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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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所能爲哉?先朝李夢鶴之初反也,有同兒戲,而猶能爲亂。

    今此賊徒則持砲者居半,全州雖雄府,何能保其不破也?今聞,公州哨軍太半從賊,豈非可虞之甚乎?李更生之爲羅州也,有盜盜旗幟一笥,此非草竊者所爲也。

    又臣之軍官,於今年二月,行過新昌、德山之境,夜到彌勒堂橋邊,聞有人馬聲,潛伏而窺之,則賊徒排立結陣,坐定後招集傳令,又使其徒能蔔者,蔔之曰:『此間必有二人潛聽,盍搜殺之。

    』一人曰:『將擧大事,何爲行此小小殺戮乎?』引軍而去,聲向竹山雲。

    且頃年忠州之獄,公淸兵使使人潛聽,則賊徒相語曰:『慶尙、全羅之友,何不來救?』以此推之,三南之賊,盤據多矣。

    臣意,欲發馬兵,分遣於公州直路十一站,以爲飛報之地,忠州營將處,亦可先期傳令,使之譏察。

    畿甸則使楊州察東路,長湍察西路,水原、竹山察全、慶二路,各處關津,皆置守望,擧火相應,南山應水原,峩嵯應楊州,分置官軍,使相告應,未知何如。

    」上曰:「馬兵宜急發遣。

    兩南關津,皆可譏察,西路則姑置之。

    」時白曰:「兵家有衝東而擊西者,西亦不可不慮也。

    」上曰:「然則使卿軍官中有馬者察之。

    」 ○金自點、具仁垕請對。

    自點曰:「慶尙監司使之來住於聞慶何如?」上曰:「自朝廷,命將往鎭似可。

    」自點曰:「全羅兵使使之稍進近京地方,在外禦營軍,令皆聚於京中何如?」上曰:「可矣。

    欲令摠戎使,出駐畿邑近湖之處,以爲上下接應之地,未知何如。

    」二人皆對曰:「允當。

    」卽招摠戎使李時白以入。

    時白曰:「臣之牙兵五百餘人,又鳩合營砲手,則可千餘人,未知當領幾人以往耶。

    且倉卒發兵,糧餉爲難。

    」上曰:「船路可運矣。

    」時白曰:「臣先以單騎馳往,使軍卒,期會于振威,而且許以便宜從事何如?」上許之。

    自點曰:「嶺南可送之將,不可不議定。

    」時白曰:「權井吉可也,而吾今帶去。

    金體乾亦可,而聞有病矣。

    」仁垕曰:「崔晩得何如?」自點曰:「壯士也,然未可大任。

    」上呼仁垕曰:「誰可將者,卿試思之。

    」仁垕曰:「金運海何如?」自點曰:「此人名位素微,恐未能鎭物也。

    惟邊士紀可當此任,而今爲訓局中軍,不可以出外也。

    」終不得其人而罷。

    將出,上謂仁垕曰:「此賊之情,殊極可慮,卿其來住東營,以察他變。

    」 ○時,忠淸監司狀啓不至者二日,朝廷以賊勢旣熾,道路斷絶爲憂,是晩,狀啓始至。

    柳濯就捕於尼山,權大用就捕於全州,而狀啓中有賊徒已聚於高山縣磨屹峙之說,故命將益急,而賊魁安益信所率僅五十餘人,先會于所期之地,聞柳濯中路就捕,旋卽散去雲。

     ○摠戎使李時白領兵五百人,出鎭于京畿振威縣,命賜內廐馬一匹以遣之。

     ○以洪瑑爲防禦使,往鎭于慶尙道聞慶縣,賜戰馬一匹、甲冑一部。

    瑑善於弓馬,朝廷謂其有武才而用之,然輕躁無器局。

     ○分遣宣傳官,諭全羅兵使樸敬祉、慶尙兵使梁應涵,各領軍官、別將,進駐中路,相機討賊。

    又遣宣傳官,諭公淸兵使裵時亮,使之發兵進勦賊穴。

    又下諭于全羅監司尹鳴殷、慶尙左兵使李坦,使之嚴加譏察。

     ○夜,又遣宣傳官,諭公淸監司林墰、兵使裵時亮、慶尙道防禦使洪瑑、全羅監司尹鳴殷、兵使金應海,各發道內兵前進,急行勦捕,而慶尙、全羅道則隻令發近邑兵。

     ○遣宣傳官,諭京畿監司韓興一,發京畿禦營軍入衛。

     ○以趙翼爲吏曹判書。

    翼以其父老,歸養于鄕,懇乞終養,遂不拜。

     4月2日 ○戊寅,備局啓曰:「南漢山城正當東路要衝,且是器械、糧餉之所儲。

    請令南漢守禦使李時昉,遣其中軍,分隷所屬牙兵,與本州防禦使洪振文,合兵待變。

    」上從之。

     ○以南漢米二百石、江都米五百石,運緻于李時白軍。

     ○上引見備局堂上、三司長官。

    金自點曰:「臣之意,欲擇剛明有才略者,稱以禦史,使之督戰。

    」上曰:「恐難得才兼文武之人也。

    」上又曰:「摠臣已行,而兵勢單弱,欲更抄精勇以濟師。

    」金瑬曰:「懸榜召募,必有應者。

    」上曰:「試爲之,以觀人心。

    」瑬曰:「往者李夢鶴猝起,林川郡守樸振國不意被縛。

    當其時,觀察使則李廷馣,而兵使李時言,水使崔浩及偏將樸命賢,皆壯士。

    命賢披甲突陣,以挫其勢,故卽就討平。

    臣料今日賊勢,異於夢鶴,而又無可制之將,不無深憂也。

    臣意欲預選將才,兼擇精兵,各領一二百人,留待於輦下,漸觀形勢,鱗次發送可也。

    」上曰:「是矣。

    」時昉曰:「賊若自山谷,轉入於不虞之地,則甚可憂也。

    忠州、淸州之間,須置一將,以待其變可也。

    」上曰:「卿言極有所見。

    」自點曰:「然則當於上前,擇定其人。

    」兪?曰:「閔震益何如?」瑬曰:「妄人也。

    訓鍊都監將官中,如劉纉先者可遣也。

    」自點曰:「訓局之將,不可出外也。

    」僉曰:「李?有才。

    」時昉曰:「禦營中軍也。

    」遂遣金運海。

     ○是時,賊徒幾盡就捕,餘黨散落已久,朝廷未及知而深憂之。

    且上自姜氏之變,重疑人心之攜貳,恐有賊黨盤結於國中,故至於動兵八路,聚軍入衛也。

     ○左議政金尙憲在楊州上疏曰: 臣屛伏田裡,分甘沒齒。

    千萬夢寐之外,有此新命,且下召命,感激惶駭,罔知所處。

    臣立朝五十餘年,厚蒙國恩,未有涓埃之報,罪戾山積,曲被寬貸,以至今日。

    苟有一毫效力之地,糜身粉骨,亦何敢辭?第念,臣本以駑質,年迫八旬。

    屢經患亂,九死一生,精力已竭,視聽俱廢,百病所鑠,朝夕就木。

    豈意爰立之命,謬及不似也?雖然,此則猶涉於臣之身事也。

    臣前自瀋中來時竊聞,彼人擧臣名以謂:「今日縱遣,雖看本國面上,廢錮終身,永勿收用。

    」雲。

    不但此也,頃年一大臣奉使入瀋也,瀋人緻詰曰:「有罪之人,何以拜相入來?」遂乃拘囚經歲,困辱萬狀。

    況臣之見憎於彼,視前日大臣不啻百倍。

    今若聞臣忝據本職,亦必咆哮,盛氣責問於朝廷。

    到此地頭,臣身固不足恤,其於辱國何哉?伏乞聖明,察臣老病庸劣,重念彼此事勢,亟遞臣職。

     答曰:「其時被責之人,皆蒙赦宥。

    卿勿過慮,斯速入來,以濟時艱。

    」是時公府文書,皆用順治年號,其不書者,政院卻之不受,獨尙憲於疏箚、呈辭,隻書幹枝,政院以其大臣章疏,而不敢卻,上亦不之問也。

     4月3日 ○己卯,備局傳檄于賊中曰: 今此賊黨,敢逞兇計,至於稱兵構亂,厥罪宜在罔赦,而其中脅從之類,或迫於飢寒、或被其驅勒,今若易慮自新,則從輕重,次第施賞。

    斬其巨魁,獻于軍前者,公、私賤則竝其子女免賤,堂上實職除授;良人則或二品實職,或米一百石、或綿布一千匹,從自願施賞。

    開諭同黨,與之歸順者二名以上,爲先免死,私賤則免賤,良人則或米五石、或綿布五十匹賞給,三名以上者,各加一等。

    或能脫身逃還,以免逆名者免死。

    僧徒之在賊徒者,亦當一體行之。

    至於子女免賤一款,從其自願,兄弟姊妹族屬中許之。

    斬賊首者與開諭歸順者同賞。

    目今西北勁兵,不日鹹集,輦下精砲,如雲出征,藐爾嘯聚之徒,卽就鯨鯢之誅,可哀脅從之輩,難免玉石之焚。

    倘或革心而歸順,豈惟免死而全生?爵賞自有次第,禍福當在逆順。

    爾等亦有人心,且具天理,爲逆而滅家,從化而保身,其間吉兇利害,昭若觀火。

    無爲執迷,以速天誅,各自勉勵,勿失爲忠孝之人。

     4月4日 ○庚辰,憲府啓曰:「逆黨動兵,固之大變也。

    爲閫帥者,不容少緩,而公淸兵使裵時亮,初因監司分付,領軍前往之後,每稱相機進勦,隻遣軍官輩,窺探賊屯,不卽進薄,至於餘賊八十餘人屯聚之處,亦不能趁卽圍捕,任其奔逬。

