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幾條基本真理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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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發展;三、心地善良而有毅力。
第四條。
為便于各種訓練和學習,每所學校将分成許多班或組。
第五條。
同對待成年人一樣,永遠不對兒童使用任何強制措施。
憑公有制度的力量、靠以平等為基礎的學習和教育本身所具有的吸引力,就足以促使兒童向一切好的方面發展。
第六條。
教學将涉及廣博的知識,既有理論又有實踐。
第七條。
在思辨性科學和實驗性科學方面,将讓人類智慧的遠見和洞察力有充分的自由;這些科學的目的,或者在于探讨自然界的奧秘,或者在于改進娛樂性和實用性的工藝。
衛生法 第一條。
一切公社都将設在對健康最有利的地點;它們的位置和分布都将做到具有空氣流通、溫暖、明亮、清潔等方面的一切優點。
第二條。
馬廄、畜欄、屠宰場、鞣革廠、大工廠、玻璃廠、高爐、五金廠、洗染廠和某些化學實驗室,總之,凡是對健康有害的一切東西,都将分散設在農村地區。
第三條。
勞動大軍的使命是幫助改良氣候,以及普遍美化大地。
第四條。
最有經驗的人将注意使飲食、衣服、浴室和公共浴池等等都具備優良的質量,并适合每個人的體質。
第五條。
将盡心竭力地保證大家的睡眠和休息,鏟除思想和心靈中引起不安、憂慮和煩惱的最微小的根源。
警察法,其作用在于避免混亂、擁擠和任何不幸事故 第一條。
食物和産品的運輸工作隻在街上除運輸者外沒有什麼行人時進行。
第二條。
公社宮内,行人靠規定的某一邊(右邊或左邊)行走。
第三條。
任何有危險的牲畜都不得四處亂竄,也絕不許跑進宮殿裡來。
第四條。
采取各種預防和牢靠措施,以避免任何人或從高處跌下,或因什麼物件落下,或因什麼輪船機艙或蒸氣機車等爆炸而造成死傷。
第五條。
工程人員要運用全部精力和才能,來預防因大雷雨、暴風雨、河水泛濫和地震所造成的後果。
他們将通過給江河築堤、或修建不可逾越的堤壩、或在所有必要的地點建築水闡和渡槽、或挖掘地下水渠等等,來努力達到這一目的。
政治法 第一條。
統一乃是任何政治結構的基礎。
确認、協調、批準、鼓勵、活躍和促進工業、藝術和科學的發展,這就是政治法的目的和宗旨。
第二條。
政治的平等永遠不能同教育和福利方面的平等隔絕開來。
第三條。
任何政治法都必須嚴格而忠實地以根本法——平等和公有制——為依據,否則是完全無力和無效的。
第四條。
每個到達一定年齡的人都可以參加公衆會議:老人、成年男子、婦女、青年盡管程度不同,但都同樣被宣布為有以口頭或書面發表自己意見的權能。
第五條。
每一個建議和每一項提案,當獲得人們的完全贊同,或者至少獲得普遍的贊成時,便以法律公布之。
第六條。
每個公社都将設有政治會議,來指導屬于公社管理範圍以内的種種活動。
每個民族将設有自己的會議,來指導屬于該民族管理範圍以内的種種活動。
最後,大規模的全人類的代表會議,将管理全球的共同活動。
① ①不言而喻,這種劃分絲毫不會限制享樂的平等和利益的一緻。
它的目的隻是有助于使公有社會的施工、管理和經濟更迅速、更容易實行。
——原注 第七條。
民族代表會議每年指定一個位于全國中心的公社作為下年度舉行例會的會址。
全人類代表會議也這樣做。
第八條。
不論是民族代表會議或全人類代表會議,都沒有特殊的代表。
凡是路過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而正在舉行會議的公社裡的人,都當然是法律的傳達者。
