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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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俺父義智,功過於景直,獨不蒙恩,寧無憾乎?』雲雲,故不得已又給一船,稱以萬松院,至于今接待之費,罔有紀極。

    流芳、萬松之弊,皆出於一番慰問之緻也。

    且關白、島主之喪,亦無弔祭之禮,慰賻之事,今不必遵用謬例,又貽後弊,而曾於丙子亂前,島主久在江戶,還來之後,委遣洪喜男慰問雲,今亦依此,差遣解事譯官,以慰其往來之勞,島主遭喪一事,則切勿言及爲當。

    」 答曰:「島主旣不久在江戶,則與亂前規例似異,勿遣可也。

    」 9月24日 ○丁卯,流星出織女星上,入王良星下。

     9月25日 ○戊辰,月入太微西垣內。

     9月27日 ○庚午,流星出畢星下,入參旗星上。

     9月28日 ○辛未,應敎金振、副校理洪命夏、修撰金應祖、副修撰嚴鼎耉等上箚曰: 至高者天也,至卑者地也。

    陰陽之氣感,則天地交而萬物通;陰陽之氣乖,則天地不交而萬物不通,此,否泰之所以分也。

    噫!君臣亦一天地也。

    尊卑位懸,上下分嚴,而未嘗不相須而共理,故感而和則泰,乖而隔則否,此,治亂之所以分也。

    是以,自古君臣,所貴乎相與者,以其誠意交孚也。

    誠意不孚,則上疑其下,下不自盡,何事可言,何言可信?上下壅蔽,亂亡隨之。

    歷考往牒,斑斑可見,而今日國事,不幸近之矣。

    竊觀,近來君臣上下,情意相阻,凡所作爲,動輒生疑,群臣震懼,景象索然,此豈平日臣民,所嘗望於聖世者哉?姑以近日之事言之,李應蓍之言,狂妄則有之,而以言獲罪,非聖世之事。

    應蓍隻恃聖明,有懷必達,妄陳疏章,便觸雷霆,投身絶域之外,永作去國之魂,則其在天地包容之德,豈無所損?亦恐有憾於大聖人惻怛之仁也。

    頃日兩所試官,以出題之誤,俱被黜罷之罪。

    噫!慢上護逆,是何等罪惡,而殿下遽加之於十八多官?當其出題之際,如或有意於其間,則厥罪固難容誅,何止於黜罷而已?偶擧故事,出於千萬無情,則爲人臣子,而其可負此罪名,容息於覆載之間乎?竊恐殿下一念之疑,猶有所未絶而然也。

    王世子英明仁孝,逈出古今,位號一正,八方延頸,人心洽然,朝野同慶,至於深山窮谷,亦莫不歡欣相賀,孰敢有譏慢之意,萠於方寸哉?大義所在,固不可容議。

    雖以利害言之,自愛其身,人情所同,其可內懷慢上之心,陰護旣骨之姜,寓意文字,播諸中外,自陷於不測之誅乎?以此推之,其不出於有意,而出於無情,自可見矣。

    出於無情,是謂不察,罪之以不察則可也,至以不道之罪,爲諸臣罪案,不亦過乎?噫!處姜之變,國論已定,而君臣之間,疑阻尙存,因緣展轉,遂至擧朝而疑之,國家之不幸,可勝言哉?自殿下玉候違豫之後,久廢經席,罕接臣僚,無以達上下之情,而講治平之道。

    臣等不敢知殿下於燕閑之中,留意者何事,所覽者何書也。

    以聖學之高明,不必取資於區區口讀之末,而操存之方,不可少弛,出治之源,不可不澄。

    亦何可專然廢卻,放過時月哉?倘於玉候和平之日,時禦便殿,引接臣僚,講論經學,加意本源,咨訪得失,交修不逮,上無所疑,下無所隱,君臣之間,疑阻洞釋,朝著之上,和氣藹然,則上下相孚,天地交泰,豈不盛哉,豈不休哉? 答曰:「省箚具悉。

    箚末所陳,當留念焉。

    」箚辭,卽命夏之筆也。

     9月29日 ○壬申,以趙錫胤爲大司諫,嚴鼎耉爲獻納,李時萬爲司諫。

     冬十月 10月2日 ○甲戌,濟州牧使柳廷益馳啓曰:「旌義縣歲貢船,到楸子島,遭風敗沒,貢物領來吏康應吉等三十人渰死。

    」上令本道,擧行恤典。

     10月3日 ○乙亥,電。

     ○王世子詣慶德宮,問安于中殿。

     ○上引見備局堂上,謂曰:「臺諫方論李碩龍告變之事,而拿問裵大承等,卿等之見如何?」金自點曰:「以大承招辭觀之,碩龍之以賊謀,言于大承者,所以相議也,非爲大承所脅而發也。

    」上曰:「予之所見,亦如此。

    第碩龍之告,後於尹衡覺,而柳東秀以碩龍爲先,且東秀之招,與當初別錄亦異矣。

    」自點曰:「近日人情皆以爲,殲此殘孽,豈至於錄功,而臣則以爲,陳勝、吳廣皆以匹夫,終至亡秦,至若皇明之流賊,竟爲天下之禍,何必如唐之祿山,我朝之适賊,然後謂之大賊乎?今若還收錄勳,而有拿問之擧,則恐自此無上變者也。

