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年

關燈
及大明宮女與之,世子以爲皇帝所賜,遂皆帶來,皆有廩給。

    世子旣卒,上以爲不必留置此輩,遂付淸使之行以還之。

     ○宮人愛蘭,明習宮中故事,上及中殿、世子宮,皆信任之。

    趙淑媛之初入宮也,愛蘭亦主之,故相親如母子。

    及趙氏有寵,與姜嬪有隙,而上命愛蘭監世子宮中,最被姜嬪親信,由此甚疾之,常欲中傷而未得其便。

    昭顯世子旣卒,有一妖巫言:「世子自北京來時,多貿錦繡以來,此物爲祟,緻有兇禍,宜早投水火,以謝於神。

    不然,禍且不止。

    」愛蘭聞之,以告姜嬪,姜嬪信之,盡搜錦繡,付愛蘭,使之如巫所言。

    愛蘭置之於其房,方檢其數,趙氏聞之,託以他事,往愛蘭之房,有若偶然歷訪者然,因與之同檢其數,忽佯仆于地。

    宮中大駭,奔走求藥。

    「上驚詰其故,侍女以其事白之,上大怒曰:」愛蘭敢與妖巫交通乎?「下內獄鞫之,遂竄絶島。

     7月23日 ○壬申,平安監司金世濂馳啓曰:「今因審理之命,考閱本道罪人文案,無論輕重,皆是孽由自作。

    至如走回人,千生萬死,得達故國,而又復囚繫經年,或有瘐死於獄中者,其中三十人,曾已押送衙門,其餘二十四人,尙繫獄中,未霑審理之恩,誠可矜惻。

    」上下備局議之。

    備局以爲:「此輩囚繫已久,而尙無彼中推捉之擧,請姑放出,授其族黨,以待後日處置。

    」上許之。

     7月24日 ○癸酉,以金尙爲右承旨,申翊亮爲密陽府使。

    翊亮質實有守,自丁醜以來,不樂仕宦,拜職內外,皆辭不就。

    寓淸州峽中,雖甚貧窶,而處之晏如也。

     7月29日 ○戊寅,公淸監司李澥馳啓曰:「燕岐縣有人,偸取鄕校文宣王位版,打破而置之於縣衙之傍,此實由於頑獷之人,怨惡其縣監,做此大變,誠可痛駭。

    合有朝廷處置。

    」於是,朝廷請令奉常寺,送栗木改造,勿罪其縣監,從之。

     ○濟州貢馬船,到楸島敗沒,水手十二、貢馬三十六匹渰死,監司以聞。

     ○諫院啓曰:「國家用人之道,無間遠邇,十室之邑,必有忠信,而京中之人,扳聯搢紳,以爲入仕之階梯,外方則雖文武出身,而空老者頗多。

    請令該道監司,知會于各邑,歲貢學行、文才、武藝可用者,轉聞于朝,以爲兩銓調用之地。

    」上從之。

    又啓曰:「世道日降,人心不淑,武擧代射之習,愈往愈甚。

    請自今年,別試另加嚴飭,京中則漢城府,外方則各邑,竝收年貌單子。

    至於外方擧子之來赴京試者,亦令所在官,錄其年貌,送于該曹,及開場之日,憑驗許赴,以杜其換面、易名之弊。

    」答曰:「此事似涉有弊,當問于大臣處之。

    」大臣皆以爲不可,事遂不行。

     ○議政府右贊成李德泂卒。

    德泂性資寬厚,自宣廟朝,歷敭淸顯,而沈浮取容。

    光海時爲都承旨,當反正之日,適宿院中,兵人刼緻軍前,使之拜,德泂不拜而問曰:「擧事者誰也?」知爲反正之擧,然後乃拜。

    又曰:「毋殺我舊主。

    」聞者韙之。

    及上議擇嗣,德泂言:「不可舍嫡孫而有異議。

    」議旣定,群臣之初言不可者,皆謂之甚當,以悅上意,唯德泂終無一言,其有守如此。

    〈史臣曰:「德泂不能立異於廢母之論,參於庭請,又與柳希奮甚密,久占淸班,爲公議之所棄宜矣。

    然反正以後,遇事處變,能自守不撓,人亦以此多之。

    」〉 7月30日 ○己卯,霜。

    流星出天澤星下,入女星上。

     八月 8月1日 ○朔庚辰,鹹鏡監司沈演馳啓曰:「因開市,淸人請貿送牛一百頭,而十頭則自巡營備送,其餘分定於南、北道,而南道之牛則道路險遠,未及入去。

    不得已以營貯之米,在北道者三百八石,移給兵營,備償牛價雲。

    」營貯米,卽南道三手軍,有疾病不能赴北者所納也。

     ○有康津僧入西塞,爲人傭,昌城府使尹友諒、於汀權管李梬等,疑其爲逆黨亡命者,執而取供,馳報監司,轉聞于朝曰:「僧自言:『俗名李繼龍,前年逆獄,〈器遠獄也。

    〉與其兄愛龍、俊龍,皆出逆招,故逃走至此。

    』皆誣搆之語,實非繼龍自言也。

    」朝廷拿緻以按之,果無事實。

    鞫廳啓曰:「繼龍所供,與在彼初招時,大相不同。

    此人兄弟之名,曾不一出於諸賊之招。

    不可以梬等鉤問之辭,斷以爲逆,請拿尹友諒、李梬等以來,一處憑問。

    」答曰:「因罪人變辭,拿問守令、邊將之捕告者,事體不可矣。

    」蓋上直疑繼龍之變辭,而不知梬等之誣告也。

    鞫廳又啓曰:「若從在彼之招,而直請刑推,則未有犯逆之形,若依到此之招,而從輕稟處,則亦非按獄之體,故請緻梬等,以爲覈處之地。

    聖敎至此,臣等罔知所以爲處。

    」答曰:「在彼之招,旣曰愛龍、俊龍參逆謀逃走,而昨日供辭,又稱不知去處,以此推之,渠之情迹,殊涉詭秘。

    雖不刑訊,參酌定罪,似或可矣。

    」於是,領議政金瑬心知其無罪,而恐拂上意,乃議曰:「繼龍犯逆之狀,雖未現著,棄母離鄕,遠入絶塞,爲僧爲俗,非良民也。

    當減死杖流三千裡。

    」判中樞李敬輿爭之曰:「繼龍旣非犯逆,則何可遽施重律?」瑬不從,顧謂大司憲李植、大司諫尹絳曰:「此事非是,則公等可以擧劾矣。

    」敬輿默然不復言,卒流繼龍於慶興府。

     8月2日 ○辛巳,鹹鏡道大風大水,監司以聞。

     ○以李基祚爲副提學,趙錫胤爲吏曹參議,金光煜爲都承旨,尹履之爲平安監司,李起浡爲持平,金弘郁、金始蕃爲副校理,金重鎰爲正言。

     ○上下敎于政院曰:「世子長女病死,令該司,依郡主例斂葬。

    」禮曹啓曰:「郡主斂葬之禮,絶無可據前例,治喪諸事,當依《大典》正二品之例。

    」上從之。

     8月3日 ○壬午,大提學李植啓曰:「《春秋》一經,乃聖王經世之大法,而近來士子專廢不講,《易》文則捷於剽竊,且以應講之倍劃也。

    今移倍劃於《春秋》,則講之者必多,請令該曹議施。

    」上從之。

    又言:「近來文體,不遵程式,賦不押韻,表多違簾,此後違格者黜。

    」又言:「四六,不以文意爲對,以字樣爲對,不成文理,此後絶禁如此之作。

    」又言:「莊、老之文,自有國禁,而近來專用大段文義,請一切黜去。

    」上命大臣議之。

    金瑬、金自點、李敬輿以爲:「世之治經,專事口讀,今雖敦尙《春秋》,又如治《易》,則不適於實用,惟於考講之時,參錯問難,不通其義者黜之。

    加其劃數而使之趨於《春秋》,恐非以正之道,不如仍守舊規。

    」沈悅以爲:「《周易》講誦之難,倍蓰於《春秋》,自今倍劃,則士必盡趨於《春秋》。

    無已則量加劃數,俾無偏廢之患。