結論 我已寫完我在本書一開始所宣布的草案。
我并不想說書中沒有任何缺點。
誰都不會比我更深切地感覺到,本書還有有待改進之處。
但就所述原則的純潔性來說,我内心覺得,我在這一點上是絕對沒有什麼差錯的。
我并不認為人們能正大光明地責備我對偏見作了什麼讓步,或指責我拿輕率而魯莽的臆斷來冒險。
假如我首先提出我的著作的哲學部分,那是适合思想的自然程序和更符合正确的方法的。
但有若幹重要原因,使我放棄了這個打算。
我擔心,假如我那樣做的話,我的書對讀者的吸引力就會大大減少,而變得枯燥無味,讀者研究我們體系的興趣也就會降低。
我曾想,如果相反地我先啟發人們的想象力和思想,那麼我便會很容易吸引大多數讀者來研究我們的哲學原則。
因而,在我看來,首先把公有制度的組織方案加以概述是适宜的。
那些有邏輯頭腦的人,當等到我們的哲學發表的時候,将能很容易用科學方法來解決本書中那些未經十分嚴格證明的主要問題。
①至于社會制度不準許其享有足夠的教育,以緻不能十分内行地進行推理的人們,他們無疑将憑感覺來彌補我答應作的準确而明顯的證明:正直的人們總是認為正确的東西是可以實行的。
我這裡不去考慮是否不會存在某些仍然受虛榮心、嫉妒、自私、野心等根深蒂固的習慣所支配的人;今天,有些人甚至對明擺着的事實也加以否定。
在隻存在反常和颠倒現象的社會秩序中遇到這樣的人,那有什麼可奇怪的呢?但是我已經說過的話,足以使他們今後膽敢向我們放射的毒箭變鈍和無力。
①在次要問題上,人們感到有某種缺陷是沒有什麼關系的。
——原注 然而,由于對某些反對意見(有時是自相矛盾的反對意見)批駁仍不夠有力,我在結束本書以前,不能不強調我對其已經作過的駁斥。
反對意見——“既然在你們的公有制度下,每個人隻要因為是人就能分享舒适的生活,那麼誰也不再想做工作,因為人天生就是喜歡清閑和懶惰的。
” 答複——我已經證明,人們結合起來從事共同的勞動,這就足以使勞動變得有趣而豐富多彩,而且在我們的公共工場中,工作分配得十分有秩序、十分合理,以緻龐大的工程會異常迅速地進行,顯得象做遊戲一樣。
特别是對研究過人體生理學的人來說,你們的反對意見變得更加可憐:在他們看來,人是一種相當活躍的生物,是一種充滿活力、生命力和難以滿足的願望的生物,而且他的天生的愛好和固有的志向與任何有益的工作相符,這一切已經得到充分的證明。
在他們看來,毋容置疑的是,被不求甚解的人們稱作懶惰的那種對休息和安甯的愛好,隻是趨向于一定的舒适之點的合理傾向。
摩萊裡說:“但是,由于這個支點本身容易變動,就象我們的自然感情的周期循一定的對象範圍而變化那樣,人也就不得不改變自己的位置:同一種休息狀态會令人難受,要作出努力取得另一種休息狀态。
我們的軟弱無力經常阻礙或延緩我們為使自己處于新狀态而作的努力。
因此,要勸告人們求助于别人,去尋找能夠給予援助的人,要配得上這種援助;要勸告人們在為自己的舒服而行動的同時,也要為他人的舒服作出應有的貢獻;要進行分工,以便減輕勞動的繁重程度。
” 如果說有什麼東西破壞這種有益的勸告的話,那正是某些專橫的制度。
這類制度主張隻為少數人确立一種被稱之為榮華富貴的恒久的安逸狀态,而把令人厭惡的勞動和艱辛留給他人。
這種區分使一部分人無所事事、悠閑自在,而使另一部分人厭倦和憎惡強加于他們身上的枯燥無味的勞動。
确實,如果沒有任何東西使人背離自己的真實本性的話,人生來就是為了從事活動、而且是從事有益的活動的一種生物。
我們還确實看到,那種被稱為有錢有勢的人物,為了擺脫難受的清閑,在追求令人疲倦的狂亂的尋歡作樂活動。
因此,我有充分的理由來支持這樣一個命題: “在公有制度下,每個人都會自覺自願地來擔負某種職責。
”而且我進一步認為,人們将愉快地聽從領導人的忠告,因為那時的忠告會符合每個人的意願,那些忠告對于受勸告者實現其願望将有所幫助。
