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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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趙後說官至府使,後亮官至閫帥,則一鄕之巨室也。
聖兪等素不與之謀,而卒然告之以兇謀,刼之以白刃者,恐無此理也。
」自點曰:「時應之告變,後亮之爲也。
後亮以秩高武臣,豈敢以浪說而告之乎?且聞,後亮頗言于外曰:『鞠聖兪初以三月犯闕,有一朝官以無名書止之曰:「都城方有戒嚴之擧。
」乃止不發。
』未知中使所搜聖兪家文書中,果有此書耶。
」瑬駁之曰:「祖宗朝以來,未嘗以匿名書決獄,則今其書之有無,非所問也。
」南以雄以下,皆對以獄情可疑,上皆不答,仍下敎曰:「罪人金廷一則自言:『正月至四月,監捕官魚于島中漁梁。
』趙時應則以爲:『在家謀逆。
』査得此事,可決此獄,擇遣本府郞廳以覈之。
」都事李時億將行,在坐之人皆勉之以必詳必愼,蓋恐時億,被欺於後亮之奸計也。
仍囚鞠聖兪等以待之。
及時億還報,廷一之監漁,果如其言,時應誣告之迹遂著。
於是,上命釋聖兪等十一人,鞫時應以誣告之狀,時應果服其因嫌構誣,且引其叔父後亮。
上以時應之言難可取信,命勿問,隻斬時應。
後因臺諫論啓,拷訊後亮,崔鳴吉、李時白皆上箚力救,上命流之遠地。
5月29日 ○甲戌,黃海道海州、瑞興、黃州三邑蝗。
5月30日 ○乙亥,全南道南原、綾州、長興、寶城、樂安、興陽、南平等蘆嶺以下諸邑,大風折木拔屋,連五日大雨,禾穀盡損,監司以聞。
六月 6月3日 ○戊寅,淸人以林慶業及其從者六人,付送於謝恩使李景奭之行,仍賜勑曰: 皇帝勑諭朝鮮國王。
朝鮮歸順之後,林慶業煽惑離間,潛遣姦細,私通別國,及領舟師,故意推諉,緻誤軍機。
推問之時,尙不輸服,缷責於王,徑行逃脫,後與叛逆結黨,謀害本王,自知事洩,竄投明朝,罪惡多端。
朕先不發慶業回國,原非姑息,因平定中原,施恩大赦,一應罪惡,槪行解網。
今王欲得慶業,以靖亂萠,理所宜然,卽將慶業,發與陪臣解回,特諭。
李景奭等,押慶業以還,未至境上,逸其從者一人。
李景奭等馳啓曰:「臣等在北京,得於傳聞有雲:『蒙古王爲大王〈先汗洪太始兄貴榮介也。
〉女壻者,居在瀋陽之西,多有兵衆,逃入故地。
今五月初二日,淸人大發兵,使十王〈先汗弟也。
〉往擊之,是日洪光皇帝遇害,漢人亦多被殺雲。
又聞,明朝宗室唐王者,卽位於浙江,兵馬最盛,與福建聲勢相倚,又與流賊相通,其所信任者,有明朝聞人王道直,以此,人多屬心雲。
又聞朱氏一人,走入蒙古,謀爲復讎之計,淸人深以爲憂雲。
又聞李自成,自中生亂,見殺於其下。
此則衆口皆言,似非浪傳。
』雲。
臣等又以《時憲曆》密買之事,廣求於人,而得之甚難。
所謂湯若望者,又無路可見。
適逢本國日官李應林之子奇英,被擄在彼。
其人頗通算術,且慣華語,臣使之學習曆法於湯若望,約以他日,當遣其父,傳學以來。
且給白金數十兩,使買曆法之書於湯若望,以爲他日取來之計。
其書凡一百四五十卷雲。
」《時憲曆》者,西洋國人湯若望所造也。
我國使臣之入北京也,俾得一本,較之舊曆,二十四候氣至之日,頗有不同。
聞湯若望仍在北京,景奭之行,使求其法而不能得。
○上命下內需司推案于禁府,禁府以獄事甚重,請設推鞫,上從之。
姜氏外宮女婢終一、英玉、克終等三人及鐵原寶蓋山比丘尼惠英,自內獄移于鞫廳。
克終在內獄,已受四次之刑,及至鞫廳,病不能言,宿昔而斃。
終一、英玉供稱:「曾在外宮,聞有邊警,宮中銀寶甚多,恐不能自隨,掘階土而埋之,適有大內宮人見之。
後聞邊報稍定,復掘而取之而已。
遺書之事,全所不知也。
又於上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自姜氏出一封裹之物,長可尺餘,使之傳緻於女僧惠英,吾等傳之而已,實不知其何物也。
且姜氏稱修佛事,以黃金贈惠英者,前後二百餘兩,錦綺之屬亦多。
此外更無所知也。
」連加刑訊,皆無異辭。
英玉遂斃,終一竄于吉州。
惠英所供,略曰:「上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自姜氏傳授襆裹之物,初不知爲何物,及視之,乃初生小兒之屍,而斂以裂衣,潛懷而行,投諸楊州大灘雲。
」又引僧人敬成及本宮庫直等知狀,上命勿問。
遣中使,偕禁府郞,押惠英往于大灘,搜覓所投之屍。
惠英旣至大灘,復曰:「當初投屍之處,非大灘也。
泝大灘一裡許,有川自楊州流入大灘,是其處也。
」禁府郞乃與楊州、麻田、積城、連川四邑倅,使民丁、漁夫七十餘人,沈網以漉取之,又令人聯臂入水,深至於項,無不窮探,終無所得。
其下一裡許,卽所謂大灘者也,深不可測。
禁府郞還報,上乃命定配惠英。
已而,下敎曰:「卽今聞之,此亦詛呪雲。
若然則必有同裹之物及書字之事,更加刑推鉤問後處置。
」及加刑,惠英隻言兒屍之外,更無他物,又無書字。
每於訊杖之下,輒呼死無所告。
鞫廳以聞,上曰:「初謂大灘,而後雲投於川水,此無乃不欲覓得之意歟?情涉姦詐。
其時率去馬夫推問之。
」鞫廳拿問其馬夫,馬夫自言:「中途而還,不知其終。
」上命釋馬夫,加刑惠英,更問兒屍同裹之物及所書文字。
是時,惠英累日拷掠脛骨皆碎,精神已亂,乃曰:「兒屍當胸,果有書字,蓋曰:『伏願龍王水神,哀憐濟度。
』雲。
又有紅錦小囊,貯以雕玉蝶佩,此外更無餘物矣。
」上命更加刑訊,鉤問其書中緊語及投屍之所,惠英隻呼無可更言,遂斃。
是時,姜氏宮人之親近者,皆死於前後獄事,産子虛實,無憑詰問。
上又恐所生之子,生而匿之,故窮治其獄。
惠英旣斃數日,自內獄又出一女人于禁府,乃惠英之債僕也,名曰蓮花。
供稱:「上年十二月,惠英遺以一端綿布曰:『以資汝數日之糧。
』又要與之同行。
見其馬背有一襆裹之物,而初不知爲何物。
及至中路,惠英見之大驚。
吾亦自後潛窺,則內裹小兒之屍,又有紅錦小囊,貯以雕玉佩玩。
惠英旋又裹束,自投於大灘上,仍謂我曰:『此事若洩,則吾與汝俱未免於大禍矣。
』上下諭于洪淸監司林墰,使之急發海邊漁戶之善泅者,馳驛上送。
旣至,使之入水窮探,竟不能得。
於是,命釋蓮花。
時,寶蓋山尼女七人,亦被逮于內獄,使證惠英行兇之迹,皆稱冤不服。
上以入居山中,與僧爲隣,情涉淫悖,命刑曹照律科罪。
前後之獄,女人之及於刑戮者甚衆,至於深山僧尼,與世無預,而是獄及林慶業之獄,僧尼之徒,三木囊頭,纍纍於闕庭,亦一時非常之變也。
6月4日 ○己卯,持平李起浡在全州稱病不至。
起浡,全州人,與兄興浡、弟生浡俱登第。
起浡初有浮躁之誚,丁醜以後,遂不就仕。
6月7日 ○壬午,慶尙道榮川郡民家羔産一雛,一頭兩身,四耳八足,自脅以下,分而成兩,各自爲體。
6月9日 ○甲申,京畿及黃海、公淸等道,大風拔木,禾穀盡損。
6月10日 ○乙酉,左議政金尙憲上箚曰: 臣至情所發,不避煩瀆,瀝血籲呼,章三十上,而聖恩隆厚,不準所請,臣佪徨悶蹙,不知所出。
顧念,不可不退者有四。
疾病叢身,筋力已竭,不能奔走就列,其不可立朝從仕一也。
年紀衰邁,志慮昏眊,不能揆事圖政,其不可立朝從仕二也。
言無可采,行不見信,狂瞽之說,不入於黈纊,世俗之見,動疑於進退,其不可立朝從仕三也。
官府文書,輒有妨礙,率義循勢,兩無所屆,其不可立朝從仕四也。
臣有四不可,無一可者,而尙且貪戀冒據,苟且度日,豈不可爲明時士大夫之羞乎?伏乞聖慈,察臣情勢,愍臣老病,亟許遄歸,俾保晩節,則不但微臣之幸,其於聖朝,遇下以禮之道,亦大有光也。
答曰:「須勿固辭,臥閤論道,以副朝野之望。
」尙憲初旣黽俛出仕,而及救解李應蓍,上又不納,且官府文書,不用淸國年號,自度不可在職,呈辭請免,凡三十餘度,上猶不許。
近來大臣請免,不過十數日許免,而至於尙憲,禮貌頗重,然實無眷眷之誠意。
○以韓縝爲持平,嚴鼎耉爲獻納,尹益亨爲正言,姜栢年爲校理。
6月12日 ○丁亥,平安道安州、順安、江東、價川、中和、祥原、孟山、博川、肅川、三登、陽德、江西、三和、永柔、義州、朔州、昌城、碧潼、寧遠、德川、雲山等二十一邑蝗。
6月14日 ○己醜,左議政金尙憲呈辭三十四度而遞,卽歸楊州。
尙憲在朝七日,呈告凡五十餘日。
○以呂爾徵爲大司憲,申恦、姜栢年爲掌令,丁彥璧爲檢閱,梁曼容爲應敎,李海昌爲副修撰,崔惠吉爲大司諫,林聖翊爲正言,金忠立爲平康縣監。
忠立,上變者也。
爲人癡騃,不辨菽麥。
6月15日 ○庚寅,月食旣。
流星出牛星下,入南方。
6月17日 ○壬辰,上禦時敏堂,親鞫林慶業。
先是,器遠之獄,黃瀷等以爲:「器遠言:『慶業亡命之時,齎給僧人服飾,仍使乘船,入往中原,請兵天朝,以爲藉勢之地。
』其謀逆兇計,慶業實與知雲。
」至是,以此問于慶業,慶業供稱:「本以草野之人,發身聖朝,職至正二品,偏荷聖恩,秪期報國。
東宮、大君,俱在虎穴中,思欲奉還,而顧無他策。
初旣入送僧人於天朝,以達本國之情,而終能請兵,遮截於義州,則彼將懾伏,還我世子,故區區一念,恒不弛於中矣。
至壬午冬,有自瀋陽拿緻之擧,臨行,器遠曰:『汝何以浪就死地?』仍勸臣逃命。
臣答以:『國家旣已執送,吾豈敢負君乎?當觀崔相之所對而對之矣。
』器遠遂贈以七百兩銀,且以一袱裹送僧人衣巾及剃髮之刀。
行到金郊,聞淸人之推訊甚酷,自念徒死非義,遂逃至山谷,削髮爲僧,匿於楊口小刹,周歷嶺東、關西。
還到京江,賃得一船,以癸未五月二十六日,發自麻浦,由海西入洋中,拔劍脅船人曰:『吾乃林兵使也。
將往中原,汝若不從,當以此劍斫之。
』衆皆從之。
仍往鹿島,是秋轉入海豊島,被拘於唐將營下,遂與唐將黃飛、宋吉,謀發兵,遮截義州,欲爲東還大君之計而已。
至於與器遠謀逆事,則萬不近似。
臣曾爲樂安倅,見忤於器遠,嫌隙已成,豈肯以逆謀相告,如使臣果預於逆謀,則何必剃頭爲僧,逃命於他國乎?」上問于諸臣曰:「慶業之與知逆謀,其無疑乎?」金自點曰:「旣遺以白金,又送僧衣,使之亡命。
雖以渠之供辭觀之,亦多可疑矣。
」南以雄亦曰:「給送僧衣,誘令亡命,其親密可知也。
」推官皆以慶業形跡可疑,必有隱情,同辭請刑,上曰:「群議如此,則刑推可也。
」是日刑訊二次。