    」上從金瑬議。

     8月4日 ○癸未,上遣承旨金尙,問疾於左議政洪瑞鳳。

     8月5日 ○甲申,公淸道淸州,七月隕霜。

    監司以聞。

     8月6日 ○乙酉,平安道德川,七月隕霜。

    監司以聞。

     ○慶尙監司兪?馳啓曰:「京商雲奉,私貿倭貨銅鐵三百十一斤、含錫一百七斤,事覺沒官,請令該曹區處。

    」戶曹請取其半以來,以爲不時之用,答曰:「竝給本道,以爲賑救之資。

    」 ○義州府尹洪瑑馳啓曰:「運米差使員阿耳僉使金築,領船六艘,到東河口,遇風敗沒,金築及水手十四人,皆渰死雲。

    」上命贈金築之職,水手死者,令本道,擧行恤典。

     8月8日 ○丁亥,左議政洪瑞鳳卒。

    瑞鳳爲人,聰敏穎秀,長於詞藻,爲儕流所推。

    癸亥反正,參靖社勳,長兩銓,典文衡,及爲相,無所建明。

    穆陵之變,附會欺誣,秉銓之日,頗通賂遺,人以是短之。

     8月9日 ○戊子,公淸監司李澥馳啓曰:「扶餘縣前參知黃一晧母及妻,曾因下敎,月給米、太,而母今已死,題給與否,請令該曹稟處。

    」戶曹以爲,不當仍給,上命限三年仍給。

     8月10日 ○己醜,諫院啓曰:「近來人心不淑,風俗日惡,骨肉爭財之訟,出於搢紳之家。

    安時賢之事,言之汚口,開城留守安應亨以一家之長,視同秦瘠,恬不爲恥。

    前縣監黃孝全,使其妻起訟,圖占妻財。

    請安應亨罷職不敍,黃孝全削去仕版。

    」答曰:「依啓。

    安應亨推考。

    」時,黃孝全妻安氏,以其姪前弼善安時賢,分財不均,詣官起訟,時賢亦對辨於刑曹,人皆駭歎。

    其後訟官,以時賢理屈入啓,遂被刑訊,定配於靑陽縣。

    應亨,時賢之叔父也。

     ○兵曹啓曰:「以王世子冊禮及入學,今將合慶設科,而考諸謄錄,則乙醜年世子入學別試時,武科初試,以六百人定數取之,其他皇子誕生、元孫誕生別試或取一千人,或取一千六百人,今將從何數而取之乎?」答曰:「多取則濫雜益甚,依乙醜年例試取。

    」 8月11日 ○庚寅,以金瑬爲世子師,南以雄爲大司憲,李植爲右賓客,金蓍國爲左副賓客,金世濂爲右副賓客,閔應協爲執義,成以性爲司諫,嚴鼎耉爲副修撰。

     ○北兵使金汝水馳啓曰:「厚春胡億宋阿率其新降胡一百二十人,來慶源府告飢,依朝廷分付,發給田米三十石雲。

    」 8月12日 ○辛卯,禮曹啓曰:「宮官旣已差出,謝恩兩殿之後,當謝於世子宮,而不可行禮於私邸。

    宮官與諸臣不同,當有陪從出入之擧,不可不謝恩而遽行公也。

    請令政院稟處。

    」於是,政院啓曰:「此事無可據前例,而第宮官與諸臣不同,謝恩之擧,雖於私邸,似不可不行。

    」答曰:「隻行一番問安之禮,姑勿隨行可也。

    」 8月13日 ○壬辰,憲府啓曰:「平安監司尹履之,累經方伯,雖有幹局之稱,今則年紀衰老,筋力已愆,除目一下,人皆憂其不堪,請命遞差。

    」上不從。

    履之知爲物議所短,力辭而遞。

     8月14日 ○癸巳,獻納趙復陽上疏曰: 國家不幸,年穀屢失,事變層出,徵發罔極。

    無前運米之役、意外喪葬之創、前後客使之行,凡所需用,皆出常賦之外,力竭財殫,流離太半,抱保呼號,推胸乞死之狀,所不忍見聞。

    今玆荒政,急急講究,當如捧漏巵而沃焦釜。

    宜擇朝臣中有心計誠實者二三人,專屬其事,而別立稱號,使之專心一意,凡係革弊救民之事者,皆令逐一照管,參商稟議而行之,則施措出一,庶有着實之效矣。

    貢物之弊,摠歸於中間防納者之囊橐,各司下人之刁蹬,官需之捧,列邑各異,多寡不均,而橫斂無紀,民不聊生。

    竊見外方私設大同貢物,而列邑之規,各自不同。

    臣愚以爲,略倣京畿、江原道宣惠廳之制,沿海則捧米,山郡則作木,輸納京倉,設局句管,而就貢案十分參酌,大行裁省,則各司貢物,自無不給之理矣。

    今年黃豆,全不結實,田稅之豆,其從何出?竊聞,京外所儲之豆,贏餘最多,足支一年,雖以此分賑飢民可也。

    西糧之米,別無目下急時之需,欲望朝廷,將明年田稅之豆、西糧之米,竝行全減。

    至如進上方物之役,雖不可全減,亦願減半,以示損上益下之盛意。

    且民之最所驚擾者,抄定軍役之政也。

    今當闆蕩流離之時,乃行抄定之擧,則是驅使流離也,竝宜一切停止。

    且別立募粟之規,令民平輸,別擇有計慮誠心之人,差賑恤禦史,令兼暗行,出入民間,廉察守令,兼管募穀,專責濟活之政,則守令必皆畏懼盡力矣。

    竊見,踏驗之規,必初不起耕者給陳,起耕而陳者,則隻給全災。

    今年元田都是耕種,而陳稅外諸役,十倍於田稅。

    若徵稅外十倍之役於赤地,則豈非冤抑之極乎?臣願凡耕種而陳者,竝令給陳,急急施行,則庶可爲恤民之實矣。

     上優答之,下其疏於戶曹。

    戶曹請令廟堂議處,廟堂回啓,亦無所變通,上特命各營方物,竝行全減。

     8月15日 ○甲午,殿講館學儒生,論賞有差。

     8月18日 ○丁酉,民家牡丹花開。

     8月19日 ○戊戌,禮曹啓曰:「王世子冊禮之日吉時,在於辰時,兩宮自本宮,先詣闕內,侍講院、翊衛司、都摠府陪衛如常。

    世子入明政門外幕次,具冕服,時至行禮,而嬪宮似當入於內殿,未知行禮於何殿,宜令內命婦,依習儀行禮。

    」答曰:「依啓。

    世子嬪差晩入來可也。

    」 8月20日 ○己亥,隕霜殺草。

     ○上命治各司官吏,仍用元孫稱號之罪。

    元孫,卽昭顯世子之長子也。

    上旣以鳳林大君定爲世子,而元孫之號,猶未有改易之命,群臣亦不敢稟處。

    故國人猶以元孫稱之,各司供上文簿,皆仍用之,上未嘗爲怪也。

    至是,宮中詛呪事發,上命按姜嬪宮女二人於內獄。

    其中尙宮崔氏,元孫保母也,皆死於拷掠。

    於是,上下敎曰:「元孫之號,至今仍用,殊甚駭異,各司當該官吏,推考治罪。

    」 ○遣洛興府院君金自點、南陽君洪振道等,如淸國謝弔祭,仍請冊封世子。

     8月21日 ○庚子,月入東井星。

     ○禮曹啓曰:「自癸未以來,恩賜至十三人,皆分送於漢城試兩所,則兩所額數甚少。

    辛苦做工之士,多不得參,則事涉冤悶。

    館試額數凡五十人,而今年圓點準數者,隻四十三人。

    若以恩賜七人,送于館試,以滿闕額,其餘六人,分送於兩所似當。

    而但事係新規,敢此仰稟。

    」上許之。

     8月22日 ○辛醜,命退行世子嬪冊禮三度習儀。

    嬪,時方有娠,未及解娩,冊日將近,慮不能行禮,故有是命。

     8月23日 ○壬寅,大司憲南以雄等啓曰:「今此元孫之號,當初該曹不敢稟處,殿下亦未有下敎,則爲各司者,誰敢自出意見,不用其號乎?推治之敎,遽下意慮之外,臣等竊惑焉。

