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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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子)十四年大明崇祯八年
春正月
1月1日
○朔丁未,上有疾,停正朝望闕禮。
1月2日 ○戊申,禮曹判書洪瑞鳳,往視諸陵後入來,以英陵弘濟洞爲可用,上以弘濟洞去京遠,使之更往審擇,仍命宦者徐後行,隨瑞鳳以往。
擇山時,宦者偕行,始此。
1月3日 ○己酉,左議政吳允謙病,上遣內醫診視,又遣承旨問之。
○以李敬輿爲左副承旨,權坽爲正言。
1月4日 ○庚戌,慶尙道山陰縣雷震古木,又震民家積草。
○禮曹請依前日國喪時例,勿行春享大祭,上從之。
以仁烈王後尙在殯殿故也。
1月5日 ○辛亥,右副承旨李敬輿啓曰: 「《禮》曰:『之死而緻生之,不知也;之生而緻死之,不仁也。
』是以,凡喪之未葬者,全用象生之禮。
蓋聖人,深體孝子不忍死其親之心,至於儀章度數,文具末節,莫不緻謹焉。
人子之於親喪,其禮如此,則臣子之於國恤,何獨不然?今者大行王妃仙寢未移,象服未冷,中外惟正之供,朝夕進膳之節,衣食盥櫛之設,罔或少異於平日。
獨此百僚朝謁,禮之大者,而賓天翌日,遽卽停廢,至使遠近奔走之臣,彷徨怵惕,展哀無所,此豈情理之所安,而節文之無缺者乎?請令禮官,商議處置。
禮曹以旣無前例,事涉義起,請議於大臣。
領議政尹昉以爲:」敬輿之啓,語頗深切。
不可以小節而忽之,請依此擧行。
「 上從之。
○憲府啓曰:「頃日本府箚中,論謚一款以爲:『謚者,有司之事也。
』若出於一時人主之意,則恐來後世之議,啓他日之例也。
今大行王後謚號,朝廷旣已議擬,因下敎,改定他字。
其時自上下問,諸臣承順,皆失也。
伏見昨日相臣啓辭,以已定之號,難容更議,爲辭。
臣等之意,本以初定之謚不可改,而相臣則用其語,而反其意,臣等竊惑焉。
天下公道,唯在於謚,孝子慈孫,所不敢改,此聖賢之定論,古今之通誼。
若改謚之例,創於今日,豈不爲後來無窮之弊乎?請斷自宸衷,仍用初擬之謚。
」答曰:「箚辭如此,故旣已改點矣。
」 1月6日 ○壬子,流星出房星下,入南方。
1月7日 ○癸醜,山陵都監啓曰:「調發遠道之役軍,勞費百倍。
若以價布收捧,募軍赴役,則可以少紓民力。
請於慶尙、全羅兩道,依壬申年例,一半則每一人收布十匹,一半則以軍丁發送,更令道臣,商量遠近,中道以上則軍丁,中道以下則收布。
答曰:」問于大臣。
「領議政尹昉,以都監啓辭爲是,上從之。
1月8日 ○甲寅,備局啓曰:「頃因對馬島自中搆釁之端,人情洶懼,不無先事之憂,令下三道修築山城,繕兵貯糧,以備不虞。
今者島船出來,別無朝夕生變之慮。
當此國恤多事之時,諸處山城,姑勿修築,以待後日。
」答曰:「事涉顚倒,今姑置之。
」 1月9日 ○乙卯,上服除,百官行奉慰禮。
自是日,百官以淺淡服,出入闕內。
○上悼念王妃,久未進常膳。
藥房啓曰:「過十三日之後,尙食例進常膳,而本院酪粥,勿令供進,臣等竊疑其過。
今則三十日已過,飮食、起居之節,自當復常。
」答曰:「當留念焉。
」仍下敎曰:「百官自今日開素。
」政院啓曰:「百官開素之敎,遽下於梓宮在殯之日,聖上體下之念至矣,而揆以情禮,豈容如是?請寢成命,一依舊例施行。
」答曰:「日字已多,開素無妨。
」 1月10日 ○丙辰,吏曹判書李聖求上疏曰: 臣聞有一言官,以臣爲逢迎將順,發論於完席,臣不勝驚訝。
曩者李起浡、宋夢錫爲臺諫,論事失當,果不擬於臺職者數度,而今以此爲臣罪案,不亦異乎?古語曰:『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臣未知此後,將以何罪加之也。
亟命鐫削,以謝人言。
答曰:「情外之言,不必相較。
宜勿控辭,安心察職。
」正言樸宗阜啓曰:「吏曹判書李聖求,政席之上乃言:『不可用忤旨之人』是欲專取順旨之人也。
聖求自癸亥以後,最被寵遇,而尙無一言可取,一事可觀,則臣固疑其人之不能直道事殿下也,及聞此言然後,又知其人之不欲忤旨也。
臣發論於完席,將加糾劾,同僚欲姑停論,使之自處,臣不敢自是而從之矣。
卽見聖求疏辭,有若專無所失,而爲臣所構陷者然。
若實無其言,則臣之所論妄也。
何至以許多慍語,與臺官相較哉?若其不然,而又實有其言,則雖有蘇、張之辯,安能自脫於逢迎、順旨之歸哉?臣之不卽論啓,已不免疲軟,而又被聖求之斥,請亟罷臣職。
」大司諫金德諴、司諫任絖、獻納尹坵、正言權坽以爲:「論事之體,不厭詳愼。
冡宰之職,與庶官不同,故或以爲更加聞見,或以爲使之自處,則樸宗阜亦以爲然,而停止矣。
今乃以疲軟引避,疲軟之失,臣等實當之,請命遞斥。
」憲府處置曰:「宗阜欲隨聞糾正,深得諫官之體,及聞僚議,姑不論啓,豈曰疲軟?德諴等更欲聞見,出於愼重,請竝出仕。
」後,德諴等相繼辭遞。
宗阜更以此引避,上特命遞差。
○慶尙道大丘地,有大鸛聚集,分作南北陣,張翅作聲,互相戰鬪雲。
○政院啓曰:「頃因隆寒,久輟經筵,繼而有國恤,未遑開講。
今則服禦卽吉,春日向暖,經筵視事,宜自明日爲始。
」上從之。
1月12日 ○戊午,以洪瑞鳳爲右議政,沈諿爲刑曹判書,金尙憲爲工曹判書,李顯英爲大司憲,李弘冑爲禮曹判書,沈之源爲執義,李之恒爲檢閱。
○右議政洪瑞鳳,上箚辭新命,上不許,仍代吳允謙爲山陵摠護使。
1月14日 ○庚申,禮曹啓曰:「今十五日卯時,地下月食雲。
方當薄蝕之際,陳設奠物,百官會哭,似非一意戒謹之道。
宜差退殯殿望祭時刻,待其復圓。
」上從之。
1月16日 ○壬戌,吏曹判書李聖求,以李宗阜之特遞,又上疏辭職,參議樸潢,爲聖求上疏訟冤。
憲府啓曰:「聖求聞臺席之言,再上疏章,辭氣不平,有若與臺臣對辨者然,殊無卿士自重之意。
至如樸潢,身不幹與,而敢陳疏章,一以爲長官之地,一以語侵言官,請竝推考。
」上從之。
聖求、潢緘辭,甚忿懥,而上竝棄之。
蓋疑宗阜之劾聖求以黨論故也。
○以鄭基廣爲右承旨,趙絅爲司諫,鄭緻和爲正言。
1月17日 ○癸亥,備局啓曰:「南漢山城上年分給各穀,二萬五百十三石,而未捧者,五千一百餘石雲。
宜摘發其不納之尤甚者,治罪督納。
」上從之。
1月18日 ○甲子,流星出柳星上,入狼星下。
1月19日 ○乙醜,沈都督遣包參將,問上起居,仍送禮幣,命歸其半於該曹。
政院啓曰:「古之明王,必謹細行,不敢以微過而自恕。
人臣進諫,亦以先事杜漸爲要。
今者都督有所贈遺,而半上半下,不全歸於有司。
意者,聖心以爲,中朝將官賀節禮幣,彼旣有辭,我當受之,而不以爲嫌矣。
但念愚賤之常情,豈識聖意之所在乎?瞻聆所及,或疑宋餽之不辭,則其傷損聖德,不在於物之多寡,豈不惜哉?」上卽命出付有司。
〈此乃右副承旨李敬輿之啓辭也。
〉○憲府啓曰:「王子慶昌君珘,頃於胡差入城之日,聞戶曹求貿貂皮,不準省估,而抑買於市民,終未售圖納之計,則旋給於市民,倍責其價。
威脅縱恣之狀,不可不懲,請命罷職。
」答曰:「事不近理,體面尊重,宜勿輕論。
」累啓而竟不從。
○左議政吳允謙卒。
允謙早遊成渾之門,學業頗有淵源。
爲人溫雅端粹,見重士林。
在昏朝,以信使入日本,律身簡潔,倭人敬服。
還朝未數年,遼路陷於虜,我國使臣,由登、萊海路,使臣數輩,相繼渰沒。
又當遣使,人皆納賄圖免,遂歸於允謙。
允謙絶無幾微之色,夷然就途。
癸亥反正,首拜憲長,俄移冡宰,丙寅遂大拜。
淸謹自守,愛人下士,號稱賢相。
然無經濟之才,謇諤之風,聲名損於未相時。
至乙亥陵變,承命往審,大緻人言,出郊待罪,上慰諭召入,至是卒。
臨終,命諸子,勿請謚、勿立碑,人皆多之。
1月21日 ○丁卯,鹹鏡監司閔聖徽馳啓曰:「鹹興本宮,乃聖祖潛邸舊基。
今爲原廟,衣冠月遊之所,而其地勢濱江,爲波浪所衝破,實有漂墊之憂。
請令南兵使李浣,合操於鹹興地,仍竝力防川。
」上從之。
○右副承旨李敬輿、同副承旨閔應亨上疏曰: 古人曰:「三年之喪旣成服,釋之而卽吉,無時而可」者。
王世子進見時,以草笠、黑帶爲應行儀注,此固出於壓屈之意也。
然厭屈之禮,莫嚴於君臨臣喪,而主人猶不變衰麻之服,隻去絰杖,誠以兇服不可變,而至情不可奪也。
獨於人主父子,宮庭之間,強令奪情而變服,不得自盡於旣降之期喪,果何義乎?非但世子無以得伸於巨創,抑恐殿下,亦必怵惕於趨庭之際也。
先儒有言曰:「吉兇不相雜也。
」夫羔裘玄冠,尙不以弔,聖人之哀有喪禮則然矣。
他人有喪,猶不以吉服臨之,況齊體之喪,同宮之殯,而其可輕禦嘉服,自同平昔乎?其在聖躬,亦或諉以下喪,今使入侍群臣,又皆服吉。
壓尊之禮,雖係朝儀,方喪之義,豈容如是?日月幾何,仙寢未冷,而身章朝飾,無異平日則於心安乎,於禮可乎?此臣等之所以彷徨悶縮,而必欲變通,冀免先儒皀帶、紫衫之譏者也。
朱子曰:「唐制雖權制釋服,而啓殯在易月之外,則各服其衰服。
」又《喪服小記》曰:「久而不葬者,以麻終月數,除服則已。
」註曰:「期以下,至緦之親,服麻以至月數足而除。
然猶必收藏其服,以竢送葬。
」以此觀之,殿下雖以權制除服,而因山卽遠之日,不可不以衰服臨喪,揆諸情禮,無可疑者。
大行王妃未葬之前,王世子進見時服色及殿下之臨下服色及發引時服色及群臣卒哭前入侍服色,請竝令禮曹,更議定奪。
禮曹請議于大臣。
領議政尹昉、右議政洪瑞鳳以爲:「先王制禮,不可輕議。
」上從之。
1月22日 ○戊辰,平安監司洪命耉、都元帥金自點請對,欲陳西土之事,上不召見,俾書所懷以啓。
○右議政洪瑞鳳上箚,請解文衡之任,上許之。
1月24日 ○庚午,上遣大臣,緻祭于大行王妃。
○移慶尙左水營于戡蠻〈地名也。
〉。
舊營無藏船之所,遇狂風則必緻敗役。
戡蠻地勢便好,防守待變,亦勝於舊營。
慶尙監司兪伯曾,以此馳啓,朝廷從之。
1月25日 ○辛未,以韓仁及爲刑曹判書,尹煌爲大司諫,韓興一爲司諫,李時稷爲掌令,金重鎰爲正言,成以性爲修撰。
1月26日 ○壬申,慶尙道固城縣,有石大小二十餘塊自移。
1月28日 ○甲戌,諫院啓曰:「卽位以來,三經詔使,屢遭國葬。
金人策應之數,唐差抑賣之物,日甚一日。
市井之民,旣無恒産,而稱以貸用,趁不還報。
至於畿民之受弊,到今益甚,若不變通,怨咨日深。
戶曹旣有別置木千餘同,宣惠廳亦有用餘米累千餘石,請以別置木,償市井之所貸;以用餘米,充畿內煙軍之價。
」上從之。
○憲府啓曰:「近觀國勢,日益艱危,土崩之患,非朝則夕,而經筵停廢,已至數朔,不但軍國機務,無由上達,大臣、侍從,亦不得仰瞻天日之光。
君門千裡,正爲今日道也。
君臣,猶父子也。
古之帝王,或引接臥內,或令奏事便殿,區區末節,不必爲拘。
請自今頻禦經筵,或召對便殿,俾達群下之情。
」答曰:「予當留念焉。
」 ○以金尙憲爲大提學,金壽翼爲副校理。
尙憲文章雅望,爲世所推重。
除命一降,士林洽然。