    」上曰:「卿言是矣。

    柳東秀功則有之,而不無其過。

    且尹文擧若聞事變,則宜直詣官門言之,而傳語於人,不卽親告。

    渠蓋欲避告變之名,而事機甚重,何暇顧他?其亦未盡矣。

    」上又曰:「八路城池,日漸崩頹。

    頃者湖西逆變,監司亦無藏身之所,事極寒心。

    淸人亦豈以隨毀隨築爲非哉?雖請于彼國,勢不可不修築也。

    」自點曰:「爲守令者,隨其頹毀,卽當修補,不必稟于朝廷,而今之守令,念不及此。

    雖在平時,尙不可緩,況今艱危之際乎?」上曰:「士君子隻有出處二道,若出而仕,則當盡心國事,不仕則亦當退守山林。

    今之士大夫,乍出乍入,辭彼受此,呈辭上疏,逐日紛紜,未有以國事爲心者。

    銓曹何不退斥此輩,而收用賢能,大臣亦安得放過,而不爲糾正乎?邊城無可恃之地,廷臣無許國之人,中夜思之,獨自興歎。

    且近日臺官,故犯遞職之習,亦可寒心。

    不陳前啓,翌日引避以遞,此則心術所關。

    故犯之人,切勿復任可也。

    古之爲臺諫者,至有六七年之久,今之爲臺諫者,未有六七日之久矣。

    」吏曹參判李基祚待罪曰:「近日朝臣,非徒被推者多,必擇可合人而備擬,故其數甚少。

    豈可不分賢愚而混雜擬望乎?」上曰:「予所以言之者,非欲其混雜擬望也。

    沈滯中亦豈無其人?」上又曰:「頃者書題事如何?郭太後爲宮婢所搆,不得其死,故引而比之於今日,其意不亦兇乎?〈一所表題,郭太後事,見上。

    〉以伸救姜哥者,比於黨人,〈二所論題,皇甫規恥不與黨人。

    〉以李敬輿比之於姚崇,〈一所論以流涕,別故君爲題,姚崇事也。

    〉不知敬輿亦流涕乎,然或慮其出於愚妄,故不加深治矣。

    」上又曰:「頃者玉堂箚辭有曰:『今誰爲姜雲,而至於李應蓍事,極力救之。

    夫應蓍爲誰之人乎?予之必欲罪應蓍者,以其能言時人之所欲言。

    時人必欲開此路,無不救護。

    雖累年爭執,決無聽從之理也。

    」自點曰:「君臣之疑阻至此,國家之事,安得和平也?」上曰:「自反正之後,每慮黨人之禍,必至亡國,故予欲打破而不能。

    樹黨之弊,近來益甚,國事已至於難救之地,奈何?」李時白曰:「上每以時人爲敎,恐非人君所可言者。

    興邦喪邦,係於人君之一言,不可不愼也。

    若以與姜碩期相親,而輒疑其伸救姜哥,則今之士大夫,孰非張維之所相親切之人,而乃敢爲姜哥,有此慢上之事乎?」自點又以試官事,陳辨不已,上曰:「大提學若出題,則參試官何敢違之?李植之罪,非惟今日之事,當初建儲之日,試問元孫之爲人,則乃敢稱以英邁。

    其兒之不慧,植豈不知之,而如是稱譽?雖他人之子,猶不敢面謾於君父,況以其孫,誣乃祖乎?」 10月4日 ○丙子,以金南重爲大司憲,吳竣爲弘文館提學。

    竣,素無才識,少習韓濩筆法,字畫頗精,故累書國家碑誌,輒加資秩。

    丁彥璜爲右副承旨,洪命夏爲獻納,柳慶昌爲吏曹佐郞。

    慶昌爲人踈雅,無浮躁之習,人以是取之。

     ○領議政金自點啓曰: 「臣與判尹以上,來會于賓廳,而自前大提學圈點時,必使前大提學薦望。

    宣祖朝己亥年間,有大提學圈點之命,故相臣李恒福以曾經大提學,纔遞左議政,而適病在家,其時具由啓請,遣史官於恒福家,薦望而來;癸亥年相臣李廷龜以前前大提學薦望;丁醜年完城府院君崔鳴吉亦以前前大提學薦望;頃者大臣中,李景奭纔經大提學,故亦爲薦望。