    旣無不用之令,而先治仍用之人,實爲過當,請還收治罪之命。

    」答曰:「小官推考,甚是微事,至於論啓,此亦慮外之事也。

    」 ○禮曹啓曰:「伏見備忘記,以元孫稱號,至今仍用,殊甚駭異爲敎,臣等不勝悚慄。

    此事誠如聖敎,但當初不卽稟定,各司之狃於前稱,不知變通,勢所然也。

    今當定爲名號,而事無前例可據,且未授職,唯以諸孫稱之以一、二、三定其次第似當。

    」上從之。

     ○時,黃海道運米敗船軍自寧遠衛還言:「淸國以銀子,頒賞於渠等,而差使員價川郡守崔得男,減剋私取。

    」雲。

    黃海監司鄭維城以狀聞,乃命拿問。

    得男對獄曰:「淸國獨賞全船之人,不及於敗船者,而臣哀其凍餒,以其所得及私齎之銀,貿取木花等物分給,而不能多與之。

    敗船軍錯認爲淸國所賜,以減給爲言,此所謂以恩爲怨者也。

    」於是,禁府請加刑訊,上曰:「恩賜之物,旣行偸竊,拿問之時,飾詐以對之,尤極痛惡。

    更無可問,依律施行。

    」禁府乃擬以贓律,將結案取招,得男呼冤不已,不肯着名。

    禁府復請刑推,上曰:「敗舡軍元不賞給,則自己之物,萬無除出分給之理,依李灤例處置。

    」〈蓋己巳年間,李灤使於瀋陽,私貿胡貨,事發,不鞫而徑誅之者也。

    〉於是,備局回啓曰:「凡死罪之人,必取服然後,乃正其律。

    得男所犯,宜置大辟,而取服之前,遽卽處斷,有違三尺,似當訊鞫,期於輸情。

    更査前後敗船軍受賞異同,得其實狀而處之,方合獄體。

    」答曰:「不無前例,勿爲煩稟。

    」遂斬之。

    得男以賤隷,居在義州,阿附鄭命壽,持國陰事,漏洩甚多。

    命壽信愛之,朝廷希命壽風旨,授官至郡守。

    至是,上欲因此誅之,大臣金瑬等,皆以獄體不宜徑誅爲言,而其實畏命壽,必欲救其死也。

     8月24日 ○癸卯,護軍李植啓曰:「臣頃忝宗伯之任,酬應踈漏,非止一再。

    今者該司,以仍用元孫之號,被推治之命,其責專歸於當時禮官,惶恐待罪。

    」上命勿待罪。

     ○憲府啓曰:「翊衛司,初入之極選也。

    注擬之際,所當十分擇擬,而洗馬尹瑄,本以悖戾之人,不齒於人類久矣,請削去仕版。

    當該堂上,亦難免不能愼簡之責,請推考。

    」上皆不從。

    尹瑄者,本尹琢也。

    嘗僞造印文,被告抵罪,幸而得免,因改名瑄。

    兵曹判書具仁垕,乃擬於洗馬望,莫不駭怪,果被劾。

     8月25日 ○甲辰,月犯軒轅第一星。

     ○命蠲平安道平壤等十八邑今年收米三分之一。

    初,監司金世濂以沿海各邑運米之役,偏受其苦,聞于朝,戶曹回啓以爲,宜減其收米三分之一,上從之。

     ○上引見大臣、備局堂上,謂曰:「淸國運米之事,謂已停當,今見回咨,有敗舡米補銀之說,似有後慮。

    且非獨先運爲然,後運之敗船亦多,何以處之?」領議政金瑬曰:「誠如聖敎,臣等亦以爲憂耳。

    」上又謂瑬曰:「言者皆謂江都、南漢之穀,可以移補經費,觀其實數,亦甚些少。

    今悉取用,當如緩急何?」瑬曰:「江都、南漢之穀,誠知取用之不可,而急於目前,有所仰稟,幸蒙允從。

    昨者各營方物之價,又命竝減,民之感悅如何?」戶曹判書鄭太和曰:「頃見趙復陽之疏,請專減今年之稅豆。

    縱不能專減,若減其半,則民亦悅矣。

    」上曰:「後苑之種穀,蓋欲驗其豊兇,而以其田觀之,今年似不至大無,而外人言其太甚何也?」瑬曰:「外人雖不無過實之言,然豈可盡謂之過實乎?」太和曰:「歲幣因淸國減數,應除者頗多。

    當以今年所減之數,移用於明年矣。

    」上曰:「如是則省民弊多矣。

    」瑬曰:「崔得男從前往來瀋陽,多有罪惡。

    但今者所犯,必須訊鞫取服,然後乃可誅也。

    一誤王法,後弊無窮。

    天威咫尺,何敢面謾?且鄭譯反覆不測,國家安危,皆係於此人之喜怒。

    若爲報仇之計,則患必及矣。

    」大司憲南以雄曰:「固不可以命壽之生怒,貸而不誅。

    但以王法言之,不宜徑誅於取服之前也。

    」上厲聲曰:「得男何時取服乎?禁府之官畏命壽,必不敢嚴刑,等待命壽之來,命壽曰不可殺,則卿等果能殺之耶?不殺此人,無以號令兩西矣。

    」又曰:「予於李楘,初非逆詐,於倉卒嘗見其不是處,故有頃日之敎矣。

    此人每於淸使來時,輒稱病不參朝班,予常非之。

    頃日之事,予亦知其有病,但病果重,則初不當來,旣來則群議未定之前,不可徑出,故不能無疑也。

    頃見卿等之啓,予甚慙赧。

    」太和曰:「淸使來時,楘之參於擧動,臣嘗見之矣。

    」上曰:「何時見之,而幾度往參耶?」對曰:「曾於淸帝之喪,楘以紙裹帽而來參在列,皆指笑矣。

    」上曰:「當日之議,是莫重之事。

    在昔讓寧之廢也,黃喜立異雲。

    所見不同,則立異亦可,何可徑出乎?」瑬曰:「楘之病重,朝臣之所共知。

    豈皆爲李楘,欺罔天聰乎?」上曰:「君臣之間,有懷必達,予亦何言不盡也?所懷如此,故特爲卿等言之耳。

    」李景奭、金堉,亦爲楘伸辨甚悉,上意稍解。

    瑬曰:「號爲一時淸論者,每於淸使之來,不肯往參。

    如楘者,固非謀避之人也。

    至如居常大言,及到彼中,不能終保其守者有之,此則臣實小之。

    」〈蓋指李敬輿、申翊聖而言也。

    〉上問於群臣曰:「國本旣定,外議何如?」瑬曰:「人情無不悅服矣。

    」上曰:「其時有言,人心波蕩者,果有波蕩之勢乎?」〈李敬輿嘗爲此言,上惡之,故言之。

    〉瑬曰:「豈有此理?」上曰:「外雖默默,內必有不服者矣。

    」群臣皆言:「人皆悅服,安有是事?上敎如此,甚非安上下之道也。

    」上曰:「予於此,偶然問之耳。

    第今有善處之事,試爲言之。

    彼諸姜輩,皆甚愚濫,欲令遠徙,以待人心之定何如?」瑬曰:「頃者諸姜雖有愚迷妄作之事,別無顯然之惡,而置之罪,則恐人心驚駭也。

    」上曰:「不然。

    事若見著,則理難安全。

    今所以欲善處者,實非尋常意也。

    」瑬曰:「然則有何罪犯乎?」上曰:「以曩日喪事時事言之,其所作爲,愚濫極矣。

    至於大臣,動於其言,至爲啓辭醫官請罪之啓,旣停之後,又嗾臺諫而更發。

    以此觀之,其勢焰亦且不小矣。

    」瑬曰:「彼輩如孤雛、腐鼠,何能指揮臺諫,臺諫亦誰肯聽其言,而更發乎?」上曰:「姜文明豈非金光炫之壻乎?」〈文明乃光炫之壻,而光炫更發醫官之論,故疑之如此。

    〉又曰:「闕內曾有雲雲之說,及見臺諫啓辭,乃與相符。

    闕內之言,臺諫何以得聞?予以是疑之。

    」左右皆曰:「光炫必不如是矣。

    」副提學李基祚曰:「其時,臣以諫長,亦參其論,群議皆以遽停爲非矣。

    」上曰:「姜之爲人,無識且濫,若見誘於兇徒,小則流言,大則生變。

    伊時卿等雖悔,將何及乎?思其可生之道,有此敎耳。

    姜嬪亦非賢哲之人,而其兄弟之不良如彼,日後倘有可虞之事,卿等當思予言。

    予意欲於其釁端未生之前,爲之善處,釁端旣生,則雖欲善處,不可得也。

    」瑬曰:「聖敎委曲至此,誠爲幸甚。

    但人心必皆不平矣。

    」上默然良久。

    景奭曰:「他日事變,雖不可逆料而知,然在今處置,似不當如是。

    乞與大臣,十分商量而善處之。

    」基祚曰:「諸姜年少無知之輩,曩者雖有妄作之擧,彼非名士大夫,特數三布衣耳。

    日後雖欲爲不逞之事,其誰從之乎?聖慮所在,不過以末世人心不善,或有意外之患,欲爲保全之地也。

    彼輩若聞聖敎,則豈不遠去退伏,以延餘喘乎?」上皆不答。

    瑬復曰:「外人千萬意外,忽聞此擧,則必且驚疑。

    臣於此實無他意,隻欲鎭定人心,使國家安寧耳。

    伏願聖明,更加深思。

    」上見群臣不從其議,不悅而罷。

     ○以樸遾爲平安監司,李時楳爲應敎,徐祥履爲修撰,李晳爲正言。

     8月26日 ○乙巳,上特命姜文星等四人,定配遠邑。

    諸姜兄弟文星、文明、文鬥、文璧,皆碩期之子也。

    碩期淸愼恭儉,見重士流,竟以令名終焉。

    唯文星、文明愚妄使氣,及昭顯世子卒,文明妄言葬日不吉,往喝地官崔,上聞之大怒,然猶未罪也。

    至是乃下敎曰:「姜文星等爲人無識,處事泛濫,限數年定配于遠邑,以爲內外保全之地。

    」禁府以兩南爲配,上更命文星、文明絶島定配,文鬥、文璧江原道僻邑定配,乃改以濟州、珎島、歙谷、平海,分配四人。

     ○諫院啓曰:「羅州之變,近古所無,其邑降號之命,特出於睿斷,懲惡防患之道,無以加矣。

    第念,設法之意,有臣叛君、子弑父者,而乃降邑號,蓋以天地尊卑之辨,至嚴故也。

    官吏之間,名分雖重,至於斷以綱常之罪,而降其邑號,則此實法外之擧也。

    請令攸司,更議處置。

    」答曰:「降號之擧,似無不可矣。

    」 ○以閔聖徽、鄭太和、李時昉、趙錫胤,句管救荒省弊之事。

     8月27日 ○丙午,全羅道礪山郡地震。

    監司以聞。

     ○諫院啓曰:「姜文星等定配之命,固出於聖上保全之至意,而第念,文星等雖有愚濫之事,未有見著罪名,遠近聽聞,未曉聖慮所在,必有疑惑之心,請還收成命。

    」不從。

     ○冊禮都監啓曰:「冊封,莫重之大禮,一日爲急。

    當初請行於七月者,意非偶然,而三秋將盡,又爲退行,則非但一月之內,吉日亦少,各司諸具,皆已整備,外方箋文,亦盡上來。

    請先行世子冊禮,而嬪宮則更擇吉日,追後行禮似當。

    」答曰:「先行世子冊禮,不無難便之事矣。

    」 ○左副承旨李曼乞暇下鄕,及還朝,乃上疏言民事,略曰: 請覈陳田多寡,計減貢物,以爲保民之道,而今若旣免稅入,又減貢物,則經費絶乏,無以爲國。

    宜及敬差官巡審時,使之明覈陳災實數,參以目見,差第被災各官,分爲數等,按道之臣,兼採道內公論,從實啓聞,該曹隨其等第,査準陳災之多寡,隨分上下,則蠲免有限,而惠澤曲加矣。