○宣惠廳以國有大恤,畿民役煩,請就今春等應捧之數,每結勿捧三鬥米,以紓目前之急,徐觀秋事豐兇,量減其數,或代以租,上命永皆蠲減,以紓民力。
二月 2月2日 ○丁醜,安山郡有三石,自海中移來,所過成路,幾四十餘步。
2月3日 ○戊寅,上下敎于國葬都監曰:「大行王後,稟柔順貞靜之資,有仁厚恭儉之德。
自在邸時,善事舅姑,誠孝篤至。
待予同氣,有踰私親,治家有法,克遵女訓。
乙卯綾昌之禍,內外奸兇,誅求無厭,親家所無,輒出而應之,雖至寶之物,亦無難色。
元宗大王,嘉其志行,亟稱其賢。
反正之時,憂勤宥密,幽贊功多。
旣入坤位,承事慈殿,克盡孝敬,左右女奚,亦緻誠款,及至賓天,哀慕彌深,蓋其天性,孝友而然也。
事予必敬必順,少無違迕,隨事箴規,多所裨益。
予有疾病則必坐而待朝,朝政間事,不欲預聞。
外家私事,切不言及,內人幹請,以理卻之。
宮闈之間,肅雍整齊,尋常言動,必謹儀式。
小心祇懼,志在廉儉,不好華飾,不喜蓄積。
疾言罵詈,不發於口,作爲修飾,不留於心。
內外親屬,顧恤惟均,而先王子孫,尤加緻念。
敎養諸子,必以義方,諭而習之,俾盡孝悌、敦睦之道。
禦下寬平,嚴而有惠,昏朝宮人,亦皆心服而愛戴之。
隆寒盛暑,每念衛卒之艱苦,時有饋餉之事。
淑儀張氏之入也,待之以禮,賜與甚優,宮人皆以前所未聞稱之。
予嘗以覆舟圖,付諸壁上,遂進戒曰:『此畫隻爲玩具而已,則終歸無益,願覽必思危,以務實效」雲。
或有修治園囿之事,則心甚不悅,故予爲之停廢者多矣。
凡陳戒、勸善,多類於此。
內族姻親,或有除拜,而未嘗聞知;或有累未受點,而不爲一言;或有在官時仕,而予不知爲親屬者。
凡嚴內外、絶私謁,亦如此也。
其輔佐相成之道,內治仁明之化,大槪若此,而不享其壽,嗚呼哀哉!此是實錄,少無文飾矣。
「 2月4日 ○己卯,自丁卯以來,輸歲幣于金國者,雜色紬合六百匹、白苧布二百匹、白布四百匹、雜色木綿二千匹、正木綿五千匹、豹皮五十張、水獺皮二百張、靑黍皮一百六十張、霜華紙五百卷、白綿紙一千卷、彩花席五十張、花紋席五十張、龍席一張、好刀八柄、小刀八柄、丹木二百斤、胡椒、黃栗、大棗、銀杏各十鬥、乾柿五十貼、全鰒十貼、天池、雀舌茶各五十封。
今年又因金國詰責,遂加白紬二百匹、白布二百匹、正木綿三千匹、靑黍皮四十張、白綿紙五百卷、好刀十二柄、小刀十二柄。
○流星出婁星上,入乾方。
又出大角星下,入心星上。
2月5日 ○庚辰,都元帥金自點上疏,請赦義州府尹林慶業擅遣商賈之罪,使之還赴任所,撫恤軍民,招集散亡,上從之。
2月6日 ○辛巳,流星出柳星下,入參星上。
2月7日 ○壬午,吏曹判書李聖求上疏曰: 福過災生,疾病沈綿;貪榮戀寵,惹人譏謗;過自分疏,臺論未已。
抗顔仍冒,幾於患失鄙夫。
寧伏鈇鉞之誅,萬無更出之理,請賜遞免。
答曰:「固辭如是,殊甚過矣。
速爲大政,俾無民弊。
」聖求乃出仕。
〈史臣曰:「往在甲戌,上欲行祔廟之禮,而擧朝無順旨者,三司據經力爭。
時,聖求長臺憲,而遽停其論,遂以亞卿,特授冡宰。
天意,豈必爲酬報之地,而外議則鹹謂以此超擢。
使樸宗阜直擧此事而論之,則雖在聖求,亦何敢怒也?特以証言之過,欲成罪案,宜乎聖求之有說矣。
」〉 2月8日 ○癸未,上禦便殿,引見大臣、備局堂上、兩司長官。
尹昉曰:「向來變怪頗多,此是大慼之應,而厥後又多災異,不敢知將有何事也。
」上曰:「移石之變,古亦有之耶?」昉曰:「《春秋》有石言,漢宣時,有石立之變。
辛卯年竹山地,大石自移,翌年有倭變矣。
」大司諫尹煌曰:「國將亡,必有妖孽。
災異若是,而未有能保其國者矣。
臣以狂妄之疏,纔呈政院,未及上達。
若蒙採納,豈但愚臣之幸?」承旨李敬輿曰:「煌之所陳,果皆切實矣。
大臣則進見,而不言弭災、保民之道,自上亦不罪己、求言。
如是則雖一日三接,奚益也?臣在政院,備知聖上宵旰憂勤,而旣無實事,難望實效。
若能振厲奮發,堅定聖志,則今之大臣,皆爲股肱之良,臺臣亦爲敢諫之士矣。
」金尙容曰:「敬輿之言忠直,宜加聽納。
尹煌之疏剴切,亦合採施。
」昉曰:「二人之言,果皆切直,伏願體念。
」上曰:「敬輿之言是矣。
然虜中歲幣,前所未有,屢遭國恤,賦役煩重,民怨固也,何以慰悅?」尙容曰:「敬輿之意,必欲其大變通、大有爲也,宜下詢其所懷。
」敬輿曰:「振厲之道,不在事爲之末,惟在聖明方寸上。
悉祛文具,務盡誠正,此其本也。
今日圖治,若如癸亥初,則必不至千裡畏人,朝夕危亡也。
大臣亦在此,臣請盡言。
凡今臣僚,愛君不如愛身,憂國不如憂家,誠可痛也。
」大司成李植曰:「敬輿隻言其病,而不言用藥之道。
臣則以爲,隻在於修明法制,收拾人才。
敬輿所達者,疏箚間常談,而東人策問,亦如是耳。
」尙容曰:「臣僚以出入臺侍,久居其職爲榮,而今則不用其言,故以久任爲恥,呈告紛紜,實爲此也。
」上曰:「雖然,豈可以臺諫之言,不擇可否而從之?予之責臺諫重,故欲令詳愼於論事之體耳。
且予之所見不逮,或有以是爲非者,然以此而不盡其言,豈爲臣之道乎?」翌日,司諫院論李植「東人策問」之說,近於詼諧,請推考,不從。
2月9日 ○甲申,上下敎曰:「延興夫人,隨其孫金天鍚之官,令所經各邑,另加優待,亦給轎夫。
」 ○領相尹昉、右相洪瑞鳳啓曰:「臣等與諸地官,商議山陵可合之地,則皆以坡州之山爲第一,於是定蔔焉。
坡州之山,卽故府尹李糿澄墓山也。
地官李衎倡議以爲可合。
」後賞加衎通政。
○以尹坵爲吏曹佐郞,尹絳爲獻納,尹棨爲南陽府使。
2月10日 ○乙酉,大司諫尹煌上疏曰: 臣奉使關西,目見生民之屠戮,兵食之匱竭,歸奏救急之策。
請停宗廟樂舞,諸司浮費,以補軍餉。
噫!國之大事,在祀與戎。
太廟奏樂,是何等大禮?臣雖病風喪心,豈不知廟樂之難撤?第必以廟樂爲言者,蓋廟樂旣撤,則禦膳必不求甘,禦服必不求美,內需、內帑,不得不出;宦官、宮妾,不得不減,進上可罷,貢物可除,推此以往,則百爲浮費,一切蠲省,而轉危爲安,在此一着故也。
我國昇平之時,物盛財阜,祀享之典,極其豊備,至於五享大祭,旣行於宗廟,又行於陵寢,是誠有違於墓藏、廟祭之義。
雖在平時,不免爲煩瀆之歸,陵寢五享之罷,無可疑者矣。
且祭需上貢之弊,有不可勝言者。
外方之物,雖極精蠲,不得自售,供於粢盛者至少至鮮,而出於民間者至重至煩。
臣意以爲,悉罷貢物,市貿以用,則享祀無闕,而民弊除矣。
至於進獻之物,其弊同於祭享,雖不敢有所減損,亦宜悉罷貢物,而市貿也。
至於禦供,是在殿下。
雖一切蠲除,何患乎食不足,而衣不美乎?服用、玩好,大異初年。
以供上紙一事言之,反正初,以草注進用,而今則紙品之好,過於平時,一卷之直,至木綿十匹。
臣以此,知殿下守約之心怠矣。
且大君第宅,極其宏麗。
此誠何時而擧贏若是乎?頃日憲府之論踰制家舍也,剛方如金尙憲者,猶不敢直斥。
臣知殿下克修之心弛矣。
至於司饔之漁箭,尙方之織組工作等事,其所以耗民財,而費民力者,不知其幾。
此非有司之所敢請,隻在聖斷之如何耳。
且外方進上,遠來失味,多不近口,而其爲民弊,罔有紀極,乃有「手持進上,馬載人情」之諺。
至於工曹其人之害,甚於貢物,故其價布之多,倍於平時。
蓋平時則尙禦貴嬪,皆處闆房,而今則宮中下賤,盡處溫堗故也。
至如司僕寺事,臣竊怪焉。
自古有國之養馬者,爲戰用也。
今日太僕內外司所養,各官分養,諸島牧養者,不知其幾千匹,諸員價布、馬料、草價,各處屯田之穀,其數鉅萬,而曾未有一匹馬、一端布及於戰用,不過爲閑漫賞賜之資。
臣意以爲,內廐禦乘十數匹外,悉取其馬,以給戰士,收其錢穀,以養戰士,則其爲利益,豈淺淺哉?臣取考戶曹文案,則頒祿、散料及他一年費用,不過米十萬餘碩矣。
且考五道時用田結及三道新量,加出十八萬結,一年稅入,竝十五六萬。
雖除別收米,猶不下十三四萬。
十萬碩經費之外,尙餘三四萬碩,又蕩滌冗費,則亦可得萬餘碩。
取其所餘,以充貢物之價,則以祭享、以事大、以禦供,必無不足之患矣。
元稅外各樣雜賦,悉皆蠲免,每田一結,隻收五鬥米、一匹布,以爲養兵之資,則軍食有餘,而兵力自強矣。
臣竊觀兵政,尤極無形。
爲閫帥、邊將者,各以諸色軍兵,除防徵布,故雖富民,一隷其役,則傾貲破産,繼之以逃,侵及隣族,一村爲墟。
至如各官束伍,則編籍農民,自備衣糧,兼供雜役,不能自保,雖有百萬,何賴於緩急?臣意以爲,就各色正軍及出身、新選牙兵、束伍中,極擇精銳,免其身役,贍其衣食,使民樂於爲兵,各擇將領,分番操錬,以十結所收米布,養一卒則通八路,可得七八萬兵。
以七八萬精兵,據險守要,則何患乎南倭、北虜哉?嗚呼!我國方數千裡,土地之廣、人民之衆,倍於彼虜,而隻以江都爲保障之地,築宮闕、充府庫,以爲避亂之計,其於姑息、偸安得矣,奈八路生靈,何哉?臣且伏念,臣子之所當自盡者,君、親之喪,於此而有所欠闕,則不忠、不孝矣。
第我國全盛之日,國葬儀物,率多浮華,因載《謄錄》,莫敢變通。
今雖已分定,無及於蠲減,猶當明覈實用,而留儲餘物,以補國用,改成《謄錄》,以爲後來之法,豈不幸甚?健元陵,是開國太祖之陵也。
今之石物,亦宜差小於健元陵,以示謙約之意。
臣竊覵殿下,臆逆爲明,忿懥而僻,故言及乘輿則疑其倨侮,事涉宮掖則疑其不敬,論及權貴則疑其傾軋,糾劾官邪則疑其不實,指陳災異則疑其附會,非特不用其言,至有情外之敎,譴責之、斥逐之,略無顧藉。
在廷之臣,鹹懷自疑,務爲含糊巽懦之道,臣不勝痛歎焉。
答曰:「嘉爾爲國之忠。
所陳之事,無非救民之策,當採施焉。
」 2月11日 ○丙戌,以金益熙爲正言,申景禛爲刑曹判書,尹墀爲副提學,鄭緻和爲副校理,權堣爲副修撰,梁曼容爲奉敎,李檜爲待敎,具鳳瑞爲工曹參議。
鳳瑞初交柳希奮子命立,欲爲發身之地,且與沈演,俱入泮宮,締結兇徒。
反正初,沈演遂被停擧,鳳瑞幸而獨免。
及登第後,憑藉其婦翁吳允謙,得通淸顯。
崔鳴吉主和議,請追崇之後,士無親附者,而獨鳳瑞爲其腹心。
及鳴吉爲銓長,引爲銓郞,所言皆從,武弁、蔭仕,亦多出其手。
後拜右副承旨,爲正言金益熙所劾,時議快之。
2月12日 ○丁亥,以金尙憲爲兼知經筵,鄭蘊爲同知經筵,洪命一爲修撰,睦叙欽爲左承旨。
2月13日 ○戊子,摠護使洪瑞鳳等,往坡州山陵,裁穴卯坐酉向。
2月16日 ○辛卯,胡差龍骨大、馬夫大等,率西?大將四十七人、次將三十人、從胡九十八人出來。
龍胡謂義州府尹曰:「我國旣獲大元,又得玉璽。
西?諸王子,願上大號,欲與貴國議處,玆送差人,不可獨送,故俺亦偕來」雲。
府尹李浚啓聞于朝。
2月18日 ○癸巳,以鄭蘊爲大司諫,李??爲冬至使,趙絅爲司諫,鄭緻和爲獻納,沈之漢、成以性爲正言,尹絳爲修撰,金益熙爲副修撰。
2月19日 ○甲午,憲府啓曰:「梓宮在殯,紳搢之麤衰、蔬食,固是應行之制,而情理之所當然。
頃者食肉之命,雖出於父母惟疾之憂,豈臣子便爾奉行之事?目今士夫私室之所爲,雖不可齊以一律,大小公會,皆不用肉,則可見存羊之義,而竊聞外方,遵用該曹之行會雲。
衰病奉使之臣,隻仰官廚,有關性命,則略從權宜,俾不至顚仆道路,猶之可也,其流之弊,倘或至於身着衰麻,食前方丈,宰殺佃漁,無所不至,則豈不大可寒心哉?禮曹因一時之下敎,遽爾行會外方,事極不當。
