦數稱先生,勉以實學,因得從學說于泰山之門。

    歲終,將舉京官,先生以讓其同官有親而老者,文正歎息,許之曰:「吾不可以不成君之美。

    」及文正撫河東,舉先生可治劇,于是為兗州觀察推官。

    改大理寺丞,于知大名府。

    先是,多盜,先生即用其黨推逐,有發輒得,後遂無為盜者。

    有詔集其強壯,刺其手為義男,多惶怖不知所為,相率欲亡走。

    先生諭以詔意,為言利害,皆就刺,欣然曰:「劉君不我欺也。

    」通判建州。

    富文忠公以樞密副使使河北,奏掌機宜文字。

    保州兵士為亂,文忠使撫視,先生自長垣三日抵其城下,定之。

    會文忠罷去,乃之建州。

    連丁內外艱。

    服除,通判廬州。

    朝廷弛茶榷,使江西議均其稅,奏事得請,人皆便之。

    除廣南西路轉運判官,修險阨,募丁壯以減戌卒,徙倉便輸,考攝官功次,絕其行賕。

    居二年,凡利害無不興廢者,乃移荊湖北路。

    至踰月,卒。

    家貧無以為喪,自棺槨諸物,皆荊南士人為具。

    先生既優于學,復優于才,又為範、富二公所知,一時士大夫爭譽之。

    先生亦慨然自以為當得意。

    已而屯迎邅流落,抑沒于庸人之中。

    幾老矣,乃稍出為世用,若將以有為也,而即死,掄材者為之悵然。

    先生又受《易》學于範諤昌,諤昌本于許堅,堅本于種放,實與康節同所自出。

    其門人則吳祕、黃黎獻也。

    祕上其書于朝,黎獻序之,《卦德通論》一卷,《鉤隱圖》三卷,(雲濠案:謝山《學案劄記》雲:劉長民《易解》十五卷。

    又案:《宋志》稱先生《新注周易》十一卷,《圖》一卷,晁公武《讀書志》作《圖》三卷,則《宋志》誤也。

    其《注》今不傳,《圖》在《道藏洞真部靈圖類》,通志堂刊行于世。

    )《先儒遺論九事》一卷。

     忠宣範堯夫先生純仁(別見《高平學案》。

    ) 侍講呂原明先生希哲(別為《滎陽學案》。

    ) 學士朱先生光庭(別見《劉李諸儒學案》。

    ) 進士張先生洞 張洞,字明遠,任城人。

    第進士。

    石徂徠嘗有書與先生曰:「明遠始受業于劉子望,又傳道于泰山孫先生,得《春秋》最精。

    近見所為論十數篇,甚善,黜三家之異同,而獨會于經,予固以拳拳服膺矣。

    明遠纔三十二歲,已能斬稂莠而搴菁英,出紅塵而摩蒼昊。

    討尋不倦,智識日通。

    異日于《春秋》,其將為諸子師。

    明遠勉之!」又有《與韓密學書》,內雲:「泰山布衣孫明復,沛縣布衣梁遘,太平布衣姜潛,任城布衣張洞,皆有文武材略,仁義忠勇,籌策謀略,可應大任。

    今邊寇內侮,苟得四人,實有以助成閣下之功。

    」 百家謹案:《宋史》有《張洞列傳》,字仲通,祥符人,官至工部郎中,別是一人。

     縣令姜至之先生潛 姜潛,字至之,奉符人。

    從泰山學《春秋》,亦從徂徠。

    累薦為國子直講、韓王宮伴讀。

    謁宗正允弼,吏引趨庭,不答,呼馬欲去,遂以客禮見。

    神宗聞其賢,召對延和殿,訪以治道,對曰:「有《堯》、《舜》二典在,顧陛下緻之之道何如。

    」知陳留縣,數月,條例司劾祥符住散青苗,先生知不免,移疾去。

    縣人詣府請留之,不得。

    《宋史》傳列之《隱逸》,非也。

    先生不喜人作詩,嘗曰:「損心氣,招悔吝。

    」亦名言也。

    (修。

    ) 龍學祖先生無擇 祖無擇,字擇之,上蔡人。

    進士高第,歷直集賢院。

    時封孔子後為文宣公,先生言:「前代所封曰宗聖,曰奉聖,曰崇聖,曰恭聖,曰褒聖。

    唐開元中尊孔子為文宣王,遂以祖諡而加後嗣,非禮也。

    」于是議改衍聖。

    出知袁州,首建學宮,置生徒。

    郡國絃誦之風,由此始盛。

    歷龍圖閣學士,知鄭、杭二州。

    神宗立,進銀臺司,與王安石同知制誥。

    安石嘗辭潤筆物,置院梁上,及憂去,先生用為公費。

    安石惡之,諷監司求先生罪,逮治,無貪狀,謫忠正軍節度副使。

    尋復光祿卿、祕書監、集賢院學士,主管西京禦史臺。

    移知信陽軍,卒。

    先生少從學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