    其失機縱賊之罪,殊極痛駭,請拿鞫定罪。

    全州府尹鄭世規,旣兼討捕之任,則當逆賊動兵之日,設機遮截,乃其職分。

    而聞變之後,一不馳啓,賊黨旣入高、錦之境,而待變於本府,其緩不及事,以緻誤機之狀,殊極可駭。

    請先罷後推。

    」諫院亦以此論啓,竝答曰:「賊徒時未就捕,姑置之。

    鄭世規推考。

    」 ○時,賊徒之就擒者相繼,而皆鋤耰農民,蠢蠢無知。

    及拿緻庭訊,或未及刑而首實,或自言:「實不從賊,而但與聞林慶業聚兵之令。

    」蓋不識與聞逆謀之爲承服,車載以出,猶不知其就刑,或問於獄卒曰:「我當竄於何地?」聞者愍之。

    其中有引禮曹判書鄭太和兄弟及密陽府使鄭泰齊者,上命勿問太和兄弟,而泰齊被拿而來,亦無事實,仍繫獄中,及獄決,上以泰齊似難全釋,命竄之。

    泰齊,姜碩期之女壻也。

    是獄也,正刑者安益信等四十六人,杖斃者十二人,全羅道行刑者十一人,公淸道行刑者二十二人。

     ○上引見備局大臣以下,問賊情,且言全南監司尹鳴殷、公淸兵使裵時亮縱賊失機之罪,命大臣擇其可代者。

    崔鳴吉薦元鬥杓曰:「此人曾莅湖南,已著威名,非此人莫可?」金瑬曰:「此人草土之餘,尙有墨色,且按察湖南,今三矣。

    其可又耶?」金自點薦李時萬,時萬,乃堂下官,而素附自點,故薦之。

    上曰:「聞,此人曾爲守令,而有不治之聲矣。

    」自點又曰:「洪瑑習於兵事,鄭維城亦精緊矣。

    」鬥杓曰:「李浣新遞統制使,省母于韓山,此人可任爲兵使。

    」上曰:「此人吾亦聞其剛明矣。

    」浣爲人,狠愎好殺,刑杖嚴酷,而上以其剛猛,故用之。

    自點、鬥杓等曰:「目今賊報漸緩,而京畿禦營軍,皆已入衛,公淸道禦營軍,朝夕將至,京倉糧餉,恐不可支。

    且當農節,必有失時之患,請罷遣公淸道所徵之兵。

    」上從之。

    自點曰:「近日賊徒拿來者,更無可鞫之情,請竝行戮何如?」上曰:「雖曰持軍器赴會之際,被執於官人,安知無路人之無辜者,橫及於希功者之捕告耶?卿等宜細察之。

    」 4月5日 ○辛巳,上下敎曰:「全南監司尹鳴殷,性昏智短,釀成賊徒,臨亂處變,亦無可觀。

    姑先罷後推。

    公淸兵使裵時亮畏賊逗留,終不急擊,散落之賊亦不敢窺其左足,安有如此閫帥哉?厥罪正犯軍律,拿鞫處置。

    」 ○以左副承旨鄭維城爲全南監司,李浣爲公淸兵使。

     ○禮曹判書鄭太和以名出賊口,待罪于闕門外,上聞之,命勿待罪。

     ○諭摠戎使李時白罷兵。

     ○罷南漢山城把守軍。

     ○罷京畿禦營軍入衛。

     ○上下諭于兩湖監司曰:「賊徒之出於士族者,拿緻京獄,其餘賤民,自本道處分,而十分詳察,俾無玉石俱焚之患。

    」 ○憲府啓曰:「臣等初以全州府尹鄭世規爲急於本州之戒嚴,未遑隣境之遮遏,故隻請罷推矣。

    今聞磨屹洞賊屯之處,卽是本州境內。

    其不能登時圍捕之罪,不可罷推而止。

    請命拿問定罪。

    逆黨奔逬之際,如能設機跟捕,則必無不能馘一賊之理,而高山縣監洪鍾韻、龍潭縣監李時苾,一向畏縮,不能出窺,誠極可駭。

    請竝拿問定罪。

    」諫院亦以此論啓,竝答曰:「依啓。

    鄭世規似難出擊,更加詳察宜矣。

    」 ○左議政金尙憲再疏,略曰: 臣詳聞,國書中有曰:「閔聖徽等四人,因世子求用,姑允所請,其餘仍不許敍用。

    」所謂其餘,臣在其中,其言不啻分明。

    今若一體收用,則日後緻責,必無少寬也。

    臣抵死一出,無益萬分,而貽辱國家,有不可勝言。

    伏願聖明,俾考前後文書,兼詢閱變大臣,亟命遞臣本職,竝收新授加資,以尊國體,以全微臣。

     上下其疏,令廟堂察處。

    備局回啓曰:「勑書中有罷黜官李敬輿、李景奭、李明漢、閔聖徽等,因世子乞恩,姑從其請,餘仍不許敍用,而崔鳴吉、金尙憲被拘放還之時,初無罷官之語。

    頃日勑使之來,領相金瑬、右相李景奭,令李馨長問鄭命壽以崔鳴吉、金尙憲收用與否,則答曰:『崔鳴吉等,雖拜政丞,亦無所妨。

    但勿奉使上國而已。

    』再三往復,所答丁寧。

    今者左相控辭如此,至以兼詢閱變大臣爲言,臣等使問于崔鳴吉,則以爲:『懲羹之憂,尙在心上,不敢一日自安,與左相無異。

    』雲。

    臣等反覆參商,則金尙憲控辭,雖出於情勢之切迫,實無難便之事。

    而相臣進退,不敢輕議,伏惟上裁。

    」上下敎曰:「啓辭是矣。

    」遣承旨敦諭。

     4月6日 ○壬午,罷扈衛廳軍官入衛者。

    初,癸亥以後,置四大將,以勳戚重臣兼之,皆有所屬軍官。

    有常祿者則分番直宿于扈衛廳,其無祿者則散在四方,使之在家待變,時或出入,譏察姦變。

    是時,金瑬、金自點、具仁垕、李時白,稱爲四將,聞變之初,皆聚所屬軍官於闕下,至是啓請解遣。

     ○有盲人樸時顯者上變,告伊川縣監李有植謀逆之狀。

    承旨李時楷、李?等,招緻政院,密問其狀,時顯言:「今日有二人,來請問蔔,問其所自,則曰自伊川縣監李有植所來。

    問其所蔔,則乃乙未生人之命也,而月日及生時,與主上四柱相合。

    小人曰:『此卽當甯之命也。

    君何爲而問耶?』其人曰:『主上新捕大賊,今年運數必大吉也。

    』小人曰:『宗社之福,綿遠無窮,主上一年運數,有不足言也。

    』其人曰:『若有他人,與此同命者,則今年能成大功乎?』小人曰:『人之命道,各隨其所生之地,而分福不同,何可易論乎?』其人又曰:『若有事于四方,何方爲吉?』小人驚惑不敢有答。