請推考,亟命還收其公事。
」答曰:「勿煩。
」累啓而終不允。
○吏曹判書李聖求,以樸宗阜之論,不自安乞遞,許之。
○新陵內掘移古塜,七百五十六處,其中有主者八十九、無主者六百六十七。
命拾取朽骨埋之。
2月21日 ○丙申,司諫趙絅上疏,請勿許西?入國門,上深奬之。
掌令洪翼漢上疏曰: 臣聞今者龍胡之來,卽金汗稱帝事也。
臣墮地之初,隻聞有大明天子耳,此言奚爲而至哉?丁卯初,賊臣弘立,引寇猝至,乘輿播越。
乞和之擧,雖出於不獲已,而一向摧頹,以至如此,可勝痛哉?苟於其時,先梟弘立之首,首明君臣之分然後,請交隣之道,約兄弟之義,則戎狄雖豺狼,豈無感聳之心,而計不出此,唯以得弘立爲幸,而俯首聽命焉,彼虜之欲左袵我國俗,臣妾我君臣者,實由是耳。
我國素以禮義聞天下,稱之以小中華,而列聖相承,事大一心,恪且勤矣。
今乃服事胡虜,偸安僅存,縱延晷刻,其於祖宗何,其於天下何,其於後世何?且胡差所帶來,半是新附西?雲。
西?之於我,旣無交聘之禮,奚有儐接之道?拒而不納可也,而入境有日,迄無廟堂一言,臣未知處廟堂者何人,而高枕熟睡,尙不覺悟也?噫!身居廟堂,恬嬉度日,朝夕禍迫,而猶且晏然不動,其視君父之受侮,不翅若吳、越人之尋常。
然則虜之稱帝,非虜之自帝,廟堂使之帝,而虜不得不以爲帝也。
苟欲稱天子、莅大位,唯當自帝其國,號令其俗,誰復禁之,而必欲稟問於我而後,行帝事哉?其所以渝盟、開釁,嚇我、藉我者明矣,而亦見其要我立信,將以稱於天下曰:「朝鮮尊我爲天子。
」殿下何面目,立天下乎?臣愚以爲,戮其使而取其書、函其首,奏聞于皇朝,責其背兄弟之約,僭天子之號,明言禮義之大,悉陳隣國之道,則我之說益申,我之勢益張矣。
懇乞殿下,奮發自勵,益振大勇,亟執虜使之在館者,列于藁街,顯加天下之誅。
如以臣言爲謬妄,而不可用,請先斬臣頭,以謝虜人。
答曰:「嘉爾爲國之誠。
所陳斬使事似早,觀勢處之未晩也。
」 ○以李弘冑爲吏曹判書,金藎國爲戶曹判書,金尙憲爲禮曹判書,趙翼爲工曹判書,成以性爲副校理,李一相爲正言。
○玉堂上箚曰: 今者虜使龍骨大等齎慢書,稱以尊號定奪,此言奚爲至哉?臣等竊不勝痛哭焉。
丁卯之難,慘被蹂躪,羈縻之擧,出於下策,竭生民之膏血,飾行人之玉帛,卑辭乞憐者,十年于玆矣。
彼旣欲僭竊僞號,則必不待我以隣國,將臣妾我也,屬國我也。
其於相議定奪等語,情態已可知矣。
豈忍以堂堂禮義之邦,俛首犬羊之虜,竟遭不測之辱,重爲祖宗之羞乎?殿下雖未能焚其書、斬其使,以作三軍之氣,豈至於親接賊使,以聽不道之言乎?宜以嚴辭峻語,顯示斥絶之意,痛折僭逆之端,使彼虜得知我國之所秉守,不可以幹紀、亂常之事,有所犯焉,則雖以國斃,可以有辭於天下後世也。
至於西?,於天朝有新犯叛逆之罪,則於我國曾無往來通信之義,而敢隨虜使,擅入疆域。
臣等以爲,亟命拘禁,勿令上京,以示嚴截之防。
答曰:「具悉忠憤之意。
所陳之事,當議處焉。
」備局請:「依玉堂箚,勿接見胡差,至於西?,則雖欲拒而不納,其勢似難矣。
」上然之。
2月22日 ○丁酉,引見大臣、備局堂上。
金尙憲首請奏聞天朝,奮發聖志,振作人才。
洪瑞鳳薦文希聖、李一元、羅德憲等。
尙憲曰:「一元等曾已膝行虜庭,今使之將兵,則虜必輕侮。
且德憲,曩爲安嶽宰,居官無狀,此是贓吏也。
」上曰:「古之敗將,亦多立功者。
一元等苟有才,則調用無妨。
德憲則所犯甚重,審其可合然後,方可用也。
若不能詳知,而捨無瑕之人,先用此輩,則於國體不當矣。
」 2月24日 ○己亥,金差龍骨大等入京。
句管所諸官,入見金差,金差出汗書三張示之,一則春信問安,一則國恤緻弔,一則緻祭物目也。
又有二封書,一則面題金國執政八大臣,一則面題金國外藩蒙古,而皆以奉書朝鮮國王,書之。
諸官問是誰書,答曰:「八高山及蒙古諸王子書也。
」諸官曰:「人臣無緻書君上之規。
隣國君臣,一體相敬,何敢抗禮通書乎?」卻而不見,龍胡等變色曰:「我汗征討必捷,功業巍隆,內而八高山,外而諸藩王子,皆願正位,我汗曰:『與朝鮮結爲兄弟,不可不通議』雲,故各送差人,奉書而來,何可不受?」西?一時齊聲曰:「天朝失德,隻據北京。
我等歸附金國,當享富貴。
聞貴國與金結爲兄弟。
意謂聞之必喜,而牢拒至此,何耶?」諸官以君臣大義斥之,龍胡怒,還取高山等封書曰:「明當發行。
給馬則騎去,不給則步往」雲。
時,朝廷方議回答。
大司諫鄭蘊上疏曰: 金差所請,實是大愕極痛之言也。
大義所在,如靑天白日,雖問之三尺童子,亦必能言之,況備局群議乎,聖明英斷乎?然於答問、答書之際,不能示之以峻截,或有低回苟且之語,則彼必藉口以爲:「朝鮮亦不以爲不可也。
」一失其辭,萬事瓦裂。
至於西?,初叛中國,是父母之賊子也。
雖不能閉關斥絶,隻當待以從胡之例,以明叛逆之俘,不可齒於與國信使之列。
彼雖外示怒色,其心則未必不以爲義矣。
帥臣之稱職與否,非臣所敢知,而旣委其任,當責其效。
山陵董役,豈無他人,而尙不下送乎?〈時,金自點以山陵提調,在陵所,故雲。
〉且體府之設,其來久矣。
邊釁已開,何不擇於時原任中稍知兵事者一人,開府委任乎? 上嘉納之。
○上引見都元帥金自點曰:「今日之往,非出征也,乃料理也,姑勿領率軍兵。
且春信未還之前,不必出來,宜勿費糧餉,預備防守之策以待之。
」自點請差出副元帥,上許之。
因問可用之人,自點薦李一元、文希聖、羅德憲等。
2月25日 ○庚子,太學生金壽弘等一百三十八人及幼學李亨基上疏,請斬虜使、焚虜書,以明大義,答曰:「深嘉爾等慷慨之意。
虜使所言,嚴辭峻斥可也,斬使、焚書,似乎過矣。
」 2月26日 ○辛醜,胡差馬夫大,率從胡,行弔祭於明政門外。
○完城君崔鳴吉上箚曰: 龍胡之行,唯以春信、弔祭爲名,汗書亦無別語。
其所謂慢書,乃八高山及蒙古王子書也。
答其循例之書,而拒其悖理之言,君臣之義,隣國之道,得以兩全。
權宜緩禍之策,亦何可全然不思乎?金差不妨招見,所不可見者,西?耳,西?不必薄待,所當嚴斥者悖書耳。
事機一誤,後雖悔之,不可及已,請令廟堂議處。
備局遂請明白處置,別作答書,上不許。
已而,龍胡等怒其不受慢書,排門跳去。
備局請遣樸蘭英,諭令留之,政院請勿招還,專意自強之策,上曰:「渠等留待雲,不可不招矣。
」蘭英追龍胡於慕華館,固止之,龍胡曰:「我等以不受別書故去耳。
若許開見則當還入矣。
」遂復遣武臣及譯官,招之及於碧蹄,龍胡等終不來。
其出城也,觀者塞路,群童或擲瓦以辱之。
憲府啓曰:「句管所旣不能詗知其跳去之幾。
兵郞與都監哨官,又難免不能防守之責,請竝拿鞫。
」上命推考。
又啓曰:「差胡之徑出,必以得聞斬使之說。
譯官中不無潛通者,請査出梟示。
」上從之。
2月27日 ○壬寅,諫院啓曰:「虜使徑出,危機已形。
備禦之策,比前尤急,而自上深居九重,罕接臣僚,臣等不勝悶鬱焉。
伏願聖明,日接大臣,亟講戰守之計。
且以大義斥絶之意,曉諭中外,又使群臣,無論職秩高卑,苟有謀慮,各自陳達。
」答曰:「君、相雖凡庸,亦或先有意見,爾等宜勿過生恐怯。
」承旨李敬輿,啓陳批辭未安之意,答曰:「爾言是矣。
」司諫趙絅、正言李一相,以此引避而出。
○以柳琳爲副元帥。
2月29日 ○甲辰,引見大臣、備局堂上、三司長官。
尹昉曰:「虜使發怒而去,我國終必被兵,當講備禦之道。
都城則決不可守,預入江都,措置宜矣。
」都承旨金慶徵曰:「今日所講者,備禦之道,非避亂之計。
入江都,是第二件事也。
」 ○以尹墀爲大司諫,洪命一爲獻納,金益熙爲正言,尹煌爲吏曹參議,沈悅爲工曹判書,吳達濟爲修撰,柳琳爲平安兵使,鄭蘊爲副提學,李沆爲北兵使,李時昉爲全羅監司。
三月 3月1日 ○朔丙午,兵曹請令副元帥申景瑗,倍日兼行,毋失事機,答曰:「不必過慮也。
」 ○上下諭于八道曰:「我國卒緻丁卯之變,不得已權許羈縻,而谿壑無厭,恐喝日甚,此誠我國家前所未有之羞恥也。
含垢忍痛,思將一有所奮,以湔此辱者,豈有極哉?今者此虜,益肆猖獗,敢以僭號之說,託以通議,遽以書來,此豈我國君臣所忍聞者乎?不量強弱存亡之勢,一以正義斷決,郤書不受,胡差等累日要請,終不得接辭,至於發怒而去。
都人士女,雖知兵革之禍,迫在朝夕,而反以斥絶爲快。
況八路若聞朝廷有此正大之擧,危迫之機,則亦必聞風激發,誓死同仇。
豈以遠近、貴賤,而有間哉?忠義之士,各效策略;勇敢之人,自願從征,期於共濟艱難,以報國恩。
」 ○命減赴西軍身役。
3月2日 ○丁未,備局請以前府使文希聖爲安州防禦使。
其後以與兵使柳琳,體面有礙,降授助防將。
○副提學鄭蘊上箚曰: 臣頃陳元帥速遣之意,已承採施之批矣。
今聞元帥之行,蔔在三月二十日之後,一何緩緩耶?事機已迫,急於燃眉,何暇蔔日乎?元帥行裝,一丈劍矣,何暇治裝乎?天祚我國,彼或容忍,更有使價之往復則幸矣,不然,風飄雨驟,倐然而至,天塹長江,爲彼所有,則雖有孫、吳之將,態羆之卒,已無及矣。
臣愚以爲,卽命推轂,星火馳進,治其軍旅,整其器械,把截江灘,繕治城池,以爲死守之策,毋爲退步之計者,此今日聖上委任責效之意,而帥臣捐軀報恩之地也。
臣竊惟,一國精兵武士,鹹萃於諸大將之手,而無事則爲農墅監董之役,有事則爲扈衛偸安之所。
丁卯江都之事,識者至今痛心。
安有集一國之精銳,老於島中,而不肯出一兵、馳隻馬,窺賊騎數百步之外,而顧乃以內變可虞之說,熒惑上聽,而爲自己保全之地乎?勳臣之休戚與同者,富貴已極,有生之心,無死之計者,例如此,可以爲緩急之恃乎?今時則與彼時異,彼旣動兵,則雖哀辭以乞和,必不聽也;厚弊以求緩,必不從也。
等其亡也,曷若背城一戰,以決勝負哉?諸大將軍官及砲、殺諸軍,其數甚多,分其精銳之半,付之元帥,則不待徵兵諸路,而軍威已振矣。
五月之葬,雖是諸侯之制,而經權異時,不可膠守。
《傳》雲:「喪事卽遠,有進無退。
」古亦有因亂而葬,故多闕者,蓋其時勢使然也。
脫有侵突之患,發於未葬之前,則爲之奈何?臣之愚意以爲,進蔔吉日,亟成大事,未及之役,觀勢追完,未爲不可。
此乃權而得中之道也。
夫然後,專意武備,進駐松京,督責將士,嚴明軍律,益勵宋太祖「惟有一劍」之意,澶淵萬歲之聲,可以奪狡虜之魄矣。
答曰:「箚辭似涉過慮。
然當令廟堂採用焉。
」 3月3日 ○戊申,沈都督遣人于龍骨、鳳凰等城,驅逐我人之瞭望者。
蓋疑我也。
○送回答使於虜中,謝其弔祭。
其書曰: 昔在壬申創鉅之中,蒙貴國專使弔慰,茹感迨至,玆又遠緻厚賻、殷奠。
前後盛誼,寔出尋常,愧荷罔喩。
行李之旋,仍偕賤價,兼具薄儀,憑候動止,區區微悃,想在崇諒。
又別書: 賤價在途,貴使先至,尤見兩國誠意相孚,幸甚幸甚。
但寡人有疾,不卽相見,不料貴使,發怒徑去,殊未知其故也。
貴使雖帶同別差、他書,此則非但前例之所無,抑約條之所未有,故接待宰臣,不敢收領轉示,亦是事體當然,寡人非有所失也。
兩國約和,今已十年,豈料使臣,有此乖異耶?玆因回答使之行,略布鄙忱,統希恕諒。
又別書,追付龍胡曰: 頃修春信,委遣使臣,貴價先至,感愧彌增。