上曰:「汝若不參兇謀,而到麻浦時,無人相見,則器遠之黨,何以知汝乘船之日乎?」慶業曰:「臣乘船之日,謂無金之妻曰:『使道前雖難直達,而先達處,言吾入往之意,則使道可以知之。
』」蓋慶業曾以褊裨,從金自點幕下,故謂自點爲使道,而先達卽自點之子鉽也。
慶業之妾梅環,卽自點之婢,而所謂無金,乃梅環之弟孝元者也。
自點卽待罪於榻前,仍請拿問無金妻,上曰:「罪人借重之言,何足取信?」承旨李?啓曰:「慶業以乘船入往之意,言于無金妻雲,請拿問。
」上以爲不實,竟不問。
翌日,上禦時敏堂,招大臣、推官、兩司長官,謂曰:「今此獄情,未得端緖,慮或有冤。
卿等之見何如?」金自點曰:「慶業以爲入往之由,未嘗言于器遠,而唯使孝元妻,言于先達,以告于臣雲。
臣欲待命于外,而入侍榻前,不敢退出矣。
下詢于諸臣何如?」南以雄曰:「慶業之在關西也,功勞頗多。
且觀獄情,亦不能明知爲逆,而投身他國,且有亡命之罪矣。
」閔馨男曰:「慶業情跡可疑,而猶不吐實,嚴鞫宜矣。
」元鬥杓曰:「慶業之去也,沈賊至使鄭蘅,潛齎僧衣及七百金,誘之使逃。
臣意則以爲,其與之通謀無疑矣。
」自點曰:「律文謂:『背本國潛從他國,亦同反逆。
』諸臣所陳,槪是請刑之意也。
」上曰:「以予揆之,慶業非等閑武士也。
器遠自謀叛逆,而誘令入送者,事成之後,蓋欲招而用之也。
若與之同事,則腹心大將,豈可遠送乎?蓋慶業常時好爲高淡大言,故器遠以爲,使之入往,請兵而來,藉以爲重,則東人不敢動矣。
乘舡入往,雖似相通,同謀反逆,其跡不明。
天下無理外之事,予意則如此矣。
且沈賊兇謀,非一朝一夕之故,入送慶業之後,以此誑誘徒黨,以爲聲勢,萬一事成,亦不爲失策矣。
」鬥杓曰:「使沈賊藉以爲勢,亦難免爲逆矣。
」上曰:「慶業不知逆謀,而沈賊自爲藉口,則渠何罪焉?」承旨李時楷進曰:「慶業已死。
」上惻然曰:「慶業死乎?予欲明其非逆,使渠知之,而已不及矣。
渠頗壯實,而何死之速也?且其爲人膽大,國家可以倚仗,而反爲兇徒所誘,至於浪死,可惜也已。
」自點曰:「隨往之人,其罪似輕,取其重者而罪之,以懲後弊似當,而孝元情狀,尤極奸詐,仍刑可矣。
」上曰:「慶業已死,今何更問於孝元乎?隻以亡命罪之可也。
」於是,遂誅孝元,流智明于絶島,其餘僧人、舡人等,竝皆釋之。
慶業,忠原人。
本以微賤之流,發身武科,相臣金瑬愛其才,超授淸北防禦使。
介於椵島、瀋陽,而頗善於彌綘,久在西閫,多得民心。
及受刑,大呼曰:「朝廷以天下爲已定乎?今日殺我,必有後悔矣。
」及死,百姓聞其死,莫不憐之。
金自點曰:「事大,必須以誠。
今者淸國出送慶業,且減舡糧。
臣意以爲,國家雖多事,若因節使,以謝其恩,似涉歇後,別差使臣如何?」上曰:「卿言是矣。
然淸國亦以頻送使臣,憚於酬應。
不久使行當還,問其事情,而處之可也。
」 6月21日 ○丙申,太白見。
○以李基祚爲吏曹參判,金益熙爲執義,丁彥瑗爲持平,姜栢年爲司諫,李晳爲掌令,成以性爲副校理,金振爲吏曹正郞。
6月23日 ○戊戌,太白見。
○流星出危星下,入巽方。
6月24日 ○己亥,太白見。
○流星出奎星上,入巽方,又出貫索星下,入坤方。
6月26日 ○辛醜,江原道平昌、洪川、春川、陽口等地大水。
6月27日 ○壬寅,太白見。
夜,流星出北極星下,入織女星下,又出五車星下,入艮方。
6月28日 ○癸卯,太白見。
6月29日 ○甲辰,太白見。
夜,流星出大角星下,入乾方,又出天棓星下,入建星上,又出昴星下,入五車星上。
秋七月 7月1日 ○朔乙巳,太白見。
7月2日 ○丙午,以趙絅爲都承旨,金南重爲大司成,李時萬爲修撰,洪重普爲檢閱。
○以盛暑,命放典獄輕囚。
7月3日 ○丁未,流星出牛星上,入東方,又出胃星下,入玉井星上。
○上引見大臣及備局堂上、兩司長官,謂曰:「頃日之風災,可謂慘矣。
又有太白晝見之警,不知前頭有何事變。
」領議政金自點進曰:「頃日之風,前所未有之災。
三南漕運之緻敗者,幾至萬餘斛,而太白連日晝見,其徵主兵象雲,豈不大可憂哉?此正上下葉心警懼之時,唯願自上克盡修省之方,以爲弭災之要也。
」上曰:「漕船緻敗之穀,猶可更備,人之渰死者極多,予甚惻然。
」自點又曰:「百官戎服,今已十年。
〈自丙子亂後,上下皆戎服。
〉雖因搶攘,有此擧措,而服色無別,尊卑混雜,無益於興亡,有傷乎體面。
寧不若冠帶之爲愈也。
」上曰:「淸國盡變天下舊制,今若復行大明之制,則無乃以爲不可乎?」自點對曰:「必欲知彼國之意,則探問於鄭命壽可也。
」上曰:「自明年正月宜復行,不必稟於彼國也。
」自點又曰:「都城之內,刃殺士夫之妻,此亦無前之變也。
」〈時,故典籍韓疑問之妻爲盜所殺。
〉具仁垕進曰:「曾聞,此人常失奴僕之心,賊殺之變,似出於奴僕也。
」上曰:「以盜殺人,其變小,以奴殺主,其變大。
政院問其曲折以聞。
」上又曰:「臺諫以錄勳及趙後亮事,累日論執,卿等之意如何?」自點對曰:「人心不淑,逆獄累起,上變之人,必施厚賞,然後可使及時來告,則不可無錄勳之擧。
誣告之人,必加重罪,然後可杜日後之弊,則不可無按法之論。
頃者若無親鞫之擧,而嚴刑之下,或有誣服者,則其爲冤枉如何?」上曰:「後亮之罪,與誣告者有間,而時應所謂指敎之說,亦未可信。
若以此殺後亮,則不亦冤乎?」自點曰:「後亮非但往來于士夫家,先發煽動之言。
時應受刑時輒曰:『若問叔父則可以知之。
』時和亦誣告者,而容易停論者,以後亮爲之首也。
」上曰:「其時若以後亮爲首,而不治時應則可也,而時應旣死,又何必殺後亮也?」大司憲呂爾徵進啓曰:「後亮請依法處斷。
」答曰:「予所以持難者,慮有後弊也。
旣已受刑,又有定配之命,至於死則過矣。
」上又曰:「臺諫以李應蓍事,閱月爭執,是何意也?古人有譬其君於桀、紂者,言雖過激,固無所害。
應蓍則不然,指斥忠良,求媚時人,以爲媒爵之計。
若以應蓍謂之臺諫,而不之罪,則黨與日成,將必有指鹿之患。
」自點曰:「臣等非敢以應蓍之言爲是也。
身爲臺諫,有懷必達,言雖狂妄,不可不容恕也。
今若置之遠惡之地,則或不免於死。
臺諫之論執者,亦以此也。
」爾徵進啓曰:「三司所爭者,惟以竄黜諫臣,恐累殿下之聖德也。
」上曰:「囊者之事,〈姜氏事也。
〉前古所未有之變也。
爲臣子者,所當請對,問其曲折。
而非徒不問,反以予爲非,緻有應蓍之疏。
應蓍若以李行遠、李基祚、趙絅爲鄙夫,則所謂正人者安在乎?〈姜氏賜死時,李行遠以大司憲停啓,李基祚以副提學入侍,不能力爭,趙絅以大司諫在外,陳疏極言姜氏悖惡之罪。
應蓍疏中有人臣阿諛媒爵之語,故上以爲,應蓍指斥此輩,每言應蓍之罪,輒擧三人之名。
〉然姑施定配之律者,亦以諫官故也。
」上又曰:「頃日頒赦時,全南監司鄭維城以李敬輿之名,書於稟秩中。
敬輿乃圍籬罪人,何敢以圍籬罪人,書諸稟秩中耶?敬輿當擇儲之日,對以波蕩,至於賓廳之會,倡率出去。
若論其罪,則奚啻大不敬也?維城之黨惡可知矣。
」時,上有怒色,左右皆俯伏,無敢爲維城解之者。
自點曰:「臣非但精神日漸衰耗,未有識見,忝居首台之任,恐僨國事,夙夜憂懼。
」上曰:「延平嘗言,識見不明,則雖賢不濟事。
』卿識見分明,何事不濟?識見不明,則以是爲非,以非爲是,邪正莫辨,終至於亂。
今日之患,患在識見不明耳。
」〈蓋上以伸救姜氏者爲邪論,而姜氏賜死時,自點主張其議,而奉承上意,故有是敎。
〉上又曰:「經亂以後,連歲兇荒,且緣淸使之往來,不遑其他,故置軍務於相忘之地。
脫有緩急,將何所恃乎?」李時昉進曰:「山城之軍器、軍糧,近頗措備,而守城之軍,尙無所簽定。
若有事變,則積峙糧、械,恐反爲棄地矣。
崔鳴吉爲相時,以江原道及忠州兵,分屬於山城,而適緣有可虞之機,事遂寢,以至于今。
宜令廟堂,及時指揮也。
」上曰:「當事之人,詳度稟定可也。
」 7月4日 ○戊申,洪淸道漕舡還到洪州地界,遇風破沒,渰死者五十餘人。
本道以聞,命施恤典。
7月6日 ○庚戌,太白見。
○以全昌君柳廷亮爲謝恩使。
先是,領議政金自點啓于榻前曰:「事大之道,貴乎誠信。
淸國旣減歲貢,又送慶業,不可無謝恩之擧,而若順付節使之行,則殊欠敬謹之意,宜送卿相中一人,別緻謝意。
」雲,故有是命。
○以安益信等獄事,命賞推官閔馨男、洪振道、柳恒、金光煜、刑房承旨呂爾載、問事郞廳金益熙、南翧、樸長遠,各加一資,兩司長官、禁府都事、史官以下,竝賞賜有差。
郞廳曺漢英以荊蘭取供時事,得罪於上,故至是隻命授準職。
7月8日 ○壬子,以金益熙爲同副承旨,金南重爲大司諫,趙錫胤爲副提學,趙緯韓、尹絅、韓明勗,皆以八十,超資憲。
○持平韓縝上疏,陳時弊,上嘉納之。
7月9日 ○癸醜,太白見。
7月10日 ○甲寅,太白見。
夜,流星出畢星下,入東方。
○慶尙道金山郡,風雨暴作,僧人震死。
監司以聞。
7月11日 ○乙卯,江原道、全南道大水,監司以聞。
○以李植爲禮曹判書,鄭太和爲大司諫,金蓍國爲大司成,林??爲副應敎。
7月12日 ○丙辰,太白見。
鹹鏡道蝗、大水,監司以聞。
7月13日 ○丁巳,戶曹參判李時昉,以貢物變通事陳箚,上引見戶曹堂上曰:「參判欲變通貢物之制,於判書意如何?」戶曹判書閔聖徽進曰:「臣之意,亦以爲便好矣。
」參議兪省曾進曰:「反正之後,卽有大同之議,而朝廷皆以爲,量田後可行。
臣曾忝執義,以此意問於大臣,則其時大臣以權盼所定貢案,欲行而未果。
金時讓爲戶曹判書,始請量田,而大同之議,不能歸一,終不果行。
金起宗亦嘗言此事,每自慨歎矣。
臣今衰老,無以報效,唯以大同爲必可行也。
」時昉進曰:「以忠淸道,比之於全羅道,則民結大不及,而貢物倍之。
若通計出之,則可以均役,民蒙實惠矣。
一種議論以爲,若欲變通,則寧設大同雲,而事甚重大,故隻陳臣之所見矣。
」上曰:「所收少而所餘多,恐無是理也。
」仍命大臣議之,事遂寢。
7月14日 ○戊午,太白見。
○以李植爲大提學,金光煜爲都承旨。
○江原監司洪得一馳啓曰:「三陟府使沈澤,以德行政,一夫無怨;原州牧使李聖淵,強柔相濟,吏畏民懷,積年逋欠,一朝盡除,合有褒奬之擧。
」上命戶曹,考其貢案所納之數,則兩邑逋欠,比他邑最多。
政院以監司循私溢美,請推考,上從之。
7月15日 ○己未,王世子詣慶德宮,問安于中殿。
7月18日 ○壬戌,濟州大風,折木拔屋,牧使以聞。
○輔德趙贇上疏,以三者爲治國之本。
其一,正君心也;其二,恤民生也;其三,輔養世子也。
答曰:「所陳之事,無非嘉言至論。
予當服膺而自勉焉。
