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7卷 卷八十七 靜清學案(黃氏原本、全氏補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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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而益則偽,有日月而去則亂,故《春秋》紀事,有有日月者矣,有無日月者矣。

    公、穀見其有日月與無日月也,求其說而不得,從而為之辭,或牽彼以就此,或例此以方彼,自知不通,則付之不言,故日月之例,為《春秋》蠹矣。

    今壬戌敗宋師,辛未取郜,辛巳取防,魯史紀事自然之法也,得其日而事益詳,魯隱之惡益彰;若或不得其日,既敗宋師,又取郜取防,其惡亦不得揜,非聖人特書其日以甚其惡,亦非謹其事而日之也。

    苟謂聖人特書日以甚其惡,以謹其事,則餘無日者,皆無甚惡,皆無甚謹乎﹖此其不書日月者也。

    若并月不書,則事皆無惡,,皆不謹乎﹖故曰似是而實非也。

    」曰:「張氏謂二邑非魯之版圖,故書取以著其無名者,然乎﹖」曰:「取者,善惡通用之。

    取邑曰為惡,《詩》曰『取彼斧戕』,『取彼狐狸』,亦為惡乎﹖況取者,舊史之文,非孔子所措之字,《春秋》之作,其自然之妙與天地侔。

    天之生物,非物物雕琢,《春秋》亦非字字安排,其意乃在一句之間,而非著一字以為義。

    一字褒貶,乃末世相沿之陋。

    朱子曰:『當時大亂,聖人據實書之,其是非得失,付後世公論,蓋有言外之意。

    若必于一字間求褒貶,竊恐不然。

    』可謂善讀《春秋》矣,惜其不暇著述也。

    」 或問曰:「夏五無月。

    先儒有曰:『傳疑也。

    疑而不益,見聖人之慎也。

    故其自言曰:「吾猶及史之闕文。

    」又語人曰:「多聞闕疑,慎言其餘,則寡尤。

    」而世或以私意改易古書者有矣,盍亦視此以為鑒,可也。

    然則《春秋》曷以謂之作﹖其義斷自聖心,或筆或削,明聖人之大用。

    其辭則舊史有可損而不能益。

    』其說然乎﹖」曰:「此即《穀梁》之說,而益之以辭者也。

    《穀梁》之辯,孫氏、高氏備矣,此不復論。

    竊謂,『吾猶及史之闕文』,孔子蓋謂事之不可知者爾。

    若事之顯然而可見者,孔子安得不正之哉!『多聞闕疑』,孔子教人闕其理之可疑者爾。

    若理之斷然而可言者,孔子亦使人慎言之邪﹖若夏五而無月,乃事之顯然而可見,理之斷然而可言者,而非改易古書之謂也,孔子亦豈恝然而已矣。

    若曰孔子筆削,可損而不可益,當并去五字,亦不害于此事之義。

    孔子必不錄斷爛不可讀之文為後世訓也。

    秀巖亦曰:『胡氏之說,愈密而愈疏矣。

    聖人作《春秋》,固謂空言不如行事也。

    使舊史果有夏五之文,則亦削之而已,存而不益于義,何所當乎﹖此必秦、漢以後,傳者有所脫遺,如《左氏傳》成公二年夏有之比爾。

    必為之說,則非矣。

    』」 或曰:「『公及齊、宋、陳、衛、鄭、許、曹會王世子于首止』,『諸侯盟于首止』,張氏諸儒謂,再稱首止,美之大者。

    然乎﹖」曰:「不然也。

    會王世子在夏,又與世子為會盟諸侯在秋,又諸侯自為盟,會盟既異,而又有二三月之差,故不得不再言其地,乃書法當然,何大美之有!夫桓公知戴世子之為義,而不知要君之非義;先儒知桓公之有功于王,而不知假仁之非義,正《孟子》所謂『久假不歸,惡知其非有』者也。

    吾何以知其假也﹖古之真有者,躬自厚而薄責于人。

    桓多內嬖,家嗣不立,身死而公子作亂,其所以正王之冢適者,果自身而推之哉!聖人安得而虛美之﹖昔漢高帝愛趙王如意,欲易太子,張良造謀,使四皓輔太子以朝,朱子論之曰:『良之為此,不惟不暇為高祖愛子計,亦不暇為漢家社稷計矣。