向者敝邦答書,須詳事情,未免傷煩,玆承來示,深見曠度包容之盛意,欣荷靡已。
第聞今來貴價,與我接待宰臣,別有所申,乃是敝邦不敢聞之語也。
宰臣旣與貴使詳說,幸惟亮悉。
○憲府啓曰:「擧國遑遑,莫保朝夕,而九重之淵默,無異前日;廟堂之晏安,不殊曩時,不知已有成算,可以繫虜之手足乎?抑別有制勝之略,而臣等未之知耶?僭逆之說,已被痛斥;行李之來,亦見峻絶,汗書不傳,禮單不受,執言之端,不一而足,薦食之禍,明若觀火。
賊之豕突,難蔔早晩,而外方砲手,來詣京中者,期在四月,臣等亦不無過慮。
訓局養兵,已過四千,而今之調發,止於數百。
四方精銳,皆屬於各衙門軍官,自作免戍、藏身之所。
設有變亂,不過逍遙河上而止,此豈國家養兵之本意?請急速加抄各衙門軍官,悉付元帥,先救壃場之急,更令廟堂,速講調兵、繼餉之策,一如救焚拯溺。
平安兵使柳琳,不日辭朝,請令各衙門,一聽其調用,如有謀避者,先命梟示,以嚴軍律。
」答曰:「依啓。
訓局軍兵加抄事,似不可矣。
」 ○月犯昴星。
流星出河皷星下,入房星上。
3月4日 ○己酉,諫院啓曰:「虜情叵測,大軍將出,而繼餉之策,尙無變通之擧。
請以司僕寺、訓鍊都監、各衙門所儲財貨,悉付該司,以補糧餉。
元戎之行,不可無軍需,請給懸募激賞之資,聳動士心。
且平安兵使柳琳,啓請禁軍十人爲軍官,而扈衛廳私其褊裨,不與者居半雲。
邊圉固則京城安,京城安,則扈衛武士不必多也。
請令備局,點閱扈衛軍官,擇其精壯者五六百人,分屬元帥及平安兵使,以爲協守之計。
」答曰:「備局自當量處矣。
」 ○命送火藥三百斤、長箭一千部、片箭三百部、筒兒五十箇、黑角弓二百張、紙甲五十部、鳥銃一百柄、木綿五百匹於義州。
○命招申景禛、李曙、金自點引見。
上謂景禛等曰:「近來年少臺諫,不識事體,或言抄兵,或言繼餉。
自古軍國之事,斷在廟堂,何可人人而指揮乎?主戰者臨陣不戰,主糧者不能給餉,則論之可也,而徑欲預知,且別無奇計,而如是煩瀆,殊極非矣。
」 3月5日 ○庚戌,以李聖求爲刑曹判書,李敬輿爲左副承旨,具鳳瑞爲右副承旨,樸潢爲同副承旨,沈之源爲副修撰,金堉爲冬至使,李時雨爲書狀官。
3月6日 ○辛亥,平安道大同江邊,江鴨相鬪,或有死者,或有垂死者。
自是無夜不鬪,十餘日而止。
3月7日 ○壬子,禮曹判書金尙憲上箚曰: 和之不可恃,不待今日而後知也。
緻兵搆亂,雖未能日月期,而亦岌岌乎殆哉!以國家宗社安危之重,待決於安州一城勝負,豈不寒心?賊若踰入海西,則事不可爲也。
臣之愚計,使都元帥鎭慈母城,副元帥鎭鐵甕城,本道兵使鎭安州城,三分關西,屬于三鎭,各選屬邑軍民之精銳,武士之勇敢者,撫養訓鍊,更代以時,使自爲守,必有大益。
然兵少力弱,難以久抗大敵,有事則黃海之兵,救慈母;鹹鏡南道之兵,救安州;鹹鏡北道之兵,救鐵甕,而安州受敵,則慈母、鐵甕共救之;鐵甕受敵,則安州、慈母亦如之。
又擇大臣、重臣之忠藎威望者,駐箚平壤,統禦三鎭,不必事事遙制,而臨戰逗撓失律者,請命而行法。
又選三南、關東、畿內兵,整飭戎器,緩急卽召,以充宿衛。
且三鎭所屬要害處守令,間許王將薦聞,亦可矣。
答曰:「省箚,深用嘉尙。
箚陳之事,當議處焉。
」 ○差倭所齎東萊書契中,以足下稱之,我國以無前例,使改之而不從。
○以絶和備禦事,下諭平安監司,禁軍齎書以去,被執於胡差伏兵。
胡差使鄭命守,來言於監司曰:「得貴國文書,已令燒之」雲。
蓋佯燒他書,而潛取其書也。
政院請更令頒布,從之。
○胡差等到平壤,不入官舍,會坐山上,令從胡左右觀望,有疑懼之色。
○前主簿丁興立等十九人上疏,請自募從征,答曰:「爾等忠義,予甚嘉尙。
此正男兒立功之秋,爾其勖哉,毋負壯志。
」因特賜戰馬。
○領議政尹昉上箚曰: 邊釁已生,兵端將作,西方備禦,雖責元帥,而料理措處之事,必須毋失機宜。
臣老耄昏謬,且不知兵。
原任大臣中,不無曉解軍務之人,請委以體察之任,料理西邊機務。
答曰:「箚辭當施行焉。
」 ○大司成李植上疏,請移備局於闕內,以制誥之任,歸之兩館,皆不許。
○沈都督遣參將弔祭。
○備局啓曰:「領相尹昉,前日登對時,啓請敍用罷散文武諸臣矣。
當此多事之日,可用人才,多在散地,請令該曹,急速擧行。
」答曰:「姑徐。
」 ○流星出軫星下,入巽方。
○引見平安兵使柳琳。
3月8日 ○癸醜,義州府尹林慶業,請得羽林、司僕、禁軍帖,以賞偵探者。
備局請以數十張送之,上曰:「事體未妥,勿施。
」 ○平安兵使柳琳,啓請復設宣沙、老江兩鎭僉使,朝廷從之。
○諫院啓曰:「右副承旨具鳳瑞,曾授銓郞,多行麤鄙之事。
奉使西路,方遭國恤,而持服挾倡,因遂率畜,請罷職不敍。
」不從。
3月9日 ○甲寅,羽林衛李仁慶、兼司僕金澤龍上疏,以其父戊午年隨金應河西征,殞於賊鋒,願爲前驅,以復父讐。
上寵答焉,仍命往隷義州府尹,聽調。
○以閔應亨爲同副承旨,張紳爲江華留守。
應亨曾以諫官請對,言多直切,至是超拜。
3月10日 ○乙卯,上命送鐵甲三十領、鐵冑三十頂、別造弓五百張、尙方弓二百張、長箭七百部、片箭一千部、筒兒七百箇、鳥銃五十柄、腰鉤槍四十柄、鏜把二十柄于元帥,使之分給西邊。
3月12日 ○丁巳,白虹貫月。
領議政尹昉上箚,請賜削遞,以應古者策免之義,上優批不許。
3月14日 ○己未,憲府啓曰:「奢侈之害,甚於天災。
雖在豐亨之日,猶當戒謹,況存亡危急之秋乎?伏聞諸宮家進香時,剪作綵花,綴以金絲,饌品又極繁多。
顧此哀敬之地,乃有豐侈之習,誠極寒心。
請自今務令精約,如有不遵此規者,推治其家長。
祭享用花,本不見於經史,我朝《五禮儀》,亦所不載。
請自今大小祀享,勿用造花。
」答曰:「依啓。
家長推考,事體不可矣。
該司紙花,所費不多,且是舊例,不必減削。
」是後,全昌尉柳廷亮以綵花,遂被推考。
3月15日 ○庚申,禮曹啓曰:「伏見《實錄》謄書,則庚午國喪,本曹之啓、大臣之議及儒臣博考之辭,廣引經傳,而虞、卒哭祝辭則『國王使世子某』別祭則以『遣臣』爲辭。
今此大行王妃喪,三年內凡祭祀祝文,亦宜倣此。
」上從之。
○以樸潢爲大司諫,鄭太和爲司諫,金重鎰爲正言,任絖爲執義。
○副提學鄭蘊上箚,陳時弊、邊事,請上進駐松都,以爲聳動之擧,上嘉納之。
翌日又上箚曰: 禦敵,莫如據險。
長江之險,天所以限東西,而棄而不守,退保山城,非計之得也。
臣聞,義州府尹林慶業,以守城自任,其軍民亦思報其父母、妻子之讐雲,若無聳動之擧,則無以得其必死之心。
臣之愚意,莫若設科於義州,廣取武士,名之曰效死守城科,以示奬勵之恩,則絶徼之人,必有感激報效者矣。
不然而以退守爲長策,則與撤藩籬,媚於盜,何異哉? 上令備局議之。
備局以爲:「進駐之擧,似難輕議。
設科一款,令該曹稟處。
」上曰:「徐議以處。
」蘊又上箚,請進駐,上不報。
3月17日 ○壬戌,司諫鄭太和啓曰:「同僚發申飭元帥之論。
臣以爲,國家立法,初非不嚴,有罪準律,自是常事。
何必別爲論啓,有若新立之科哉?苟或失律,隻當施法,法有未伸,則當請盡法而已。
豈可以勳貴之故,而先慮其不用命,諭以不貸,反示國威之不重乎?且臣卽其從事官,當早晩從征,嫌不敢參論,請命遞斥。
」正言金益熙、金重鎰啓曰:「古者命將出師,訓飭甚嚴,乃所以一衆志,而起其怠也。
是以,夏啓伐甘,誓于六卿;周武伐商,誓于友邦冡君,我太祖高皇帝,命徐達、常遇春等出師也,亦有戒飭之書。
達等以一代勳貴,忘身循國,豈待飭勵而後,有所加勉,而猶且如是者,蓋掃境以屬,存亡在此,不得不再三申飭,以嚴軍律也。
我國軍律不嚴,故敵未至而先潰,兵未交而先遁。
初敗於甲子,賊入京城;再敗於丁卯,虜騎長驅。
此皆當時帥臣逗遛失律之罪也。
今當命將之日,不可不申明已廢之律,創懲旣覆之轍也。
臣等將以此意陳啓,而司諫鄭太和堅執不許,實未曉其意也。
臣等旣不見信,又被其斥,請遞臣等之職。
」副校理金壽翼、成以性、副修撰沈之漢、權堣等處置以爲:「當此命將之日,欲明軍律,有足可尙。
身爲幕佐,欲沮公議,事甚無謂。
請益熙、重鎰出仕,太和遞差。
」答曰:「依啓。
太和之言,誠有所見,而爾等論遞,可謂是非不明矣。
」壽翼等待罪,益熙、重鎰更以此,引避而遞。
〈史臣曰:「金自點恃功蔑法,賊來則走,人誰不知?申飭之擧,固不可已。
太和求媚於勳貴,張皇辭說,惟恐自點之不聞,鄙矣。
」〉 3月18日 ○癸亥,兵曹判書李曙以病免。
○副校理金壽翼、副修撰沈之漢等,上疏陳時弊:一曰,答天譴。
二曰,擇將帥。
三曰,嚴軍律。
四曰,復常膳。
答曰:「省疏,深用嘉尙。
條陳之事,當留念而議處焉。
」 ○以金尙爲左承旨,睦敍欽爲右承旨,沈詻爲左副承旨,李敬輿爲右副承旨,閔應亨爲同副承旨,趙絅爲執義,宋希進爲獻納,韓仁及爲開城留守。
3月20日 ○乙醜,上引見領議政尹昉、右議政洪瑞鳳。
上曰:「臺諫請下哀痛敎,不得不從。
今當擧行,而事體重大,未知如何?」瑞鳳曰:「德宗在奉天,君上有過失,故特下哀痛詔,以謝天下。
今則虜使之來,旣已痛斥,有光於天下後世。
哀痛敎,未知何據?」上曰:「此事宜出於君上,何可啓請耶?宣祖在龍灣,降哀痛敎,此亦十分危急時事也。
古之臺諫,如有重大之事,則稟於大臣雲,今亦如是否?」昉曰:「今無矣。
當此憂虞,有所論議,每相掣肘,甚可悶也。
進駐之論,雖似嚴正,此亦不量時勢之甚者也。
」上又曰:「姑停哀痛敎,隻下求言之敎似當。
」昉、瑞鳳皆曰:「然。
」上曰:「近日臺諫,欲使元帥,盡心防備,其意則美矣,至於論啓,則失事體甚矣。
」瑞鳳曰:「臣曾於備局,亦言其不可矣。
」上曰:朝著間,如閭家兒輩,相聚戲謔,事體豈可如是?大臣宜加禁戢。
「時,金益熙等極陳天災、邊虞可懼之端,因請下哀痛敎,以慰民心,上從之。
政院請令大提學製進。
於是,大提學金尙憲上箚,請於撰出時,效古事,引咎不諱,上答曰:」予之心,與古人之心無異,卿其任意撰出。
「尙憲遂以追崇、陵變等事,竝撰入於引咎中,章已成矣。
瑞鳳乃於筵席,力言益熙等啓請之非,上遂擧前啓飭送元戎事,峻責之,隻下求言之敎。
敎書曰: 予以涼德,叨守大位,十四年間,一心寅畏,敬天之誠,勤民之意,無所不用其極,而民不附予,怨讟朋興,誠未格天,災異疊見,若涉春氷,寢食不安,予無樂乎爲君者久矣。
乃於本月二十二日夜,白虹貫於太陰,此實前古所無之變也。
國人危懼,莫保朝夕。
剝床以膚,切近之災,無非予不辟之緻,尙誰咎哉?量田,欲正經界,而反失人和;戎事,欲備陰雨,而反招民怨。
發號之間,多失機宜,而不能修擧;用人之際,好惡不明,而仕路混濁歟?言路杜塞,公論鬱抑於下;直氣消沮,士風不振於朝歟?女謁通行,有宮闈不嚴之事;賦役不均,有生民失業之患歟?有罪無罪,刑罰不中歟;有功無功,爵賞不明歟?《傳》曰:」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
「予仰觀俯察,隻自慙恧。
噫!丁卯之變,羈縻之計,蓋出於不得已也。
十年之間,恐喝日甚,今乃以不忍聞之說,託以通議而嘗我。
我不計強弱,據義斥絶,兵革之禍,迫在朝夕。