    欲招隣人,則隣人無可控者,欲招同室,則所處相遠,逡巡之際,其人起去。

    盲人無以爲計,隻告所聞而已。

    」時楷等以其言聞,上命拿李有植,又使具仁垕,問于有植之從弟有材,有材曰:「隻知有植之爲乙未生,而不知其月日時也。

    」上命嚴刑問之,不服。

    又拿有植之弟有森、有彬于利川問之,對曰:「家兄果生於萬曆乙未十一月初七日酉時也。

    」及有植拿來,恇怯失措,應對多錯,與時顯面質,言辭頗屈。

    上命嚴刑鞫之,死於杖下。

    是獄也,人多疑其不實。

     4月7日 ○癸未,上命以上變人李碩龍、金忠立陞堂上,除守令。

     4月8日 ○甲申,上下敎曰:「姜氏返魂之處,定于本宮旁私家。

    」 4月9日 ○乙酉,月暈兩珥。

     ○特命以應募軍金廷進爲高山縣監。

    廷進曾於丙子,自願戍邊,至是又應募,上以爲忠義可嘉,有是命。

     ○左議政金尙憲三上疏辭,答曰:「卿所謂羞辱,似出於過慮。

    須勿固辭,翻然上來,以副至望。

    」 4月10日 ○丙戌,憲府啓曰:「今此逆黨之中,誑誘主張者,實之馦、大用、榮振、益信輩,少無輕重也。

    兇謀秘計,無所不至,及其徒黨散落之後,之馦自知逃死無地,乃以益信、克龍,指爲巨魁,告官緻捕,要作己功。

    此賊兇逆之狀,比諸賊特甚。

    諸賊承服者,皆已就戮,而獨此賊,以同黨二人告捕之功,尙稽刑章。

    兇喘不容假息,輿情不可久鬱,請亟示典刑,以正天誅。

    新除授高山縣監金廷進,徒以一時之應募,至有守令之特除,古今天下,安有以募軍而爲守令者乎?請還收成命。

    」答曰:「李之馦不無其功,金廷進忠義可尙。

    貸死與除職,俱無不可也。

    」諫院亦請置之馦於法,上不從。

    李之馦者,恩津人,與權大用等,首謀不軌,及事覺,與同黨安益信、羅克龍,匿於龍潭山谷間,聞朝廷購之甚急,自知不免,捕告二人於本縣。

    上欲免其死,故臺諫論之。

     ○全南監司鄭維城辭朝。

    上召見之,謂曰:「外方火賊甚盛。

    湖西之賊旣發,則湖南之相應必矣。

    卿何以治之?」對曰:「湖南大盜,處處結黨。

    臣欲以武人之爲守令者,稱以助防討捕之任,使之譏察何如?」上曰:「別設助防之名,似難輕行。

    加設討捕使二人可也。

    」上又曰:「南方不事學業。

    卿今行矣,必先興學校,以變風俗,一邊剪除其餘黨可也。

    」維城曰:「昔趙廣漢爲穎川,作缿筩以治盜,卽今之所謂密封也。

    今不用密封,則盜不可得,而又慮其有因嫌誣告者。

    此其所以甚難也。

    臣到任之後,當於賊徒最繁之地,擇其守令有計慮,知物情者,使得以便宜善處。

    又令各邑,卽其鄕裡之中,擇武夫之有才略者,委以助、捕之任,使之專意譏捕。

    」上曰:「良民或入於濫死,則是可愍也。

    盜賊或得以幸免,則失刑孰大焉。

    卿其往欽哉,須務實事,勿緻騷擾也。

    」 ○上引見大臣及禁府堂上。

    上謂金自點曰:「安益信乃是官奴之贖身者,豈能爲其大將?必有元兇,潛伏都城之內。

    權大用必詳知之,而徑先緻斃,刑吏、羅卒及直宿軍士,嚴刑窮問可也。

    」上又問李之馦論罪輕重,皆對曰:「此賊首謀反逆,不可不殺也。

    」金瑬曰:「往在宣廟朝,故持平吉誨之子雲節,潛懷異圖,往入濟州,誑誘島民,將擧兵。

    其妾官妓也。

    欲告于州牧,雲節慮有是患,預草上變之書,藏之囊中,至是知事洩,自詣牧使成允文告之。

    允文上其書,宣廟命貸雲節。

    臺臣爭其不可,竟加刑訊,誅止其身,減其緣坐籍沒之律,宣廟命於未斬之前,諭以減律之意。

    今李之馦情跡,與之相類矣。

    」上曰:「俟獄畢,更議以處。

    」其後竟從金瑬之議。

     4月12日 ○戊子,左議政金尙憲入朝。

     4月13日 ○己醜,平安道義州隕霜殺麥。

    朔州雨雹。

     ○上下敎于備局曰:「因予無德,歲飢民怨,民之從賊,非渠之罪也。

    今此賊黨承服者極多,予念緣坐,心甚惻然。

    其中常漢,勿用緣坐籍沒之律,竝停搜捕之擧,使民勿失農時。

    」備局回啓曰:「伏承聖敎,凡在瞻聆,莫不感泣。

    雖使反側之徒聞之,亦必革心而自安矣。

    臣等無容更議。

    」政院請以此下諭三南監司,上從之。

    其後公淸監司林墰馳啓,論其不可曰:「自上雖以好生之德,特減緣坐之律,兇逆餘種,不可令安居故土,自同平民。

    必欲赦之,請遷之海島。

    」上從之。

     4月14日 ○庚寅,江原道楊口縣霜。

     ○東萊府使黃?馳啓曰:「倭人請於書契中,貴大君三字,又高一字於極行之上,且願得《武經七書直解》一帙。

    請令朝廷議處。

    」上下其議,備局回啓曰:「彼必欲以貴大君三字,加書一層,則當以我殿下三字,竝書於一行。

