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卡秋莎同政治犯接觸後發生的變化。聶赫留朵夫對卡秋莎新的感情。聶赫留朵夫接近政治犯前後态度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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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見本書第297頁注。

     不管一般所謂刑事犯遭到多麼殘酷的折磨,在判刑之前和判刑之後,對待他們多少還講一點法律。

    可是對待政治犯,往往連法律的影子都見不到,就象聶赫留朵夫所看到的舒斯托娃一案和後來認識的許多新朋友的案件那樣。

    當局對付他們就象用大網捕魚:凡是落網的統統拖到岸上,然後揀出他們所需要的大魚。

    至于那些小魚,就無人過問,被棄在岸上活活幹死。

    當局就是這樣逮捕了幾百名顯然沒有犯罪而且不可能危害政府的人,把他們送進監獄,一關幾年,使他們在獄中得了痨病,發了瘋,或者自殺而死。

    他們所以一直被關在牢裡,僅僅是因為缺乏釋放的理由,再說,把他們關在就近監獄裡也便于提審,可以随時要他們就某個問題作證。

    這些人即使從政府觀點來看也是無罪的,但他們的命運卻取決于憲兵隊長、警官、密探、檢察官、法官、省長和大臣等人的脾氣、他們的忙閑和情緒。

    這些官僚往往由于閑得無聊或者存心表功,大肆逮捕,然後根據他們的心情或者上司的情緒,把逮捕的人投入監獄或者釋放。

    至于更高的上級長官,那也要看他有沒有立功的要求,或者同大臣的關系如何,才能決定把被捕人員流放到天涯海角,還是關進單身牢房,或者判處流放、苦役、死刑。

    但隻要有個貴夫人來求情,他們就可以獲得釋放。

     人家用暴力對付他們,他們自然也隻能用同樣手段還擊。

    軍人通常總是受社會輿論的影響,把他們的血腥罪行掩蓋起來,還說是立了不朽的功勳。

    同樣,政治犯總是受到他們團體輿論的影響,他們冒着喪失自由、生命和人世一切寶貴東西的危險,開展殘酷的活動。

    在他們看來,這不僅不是罪惡,而且還是英勇行為。

    這就向聶赫留朵夫說明一種奇怪的現象,為什麼一些天性溫良的人,原來非但不忍心傷害随便什麼生物,而且不忍心看到它們受苦,現在卻能若無其事地動手殺人。

    他們幾乎個個都認為,在一定情況下,以殺人作為手段,來自衛和達到全民幸福這一崇高目标是合法的,正當的。

    他們認為他們的事業十分崇高,因此自視也很高,其實那是政府很重視他們,對他們實行殘酷懲罰的結果。

    是的,為了能承受他們所承受的苦難,他們非自視很高不可。

     聶赫留朵夫同他們接近,對他們有了進一步的了解,深信他們并不象有些人所想的那樣是十足的壞蛋,也不象另一些人所想的那樣是十足的英雄,而是些普普通通的人,其中有好人,有壞人,也有不好不壞的人,同任何地方一樣。

    有些人成為革命者,因為真心認為自己有責任同現存的惡勢力進行鬥争。

    但有些人選擇革命活動隻是出于自私的虛榮心。

    不過多數人傾向革命,卻是出于聶赫留朵夫在戰争中熟悉的那種冒險和玩命的願望,那是一般精力充沛的青年都具有的。

    他們比一般人優越的地方,在于他們的道德标準高于公認的道德标準。

    他們不僅要求清心寡欲、艱苦樸素、真誠老實、大公無私,而且能為共同事業随時犧牲一切,直至獻出生命。

    就因為這個緣故,在這些人中間,凡是水平高的,往往大大超過一般水平,成為德行高超的典範;凡是水平低的,往往弄虛作假,裝腔作勢,同時又剛愎自用,高傲自大。

    因此聶赫留朵夫對有些新朋友不僅滿懷敬意,而且衷心熱愛,可是對有些新朋友則敬而遠之—— 轉載請保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