    若司僕寺牧養之資、軍器寺打造之費,不啻萬餘石,而他司不急之貢,此類甚多。

    限今年或裁減,或權停,豈至大害於國事?臣意以爲,宜下該曹,從速照勘,摠將各司貢案,區別仍存,權減之類,取裁於大臣,稟旨定奪,通計磨鍊,務令相適。

     上嘉納之。

    戶曹回啓以爲:「此是常規之外,不敢擅便,請議于廟堂。

    」廟堂以爲:「疏中所陳,竝宜施行。

    且如軍器打造,亦宜一年權停。

    」上從之。

     8月28日 ○丁未,流星出參星下,入昴星上。

     ○賑恤廳啓曰:「明春賑救之策,萬分緊急,而本廳所存極少,誠無濟活之路。

    下三道諸營,多有所蓄米布,隨力所至,收聚轉送,則不無萬一之補。

    且靈光郡守柳碩別備米與黃豆,各千餘石,租亦數千石,令其道方伯,盡數輸送京師。

    」上從之。

     ○憲府啓曰:「姜文星等處置之事,臣以雄旣承榻前之敎,又伏覩備忘中辭旨,聖上深慮,實在保全,豈出於得已哉?第念,文星等雖有無識愚濫之事,大段罪狀,未有現著,而初配遠地,又移絶島,聖意所在,難以戶喩,遠近聽聞,必緻疑惑。

    臣等竊恐,聖明猶有所過慮也,請還收成命。

    」不從。

     8月29日 ○戊申,流星出天津星下,入敗苽星上。

     ○謝恩奏請使金自點馳啓曰:「臣行到中和,逢領船差使員鄭埏,問北京消息,則閏六月淸人迫脅北京,漢人盡令剃頭,自北京以東,兇歉太甚,關內土賊群起,殺害官吏雲。

    」 ○諫院啓曰:「王世子受冊,國家莫大之禮,非有大段事故,不可一日遲延,而儲位之定,今已三朔,冊命尙爾未擧。

    今者儀物已備,禮成有日,而遽下退定之命,臣等亦知事勢之有所難便,而第竊聞,前頭吉日無多,嬪宮解娩遲速,亦難預料,莫大之禮,豈宜每每退行乎?嬪宮用禮,雖或退行,東宮受冊,先行於初定之日,實合事宜,請依都監啓辭,先行王世子冊禮。

    」憲府亦以此論之,上皆不從,再啓而止。

     ○蠲三南沿海列邑明年歲幣綿布。

     九月 9月1日 ○朔己酉,禮曹啓曰:「冊禮旣已退定,更令推擇,則今月二十七日爲吉,而冬至使拜表,定於二十八日,冊禮翌日,百官陳賀、八道頒敎、世子謝箋等禮,竝與相礙。

    拜表旣不可退,則陳賀亦難竝行,謁廟、入學、科擧之日,亦當次第退定。

    請待嬪宮解娩,觀勢而更議。

    」上從之。

     ○前兵使鄭鳳壽卒。

    備局啓曰:「鳳壽曾著功勞,合有恤典。

    請令本道,護送其喪,以慰西土軍民之心。

    」上從之,命給造墓軍,又命賜祭。

     9月2日 ○庚戌,上下敎曰:「明朝命招領相,使之蔔相。

    」時,洪瑞鳳已卒,金瑬獨爲相,故乃命蔔相。

     ○冊禮都監啓曰:「都監之事,今已完畢,兩宮玉印,不可一日留置於外處。

    明日都提調以下,當奉進於闕下,且各樣器皿,亦令該掌郞廳,開錄別單以進。

    」從之。

     9月3日 ○辛亥,以吏曹判書李景奭爲右議政,李有養爲掌令。

    有養居家孝友,不事擧業。

    癸亥初,與學行之選,歷試郡縣,頗有聲績。

    及拜憲職,物議猶以爲太驟。

    鄭泰齊爲密陽府使。

    泰齊,姜碩期之女壻也。

    及文星等竄,不安於朝,力求出外。

     9月4日 ○壬子,鹹鏡監司沈演馳啓曰:「本道農事,連歲不登,而今年酷被風、水、旱、霜之災,民事深爲可慮雲。

    」 ○禮曹啓曰:「諸道陪箋差使員,陳賀之日,隨班行禮,曾已啓下,冊禮雖退,差使員等所當仍留以待,而但箋文中年號、日月,旣已書塡,不可自此改書,當令還歸本道,更陪以來,而不但有道路往來之弊,再行陪箋之禮,實爲未安。