    此後往來書契中,如有必用大君字,則亦必用殿下字,以爲恒式,似合權宜。

    」上從之。

     4月15日 ○辛卯,日暈兩珥。

    有重暈,外暈下有履。

     4月16日 ○壬辰,設式年殿試,取文科鄭承明等三十四人、武科芮用周等二十九人。

     4月17日 ○癸巳,憲府啓請出內獄罪人于鞫廳,從之。

    宮人義貞、香伊、貞玉、仁淑、荊蘭、貞淑、禮化等七人,自內獄移于鞫廳。

    是時,以柳濯等獄,設鞫廳于闕內之兵曹。

    義貞等旣至鞫廳,稱冤不服。

    推官問曰:「爾輩在內獄,已服其行兇之狀,而今復牢諱何也?」對曰:「內需司別提洪忠恕及中官輩,誘以甘言曰:『服罪則當待以不死。

    』故吾等信之誣服也。

    」廳中諸人,相視大駭。

    請更加刑訊,得其實狀,上曰:「已服之囚,加刑徑斃,則失刑甚矣。

    」仍命勿復訊問,直取決案之招。

    鞫廳於是,乃取內獄文書,抄作決案。

    義貞、香伊、貞淑三人正刑,荊蘭、禮化、貞玉、仁淑四人斬。

    貞淑、禮化,大殿婢子也,餘皆昭顯宮人也。

    昭顯宮人,死於前後者甚多,至是盡矣。

    及治義貞等緣坐,其一人不明其父,問其母則曰:「鹹鏡道某邑人韓某也。

    」令道臣覈之,其人曰:「吾少也,役于京,有一女爲他人所畜者,偸間而潛奸之,不知其有子也,絶聲聞,且數十年。

    以爲罪人之父,而隨坐之,不亦冤乎?」道臣以聞,禁府覆啓曰:「此人父子之眞僞,無以明辨,而其母之言旣如彼,不可以自辨之辭爲信。

    請據法緻刑。

    」上命釋之。

     ○是時,忠州有金??者,以淫蒸其所後母,方鞫于三省;楊州有姜世民者,蒸其祖父之妾,拿囚;延安有張雲者,拔劍傷父之獄,已服而未及正刑。

    竝尼山柳濯、伊川李有植及義貞內獄,凡綱常六大獄,同時竝起,囹圄充滿,爲之不容。

     ○以李行遠爲吏曹判書。

    初,姜氏之未賜死也,兩司閱月論執,行遠爲大司憲,卽停其論,人皆以爲當有重賞。

    至是,吏判缺,上命以從二品擬望,遂拜是職。

    行遠一番僞辭而卽出,人皆曰:「笑罵從他,笑罵好爵。

    我自爲之。

    」者,行遠之謂也。

    行遠好姿相,美鬚髯,而庸鄙無識,浮沈取容。

    且溺愛後妻,不忍暫離,賓客及門,罕見其面。

    族黨有喪,亦不往弔,宗家有祀事,一不與焉,日夜與其妻相對歡飮而已。

     4月18日 ○甲午,夜,流星出貫索星下,入心星上。

     4月19日 ○乙未,月有重暈,內暈有兩珥。

     ○左議政金尙憲上箚,乞還楊州,上答曰:「卿之弘濟艱難,予日望之,須勿固辭,臥閤論道。

    」仍遣內醫看病。

    尙憲旣出,朝野頗有想望,而一再參鞫而已,無一建白,遽爾引疾,人皆失望。

     4月20日 ○丙申,鞫廳啓曰:「內人等皆已伏誅,而辛生之名,非但緊出於諸賊之招,乘夜越墻,來往大內,締結內人,行兇密探,罪狀狼藉。

    請出付鞫廳,訊問隱情,以正邦刑。

    」上曰:「下問之時,初卽直告,故旣已貸死,置之。

    」 4月21日 ○丁酉,上以內獄罪人荊蘭決案中,有落漏之語,命推考其時堂上、郞廳。

    大臣金自點、南以雄,亦詣闕待罪,參鞫臺官金南重、蔡??後等,亦引避而遞。

    荊蘭之招,卽問事郞廳曺漢英所起草也。

    上命拿問漢英,已而奪其告身而放之。

    蓋荊蘭供辭中有曰:「元孫性質不敏,且其保存不可必,須以遺書,傳之諸孫。

    」等語,乃內獄文書所記,而及其抄作斷案,漢英不忍直書元孫不可保之語,刪去之,及其辭出於朝報,上見而覺之,故漢英遂得罪。

     4月22日 ○戊戌,流星出房星下,入巽方。

     4月23日 ○己亥,諫院啓曰:「內人辛生,乘夜越墻,締結行兇之狀,狼藉於諸賊之招,而當初下問之時,旣已直告,則便是承服罪人,少無可貸之義。

    請亟出鞫廳,以正邦刑。

    」憲府亦以此論啓,竝答曰:「辛生已令貸死,今若用法,此路必至永絶矣。

    」累啓而不從。

     4月24日 ○庚子,以趙絅爲吏曹參判,金光煜爲藝文館提學,李基祚爲大司憲,南銑爲大司諫。

    絅以前日首發置毒之論,遂被寵擢。

    絅嘗言年踰六十,所保者廉恥二字,而猝被超擢,緻人譏誚,無面目立於朝,凡有除拜,輒辭以親老不就。

     4月25日 ○辛醜,黃海道谷山郡,地陷爲澤,方可十餘丈,深可五丈餘。

    海州地有蟲害穀。

     4月26日 ○壬寅,公淸監司林墰馳啓曰:「逆賊柳濯妻壽貞,多發犯上不道之言。

    雖曰無知女子,不可置之,請依李适妻子例處斬。

    」從之。

     4月29日 ○乙巳,掌令李應蓍上疏曰: 臣聞,漢儒之言曰:「人君,父事天,母事地,子養人庶。

    」不得於其父母,不得於其子,則爲人君者,當作何如心也?近年以來,陰虹貫日,太白守晝,今日之父怒矣;以地則震,以石則移,今日之母怒矣;連歲飢儉,徵斂多色,流離載道,餓莩盈壑,則今日之子怨矣。