反對意見——“您曾提出這樣的公式作為你們的基本信條之一:‘最無限制的自由會導緻最完善的秩序。
’這是多麼稀奇古怪的論調!如果您廢除了任何強制、任何刑罰和體罰,那麼人們對于作惡的興趣
第四條。
為便于各種訓練和學習,每所學校将分成許多班或組。
第五條。
同對待成年人一樣,永遠不對兒童使用任何強制措施。
憑公有制度的力量、靠以平等為基礎的學習和教育本身所具有的吸引力,就足以促使兒童向一切好的方面發展。
第六條。
教學将涉及廣博的知識,既有理論又有實踐。
第七條。
在思辨性科學和實驗性科學方面,将讓人類智慧的遠見和洞察力有充分的自由;這些科學的目的,或者在于探讨自然界的奧秘,或者在于改進娛樂性和實用性的工藝。
衛生法 第一條。
一切公社都将設在對健康最有利的地點;它們的位置和分布都将做到具有空氣流通、溫暖、明亮、清潔等方面的一切優點。
第二條。
馬廄、畜欄、屠宰場、鞣革廠、大工廠、玻璃廠、高爐、五金廠、洗染廠和某些化學實驗室,總之,凡是對健康有害的一切東西,都将分散設在農村地區。
第三條。
勞動大軍的使命是幫助改良氣候,以及普遍美化大地。
第四條。
最有經驗的人将注意使飲食、衣服、浴室和公共浴池等等都具備優良的質量,并适合每個人的體質。
第五條。
将盡心竭力地保證大家的睡眠和休息,鏟除思想和心靈中引起不安、憂慮和煩惱的最微小的根源。
警察法,其作用在于避免混亂、擁擠和任何不幸事故 第一條。
食物和産品的運輸工作隻在街上除運輸者外沒有什麼行人時進行。
第二條。
公社宮内,行人靠規定的某一邊(右邊或左邊)行走。
第三條。
任何有危險的牲畜都不得四處亂竄,也絕不許跑進宮殿裡來。
第四條。
采取各種預防和牢靠措施,以避免任何人或從高處跌下,或因什麼物件落下,或因什麼輪船機艙或蒸氣機車等爆炸而造成死傷。
第五條。
工程人員要運用全部精力和才能,來預防因大雷雨、暴風雨、河水泛濫和地震所造成的後果。
他們将通過給江河築堤、或修建不可逾越的堤壩、或在所有必要的地點建築水闡和渡槽、或挖掘地下水渠等等,來努力達到這一目的。
政治法 第一條。
統一乃是任何政治結構的基礎。
确認、協調、批準、鼓勵、活躍和促進工業、藝術和科學的發展,這就是政治法的目的和宗旨。
第二條。
政治的平等永遠不能同教育和福利方面的平等隔絕開來。
第三條。
任何政治法都必須嚴格而忠實地以根本法——平等和公有制——為依據,否則是完全無力和無效的。
第四條。
每個到達一定年齡的人都可以參加公衆會議:老人、成年男子、婦女、青年盡管程度不同,但都同樣被宣布為有以口頭或書面發表自己意見的權能。
第五條。
每一個建議和每一項提案,當獲得人們的完全贊同,或者至少獲得普遍的贊成時,便以法律公布之。
第六條。
每個公社都将設有政治會議,來指導屬于公社管理範圍以内的種種活動。
每個民族将設有自己的會議,來指導屬于該民族管理範圍以内的種種活動。
最後,大規模的全人類的代表會議,将管理全球的共同活動。
① ①不言而喻,這種劃分絲毫不會限制享樂的平等和利益的一緻。
它的目的隻是有助于使公有社會的施工、管理和經濟更迅速、更容易實行。
——原注 第七條。
民族代表會議每年指定一個位于全國中心的公社作為下年度舉行例會的會址。
全人類代表會議也這樣做。
第八條。
不論是民族代表會議或全人類代表會議,都沒有特殊的代表。
凡是路過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而正在舉行會議的公社裡的人,都當然是法律的傳達者。
結論 我已寫完我在本書一開始所宣布的草案。
我并不想說書中沒有任何缺點。
誰都不會比我更深切地感覺到,本書還有有待改進之處。
但就所述原則的純潔性來說,我内心覺得,我在這一點上是絕對沒有什麼差錯的。
我并不認為人們能正大光明地責備我對偏見作了什麼讓步,或指責我拿輕率而魯莽的臆斷來冒險。