    』其事正相類,而首止之事,殆又甚焉。

    嗚呼!權謀術數之計起,大人格君之道不復見,此孔子所以惻然有隱而書與。

    」 或問:「『衛殺其大夫元咺及公子瑕。

    』先儒謂,公子瑕未聞有罪而殺之;元咺立以為君,故衛侯忌而殺之也。

    然不與衛剽同者,是瑕能守節,不為國人之所惡也,故經以公子冠瑕,而稱及。

    然乎﹖」曰:「不然也。

    為此說者,惑于《左氏》雲『元咺歸』,『立公子瑕』之一語也。

    劉氏固已辯其妄矣。

    使公子瑕為元咺所立而不辭,惡得為無罪哉﹖惡得為守節哉﹖其曰不為國人之所惡,亦意之之辭爾。

    瑕苟自立,則既三年矣,使其仁如堯、舜,孔子亦將正名其僭竊之號,安得以不為國人所惡而去其號,特冠公子哉﹖其稱及,乃書法當然,亦非無罪而書及也。

    」曰:「高氏謂,經書于衛侯未歸之前,若不罪衛侯者,蓋以二子之禍,皆晉文為之者。

    何也﹖」曰:「二子之禍,固晉文之為,然孔子不過據舊史先後而錄之,非衛侯既入而殺咺與瑕,孔子特易其先後,以歸晉文之罪也。

    今觀經文事勢,及《左氏》事跡,乃衛侯殺咺與瑕而後入,衛侯雖無大罪,而義則未盡也。

    」曰:「葉氏又謂,執衛侯稱人,不以為伯討,為定晉侯之罪;復國加之名,為定衛侯之罪;自晉歸以復書,為定元咺之罪;立踰年不稱君,為定瑕之罪。

    何也﹖」曰:「此惑于一字褒貶之失也。

    夫四人者,固皆有罪矣,然衛侯之罪輕,而瑕之罪不可考,讀《春秋》者當于事觀之,不可于一字求義也。

    《春秋》執諸侯大夫者皆稱人,不可謂定晉侯之罪。

    曹伯襄無罪,復國亦稱名,不可謂定衛侯之罪。

    諸侯大夫歸國者多以復書,不可謂定元咺之罪。

    瑕實不為君,故稱公子,不可謂定瑕之罪。

    四人之事,昭如日星,然不求之大體,而求之一字之間,則四人之罪,反得以匿矣,非學《春秋》之法也。

    」 或問:「『葬我君僖公。

    』先儒謂,凡崩薨卒葬,人道始終之大變,不以得禮為常事而不書。

    其或失禮而害于王法之甚者,聖人則有削而不存以示義。

    然乎﹖」曰:「崩薨卒,于宋公卒既言之矣。

    其曰聖人削害王法之甚者以示義,則未之辯也。

    夫所謂削害王法之甚者以示義,其晉文召王以諸侯見之謂與﹖此《三傳》之妄,而先儒誤信之者也。

    夫《春秋》一經,皆非常之事,苟聖人削害王法之甚者,則將持害王法之輕且小者以示義,此理之不然者也。

    夫害王法之甚者莫如弒君,其次莫如用諸侯,其次莫如滅國取邑,其次莫如專征伐生殺,《春秋》皆一一書之,何獨于召王諱之﹖且後世儒者,觀傳文而謂其削之也,假令《春秋》而不有《三傳》,則削之者不可得而知矣。

    然則,聖人豫知《三傳》之將作,而先為經以待之乎﹖夫《春秋》大義,炳如日星,《三傳》直其一助爾,而其間晦盲旨意碎破文義者,不可勝數,學者不求之經,而求之傳,宜其有此說也。

    嗚呼,惜哉!」 或問:「『楚子滅蕭。

    』先儒有曰:『假討賊而滅陳,《春秋》以討賊之義重也,末減而書入;惡貳己而入鄭,《春秋》以退師之情恕也,末減而書圍,是與人為善之德,至是滅無罪之國,雖欲赦之,不得也,故傳稱蕭潰,經以滅書,斷其罪也。