    父母譴告,赤子顚連,則雖使兢兢如堯,業業如舜,側身修省如周宣,猶恐不得上當天心,下塞民望。

    況敢不恤人言,惡聞其過,歸時變於天數,置民怨於度外耶?臣伏見,殿下卽祚以來,手撫中興,志革昏政。

    雖未能挽回世道,陶鑄至治,而其所以維持國勢,綱紀時政者,亦未有大咈人心,而夫何近來,漸不如初?乃者三臣之竄黜,遠近瞻聆,孰不愕眙,而人君擧措,豈容如是耶?李敬輿雖有徑出之失,少無主張之事;沈??職居言地,遇事論列,其心所在,斷斷無他;洪茂績受知最深,以直自待,殿下常以忠讜目之,而一言忤旨,嚴譴太甚。

    數年之間,一人之身,乍賢乍侫,是何相隨之速也?夫風霆震擊,山嶽動搖,而廓然一霽,宇宙闓悅,日月薄蝕,天地陰曀,而蟾蜍退步,萬民鹹仰。

    伏願殿下,毋留君子之過,亟放三臣之竄,則其爲聖德之光,豈不大哉?嗚呼!天以無私能覆,地以無私能載,日月以無私能照,人主以無私持世。

    堯、舜倡天下以公而天下治,桀紂倡天下以私而天下亂,私之禍人國久矣。

    私於喜怒則喜怒乖,私於刑政則刑政紊,私於除拜則官非其官,而國不其國矣。

    《書》曰:「建官惟賢,位事惟能。

    」《傳》曰:「爲官擇人,不爲人擇官。

    」人主之職,官人爲大,誠不可以代天理物之具,爲一時酬酢之私也明矣。

    夫人主秉心公,則下之應之者亦以公,而正直之道行;人主秉心私,則下之應之者亦以私,而僥倖之門開,豈不大可畏哉?人臣不能正色直言,而曲爲阿順,以射美官;人君不能官人以賢,而濫將名器,以爲恩澤,是人主以美官爲香餌,而人臣以媚悅爲事業。

    嗜利無恥之輩,爭相百計鑽進,而孔子所謂鄙夫、孟子所謂何以利吾身者,充滿於殿下之庭,終何所不至也。

    伏願殿下,持公於除拜之日,用捨之際,恢張公道,痛抑侫人,則其於立紀綱,勵廉恥之道,思過半矣。

    臣伏見,古之稱仁聖之君者,必曰舍己從人,必曰從諫弗咈;語危亂之主者,必曰自廣狹人,必曰拒人千裡。

    自古及今,未有從諫而亡,不從諫而不亡者也。

    殿下非不知監戒於古昔,而近來之待臺閣,不已草草之甚耶?一言纔奏,峻批隨下,脅迫之,摧折之,使不得喘息,是豈所望於殿下者耶?凡人之性,讜直者少,愞懦者多。

    雖康色而受其責,虛己而用其言,猶恐人之不言,言之不盡。

    況於以愚視臣,謂直爲訐,而斥之以情外之敎,加之以震疊之威耶?臣恐古之所謂城門開而言路閉,不幸復近於今日矣,可勝惜哉?凡此數者,皆人事之不能無失,而足以感天地,而召災異者也。

    弭消之道,隻在殿下恐懼修省之如何耳,殿下留意焉。

    臣聞,褒姒亡周,驪姬亂晉,內寵之亡人國久矣。

    漢成、唐明亦可謂中主,而未免蠱心妖艶,婦言是聽,卒緻漢業遂衰,唐祚幾亡。

    前事之不忘,豈非後世之龜鑑耶?殿下聰明聖智,高出漢、唐,臣固知萬萬無此理,而袵席之間,溺愛常多。

    古之聖人,莫不以此爲戒,則臣於殿下,豈能無過慮耶?況殿下方在靜攝之中,節宣之道,尤宜以遠女室爲務。

    伏願殿下,採納焉。

     疏到政院,諸承旨已出,獨右副承旨李時楷在院,見其疏,吐舌不敢入啓,待翌朝僉議然後乃入。

    應蓍爲人耿介寡合,不事交遊,以此,人少知其賢。

    至是始拜掌令,盡言不諱,聞者莫不嘆服。

     五月 5月1日 ○朔丙午,王世子率百官,陳賀于明政殿,賀討逆賊也。

    仍告宗廟,頒敎于中外,大赦: 王若曰。

    變生于梟獍,敢逞射天之謀,憤洩神人,旋緻懸街之戮。

    肆當維新之日,用頒誕告之章。

    顧惟寡躬之臨民,澟若朽索之禦馬。

    視之猶己,雖欲惻隱而行仁,各自爲心,其奈愚蠢之幹紀?念常軫於塗炭,禍反起於潢池。

    逆賊安益信等,或以鄕曲桀黠之流,或以簪纓賤孽之裔,誑誘數郡,計欲效於黃巾,煽惑百端,黨亦連於靑犢。

    聚兇渠於龍溪杻峙,厥數穰穰,期醜類於牛谷姑堂,其來驛驛。

    假逋弁而爲帥,不亦兇乎,圖完山而犯京,籲亦慘矣!幸賴一二尙義之士,俾露八九垂發之機。

    赫赫爲聲,觸犯自底於焦爛,恢恢不漏,飛走詎逃於網羅?腹情胸謀,不待訊而自服,妖腰亂領,鹹就辟而無辭。

    永念民庶之亂常,良由寡昧之闕德。

    無恒産而失所,誰執咎焉?陷大罪而從刑,予不忍也。

    故緣律之特貸,竝窮捕而亟停。

    亂極思治,雖予懷之增警,禍轉爲福,庶群情之鹹忻。

    爰覃恩於百僚,欲竝生於一國。

    已將逆賊安益信、柳濯、李之馦、洪榮振等,依律正刑。

    自本月初一日昧爽以前,除謀反大逆,謀叛,子孫謀殺歐罵祖父母、父母,妻妾謀殺夫,奴婢謀殺主,謀故殺人,魘魅蠱毒,關係國家綱常,贓汚、強竊盜外,雜犯死罪、徒流、付處、安置、充軍,已至配所、未至配所,已發覺、未發覺,已決正、未決正,鹹宥除之。