」贇於丙子難前,累斥和議之非,及丁醜坐此見黜。
其後敍授寶城郡守,時虜使到境,贇報于監司以爲:「朝廷以胡差爲天使,接待所爲迎接都監,豈非士夫之羞恥乎?」乃棄官而退,居于楊根。
至是以輔德赴召,未幾而歸。
7月19日 ○癸亥,完城府院君崔鳴吉上箚曰: 曾在癸亥年間,故相李元翼,首發三道大同之議,李曙爲戶判,力贊以成之。
及甲子經變之後,不能盡行其法,量殺收米,以供貢物之價。
於是民間譁然,謂之半大同,李相不復堅執,上箚罷之。
臣時忝本廳有司堂上,其間民情便否、事勢難易,尙能記在心目矣。
大槪反正之初,聖政維新,群生拭目時,則可以有爲,而此法終不得行。
矧今十年兵革之餘,旱、蝗連仍,民不聊生,怨讟朋興,逆變相繼,國脈綿綿如線。
一夫怨咨,足傷元氣,乍行乍輟,反損國體,非時之擧,臣竊憂之。
第聞,該曹以兩西貢物出處爲難,有此不得已之計。
大凡作事,先觀主意之所在。
癸亥大同,意在均役,猶有民言。
今日大同,意在經費,初頭立意,已自未盡,其何以善其後?無已則有一焉。
兩西管餉,本爲責應西邊,而西事今已稍緩。
姑將兩西民力之所出,權代兩西貢物之役,言甚順而力自贍矣。
反正之初,庶事草創,危疑頗甚,休戚重臣,各帶軍官,直宿闕內,以備非常。
丁卯之後,募集外方武士,謂之禦營軍,三冬立番,以寓防秋之意。
而時異事變,自當變通,以省浮費。
至於禦營軍官,元無直宿之事,尤不當仍存。
且禦營軍若不上番,則不必煩設將官,徒費廩料。
七局出身,團束作隊,無異哨軍,殊非待武士之道。
其中不願入隊者,勿復強束,或物故者,亦勿以他出身添補,其他規外,因武備損國財者,令該曹量宜汰減。
本國人心,異於中土,導以文敎,則順而易從,導以武力,則反滋狡獪。
今日邊事,未可謂已定,武備固不可忽,亦宜稍稍裁損,敎民孝悌忠信之道,驅民於務農力本之地,以回祖宗朝禮讓之風,則民志自定,國勢自固,此正今日殿下之所當思也。
時,戶曹請變通貢案,而上以擧措重大爲難,議方未決,鳴吉乃陳箚,論其不可。
或以探上意譏之,而其言多有可采者,故上頗用之。
7月20日 ○甲子,太白見。
○以吳挺一爲吏曹正郞,林聖翊爲持平,洪命夏爲正言。
7月21日 ○乙醜,太白見。
○流星出昴星下,入參星上。
○賜前縣令權侙虎皮。
侙以庶孽登第,曾爲永平縣令。
至是製八箴以進,一曰敬天,二曰恤民,三曰修身,四曰正心,五曰納諫,六曰用人,七曰誠意,八曰愼終。
7月25日 ○己巳,流星出王良星下,入織女星上。
○以沈詻爲大司憲,趙絅爲大司諫,林??爲司諫,李惕然爲掌令,李明傳、金重鎰爲持平,姜栢年爲校理,趙珩爲獻納。
7月27日 ○辛未,太白見。
7月29日 ○癸酉,戶曹判書閔聖徽遞。
時,國用罄竭,戶曹以小米,補給都監軍兵之料,軍情頗怨。
大將具仁垕以爲言,聖徽怒,陳疏以辨之。
都提調金瑬,亦陳疏待罪,聖徽不自安,呈病而遞。
八月 8月1日 ○朔甲戌,流星出胃星下,入天苑星。
○以鄭太和爲禮曹判書,元鬥杓爲戶曹判書,兪?爲都承旨,愼天翊爲副修撰。
8月2日 ○乙亥,太白見。
○杞平君兪伯曾卒。
伯曾爲人戇直,不畏強禦,遇事極言,而惑於後妻,不子其子,以緻狂走,不知去處。
臨死遺書,勿令奉祀。
其妻遂驅逐其子婦,聞者皆駭憤。
○前大司憲李楘卒。
楘端詳簡重,臨事務持正論。
屢遭貶斥,而終不少撓,衆皆多之。
8月5日 ○戊寅,太白見。
流星出奎星上,入南鬥星下。
8月6日 ○己卯,太白見。
流星出天倉星上,入天苑星下。
○全南道萬頃、扶安、古阜等地大雨雹,禾穀盡損,監司以聞。
時,災異疊出,人心危懼,而上下恬然,視之尋常。
至於宮庭之內、大臣之家,大興土木之役。
識者憂之,而亦不敢言。
8月7日 ○庚辰,木星入鬼星。
8月9日 ○壬午,以金益熙爲右副承旨,閔應協爲司諫,權坽爲掌令,李冕夏爲正言,梁曼容爲副應敎,金應祖、嚴鼎耉爲修撰,鄭知和爲應敎,李以存爲吏曹正郞,閔光勳爲校理,金鍊爲判決事。
鍊,自點之子也。
以蔭官,無才能、履歷,而遽授訟官之長,銓曹之擬望,蓋出於阿附自點之意也。
○初,金忠立以賊情,言於前縣監尹文擧,文擧使之急往告官,卽向石城,欲與縣監閔晉亮及前郡守尹衡覺,相議上變。
道遇衡覺,乃以所聞於忠立者言之,衡覺卽以密書,通于方伯林墰,馳往尼山縣,則文擧兄商擧已到縣,以忠立之言,具言于縣監柳東秀,而忠立時未入來,使人招之,則忠立始到官門,備陳其詳,而逆黨李碩龍,方爲尼山縣哨官,聞忠立之已告,夜見東秀,告以賊變,東秀以爲,忠立之告變,初因文擧,而文擧又與衡覺,通於方伯,則告變之功,專在於文擧、衡覺,而己不與焉。
故欲以碩龍之告,先於忠立,而掠爲己功,乃馳報於監司曰:「忠立遲回不至,使人迫脅之後,始乃來告,而碩龍本欲上變,自午後來在官府。
」朝廷以忠立有隱情,遂加刑訊,流之穩城,而乃以碩龍爲首功,湖西之人以忠立之被罪,莫不冤之。
至是,尹文擧上疏曰: 臣曾於三月二十五日,以忠立女入峽事,緻言于忠立,〈忠立之女,乃文擧之弟宣擧之妾也。
宣擧時在錦山,故欲送忠立女於宣擧處。
〉二十七日午前,忠立來言曰:「昨承下敎,而此間有大變將作,未之聞耶?」臣曰:「全未全未。
」忠立曰:「聞,京人權大用者與連山校生李之馦同謀曰:『林慶業實不入中國,藏在山中,方擧大逆。
』仍使之馦妹夫洪英振,轉爲誑誘柳濯等,上下人無不信從,將以來二十七日,會于龍潭地。
」雲。
臣驚愕曰:「爾實得其詳耶?」「一時上下人公然唱說,昨今覓軍裝,買草鞋者,遍滿於旁近閭裡間,極其縱恣,誰不知之?」臣大駭曰:「急入官告之。
」忠立曰:「聞,本縣衙前、官屬,盡入賊黨雲。
必事未發而先見殺,未知如何而可。
」臣曰:「吾亦入官,爾勿爲慮。
」忠立唯唯而去矣。
今此柳東秀別錄中雲雲之說,詿誤實狀,有若忠立初不肯言,而促迫後始言者然,其他輕重緩急,顯有抑揚變幻,俱非臣與忠立言者,亦非臣與他人言者。
東秀之與臣相接,非止一再,而一不相問,則未知此言,出於何人,聽於何處耶。
忠立之不卽入官,渠之罪也,至於將臣所無之事,以爲歸功之地,則臣何敢靦然當之哉?且臣旣送忠立之後,竊念不測之變,迫在呼吸,自料迂緩,且未經事,臣雖入縣,斷無戡亂之望,而素知尹衡覺、閔晉亮有剛果應卒之才,故欲與兩人,共議爲之,卽馳往石城,遇衡覺于中路,悉以所聞於忠立者告之,衡覺大驚曰:「閔晉亮以差使員,已向恩津,今日當到尼山,吾當往與同事。
且一邊通於方伯及延陽君李時白。
」雲雲,卽馳馬而去。
臣於是驚魂少定,追後歸來,則臣兄商擧,亦已入官矣,臣於此際,罔念事體之重,徒懷功利之嫌,終不得入官,入官後事在衡覺,臣何有焉?然則臣之有罪而無功,人所共知,非可掩也。
大抵,東秀別錄之語,餘不敢知,獨此論臣一款,與實跡大相反,臣竊惑焉。
是不過掇拾往來衍開之說,有所予奪,左右於其間,而緻此功罪之相眩也。
今者朝廷旣治忠立不卽入官之罪矣。
臣身又後於忠立,臣何敢以罪爲功,濫廁於奔走宣力者之列乎? 答曰:「省疏具悉爾意。
爾之功勞,予甚嘉尙。
爾宜安心勿辭。
」仍命移配忠立於中道。
8月10日 ○癸未,諫院啓曰:「判決事金鍊,雖曰正勳,才望不著,遽援本職,多有人言。
請命遞差。
」答曰:「少無不堪此任之理,姑令試可宜矣。
」 8月12日 ○乙酉,以金南重爲大司憲,崔惠吉爲大司諫,閔聖徽爲刑曹判書,李碩龍加嘉善,爲慶陽君。
8月13日 ○丙戌,太白見。
8月14日 ○丁亥,太白見。
○以洪淸監司林墰爲平安監司,南銑爲洪淸監司,郭之欽爲正言。
8月15日 ○戊子,太白見。
8月16日 ○己醜,以柳椐爲正言。
○諫院啓曰:「今此畿內一字五結釐正之擧,固出於得漏蔔,均民役之意,而其實無異於量田,畿民之騷屑,罔有紀極,不可不變通也。
該曹所謂一字陳起,雖不盡爲査出,丙子結負,猶可以充補雲者,亦無此理。
今年則嚴飭各邑,優得加起,以補結蔔之數,而姑待豐年,始爲釐正,似乎得宜。
請令該曹,更議稟處。
」答曰:「均田事,已令該曹,議于大臣矣。
」時,京畿監司韓興一以爲,經亂之後,田籍蕩失,民多漏蔔,無憑可考,乃啓聞于朝,請自今年秋,改量民田,作一字五結之法,所謂一字五結者,限田五結作一字也。
戶曹判書元鬥杓等回啓曰:「畿甸田結,丙子以前行用之數,則比平時,猶得過半,而卽今結數,則比諸丙子之前,僅存三分之一。
田野之闢,與壬辰以前,幾乎相同,而田結之縮,反不及於丙子之前。
今此一字五結陳起之數,必欲摘發者,蓋由於平賦均役之意也。
一字五結中,陳起之處雖不得盡皆査出,以丙子時起結負之數,猶可充補也。
」上下備局議之。
金自點等以爲:「一字五結之擧,與量田少無異同,而當此連歲兇荒之日,不度便否而遽行,則役未必均而害必先及。
徐待民生之稍蘇,更議釐正爲便。
」上從之。
8月17日 ○庚寅,雷電雨雹。
8月18日 ○辛卯,前大司諫洪鎬卒。
鎬,慶尙道鹹昌人也。
喜飮酒,酒酣輒發狂,然性本淸踈,不以榮辱、利害,計較於心,人或有取之者。
8月19日 ○壬辰,雷電雨雹。
夜,木星犯輿鬼星。
8月20日 ○癸巳,電。
8月21日 ○甲午,王世子詣慶德宮,問安于中殿。
8月23日 ○丙申,月暈入東星。
○平安道碧潼、理山、渭原、陽德、江界等邑七月隕霜;義州、龜城、雲山等邑大風雨雹;平壤府大雨雹,或如人形。
監司以聞。
8月26日 ○己亥,以李溟爲刑曹判書,呂爾徵爲副提學。
8月28日 ○辛醜,雷電。
○上以亂後廟樂久廢,下敎于禮曹,自明年春享,復用樂。
○以金光煜爲都承旨,李晩夏爲副修撰,司諫閔應協爲東萊府使,金元立爲司諫。
8月29日 ○壬寅,流星出室星上,入閣道星下。
是時,太白守晝,秋雷屢警,天災、時變,式日斯生,而上下恬嬉,靡有修省之意,識者憂之。
○鹹鏡監司尹履之馳啓曰:「淸人部落億宋阿,本居於慶興越邊也春地方,而數年以來,移住於慶源越邊厚春江邊,其數可千有四五百,而于知介之種過半,其性甚悍。
億宋阿雖曰首長,不能統制,而厚春士地沃饒,生理甚厚,若不預防,則後必滋蔓雲。
」備局以前頭方略,使邊臣自爲條列陳啓,以備採施之地,從之。
○全南道儒生等上疏,請賜額奇大升祠宇,上下其疏於禮曹,回啓曰:「奇大升學問、文章,爲世所推。
多士追慕不已,旣建祀宇,願蒙賜額之典。
在昔先朝如此之事,皆出於特恩,惟在上裁。
」答曰:「有難輕許,姑勿施行。
」 8月30日 ○癸卯,義州府尹金壽翼馳啓曰:「譯官趙孝信回自北京言:『中江開市,淸人隻令鳳凰城近處三堡許貿,而北京商賈,則不許出送。