    此後日期遠近,亦難預定,何以爲之?」上曰:「箋文勿改仍用,差使員則先令下去可也。

    」 9月5日 ○癸醜,流星出玉井星下,入南方。

     9月6日 ○甲寅,義州府尹洪瑑馳啓曰:「米船水手等還言:『長連縣監辛重勗,七月十九日病死於天津。

    』雲。

    」命贈職,令沿路護喪。

     ○以李植爲吏曹判書,金世濂爲大司憲,李泰淵爲正言,柳慶昌爲修撰。

     9月7日 ○乙卯,右議政李景奭上疏辭職,答曰:「卿才德兼全,忠直過人,允合輔弼之任,宜勿控辭,速出論道,以副上下之望。

    」 9月8日 ○丙辰,藥房都提調金瑬等問安,答曰:「春秋例患之證,今已差愈矣。

    」上每於春秋之節,輒患寒熱之證,至是已愈,或與大君及內竪等,遊賞苑中,而大臣、備局堂上不肯引見,經席亦久廢,識者憂之。

     9月9日 ○丁巳,世子嬪張氏解娩於私邸。

    時已置東宮僚屬,而以冊禮未行,隻令肅謝,除拜之日一爲問安於私邸而已,識者謂其私邸非問安之地,猶以爲譏。

    至是,講官等相率而問安於産室,吏曹判書李植大言於廣衆曰:「國家置東宮僚屬,將以侍講儲君,輔導以禮,而乃先行妾婦之道,不亦可恥之甚者乎?」聞者韙其言。

     9月10日 ○戊午,流星出北河星下,入狼星上。

     ○吏曹判書李植上疏辭職,上不許。

    植初爲銓長,請行守令薦法,引喩古昔,多有論說,而議者鹹言不便,不克施行,植嘗恥其言之不用,遂辭之。

     ○右議政李景奭再疏乞免,上溫批不許。

     ○諫院啓曰:「蔭官之授憲職,非有學識,必有才行,而新除授掌令李有養,學識、才行俱未著聞,居官處事,亦多可議。

    及授本職,物議譁然,請命遞差。

    」答曰:「此人不無學行,勿爲過當之論。

    」再啓而不從。

     ○備局啓曰:「救民之政,必須大行節損、蠲免,然後方見實惠,而貢案査減,則事係重大,有難卒變。

    至於西糧,實緣亂後西路之策應,出於事勢之不得已,而遭此大侵,仍徵無名之稅,則非聖上恤災憂民之道,今年四道西糧,特令盡蠲。

    而且田稅黃豆,曾於榻前,已蒙半減之命,京倉所儲尙多,姑待災傷啓聞,就其甚者,特行全減。

    且令諸道,以此意,曉諭民間。

    」答曰:「依啓。

    不必以此,曉諭爲也。

    」 ○宮女戒香、戒還死於內獄。

    皆昭顯世子嬪宮女也,以詛呪事鞫之,皆不服而死。

     9月12日 ○庚申,右相李景奭又上疏乞免,仍陳用私之弊、救民之方,請推誠任下,以緻交孚之休,上優答不許,後數日,乃出謝。

     ○禮曹以是月二十七日,擇王世子及世子嬪冊禮吉日以啓。

     9月13日 ○辛酉,流星出郞將星下,入天倉星上。

     ○禮曹啓曰:「冊禮翌日,百官當陳賀,而與拜表相値,勢難行禮,請退行拜表之禮。

    」上曰:「陳賀退行於二十九日。

    」 ○以申翊亮爲左副承旨,趙絅爲大司諫,金始蕃爲獻納,尹珹爲掌令。

     9月14日 ○壬戌,平安監司金世濂馳啓曰:「天津衛運米船共一百二艘,載米五萬三千八百七十二石,〈此卽去年先後運米也。

    〉而舡敗失米之數,一萬七千七百二十五石,所納之數,三萬六千一百四十七石雲。

    」 ○戶曹啓曰:「淸國所求生梨,請以一萬顆分定於平安道,九千顆分定於黃海道,及期備送。

    」上從之。

     9月16日 ○甲子,諫院請罷扈衛軍官,以省冗食。

    且論江都留守申埈,行己無狀,不容人類,請削去仕版,上皆不從。

    爭之踰月,而竟不能得。

     9月17日 ○乙醜,備局啓曰:「貢物防納之弊,創自宮家,士夫效尤。

    締結牟利之徒,資送郡邑,爲守令者,或牽於顔情,或怵於權勢,無不曲從,不但貽害外方,各司主人,亦甚怨咨。

    至於步兵、砲保、諸員價布,亦踵此習,若不嚴立科律,痛加禁斷,則終至於國不爲國。

    請飭諸道官吏,自今如有幹請外方者,守令輒擧以聞,現犯家長,論以贓律,以爲痛革痼弊之地。

    」上從之。

     9月19日 ○丁卯,大雷電、雨雹。

     ○禮曹啓曰:「世子受冊後,不可由建陽門,徑還昌德宮,當由弘化門正路,備輿輦、儀仗,使都人士庶快覩,然後由敦化門〈卽昌德宮正門也。

    〉以入似當。

    」答曰:「自闕內還東宮爲便矣。

    」冊禮都監又以此爲請,上終不聽。

     9月20日 ○戊辰,月入東井星。

     ○領議政金瑬、右議政李景奭等以災異上箚乞免曰: 昨日之夕,雷電洊奮,風雨交作,轟轟燁燁,氣象愁慘,臣等驚遑戰慄,神喪魂飛。

    夫爕理陰陽,相臣之責,相非其人,則陰陽愆候,乖氣乃應,必然之理也。

    今此災異之重仍,何莫非臣等召之也?今時雖屬季秋,節候已屆十月,收聲之後,陽剝之時。

    震驚之變,乃至於此,以臣等之不似,冒居具瞻之地,視聽自我之天,寧無譴讁之示乎?伏乞亟許策免,更蔔賢德,以爲消災緻祥之地,幸甚。

    「 答曰:」昨日雷雨之變,比前益慘,達夜憂懼,寢不能寐。

    今此咎徵,實由寡昧,卿等宜勿控辭,安心行公。

    「 ○諫院請勿以醫官差除邑宰,已赴任者,亦令遞差。

    累啓而不從。

     9月21日 ○己巳,禮曹啓曰:「世子及嬪宮入闕之日,卽冊禮當行之日也,不宜用常時出入之例。

    宜令冊禮都監,具輿輦、儀仗,進詣本宮,世子以袞龍袍、翼善冠乘輦,具陪衛僚屬以詣闕。

    」上從之。

     ○守禦使李時昉馳啓曰:「南漢山城前年糶米之給民者,至萬有餘石,而今年兇歉,近古所無,諸邑皆以飢荒難徵之狀,絡繹來報。

    江都移轉之穀,旣有三分徵一之令,山城之糶,請亦依此施行。

    」備局以爲,宜從時昉之言,上從之。

     ○以李曼爲左副承旨,鄭緻和爲同副承旨,閔馨男爲左參贊。

     ○濟州六月大旱之餘,大雨暴下,大風拔木,馬死者二百匹。

    牧使以聞。

     9月22日 ○庚午,流星出天囷星上,入天苑星中。

     9月24日 ○壬申,諫院啓曰:「伏聞,王世子今日將往義昌君及西平府院君第雲。

    卽今名號旣定,冊禮已迫,出入閭家,不但有駭瞻聆,其在體面,豈當如是?請命亟停其行。

    」答曰:「其在體面,別無損傷。

    如是論啓,似或過矣。

    」 ○備局啓曰:「政府總率六曹,六曹統理各司,然後方可體統相維,事務修擧矣。

    六曹坐日,開報政府,以憑勤慢,曾已分付,而近來朝綱漸解,百隷怠官,各司開坐亦罕,不可不另加警飭,使之盡職。

    自今六曹中務劇處及漢城府、掌隷院,依法典逐日開坐,且飭各屬司,夙夜奉公,至於外方文報及進貢之物,到卽收納,俾無遠人留滯之弊。

    如有不如令者,請自政府,移文法府,一一糾覈。

    」上從之。

    時,李景奭新入相府,多所建白,然卒未有大革時弊者。

    又啓曰:「目今救飢之政,莫急於節損浮費。

    姑以司僕一寺事言之,本寺貢物,用於公者甚微,而出於民者甚鉅,各司貢物之病民,類多如此。

    各道牧場設屯甚多,一年所入,大略米千四百餘石,租千二百餘石,豆千三百餘石,木花一萬餘斤,而喂馬料豆,出於度支,厮養調立,自有諸員。

    今若特罷各邑貢物,令本寺自爲措辦,其他養馬之具,〈如馬袗、馬索、馬藥、馬鐵之類。

    〉可以取用於屯田之入,以此永爲定式,則別無所損於馬政,而民之蒙惠大矣。

    且念,遭此大飢,民皆塡壑,內、外廐馬,一如平日,則殊犯古人率獸食人之戒,誠宜量減其數,以省喂養之費。

    本寺屯田歲入外,時存所儲米、豆、皮穀、木綿、銀子,常千有餘數。

    自今外廐馬,令本寺喂養,而以戶曹所給米、豆,移作賑恤之用。

    至於馬草,自宣惠廳給價,而其數濫觴,國馬所喂之外,本寺官員逐日所分亦不貲,故一歲草價,多至五千八百餘石。

    當此省冗之日,豈容一向過濫?限明秋量減,而移用所贏於賑濟,實合事宜。

    」答曰:「依啓。

    廐馬限明秋量減,馬草勿爲裁減。