    敢以宥旨前事,相告言者,以其罪罪之。

    在官者各加一資,資窮者代加。

    於戲!嘉與遠邇而同慶,迓續洪休,尙冀中外之協心,共扶熙運。

    故玆敎示,想宜知悉。

     藝文館提學金光煜製進。

     ○降公淸道公州牧爲公山縣,革尼山、連山、恩津合爲一縣,名曰恩山,改公淸道爲洪淸道,降全南道錦山郡爲縣,皆以逆賊出於其地故也。

     5月2日 ○丁未,命以姜氏私藏銀一萬六百五十兩、黃金一百六十兩、倭劍十九柄,歸于戶曹,使之別置一庫,以備昭顯諸子婚娶之需。

     ○是日有政。

    上下敎于政廳曰:「掌令李應蓍姑先遞差。

    」以尹順之爲大司憲,李惕然爲掌令。

     5月3日 ○戊申,上引見大臣及備局堂上,謂曰:「李應蓍之疏,卿等見之耶?」領相金自點、右相南以雄對曰:「疏本則未見,而辭意則槪聞之矣。

    」上曰:「應蓍爲人何如?」皆對曰:「未熟也。

    然嘗見其爲備局郞也,事有不可則力爭不撓矣。

    」上令中官,出示其疏曰:「疏意何如?」自點曰:「疏辭過矣。

    然諫官論事,不可加罪。

    昨日遞職,亦不厭人情矣。

    臣於應蓍,非親非舊,豈敢有私護也?」上曰:「應蓍之疏,阿附時論,時輩之意,正欲超用,宜乎不快其遞職也。

    且發論置毒之趙絅、終不堅執之行遠,應蓍敢以鄙夫目之,則藥房提調之終不問安者,乃爲忠臣耶?」左右默然。

    上曰:「應蓍疏中,以褒姒、驪姬、飛燕、太眞爲譬。

    有一於此,國必亡矣,況兼有四者乎?褒姒廢正妃,驪姬殺太子,飛燕賤人也。

    應蓍之爲譬似也,至如太眞,不知何所取譬也。

    」左右又默然。

    大司憲李基祚進曰:「臣與應蓍,素不相識。

    上年冬,同赴北京,見其爲人,雖似迂拙,而其中則耿介。

    言雖輕妄,殿下固當容而受之,有是事則改之,無是事則付之一笑而已。

    何可拈出其過誤之言,以作罪案乎?殿下若罪應蓍,則中外之人,必以爲應蓍不避忌諱,指斥宮禁,故殿下怒而罪之也。

    是殿下成應蓍之美,而自取罪諫者之名也。

    」仍反覆陳懇,上不納。

    又曰:「此必大奸巨慝,潛伏於都下,指嗾此輩,攻擊盡忠之人,使不得擧頭,然後欲行大事也。

    雖三尺童子,豈以趙絅、李行遠爲不忠之臣,而應蓍敢以鄙夫目之乎?然則力救姜賊者,乃爲君子耶?予非以應蓍之辱我爲怒,惡其指忠臣爲鄙夫也。

    姜賊臨死,遺書於諸子曰:『爲國家者,雖父子間,有不暇顧,況於祖孫之間乎?』雲,則其意,必欲復讎而然也。

    今應蓍之攻擊趙、李者,意豈偶然也?且廢姜財物甚富,此甚可慮也。

    不賢者誘以財貨,則其誰不動?」自點曰:「人君一言,擧世之所聽聞,不可不愼。

    殿下奈何有憤懥之言乎?置而不問,則其罪自著,若或加罪,反揚其直聲。

    臣雖無狀,豈不知言涉聖躬之可惡,而諫官之職,職在論事,決不可罪之也。

    且以財誘人,不勝於以德化人。

    今殿下能化之以德,則雖昔日受姜氏之賄者,亦必化於善矣。

    人君之道,寧見欺於人,不可不施德而化之也。

    」上曰:「領相亦在指目之中。

    〈代金瑬爲相也。

    〉李基祚亦以副提學,參於停啓之議,烏能免鄙夫之稱哉?」自點曰:「設使應蓍欲殺臣,臣安敢以爲私怨也?疏中所謂某人爲某論,得某官等語,臣豈不知?語侵於臣,而此人決非受人指嗾者也。

    」基祚曰:「臣何敢避小嫌,而不盡所懷哉?」仍復極言。

    大司諫尹順之亦請少霽雷霆之威,上皆不納。

    上色定然後曰:「李時白眞知君臣之義者也。

    頃於變起之日,以摠戎使,出鎭于振威,賊兵萬一長驅,則乃必死之地,而時白如赴樂地,眞忠臣也。

    往者沈器遠之變,雖有雲雲之說,而予意以爲,延平之子必無此事,置之不問也。

    當時如或緻疑,則幾枉害我忠臣矣。

    」自點曰:「當時如或緻疑而罪之,則殿下今日悔亦無及矣。

    」上曰:「然。

    」自點曰:「願殿下,以此思之,亦以此心,待廷臣也。

    」上不答。

    俄而又曰:「賢哉時白也!復有如此臣數人,吾何憂乎?」戶曹參判李時昉,時白之弟也。

    亦以備局堂上入對,起拜垂泣曰:「往者臣之兄弟,名出賊口,臣等欲自死而未能也。

    今承天語,萬殞無憾。

    」上曰:「卿等皆可敎子弟,使之處心如公等。

    」時昉泣拜不已。

    自點仍辭首揆之任,上曰:「卿才過人,何所不能乎?」上曰:「左相強起,予甚喜悅,旋復引疾,予甚缺然。

    往日淸國之行,堅剛之操、淸潔之行,寧復有此等人耶?使隣國知朝鮮有如此人,豈不有光乎?予深望其臥閤論道,未知左相意如何也。

    」以雄亦陳老病難堪之狀,上曰:「左相之老病而猶望其出仕,況卿精神氣力,豈左相比耶?」以雄曰:「臣全無學識,言辭拙訥,如李應蓍之事,亦不能明白開陳,感悟上心,臣甚愧焉。