假如我首先提出我的著作的哲學部分,那是适合思想的自然程序和更符合正确的方法的。
但有若幹重要原因,使我放棄了這個打算。
我擔心,假如我那樣做的話,我的書對讀者的吸引力就會大大減少,而變得枯燥無味,讀者研究我們體系的興趣也就會降低。
我曾想,如果相反地我先啟發人們的想象力和思想,那麼我便會很容易吸引大多數讀者來研究我們的哲學原則。
因而,在我看來,首先把公有制度的組織方案加以概述是适宜的。
那些有邏輯頭腦的人,當等到我們的哲學發表的時候,将能很容易用科學方法來解決本書中那些未經十分嚴格證明的主要問題。
①至于社會制度不準許其享有足夠的教育,以緻不能十分内行地進行推理的人們,他們無疑将憑感覺來彌補我答應作的準确而明顯的證明:正直的人們總是認為正确的東西是可以實行的。
我這裡不去考慮是否不會存在某些仍然受虛榮心、嫉妒、自私、野心等根深蒂固的習慣所支配的人;今天,有些人甚至對明擺着的事實也加以否定。
在隻存在反常和颠倒現象的社會秩序中遇到這樣的人,那有什麼可奇怪的呢?但是我已經說過的話,足以使他們今後膽敢向我們放射的毒箭變鈍和無力。
①在次要問題上,人們感到有某種缺陷是沒有什麼關系的。
——原注 然而,由于對某些反對意見(有時是自相矛盾的反對意見)批駁仍不夠有力,我在結束本書以前,不能不強調我對其已經作過的駁斥。
反對意見——“既然在你們的公有制度下,每個人隻要因為是人就能分享舒适的生活,那麼誰也不再想做工作,因為人天生就是喜歡清閑和懶惰的。
” 答複——我已經證明,人們結合起來從事共同的勞動,這就足以使勞動變得有趣而豐富多彩,而且在我們的公共工場中,工作分配得十分有秩序、十分合理,以緻龐大的工程會異常迅速地進行,顯得象做遊戲一樣。
特别是對研究過人體生理學的人來說,你們的反對意見變得更加可憐:在他們看來,人是一種相當活躍的生物,是一種充滿活力、生命力和難以滿足的願望的生物,而且他的天生的愛好和固有的志向與任何有益的工作相符,這一切已經得到充分的證明。
在他們看來,毋容置疑的是,被不求甚解的人們稱作懶惰的那種對休息和安甯的愛好,隻是趨向于一定的舒适之點的合理傾向。
摩萊裡說:“但是,由于這個支點本身容易變動,就象我們的自然感情的周期循一定的對象範圍而變化那樣,人也就不得不改變自己的位置:同一種休息狀态會令人難受,要作出努力取得另一種休息狀态。
我們的軟弱無力經常阻礙或延緩我們為使自己處于新狀态而作的努力。
因此,要勸告人們求助于别人,去尋找能夠給予援助的人,要配得上這種援助;要勸告人們在為自己的舒服而行動的同時,也要為他人的舒服作出應有的貢獻;要進行分工,以便減輕勞動的繁重程度。
” 如果說有什麼東西破壞這種有益的勸告的話,那正是某些專橫的制度。
這類制度主張隻為少數人确立一種被稱之為榮華富貴的恒久的安逸狀态,而把令人厭惡的勞動和艱辛留給他人。
這種區分使一部分人無所事事、悠閑自在,而使另一部分人厭倦和憎惡強加于他們身上的枯燥無味的勞動。
确實,如果沒有任何東西使人背離自己的真實本性的話,人生來就是為了從事活動、而且是從事有益的活動的一種生物。
我們還确實看到,那種被稱為有錢有勢的人物,為了擺脫難受的清閑,在追求令人疲倦的狂亂的尋歡作樂活動。
因此,我有充分的理由來支持這樣一個命題: “在公有制度下,每個人都會自覺自願地來擔負某種職責。
”而且我進一步認為,人們将愉快地聽從領導人的忠告,因為那時的忠告會符合每個人的意願,那些忠告對于受勸告者實現其願望将有所幫助。
反對意見——“您曾提出這樣的公式作為你們的基本信條之一:‘最無限制的自由會導緻最完善的秩序。
’這是多麼稀奇古怪的論調!如果您廢除了任何強制、任何刑罰和體罰,那麼人們對于作惡的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