此亦由予當初許和之緻,思之至此,噬臍何及?凡我在朝臣僚及草野士庶,必有有懷欲言之者矣。
上自君上闕失,下至民間疾苦,畢陳無蘊,匡救不逮。
○以金瑬兼上四道都體察使。
3月21日 ○丙寅,上引見都元帥金自點以遣之。
上曰:「卿旣受重任,諸事可自善處。
」自點曰:「命將則嚴加飭勵,臨陣則不宜遙制。
且將兵在外,例有謗言。
前日之出也,賴聖恩得全,而今則與
1月2日 ○戊申,禮曹判書洪瑞鳳,往視諸陵後入來,以英陵弘濟洞爲可用,上以弘濟洞去京遠,使之更往審擇,仍命宦者徐後行,隨瑞鳳以往。
擇山時,宦者偕行,始此。
1月3日 ○己酉,左議政吳允謙病,上遣內醫診視,又遣承旨問之。
○以李敬輿爲左副承旨,權坽爲正言。
1月4日 ○庚戌,慶尙道山陰縣雷震古木,又震民家積草。
○禮曹請依前日國喪時例,勿行春享大祭,上從之。
以仁烈王後尙在殯殿故也。
1月5日 ○辛亥,右副承旨李敬輿啓曰: 「《禮》曰:『之死而緻生之,不知也;之生而緻死之,不仁也。
』是以,凡喪之未葬者,全用象生之禮。
蓋聖人,深體孝子不忍死其親之心,至於儀章度數,文具末節,莫不緻謹焉。
人子之於親喪,其禮如此,則臣子之於國恤,何獨不然?今者大行王妃仙寢未移,象服未冷,中外惟正之供,朝夕進膳之節,衣食盥櫛之設,罔或少異於平日。
獨此百僚朝謁,禮之大者,而賓天翌日,遽卽停廢,至使遠近奔走之臣,彷徨怵惕,展哀無所,此豈情理之所安,而節文之無缺者乎?請令禮官,商議處置。
禮曹以旣無前例,事涉義起,請議於大臣。
領議政尹昉以爲:」敬輿之啓,語頗深切。
不可以小節而忽之,請依此擧行。
「 上從之。
○憲府啓曰:「頃日本府箚中,論謚一款以爲:『謚者,有司之事也。
』若出於一時人主之意,則恐來後世之議,啓他日之例也。
今大行王後謚號,朝廷旣已議擬,因下敎,改定他字。
其時自上下問,諸臣承順,皆失也。
伏見昨日相臣啓辭,以已定之號,難容更議,爲辭。
臣等之意,本以初定之謚不可改,而相臣則用其語,而反其意,臣等竊惑焉。
天下公道,唯在於謚,孝子慈孫,所不敢改,此聖賢之定論,古今之通誼。
若改謚之例,創於今日,豈不爲後來無窮之弊乎?請斷自宸衷,仍用初擬之謚。
」答曰:「箚辭如此,故旣已改點矣。
」 1月6日 ○壬子,流星出房星下,入南方。
1月7日 ○癸醜,山陵都監啓曰:「調發遠道之役軍,勞費百倍。
若以價布收捧,募軍赴役,則可以少紓民力。
請於慶尙、全羅兩道,依壬申年例,一半則每一人收布十匹,一半則以軍丁發送,更令道臣,商量遠近,中道以上則軍丁,中道以下則收布。
答曰:」問于大臣。
「領議政尹昉,以都監啓辭爲是,上從之。
1月8日 ○甲寅,備局啓曰:「頃因對馬島自中搆釁之端,人情洶懼,不無先事之憂,令下三道修築山城,繕兵貯糧,以備不虞。
今者島船出來,別無朝夕生變之慮。
當此國恤多事之時,諸處山城,姑勿修築,以待後日。
」答曰:「事涉顚倒,今姑置之。
」 1月9日 ○乙卯,上服除,百官行奉慰禮。
自是日,百官以淺淡服,出入闕內。
○上悼念王妃,久未進常膳。
藥房啓曰:「過十三日之後,尙食例進常膳,而本院酪粥,勿令供進,臣等竊疑其過。
今則三十日已過,飮食、起居之節,自當復常。
」答曰:「當留念焉。
」仍下敎曰:「百官自今日開素。
」政院啓曰:「百官開素之敎,遽下於梓宮在殯之日,聖上體下之念至矣,而揆以情禮,豈容如是?請寢成命,一依舊例施行。
」答曰:「日字已多,開素無妨。
」 1月10日 ○丙辰,吏曹判書李聖求上疏曰: 臣聞有一言官,以臣爲逢迎將順,發論於完席,臣不勝驚訝。
曩者李起浡、宋夢錫爲臺諫,論事失當,果不擬於臺職者數度,而今以此爲臣罪案,不亦異乎?古語曰:『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臣未知此後,將以何罪加之也。
亟命鐫削,以謝人言。
答曰:「情外之言,不必相較。
宜勿控辭,安心察職。
」正言樸宗阜啓曰:「吏曹判書李聖求,政席之上乃言:『不可用忤旨之人』是欲專取順旨之人也。
聖求自癸亥以後,最被寵遇,而尙無一言可取,一事可觀,則臣固疑其人之不能直道事殿下也,及聞此言然後,又知其人之不欲忤旨也。
臣發論於完席,將加糾劾,同僚欲姑停論,使之自處,臣不敢自是而從之矣。
卽見聖求疏辭,有若專無所失,而爲臣所構陷者然。
若實無其言,則臣之所論妄也。
何至以許多慍語,與臺官相較哉?若其不然,而又實有其言,則雖有蘇、張之辯,安能自脫於逢迎、順旨之歸哉?臣之不卽論啓,已不免疲軟,而又被聖求之斥,請亟罷臣職。
」大司諫金德諴、司諫任絖、獻納尹坵、正言權坽以爲:「論事之體,不厭詳愼。
冡宰之職,與庶官不同,故或以爲更加聞見,或以爲使之自處,則樸宗阜亦以爲然,而停止矣。
今乃以疲軟引避,疲軟之失,臣等實當之,請命遞斥。
」憲府處置曰:「宗阜欲隨聞糾正,深得諫官之體,及聞僚議,姑不論啓,豈曰疲軟?德諴等更欲聞見,出於愼重,請竝出仕。
」後,德諴等相繼辭遞。
宗阜更以此引避,上特命遞差。
○慶尙道大丘地,有大鸛聚集,分作南北陣,張翅作聲,互相戰鬪雲。
○政院啓曰:「頃因隆寒,久輟經筵,繼而有國恤,未遑開講。
今則服禦卽吉,春日向暖,經筵視事,宜自明日爲始。
」上從之。
1月12日 ○戊午,以洪瑞鳳爲右議政,沈諿爲刑曹判書,金尙憲爲工曹判書,李顯英爲大司憲,李弘冑爲禮曹判書,沈之源爲執義,李之恒爲檢閱。
○右議政洪瑞鳳,上箚辭新命,上不許,仍代吳允謙爲山陵摠護使。
1月14日 ○庚申,禮曹啓曰:「今十五日卯時,地下月食雲。
方當薄蝕之際,陳設奠物,百官會哭,似非一意戒謹之道。
宜差退殯殿望祭時刻,待其復圓。
」上從之。
1月16日 ○壬戌,吏曹判書李聖求,以李宗阜之特遞,又上疏辭職,參議樸潢,爲聖求上疏訟冤。
憲府啓曰:「聖求聞臺席之言,再上疏章,辭氣不平,有若與臺臣對辨者然,殊無卿士自重之意。
至如樸潢,身不幹與,而敢陳疏章,一以爲長官之地,一以語侵言官,請竝推考。
」上從之。
聖求、潢緘辭,甚忿懥,而上竝棄之。
蓋疑宗阜之劾聖求以黨論故也。
○以鄭基廣爲右承旨,趙絅爲司諫,鄭緻和爲正言。
1月17日 ○癸亥,備局啓曰:「南漢山城上年分給各穀,二萬五百十三石,而未捧者,五千一百餘石雲。
宜摘發其不納之尤甚者,治罪督納。
」上從之。
1月18日 ○甲子,流星出柳星上,入狼星下。
1月19日 ○乙醜,沈都督遣包參將,問上起居,仍送禮幣,命歸其半於該曹。
政院啓曰:「古之明王,必謹細行,不敢以微過而自恕。
人臣進諫,亦以先事杜漸爲要。
今者都督有所贈遺,而半上半下,不全歸於有司。
意者,聖心以爲,中朝將官賀節禮幣,彼旣有辭,我當受之,而不以爲嫌矣。
但念愚賤之常情,豈識聖意之所在乎?瞻聆所及,或疑宋餽之不辭,則其傷損聖德,不在於物之多寡,豈不惜哉?」上卽命出付有司。
〈此乃右副承旨李敬輿之啓辭也。
〉○憲府啓曰:「王子慶昌君珘,頃於胡差入城之日,聞戶曹求貿貂皮,不準省估,而抑買於市民,終未售圖納之計,則旋給於市民,倍責其價。
威脅縱恣之狀,不可不懲,請命罷職。
」答曰:「事不近理,體面尊重,宜勿輕論。
」累啓而竟不從。
○左議政吳允謙卒。
允謙早遊成渾之門,學業頗有淵源。
爲人溫雅端粹,見重士林。
在昏朝,以信使入日本,律身簡潔,倭人敬服。
還朝未數年,遼路陷於虜,我國使臣,由登、萊海路,使臣數輩,相繼渰沒。
又當遣使,人皆納賄圖免,遂歸於允謙。
允謙絶無幾微之色,夷然就途。
癸亥反正,首拜憲長,俄移冡宰,丙寅遂大拜。
淸謹自守,愛人下士,號稱賢相。
然無經濟之才,謇諤之風,聲名損於未相時。
至乙亥陵變,承命往審,大緻人言,出郊待罪,上慰諭召入,至是卒。
臨終,命諸子,勿請謚、勿立碑,人皆多之。
1月21日 ○丁卯,鹹鏡監司閔聖徽馳啓曰:「鹹興本宮,乃聖祖潛邸舊基。
今爲原廟,衣冠月遊之所,而其地勢濱江,爲波浪所衝破,實有漂墊之憂。
請令南兵使李浣,合操於鹹興地,仍竝力防川。
」上從之。
○右副承旨李敬輿、同副承旨閔應亨上疏曰: 古人曰:「三年之喪旣成服,釋之而卽吉,無時而可」者。
王世子進見時,以草笠、黑帶爲應行儀注,此固出於壓屈之意也。
然厭屈之禮,莫嚴於君臨臣喪,而主人猶不變衰麻之服,隻去絰杖,誠以兇服不可變,而至情不可奪也。
獨於人主父子,宮庭之間,強令奪情而變服,不得自盡於旣降之期喪,果何義乎?非但世子無以得伸於巨創,抑恐殿下,亦必怵惕於趨庭之際也。
先儒有言曰:「吉兇不相雜也。
」夫羔裘玄冠,尙不以弔,聖人之哀有喪禮則然矣。
他人有喪,猶不以吉服臨之,況齊體之喪,同宮之殯,而其可輕禦嘉服,自同平昔乎?其在聖躬,亦或諉以下喪,今使入侍群臣,又皆服吉。
壓尊之禮,雖係朝儀,方喪之義,豈容如是?日月幾何,仙寢未冷,而身章朝飾,無異平日則於心安乎,於禮可乎?此臣等之所以彷徨悶縮,而必欲變通,冀免先儒皀帶、紫衫之譏者也。
朱子曰:「唐制雖權制釋服,而啓殯在易月之外,則各服其衰服。
」又《喪服小記》曰:「久而不葬者,以麻終月數,除服則已。
」註曰:「期以下,至緦之親,服麻以至月數足而除。
然猶必收藏其服,以竢送葬。
」以此觀之,殿下雖以權制除服,而因山卽遠之日,不可不以衰服臨喪,揆諸情禮,無可疑者。
大行王妃未葬之前,王世子進見時服色及殿下之臨下服色及發引時服色及群臣卒哭前入侍服色,請竝令禮曹,更議定奪。
禮曹請議于大臣。
領議政尹昉、右議政洪瑞鳳以爲:「先王制禮,不可輕議。
」上從之。
1月22日 ○戊辰,平安監司洪命耉、都元帥金自點請對,欲陳西土之事,上不召見,俾書所懷以啓。
○右議政洪瑞鳳上箚,請解文衡之任,上許之。
1月24日 ○庚午,上遣大臣,緻祭于大行王妃。
○移慶尙左水營于戡蠻〈地名也。
〉。
舊營無藏船之所,遇狂風則必緻敗役。
戡蠻地勢便好,防守待變,亦勝於舊營。
慶尙監司兪伯曾,以此馳啓,朝廷從之。
1月25日 ○辛未,以韓仁及爲刑曹判書,尹煌爲大司諫,韓興一爲司諫,李時稷爲掌令,金重鎰爲正言,成以性爲修撰。
1月26日 ○壬申,慶尙道固城縣,有石大小二十餘塊自移。
1月28日 ○甲戌,諫院啓曰:「卽位以來,三經詔使,屢遭國葬。
金人策應之數,唐差抑賣之物,日甚一日。
市井之民,旣無恒産,而稱以貸用,趁不還報。
至於畿民之受弊,到今益甚,若不變通,怨咨日深。
戶曹旣有別置木千餘同,宣惠廳亦有用餘米累千餘石,請以別置木,償市井之所貸;以用餘米,充畿內煙軍之價。
」上從之。
○憲府啓曰:「近觀國勢,日益艱危,土崩之患,非朝則夕,而經筵停廢,已至數朔,不但軍國機務,無由上達,大臣、侍從,亦不得仰瞻天日之光。
君門千裡,正爲今日道也。
君臣,猶父子也。
古之帝王,或引接臥內,或令奏事便殿,區區末節,不必爲拘。
請自今頻禦經筵,或召對便殿,俾達群下之情。
」答曰:「予當留念焉。
」 ○以金尙憲爲大提學,金壽翼爲副校理。
尙憲文章雅望,爲世所推重。
除命一降,士林洽然。
○宣惠廳以國有大恤,畿民役煩,請就今春等應捧之數,每結勿捧三鬥米,以紓目前之急,徐觀秋事豐兇,量減其數,或代以租,上命永皆蠲減,以紓民力。