    今者前大提學李植,被罪在外,前前大提學鄭弘溟病重在全南道。

    大臣中李景奭,纔經大提學,當依前例薦望,而今日右議政,適病不得來參。

    自前大提學圈點時,無大臣一員獨參圈點之例,待右議政病差,卽時命招圈點何如?」 答曰:「依啓。

    」於是,判中樞李景奭上疏辭曰: 臣非纔遞者,以前前已經者言之,則有老成兩大臣。

    〈指金瑬、崔鳴吉也。

    〉若命兩臣同議,則詞林哲匠,可得其人矣。

    「 上不許,使之依例薦望。

    於是,以趙絅爲大提學。

     10月5日 ○丁醜,火星合於木星。

     ○全南監司鄭維城,括得漏田二萬五千結以聞。

     10月6日 ○戊寅,設庭試,取文科吳翮等七人,武科辛景輅等一百六十二人。

     10月7日 ○己卯,上引見平安監司林墰,謂曰:「頃日逆變之起,卿竭力勦捕,使宗社再安,卿之忠誠,予甚嘉之。

    」墰對曰:「臣變起之初,旣不能預知,事竟之後,又不能善處。

    待罪之不暇,何功之有?下諭過當,尤極慙懼。

    」上曰:「民有疾怨之心,然後樂聞兇徒之敎誘。

    豈量案過於兩南耶?徭役重於他道耶?」對曰:「臣自前出入嶺南及湖西,故其間物情,槪亦聞知。

    湖西之元定貢役,最重於他道,嶺南則比湖西甚輕,而土瘠民貧,故民猶不支矣。

    」上曰:「公山山城之修築,實非偶然,予知卿獨有遠慮矣。

    其城形勢如何?」對曰:「城在直路之咽喉,雖不可謂地理之險,而足爲控扼要衝之地。

    監司、牧使中一人,似當入處城中,以爲陰雨之備也。

    聞柳根爲監司時所築,而廢而不修者,今已四十餘年矣。

    」上曰:「軍兵幾人則可以守之乎?」墰曰:「以五人守一堞,則可用五千人矣。

    」上曰:「卿新授之職,國家莫重之任。

    未知有何所陳之言。

    」對曰:「卽今所憂者,北京往來雇馬之役也。

    」上曰:「淸人旣入北京,我國似無目前之急,而近來災異太甚,不知前頭有何事變。

    」墰曰:「慮不先定,不可以應卒,敢不戒哉?」上曰:「前後受任於兩西者,皆用一時才望,而觀其所爲,皆不着實。

    至於城池,任其崩頹,脫有事變,將何以賴?」墰曰:「己卯年臣奉命西路,歷觀諸處城池,則不至大段崩頹,今則崩頹之處,極其浩大,似難一時興役矣。

    」上曰:「近來民生,以瀋陽酬應之役,皆懷疾怨之心。

    監司之職,唯在黜陟之明,卿其懋哉。

    」墰曰:「西土人心,素稱淳樸,而丁醜以來,締結彼國,朝廷以爲賴此輩周旋之力,而待之以恩,故漸至橫肆,輕蔑朝廷。

    且管餉牟利之輩甚多,抑之則怨生,置之則弊作,交相爭利,事甚難處。

    西民之怨,職由於此。

    」上曰:「與淸人結爲心腹者,率多慢侮官吏。

    故前者乃殺崔得男,惟鄭維城一人頗得明査矣。

    其時雖在宰列者,無不恇怯,以此觀之,人之膽大者,誠難矣。

    」墰又陳西路貢物之弊,上曰:「往本道,詳度事勢而啓聞可也。

    」 10月8日 ○庚辰,以全南道賑恤穀二千石,分賑濟州飢民。

    以濟州牧使柳廷益啓陳州民饑饉,皆願乞食於陸地,請令廟堂指揮,備局議移粟以賑,毋令出島。

     ○國家嘗於每年歲末,抄堂上官妻年七十以上者,題給歲饌,而經亂以後,廢而不行。

    禮曹啓請,明年則事多復古,恤寡優老之典,亦依例復行,上從之。

     10月9日 ○辛巳,雷雨雹。

    夜,流星出北鬥第五星,入北方。

     10月11日 ○癸未,流星出玉井星下,入巽方。

     ○獻納洪命夏啓曰:「春宮輔導,責任重大,而況王世子學問高明,朝夕開筵,侍講之官不可不擇。

    弼善李椲雖有幹局之稱,不合資善之地,書筵開講之際,口讀亦且艱澁雲。

    故臣欲論遞,而司諫李時萬以纔離僚席爲嫌,終始持難。

    無非臣見輕之緻,請遞臣職。

    」答曰:「勿辭。

    」 ○司諫李時萬啓曰:「同僚以爲,弼善李椲不合春坊講官,不可不論雲。

    臣纔經春坊之職,旣有不合之嫌,自愧不暇,何暇論人?且李椲有才可稱,進講之不善,係是公罪,欲使李椲知有物議,而自處之也。

    同僚以見輕引避,何敢晏然?」答曰:「勿辭。

    」憲府處置,請洪命夏出仕,李時萬遞差,從之。

     10月12日 ○甲申,淸人來索梨二萬六千六百箇、柿六千八百箇,分定於京畿、洪淸、黃海、平安、鹹鏡道。

     10月13日 ○乙酉,諫院啓曰:「弼善李椲雖有才局,不合講官,請遞。

    」從之。

     ○持平李袤辭病不至,上疏陳時弊,略曰: 先儒之言曰:「天下之事有大本、急務,大本者,君心也;急務者,輔翼太子也。

    」此今日之急務,故臣竊取其義,以爲首,而次之以臣臆見四條,曰褒節義,信群臣,開言路,愼用罰。

    殿下淸心、寡欲,暗合道妙,則殿下之作聖,不爲也,非不能也。

    然而天災地異,人妖物怪,倍於春秋,子而弑者有之,臣而逆者有之,可愕之變,接跡而起,臣不忍名言,而國勢日輕,邦本日搖。

    警懼之示,雖曰仁愛之深切,而莫的其指某事爲某應,則是在於殿下之一心矣。

     又曰: 殿下聖謨神運,深惟宗社根本之重,時勢憂危之極,早定儲位,以係臣民之望,此天也,非人也。

    春坊僚員雖皆一時之選,由科目出仕者,素蔑學問之力,山林之下必有藏修之士。

    臣願殿下,令大臣會同銓官,博求遺逸之人,稍存一名者,率以列錄,一如宣廟朝六條俱備之規,以備除補。

    朝夕與居,使之日講正道,日陳正言,論難古今之得失,薰陶切磋於仁孝之道,則聖功可立,國本可端,億萬年有道之長,亶在是矣。

     又曰: 禍亂之酷,未有如往日,而當初節義之臣洪翼漢、尹集、吳達濟、鄭蘊等,奮不顧身,以義自徇,此所謂平居敢言,臨亂伏節者也。

    嗚呼!大明三百年天下,一夜灰滅,舊君有服,情禮必至,一番擧哀,在所不已,而其時掌禮之官,恇?未遑,微斯四臣,天下後世豈知我東爲文字之邦乎?此莫非祖宗休養之餘澤也,亦莫非殿下反正之大義也。

    臣願殿下,軫念諸忠,立準百世,追贈官謚,旌表門閭,錄用子孫,以祀鄕社,則忠魂冤魄,感泣於九原之下矣。

    幸而存者,金尙憲一人耳。

    置之黃閣,則固知聖心之果然,而雪窖風霜,筋力已盡,優許晩節,俾全大名,如漢之奉朝請可也。

    羽翼調護之責,舍此人其誰哉? 又曰: 臣聞,言事之臣有不當聖心者,輒下未安之敎。

    作福作威,是何等罪名,而朦朧聖旨,有若季世之君,脅制於權奸,不敢斥言者然。

    以殿下聰明叡智,豈不知群臣之邪正乎?臣聞,曩者囚李敬輿於島,竄洪茂績於海,流沈??於南荒,投李應蓍於有北。

    彼有罪無罪,臣未得其詳,而以事理推之,敬興大臣也,定策大事也。

    殿下旣定大事,則當令大臣奉行而已,若俯詢所見,則名位未定之前,豈無異同於其間哉?名位旣定之後,小有不是之心,則殛之可也,貶何可得也?傅子糾射小白者管仲,而爲齊仲父;勸建成殺太宗者魏徵,而爲唐人鑑,移忠所在,其理一貫。

    茂績之以言拔身,??之低昻連啓,應蓍之愚妄陳疏,或有過激,而宜天威之赫怒也。

    然古之諫臣,至比其君於暴君,而不罪焉。

    彼茂績等,旣得直名,蚩蚩下氓,不可家喩戶說,皆曰以言獲罪,則於茂績等不亦幸,而於殿下不亦厄乎?且李植等以誤出考試之題,至被重罰,臣聞來,心膽自落。

    植等以殿下休戚之臣,位至宰列,彼亦有人心,獨不知誹謗君父,爲一大辟,而暗昧出題於多士鹹聚之地,自陷於不測之罪乎?知而故犯,則削黜爲輕;不知而妄作,則罷職或重。

    邦家昭憲,不亦輕重之失中乎?前後定罪,皆出於獨斷,無怪乎人心之疑惑也雲雲。

     上優答而遞其職。

     10月14日 ○丙戌,上下敎曰:「以子證父,有傷風敎,故頃年已下敎禁斷矣。

    今者捕盜廳以女證父,極爲非矣。

    」時,捕盜廳以長興庫庫直姜承偸竊方物所用油芚、彩席之罪,推問其女,而證成之,啓達梟示,故有是敎。

     10月15日 ○丁亥,雨雹,雙虹見於東方。

     ○大司諫趙錫胤承召入來,陳疏辭職曰: 人君居上而臨下,惟在正其一心。

    其心正則廓然大公,物來順應,當喜而喜,當怒而怒,好人所好,惡人所惡,動順天理,而衆心服。

    今殿下喜怒之發,好惡之情,或咈於群下之望。

    臣恐殿下正心之道,猶有所未盡也。

    臣姑擧其大者,而言之則李應蓍、趙後亮等事,皆是國人之言,而爭之愈久,拒之愈堅。

    國人皆曰不可罪,則殿下必欲罪之;國人皆曰不可赦,則殿下必欲赦之,何殿下之強咈群情,每如此耶?後亮誣告兇慘之狀,聖鑑非不洞燭,而隻緣慮患之過,曲貸必誅之罪,獨不念王法一壞,奸兇自恣,而終必至於召亂乎?李應蓍之事,諸臣言之盡矣。

    身居言地,欲盡其責,其忘身愛君之忠,有足可尙,而殿下疑之太深,罪之太重。

    此無非君臣之間,情意不交而然,可勝歎哉?應蓍之請恕流放之臣,深斥除拜之失,其心公耳,斷斷無他,而殿下以爲,護罪人而附邪論。

    使應蓍正士也,則不當如是之無狀;使應蓍邪人也,則固將迎合天意,以沽榮利。

    又豈肯抗言不諱,自取大罪乎?聖人不逆詐、不億不信,而情僞自不能遁者,心正而理明也。

    今殿下不以理察物,而唯以億逆爲明,群臣每被情外之罪,而莫敢白,不亦冤乎?至於疏末所陳,竊聽閭巷之言,而爲聖明深憂過慮,莫非忠愛之至,何可纔聞逆耳之言,輒加威怒乎?夫人臣之規戒其君,言貴激切,故禹之戒舜曰:「無若丹朱傲,惟慢遊是好。