且淸兵大敗於南京,又失利於李自成軍馬,雖或生還,而皆極疲憊。
』雲。
」 九月 9月2日 ○乙巳,流星出北河星下,入畢星上。
○上幸會盟壇,將以詰朝行祭也。
9月3日 ○丙午,上率新舊功臣及子孫,行寧國會盟祭。
夜三更,有司請行事,禮曹判書鄭太和贊禮。
上出就壇下拜位,行四拜禮,盥洗訖,詣樽所,仍詣神位前跪,三上香,奠酌降自東階,復就拜位,跪歃血後,讀誓文,上行四拜禮,贊禮告禮畢。
上出就幕次,仍還宮。
○憲府啓曰:「王世子行祭時,弼善柳俊昌,醉酒失儀,請命遞差,。
」答曰:「罷職。
」又啓曰:「今此李碩龍之參勳,已極過濫,而名在三等之列,則以行伍微蹤,遽升堂上,酬賞之典,亦已厚矣。
該曹啓稟,至授嘉善,非但物議駭異,大違法例。
國家金石之典,豈可因一人,有所壞了乎?請還收加資之命。
且該曹懜然啓稟,有若循例擧行者然,殊極非矣。
當該堂上、郞廳,請推考。
」答曰:「李碩龍旣已封君,又經大祭,到今論啓,殊涉不可也。
」臺諫爭之不已,上乃許之。
9月4日 ○丁未,流星出北極星下,入北方,又出少微星上,入艮方。
9月5日 ○戊申,上命罷文科別試初試一、二所榜。
是時以丙子年重試、別試對擧,合討逆安益信之慶,鹹聚內外多士,試取六百人。
上護軍李景曾、副提學呂爾徵、刑曹參議兪榥等,知一所貢擧,以漢侍郞王章請優養韋玄成勿枉其志爲表題,以流涕別舊君爲論題。
大提學李植、兵曹參判尹順之、兵曹參議蔡??後等,知二所貢擧,以唐禮部侍郞王皡請以郭後祔葬景陵爲表題,以皇甫規恥不與黨人爲論題。
上以爲,一、二所書題,皆有譏刺之意,乃下敎曰:「此一、二所論、表題,何意耶?諸承旨察啓。
」承旨李時楷、洪瑑、金益熙、李元鎭等啓曰:「凡試所書題考出之際,搜閱書冊,隨其所遇而爲題例也。
今此書題,似出偶然,臣等不知有何意也。
」上答曰:「今此書題,是乎非乎?爾等從公陳啓,勿爲循私開非。
」於是,李時楷托故而先出,洪瑑等又啓曰:「兩所論、表題,大槪未妥,而似是偶出前代之事,故如是回啓矣。
今承聖敎,不勝惶恐。
」上下敎曰:「罷榜似當。
令該曹議大臣以啓。
」又下敎曰:「一、二所試官,引古比今,譏慢在上之人,是誠何心哉?其縱恣無忌之罪,不可不徵。
上試官削奪官爵,門外黜送,次試官竝爲先罷後推。
」承旨李?啓曰:「參試官、監試官何以處之?」答曰:「一體施行。
」於是,李植、李景曾等,削奪官爵,門外黜送呂爾徵、尹順之、蔡??後、兪榥、梁曼容、成以性、李海昌、李晳、徐祥履、金鉽、洪處尹、權悟、李惕然、權坽、趙珩、柳椐等,竝先罷後推。
○承旨洪瑑、金益熙、李元鎭啓曰:「今此試官出題,誠有儱侗不察之失矣。
但念援引古事,譏刺在上,實非常情之所到,人臣分義,必不乃爾。
今人無情之事,罷黜十數多官,恐非得中之擧。
伏乞聖明,少霽雷威,平心恕察焉。
」答曰:「試官等譏刺儲貳,陰護姜賊,激勸群小,探試士心,厥罪有難容誅,而慮其或出於愚妄,末減施罰矣。
爾等不以爲駭,猶以爲過,爾等所爲,亦極非矣。
」上意蓋以韋玄成事,指譏刺儲貳,以郭後祔葬,指陰護姜賊也。
○洪淸道洪州、結城、保寧等邑,大風雨雹,禾穀損傷,監司以聞。
9月6日 ○己酉,雷。
○上下敎曰:「昨日下問之事,關係極重,而政院飾辭回啓,終不明言其是非,諸試官施罰之事,金益熙倡率同僚,偃然防啓,此豈人臣道理哉?」慢上護黨之習,不可漸長。
金益熙罷職,同參承旨,竝推考。
「時,天怒方震,承旨皆惶恐失色,無一人出而陳辨,啓辭亦甚糢糊,而金益熙平日好爲大言,且峻於黨論,故上意益熙之倡率也。
○禮曹以罷榜事,議于大臣,則領議政金自點議曰:「朝家因慶設科,八方多士鹹聚赴試。
旣無場屋作變之事,又無外間循私之誚,榜出累日,未有他端,而今者試官之事,出於無情,非與於多士,若至罷榜,恐非事宜。
前日以事在試官與事在擧子,隨事而處之,勿爲罷榜,已有受敎。
臣之愚意,似不可撓改。
」判中樞府事李景奭、右議政南以雄議,大意與領相略同。
答曰:「譏上護逆之題,決不可仍存。
如難盡革,則隻罷一、二所榜。
」上又命取一、二所書題及一等試券,燒火於政院。
試券之燒火,乃古今所無之擧。
承旨李時楷、李?等不敢陳一言,以冀開悟,人多笑罵。
○是時,兩所試官,竝被黜罷,人皆以爲,兩司必請還收,自金益熙罷職之後,臺諫皆懼不敢發一言。
日暮始來傳前啓,承旨李時楷以書問於臺廳曰:「今日無新啓乎?」正言郭之欽答曰:「恐成一層風波,姑待數日雲。
」臺閣風裁,至此而掃地盡矣。
9月7日 ○庚戌,流星出參星上,入天苑星。
○上下敎曰:「外方擧子還歸者不多,則庭試設行。
」 ○禮曹啓曰:「以大臣收議,命罷一、二所榜,而初試元數六百人,旣罷兩所之榜,則應赴殿試者,隻二百人,事甚苟且。
今有庭試之命,寧竝罷三所之榜,以庭試取人,以爲重試對擧,實爲便當。
曾於丙寅年,重試對擧殿試,罷榜之後,亦設庭試而止,此似前例,而該曹不敢擅便,請議于大臣。
」大臣以禮曹啓辭爲是,上從之。
○賜故兵使贈贊成崔慶會謚。
時,湖南儒生等上疏,請賜崔慶會之謚,禮曹請議于大臣。
大臣以爲,崔慶會死節于晉州,徇國之忠,在人耳目。
旣與高敬命一體贈職,則賜謚之典,宜無異同,上從之。
9月9日 ○壬子,備局啓曰:「書吏高孝善、田存穰等,偸出本司所藏軍器,事覺就服。
請卽梟示,懲一勵百。
」從之。
○會盟參祭新舊功臣嫡長中,準職以上,與實行四品年滿七十者,竝加資。
以柳碩爲同副承旨,趙絅爲大司諫,元振溟、郭聖龜爲掌令,柳慶昌爲獻納,韓縝爲正言,閔聖徽爲刑曹判書,愼天翊爲修撰,柳東秀、尹衡覺、尹文擧竝加通政階,以告逆賊安益信等之功也。
9月11日 ○甲寅,設重試,取文科姜栢年等七人、武科池旣涓等六人。
9月12日 ○乙卯,諫院啓曰:「今番別試文科初試,旣已罷榜,則武科初試,獨不罷榜,實無所據,而且別設庭試,以爲重試對擧,則文武之科,所當一體施行,武科初試,更令試取。
」答曰:「若更試取,則外方擧子,必緻久留,依前判下施行可也。
」 9月13日 ○丙辰,諫院啓曰:「頃日尼山告變之功,有先後之別,而縣監柳東秀,顯有低昻反覆之迹,物議藉藉久矣。
今聞碩龍之告,實出於迫脅,尼山戶長裵大生、樸國生等,呈狀道臣以爲:『碩龍之告變,非渠之本情,出於吾兩人驅迫。
』雲則碩龍之錄勳,已極無據。
至於超資封君,豈不可駭?宜拿問大生、國生等,得其實狀,然後更加査處,治柳東秀欺罔之罪。
」答曰:「裵大生事,似無如此之理,勿煩。
」 ○洪淸道保寧儒生金榮後上疏,略曰: 殿下擇賢建儲,順一國之民心,爲宗社之大計。
惟我王世子玉質幼彰,仁聲夙播,遐方士庶莫不動色相賀,凡在臣僚,孰無愛戴之心,而殿下近以試題妄發之事,謂之譏刺儲貳,雷霆大震,批辭嚴峻,有非臣子所忍聞,臣於天地之大,亦不能無憾也。
自古危亡之道非一,而君疑其臣,臣疑其君,謂之上下交相害。
上下交相害,而其國未有不亡者也。
竊觀今日之擧,天地否隔,群情疑懼,播之四方,傳之後來,豈是貽厥之謀?賈誼所謂甚非安上而全下者,不幸近之。
伏乞聖明,平心舒究,察之以理,收雷霆之威,而緻中和之福焉。
時,十數多官,以試題之誤,竝被黜罷,大臣、三司寂無一言,人皆憤鬱,獨榮後上疏言之。
都承旨金光煜恐忤旨,有難色,使可否於廳中,同副承旨柳碩先書否字。
於是,諸承旨以爲:「僚位先書否字,則不得入啓例也。
」遂卻之。
9月14日 ○丁巳,諫院啓曰:「頃日尼山討逆時,朝廷未詳其事狀,隻憑道臣前後狀啓,而道臣狀啓,皆本於東秀之報,安知東秀之欺罔哉?尹文擧、尹衡覺等入城之後,物議藉藉,皆以爲:『金忠立受刑遠竄,李碩龍錄勳封君,賞罰之顚錯,皆由於東秀之欺罔。
』臣得見文擧等疏辭,則東秀欺罔,節節昭著。
碩龍之告,在於衡覺與東秀密語之後,東秀初以衡覺爲首,而竟以碩龍爲首,此,欺罔之一也。
忠立果被脅迫而告變,則何以竝錄於告者之列?而及忠立蒙賞之後,追成別錄,又陷於極罪,此,欺罔之二也。
告者捧招時,尼山縣吏不肯書,石城縣監閔晉亮,使其吏書之,則東秀掩匿其吏之罪惡,全沒晉亮之宣力,此,欺罔之三也。
衡覺有首告之功,文擧、晉亮次之,東秀有罪無功,忠立先有發端之功,後有遲留之罪。
碩龍則初與逆謀,參於犒饗,裝束待時,醉臥其家,裵大承等知幾驅迫,然後始乃告變,則告變實非本情,隻有捕捉柳濯之勞,則頂玉臨民,亦已濫矣。
裵、樸兩吏,不可不拿問,得其實狀,碩龍之告,果出於驅迫,則固宜削勳,而二吏不無可賞之功,東秀欺罔之罪,亦不可不治。
請竝拿問定罪。
」答曰:「依啓。
裵大生等事,當議于大臣處之。
」大臣以爲,依臺諫啓辭拿問爲當,上從之。
其後遂拿緻大生、國生等以問之,大生、國生等備陳其時曲折。
上命釋柳東秀、裵大承等,加閔震亮通政階。
○以沈詻爲大司憲,南翧爲同副承旨,洪重普爲檢閱。
9月15日 ○戊午,雷動雨雹。
○與淸人開市於中江,從淸人之請也。
9月18日 ○辛酉,月入畢星中。
○江原道江陵府,七月隕霜;橫城、高城、歙谷、原州等邑,大雨雹,禾穀傷損。
監司以聞。
9月19日 ○壬戌,上禦明政殿,頒寧國功臣金瑬等敎書軸,仍擧樂。
經亂以後,宗廟祭享、大小賀禮,皆不擧樂,至是上欲用樂,問于都承旨金光煜曰: 「今日擧動,乃是優待勳臣之禮,動樂何如?」光煜與禮曹判書鄭太和相議回啓曰:「上年王世子冊封時,以宗廟時未用樂,故寢而不行矣。
」答曰:「從權用樂,以表嘉悅之意,似無不可也。
」遂擧樂。
〈史臣曰:「討逆安社,國家莫大之慶,而不軌之謀,出於勳舊之臣,告變之人,俱是同惡之輩,則錄功、頒軸,實乃不得已之擧。
宗廟祭享,尙不用樂,故世子冊封之日,亦不得擧樂。
頒軸之擧,與建儲立嗣之慶,輕重如何?臺臣、諫官入參庭內,無一人言其不可,良可歎也。
」〉 9月20日 ○癸亥,流星出北河星上,入星星下。
9月21日 ○甲子,火星入輿鬼星。
○對馬島主平義成遭母喪後,自江戶將出來島中,奉行等以私書請慰問之使,不許。
奉行等書有曰: 島主遭喪之後,久在江戶,未得受由,當於九月內還島。
從前,島主自江戶經年還島,則朝廷遣譯緻慰,況今遭母喪乎?朝廷別遣譯官,慰其久在江戶,弔其母喪,則島主以此傳達大君,大君必以爲,朝廷厚待島主,必生光于江戶,而島主之感激,爲如何哉雲雲。
上問于備局,備局回啓曰: 「前日平景直死後,我國送譯緻賻,其子調興稱謝,仍言:『朝鮮恩賜,不可虛費,新造鬥屋,願得題額。
』雲雲,該曹書給流芳院三字。