    』其說然乎﹖」曰:「不然。

    聖人未嘗誣人之惡,亦未嘗妄稱人之善,故曰:『吾之于人,誰毀誰譽﹖』如有所譽者,其有所試矣。

    其于譽且有所試,其于毀肯誣之哉!楚之于陳,入之而已,實未嘗滅也。

    何以知之﹖楚既入陳,而陳復見于《春秋》,則非滅也,審矣。

    聖人安得誣楚以滅陳哉!其于鄭也,圍之而已,實未嘗入也。

    《左氏》之言,違經遠矣。

    學《春秋》者,不信經而信傳,故有是言也。

    今其滅蕭,實夷其社稷,取其王地,《春秋》不書其滅而何哉﹖左氏之言,復與經違,謂蕭激楚怒,而楚圍蕭,蕭自潰。

    黃氏論其為楚人之言者,得之。

    學《春秋》者,復信傳而疑經,欲求其說而不得,故褒貶凡例之說,紛然以興,而《春秋》之本義晦矣。

    」 或問:「『吳子使劄來聘。

    』《三傳》賢之,子既辯而有聞矣。

    然泰山、康侯、張氏諸儒矯《三傳》之弊,而以去劄公子之稱為貶,得其說矣。

    子又不然之,何也﹖」曰:「書公子不書公子,史氏有常法,非孔子去之也。

    《三傳》為褒而劄以名見,則楚椒、秦術亦以名見,諸儒為貶而劄去其氏,則楚椒、秦術亦去其氏,然則褒貶之說,兩不可也。

    且劄讓國緻亂,在三十年之後,孔子安得豫去公子而貶之乎﹖《春秋》即此事而論此事之義者也,未嘗因此事而論他事之善惡也。

    甯喜,弒其君者也,《春秋》復書曰:『晉人執甯喜。

    』孫林父,逐其君且叛者也,《春秋》復書曰:『孫林父入于戚以叛。

    』皆未嘗去氏也。

    楚公子嬰齊、公子貞、公子壬夫,伐宋、伐鄭、猾夏者也,《春秋》不去公子。

    公子翬、公子慶父,弒君之賊也,《春秋》書曰,『公子翬逆女』,『公子慶父奔莒』,亦不去公子。

    季劄不過因讓緻亂,《春秋》乃去公子以示貶,何輕重之失宜乎﹖朱子曰:『《春秋》正誼明道,貴王賤霸,尊君抑臣,內夏外夷,乃其大義,而以爵氏名字日月土地為褒貶之類,若法家之深刻,乃傳者之鑿說。

    』夫朱子雖未暇及乎《春秋》,而其正大之論,亦可見矣。

    張氏親承朱子之教,以授《春秋》之託,乃亦為此穿鑿之說,豈不悖其師哉!」 或問:「『公侵齊。

    』張氏謂陽虎用事無軍政,用兵無法,故以侵書之,然乎﹖」曰:「不然也。

    侵曰侵,伐曰伐,隨事命辭,豈以用兵無法而改伐為侵乎﹖使實侵者,何以命辭乎﹖使侵而有法,可改書曰伐乎﹖是皆抑揚予奪之弊,學《春秋》者所當痛掃也。

    」 或問:「『公至自夾谷。

    』任氏、師氏諸儒謂,不至以會而至以地,為孔子之會,異乎常會,以禮義勝而地名不可沒者,然乎﹖」曰:「不然也。

    桓二年,公至自唐,盟戎也。

    文十七年,公至自穀,盟弒賊也。

    定八年,公至自瓦,會晉師也。

    未見其以禮義勝也,何為皆至以地乎﹖」 ◆畏齋門人(■、徐四傳。

    ) 蔣敬之先生宗簡 蔣宗簡,字敬之,明州人。

    程畏齋歸自江東,先生執禮為弟子,留其舍旁數歲,凡天人性命之本,古今治亂得失之,靡不參究,遂棄科舉之學。

    未幾卒。

     (梓材謹案:《成化四明志》:「先生為宋尚書猷之六世孫,幼嘗受經于天台翁伯章,後師事程氏,日與同裡鄭覺民、王厚孫講明正學。

    」) 教諭樂仲本先生良(附從弟衍、復。

    ) 樂良,字仲本,定海人。

    少有大志,究心聖賢之學。

    師事程敬叔,敬叔呼為老友。

    至正間,以賢良徵至京,與黃溍、王禕、揭傒斯遊,講明道術,相得歡甚。

    見元政不綱,歸隱于大浹、小浹之間,築室其上,與從弟平江學正衍、永嘉丞復讀書其中,以山水自娛。

    洪武初,辟為定海學教諭,循循善誘,課試有方,一時英俊若張信陳韶輩鹹出其門。

    (參《寧波府志》。

    ) 孝子戚礪齋先生秉肅 戚秉肅,號礪齋,嘉興人也。

    少有氣節,不伍鄉裡。

    其兄仕浙東,因受學于程敬叔之門,得其為學程法。

    家白紵溪上,僻遠城市,水竹幽茂,甚樂之。

    日攝敝衣冠,灌蔬于畦,緡魚于淵,而戒其妻妾炊脫粟芼野藿以為供。

    或勸之仕,曰:「爾非知我者。

    」日取古人書,究其成敗得失。

    有得于中,則高歌以為適。

    事母至孝。

    始豐徐大章嘗記其事。

    (補。

    ) 臺臣王先生楚鼇(父起宗。

    ) 王楚鼇,父起宗,嘗尹建平,為程畏齋築室赤巖,令先生受業焉。

    先生出入臺閣,卒為時之名臣。

     徐先生仁 徐仁,受業于程敬叔,卒,為乞銘于黃文獻溍。

    (補。

    ) ◆仲本門人(■、徐五傳。

    ) 侍講張先生信 張信,字誠甫,定海人。

    弱冠補諸生。

    洪武二十七年,進士第一人,授翰林修撰三載,遷侍講、拾遺補闕,直聲振朝甯。

    (參《寧波府志》。

    ) 陳先生韶 陳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