    」仍命減外廐馬四十匹。

     9月25日 ○癸酉,備局啓曰:「凡庶孽未許通,則不得赴擧、通仕,令甲甚嚴,而近來法綱廢壞,任意赴擧,誠可寒心。

    自今申明法令,令該曹,許通帖文,憑考照訖,付于四館,然後乃許錄名,如有無帖文而冒赴及僞造帖文者,皆以本律處斷,私許錄名之官,亦皆科罪。

    除扈從、戰功應爲通仕者外,或有軍職加資,而不書許通,隻書職名者,皆令停擧,囚禁治罪,雖或有論賞之事,未許通者,切勿許加資。

    且免賤從良者,必補充隊去官而後,方許良役,而近來直屬良役,殊無法典本意,亦令該曹,一遵舊法。

    」上命行之,皆李景奭所建白也。

     9月26日 ○甲戌,以李景奭爲世子傅,任善伯爲掌令。

     ○賑恤廳議以同知以下空名職帖,分送諸道,募粟賑民,從承旨李曼之言也。

    又令庶孽,納米受帖,許通仕啓。

     ○禮曹啓曰:「明日行禮時,世子受冊,在於辰時;嬪宮受冊,在於午時,殿坐嚴時刻,當再稟,而日氣猝寒,恐傷玉體。

    世子受冊訖,仍下嬪宮敎命、冊印、命服,使使者受往昌德宮,則及其行禮,自至於午時,依此行之似便。

    」上曰:「久坐冷地,恐有添傷之患,冊嬪禮則以權停禮爲之。

    」 ○備局啓曰:「司僕外廐馬,令本寺喂養事,旣蒙允可,其於省費、賑飢之政,誠非小補。

    但啓辭構出時,以內廐所喂之數,錯認爲外廐所喂。

    今更査考,則外廐一歲之喂,黃豆一千三百十二石、田米二百七十二石也。

    以此計之,則較諸內廐之數,雖爲倍之,而所餘尙有米四百九十餘石、黃豆三十餘石,租與木花,又在此外,而廐馬亦有量減之敎,本寺支用,似無不足之患。

    」上曰:「所喂米、豆,如是數多,則本寺似難繼用矣。

    」是後,備局復請當此大飢之日,節損之擧,不可但已,上乃從之。

     9月27日 ○乙亥,冊鳳林大君爲王世子,夫人張氏爲世子嬪,行禮於昌慶宮明政殿。

    卯時,兵曹、都摠府及東宮僚屬,陪衛世子,由弘化門,入止於明政殿門外以俟。

    上具冕服,出禦明政殿,百官以黑團領,四拜訖,分班序立,在庭東西,輿馬、儀仗,陳於殿庭左右。

    於是,世子具冕服,由明政門以入,相禮引之,就東庭拜位,世子四拜。

    傳冊官右副承旨李?進前跪啓曰:「傳敎。

    」乃趨出,降詣世子前稍東北西向立,稱有敎,世子乃跪,?立而宣冊文。

    冊文曰: 宗儲定位,是帝王垂統之宏規;付託得賢,乃聖哲基命之至計。

    玆丁濟屯之會,尤切固本之猷,載稽彜章,式揚顯冊。

    咨爾世子淏,天資明睿,器宇淵弘,孝友之誠,自篤生稟;學問之志,不煩師承。

    早標的於介藩,彌增光於盤石。

    執謙奉法,仁聞潛孚;歷險履艱,英譽遠播。

    屬予寢疾之久,遭此繼體之喪,顧監撫之尊,不容暫曠,念宗社之寄,須懷永圖。

    宜膺壓紐之符,克嗣承祧之慶。

    肆予志之丕應,實群情之允諧,玆命爾爲王世子。

    難諶者天,不易惟位。

    五常、百行,不外道心之存;二帝、三王,惟極人倫之至。

    非講學,無以明此理;非親賢,無以愼厥修。

    日就月將,期毋替保傅之訓。

    星輝海潤,庶不孤神人之望。

     大提學李植所撰也。

    其敎命文曰: 未堪多難,予敢私於立儲,惟懷永圖,心實公於擇長,社稷之福,神人有依。

    咨爾世子淏,性本聰明,器亦弘大,自居宮闈之內,仁孝夙彰。

    及處險阻之中,智慮彌遠,蓋嘗有資於方冊,能自播譽於邇遐。

    當今日之孔艱,宜大計之早定,群情可見,詢謀僉同,民望攸歸,彜章斯擧。

    國本重建,予憂少紓。

    玆冊爾王世子,於戲!惟賢是親,惟學是懋。

    動遵禮範,勉納箴規,以儉德爲必崇,以逸欲爲必戒。

    兄弟之子猶子,益篤人倫;父母之心爲心,永保天命。

    造次克念,夙夜無違。

     李景奭所撰也。

    宣冊訖,世子四拜,?奉敎命文,授世子,世子跪受。

    竹冊、印綬,皆以次傳授,世子復四拜而出,於是百官皆四拜。

    通禮進前跪啓曰:「禮畢。

    」上乃還大內。

    午時行冊嬪禮,設位於殿上,百官先後四拜,皆如冊世子儀。

    使者領議政金瑬、副使禮曹判書金堉,具朝服以次入就庭中拜位,先行四拜,?又傳敎命、竹冊、印綬,瑬等受之,往昌德宮。

    嬪宮與內命婦,行禮於內如儀。

    瑬等還復命曰:「奉敎,授王世子嬪備物、典冊,禮畢。

    」乃四拜而退。

    世子,上之第二子也。

    時年二十七,聰明孝友,器度寬弘。

    博覽經史,通貫旨趣,自在潛邸,令聞已播,人皆歸心。

    及行冊禮,中外大悅。

    嬪張氏,故右議政維之女,故右議政金尙容之外孫也。

    冊嬪竹冊文曰: 嗣子,國家之本,望實係於神人;儲妃,風化之源,敎先成於閨閫。

    緬惟遐冊之垂範,鹹用玆典而永圖。

    咨爾張氏,奕世名門,是予佳婦,芳猷懿德,藹然日彰,淑行柔規,稟於天性。

    曾貳體之潛邸,居中饋而宜家。

    嘉聲達於紫庭,令譽襲於肜管。

    早協坤貞之吉,長發其祥,果契離明之尊,則篤其慶,豈徒人倫之正始,抑亦宗祀之延休。

    載蠲良辰,俾膺顯冊。

    今遣領議政金瑬等,持節備禮,授以寶章,疏榮綺繡,爛瑞輝於椒塗;備服瑜環,溢佳氣於桂苑。

    於戲!惟恭儉,可以守其位;惟戒謹,可以保其名。

    昭嗣徽音,無違女圖之茂矩;欽服明訓,益勵內理之初心。

    匪始其艱,有終乃濟。

     藝文館提學金蓍國所撰也。

    其敎命文曰: 擇儲惟賢,聿遵累朝之彜則;錫命乃匹,爰正貳極之壼儀。

    玆當固本之辰,誕頒從貴之典。

    咨爾張氏,芳猷夙茂,令譽昭升。

    貞靜其性,婉孌其姿。

    威儀棣棣,忠臣之孫。

    相國之女,門戶堂堂。

    肆作儷於宗藩,益著美於宮掖。

    逮質秦於萬裡,家室是隨,飽艱楚於九年。

    兄弟始返,何上穹之降戾,奄前星之晦晶,顧惟時事之孔艱,況復予病之漸痼。

    少陽虛位,奈此髫齔之孫,長君承祧,豈非社稷之福?旣上嗣之斯定,宜內輔之竝崇。

    禮數自別於曩時,責望冞切於今日。

    玆命爾爲王世子嬪,於戲!舜德天大,允賴嬀汭之觀刑;周命日新,實由妊姒之贊化。

    爾其體陰陽之交濟,究內外之相成,祇服明訓,勿替徽音。

    玉璽、珠軒,克對三善之德;《葛覃》、《樛木》,竚繼二《南》之休。

     副護軍金光煜所撰也。

     ○上下敎曰:「莫大之慶,似當擧樂,而何以陳而不作乎?」於是,禮曹判書金堉來啓曰:「兵亂之後,廟樂尙未復設,十年以來,無用樂之時,故儀注中,亦以陳而不作,啓下矣。

    今承聖敎,不能明白稟定之失著矣。

    不勝惶恐,伏地待罪。

    」上命勿待罪。

     ○又下敎曰:「日氣雖寒,時方秋節,而入侍之官,竝着耳掩,其於事體,殊甚無禮。

    老病人外,竝推考。

    」於是,臺諫竝以此引嫌而退,持平李梓處置,請遞,上從之。

     9月28日 ○丙子,遣副提學李基祚、兵曹參議南銑、書狀官李應蓍,賀冬至、正朝、聖節。

     ○禮曹啓曰:「亂後物力蕩竭,人民離散,樂工、樂生被虜被殺者甚多,廟社、文廟、山川之祭,不能用樂。

    以待事定後復設,而至今十年,國家多事,不能復設。

    廟樂未復,則於他事不可用樂,故昨日莫大之慶,陳而不作,明日百官之賀,亦將難擧,此誠欠事。

    今年飢饉之災,近古所無,此時雖不得復設,而樂舞不可終廢。

    事定無時可期,將來用樂當否,請令廟堂商議,或限以年數,或待歲稍豐,而宜預令樂工、樂生等肄習。

    」上從之。

     9月29日 ○丁醜,以李厚源爲大司憲,李行遇爲大司諫,南老星爲執義,李時楳爲司諫,李椲、金始蕃爲掌令,尹鏶爲獻納,柳慶昌爲持平,金鉽、金徽爲正言,閔應恊爲校理,沈??爲副校理。