壬戌年國王使臣出來時,調興又請旣得願堂,依例送使一船,以備香火之資雲雲,百般陳懇,不得已特許一船。
義成繼而請之曰:『調興之父景直,以些小之功,旣受圖書,送使往
聖兪等素不與之謀,而卒然告之以兇謀,刼之以白刃者,恐無此理也。
」自點曰:「時應之告變,後亮之爲也。
後亮以秩高武臣,豈敢以浪說而告之乎?且聞,後亮頗言于外曰:『鞠聖兪初以三月犯闕,有一朝官以無名書止之曰:「都城方有戒嚴之擧。
」乃止不發。
』未知中使所搜聖兪家文書中,果有此書耶。
」瑬駁之曰:「祖宗朝以來,未嘗以匿名書決獄,則今其書之有無,非所問也。
」南以雄以下,皆對以獄情可疑,上皆不答,仍下敎曰:「罪人金廷一則自言:『正月至四月,監捕官魚于島中漁梁。
』趙時應則以爲:『在家謀逆。
』査得此事,可決此獄,擇遣本府郞廳以覈之。
」都事李時億將行,在坐之人皆勉之以必詳必愼,蓋恐時億,被欺於後亮之奸計也。
仍囚鞠聖兪等以待之。
及時億還報,廷一之監漁,果如其言,時應誣告之迹遂著。
於是,上命釋聖兪等十一人,鞫時應以誣告之狀,時應果服其因嫌構誣,且引其叔父後亮。
上以時應之言難可取信,命勿問,隻斬時應。
後因臺諫論啓,拷訊後亮,崔鳴吉、李時白皆上箚力救,上命流之遠地。
5月29日 ○甲戌,黃海道海州、瑞興、黃州三邑蝗。
5月30日 ○乙亥,全南道南原、綾州、長興、寶城、樂安、興陽、南平等蘆嶺以下諸邑,大風折木拔屋,連五日大雨,禾穀盡損,監司以聞。
六月 6月3日 ○戊寅,淸人以林慶業及其從者六人,付送於謝恩使李景奭之行,仍賜勑曰: 皇帝勑諭朝鮮國王。
朝鮮歸順之後,林慶業煽惑離間,潛遣姦細,私通別國,及領舟師,故意推諉,緻誤軍機。
推問之時,尙不輸服,缷責於王,徑行逃脫,後與叛逆結黨,謀害本王,自知事洩,竄投明朝,罪惡多端。
朕先不發慶業回國,原非姑息,因平定中原,施恩大赦,一應罪惡,槪行解網。
今王欲得慶業,以靖亂萠,理所宜然,卽將慶業,發與陪臣解回,特諭。
李景奭等,押慶業以還,未至境上,逸其從者一人。
李景奭等馳啓曰:「臣等在北京,得於傳聞有雲:『蒙古王爲大王〈先汗洪太始兄貴榮介也。
〉女壻者,居在瀋陽之西,多有兵衆,逃入故地。
今五月初二日,淸人大發兵,使十王〈先汗弟也。
〉往擊之,是日洪光皇帝遇害,漢人亦多被殺雲。
又聞,明朝宗室唐王者,卽位於浙江,兵馬最盛,與福建聲勢相倚,又與流賊相通,其所信任者,有明朝聞人王道直,以此,人多屬心雲。
又聞朱氏一人,走入蒙古,謀爲復讎之計,淸人深以爲憂雲。
又聞李自成,自中生亂,見殺於其下。
此則衆口皆言,似非浪傳。
』雲。
臣等又以《時憲曆》密買之事,廣求於人,而得之甚難。
所謂湯若望者,又無路可見。
適逢本國日官李應林之子奇英,被擄在彼。
其人頗通算術,且慣華語,臣使之學習曆法於湯若望,約以他日,當遣其父,傳學以來。
且給白金數十兩,使買曆法之書於湯若望,以爲他日取來之計。
其書凡一百四五十卷雲。
」《時憲曆》者,西洋國人湯若望所造也。
我國使臣之入北京也,俾得一本,較之舊曆,二十四候氣至之日,頗有不同。
聞湯若望仍在北京,景奭之行,使求其法而不能得。
○上命下內需司推案于禁府,禁府以獄事甚重,請設推鞫,上從之。
姜氏外宮女婢終一、英玉、克終等三人及鐵原寶蓋山比丘尼惠英,自內獄移于鞫廳。
克終在內獄,已受四次之刑,及至鞫廳,病不能言,宿昔而斃。
終一、英玉供稱:「曾在外宮,聞有邊警,宮中銀寶甚多,恐不能自隨,掘階土而埋之,適有大內宮人見之。
後聞邊報稍定,復掘而取之而已。
遺書之事,全所不知也。
又於上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自姜氏出一封裹之物,長可尺餘,使之傳緻於女僧惠英,吾等傳之而已,實不知其何物也。
且姜氏稱修佛事,以黃金贈惠英者,前後二百餘兩,錦綺之屬亦多。
此外更無所知也。
」連加刑訊,皆無異辭。
英玉遂斃,終一竄于吉州。
惠英所供,略曰:「上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自姜氏傳授襆裹之物,初不知爲何物,及視之,乃初生小兒之屍,而斂以裂衣,潛懷而行,投諸楊州大灘雲。
」又引僧人敬成及本宮庫直等知狀,上命勿問。
遣中使,偕禁府郞,押惠英往于大灘,搜覓所投之屍。
惠英旣至大灘,復曰:「當初投屍之處,非大灘也。
泝大灘一裡許,有川自楊州流入大灘,是其處也。
」禁府郞乃與楊州、麻田、積城、連川四邑倅,使民丁、漁夫七十餘人,沈網以漉取之,又令人聯臂入水,深至於項,無不窮探,終無所得。
其下一裡許,卽所謂大灘者也,深不可測。
禁府郞還報,上乃命定配惠英。
已而,下敎曰:「卽今聞之,此亦詛呪雲。
若然則必有同裹之物及書字之事,更加刑推鉤問後處置。
」及加刑,惠英隻言兒屍之外,更無他物,又無書字。
每於訊杖之下,輒呼死無所告。
鞫廳以聞,上曰:「初謂大灘,而後雲投於川水,此無乃不欲覓得之意歟?情涉姦詐。
其時率去馬夫推問之。
」鞫廳拿問其馬夫,馬夫自言:「中途而還,不知其終。
」上命釋馬夫,加刑惠英,更問兒屍同裹之物及所書文字。
是時,惠英累日拷掠脛骨皆碎,精神已亂,乃曰:「兒屍當胸,果有書字,蓋曰:『伏願龍王水神,哀憐濟度。
』雲。
又有紅錦小囊,貯以雕玉蝶佩,此外更無餘物矣。
」上命更加刑訊,鉤問其書中緊語及投屍之所,惠英隻呼無可更言,遂斃。
是時,姜氏宮人之親近者,皆死於前後獄事,産子虛實,無憑詰問。
上又恐所生之子,生而匿之,故窮治其獄。
惠英旣斃數日,自內獄又出一女人于禁府,乃惠英之債僕也,名曰蓮花。
供稱:「上年十二月,惠英遺以一端綿布曰:『以資汝數日之糧。
』又要與之同行。
見其馬背有一襆裹之物,而初不知爲何物。
及至中路,惠英見之大驚。
吾亦自後潛窺,則內裹小兒之屍,又有紅錦小囊,貯以雕玉佩玩。
惠英旋又裹束,自投於大灘上,仍謂我曰:『此事若洩,則吾與汝俱未免於大禍矣。
』上下諭于洪淸監司林墰,使之急發海邊漁戶之善泅者,馳驛上送。
旣至,使之入水窮探,竟不能得。
於是,命釋蓮花。
時,寶蓋山尼女七人,亦被逮于內獄,使證惠英行兇之迹,皆稱冤不服。
上以入居山中,與僧爲隣,情涉淫悖,命刑曹照律科罪。
前後之獄,女人之及於刑戮者甚衆,至於深山僧尼,與世無預,而是獄及林慶業之獄,僧尼之徒,三木囊頭,纍纍於闕庭,亦一時非常之變也。
6月4日 ○己卯,持平李起浡在全州稱病不至。
起浡,全州人,與兄興浡、弟生浡俱登第。
起浡初有浮躁之誚,丁醜以後,遂不就仕。
6月7日 ○壬午,慶尙道榮川郡民家羔産一雛,一頭兩身,四耳八足,自脅以下,分而成兩,各自爲體。
6月9日 ○甲申,京畿及黃海、公淸等道,大風拔木,禾穀盡損。
6月10日 ○乙酉,左議政金尙憲上箚曰: 臣至情所發,不避煩瀆,瀝血籲呼,章三十上,而聖恩隆厚,不準所請,臣佪徨悶蹙,不知所出。
顧念,不可不退者有四。
疾病叢身,筋力已竭,不能奔走就列,其不可立朝從仕一也。
年紀衰邁,志慮昏眊,不能揆事圖政,其不可立朝從仕二也。
言無可采,行不見信,狂瞽之說,不入於黈纊,世俗之見,動疑於進退,其不可立朝從仕三也。
官府文書,輒有妨礙,率義循勢,兩無所屆,其不可立朝從仕四也。
臣有四不可,無一可者,而尙且貪戀冒據,苟且度日,豈不可爲明時士大夫之羞乎?伏乞聖慈,察臣情勢,愍臣老病,亟許遄歸,俾保晩節,則不但微臣之幸,其於聖朝,遇下以禮之道,亦大有光也。
答曰:「須勿固辭,臥閤論道,以副朝野之望。
」尙憲初旣黽俛出仕,而及救解李應蓍,上又不納,且官府文書,不用淸國年號,自度不可在職,呈辭請免,凡三十餘度,上猶不許。
近來大臣請免,不過十數日許免,而至於尙憲,禮貌頗重,然實無眷眷之誠意。
○以韓縝爲持平,嚴鼎耉爲獻納,尹益亨爲正言,姜栢年爲校理。
6月12日 ○丁亥,平安道安州、順安、江東、價川、中和、祥原、孟山、博川、肅川、三登、陽德、江西、三和、永柔、義州、朔州、昌城、碧潼、寧遠、德川、雲山等二十一邑蝗。
6月14日 ○己醜,左議政金尙憲呈辭三十四度而遞,卽歸楊州。
尙憲在朝七日,呈告凡五十餘日。
○以呂爾徵爲大司憲,申恦、姜栢年爲掌令,丁彥璧爲檢閱,梁曼容爲應敎,李海昌爲副修撰,崔惠吉爲大司諫,林聖翊爲正言,金忠立爲平康縣監。
忠立,上變者也。
爲人癡騃,不辨菽麥。
6月15日 ○庚寅,月食旣。
流星出牛星下,入南方。
6月17日 ○壬辰,上禦時敏堂,親鞫林慶業。
先是,器遠之獄,黃瀷等以爲:「器遠言:『慶業亡命之時,齎給僧人服飾,仍使乘船,入往中原,請兵天朝,以爲藉勢之地。
』其謀逆兇計,慶業實與知雲。
」至是,以此問于慶業,慶業供稱:「本以草野之人,發身聖朝,職至正二品,偏荷聖恩,秪期報國。
東宮、大君,俱在虎穴中,思欲奉還,而顧無他策。
初旣入送僧人於天朝,以達本國之情,而終能請兵,遮截於義州,則彼將懾伏,還我世子,故區區一念,恒不弛於中矣。
至壬午冬,有自瀋陽拿緻之擧,臨行,器遠曰:『汝何以浪就死地?』仍勸臣逃命。
臣答以:『國家旣已執送,吾豈敢負君乎?當觀崔相之所對而對之矣。
』器遠遂贈以七百兩銀,且以一袱裹送僧人衣巾及剃髮之刀。
行到金郊,聞淸人之推訊甚酷,自念徒死非義,遂逃至山谷,削髮爲僧,匿於楊口小刹,周歷嶺東、關西。
還到京江,賃得一船,以癸未五月二十六日,發自麻浦,由海西入洋中,拔劍脅船人曰:『吾乃林兵使也。
將往中原,汝若不從,當以此劍斫之。
』衆皆從之。
仍往鹿島,是秋轉入海豊島,被拘於唐將營下,遂與唐將黃飛、宋吉,謀發兵,遮截義州,欲爲東還大君之計而已。
至於與器遠謀逆事,則萬不近似。
臣曾爲樂安倅,見忤於器遠,嫌隙已成,豈肯以逆謀相告,如使臣果預於逆謀,則何必剃頭爲僧,逃命於他國乎?」上問于諸臣曰:「慶業之與知逆謀,其無疑乎?」金自點曰:「旣遺以白金,又送僧衣,使之亡命。
雖以渠之供辭觀之,亦多可疑矣。
」南以雄亦曰:「給送僧衣,誘令亡命,其親密可知也。
」推官皆以慶業形跡可疑,必有隱情,同辭請刑,上曰:「群議如此,則刑推可也。
」是日刑訊二次。
上曰:「汝若不參兇謀,而到麻浦時,無人相見,則器遠之黨,何以知汝乘船之日乎?」慶業曰:「臣乘船之日,謂無金之妻曰:『使道前雖難直達,而先達處,言吾入往之意,則使道可以知之。
』」蓋慶業曾以褊裨,從金自點幕下,故謂自點爲使道,而先達卽自點之子鉽也。
慶業之妾梅環,卽自點之婢,而所謂無金,乃梅環之弟孝元者也。
