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幾條基本真理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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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我剛才發表的見解。

    ——原注 因此,我們看到,在這一章中沒有任何東西顯示出可能存在什麼無形體的、非物質的實體;我們是把自己的學說建築在生理學和普通物理學之上的。

    再者,這些思想,就其本源而言,并不象某些人可能想象的那樣,是什麼十分新奇的和反基督教的。

    畢達哥拉斯、伊壁鸠魯、德谟克利特、亞裡士多德、迪凱爾、阿斯克列皮亞德、哈倫等等都是這些思想的最卓越的創始者。

    後來,這些思想是在亞曆山大學派中,在那些由于知識淵博而被稱為諾斯替教信徒的著名的基督教哲學家中間得到進一步闡明的。

    還值得指出的是,連最正統的主教們也往往預感到甚至領會了這些思想。

    聖徒耶利米曾是伊壁鸠魯的仰慕者。

    在他反對約維亞恩的第二部書中,他情願援引伊壁鸠魯的話,把伊壁鸠魯看作是其美德使得優秀的基督教徒們都自慚形穢的人。

    伊壁鸠魯的生活極其簡樸,一點點幹酪、面包和白水便是他的最可口的食品。

     德爾圖良是基督教徒中的最有學問的人之一,他曾主張:凡是沒有形體的東西,即是烏有之物,以此反對阿别略;他還堅持說:任何實體都有形體①(《德爾圖良反對普拉克謝伊》,第7章),用以反對普拉克謝伊。

    而這個學說在頭四屆世界基督教代表大會上并沒有受到譴責。

     ①無形體的生物是不可理解的東西。

    其原因在于,每一種生物都有其固有的形态,它局限于某一個地點,即它具有界限,因而這是一種有形體(霍布斯:《利維坦》,第十二章)。

    ——原注 使徒聖保羅也絕不是同這些真理格格不入的。

    在其《書函》中,我們發現許多段落證實了這種論斷。

    他完全不相信物體的非物質性,也完全不相信有什麼有别于世界的存在物,象拉麥涅所斷言的那樣;因為聖保羅曾經說過,“神是普遍的存在體,我們的生命、活動和存在都依靠他”(“InDeovivimus,etmovemur,etsumus”)。

    另一次,他在一次著名的演說中曾大聲疾呼道:“我曾在你們一個殿堂的正面牆壁上讀到:Deoignoto(獻給未知之神):雅典人,這就是我向你們宣布的神。

    ” 聖保羅還寫過下面一段經文:“行動有千差萬别之分,而神卻隻有一個,它在我們中間主宰着一切。

    ”(《哥林多前書》第12章,第6節) “我們身上的意志和行動,都是神産生的。

    ”(《腓立比書》第2章,第13節) 那麼,這些不同的詞句,如果不意味着如我們所說的,宇宙是一切部分、一切個體,一切力量、一切能量的總和,又是指的什麼呢?在這裡,“神”,作惡和行善的神、未知之神等,這個詞難道能意味着什麼别的東西嗎?它除了使自然界的整體、統一、和諧人格化這一目的之外,還能有别的目的嗎?換句話說,這不就是我們那個自行存在的、既不完善又有智慧的、既統一而又多樣化的世界嗎?最後的兩句話不就是否定自由意志,不就是關于行動無責任性的不言而喻的結論嗎? 此外,假如聖保羅能夠複活,他會對基督教所發生的奇怪偏向大吃一驚,也許還會大發脾氣,并且他會和我們一樣,宣揚這個極合理、極美妙而又極高尚的生理學和普通物理學的規律,這不是顯而易見的嗎? 本書主體部分的概要 根本法 第一條。

    所有的人,不論什麼種族、什麼膚色,也不論他們現在和過去屬于什麼地區,都将親如手足般地生活。

     第二條。

    除了個人目前所使用的東西以外,沒有任何屬于個人所有的東西。

     第三條。

    在公有制度下,隻有一種産業。

    這種産業由各公社一切有價值之物的總和而組成。

     第四條。

    中央産業管理機關将十分關心地注意使各公社經常保持同等的富庶。

    ——即如第三章中所指出的那樣。

     第五條。

    公社的一切産品、一切财富,都不斷地并且永遠地由大家支配。

    每個人都能廣泛地、充分自由地在整個産業範圍内獲得他所需要的東西,亦即必須的、實用的和稱心的東西。

     第六條。

    凡以公共利益為目的的一切工作均系社會職務。

    公社宣布這一切工作同樣光榮。

     第七條。

    每個強健的人(男子、婦女、兒童)都應邀自由擔任某種職務,如同第五和第十章中所規定的那樣,根據自己的嗜好、需要、個人才能,以自己的活動和知識,亦即用自己的體力和智力來協助公有社會。