    」周公之戒成王曰:「無若商王受之迷亂,酗于酒德。

    」舜、成王豈有是哉?後世亦有比其君於桀、紂、桓、靈者,而時君莫之罪,後世爲美談,良以人臣事君之道,不在婦寺之忠也。

    噫!自古雖無道之世,未嘗殺諫者,殺諫者而不亡其國者,未之有也。

    今使應蓍,觸犯風霜,驅馳沙磧,而顚仆道路,則是聖朝居然有殺諫臣之名,誠可爲之於悒也。

    殿下苟能虛心而察理,忘怒而恕情,則必將有翻然而悟,釋然而解者矣。

    臣於近日考官之被罪,尤不勝竊歎。

    兩所之題,有意而見之,皆似嫌逼,若平心而徐究,其情則自可以無疑矣。

    君臣之分義至嚴,君有過擧,則犯顔廷爭,固其職耳。

    乃敢假借他事,隱然有譏刺之心,求之人情、天理,寧有是哉?雖獨言而獨書之,猶且不敢,況奉明旨試多士,是何等地,而肆然爲慢上之擧哉?此不過偶然無情之事,而矇不自覺耳。

    殿下非但加以重罪,至有臣子不忍聞之敎。

    臣恐轉展觸激,疑阻日甚,則前頭之憂,有不可勝言也。

    嗚呼!殿下視今日何等時耶?天怒於上,民窮於下,人心已離,國勢岌岌,卽不待外寇,而危亡之禍迫矣。

    雖君臣上下,葉心交修,猶恐其不濟,而乾道日亢,士氣日摧,人人惴慄,不知稅駕之所,此豈國家之福也?臣中夜思之,不覺流涕,殿下獨不念及於此耶? 答曰:「疏辭予當留念。

    爾其勿辭,調理察職。

    」 10月16日 ○戊子,時,兩司連啓李應蓍事,已六閱月而不已,大司憲金南重不議於諫院,遽先停論。

    大司諫趙錫胤啓曰:「李應蓍不可罪之意,臣纔力陳,而憲府還收之請,昨已停矣。

    凡臺諫論事,出於一時公議,不可以未蒙兪音,輕易停論明矣。

    況應蓍之事,實係言路開閉,國家興喪,雖終年閱歲,決不可止也。

    君有過擧,則爲人臣子之道,唯當務積誠意,委曲陳辨,期於感回,乃其職耳。

    若諉之以相持無益,瀆擾未安,遽自相率而退,則不幾於待其君以不能乎?君子愛人以德,不以姑息。

    況人臣愛君,不以德而以姑息乎?且兩司偕發之論,久未得請,則合啓力爭,乃是論事之體,而累月持久,終無此擧,草草文字,循例連啓,宜其不能格天,而終歸於寂寥之地,可勝惜哉?以事理言之,則兩司偕發之論,其停也亦宜,相與可否,而臣纔從外來,方在俟命之中,憲府停啓,恰在此時,臣雖無似,不足爲輕重,其於事體,恐不當如是也。

    今臣人微言輕,孤立無助,將何以扶公議,而動天聽乎?決不可冒居言地,請命罷斥臣職。

    」答曰:「依啓。

    」 ○政院啓曰:「今此大司諫趙錫胤避嫌之事,乃擧國之公議,而不意今者依啓之命,出於例外。

    古聖王待諫臣之道,必不如是也。

    願小霽雷威,平心思量焉。

    」答曰:「不無前例,爾等勿以爲怪。

    」及政院捧傳旨,上乃命勿罷,隻遞其職。

     10月17日 ○己醜,大司憲金南重、持平郭之欽啓曰:「以李應蓍事,前後論執,今已累月。

    日日瀆擾,天聽逾邈,上以益殿下之過擧,下以虧臺閣之體面,而訖可停止之議,搢紳間亦多有之,而初非合啓,似不必與諫院通議,故隻自本府停論矣。

    大司諫趙錫胤以此爲非,至於引避,而辭意峻截,顯加譏斥。

    臣等見事不敏,惟知瀆擾之爲未安,而不覺許多不忠之事鹹萃,而爲臣等之罪案也。

    且於停論之日,錫胤疏辭,未及見之,應蓍事力陳與否,何以先知而與之相議乎?雖終年閱歲,決不可止之雲者,固堂堂正論,而緣臣等昏謬,率易之失,又緻一場鬧端,至有諫長特遞之敎,此亦聖明之過擧也。

    決不敢晏然仍冒,請罷臣職。

    」答曰:「勿辭。

    」 ○獻納洪命夏啓曰:「大司諫趙錫胤以李應蓍事,瀝血封章,而憲府之官不顧公議,徑先停啓,則錫胤之出避,理所當然,而遽下依啓之命,使臺閣摧沮,言路閉塞,其爲聖德之累,爲如何哉?請還收前大司諫趙錫胤遞差之命。

    兩司俱發之論,不通諫院,徑先停啓,請大司憲金南重、持平郭之欽遞差。

    」上答曰:「李應蓍爲姜報怨,阿時取寵,其心所在,實涉兇詐,而爾等假公營私,必欲使阿世者樂趨,如是植黨,將欲何爲?大司憲金南重等,小無所失,而爲應蓍必欲斥去,爾等可謂無忌憚也。

    」 ○獻納洪命夏啓曰:「李應蓍還收之請,乃一國公共之論,三司論列者,豈有一毫爲應蓍地哉?前大司諫趙錫胤,自外入來,纔陳疏章,而憲府之官徑先停啓,公議所在,不得不論啓,而今承聖批,至以植黨、無忌憚等語爲敎,臣誠惶恐,罔知所措。