自點卽待罪於榻前,仍請拿問無金妻,上曰:「罪人借重之言,何足取信?」承旨李?啓曰:「慶業以乘船入往之意,言于無金妻雲,請拿問。
」上以爲不實,竟不問。
翌日,上禦時敏堂,招大臣、推官、兩司長官,謂曰:「今此獄情,未得端緖,慮或有冤。
卿等之見何如?」金自點曰:「慶業以爲入往之由,未嘗言于器遠,而唯使孝元妻,言于先達,以告于臣雲。
臣欲待命于外,而入侍榻前,不敢退出矣。
下詢于諸臣何如?」南以雄曰:「慶業之在關西也,功勞頗多。
且觀獄情,亦不能明知爲逆,而投身他國,且有亡命之罪矣。
」閔馨男曰:「慶業情跡可疑,而猶不吐實,嚴鞫宜矣。
」元鬥杓曰:「慶業之去也,沈賊至使鄭蘅,潛齎僧衣及七百金,誘之使逃。
臣意則以爲,其與之通謀無疑矣。
」自點曰:「律文謂:『背本國潛從他國,亦同反逆。
』諸臣所陳,槪是請刑之意也。
」上曰:「以予揆之,慶業非等閑武士也。
器遠自謀叛逆,而誘令入送者,事成之後,蓋欲招而用之也。
若與之同事,則腹心大將,豈可遠送乎?蓋慶業常時好爲高淡大言,故器遠以爲,使之入往,請兵而來,藉以爲重,則東人不敢動矣。
乘舡入往,雖似相通,同謀反逆,其跡不明。
天下無理外之事,予意則如此矣。
且沈賊兇謀,非一朝一夕之故,入送慶業之後,以此誑誘徒黨,以爲聲勢,萬一事成,亦不爲失策矣。
」鬥杓曰:「使沈賊藉以爲勢,亦難免爲逆矣。
」上曰:「慶業不知逆謀,而沈賊自爲藉口,則渠何罪焉?」承旨李時楷進曰:「慶業已死。
」上惻然曰:「慶業死乎?予欲明其非逆,使渠知之,而已不及矣。
渠頗壯實,而何死之速也?且其爲人膽大,國家可以倚仗,而反爲兇徒所誘,至於浪死,可惜也已。
」自點曰:「隨往之人,其罪似輕,取其重者而罪之,以懲後弊似當,而孝元情狀,尤極奸詐,仍刑可矣。
」上曰:「慶業已死,今何更問於孝元乎?隻以亡命罪之可也。
」於是,遂誅孝元,流智明于絶島,其餘僧人、舡人等,竝皆釋之。
慶業,忠原人。
本以微賤之流,發身武科,相臣金瑬愛其才,超授淸北防禦使。
介於椵島、瀋陽,而頗善於彌綘,久在西閫,多得民心。
及受刑,大呼曰:「朝廷以天下爲已定乎?今日殺我,必有後悔矣。
」及死,百姓聞其死,莫不憐之。
金自點曰:「事大,必須以誠。
今者淸國出送慶業,且減舡糧。
臣意以爲,國家雖多事,若因節使,以謝其恩,似涉歇後,別差使臣如何?」上曰:「卿言是矣。
然淸國亦以頻送使臣,憚於酬應。
不久使行當還,問其事情,而處之可也。
」 6月21日 ○丙申,太白見。
○以李基祚爲吏曹參判,金益熙爲執義,丁彥瑗爲持平,姜栢年爲司諫,李晳爲掌令,成以性爲副校理,金振爲吏曹正郞。
6月23日 ○戊戌,太白見。
○流星出危星下,入巽方。
6月24日 ○己亥,太白見。
○流星出奎星上,入巽方,又出貫索星下,入坤方。
6月26日 ○辛醜,江原道平昌、洪川、春川、陽口等地大水。
6月27日 ○壬寅,太白見。
夜,流星出北極星下,入織女星下,又出五車星下,入艮方。
6月28日 ○癸卯,太白見。
6月29日 ○甲辰,太白見。
夜,流星出大角星下,入乾方,又出天棓星下,入建星上,又出昴星下,入五車星上。
秋七月 7月1日 ○朔乙巳,太白見。
7月2日 ○丙午,以趙絅爲都承旨,金南重爲大司成,李時萬爲修撰,洪重普爲檢閱。
○以盛暑,命放典獄輕囚。
7月3日 ○丁未,流星出牛星上,入東方,又出胃星下,入玉井星上。
○上引見大臣及備局堂上、兩司長官,謂曰:「頃日之風災,可謂慘矣。
又有太白晝見之警,不知前頭有何事變。
」領議政金自點進曰:「頃日之風,前所未有之災。
三南漕運之緻敗者,幾至萬餘斛,而太白連日晝見,其徵主兵象雲,豈不大可憂哉?此正上下葉心警懼之時,唯願自上克盡修省之方,以爲弭災之要也。
」上曰:「漕船緻敗之穀,猶可更備,人之渰死者極多,予甚惻然。
」自點又曰:「百官戎服,今已十年。
〈自丙子亂後,上下皆戎服。
〉雖因搶攘,有此擧措,而服色無別,尊卑混雜,無益於興亡,有傷乎體面。
寧不若冠帶之爲愈也。
」上曰:「淸國盡變天下舊制,今若復行大明之制,則無乃以爲不可乎?」自點對曰:「必欲知彼國之意,則探問於鄭命壽可也。
」上曰:「自明年正月宜復行,不必稟於彼國也。
」自點又曰:「都城之內,刃殺士夫之妻,此亦無前之變也。
」〈時,故典籍韓疑問之妻爲盜所殺。
〉具仁垕進曰:「曾聞,此人常失奴僕之心,賊殺之變,似出於奴僕也。
」上曰:「以盜殺人,其變小,以奴殺主,其變大。
政院問其曲折以聞。
」上又曰:「臺諫以錄勳及趙後亮事,累日論執,卿等之意如何?」自點對曰:「人心不淑,逆獄累起,上變之人,必施厚賞,然後可使及時來告,則不可無錄勳之擧。
誣告之人,必加重罪,然後可杜日後之弊,則不可無按法之論。
頃者若無親鞫之擧,而嚴刑之下,或有誣服者,則其爲冤枉如何?」上曰:「後亮之罪,與誣告者有間,而時應所謂指敎之說,亦未可信。
若以此殺後亮,則不亦冤乎?」自點曰:「後亮非但往來于士夫家,先發煽動之言。
時應受刑時輒曰:『若問叔父則可以知之。
』時和亦誣告者,而容易停論者,以後亮爲之首也。
」上曰:「其時若以後亮爲首,而不治時應則可也,而時應旣死,又何必殺後亮也?」大司憲呂爾徵進啓曰:「後亮請依法處斷。
」答曰:「予所以持難者,慮有後弊也。
旣已受刑,又有定配之命,至於死則過矣。
」上又曰:「臺諫以李應蓍事,閱月爭執,是何意也?古人有譬其君於桀、紂者,言雖過激,固無所害。
應蓍則不然,指斥忠良,求媚時人,以爲媒爵之計。
若以應蓍謂之臺諫,而不之罪,則黨與日成,將必有指鹿之患。
」自點曰:「臣等非敢以應蓍之言爲是也。
身爲臺諫,有懷必達,言雖狂妄,不可不容恕也。
今若置之遠惡之地,則或不免於死。
臺諫之論執者,亦以此也。
」爾徵進啓曰:「三司所爭者,惟以竄黜諫臣,恐累殿下之聖德也。
」上曰:「囊者之事,〈姜氏事也。
〉前古所未有之變也。
爲臣子者,所當請對,問其曲折。
而非徒不問,反以予爲非,緻有應蓍之疏。
應蓍若以李行遠、李基祚、趙絅爲鄙夫,則所謂正人者安在乎?〈姜氏賜死時,李行遠以大司憲停啓,李基祚以副提學入侍,不能力爭,趙絅以大司諫在外,陳疏極言姜氏悖惡之罪。
應蓍疏中有人臣阿諛媒爵之語,故上以爲,應蓍指斥此輩,每言應蓍之罪,輒擧三人之名。
〉然姑施定配之律者,亦以諫官故也。
」上又曰:「頃日頒赦時,全南監司鄭維城以李敬輿之名,書於稟秩中。
敬輿乃圍籬罪人,何敢以圍籬罪人,書諸稟秩中耶?敬輿當擇儲之日,對以波蕩,至於賓廳之會,倡率出去。
若論其罪,則奚啻大不敬也?維城之黨惡可知矣。
」時,上有怒色,左右皆俯伏,無敢爲維城解之者。
自點曰:「臣非但精神日漸衰耗,未有識見,忝居首台之任,恐僨國事,夙夜憂懼。
」上曰:「延平嘗言,識見不明,則雖賢不濟事。
』卿識見分明,何事不濟?識見不明,則以是爲非,以非爲是,邪正莫辨,終至於亂。
今日之患,患在識見不明耳。
」〈蓋上以伸救姜氏者爲邪論,而姜氏賜死時,自點主張其議,而奉承上意,故有是敎。
〉上又曰:「經亂以後,連歲兇荒,且緣淸使之往來,不遑其他,故置軍務於相忘之地。
脫有緩急,將何所恃乎?」李時昉進曰:「山城之軍器、軍糧,近頗措備,而守城之軍,尙無所簽定。
若有事變,則積峙糧、械,恐反爲棄地矣。
崔鳴吉爲相時,以江原道及忠州兵,分屬於山城,而適緣有可虞之機,事遂寢,以至于今。
宜令廟堂,及時指揮也。
」上曰:「當事之人,詳度稟定可也。
」 7月4日 ○戊申,洪淸道漕舡還到洪州地界,遇風破沒,渰死者五十餘人。
本道以聞,命施恤典。
7月6日 ○庚戌,太白見。
○以全昌君柳廷亮爲謝恩使。
先是,領議政金自點啓于榻前曰:「事大之道,貴乎誠信。
淸國旣減歲貢,又送慶業,不可無謝恩之擧,而若順付節使之行,則殊欠敬謹之意,宜送卿相中一人,別緻謝意。
」雲,故有是命。
○以安益信等獄事,命賞推官閔馨男、洪振道、柳恒、金光煜、刑房承旨呂爾載、問事郞廳金益熙、南翧、樸長遠,各加一資,兩司長官、禁府都事、史官以下,竝賞賜有差。
郞廳曺漢英以荊蘭取供時事,得罪於上,故至是隻命授準職。
7月8日 ○壬子,以金益熙爲同副承旨,金南重爲大司諫,趙錫胤爲副提學,趙緯韓、尹絅、韓明勗,皆以八十,超資憲。
○持平韓縝上疏,陳時弊,上嘉納之。
7月9日 ○癸醜,太白見。
7月10日 ○甲寅,太白見。
夜,流星出畢星下,入東方。
○慶尙道金山郡,風雨暴作,僧人震死。
監司以聞。
7月11日 ○乙卯,江原道、全南道大水,監司以聞。
○以李植爲禮曹判書,鄭太和爲大司諫,金蓍國爲大司成,林??爲副應敎。
7月12日 ○丙辰,太白見。
鹹鏡道蝗、大水,監司以聞。
7月13日 ○丁巳,戶曹參判李時昉,以貢物變通事陳箚,上引見戶曹堂上曰:「參判欲變通貢物之制,於判書意如何?」戶曹判書閔聖徽進曰:「臣之意,亦以爲便好矣。
」參議兪省曾進曰:「反正之後,卽有大同之議,而朝廷皆以爲,量田後可行。
臣曾忝執義,以此意問於大臣,則其時大臣以權盼所定貢案,欲行而未果。
金時讓爲戶曹判書,始請量田,而大同之議,不能歸一,終不果行。
金起宗亦嘗言此事,每自慨歎矣。
臣今衰老,無以報效,唯以大同爲必可行也。
」時昉進曰:「以忠淸道,比之於全羅道,則民結大不及,而貢物倍之。
若通計出之,則可以均役,民蒙實惠矣。
一種議論以爲,若欲變通,則寧設大同雲,而事甚重大,故隻陳臣之所見矣。
」上曰:「所收少而所餘多,恐無是理也。
」仍命大臣議之,事遂寢。
7月14日 ○戊午,太白見。
○以李植爲大提學,金光煜爲都承旨。
○江原監司洪得一馳啓曰:「三陟府使沈澤,以德行政,一夫無怨;原州牧使李聖淵,強柔相濟,吏畏民懷,積年逋欠,一朝盡除,合有褒奬之擧。
」上命戶曹,考其貢案所納之數,則兩邑逋欠,比他邑最多。
政院以監司循私溢美,請推考,上從之。
7月15日 ○己未,王世子詣慶德宮,問安于中殿。
7月18日 ○壬戌,濟州大風,折木拔屋,牧使以聞。
○輔德趙贇上疏,以三者爲治國之本。
其一,正君心也;其二,恤民生也;其三,輔養世子也。
答曰:「所陳之事,無非嘉言至論。
予當服膺而自勉焉。
」贇於丙子難前,累斥和議之非,及丁醜坐此見黜。
其後敍授寶城郡守,時虜使到境,贇報于監司以爲:「朝廷以胡差爲天使,接待所爲迎接都監,豈非士夫之羞恥乎?」乃棄官而退,居于楊根。
至是以輔德赴召,未幾而歸。