     ○百官賀冊封世子。

    是日大赦。

    赦文曰: 前星示變,方念震儲之虛,上天申休,旋啓離明之慶。

    玆攄悃愊,誕敷德音。

    若稽古昔之猷,必先冡嗣之定,豈但早建豫養,邦命之所根基?抑亦監國撫軍,民望之所係屬。

    矧予寡昧,履運艱屯,疾病纏身,萬機多曠,災荒溢目,百沴交幷。

    不虞繼體之喪,遽丁剝床之極。

    嗣孫稚藐,旣未蔔其長成;國勢危疑,恐難保於朝夕。

    理有變則必通,經非權則罔濟。

    以弟昭兄,實有祖宗之遺則;推長立嫡,誠爲社稷之遠圖。

    鳳林大君淏,資質聰明,器識英偉,孝友之行,夙著於宮闈;詩禮之文,不煩於師誨。

    有寬弘容衆之量,有敏達成務之才。

    備嘗險艱,華問彰於遼界。

    操持儉約,仁聲播於京西。

    斯爲國論所存,豈非天意所在?議發而卿士從協,策決而民庶懽欣。

    乃於本月二十七日涓吉,備儀臨軒,宣命冊封,爲王世子。

    信順之理,已符於天人;雷雨之恩,當及於遐邇雲雲。

    於戲!元良,國之本,封典,福之源。

    獄訟、謳歌,宜同翊戴之願,天地神祇,庶回平泰之期。

     李植之詞也。

     ○世子與百官,相見於時敏堂,師傅、賓各及二品官皆再拜於堂上,世子答拜,三品官以下行禮於庭中。

     ○世子上箋,謝冊封於兩殿。

     ○侍講院啓曰:「王世子書筵,旣以《大學》進講,朝、晝講外,當有兼講之書。

    師傅、賓客以爲,《大學衍義》最切,以此兼講似當。

    且非《或問》,無以講究文義,盡其精微。

    《大學或問》,亦相參考之意,敢啓。

    」上從之。

    世子於書筵,辨問甚詳,見解文義,往往出人意表,講官多不能對。

     9月30日 ○戊寅,備局啓曰:「今當賑恤之時,庶孽未許通者,宜從自願納米受帖,而取考舊例,則賤妾子十二石,良妾子十石乃許。

    當此大無,願者必少,就其元數,各減三石,如以綿布代納者,六匹準米一石,而勿爲後例。

    且補充隊所納緜布,亦令賑恤廳收捧,以補賑飢之用。

    」上從之。

     冬十月 10月1日 ○朔己卯,是日,王世子謁宗廟及肅寧殿。

     10月2日 ○庚辰,以元振溟爲持平。

     ○諫院啓曰:「國家至敬所在,莫重於太廟。

    昨日王世子展謁之時,內外庭草根狼藉,不加鋤治,至於外次禦路磚石,無有存者。

    前後之官,竝從重推考,次知守僕,令攸司治罪。

    奢侈之風,近來尤甚,上自巨室,下至士庶,爭相務勝,婚姻之制,尤極濫觴。

    兵曹判書具仁垕,行其孫子之婚禮,豐侈誇張,駭人瞻聆。

    法之不行,自貴近犯之,請罷仁垕之職。

    」答曰:「推考。

    」連啓累日而不從。

     ○禮曹請以王世子入學翌日,百官緻詞,陳賀於大殿如舊例,上命權停。

     ○以淑媛趙氏爲昭儀。

    世子冊禮後例恩也。

    時,中殿及張淑儀皆無寵,而昭儀愈益見幸,性且陰巧,所與相忤者,輒被構陷,宮中之人無不畏之。

    昭顯世子嬪姜氏尤失其意,讒間日深,及姜文星等被竄,人皆知姜氏之禍不久也。

     10月3日 ○辛巳,宗廟都提調金瑬、提調李植以諫院請推宗廟署官員啓曰:「臣等伏見諫院啓辭,不勝瞿然。

    宗廟大門內,自前本無磚石,惟齋宮前路,自上下轎處,鋪以磚石,而此則仍前不缺。

    臣等前日奉審時,隻審廟庭內外,而不及於齋宮草根之修除不淨,俱屬不謹。

    臣等不能察任,緻有此失,豈可推委於郞僚?惶恐待罪。

    」答曰:「勿待罪。

    」 ○司諫李時楳啓曰:「黑東絹團領,旣非堂上之服,爲近來堂下官之所着,故凡於擧動,例相借着。

    昨日王世子師傅相見禮,侍衛宮僚,擧皆着之,相位以此,囚禁講院下吏。

    臣亦以兼官,未免從衆,身居諫職,所犯如此。

    且頃日王世子展謁宗廟時,直路盡處,禦路左右旁護沙磚石,無有存者,王世子行步時,泥土崩潰,講院多官卽於幕次之前,招緻守僕,問其緣由,則無辭以答,故循例論啓矣。

    伏見提調啓辭,率爾論事,緻有相臣待罪之擧,請遞臣職。

    」大司諫李行遇、獻納尹鏶、正言金鉽,亦以同參宗廟該官之啓引避;掌令金始蕃、李椲、持平柳慶昌,亦以着東絹團領,不敢處置引避;大司憲李厚源以推考人員,宥未宥久未書啓引避。

    玉堂處置曰:「王世子宗廟展謁,乃是莫大盛禮,行步之時,泥土崩潰,則請推該官,未爲不可,而至如磚石之鋪與不鋪,宮官一時之見,未若提調之熟諳。

    同參之官,隻馮簡通,旣非目覩,有何所嫌?亂後朝士衣章未備,隨得隨着,蓋非得已,而朝家章服,自有定制,不能遵守,難免其失。

    政院啓稟,旣承上敎,則宥未宥分帙,不須煩瀆。

    請大司諫李行遇、獻納尹鏶、正言金鉽、大司憲李厚源出仕,司諫李時楳、掌令金始蕃、李椲、持平柳慶昌,竝遞差。

    」上從之。

     ○備局啓曰:「經亂以來,京外物力俱竭。

    場中應辦官之弊,雖在平時,已有豫大之譏,況當經費蕩然,癘疫饑饉之極乎?一場之設,諸司下人、貢物主人,俱受其弊,若無酌處之事,必有濫觴之患。

    請以節損條目,書諸別單,添入於科擧事目中,仍爲定式。

    」上從之。

     10月4日 ○壬午,大雷雨,屋宇皆動。

     ○京畿監司尹順之馳啓曰:「江都移轉之穀,及秋收糴,不容少緩,而今年諸邑所糶,旣令備納三分之一,朝家軫念之恩至渥也。

    第今年兇荒,海濱尤甚,今若準捧三分之一,輸納江都,載運之費,亦且不貲,而明春又不施發棠之惠,則將未免塡壑之患。

    江都之米,減徵四分之一,留置其邑,以爲明春賑活之地,亦荒政之一大惠也。

    」啓下備局。

    備局以爲:「宜如順之所言。

    至於留置其邑,明春賑活之事,則山郡亦當與海邑,一體施行。

    」從之。

     ○備局啓曰:「近年言事者,皆言軍器冶造之役,曾已啓稟權停,而訓鍊都監不卽一時請罷。

    鍊卒雖重,活民尤急,況民生保活然後,甲兵、器械,皆從此出。

    取考都監見存之數,則軍兵分授外所儲者,鳥銃二千六百柄、火藥九千五十餘斤、鉛丸七萬箇也。

    餘儲尙優,請限明秋,姑罷此役,取其員役料布,移作救荒之用。

    」上從之。

     10月5日 ○癸未,領議政金瑬因雷變上箚乞免,上答曰:「去夜雷霆之變非常,驚懼之心,至今靡定也。

    今此災異,非卿所召,宜勿控辭,安心論道。

    」時,雷變屢作,人心洶懼,皆以爲當有非常之禍。

    自上旣無惕然修省之實,瑬亦無所匡救,但爲引咎辭避而已,識者憂時事之不可爲也。

     10月6日 ○甲申,以閔應協爲司諫,尹珹、張應一爲掌令。

     10月8日 ○丙戌,黃海監司鄭維城馳啓曰:「今月初三日,漢舡一隻,自白翎鎭外洋,漂到吾叉浦,船中人皆漢人之剃頭者也。

    其中有馬儒者,自稱淸國漕都司,以天津軍餉貿販事出來,遇風漂來雲。

    」備局令其道,厚給衣糧而送之,儒稱以風勢不便,乞留過冬,廟堂許之。

    或疑此非漂到者,乃淸人爲伺察我國而來者也。

     10月9日 ○丁亥,上下敎曰:「內殿以今月望後,當移寓慶德宮,令該曹擇日擧行。

    」承旨李?、鄭緻和等乃啓曰:「內殿移禦別宮,事甚重大,而今此下敎,出於慮外,凡在瞻聆,必緻疑惑。

    宜下問于大臣,明白議定。

    」上不悅。

    翌日乃下敎曰:「彼此皆是宮禁,避接何妨?」先是,外間傳言,內殿素患風疾,且爲趙昭容所間,別處一室,而宮中事秘,莫有知者。

    是年八月,上招禦醫崔得龍等敎曰:「內殿自上年得疾,久而未瘳,議藥以啓。

    」於是,藥房都提調金瑬、提調金堉等請令醫女連生等入診證候,然後議其鍼藥,許之。

    其後,上私遣內官,修理慶德宮端明殿,不使政院知之,外人始知上有別置內殿之意。

    至是,果有是命。

     ○右議政李景奭以雷變上箚乞免,且陳時事,略曰: 冬雷之變,一亦已甚,而至於再作,震電掀擊,不寧不令,天宇地廬,有若翻倒,雖在夏月,亦所罕有。

    大臣非其人,則宜乎大變之見於天也。

    臣若早蒙策免,則是亦應天以實之一道也。

    伏願聖慈,亟降鐫改之命。

    且臣竊伏念,天下萬事,莫不有本,治道當以學爲本,學以明理爲本。

    恭惟聖學高明,於理灼見,而以治道見之,則未見大效。

    怨讟日滋,習俗日汚,將以勵兵而兵益弱,將以阜財而財未阜。

    今殿下久在靜攝之中,開筵講學,雖未得如平日,朝暮看閱,念常在於古訓,則一部《大學》,亦足以緻一國之治平矣。

    古者梁王不明此理,故聞孟子仁義之說,則以爲闊於事情,而不之用。

    豈唯梁王以爲迂?凡世俗之淺見,莫不以爲迂。

    惟唐太宗明足以燭理,故雖未嘗用功於格緻,而能審取舍,不從封德彛刑罰之言,而用魏徵仁義之說,旱、蝗、大水災沴連年,而勤而撫之,遂緻太平。

    向使有臣如魏徵,而殿下審於取舍,則其不爲今日也明矣。

    嗚呼!民隱,政疵之可言者何限,武備、邊圉之可虞者甚多,而唯以一部《大學》,爲殿下勸之者,蓋明於此理,則保民在所當先,保民則生財、足兵,皆在其中矣。

    殿下以一部《大學》,自勉於上,而勸勵群下,又以一部《大典》,修擧廢墜,使六曹各職其職,則何治之不古若乎?然而一曝十寒,爲害孰甚?雖以堯、舜之大聖,必咨詢於臣隣,蓋集衆人之智,來天下之善,實在於親近群臣,採用嘉言也。