    噫!君臣之間,誠意相阻,隨事論列,輒激天怒。

    臣罪至此,萬死無惜。

    請命鐫削臣職。

    」答曰:「勿辭。

    」 ○以金元立爲司諫,金頊爲持平,李時萬爲副校理,李杭爲檢閱。

     10月18日 ○庚寅,諫院連啓還收大司諫趙錫胤遞差之命,且請大司憲金南重、持平郭之欽遞差,獻納洪命夏出仕,上隻許洪命夏出仕,趙錫胤、金南重等事累啓,竟不從。

     10月21日 ○癸巳,月犯熒惑。

     10月22日 ○甲午,淸差到義州,求梨、柿各數萬箇、樺皮數萬張、獵狗十頭,督納甚急,貿遷輓輸,州縣不勝其擾。

     ○金南重免。

     ○月犯軒轅大星。

     10月23日 ○乙未,獻納洪命夏初度呈辭,卽命遞差。

     10月24日 ○丙申,以沈詻爲大司憲,趙絅爲大司諫,鄭知和爲副應敎,丁彥瑗爲持平,嚴鼎耉爲獻納,鄭鬥卿爲修撰,李袤爲正言。

    袤,山海之孫,慶全之子,人以騂角稱之,爲其持論頗正故也。

     ○月入太微垣。

     10月25日 ○丁酉,流星出壁星下,入昴星上。

     ○禮曹請自明年,諸道朔膳及京各司供上等物,竝皆復舊,上始許之,蓋以丁醜以後,盡爲裁減故也。

     十一月 11月4日 ○丙午,杖柳東秀,流于鏡城。

    初,尹衡覺素與東秀爭功,不相能,東秀前此對獄,頗指衡覺之失,衡覺尤不平,遂具由上疏,而衡覺方除坡州牧使,未及出謝,使人呈疏于政院,政院據例卻之。

    衡覺旣而悔之,遂寢其疏。

    司諫金元立聞之,乃啓曰:「衡覺之疏,雖不上達,旣呈政院,傳播人口,東秀禁抑告變之事,若果眞的,而衡覺拘於人情,旋自中止,則難免循私掩惡之罪,若以不明之事,至於呈疏,則亦難免誣陷之罪,請拿問處置。

    」上從之。

    衡覺旣下獄,乃對曰:「初以柳濯謀叛之狀,言于東秀,不啻丁寧,而謂臣隻傳境內有李夢鶴之變,何所據而捕捉乎雲,有若以臣不言柳濯謀叛者然。

    此則言出於臣口,入於東秀之耳,而旣無參證之人,東秀或可以構誣,而至於其査頓權謐及徐雲騁等,預先告變,終不發覺,使逆徒,恣意爲亂。

    東秀乃林川之人,而柳濯、都是天皆東秀切親,則東秀之不動於謐書,無足怪者。

    當初聞變時,東秀顯有疑懼之色,又不欲馳報於監司,但謂賊已發動,何處可捕,又不移文於隣邑,又不令趁卽偵探,臣賃人探得賊屯形止而來,據此啓聞。

    且柳濯就捕之初,東秀公然解縛,臣叱責下輩,縛之甚急。

    臣又使搜探賊家文書,而亦不動聽。

    東秀恇怯無識之狀,事事如此。

    至於金忠立之功罪輕重、李碩龍之知幾迫入,則臣有所嫌,未敢擧論雲。

    」於是,禁府請拿東秀以問,上從之。

    令東秀與衡覺面質,東秀語多屈,上又命拿問謐、雲騁,謐等皆以實對。

    上曰:「謐、雲騁爲國之忠可嘉,其令該曹,實職除授,東秀刑推當否議啓。

    」鞫廳啓曰:「東秀旣聞不道之言,不卽囚治,難免其罪,而且不無捕獲逆徒之勞,較量功罪,容有可恕之道。

    雖不可全釋,而刑推則似過矣。

    」上從之,遂決杖一百,流三千裡,定配于扶安縣。

    旋因諫院之啓,改配鏡城府,因下敎曰:「金忠立罪犯,以衡覺所陳觀之,則不至重大,分揀放送。

    」 11月5日 ○丁未,上患熱上耳塞之證,久而不瘳。

    藥房啓請勿入公事文書,以便靜攝,上曰:「獄囚久滯,甚可慮也。

    囚推文書,依前捧入。

    」 ○竄內官趙邦璧于吉州。

    邦璧以在瀋時,稱嬪宮爲內殿之罪,自春繫獄,受刑累次,至是命減死定配。

     11月6日 ○戊申,戶曹啓曰:「黃海道貢物之價,每一結收米七鬥,而就其中永減二鬥,隻捧五鬥。

    請自今海邑則以本米船運,山郡則每七鬥五升作布一匹。

    」答曰:「問于大臣。

    」昇平府院君金瑬、完城府院君崔鳴吉、領議政金自點、判中樞府事李景奭、右議政南以雄皆以爲,該曹料理得宜,宜依此施行,上從之。

     11月7日 ○己酉,日有重暈。

     11月9日 ○辛亥,日有左珥。

     ○倭使橘成稅、藤智繩到東萊府,蓋爲漂倭押還回謝事也。

    智繩謂東萊府使閔應協曰:「江戶執政等聞漂倭入來,驚曰:『?靼已得北京,送此漂人,正欲誇大,而朝鮮受而送之,必是與?爲一也。

    大納言〈官名。

    卽關白叔父雲。

    〉欲赴援南京,議者曰:『彼兵不下百萬,我雖發百萬之衆,平原廣野則必不能抵當,不如假途朝鮮。

    』島主言:『頃年朝鮮酷被?兵之禍,人民死亡殆盡。

    且自釜山至北京八千餘裡,決不可輕擧大衆。

    』以此意,反覆周旋雲。

    」智繩仍曰:「島主久留江戶,且遭母喪,緻弔之禮,不可廢也。

    」應協曰:「內喪緻弔,前無此例,朝廷必無聽從之理。

    」智繩曰:「須卽奏聞,期於得請。

    」應協依其言以聞,朝廷差遣接慰官。

     11月10日 ○壬子,流星出虛星下,入西方。

     11月12日 ○甲寅,以金元立爲執義,李時萬爲司諫,李崍、權諿爲掌令,李性恒爲持平,郭聖龜爲正言,金重鎰爲修撰,柳恒爲江原監司,洪命夏爲和順縣監。

    命夏出身未久,歷敭淸顯,人望甚重。

    曾以獻納,論劾金南重等,忤旨而遞,至是特命外補,時議惜之。

     11月13日 ○乙卯,大司諫趙絅,在鄕不赴召,乃上疏曰: 人君受天明命,以一身制命於兆民之上,尊莫尙焉,而所托股肱者大臣,所托耳目者諫官。

    股肱屈伸,耳目聰明之後,人君安於上,百官安於朝,萬民安於野,此必然之理也。

    興王賞諫,衰世厭諫,亡國殺諫,此歷代之明驗也。

    奈何近年以來,殿下聽諫之道漸怠,抑制之、摧折之、竄逐之?臣竊聞,前大司諫趙錫胤以避嫌言及李應蓍之故,忤旨斥免雲。

    臣未見避嫌之辭何狀,而錫胤之忠情、公直,求之今世,可謂不數人者也。

    不識今者,有何拂辭,而抑退之如此之遽也?當今人物眇然,一錫胤誠不易得,而退錫胤於臺閣,更求何人,與之爲國?臣實爲殿下惜之。

    且臣於前疏,略陳李應蓍事,而惟在竪臣廉恥,〈絅前被李應蓍譏斥,故雲。

    〉不暇索言也,今請畢其說。

    應蓍以世祿之家子弟,少有文名,及登科第,低回佐幕,久而後始通顯路,其不趨時附勢可知也。

    特不忍一時之慷慨,以進狂妄之言,殿下何罪之深,而欲投有北哉?唐臣陸贄對德宗之言曰:「諫者多,表我之能好;諫者直,示我之能賢;諫者之狂誣,明我之能恕;諫者之漏洩,彰我之能從。