7月19日 ○癸亥,完城府院君崔鳴吉上箚曰: 曾在癸亥年間,故相李元翼,首發三道大同之議,李曙爲戶判,力贊以成之。
及甲子經變之後,不能盡行其法,量殺收米,以供貢物之價。
於是民間譁然,謂之半大同,李相不復堅執,上箚罷之。
臣時忝本廳有司堂上,其間民情便否、事勢難易,尙能記在心目矣。
大槪反正之初,聖政維新,群生拭目時,則可以有爲,而此法終不得行。
矧今十年兵革之餘,旱、蝗連仍,民不聊生,怨讟朋興,逆變相繼,國脈綿綿如線。
一夫怨咨,足傷元氣,乍行乍輟,反損國體,非時之擧,臣竊憂之。
第聞,該曹以兩西貢物出處爲難,有此不得已之計。
大凡作事,先觀主意之所在。
癸亥大同,意在均役,猶有民言。
今日大同,意在經費,初頭立意,已自未盡,其何以善其後?無已則有一焉。
兩西管餉,本爲責應西邊,而西事今已稍緩。
姑將兩西民力之所出,權代兩西貢物之役,言甚順而力自贍矣。
反正之初,庶事草創,危疑頗甚,休戚重臣,各帶軍官,直宿闕內,以備非常。
丁卯之後,募集外方武士,謂之禦營軍,三冬立番,以寓防秋之意。
而時異事變,自當變通,以省浮費。
至於禦營軍官,元無直宿之事,尤不當仍存。
且禦營軍若不上番,則不必煩設將官,徒費廩料。
七局出身,團束作隊,無異哨軍,殊非待武士之道。
其中不願入隊者,勿復強束,或物故者,亦勿以他出身添補,其他規外,因武備損國財者,令該曹量宜汰減。
本國人心,異於中土,導以文敎,則順而易從,導以武力,則反滋狡獪。
今日邊事,未可謂已定,武備固不可忽,亦宜稍稍裁損,敎民孝悌忠信之道,驅民於務農力本之地,以回祖宗朝禮讓之風,則民志自定,國勢自固,此正今日殿下之所當思也。
時,戶曹請變通貢案,而上以擧措重大爲難,議方未決,鳴吉乃陳箚,論其不可。
或以探上意譏之,而其言多有可采者,故上頗用之。
7月20日 ○甲子,太白見。
○以吳挺一爲吏曹正郞,林聖翊爲持平,洪命夏爲正言。
7月21日 ○乙醜,太白見。
○流星出昴星下,入參星上。
○賜前縣令權侙虎皮。
侙以庶孽登第,曾爲永平縣令。
至是製八箴以進,一曰敬天,二曰恤民,三曰修身,四曰正心,五曰納諫,六曰用人,七曰誠意,八曰愼終。
7月25日 ○己巳,流星出王良星下,入織女星上。
○以沈詻爲大司憲,趙絅爲大司諫,林??爲司諫,李惕然爲掌令,李明傳、金重鎰爲持平,姜栢年爲校理,趙珩爲獻納。
7月27日 ○辛未,太白見。
7月29日 ○癸酉,戶曹判書閔聖徽遞。
時,國用罄竭,戶曹以小米,補給都監軍兵之料,軍情頗怨。
大將具仁垕以爲言,聖徽怒,陳疏以辨之。
都提調金瑬,亦陳疏待罪,聖徽不自安,呈病而遞。
八月 8月1日 ○朔甲戌,流星出胃星下,入天苑星。
○以鄭太和爲禮曹判書,元鬥杓爲戶曹判書,兪?爲都承旨,愼天翊爲副修撰。
8月2日 ○乙亥,太白見。
○杞平君兪伯曾卒。
伯曾爲人戇直,不畏強禦,遇事極言,而惑於後妻,不子其子,以緻狂走,不知去處。
臨死遺書,勿令奉祀。
其妻遂驅逐其子婦,聞者皆駭憤。
○前大司憲李楘卒。
楘端詳簡重,臨事務持正論。
屢遭貶斥,而終不少撓,衆皆多之。
8月5日 ○戊寅,太白見。
流星出奎星上,入南鬥星下。
8月6日 ○己卯,太白見。
流星出天倉星上,入天苑星下。
○全南道萬頃、扶安、古阜等地大雨雹,禾穀盡損,監司以聞。
時,災異疊出,人心危懼,而上下恬然,視之尋常。
至於宮庭之內、大臣之家,大興土木之役。
識者憂之,而亦不敢言。
8月7日 ○庚辰,木星入鬼星。
8月9日 ○壬午,以金益熙爲右副承旨,閔應協爲司諫,權坽爲掌令,李冕夏爲正言,梁曼容爲副應敎,金應祖、嚴鼎耉爲修撰,鄭知和爲應敎,李以存爲吏曹正郞,閔光勳爲校理,金鍊爲判決事。
鍊,自點之子也。
以蔭官,無才能、履歷,而遽授訟官之長,銓曹之擬望,蓋出於阿附自點之意也。
○初,金忠立以賊情,言於前縣監尹文擧,文擧使之急往告官,卽向石城,欲與縣監閔晉亮及前郡守尹衡覺,相議上變。
道遇衡覺,乃以所聞於忠立者言之,衡覺卽以密書,通于方伯林墰,馳往尼山縣,則文擧兄商擧已到縣,以忠立之言,具言于縣監柳東秀,而忠立時未入來,使人招之,則忠立始到官門,備陳其詳,而逆黨李碩龍,方爲尼山縣哨官,聞忠立之已告,夜見東秀,告以賊變,東秀以爲,忠立之告變,初因文擧,而文擧又與衡覺,通於方伯,則告變之功,專在於文擧、衡覺,而己不與焉。
故欲以碩龍之告,先於忠立,而掠爲己功,乃馳報於監司曰:「忠立遲回不至,使人迫脅之後,始乃來告,而碩龍本欲上變,自午後來在官府。
」朝廷以忠立有隱情,遂加刑訊,流之穩城,而乃以碩龍爲首功,湖西之人以忠立之被罪,莫不冤之。
至是,尹文擧上疏曰: 臣曾於三月二十五日,以忠立女入峽事,緻言于忠立,〈忠立之女,乃文擧之弟宣擧之妾也。
宣擧時在錦山,故欲送忠立女於宣擧處。
〉二十七日午前,忠立來言曰:「昨承下敎,而此間有大變將作,未之聞耶?」臣曰:「全未全未。
」忠立曰:「聞,京人權大用者與連山校生李之馦同謀曰:『林慶業實不入中國,藏在山中,方擧大逆。
』仍使之馦妹夫洪英振,轉爲誑誘柳濯等,上下人無不信從,將以來二十七日,會于龍潭地。
」雲。
臣驚愕曰:「爾實得其詳耶?」「一時上下人公然唱說,昨今覓軍裝,買草鞋者,遍滿於旁近閭裡間,極其縱恣,誰不知之?」臣大駭曰:「急入官告之。
」忠立曰:「聞,本縣衙前、官屬,盡入賊黨雲。
必事未發而先見殺,未知如何而可。
」臣曰:「吾亦入官,爾勿爲慮。
」忠立唯唯而去矣。
今此柳東秀別錄中雲雲之說,詿誤實狀,有若忠立初不肯言,而促迫後始言者然,其他輕重緩急,顯有抑揚變幻,俱非臣與忠立言者,亦非臣與他人言者。
東秀之與臣相接,非止一再,而一不相問,則未知此言,出於何人,聽於何處耶。
忠立之不卽入官,渠之罪也,至於將臣所無之事,以爲歸功之地,則臣何敢靦然當之哉?且臣旣送忠立之後,竊念不測之變,迫在呼吸,自料迂緩,且未經事,臣雖入縣,斷無戡亂之望,而素知尹衡覺、閔晉亮有剛果應卒之才,故欲與兩人,共議爲之,卽馳往石城,遇衡覺于中路,悉以所聞於忠立者告之,衡覺大驚曰:「閔晉亮以差使員,已向恩津,今日當到尼山,吾當往與同事。
且一邊通於方伯及延陽君李時白。
」雲雲,卽馳馬而去。
臣於是驚魂少定,追後歸來,則臣兄商擧,亦已入官矣,臣於此際,罔念事體之重,徒懷功利之嫌,終不得入官,入官後事在衡覺,臣何有焉?然則臣之有罪而無功,人所共知,非可掩也。
大抵,東秀別錄之語,餘不敢知,獨此論臣一款,與實跡大相反,臣竊惑焉。
是不過掇拾往來衍開之說,有所予奪,左右於其間,而緻此功罪之相眩也。
今者朝廷旣治忠立不卽入官之罪矣。
臣身又後於忠立,臣何敢以罪爲功,濫廁於奔走宣力者之列乎? 答曰:「省疏具悉爾意。
爾之功勞,予甚嘉尙。
爾宜安心勿辭。
」仍命移配忠立於中道。
8月10日 ○癸未,諫院啓曰:「判決事金鍊,雖曰正勳,才望不著,遽援本職,多有人言。
請命遞差。
」答曰:「少無不堪此任之理,姑令試可宜矣。
」 8月12日 ○乙酉,以金南重爲大司憲,崔惠吉爲大司諫,閔聖徽爲刑曹判書,李碩龍加嘉善,爲慶陽君。
8月13日 ○丙戌,太白見。
8月14日 ○丁亥,太白見。
○以洪淸監司林墰爲平安監司,南銑爲洪淸監司,郭之欽爲正言。
8月15日 ○戊子,太白見。
8月16日 ○己醜,以柳椐爲正言。
○諫院啓曰:「今此畿內一字五結釐正之擧,固出於得漏蔔,均民役之意,而其實無異於量田,畿民之騷屑,罔有紀極,不可不變通也。
該曹所謂一字陳起,雖不盡爲査出,丙子結負,猶可以充補雲者,亦無此理。
今年則嚴飭各邑,優得加起,以補結蔔之數,而姑待豐年,始爲釐正,似乎得宜。
請令該曹,更議稟處。
」答曰:「均田事,已令該曹,議于大臣矣。
」時,京畿監司韓興一以爲,經亂之後,田籍蕩失,民多漏蔔,無憑可考,乃啓聞于朝,請自今年秋,改量民田,作一字五結之法,所謂一字五結者,限田五結作一字也。
戶曹判書元鬥杓等回啓曰:「畿甸田結,丙子以前行用之數,則比平時,猶得過半,而卽今結數,則比諸丙子之前,僅存三分之一。
田野之闢,與壬辰以前,幾乎相同,而田結之縮,反不及於丙子之前。
今此一字五結陳起之數,必欲摘發者,蓋由於平賦均役之意也。
一字五結中,陳起之處雖不得盡皆査出,以丙子時起結負之數,猶可充補也。
」上下備局議之。
金自點等以爲:「一字五結之擧,與量田少無異同,而當此連歲兇荒之日,不度便否而遽行,則役未必均而害必先及。
徐待民生之稍蘇,更議釐正爲便。
」上從之。
8月17日 ○庚寅,雷電雨雹。
8月18日 ○辛卯,前大司諫洪鎬卒。
鎬,慶尙道鹹昌人也。
喜飮酒,酒酣輒發狂,然性本淸踈,不以榮辱、利害,計較於心,人或有取之者。
8月19日 ○壬辰,雷電雨雹。
夜,木星犯輿鬼星。
8月20日 ○癸巳,電。
8月21日 ○甲午,王世子詣慶德宮,問安于中殿。
8月23日 ○丙申,月暈入東星。
○平安道碧潼、理山、渭原、陽德、江界等邑七月隕霜;義州、龜城、雲山等邑大風雨雹;平壤府大雨雹,或如人形。
監司以聞。
8月26日 ○己亥,以李溟爲刑曹判書,呂爾徵爲副提學。
8月28日 ○辛醜,雷電。
○上以亂後廟樂久廢,下敎于禮曹,自明年春享,復用樂。
○以金光煜爲都承旨,李晩夏爲副修撰,司諫閔應協爲東萊府使,金元立爲司諫。
8月29日 ○壬寅,流星出室星上,入閣道星下。
是時,太白守晝,秋雷屢警,天災、時變,式日斯生,而上下恬嬉,靡有修省之意,識者憂之。
○鹹鏡監司尹履之馳啓曰:「淸人部落億宋阿,本居於慶興越邊也春地方,而數年以來,移住於慶源越邊厚春江邊,其數可千有四五百,而于知介之種過半,其性甚悍。
億宋阿雖曰首長,不能統制,而厚春士地沃饒,生理甚厚,若不預防,則後必滋蔓雲。
」備局以前頭方略,使邊臣自爲條列陳啓,以備採施之地,從之。
○全南道儒生等上疏,請賜額奇大升祠宇,上下其疏於禮曹,回啓曰:「奇大升學問、文章,爲世所推。
多士追慕不已,旣建祀宇,願蒙賜額之典。
在昔先朝如此之事,皆出於特恩,惟在上裁。
」答曰:「有難輕許,姑勿施行。
」 8月30日 ○癸卯,義州府尹金壽翼馳啓曰:「譯官趙孝信回自北京言:『中江開市,淸人隻令鳳凰城近處三堡許貿,而北京商賈,則不許出送。
且淸兵大敗於南京,又失利於李自成軍馬,雖或生還,而皆極疲憊。
』雲。
」 九月 9月2日 ○乙巳,流星出北河星下,入畢星上。
○上幸會盟壇,將以詰朝行祭也。
9月3日 ○丙午,上率新舊功臣及子孫,行寧國會盟祭。