    唐憲宗,中主也,而初年願治之時,每有軍國大事,必與諸學士謀之。

    嘗逾月不見,學士李絳等上言:「臣等飽食不言,其自爲計則得矣。

    如陛下何?陛下詢訪治道,開納直言,實天下之幸,非臣等之幸也。

    」憲宗卽爲召對。

    白居易因論事言:「陛下錯。

    」上色莊而罷,憲宗之意,於是乎怠矣。

    惟我祖宗朝,雖非講學之時,召對論道之日常多。

    今玉候不安,雖不得頻頻賜對,少間之時,或召大臣,或召近臣,或召臺臣,或召備局之臣,或召該曹堂上,或召郞吏,或召各司之官,詢以政事之得失、人才之進退、民弊之巨細、職務之修否,於以察其賢邪,考其勤慢,可行者卽行之,可罷者卽罷之,則人人莫不盡心,而不敢復有悠泛之習矣。

    嗚呼!古人言治者,莫不以敎養太子爲本,賈誼《保傅篇》詳之矣。

    世子聰明孝友,學業大進,誠無待於講讀之煩,而當此之際,若不旁招草野之賢,爲之師友,則其於敎養之具,恐爲疎略之歸也。

    金集一生沈潛於性理之學,宋浚吉、宋時烈亦以學行著名久矣。

    惟玆二三臣,雖或老或病,求之以誠,招之以禮,則分義所在,何敢不趨?嗚呼!無法家拂士,則國必亡,猛虎在山之勢,不亦爲有國之幸哉?近來貪墨成風,無復顧忌,如兪伯曾、洪茂績,雖或有所失,言人之所不敢言,豈合一斥而不復?崔蘊、許厚俱有才行學識,剛方慷慨之士也。

    臣愚以爲,此等人置諸言路,則補闕、拾遺,必盡其職,而貪官汚吏,有所懲戢矣。

    我朝成廟以上,立賢無方,唯其人是取,故蔭、武之官,有成績者多列於顯職,蔭官之登相位者,比比有之。

    《大典》亦有非經守令,不得陞四品之法,其綜核名實之意,斯可見矣。

    今也則不然,進退取舍,率多牽於浮名浮議,苟非科目中人,雖有才行而莫之揚;至於名官之流,雖廢職事而莫之斥,鄕裡之忠厚者笑而侮之,黨論之峻銳者崇而進之。

    如是而望賢能之登、習俗之美乎?伏願殿下,常勉兩銓,大恢公道,必以居家有行,治郡淸謹者,先加擢用,或不時親政,以爲聳動之擧,則闒茸不期祛而自祛,事務不期修而自修矣。

    嗚呼!暮夜之戒,陰雨之備,不在於峙糧、繕甲,唯在於得其人,必選淸忠有志之人而任之,則平居得士卒之心,緩急有死長之效矣。

    伏願殿下,益興鼙鼓之思,無失幹城之寄。

    《易》《震》之彖曰:「震,亨,震來,虩虩恐,緻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

    」由能恐懼而後,自處有法則也,有則則安而不懼,乃處震之道也。

    又《益》之象曰:「風雷益,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

    」朱子曰:「遷善當如風之速,改過當如雷之猛。

    」以此而思之,安知仁愛之天,欲使我殿下,改過而緻福也哉?臣竊見,聖帝明王必以箴銘自警,又必以訓戒風下,故上下交修而邦國治平。

    如湯之盤銘、武王席銘,卽箴警之大者也。

    武王席四端銘曰:「安樂必敬,無行可悔。

    一反一側,亦不可不志。

    殷監不遠,視爾所代。

    」此尤切於今日之監戒也。

    且今之所急者,又有大於荒政者乎?《周禮》荒政,所當講明而申飭者也。

    昔在麗代成宗朝,金審言上疏,請以劉向《說苑》六正六邪文及《漢書》刺史六條堂壁,各寫其文,出入省覽,以備龜鑑,王大加褒奬,依所奏施行。

    其後崔沖以爲:「今世代已遠,宜更書揭之,使知飭勵。

    」從之,其言皆切實,亦古者訓戒之意也。

    敢將《周禮》荒政及《說苑》刺史條,列錄于箚尾。

    伏願殿下,命寫一通,竝與盤席之銘,而置諸座右,以寓閑燕之省察。

    又令政院,取荒政以下之文,內則付諸政府及六曹,使之各錄于屬司之壁上;外則遍諭于八道監司、兩府留守,州縣廳壁,竝令書揭,常存惕念,則其於風化,不爲無補。

     答曰:「觀卿上箚,深嘉卿憂愛之忠。

    箚陳之事,無非嘉言至論,予當惕念而施行。

    且近來災變,實由寡昧,卿無固辭。

    」下其箚于備局。

    回啓曰:「大臣因雷變陳箚,懇懇於恐懼修省之道,一言一字,無非藥石,非若諸臣之疏言其得失,自本司覆啓,或行或否者也。

    惟在聖上,先自體念,而令各該司,一一擧行,輔導東宮,尤爲今日之急務,在外三臣,卽下召命,使之速爲上來。

    」上敎曰:「依回啓施行。

    洪茂績敍用,宋浚吉勿召。

    」 ○上下書,召前承旨金集、前持平宋時烈。

    集字士剛,金長生之子也。

    長生學於李珥之門,集之學得於家庭者也。

    爲人溫粹精明,檢身以禮。

    少事擧業,晩乃棄之,沈潛學問,到老不懈,鄕人皆尊事之。

    累授憲職,皆不至,己卯以執義承召入京,擢拜承旨,旋卽辭歸。

    時烈字英甫,浚吉字明甫,皆公淸道懷德人也。

    兩人師事長生,長生嘗稱時烈曰:「此人篤實,必能遠到。

    」初爲大君師傅,丙丁之後,絶意仕宦,累拜官,輒辭不至。

    浚吉爲人端雅,志學不倦。

    今年夏拜持平,辭以病不至,上疏論昭顯世子喪禮之失,又請輔養元孫,以固國本。

    上命遞其職,至是又命勿召。

     10月10日 ○戊子,以金世濂爲都承旨,呂爾載爲同副承旨,李曼爲黃海監司。

     ○領議政金瑬、右議政李景奭俱詣賓廳啓曰:「內殿移禦別宮,乃國家莫大擧措,雖有萬不得已之擧,固宜宣諭外廷,以重事體,而昨日下敎,遽出於千萬意慮之外,臣等相顧驚惑,莫知所由。

    仍竊伏念,內殿玉候,尙此彌留,似不過暫就靜便之所,以爲調攝之地,而當此嚴冬,頓撼遷動,或不無添傷之患。

    伏乞明降指揮,以破群疑。

    」上答曰:「因病避接,似非大事,故不與卿等相議也。

    」 10月11日 ○己醜,上以冊禮時執事人書啓,下敎曰:「書啓中相禮,何不書啓耶?」承旨鄭緻和啓曰:「取考《日記》,則自前冊禮賞格中,相禮無見出處,故今亦不書矣。

    」又下敎曰:「今此冊禮,與前不同,相禮亦書入。

    」時,許穡爲相禮,自世子在私邸之時,出入必導引,上念其有勞,遂命加通政資。

     10月12日 ○庚寅,是日,王世子行入學禮。

     ○命賞冊禮都監都提調以下侍講院、翊衛司官員等有差。

    正使領議政金瑬鞍具馬一匹,副使判書金堉、提調右議政李景奭、判書鄭太和、敎命文書寫官李景憲、竹冊文書寫官曺文秀,各熟馬一匹,承旨李?加資未久,熟馬一匹,竹冊文製述官判書李植、大司成金蓍國、篆文書寫官呂爾徵、敎命文製述官金光煜、提調尹履之、都廳李時萬、南老星,各半熟馬一匹,提調李時白、都廳金益熙、郞廳金鉽、竹冊執事以下二十八人,各兒馬一匹。

    都廳兪榥加資,郞廳元振溟以下竝陞敍,監造官李頣賢以下,竝六品遷轉,已出六品者陞敍。

    郞廳樸守文、洪鍾韻各弓子一張,員役、工匠,令該曹分輕重題給米、布。

    輔德李時楷、相禮許穡竝加資,弼善金汝鈺準職除授,侍講院翊衛司官冊禮時執事者,各兒馬一匹,其餘各上弦弓一張賜給。

    吏曹以金汝鈺已經準職啓稟,上乃命加資。

     10月13日 ○辛卯,黃海監司鄭維城馳啓曰:「往在癸未年,以延安留在管餉米、豆六百石,移給喬桐,使延、白二邑,逐年改色,又有舟楫運緻之役,民之苦此久矣。

    方今喬桐儲峙,比前有裕,請以其米、豆之各年耗數,還屬二邑,以爲海州、延安、白川賑救之資,移給喬桐之米、豆,竝令還屬本邑,以補賑救之用。

    」備局回啓曰:「今年三邑稅米,特許半減,而其他被災之邑,亦令明査啓聞,一體施行。

    延、白米、豆之移給喬桐,雖出於一時之變通,而民方阻飢,還屬本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