    」誠千古人君聽諫之龜鑑也。

    今地雷大震於盛冬之朔,太白累見於太陽之傍,雨雪不降,黃霧晝昏,天地否隔之象著矣。

    願殿下,仰觀天象,俯察人言,益勵側身之道,旁求直言惇樸之士,置諸左右,務聞已過,恢弘聖量,以寬嬰鱗之罪,國家社稷之福也。

    且臣辭免文衡之疏,非開虛讓、循俗例也。

    且臣衰耗已甚,且無文字間工夫故也。

    伏願聖明,本職及兼帶文衡,竝賜遞免。

     答曰:「卿其體予至意,勿爲固辭,須速上來。

    」 11月14日 ○丙辰,月犯畢星。

     11月15日 ○戊午,諫院復論廣州府尹具鏊率畜宮人,請按律定罪。

    其父仁垕,難免不敎之罪,請命罷職不敍。

    答曰:「不允。

    此宮人許嫁已久,鏊之率畜,少無不可矣。

    」初,參判李成吉有賤産女,慧而有技能,且解文字,選入後宮,嘗見任使於前。

    未幾見忤於仁烈王後,放出之,或謂其已承恩雲。

    其人處於閭家十餘年,多有淫行。

    又嘗出入於具仁垕家,仁垕子鏊見而悅之,欲自納爲妾,多行賄賂於左右,請上許嫁,上終不聽。

    時,上之從母李氏婦,出入宮中,有所言,上無不曲意從之。

    鏊乃嗾李氏婦,強爲之請,上不得已許之。

    鏊又稟知于世子大君,然後乃率畜,人言藉藉。

    郭聖龜聞而駭之,與李時萬相議論啓。

    平興君申埈見朝報謂人曰:「吾則初不知宮人而取之,其時被論,事誠冤枉,而具鏊此事,誠荒唐矣。

    」聞者笑之。

     11月17日 ○己未,上命以襦衣分賜軍士之薄衣者。

     11月18日 ○庚申,月食木星。

     ○掌令李崍啓曰:「爲人君而得如我宣廟、漢文帝斯可矣。

    宣廟朝故臣金誠一,榻前引對之時,至以桀、紂比擬,廷臣悚懼失色,外人皆以爲危,宣廟不爲怒;文帝時愼夫人有寵,與皇後同坐,袁盎以其犯分而引卻之,文帝不之罪,然而宣廟不失爲宣廟,文帝不失爲文帝,彼二臣者,亦爲二臣而已矣。

    李應蓍狂妄之言,何損於聖德,而不加優容,示人以不廣哉?洪命夏補外之命,一節加一節,瞻聆所及,莫不咨嗟,請還收補外之命。

    」答曰:「不允。

    」仍下敎于政院曰:「竄黜應蓍,意在明分義,懲奸慝,非予傲慢愎諫,欲杜言路也。

    近以此事,三司論執,終年不懈,停而復發,時人所爲,亦甚異哉。

    府啓中桀、紂之說,其時因何事,有此語乎?諸承旨亦有所聞耶?」右承旨洪瑑、同副承旨南翧等啓曰:「臣等俱以年少後進,聞見孤陋,宣廟朝故事,雖或傳聞於故老,而此語則未及聞知矣。

    」上曰:「不實之事,如彼措語,殊極未安矣。

    」李崍遂引嫌而退,玉堂處置出仕,上從之。

     11月19日 ○辛酉,大司憲沈詻上疏辭職,且言洪命夏補外之非,疏奏,上不省。

    詻卽吳挺一之外祖也。

    李行遇謂挻一曰:「君之外祖,如負霜草,老縮不出一言。

    至如洪命夏之補外,爲憲長者,其可容默已乎?」挺一以其言告之,詻不得已陳此疏。

     11月21日 ○癸亥,上命自明年,百官頒祿。

    自丁醜以後,廢頒祿之規,逐朔給料,至是禦供裁減之物,已皆復常,百官冠服,亦復舊制,故有是命。

     ○戶曹啓曰:「自明年頒祿,則一年應用米、豆,不可不爲先計數磨鍊,而丙戌條稅入,則各道田結摠數啓本,時未齊到,雖未詳其幾許,而就各倉時留穀物之中,計除其十二月朔頒料之數,則所餘者米五萬一千一百七十九石,小米一萬三千七百八石,豆三萬五千六百二十九石矣。

    取考乙亥一年四科頒祿之數,則米三萬六千九百二十八石、豆一萬六千五百四石,而軍兵等諸色散料米豆,元不在於此數。

    將此四科應給元數,叩筭其一科所給,則米九千二百三十二石、豆四千一百二十六石。

    故以此一科之數及正月以後三朔訓局出身、軍兵、各衙門將官、軍官、闕內下人、諸色工匠、書吏等散料,竝爲叩筭,則米二萬四千一百七十八石、豆五千六百二十三石也。

    就將留庫各穀之數,比較於乙亥所用,斟酌磨鍊,則頒祿僅支正月、四月兩科,散料亦支六月朔,而大、小米餘數一萬六千五百石零、豆二萬四千三百八十石零,欲頒秋等及雜色散料,則猶可支用,而其間意外所用,亦不可不慮,各倉留儲,似難罄竭。