夜三更,有司請行事,禮曹判書鄭太和贊禮。
上出就壇下拜位,行四拜禮,盥洗訖,詣樽所,仍詣神位前跪,三上香,奠酌降自東階,復就拜位,跪歃血後,讀誓文,上行四拜禮,贊禮告禮畢。
上出就幕次,仍還宮。
○憲府啓曰:「王世子行祭時,弼善柳俊昌,醉酒失儀,請命遞差,。
」答曰:「罷職。
」又啓曰:「今此李碩龍之參勳,已極過濫,而名在三等之列,則以行伍微蹤,遽升堂上,酬賞之典,亦已厚矣。
該曹啓稟,至授嘉善,非但物議駭異,大違法例。
國家金石之典,豈可因一人,有所壞了乎?請還收加資之命。
且該曹懜然啓稟,有若循例擧行者然,殊極非矣。
當該堂上、郞廳,請推考。
」答曰:「李碩龍旣已封君,又經大祭,到今論啓,殊涉不可也。
」臺諫爭之不已,上乃許之。
9月4日 ○丁未,流星出北極星下,入北方,又出少微星上,入艮方。
9月5日 ○戊申,上命罷文科別試初試一、二所榜。
是時以丙子年重試、別試對擧,合討逆安益信之慶,鹹聚內外多士,試取六百人。
上護軍李景曾、副提學呂爾徵、刑曹參議兪榥等,知一所貢擧,以漢侍郞王章請優養韋玄成勿枉其志爲表題,以流涕別舊君爲論題。
大提學李植、兵曹參判尹順之、兵曹參議蔡??後等,知二所貢擧,以唐禮部侍郞王皡請以郭後祔葬景陵爲表題,以皇甫規恥不與黨人爲論題。
上以爲,一、二所書題,皆有譏刺之意,乃下敎曰:「此一、二所論、表題,何意耶?諸承旨察啓。
」承旨李時楷、洪瑑、金益熙、李元鎭等啓曰:「凡試所書題考出之際,搜閱書冊,隨其所遇而爲題例也。
今此書題,似出偶然,臣等不知有何意也。
」上答曰:「今此書題,是乎非乎?爾等從公陳啓,勿爲循私開非。
」於是,李時楷托故而先出,洪瑑等又啓曰:「兩所論、表題,大槪未妥,而似是偶出前代之事,故如是回啓矣。
今承聖敎,不勝惶恐。
」上下敎曰:「罷榜似當。
令該曹議大臣以啓。
」又下敎曰:「一、二所試官,引古比今,譏慢在上之人,是誠何心哉?其縱恣無忌之罪,不可不徵。
上試官削奪官爵,門外黜送,次試官竝爲先罷後推。
」承旨李?啓曰:「參試官、監試官何以處之?」答曰:「一體施行。
」於是,李植、李景曾等,削奪官爵,門外黜送呂爾徵、尹順之、蔡??後、兪榥、梁曼容、成以性、李海昌、李晳、徐祥履、金鉽、洪處尹、權悟、李惕然、權坽、趙珩、柳椐等,竝先罷後推。
○承旨洪瑑、金益熙、李元鎭啓曰:「今此試官出題,誠有儱侗不察之失矣。
但念援引古事,譏刺在上,實非常情之所到,人臣分義,必不乃爾。
今人無情之事,罷黜十數多官,恐非得中之擧。
伏乞聖明,少霽雷威,平心恕察焉。
」答曰:「試官等譏刺儲貳,陰護姜賊,激勸群小,探試士心,厥罪有難容誅,而慮其或出於愚妄,末減施罰矣。
爾等不以爲駭,猶以爲過,爾等所爲,亦極非矣。
」上意蓋以韋玄成事,指譏刺儲貳,以郭後祔葬,指陰護姜賊也。
○洪淸道洪州、結城、保寧等邑,大風雨雹,禾穀損傷,監司以聞。
9月6日 ○己酉,雷。
○上下敎曰:「昨日下問之事,關係極重,而政院飾辭回啓,終不明言其是非,諸試官施罰之事,金益熙倡率同僚,偃然防啓,此豈人臣道理哉?」慢上護黨之習,不可漸長。
金益熙罷職,同參承旨,竝推考。
「時,天怒方震,承旨皆惶恐失色,無一人出而陳辨,啓辭亦甚糢糊,而金益熙平日好爲大言,且峻於黨論,故上意益熙之倡率也。
○禮曹以罷榜事,議于大臣,則領議政金自點議曰:「朝家因慶設科,八方多士鹹聚赴試。
旣無場屋作變之事,又無外間循私之誚,榜出累日,未有他端,而今者試官之事,出於無情,非與於多士,若至罷榜,恐非事宜。
前日以事在試官與事在擧子,隨事而處之,勿爲罷榜,已有受敎。
臣之愚意,似不可撓改。
」判中樞府事李景奭、右議政南以雄議,大意與領相略同。
答曰:「譏上護逆之題,決不可仍存。
如難盡革,則隻罷一、二所榜。
」上又命取一、二所書題及一等試券,燒火於政院。
試券之燒火,乃古今所無之擧。
承旨李時楷、李?等不敢陳一言,以冀開悟,人多笑罵。
○是時,兩所試官,竝被黜罷,人皆以爲,兩司必請還收,自金益熙罷職之後,臺諫皆懼不敢發一言。
日暮始來傳前啓,承旨李時楷以書問於臺廳曰:「今日無新啓乎?」正言郭之欽答曰:「恐成一層風波,姑待數日雲。
」臺閣風裁,至此而掃地盡矣。
9月7日 ○庚戌,流星出參星上,入天苑星。
○上下敎曰:「外方擧子還歸者不多,則庭試設行。
」 ○禮曹啓曰:「以大臣收議,命罷一、二所榜,而初試元數六百人,旣罷兩所之榜,則應赴殿試者,隻二百人,事甚苟且。
今有庭試之命,寧竝罷三所之榜,以庭試取人,以爲重試對擧,實爲便當。
曾於丙寅年,重試對擧殿試,罷榜之後,亦設庭試而止,此似前例,而該曹不敢擅便,請議于大臣。
」大臣以禮曹啓辭爲是,上從之。
○賜故兵使贈贊成崔慶會謚。
時,湖南儒生等上疏,請賜崔慶會之謚,禮曹請議于大臣。
大臣以爲,崔慶會死節于晉州,徇國之忠,在人耳目。
旣與高敬命一體贈職,則賜謚之典,宜無異同,上從之。
9月9日 ○壬子,備局啓曰:「書吏高孝善、田存穰等,偸出本司所藏軍器,事覺就服。
請卽梟示,懲一勵百。
」從之。
○會盟參祭新舊功臣嫡長中,準職以上,與實行四品年滿七十者,竝加資。
以柳碩爲同副承旨,趙絅爲大司諫,元振溟、郭聖龜爲掌令,柳慶昌爲獻納,韓縝爲正言,閔聖徽爲刑曹判書,愼天翊爲修撰,柳東秀、尹衡覺、尹文擧竝加通政階,以告逆賊安益信等之功也。
9月11日 ○甲寅,設重試,取文科姜栢年等七人、武科池旣涓等六人。
9月12日 ○乙卯,諫院啓曰:「今番別試文科初試,旣已罷榜,則武科初試,獨不罷榜,實無所據,而且別設庭試,以爲重試對擧,則文武之科,所當一體施行,武科初試,更令試取。
」答曰:「若更試取,則外方擧子,必緻久留,依前判下施行可也。
」 9月13日 ○丙辰,諫院啓曰:「頃日尼山告變之功,有先後之別,而縣監柳東秀,顯有低昻反覆之迹,物議藉藉久矣。
今聞碩龍之告,實出於迫脅,尼山戶長裵大生、樸國生等,呈狀道臣以爲:『碩龍之告變,非渠之本情,出於吾兩人驅迫。
』雲則碩龍之錄勳,已極無據。
至於超資封君,豈不可駭?宜拿問大生、國生等,得其實狀,然後更加査處,治柳東秀欺罔之罪。
」答曰:「裵大生事,似無如此之理,勿煩。
」 ○洪淸道保寧儒生金榮後上疏,略曰: 殿下擇賢建儲,順一國之民心,爲宗社之大計。
惟我王世子玉質幼彰,仁聲夙播,遐方士庶莫不動色相賀,凡在臣僚,孰無愛戴之心,而殿下近以試題妄發之事,謂之譏刺儲貳,雷霆大震,批辭嚴峻,有非臣子所忍聞,臣於天地之大,亦不能無憾也。
自古危亡之道非一,而君疑其臣,臣疑其君,謂之上下交相害。
上下交相害,而其國未有不亡者也。
竊觀今日之擧,天地否隔,群情疑懼,播之四方,傳之後來,豈是貽厥之謀?賈誼所謂甚非安上而全下者,不幸近之。
伏乞聖明,平心舒究,察之以理,收雷霆之威,而緻中和之福焉。
時,十數多官,以試題之誤,竝被黜罷,大臣、三司寂無一言,人皆憤鬱,獨榮後上疏言之。
都承旨金光煜恐忤旨,有難色,使可否於廳中,同副承旨柳碩先書否字。
於是,諸承旨以爲:「僚位先書否字,則不得入啓例也。
」遂卻之。
9月14日 ○丁巳,諫院啓曰:「頃日尼山討逆時,朝廷未詳其事狀,隻憑道臣前後狀啓,而道臣狀啓,皆本於東秀之報,安知東秀之欺罔哉?尹文擧、尹衡覺等入城之後,物議藉藉,皆以爲:『金忠立受刑遠竄,李碩龍錄勳封君,賞罰之顚錯,皆由於東秀之欺罔。
』臣得見文擧等疏辭,則東秀欺罔,節節昭著。
碩龍之告,在於衡覺與東秀密語之後,東秀初以衡覺爲首,而竟以碩龍爲首,此,欺罔之一也。
忠立果被脅迫而告變,則何以竝錄於告者之列?而及忠立蒙賞之後,追成別錄,又陷於極罪,此,欺罔之二也。
告者捧招時,尼山縣吏不肯書,石城縣監閔晉亮,使其吏書之,則東秀掩匿其吏之罪惡,全沒晉亮之宣力,此,欺罔之三也。
衡覺有首告之功,文擧、晉亮次之,東秀有罪無功,忠立先有發端之功,後有遲留之罪。
碩龍則初與逆謀,參於犒饗,裝束待時,醉臥其家,裵大承等知幾驅迫,然後始乃告變,則告變實非本情,隻有捕捉柳濯之勞,則頂玉臨民,亦已濫矣。
裵、樸兩吏,不可不拿問,得其實狀,碩龍之告,果出於驅迫,則固宜削勳,而二吏不無可賞之功,東秀欺罔之罪,亦不可不治。
請竝拿問定罪。
」答曰:「依啓。
裵大生等事,當議于大臣處之。
」大臣以爲,依臺諫啓辭拿問爲當,上從之。
其後遂拿緻大生、國生等以問之,大生、國生等備陳其時曲折。
上命釋柳東秀、裵大承等,加閔震亮通政階。
○以沈詻爲大司憲,南翧爲同副承旨,洪重普爲檢閱。
9月15日 ○戊午,雷動雨雹。
○與淸人開市於中江,從淸人之請也。
9月18日 ○辛酉,月入畢星中。
○江原道江陵府,七月隕霜;橫城、高城、歙谷、原州等邑,大雨雹,禾穀傷損。
監司以聞。
9月19日 ○壬戌,上禦明政殿,頒寧國功臣金瑬等敎書軸,仍擧樂。
經亂以後,宗廟祭享、大小賀禮,皆不擧樂,至是上欲用樂,問于都承旨金光煜曰: 「今日擧動,乃是優待勳臣之禮,動樂何如?」光煜與禮曹判書鄭太和相議回啓曰:「上年王世子冊封時,以宗廟時未用樂,故寢而不行矣。
」答曰:「從權用樂,以表嘉悅之意,似無不可也。
」遂擧樂。
〈史臣曰:「討逆安社,國家莫大之慶,而不軌之謀,出於勳舊之臣,告變之人,俱是同惡之輩,則錄功、頒軸,實乃不得已之擧。
宗廟祭享,尙不用樂,故世子冊封之日,亦不得擧樂。
頒軸之擧,與建儲立嗣之慶,輕重如何?臺臣、諫官入參庭內,無一人言其不可,良可歎也。
」〉 9月20日 ○癸亥,流星出北河星上,入星星下。
9月21日 ○甲子,火星入輿鬼星。
○對馬島主平義成遭母喪後,自江戶將出來島中,奉行等以私書請慰問之使,不許。
奉行等書有曰: 島主遭喪之後,久在江戶,未得受由,當於九月內還島。
從前,島主自江戶經年還島,則朝廷遣譯緻慰,況今遭母喪乎?朝廷別遣譯官,慰其久在江戶,弔其母喪,則島主以此傳達大君,大君必以爲,朝廷厚待島主,必生光于江戶,而島主之感激,爲如何哉雲雲。
上問于備局,備局回啓曰: 「前日平景直死後,我國送譯緻賻,其子調興稱謝,仍言:『朝鮮恩賜,不可虛費,新造鬥屋,願得題額。
』雲雲,該曹書給流芳院三字。
壬戌年國王使臣出來時,調興又請旣得願堂,依例送使一船,以備香火之資雲雲,百般陳懇,不得已特許一船。
義成繼而請之曰:『調興之父景直,以些小之功,旣受圖書,送使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