     第八條。

    在公有社會中隻有平等的人。

     在它的一切制度、措施、條例和探讨中,特别是在教育方面,它将永遠不忽略下述原則:“從所有人的意識中,從所有人的心靈中,把謀求統治權、特權、優越性、優先權、優越地位,總之一句話,把謀求任何特殊權力的極微弱的意圖和願望,都鏟除幹淨。

    ”① ①一旦人們深刻地理解了下述包含永恒智慧的真理,就不會對上述一切提出任何反駁:“一、組織得正常的勞動,對于人來說,既是一種需要,也是一種樂事;二、有天才的人,除了要求輿論的自由表達以外,他不需要其他活動動力、其他媒介和其他推動:他除了自己的卓越才能之外,不需要其他優越條件。

    ——原注 分配法和經濟法 第一條。

    世界劃分為許多公社,公社的領土必須是極均等、極規則和盡可能連在一起的。

    全部公社互相聯系,首先形成稱作民族共同體的第一種管理中心,然後再形成稱為全人類共同體的第二種管理中心。

    第二條。

    如果其一公社位于仍然荒蕪的地區,便在那裡發展工藝;如根本法所規定的那樣,由鄰近的公社給它提供食物。

    這種情況終将變得極少。

     第三條。

    各公社不斷互相往來和友善相處,或者借助于運送食品和履行其他公共職責,或者通過舉行頻繁的、多種多樣的節慶活動(各個公社交替地作為這些活動的場所),來達到這一點。

     第四條。

    分散的一家一戶為公有的大家庭所代替。

     每個公社隻有一個食堂。

     大家在一起用餐、工作、學習和娛樂。

     每個成年人(婦女或男子)都有各自的住所。

     兒童都睡在公共的宿舍内。

     工業法和農業法 第一條。

    按照分工方式,工作将在公共的工場内進行。

     第二條。

    公有精神将不斷促使人們改進舊機器和發明新機器,以減輕勞動強度,逐漸使之輕松、衛生和吸引人。

     第三條。

    一切工場都将布置得很完善;在衛生、舒适、美觀和吸引人方面都将保持良好的狀态。

     第四條。

    在田間勞動方面将采取類似的措施。

    在要實行改進的方面,其中有使用蒸氣機車和設置可移動的不透水的帳篷。

     第五條。

    将在全球各地組織勞動大軍,進行耕作、造林、普遍灌溉、開鑿運河、修築鐵路、修築江河大堤等大規模的工程。

     兩性結合法,此項法律用以防止任何的不睦和荒淫 第一條。

    相愛、深厚的同情和心心相印,形成兩性的結合,并使這種結合具有合法性。

     第二條。

    兩性間完全平等。

     第三條。

    除了相愛之外,任何其他關系都不能把男女雙方結合在一起。

     第四條。

    已分居的情人,隻要他們彼此還有所依戀,可以破鏡重圓,不受任何阻撓。

    ① 第五條。

    公有社會隻構成一個唯一的家庭,②一個唯一的管理單位。

    它将一視同仁地不斷關懷自己的全體成員。

     ①必須指出,在公有制度下,夫婦的分居不僅不會導緻他們相互鄙視和仇恨,而且也不會引起他們之間的尊敬、友愛、親善的關系的破裂。

    ——原注 ②那時,famille(家庭,家族,科)一詞才恢複其原始的意義:這是實情。

    博物學家從來不把兩個生物的個别結合稱作famille;他們過去和現在都是對整個種類才使用這個名稱的。

    ——原注 教育法 第一條。

    教育将是普遍的、平等的、聯貫的、工業和農業方面的。

     第二條。

    每個公社都将為每一性别建造專用房屋,此種房屋将按照不同的年齡隔成若幹個單間。

    每套房子都将具備衛生、舒适、娛樂等一切理想條件。

     第三條。

    教育的三個主要目的是:一,身體強壯和靈活;二、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