    大槪通計一科頒祿之數,則米九千六百五十石、豆七百十三石,有加於頒料之時。

    且局出身一千二十餘名一年所放米豆,亦至一萬四百五十餘石零,此則乙亥年間所無之事。

    每年經費,比前漸多,無非此等軍兵有加,而無減也。

    今倣乙亥年該品頒祿之數,別單書啓,以備睿覽,此數亦甚不敷,似難又加減損。

    請依此例,雜以小米磨鍊分給。

    」答曰:「依啓。

    」 11月22日 ○甲子,月入太微西垣。

     11月23日 ○乙醜,頒賜紗帽、耳掩于宰臣及臺侍。

     ○大司憲沈詻啓曰:「李應蓍還收遠竄之請,實出於公共之議,而第念,上下相持,事體未妥。

    況旣停之後,不必復爲提起,瀆擾於靜攝之中矣。

    掌令李崍,新謝恩命,便申前啓,則臣昏謬之失著矣。

    請命罷斥。

    」吳挺一於稠人中,見其啓草曰:「外祖其將爲吏曹判書矣。

    」聞者絶倒。

    玉堂處置曰:「靜攝之中,瀆擾是懼,旣停之論,不欲提起,老成之臣,亦有所見。

    請出仕。

    」上從之。

     11月24日 ○丙寅,司諫李時萬闕啓而遞。

     ○錄寧國原從功臣二千六百五十五人。

    上以錄勳都監原從磨鍊單子,下敎曰:「大臣以下跟隨下人及隨廳下人,亦皆參錄,殊甚猥濫矣。

    」都監啓曰:「昭武寧社謄錄,有推官一等下人三等之語,故就諸司移文,參商以錄矣。

    今承聖敎,不勝惶恐。

    跟隨、隨廳下人等名,竝爲付標之意,敢啓。

    」答曰:「今後以此爲例。

    」 11月25日 ○丁卯,牌招大司憲沈詻,詻稱病不進。

    政院循例請罷,上曰:「長官牌不進者亦罷職乎?」左副承旨李元鎭啓曰:「乙酉夏,有兩司長官之牌不進者,一體罷職之敎矣。

    」答曰:「知道。

    」詻之初意,專出於迎合諂媚,而復恐物議之嗤點,不敢出仕。

    上意欲令強出,而近規如此,故不得已罷職。

     ○正言李袤承召入來啓曰:「竊觀,今日天變斯生,敵情難測,民兵困悴,公私蕩竭,此宜臣隣同心葉力,以圖善後之策,而上下相激,半年相持,士論爭沸,安靜無期,直截之士,甘心被罰,可不大警懼哉?如臣疲薾,識見空空。

    第臣旣得聞採施之命矣,渙發德音,臣日望之。

    至誠感通,靜而待之,方正論更發之日,心同跡異,以緻闕啓,加之以過限之失,決難一刻苟冒。

    請遞臣職。

    」答曰:「勿辭。

    」憲府處置出仕,上從之。

     11月26日 ○戊辰,以兪?爲大司憲,安獻徵爲左副承旨,李晩榮爲司諫,金重鎰爲副校理,鄭攸爲修撰,洪瑑爲黃海監司。

     11月27日 ○己巳,領議政金自點以藥房都提調入侍,上問曰:「識者以倭情爲如何?」自點曰:「敵情雖不可測,而都下頗騷動。

    目今災異疊見,人心危懼,禍患之作,安保其必無乎?歲前似無動兵之理,而明春甚可憂耳。

    」上曰:「假道之說,必是虛喝我,而蓋欲遂其緻弔之請也。

    」自點曰:「將此倭情,似當報知于北京。

    」上曰:「可矣。

    」 11月30日 ○壬申,日暈左珥,暈上有背。

    又日暈兩珥,暈上有冠,色皆內赤外靑。

     十二月 12月1日 ○朔癸酉,日食旣。

     ○命以精抄軍宿衛兩宮。

    先是,抄出上番軍士中精壯者,名曰精抄軍,除其雜役,鍊習才技,以爲緩急之用。

    至是,命於精抄之中,又抄一百數十人,半在大殿差備門外,半在世子宮門外,而使中使掌之,日敎以坐作擊刺之法,能者賞以酒食。

     12月2日 ○甲戌,以姜栢年爲同副承旨。

     12月3日 ○乙亥,正言李袤引嫌,略陳疑阻之弊,因以闕啓請遞,諫院處置出仕。

    袤牌招,不進而罷。

     12月4日 ○丙子,禮曹所藏孝子、節婦行跡文書,因難見失,而姓名摠錄,猶有存者,更令中外,逐名懸錄以聞。

     ○禮曹啓曰:「樂器都監工役,數日當畢,將自春享,復用廟樂,而春享在於正月初六日,似當有先告之擧。

    宗廟則來月初一日朔祭時,兼行告祭,永寧殿則同日別設告祭爲當。

    」上從之。

     12月5日 ○丁醜,日暈,暈上有背,色內赤外靑。

     12月6日 ○戊寅,以崔惠吉爲大司諫,趙絅爲都承旨,南重晦爲正言,元振溟爲掌令,林??爲副應敎,金佐明爲修撰。

     12月11日 ○癸未,上覽刑曹錄囚,下敎曰:「獄囚多滯,近日益甚。

    令各司,從速決放。

    」刑曹判書閔聖徽等啓曰:「近年以來,人心極惡,奴而叛主,少而淩長,打傷人命,容隱人物,違法據奪,決後仍執等罪及其他可問可推之事,不一而足。

    置之則抱冤者莫伸,治之則受刑者太繁。

    以此之故,重囚之外,或有罪名雖不甚重,而原其情狀,不可不或刑或囚者。

    臣等每於囚徒入啓之時,反覆看審,恐負聖上如傷之仁,今承聖敎,不勝惶恐。

    」答曰:「頻數開坐,勿使多滯。

    」時,獄囚百餘人。

     12月13日 ○乙酉,木星逆行,入鬼星,犯積屍星。

    〈十二月見爲尤慘。

    〉月暈兩珥,暈上有背。

     12月14日 ○丙戌,以金南重爲大司諫,李時楷爲右承旨,金元立爲司諫,金重鎰爲獻納。

     ○都承旨趙絅承召入來,上疏辭免文衡,略曰: 當今人材雖不及古,而如臣駑劣,不足齒下乘。

    至如金蓍國之老於詞翰,金堉之博通經史,趙錫胤、蔡??後、黃?之年富才俊,無文不能,最合是任。

    其他曾經時任兩館提學,俱有宿望,而獨使糠粃在前,臣實未曉裁納者之意也。

    請命改差,以授可堪之人。

     上不許。

     12月16日 ○戊子,大霧。

     ○謝恩使柳廷亮等還到錦州衛馳啓曰:「臣在玉河館時,謂鄭譯曰:『我國連歲兇歉,木花尤甚無形,前頭歲弊,必有生事之患。

    蓋歲幣,本是交隣相遺之道,而今於混一之後,仍存歲幣,實涉無名矣。

    』鄭譯曰:『所言極是,當更圖耳。

    』仍曰:『世子冊封後,一番入朝,似不可已。

    』臣答曰:『世子久處異域,傷於風露,且國王病患,一向沈綿,長在侍藥中,道路比前尤遠,勢難入朝。

    』雲,則彼不復言而去。

    翌日鄭譯招全天機,〈譯官也。

    〉送言于臣曰:『明年當有別樣擧措,〈蓋欲遣使也。

    〉不必順付於使臣之行。

    』雲,事必成矣。

    臣使天機,探問勑行遲速,則鄭譯曰:『當於好時節出去。

    』雲。

    」 ○公州人金三義、任實人趙宗立、文川校生樸士立盜鑄禦寶及官印,事覺伏誅。

    是時,人心不淑,巧詐百出,至於盜鑄符璽,僞作帖文,欺人取利者,處處有之。

     12月19日 ○辛卯,以李行遇爲大司諫,辛應望爲掌令。

     12月20日 ○壬辰,大雨三日,漢江水漲。

     12月22日 ○甲午,遣譯官李亨男、韓相國,隨倭使問慰對馬島主。

    〈島主往江戶,久而還島,故遣使慰其行役也。

    〉當初倭使之來,專請緻弔,〈島主新遭母喪故雲。

    〉朝廷以爲,內喪弔問無前規,有後弊不許。

    橘倭嘗因宴享,問于閔應協、任重曰:「?靼旣得北京,南京、李將軍見敗雲,然耶?〈卽李志誠也。

    〉丙子之亂,王子被執雲,國王與王子,同在一處耶?王子尙今未還耶?使價、幣帛之數,一如事大明之時耶??靼以順治紀元雲,朝鮮今用何年號耶?」應協等曰:「當初漂倭入送時,我國書契中,以淸國所送爲言。