二月 2月2日 ○丁醜,安山郡有三石,自海中移來,所過成路,幾四十餘步。
2月3日 ○戊寅,上下敎于國葬都監曰:「大行王後,稟柔順貞靜之資,有仁厚恭儉之德。
自在邸時,善事舅姑,誠孝篤至。
待予同氣,有踰私親,治家有法,克遵女訓。
乙卯綾昌之禍,內外奸兇,誅求無厭,親家所無,輒出而應之,雖至寶之物,亦無難色。
元宗大王,嘉其志行,亟稱其賢。
反正之時,憂勤宥密,幽贊功多。
旣入坤位,承事慈殿,克盡孝敬,左右女奚,亦緻誠款,及至賓天,哀慕彌深,蓋其天性,孝友而然也。
事予必敬必順,少無違迕,隨事箴規,多所裨益。
予有疾病則必坐而待朝,朝政間事,不欲預聞。
外家私事,切不言及,內人幹請,以理卻之。
宮闈之間,肅雍整齊,尋常言動,必謹儀式。
小心祇懼,志在廉儉,不好華飾,不喜蓄積。
疾言罵詈,不發於口,作爲修飾,不留於心。
內外親屬,顧恤惟均,而先王子孫,尤加緻念。
敎養諸子,必以義方,諭而習之,俾盡孝悌、敦睦之道。
禦下寬平,嚴而有惠,昏朝宮人,亦皆心服而愛戴之。
隆寒盛暑,每念衛卒之艱苦,時有饋餉之事。
淑儀張氏之入也,待之以禮,賜與甚優,宮人皆以前所未聞稱之。
予嘗以覆舟圖,付諸壁上,遂進戒曰:『此畫隻爲玩具而已,則終歸無益,願覽必思危,以務實效」雲。
或有修治園囿之事,則心甚不悅,故予爲之停廢者多矣。
凡陳戒、勸善,多類於此。
內族姻親,或有除拜,而未嘗聞知;或有累未受點,而不爲一言;或有在官時仕,而予不知爲親屬者。
凡嚴內外、絶私謁,亦如此也。
其輔佐相成之道,內治仁明之化,大槪若此,而不享其壽,嗚呼哀哉!此是實錄,少無文飾矣。
「 2月4日 ○己卯,自丁卯以來,輸歲幣于金國者,雜色紬合六百匹、白苧布二百匹、白布四百匹、雜色木綿二千匹、正木綿五千匹、豹皮五十張、水獺皮二百張、靑黍皮一百六十張、霜華紙五百卷、白綿紙一千卷、彩花席五十張、花紋席五十張、龍席一張、好刀八柄、小刀八柄、丹木二百斤、胡椒、黃栗、大棗、銀杏各十鬥、乾柿五十貼、全鰒十貼、天池、雀舌茶各五十封。
今年又因金國詰責,遂加白紬二百匹、白布二百匹、正木綿三千匹、靑黍皮四十張、白綿紙五百卷、好刀十二柄、小刀十二柄。
○流星出婁星上,入乾方。
又出大角星下,入心星上。
2月5日 ○庚辰,都元帥金自點上疏,請赦義州府尹林慶業擅遣商賈之罪,使之還赴任所,撫恤軍民,招集散亡,上從之。
2月6日 ○辛巳,流星出柳星下,入參星上。
2月7日 ○壬午,吏曹判書李聖求上疏曰: 福過災生,疾病沈綿;貪榮戀寵,惹人譏謗;過自分疏,臺論未已。
抗顔仍冒,幾於患失鄙夫。
寧伏鈇鉞之誅,萬無更出之理,請賜遞免。
答曰:「固辭如是,殊甚過矣。
速爲大政,俾無民弊。
」聖求乃出仕。
〈史臣曰:「往在甲戌,上欲行祔廟之禮,而擧朝無順旨者,三司據經力爭。
時,聖求長臺憲,而遽停其論,遂以亞卿,特授冡宰。
天意,豈必爲酬報之地,而外議則鹹謂以此超擢。
使樸宗阜直擧此事而論之,則雖在聖求,亦何敢怒也?特以証言之過,欲成罪案,宜乎聖求之有說矣。
」〉 2月8日 ○癸未,上禦便殿,引見大臣、備局堂上、兩司長官。
尹昉曰:「向來變怪頗多,此是大慼之應,而厥後又多災異,不敢知將有何事也。
」上曰:「移石之變,古亦有之耶?」昉曰:「《春秋》有石言,漢宣時,有石立之變。
辛卯年竹山地,大石自移,翌年有倭變矣。
」大司諫尹煌曰:「國將亡,必有妖孽。
災異若是,而未有能保其國者矣。
臣以狂妄之疏,纔呈政院,未及上達。
若蒙採納,豈但愚臣之幸?」承旨李敬輿曰:「煌之所陳,果皆切實矣。
大臣則進見,而不言弭災、保民之道,自上亦不罪己、求言。
如是則雖一日三接,奚益也?臣在政院,備知聖上宵旰憂勤,而旣無實事,難望實效。
若能振厲奮發,堅定聖志,則今之大臣,皆爲股肱之良,臺臣亦爲敢諫之士矣。
」金尙容曰:「敬輿之言忠直,宜加聽納。
尹煌之疏剴切,亦合採施。
」昉曰:「二人之言,果皆切直,伏願體念。
」上曰:「敬輿之言是矣。
然虜中歲幣,前所未有,屢遭國恤,賦役煩重,民怨固也,何以慰悅?」尙容曰:「敬輿之意,必欲其大變通、大有爲也,宜下詢其所懷。
」敬輿曰:「振厲之道,不在事爲之末,惟在聖明方寸上。
悉祛文具,務盡誠正,此其本也。
今日圖治,若如癸亥初,則必不至千裡畏人,朝夕危亡也。
大臣亦在此,臣請盡言。
凡今臣僚,愛君不如愛身,憂國不如憂家,誠可痛也。
」大司成李植曰:「敬輿隻言其病,而不言用藥之道。
臣則以爲,隻在於修明法制,收拾人才。
敬輿所達者,疏箚間常談,而東人策問,亦如是耳。
」尙容曰:「臣僚以出入臺侍,久居其職爲榮,而今則不用其言,故以久任爲恥,呈告紛紜,實爲此也。
」上曰:「雖然,豈可以臺諫之言,不擇可否而從之?予之責臺諫重,故欲令詳愼於論事之體耳。
且予之所見不逮,或有以是爲非者,然以此而不盡其言,豈爲臣之道乎?」翌日,司諫院論李植「東人策問」之說,近於詼諧,請推考,不從。
2月9日 ○甲申,上下敎曰:「延興夫人,隨其孫金天鍚之官,令所經各邑,另加優待,亦給轎夫。
」 ○領相尹昉、右相洪瑞鳳啓曰:「臣等與諸地官,商議山陵可合之地,則皆以坡州之山爲第一,於是定蔔焉。
坡州之山,卽故府尹李糿澄墓山也。
地官李衎倡議以爲可合。
」後賞加衎通政。
○以尹坵爲吏曹佐郞,尹絳爲獻納,尹棨爲南陽府使。
2月10日 ○乙酉,大司諫尹煌上疏曰: 臣奉使關西,目見生民之屠戮,兵食之匱竭,歸奏救急之策。
請停宗廟樂舞,諸司浮費,以補軍餉。
噫!國之大事,在祀與戎。
太廟奏樂,是何等大禮?臣雖病風喪心,豈不知廟樂之難撤?第必以廟樂爲言者,蓋廟樂旣撤,則禦膳必不求甘,禦服必不求美,內需、內帑,不得不出;宦官、宮妾,不得不減,進上可罷,貢物可除,推此以往,則百爲浮費,一切蠲省,而轉危爲安,在此一着故也。
我國昇平之時,物盛財阜,祀享之典,極其豊備,至於五享大祭,旣行於宗廟,又行於陵寢,是誠有違於墓藏、廟祭之義。
雖在平時,不免爲煩瀆之歸,陵寢五享之罷,無可疑者矣。
且祭需上貢之弊,有不可勝言者。
外方之物,雖極精蠲,不得自售,供於粢盛者至少至鮮,而出於民間者至重至煩。
臣意以爲,悉罷貢物,市貿以用,則享祀無闕,而民弊除矣。
至於進獻之物,其弊同於祭享,雖不敢有所減損,亦宜悉罷貢物,而市貿也。
至於禦供,是在殿下。
雖一切蠲除,何患乎食不足,而衣不美乎?服用、玩好,大異初年。
以供上紙一事言之,反正初,以草注進用,而今則紙品之好,過於平時,一卷之直,至木綿十匹。
臣以此,知殿下守約之心怠矣。
且大君第宅,極其宏麗。
此誠何時而擧贏若是乎?頃日憲府之論踰制家舍也,剛方如金尙憲者,猶不敢直斥。
臣知殿下克修之心弛矣。
至於司饔之漁箭,尙方之織組工作等事,其所以耗民財,而費民力者,不知其幾。
此非有司之所敢請,隻在聖斷之如何耳。
且外方進上,遠來失味,多不近口,而其爲民弊,罔有紀極,乃有「手持進上,馬載人情」之諺。
至於工曹其人之害,甚於貢物,故其價布之多,倍於平時。
蓋平時則尙禦貴嬪,皆處闆房,而今則宮中下賤,盡處溫堗故也。
至如司僕寺事,臣竊怪焉。
自古有國之養馬者,爲戰用也。
今日太僕內外司所養,各官分養,諸島牧養者,不知其幾千匹,諸員價布、馬料、草價,各處屯田之穀,其數鉅萬,而曾未有一匹馬、一端布及於戰用,不過爲閑漫賞賜之資。
臣意以爲,內廐禦乘十數匹外,悉取其馬,以給戰士,收其錢穀,以養戰士,則其爲利益,豈淺淺哉?臣取考戶曹文案,則頒祿、散料及他一年費用,不過米十萬餘碩矣。
且考五道時用田結及三道新量,加出十八萬結,一年稅入,竝十五六萬。
雖除別收米,猶不下十三四萬。
十萬碩經費之外,尙餘三四萬碩,又蕩滌冗費,則亦可得萬餘碩。
取其所餘,以充貢物之價,則以祭享、以事大、以禦供,必無不足之患矣。
元稅外各樣雜賦,悉皆蠲免,每田一結,隻收五鬥米、一匹布,以爲養兵之資,則軍食有餘,而兵力自強矣。
臣竊觀兵政,尤極無形。
爲閫帥、邊將者,各以諸色軍兵,除防徵布,故雖富民,一隷其役,則傾貲破産,繼之以逃,侵及隣族,一村爲墟。
至如各官束伍,則編籍農民,自備衣糧,兼供雜役,不能自保,雖有百萬,何賴於緩急?臣意以爲,就各色正軍及出身、新選牙兵、束伍中,極擇精銳,免其身役,贍其衣食,使民樂於爲兵,各擇將領,分番操錬,以十結所收米布,養一卒則通八路,可得七八萬兵。
以七八萬精兵,據險守要,則何患乎南倭、北虜哉?嗚呼!我國方數千裡,土地之廣、人民之衆,倍於彼虜,而隻以江都爲保障之地,築宮闕、充府庫,以爲避亂之計,其於姑息、偸安得矣,奈八路生靈,何哉?臣且伏念,臣子之所當自盡者,君、親之喪,於此而有所欠闕,則不忠、不孝矣。
第我國全盛之日,國葬儀物,率多浮華,因載《謄錄》,莫敢變通。
今雖已分定,無及於蠲減,猶當明覈實用,而留儲餘物,以補國用,改成《謄錄》,以爲後來之法,豈不幸甚?健元陵,是開國太祖之陵也。
今之石物,亦宜差小於健元陵,以示謙約之意。
臣竊覵殿下,臆逆爲明,忿懥而僻,故言及乘輿則疑其倨侮,事涉宮掖則疑其不敬,論及權貴則疑其傾軋,糾劾官邪則疑其不實,指陳災異則疑其附會,非特不用其言,至有情外之敎,譴責之、斥逐之,略無顧藉。
在廷之臣,鹹懷自疑,務爲含糊巽懦之道,臣不勝痛歎焉。
答曰:「嘉爾爲國之忠。
所陳之事,無非救民之策,當採施焉。
」 2月11日 ○丙戌,以金益熙爲正言,申景禛爲刑曹判書,尹墀爲副提學,鄭緻和爲副校理,權堣爲副修撰,梁曼容爲奉敎,李檜爲待敎,具鳳瑞爲工曹參議。
鳳瑞初交柳希奮子命立,欲爲發身之地,且與沈演,俱入泮宮,締結兇徒。
反正初,沈演遂被停擧,鳳瑞幸而獨免。
及登第後,憑藉其婦翁吳允謙,得通淸顯。
崔鳴吉主和議,請追崇之後,士無親附者,而獨鳳瑞爲其腹心。
及鳴吉爲銓長,引爲銓郞,所言皆從,武弁、蔭仕,亦多出其手。
後拜右副承旨,爲正言金益熙所劾,時議快之。
2月12日 ○丁亥,以金尙憲爲兼知經筵,鄭蘊爲同知經筵,洪命一爲修撰,睦叙欽爲左承旨。
2月13日 ○戊子,摠護使洪瑞鳳等,往坡州山陵,裁穴卯坐酉向。
2月16日 ○辛卯,胡差龍骨大、馬夫大等,率西?大將四十七人、次將三十人、從胡九十八人出來。
龍胡謂義州府尹曰:「我國旣獲大元,又得玉璽。
西?諸王子,願上大號,欲與貴國議處,玆送差人,不可獨送,故俺亦偕來」雲。
府尹李浚啓聞于朝。
2月18日 ○癸巳,以鄭蘊爲大司諫,李??爲冬至使,趙絅爲司諫,鄭緻和爲獻納,沈之漢、成以性爲正言,尹絳爲修撰,金益熙爲副修撰。
2月19日 ○甲午,憲府啓曰:「梓宮在殯,紳搢之麤衰、蔬食,固是應行之制,而情理之所當然。
頃者食肉之命,雖出於父母惟疾之憂,豈臣子便爾奉行之事?目今士夫私室之所爲,雖不可齊以一律,大小公會,皆不用肉,則可見存羊之義,而竊聞外方,遵用該曹之行會雲。
衰病奉使之臣,隻仰官廚,有關性命,則略從權宜,俾不至顚仆道路,猶之可也,其流之弊,倘或至於身着衰麻,食前方丈,宰殺佃漁,無所不至,則豈不大可寒心哉?禮曹因一時之下敎,遽爾行會外方,事極不當。