    李基祚所言甚切,願殿下體念焉。

    」上曰:「卿亦爲此言耶?」是日上怒甚,左右皆懼。

    綾川君具仁垕、原平君元鬥杓、兵曹參判許啓及李時昉、李?等,皆不敢一言而退。

     5月4日 ○己酉,上下敎于政院曰:「用舍予奪,人主之大柄。

    愛君疾惡,人臣之大義。

    副護軍李應蓍,不有君上,不念分義,敢以邪論,營救護姜之徒,侮辱疾惡之臣,欲使君上受制而無何,良臣畏勢而退縮,是誠何心哉?殊未可測也。

    然意者,此輩或阿諛時人,圖得美爵,或爲姜報復,以爲後日之地。

    渠之所謂鄙夫,實自道也。

    其救護大臣,侵辱忠良之罪,不可不懲,北邊遠竄。

    」 ○承旨李?、呂爾載、李時楷等啓曰:「伏見下敎,臣等環顧驚愕,不知所達。

    李應蓍妄恃聖明,猥陳疏章,乃其心則斷斷無他,豈料其反獲嚴譴也?彼姜得罪宗社,旣伏邦典。

    朝臣雖萬萬無狀,焉有爲姜而負殿下者哉?若使應蓍意在報復,爲後日地,則臣等亦將聲罪緻討之不暇,寧有毫髮顧藉於其間哉?言雖不中,恕其狂僭,自是古帝王盛德事也。

    以言獲罪,恐有損於包荒之量。

    願霽雷威,還收李應蓍遠竄之命。

    」答曰:「勿煩。

    」是日,內批初降,諸承旨趣捧傳旨,及暮乃始陳啓,衆皆嗤之。

     5月5日 ○庚戌,憲府啓曰:「人臣言難言之事,然後方可謂之讜直;人主聞厭聞之諫,然後方有補於闕失。

    若以事涉忌諱,而徒事含默,非人臣事君之誠;言有狂妄而輒施威怒,非人君待臣之道也。

    李應蓍憂治世而危明主,乃敢陳疏,是恃殿下容諫之量,欲納吾君於無過,防禍亂於未然。

    豈有一毫他意於其間哉?至於宮禁之事,殿下平心澄省,有是事則改之,無是事則置之而已,固不足以介懷也。

    殿下不恕其言之狂僭,遽施以重律,斥之以情外之言,不料聖明之世,有此過當之擧也。

    其有傷於聖德,有妨於言路,莫此爲甚,請還收李應蓍遠竄之命。

    」答曰:「不允。

    」 ○諫院啓曰:「國家之開言路,猶人之通血脈,導之使言而不使之壅滯,實人主聽言之道也。

    前掌令李應蓍,身居言責,抗辭封章,未免輕妄之失,自觸雷霆之威,乃於聖明之世,有此有北之投,嚴批一下,莫不驚駭。

    姜之罪犯,人所讎嫉,凡在含生之類,寧有爲姜之理?古之直臣,或有危聖主而憂治世者,至比桀紂,無若丹朱等語,而時君不以爲罪,後世不以爲非。

    臣等竊嘗聞之,成廟朝玄錫圭爲吏曹判書,臺臣金彥辛比之盧杞、李林甫,成廟盛怒,下諸庭而責之。

    彥辛抗言不已,成廟卽霽天威,賜酒慰諭曰:『爾無驚怖。

    錫圭良臣也,勿爲侵辱,與之共濟國事。

    』大聖人翕受之美,至今輝暎耳目。

    古人雲:『欲法堯、舜,當法祖宗。

    』此實臣等之望也。

    伏願聖明,廓恢包容之量,亟寢李應蓍遠竄之命。

    」上不從。

     ○玉堂亦上箚,請從兩司之請,答曰:「勿煩。

    」大臣亦上箚,請原李應蓍之罪,答曰:「今此施罰,意在明倫杜患。

    卿等亦宜思之,勿爲時論所動。

    」自是,三司論執累月,而竟不從。

     ○左議政金尙憲上箚曰: 臣病未供職,不敢受廩。

    此固分義之所當然,而今反重煩公役,偃然坐緻,分義何在?伏乞聖慈,俯察愚悃,還收月廩輸給之命。

    且臣得見朝報,前掌令李應蓍,論事獲罪,臣竊惑焉。

    國家旣畀言責之任,是,使之言也。

    旣使之言,言而罪之,誰敢復言?自古亂亡之道非一,而罪言者爲甚,布在方冊,歷歷可指。

    目今變怪多端,人人疑懼,不見之禍,若在朝夕。

    朝廷擧措,尤當一一謹愼,以鎭人心。

    豈宜遽施威怒,重駭群情哉?伏願殿下,深思焉。

     上答曰:「祿俸輸送,乃是舊例,卿宜安心勿辭。

    且李應蓍言論姦邪,設心不美,投畀有北,未爲不可矣。

    」 5月6日 ○辛亥,火、土、金三星,合于胃星。

     ○以洪瑑爲右副承旨,成以性爲修撰。

    瑑以弓馬之才,爲李時白所拔擢,濫陞堂上,而至拜喉舌之任,物情皆駭。

     5月7日 ○壬子,左議政金尙憲十二度呈辭,上遣承旨敦諭,尙憲固辭不出。

     ○吏曹參判趙絅,稱以母病危篤,歸牙山。

    初,絅首發置毒事,上甚嘉之,累加寵異。

    至是爲李應蓍所譏斥,絅慙,遂棄官歸。

     ○命昭顯世子守墓官綾山都正僖等,各加一資,小祥後例恩也。

     5月8日 ○癸醜,流星出立星上,入心星上。

     5月9日 ○甲寅,平安道孟山縣霜隕如雪,兩麥枯死;泰川、寧邊、平壤等邑大雨雹,禾穀損傷。

    監司以聞。

     ○京畿漣川、衿川等邑大雨雹。

     5月11日 ○丙辰,營頭星出南方天際,尾長二十餘丈,廣尺許,有聲如雷,良久乃滅。

     ○吏曹判書李行遠初度呈辭,答曰:「調理出仕。

    」行遠被李應蓍之譏斥,不安其職,乃呈告,旋卽出仕,略無愧色。

     5月12日 ○丁巳,以金南重爲大司憲,李晳爲掌令,南銑爲左副承旨,柳慶昌爲獻納。

     5月13日 ○戊午,以金振爲副校理。

     ○以久旱,送香、祝於諸道祈雨。

     5月14日 ○己未,全南道蘆嶺以下大風,沿海諸邑戰舡及漕船摧敗者甚多,八十餘人渰死。

     5月15日 ○庚申,延安民張雲,負人債避居于平安道嘉山地。

    其父往責之,仍收其財貨而歸,將以償其債,雲與其義子,持劍躡至中路,刺其父,誤中其馬,其父得不死。

    事發,三省交按,雲乃服,遂正刑。

     5月16日 ○辛酉,以成以性爲執義,元振溟爲掌令,金重鎰、李起浡爲持平,林??、李海昌爲修撰,洪命夏爲正言,睦行善爲校理,李碩龍爲漆原縣監。

    碩龍,上變人也,上特授之。

    爲人愚蠢,望之不似衣冠之人。

     ○左議政金尙憲十八度呈辭,上遣承旨敦諭。

     ○上下敎于政院曰:「安益信、權大用等乘時下鄕,誑誘兇徒,其計若成,則爲禍不淺,而李碩龍等忘身告變,監司、守令竭誠討捕,使國家危而復安,厥功可謂重且大矣。

    告者及監司錄勳,以褒其忠似當,其議于大臣。

    」大臣以爲,褒錄之典似不可已,上從之。

    又命洪淸監司林墰上來勘勳,墰上疏辭之,答曰:「潢池兇孽,卿能迅掃,卿等功勞,予甚嘉悅。

    安心勘定,不須控辭。

    」後因兩司爭執,遂寢勘勳之擧,隻附錄李碩龍於寧國勳籍之末。

     ○加同知李基祚、承旨南銑、譯官韓瑗、韓之彥、軍官李廷尹等一資。

    上下敎曰:「今此使臣等,善爲周旋,得減補米,民之蒙惠大矣。