    而回答書契中,有?靼二字,方以爲怪。

    今番又問?靼,所謂?靼,曾所未聞,未知指何國而言乎?」倭曰:「大明或稱江南,朝鮮或稱高麗,此亦互相稱號之語也。

    」應協曰:「兩國書契,或書淸國,或書?靼,大相不同,須卽改書可也。

    且我國書契,爾等每請改書,而朝廷無不曲從。

    爾國書契,何惜數字之改乎?」倭曰:「書契皆出於道春之手,島主亦不得改一字。

    況俺等何可擅改?貴國若不受,則但當持還而已。

    且書契旣傳之後,不過爲一休紙,將欲示之何處乎?」〈朝廷欲以倭書契報知北京,故任重下去時,使之開諭,改其二字,而倭答如此。

    〉倭又曰:「俺則初以?靼爲淸國之摠稱耳。

    今聞此言,俺亦當以淸國稱之。

    淸國之拘執王子,未知因何釁耶。

    」應協等曰:「初稱和親而來,有此不意之擧,其後王子卽還,今已卒逝矣。

    」藤倭又書送小紙,有曰: 島主在江戶時,大君問于島主曰:「朱皇帝避亂于福州,請援于我國。

    南、北京皆爲?靼之所據,而朝廷曾不言及於汝耶?」島主答曰:「北京被陷,果已聞之,而南京見敗,則曾所未聞矣。

    」大君、叔父二人曰:「宜假道朝鮮,出送援兵。

    」島主曰:「朝鮮兵火之餘,連歲飢饉,而途路險遠,師行甚難。

    」雲,則大君曰:「軍糧不必藉賴於朝鮮,當自我國船運。

    隣國之道,豈以假道爲憚?」雲。

     且藤倭以緻弔事,懇乞於應協等,或使譯輩,或以書劄,縷縷往復,不知其幾,而應協等終始防塞。

    及李亨男等持書契下去,言于藤倭曰:「緻弔無前例,今不可創開,隻以問慰而來耳。

    」倭曰:「隻稱問慰,不如不去,宜速還朝。

    俺等以日本事情,無隱悉陳,而聽之尋常,以爲恐嚇之言。

    日後若有難處之事,則可知俺爲貴國之誠矣。

    」且言:「出來之意,終歸虛地,直欲一死。

    」雲,卽送小船,報知本島,待島主分付,以爲去留之計,應協以此意馳聞。

    領議政金自點、右議政南以雄等啓曰:「藤差出來之意,專在於緻弔一款,而自前此等之喪,本無相問之事。

    今若慰問,則又開無前之例,必有請船之擧,故不敢輕許矣。

    觀此狀啓,倭差等以爲,若無緻弔書契,則譯官亦不當入送,而言辭頗不遜,必欲售其計雲。

    渠之喜怒,雖不足爲慮,而但島主憑藉彼國,隨事生梗,則其勢似不得終始牢拒。

    不如因其渴望之時,以副其請,而事係重大,故齊會熟講,則李時白、鄭太和、李行遠、李時昉則以爲:『旣弔之後則必有給船之擧,似難輕許,而今以一船之故,大失隣好之道,亦非長策。

    』元鬥杓、閔聖徽、李基祚以爲:『彼實欲開釁,則島主之力,似難輕重於其間,而但島主要得我國弔慰者,非特爲送船也,又欲誇示於島衆,而終未遂願,則意甚落莫,含憤生梗之患,難保必無。

    別撰緻弔書契,備送若幹物,以助其喪,使譯官以萬松送舡之擧,爲我國難堪之事,請船一款,切勿發說之意,善爲措辭言之似當。

    』雲。

    」上曰:「無據之弔,旣不能拒,則有例之船,何以防塞?開路之後,代代請船,我國民力,決難支堪。

    以予揆之,則莫如堅守舊規之爲便也。

    」又下敎曰:「倭差旣請遣人慰問,而怒其不滿,又泥其行,國家之見侮極矣。

    下送譯官,久留東萊,殊甚不當,使卽上來。

    」金自點等啓曰:「藤倭情態可惡,似當依聖敎卽令上來,而倭人雖有操縱之言,因此而徑先招還,則在我處置,似欠從容。

    令東萊府使,更觀其辭色,實有終始不滿之意,則趁其未發之前,譯官等先爲上送,俾無受侮之事,而彼若仍欲入送,則依當初定奪施行,亦合便宜。

    」上從之。

    藤倭留東萊府四十餘日,竟不得遂其所望,意甚怏怏,與橘倭及問慰譯官等,一時渡海而去。

    翌日倭差藤原等又自對馬島來言曰:「島中奉行等聞差譯入來之奇,意謂緻弔之行,卽通于江戶,以爲矜誇之地矣,今見智繩書,則朝廷終不聽許雲,故俺等飛舡出來,使智繩雖久留,期於必成,而智繩今已還去,此事終恐不成,島主以瞞告之罪,勢必遞易,智繩亦難免徑先發還之罪雲。

    」應協以此啓聞,上終不許。

     12月23日 ○乙未,以隆寒,命釋典獄輕囚。

     12月25日 ○丁酉,日有兩珥。

     ○戶曹啓曰:「自明年正月初,始復冠帶之議,旣已啓下,則諸上司引路、皂隷,亦當復設雇立,而雇立之價,他無辦出之路。

    今年畿甸田結,頗優於甲、乙兩年,應用餘米,幾至千餘石。

    且兵曹餘丁價布,亦有一百五十餘同,與軍布有間,以此米、布,從略除出,計給明年皂隷之價,更觀年運豐歉,隨便處置爲當,而皂隷應給之數,不過八十餘人,則一年之價,米七八百石、木二十同,可以繼用矣。

    皂隷一事,本係兵曹,令該曹,依舊例磨鍊啓下,然後所給米、布,同議處置。

    」答曰:「頃年量田之後,皂隷價布,皆已酌定,一依亂前規例施行。

    」 ○以王子澂爲崇善君。

    澂,趙昭儀出也。

    世子一女爲淑安君主,〈皆內旨也。

    〉吳挺緯爲正言,李天基爲修撰。

     12月26日 ○戊戌,日有兩珥。

     ○以金蓍國爲弘文提學,李時萬爲校理,蔡??後爲同副承旨,吳挺一爲司諫。

     12月29日 ○辛醜,獻納金重鎰遞。

    重鎰路遇麟坪大君,未及下馬,大君大怒,捉囚重鎰下人,重鎰以此引嫌而遞。

    後竟坐此,奪告身。

     12月30日 ○壬寅,以嚴鼎耉爲獻納,南重晦、韓縝爲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