請推考,亟命還收其公事。
」答曰:「勿煩。
」累啓而終不允。
○吏曹判書李聖求,以樸宗阜之論,不自安乞遞,許之。
○新陵內掘移古塜,七百五十六處,其中有主者八十九、無主者六百六十七。
命拾取朽骨埋之。
2月21日 ○丙申,司諫趙絅上疏,請勿許西?入國門,上深奬之。
掌令洪翼漢上疏曰: 臣聞今者龍胡之來,卽金汗稱帝事也。
臣墮地之初,隻聞有大明天子耳,此言奚爲而至哉?丁卯初,賊臣弘立,引寇猝至,乘輿播越。
乞和之擧,雖出於不獲已,而一向摧頹,以至如此,可勝痛哉?苟於其時,先梟弘立之首,首明君臣之分然後,請交隣之道,約兄弟之義,則戎狄雖豺狼,豈無感聳之心,而計不出此,唯以得弘立爲幸,而俯首聽命焉,彼虜之欲左袵我國俗,臣妾我君臣者,實由是耳。
我國素以禮義聞天下,稱之以小中華,而列聖相承,事大一心,恪且勤矣。
今乃服事胡虜,偸安僅存,縱延晷刻,其於祖宗何,其於天下何,其於後世何?且胡差所帶來,半是新附西?雲。
西?之於我,旣無交聘之禮,奚有儐接之道?拒而不納可也,而入境有日,迄無廟堂一言,臣未知處廟堂者何人,而高枕熟睡,尙不覺悟也?噫!身居廟堂,恬嬉度日,朝夕禍迫,而猶且晏然不動,其視君父之受侮,不翅若吳、越人之尋常。
然則虜之稱帝,非虜之自帝,廟堂使之帝,而虜不得不以爲帝也。
苟欲稱天子、莅大位,唯當自帝其國,號令其俗,誰復禁之,而必欲稟問於我而後,行帝事哉?其所以渝盟、開釁,嚇我、藉我者明矣,而亦見其要我立信,將以稱於天下曰:「朝鮮尊我爲天子。
」殿下何面目,立天下乎?臣愚以爲,戮其使而取其書、函其首,奏聞于皇朝,責其背兄弟之約,僭天子之號,明言禮義之大,悉陳隣國之道,則我之說益申,我之勢益張矣。
懇乞殿下,奮發自勵,益振大勇,亟執虜使之在館者,列于藁街,顯加天下之誅。
如以臣言爲謬妄,而不可用,請先斬臣頭,以謝虜人。
答曰:「嘉爾爲國之誠。
所陳斬使事似早,觀勢處之未晩也。
」 ○以李弘冑爲吏曹判書,金藎國爲戶曹判書,金尙憲爲禮曹判書,趙翼爲工曹判書,成以性爲副校理,李一相爲正言。
○玉堂上箚曰: 今者虜使龍骨大等齎慢書,稱以尊號定奪,此言奚爲至哉?臣等竊不勝痛哭焉。
丁卯之難,慘被蹂躪,羈縻之擧,出於下策,竭生民之膏血,飾行人之玉帛,卑辭乞憐者,十年于玆矣。
彼旣欲僭竊僞號,則必不待我以隣國,將臣妾我也,屬國我也。
其於相議定奪等語,情態已可知矣。
豈忍以堂堂禮義之邦,俛首犬羊之虜,竟遭不測之辱,重爲祖宗之羞乎?殿下雖未能焚其書、斬其使,以作三軍之氣,豈至於親接賊使,以聽不道之言乎?宜以嚴辭峻語,顯示斥絶之意,痛折僭逆之端,使彼虜得知我國之所秉守,不可以幹紀、亂常之事,有所犯焉,則雖以國斃,可以有辭於天下後世也。
至於西?,於天朝有新犯叛逆之罪,則於我國曾無往來通信之義,而敢隨虜使,擅入疆域。
臣等以爲,亟命拘禁,勿令上京,以示嚴截之防。
答曰:「具悉忠憤之意。
所陳之事,當議處焉。
」備局請:「依玉堂箚,勿接見胡差,至於西?,則雖欲拒而不納,其勢似難矣。
」上然之。
2月22日 ○丁酉,引見大臣、備局堂上。
金尙憲首請奏聞天朝,奮發聖志,振作人才。
洪瑞鳳薦文希聖、李一元、羅德憲等。
尙憲曰:「一元等曾已膝行虜庭,今使之將兵,則虜必輕侮。
且德憲,曩爲安嶽宰,居官無狀,此是贓吏也。
」上曰:「古之敗將,亦多立功者。
一元等苟有才,則調用無妨。
德憲則所犯甚重,審其可合然後,方可用也。
若不能詳知,而捨無瑕之人,先用此輩,則於國體不當矣。
」 2月24日 ○己亥,金差龍骨大等入京。
句管所諸官,入見金差,金差出汗書三張示之,一則春信問安,一則國恤緻弔,一則緻祭物目也。
又有二封書,一則面題金國執政八大臣,一則面題金國外藩蒙古,而皆以奉書朝鮮國王,書之。
諸官問是誰書,答曰:「八高山及蒙古諸王子書也。
」諸官曰:「人臣無緻書君上之規。
隣國君臣,一體相敬,何敢抗禮通書乎?」卻而不見,龍胡等變色曰:「我汗征討必捷,功業巍隆,內而八高山,外而諸藩王子,皆願正位,我汗曰:『與朝鮮結爲兄弟,不可不通議』雲,故各送差人,奉書而來,何可不受?」西?一時齊聲曰:「天朝失德,隻據北京。
我等歸附金國,當享富貴。
聞貴國與金結爲兄弟。
意謂聞之必喜,而牢拒至此,何耶?」諸官以君臣大義斥之,龍胡怒,還取高山等封書曰:「明當發行。
給馬則騎去,不給則步往」雲。
時,朝廷方議回答。
大司諫鄭蘊上疏曰: 金差所請,實是大愕極痛之言也。
大義所在,如靑天白日,雖問之三尺童子,亦必能言之,況備局群議乎,聖明英斷乎?然於答問、答書之際,不能示之以峻截,或有低回苟且之語,則彼必藉口以爲:「朝鮮亦不以爲不可也。
」一失其辭,萬事瓦裂。
至於西?,初叛中國,是父母之賊子也。
雖不能閉關斥絶,隻當待以從胡之例,以明叛逆之俘,不可齒於與國信使之列。
彼雖外示怒色,其心則未必不以爲義矣。
帥臣之稱職與否,非臣所敢知,而旣委其任,當責其效。
山陵董役,豈無他人,而尙不下送乎?〈時,金自點以山陵提調,在陵所,故雲。
〉且體府之設,其來久矣。
邊釁已開,何不擇於時原任中稍知兵事者一人,開府委任乎? 上嘉納之。
○上引見都元帥金自點曰:「今日之往,非出征也,乃料理也,姑勿領率軍兵。
且春信未還之前,不必出來,宜勿費糧餉,預備防守之策以待之。
」自點請差出副元帥,上許之。
因問可用之人,自點薦李一元、文希聖、羅德憲等。
2月25日 ○庚子,太學生金壽弘等一百三十八人及幼學李亨基上疏,請斬虜使、焚虜書,以明大義,答曰:「深嘉爾等慷慨之意。
虜使所言,嚴辭峻斥可也,斬使、焚書,似乎過矣。
」 2月26日 ○辛醜,胡差馬夫大,率從胡,行弔祭於明政門外。
○完城君崔鳴吉上箚曰: 龍胡之行,唯以春信、弔祭爲名,汗書亦無別語。
其所謂慢書,乃八高山及蒙古王子書也。
答其循例之書,而拒其悖理之言,君臣之義,隣國之道,得以兩全。
權宜緩禍之策,亦何可全然不思乎?金差不妨招見,所不可見者,西?耳,西?不必薄待,所當嚴斥者悖書耳。
事機一誤,後雖悔之,不可及已,請令廟堂議處。
備局遂請明白處置,別作答書,上不許。
已而,龍胡等怒其不受慢書,排門跳去。
備局請遣樸蘭英,諭令留之,政院請勿招還,專意自強之策,上曰:「渠等留待雲,不可不招矣。
」蘭英追龍胡於慕華館,固止之,龍胡曰:「我等以不受別書故去耳。
若許開見則當還入矣。
」遂復遣武臣及譯官,招之及於碧蹄,龍胡等終不來。
其出城也,觀者塞路,群童或擲瓦以辱之。
憲府啓曰:「句管所旣不能詗知其跳去之幾。
兵郞與都監哨官,又難免不能防守之責,請竝拿鞫。
」上命推考。
又啓曰:「差胡之徑出,必以得聞斬使之說。
譯官中不無潛通者,請査出梟示。
」上從之。
2月27日 ○壬寅,諫院啓曰:「虜使徑出,危機已形。
備禦之策,比前尤急,而自上深居九重,罕接臣僚,臣等不勝悶鬱焉。
伏願聖明,日接大臣,亟講戰守之計。
且以大義斥絶之意,曉諭中外,又使群臣,無論職秩高卑,苟有謀慮,各自陳達。
」答曰:「君、相雖凡庸,亦或先有意見,爾等宜勿過生恐怯。
」承旨李敬輿,啓陳批辭未安之意,答曰:「爾言是矣。
」司諫趙絅、正言李一相,以此引避而出。
○以柳琳爲副元帥。
2月29日 ○甲辰,引見大臣、備局堂上、三司長官。
尹昉曰:「虜使發怒而去,我國終必被兵,當講備禦之道。
都城則決不可守,預入江都,措置宜矣。
」都承旨金慶徵曰:「今日所講者,備禦之道,非避亂之計。
入江都,是第二件事也。
」 ○以尹墀爲大司諫,洪命一爲獻納,金益熙爲正言,尹煌爲吏曹參議,沈悅爲工曹判書,吳達濟爲修撰,柳琳爲平安兵使,鄭蘊爲副提學,李沆爲北兵使,李時昉爲全羅監司。
三月 3月1日 ○朔丙午,兵曹請令副元帥申景瑗,倍日兼行,毋失事機,答曰:「不必過慮也。
」 ○上下諭于八道曰:「我國卒緻丁卯之變,不得已權許羈縻,而谿壑無厭,恐喝日甚,此誠我國家前所未有之羞恥也。
含垢忍痛,思將一有所奮,以湔此辱者,豈有極哉?今者此虜,益肆猖獗,敢以僭號之說,託以通議,遽以書來,此豈我國君臣所忍聞者乎?不量強弱存亡之勢,一以正義斷決,郤書不受,胡差等累日要請,終不得接辭,至於發怒而去。
都人士女,雖知兵革之禍,迫在朝夕,而反以斥絶爲快。
況八路若聞朝廷有此正大之擧,危迫之機,則亦必聞風激發,誓死同仇。
豈以遠近、貴賤,而有間哉?忠義之士,各效策略;勇敢之人,自願從征,期於共濟艱難,以報國恩。
」 ○命減赴西軍身役。
3月2日 ○丁未,備局請以前府使文希聖爲安州防禦使。
其後以與兵使柳琳,體面有礙,降授助防將。
○副提學鄭蘊上箚曰: 臣頃陳元帥速遣之意,已承採施之批矣。
今聞元帥之行,蔔在三月二十日之後,一何緩緩耶?事機已迫,急於燃眉,何暇蔔日乎?元帥行裝,一丈劍矣,何暇治裝乎?天祚我國,彼或容忍,更有使價之往復則幸矣,不然,風飄雨驟,倐然而至,天塹長江,爲彼所有,則雖有孫、吳之將,態羆之卒,已無及矣。
臣愚以爲,卽命推轂,星火馳進,治其軍旅,整其器械,把截江灘,繕治城池,以爲死守之策,毋爲退步之計者,此今日聖上委任責效之意,而帥臣捐軀報恩之地也。
臣竊惟,一國精兵武士,鹹萃於諸大將之手,而無事則爲農墅監董之役,有事則爲扈衛偸安之所。
丁卯江都之事,識者至今痛心。
安有集一國之精銳,老於島中,而不肯出一兵、馳隻馬,窺賊騎數百步之外,而顧乃以內變可虞之說,熒惑上聽,而爲自己保全之地乎?勳臣之休戚與同者,富貴已極,有生之心,無死之計者,例如此,可以爲緩急之恃乎?今時則與彼時異,彼旣動兵,則雖哀辭以乞和,必不聽也;厚弊以求緩,必不從也。
等其亡也,曷若背城一戰,以決勝負哉?諸大將軍官及砲、殺諸軍,其數甚多,分其精銳之半,付之元帥,則不待徵兵諸路,而軍威已振矣。
五月之葬,雖是諸侯之制,而經權異時,不可膠守。
《傳》雲:「喪事卽遠,有進無退。
」古亦有因亂而葬,故多闕者,蓋其時勢使然也。
脫有侵突之患,發於未葬之前,則爲之奈何?臣之愚意以爲,進蔔吉日,亟成大事,未及之役,觀勢追完,未爲不可。
此乃權而得中之道也。
夫然後,專意武備,進駐松京,督責將士,嚴明軍律,益勵宋太祖「惟有一劍」之意,澶淵萬歲之聲,可以奪狡虜之魄矣。
答曰:「箚辭似涉過慮。
然當令廟堂採用焉。
」 3月3日 ○戊申,沈都督遣人于龍骨、鳳凰等城,驅逐我人之瞭望者。
蓋疑我也。
○送回答使於虜中,謝其弔祭。
其書曰: 昔在壬申創鉅之中,蒙貴國專使弔慰,茹感迨至,玆又遠緻厚賻、殷奠。
前後盛誼,寔出尋常,愧荷罔喩。
行李之旋,仍偕賤價,兼具薄儀,憑候動止,區區微悃,想在崇諒。
又別書: 賤價在途,貴使先至,尤見兩國誠意相孚,幸甚幸甚。
但寡人有疾,不卽相見,不料貴使,發怒徑去,殊未知其故也。
貴使雖帶同別差、他書,此則非但前例之所無,抑約條之所未有,故接待宰臣,不敢收領轉示,亦是事體當然,寡人非有所失也。
兩國約和,今已十年,豈料使臣,有此乖異耶?玆因回答使之行,略布鄙忱,統希恕諒。
又別書,追付龍胡曰: 頃修春信,委遣使臣,貴價先至,感愧彌增。