    其時使、書狀及員役中有功者,分輕重論賞。

    」於是,基祚、銑皆陞資,而書狀官李應蓍以得罪獨不及焉。

     5月18日 ○癸亥,黃海道海州、黃州、平山、鳳山等地雨雹,監司以聞。

    平安道定州大風折木拔屋,大雨雹;朔州、寧邊、雲山、熙川等邑大風雨雹,監司以聞。

     5月20日 ○乙醜,洪淸道公州地民家,有牛生犢,兩頭兩耳四目。

     5月21日 ○丙寅,慶尙道大丘地大風拔木,屋瓦皆飛,監司以聞。

     ○義禁府啓曰:「三省罪人金搢奴厚福,越獄而逃。

    當該都事請命推考。

    」上命先罷後推。

    時,法綱解弛,王獄之不嚴如此。

     ○前洪淸兵使裵時亮下禁府,尋削職放送。

    初,上以時亮臨亂逗留,下理鞫之,將繩以重法。

    及林墰査啓以爲:「時亮聞令三日,領兵進至全南境上,使直路諸邑之軍,有所依倚,山谷分散之賊,不敢肆行,皆時亮之力也。

    」於是,上隻命削職而釋之。

     ○諫院啓曰:「鞫廳體面,至嚴且重,而頃日罪人鄭瑊加刑時,知義禁洪振道不參於坐,出在外幕,要緻承傳,私相接語,大失朝廷體面,請命罷職。

    」答曰:「推考。

    」 5月22日 ○丁卯,流星出尾星上,入南方天際。

     ○左議政金尙憲謝病乞免,辭單凡二十上,上不許。

    至是,尙憲上箚陳時事,且求退,其箚曰: 今日憂國之論,大抵皆曰天變警告,人心怨苦,可懼也;武備廢弛,經用匱竭,可虞也;紀綱紊亂,風俗敗壞,可駭也。

    此無非切迫之患,難救之病,憂之誠是也。

    雖然,臣之所大憂者,有急於此。

    殿下若採臣之言,國可保也,不然,國未可保也。

    何以言之?殿下當積年憂勤之餘,値一時災厄之會,變出宮闈,緻盡聖心,始怒一人,終疑滿朝。

    大臣,殿下之腹心,殿下疑之;臺諫,殿下之耳目,殿下疑之。

    今殿下,棄腹心,塞耳目,亢然居首,血脈內痞,陰邪外幹,欲運四肢,而四肢不仁;欲退陰邪,而陰邪反盛。

    到此之後,雖有兪、扁妙技,望見卻走,更無可救之術。

    此臣所謂國未可保也。

    夫姜氏,不順不孝,得罪君父,天下所不容。

    大臣、臺諫,皆殿下所培養而信任之者,義雖君臣,情猶父子。

    言辭進退之際,雖多過誤之失,徐究其心,豈有一毫背殿下,而向他人哉?設令姜氏身在不過宮中之一寡婦,況今已死,火冷灰寒。

    君子喩義,初無私護之理;小人喩利,亦絶後冀之萌,爲彼報復,萬萬無此理者也。

    伏望殿下,勿復下此敎,以安群臣之心。

    臣白首餘生,死在朝夕,豈敢懷奸,以欺聖明哉?殿下斷自今虛心察理,回日月之明,廓乾坤之量,收雷霆之威。

    親發德音,昭告遠邇,凡前後以言獲罪者,悉皆蕩滌,赦旣往之愆,責將來之効,則人心胥悅,國勢永固矣。

    今日士氣之摧傷,正類經寒之草木。

    若不大布陽和,喣噓滋灌,盡其長養之道,則恐未易成就也。

    士氣之盛衰消長,係國家治亂安危,不可少忽也。

    臣嘗竊觀,古之人君留心學問,講論治道,慶賞威刑,鹹欲一出於中正,而及其遇事處變,不免爲喜怒所使,貽悔一時,作戒後世者多矣。

    此無他,所謂講學,隻是口讀文字之上,所謂論道,不過尋常事爲之末,而不用力於涵養本源之地故也。

    果能明此道,則心源澄澈,鑑空水止,非理之言,不能以搖惑,而喜怒之發,皆得其中,寧有一事之未盡也?殿下卽位以來,勤禦經筵,勉勉不已,進益之功,豈不大有所獲也?夫何近年以來,乾道日亢,臣道日卑,上下未孚,人心渙散,無復有可爲之勢。

    此豈殿下素所自期者哉?殿下靜言思之,亦必慨然而傷歎也。

    殿下勿以世道日降,歸之天數,益自奮勵,用迓續景命于將墜也。

    昔衛武公九十猶作抑戒,使人日誦於前,以資警益,斯可爲法也。

    臣又聞,漢臣賈誼,常以識時務自許,而其拳拳竭論者,在於輔翼太子,眞可謂知所本矣。

    卽今元良得人,萬民延頸,進德修業,此正其時。

    機會所關,豈有重於此者乎?見在宮僚必多名流彥士,各稱厥職,然更須博選廣求方正篤學,聲實已著之人,不限科目,別立官稱,俾得出入於資善之地,則必多所益也。

     仍乞遞免,以全公私之義,答曰:「箚陳之事,無非愛君之誠。

    予當體念而採施,其勿固辭。

    」仍下備局,備局以爲:「博選一款,吏曹精擇可合之儒,以備其任,而官稱則略倣宋朝故事,堂上則稱贊善,堂下則稱翊善,參下則稱咨議,入講之時則贊善序於輔德之上,翊善序於文學之次,咨議序於說書之下。

    」上從之。

     5月23日 ○戊辰,流星出室星上,入女星上。

     ○瑞山人趙時應詣政院上變言:「瑞山幼學鞠聖兪及其子震虎,與洪州、德山等地閑良、庶孽十餘人,同謀不軌,期以三月二十七日擧事,聞其時京城宿衛甚嚴,故退定日期,將待秋更擧。

    」政院入啓,上命招大臣、禁府堂上、兩司長官,推鞫於闕庭,發遣禁府都事,捕鞠聖兪等,又別遣中使一人,搜取賊家文書。

     5月25日 ○庚午,以蔡??後爲大司諫,李基祚爲副提學,金元立爲司諫,柳俊昌爲掌令,贈故大司諫奇大升謚曰文憲。

    大升,宣廟朝大儒也,世稱高峯先生。

     5月26日 ○辛未,以南翧爲副修撰。

     5月27日 ○壬申,流星出貫索星下,入房星上。

     ○平安道鐵山、嘉山、宣川、龜城、定州、順川、泰川、熙川、甑山、慈山、成川等十一邑有蟲害穀。

     ○慶尙道固城縣民樸望男妻一産三女,監司以聞。

    上命優賜米肉。

     5月28日 ○癸酉,金星入畢星。

     ○上禦時敏堂,親鞫鞠聖兪等十一人。

    聖兪供稱:「與趙時應及時應父後說、叔父前兵使後亮,居同裡閈,每被後亮等奪其田土,因成嫌隙。

    故被其構誣雲。

    」而辭色不少屈,左右皆疑時應之誣。

    上使金自點等問諸囚十一人,所對皆同。

    上命以鞠聖兪等,與時應面質,時應語屈,刼聖兪曰:「汝嘗曰:『欲得三百餘人,扮着倭服,直犯京城,則一國之瓦解,可立而待也。

    』此言非耶?」聖兪曰:「汝欲誣告要功,而乃作此不似之言,欺罔天聽耶?」上心知其妄,命問時應曰:「聖兪之欲假倭服,其將自東萊長驅而進耶?抑從內地起耶?」時應曰:「欲借統制使一張牌文耳。

    」上已知其誣,命大臣、推官等進前問曰:「卿等見獄情何如?」金瑬對曰:「聖明旣自臨問,必當洞燭眞僞。

    臣等固不敢容喙,而以理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