向者敝邦答書,須詳事情,未免傷煩,玆承來示,深見曠度包容之盛意,欣荷靡已。
第聞今來貴價,與我接待宰臣,別有所申,乃是敝邦不敢聞之語也。
宰臣旣與貴使詳說,幸惟亮悉。
○憲府啓曰:「擧國遑遑,莫保朝夕,而九重之淵默,無異前日;廟堂之晏安,不殊曩時,不知已有成算,可以繫虜之手足乎?抑別有制勝之略,而臣等未之知耶?僭逆之說,已被痛斥;行李之來,亦見峻絶,汗書不傳,禮單不受,執言之端,不一而足,薦食之禍,明若觀火。
賊之豕突,難蔔早晩,而外方砲手,來詣京中者,期在四月,臣等亦不無過慮。
訓局養兵,已過四千,而今之調發,止於數百。
四方精銳,皆屬於各衙門軍官,自作免戍、藏身之所。
設有變亂,不過逍遙河上而止,此豈國家養兵之本意?請急速加抄各衙門軍官,悉付元帥,先救壃場之急,更令廟堂,速講調兵、繼餉之策,一如救焚拯溺。
平安兵使柳琳,不日辭朝,請令各衙門,一聽其調用,如有謀避者,先命梟示,以嚴軍律。
」答曰:「依啓。
訓局軍兵加抄事,似不可矣。
」 ○月犯昴星。
流星出河皷星下,入房星上。
3月4日 ○己酉,諫院啓曰:「虜情叵測,大軍將出,而繼餉之策,尙無變通之擧。
請以司僕寺、訓鍊都監、各衙門所儲財貨,悉付該司,以補糧餉。
元戎之行,不可無軍需,請給懸募激賞之資,聳動士心。
且平安兵使柳琳,啓請禁軍十人爲軍官,而扈衛廳私其褊裨,不與者居半雲。
邊圉固則京城安,京城安,則扈衛武士不必多也。
請令備局,點閱扈衛軍官,擇其精壯者五六百人,分屬元帥及平安兵使,以爲協守之計。
」答曰:「備局自當量處矣。
」 ○命送火藥三百斤、長箭一千部、片箭三百部、筒兒五十箇、黑角弓二百張、紙甲五十部、鳥銃一百柄、木綿五百匹於義州。
○命招申景禛、李曙、金自點引見。
上謂景禛等曰:「近來年少臺諫,不識事體,或言抄兵,或言繼餉。
自古軍國之事,斷在廟堂,何可人人而指揮乎?主戰者臨陣不戰,主糧者不能給餉,則論之可也,而徑欲預知,且別無奇計,而如是煩瀆,殊極非矣。
」 3月5日 ○庚戌,以李聖求爲刑曹判書,李敬輿爲左副承旨,具鳳瑞爲右副承旨,樸潢爲同副承旨,沈之源爲副修撰,金堉爲冬至使,李時雨爲書狀官。
3月6日 ○辛亥,平安道大同江邊,江鴨相鬪,或有死者,或有垂死者。
自是無夜不鬪,十餘日而止。
3月7日 ○壬子,禮曹判書金尙憲上箚曰: 和之不可恃,不待今日而後知也。
緻兵搆亂,雖未能日月期,而亦岌岌乎殆哉!以國家宗社安危之重,待決於安州一城勝負,豈不寒心?賊若踰入海西,則事不可爲也。
臣之愚計,使都元帥鎭慈母城,副元帥鎭鐵甕城,本道兵使鎭安州城,三分關西,屬于三鎭,各選屬邑軍民之精銳,武士之勇敢者,撫養訓鍊,更代以時,使自爲守,必有大益。
然兵少力弱,難以久抗大敵,有事則黃海之兵,救慈母;鹹鏡南道之兵,救安州;鹹鏡北道之兵,救鐵甕,而安州受敵,則慈母、鐵甕共救之;鐵甕受敵,則安州、慈母亦如之。
又擇大臣、重臣之忠藎威望者,駐箚平壤,統禦三鎭,不必事事遙制,而臨戰逗撓失律者,請命而行法。
又選三南、關東、畿內兵,整飭戎器,緩急卽召,以充宿衛。
且三鎭所屬要害處守令,間許王將薦聞,亦可矣。
答曰:「省箚,深用嘉尙。
箚陳之事,當議處焉。
」 ○差倭所齎東萊書契中,以足下稱之,我國以無前例,使改之而不從。
○以絶和備禦事,下諭平安監司,禁軍齎書以去,被執於胡差伏兵。
胡差使鄭命守,來言於監司曰:「得貴國文書,已令燒之」雲。
蓋佯燒他書,而潛取其書也。
政院請更令頒布,從之。
○胡差等到平壤,不入官舍,會坐山上,令從胡左右觀望,有疑懼之色。
○前主簿丁興立等十九人上疏,請自募從征,答曰:「爾等忠義,予甚嘉尙。
此正男兒立功之秋,爾其勖哉,毋負壯志。
」因特賜戰馬。
○領議政尹昉上箚曰: 邊釁已生,兵端將作,西方備禦,雖責元帥,而料理措處之事,必須毋失機宜。
臣老耄昏謬,且不知兵。
原任大臣中,不無曉解軍務之人,請委以體察之任,料理西邊機務。
答曰:「箚辭當施行焉。
」 ○大司成李植上疏,請移備局於闕內,以制誥之任,歸之兩館,皆不許。
○沈都督遣參將弔祭。
○備局啓曰:「領相尹昉,前日登對時,啓請敍用罷散文武諸臣矣。
當此多事之日,可用人才,多在散地,請令該曹,急速擧行。
」答曰:「姑徐。
」 ○流星出軫星下,入巽方。
○引見平安兵使柳琳。
3月8日 ○癸醜,義州府尹林慶業,請得羽林、司僕、禁軍帖,以賞偵探者。
備局請以數十張送之,上曰:「事體未妥,勿施。
」 ○平安兵使柳琳,啓請復設宣沙、老江兩鎭僉使,朝廷從之。
○諫院啓曰:「右副承旨具鳳瑞,曾授銓郞,多行麤鄙之事。
奉使西路,方遭國恤,而持服挾倡,因遂率畜,請罷職不敍。
」不從。
3月9日 ○甲寅,羽林衛李仁慶、兼司僕金澤龍上疏,以其父戊午年隨金應河西征,殞於賊鋒,願爲前驅,以復父讐。
上寵答焉,仍命往隷義州府尹,聽調。
○以閔應亨爲同副承旨,張紳爲江華留守。
應亨曾以諫官請對,言多直切,至是超拜。
3月10日 ○乙卯,上命送鐵甲三十領、鐵冑三十頂、別造弓五百張、尙方弓二百張、長箭七百部、片箭一千部、筒兒七百箇、鳥銃五十柄、腰鉤槍四十柄、鏜把二十柄于元帥,使之分給西邊。
3月12日 ○丁巳,白虹貫月。
領議政尹昉上箚,請賜削遞,以應古者策免之義,上優批不許。
3月14日 ○己未,憲府啓曰:「奢侈之害,甚於天災。
雖在豐亨之日,猶當戒謹,況存亡危急之秋乎?伏聞諸宮家進香時,剪作綵花,綴以金絲,饌品又極繁多。
顧此哀敬之地,乃有豐侈之習,誠極寒心。
請自今務令精約,如有不遵此規者,推治其家長。
祭享用花,本不見於經史,我朝《五禮儀》,亦所不載。
請自今大小祀享,勿用造花。
」答曰:「依啓。
家長推考,事體不可矣。
該司紙花,所費不多,且是舊例,不必減削。
」是後,全昌尉柳廷亮以綵花,遂被推考。
3月15日 ○庚申,禮曹啓曰:「伏見《實錄》謄書,則庚午國喪,本曹之啓、大臣之議及儒臣博考之辭,廣引經傳,而虞、卒哭祝辭則『國王使世子某』別祭則以『遣臣』爲辭。
今此大行王妃喪,三年內凡祭祀祝文,亦宜倣此。
」上從之。
○以樸潢爲大司諫,鄭太和爲司諫,金重鎰爲正言,任絖爲執義。
○副提學鄭蘊上箚,陳時弊、邊事,請上進駐松都,以爲聳動之擧,上嘉納之。
翌日又上箚曰: 禦敵,莫如據險。
長江之險,天所以限東西,而棄而不守,退保山城,非計之得也。
臣聞,義州府尹林慶業,以守城自任,其軍民亦思報其父母、妻子之讐雲,若無聳動之擧,則無以得其必死之心。
臣之愚意,莫若設科於義州,廣取武士,名之曰效死守城科,以示奬勵之恩,則絶徼之人,必有感激報效者矣。
不然而以退守爲長策,則與撤藩籬,媚於盜,何異哉? 上令備局議之。
備局以爲:「進駐之擧,似難輕議。
設科一款,令該曹稟處。
」上曰:「徐議以處。
」蘊又上箚,請進駐,上不報。
3月17日 ○壬戌,司諫鄭太和啓曰:「同僚發申飭元帥之論。
臣以爲,國家立法,初非不嚴,有罪準律,自是常事。
何必別爲論啓,有若新立之科哉?苟或失律,隻當施法,法有未伸,則當請盡法而已。
豈可以勳貴之故,而先慮其不用命,諭以不貸,反示國威之不重乎?且臣卽其從事官,當早晩從征,嫌不敢參論,請命遞斥。
」正言金益熙、金重鎰啓曰:「古者命將出師,訓飭甚嚴,乃所以一衆志,而起其怠也。
是以,夏啓伐甘,誓于六卿;周武伐商,誓于友邦冡君,我太祖高皇帝,命徐達、常遇春等出師也,亦有戒飭之書。
達等以一代勳貴,忘身循國,豈待飭勵而後,有所加勉,而猶且如是者,蓋掃境以屬,存亡在此,不得不再三申飭,以嚴軍律也。
我國軍律不嚴,故敵未至而先潰,兵未交而先遁。
初敗於甲子,賊入京城;再敗於丁卯,虜騎長驅。
此皆當時帥臣逗遛失律之罪也。
今當命將之日,不可不申明已廢之律,創懲旣覆之轍也。
臣等將以此意陳啓,而司諫鄭太和堅執不許,實未曉其意也。
臣等旣不見信,又被其斥,請遞臣等之職。
」副校理金壽翼、成以性、副修撰沈之漢、權堣等處置以爲:「當此命將之日,欲明軍律,有足可尙。
身爲幕佐,欲沮公議,事甚無謂。
請益熙、重鎰出仕,太和遞差。
」答曰:「依啓。
太和之言,誠有所見,而爾等論遞,可謂是非不明矣。
」壽翼等待罪,益熙、重鎰更以此,引避而遞。
〈史臣曰:「金自點恃功蔑法,賊來則走,人誰不知?申飭之擧,固不可已。
太和求媚於勳貴,張皇辭說,惟恐自點之不聞,鄙矣。
」〉 3月18日 ○癸亥,兵曹判書李曙以病免。
○副校理金壽翼、副修撰沈之漢等,上疏陳時弊:一曰,答天譴。
二曰,擇將帥。
三曰,嚴軍律。
四曰,復常膳。
答曰:「省疏,深用嘉尙。
條陳之事,當留念而議處焉。
」 ○以金尙爲左承旨,睦敍欽爲右承旨,沈詻爲左副承旨,李敬輿爲右副承旨,閔應亨爲同副承旨,趙絅爲執義,宋希進爲獻納,韓仁及爲開城留守。
3月20日 ○乙醜,上引見領議政尹昉、右議政洪瑞鳳。
上曰:「臺諫請下哀痛敎,不得不從。
今當擧行,而事體重大,未知如何?」瑞鳳曰:「德宗在奉天,君上有過失,故特下哀痛詔,以謝天下。
今則虜使之來,旣已痛斥,有光於天下後世。
哀痛敎,未知何據?」上曰:「此事宜出於君上,何可啓請耶?宣祖在龍灣,降哀痛敎,此亦十分危急時事也。
古之臺諫,如有重大之事,則稟於大臣雲,今亦如是否?」昉曰:「今無矣。
當此憂虞,有所論議,每相掣肘,甚可悶也。
進駐之論,雖似嚴正,此亦不量時勢之甚者也。
」上又曰:「姑停哀痛敎,隻下求言之敎似當。
」昉、瑞鳳皆曰:「然。
」上曰:「近日臺諫,欲使元帥,盡心防備,其意則美矣,至於論啓,則失事體甚矣。
」瑞鳳曰:「臣曾於備局,亦言其不可矣。
」上曰:朝著間,如閭家兒輩,相聚戲謔,事體豈可如是?大臣宜加禁戢。
「時,金益熙等極陳天災、邊虞可懼之端,因請下哀痛敎,以慰民心,上從之。
政院請令大提學製進。
於是,大提學金尙憲上箚,請於撰出時,效古事,引咎不諱,上答曰:」予之心,與古人之心無異,卿其任意撰出。
「尙憲遂以追崇、陵變等事,竝撰入於引咎中,章已成矣。
瑞鳳乃於筵席,力言益熙等啓請之非,上遂擧前啓飭送元戎事,峻責之,隻下求言之敎。
敎書曰: 予以涼德,叨守大位,十四年間,一心寅畏,敬天之誠,勤民之意,無所不用其極,而民不附予,怨讟朋興,誠未格天,災異疊見,若涉春氷,寢食不安,予無樂乎爲君者久矣。
乃於本月二十二日夜,白虹貫於太陰,此實前古所無之變也。
國人危懼,莫保朝夕。
剝床以膚,切近之災,無非予不辟之緻,尙誰咎哉?量田,欲正經界,而反失人和;戎事,欲備陰雨,而反招民怨。
發號之間,多失機宜,而不能修擧;用人之際,好惡不明,而仕路混濁歟?言路杜塞,公論鬱抑於下;直氣消沮,士風不振於朝歟?女謁通行,有宮闈不嚴之事;賦役不均,有生民失業之患歟?有罪無罪,刑罰不中歟;有功無功,爵賞不明歟?《傳》曰:」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
「予仰觀俯察,隻自慙恧。
噫!丁卯之變,羈縻之計,蓋出於不得已也。
十年之間,恐喝日甚,今乃以不忍聞之說,託以通議而嘗我。
我不計強弱,據義斥絶,兵革之禍,迫在朝夕。
此亦由予當初許和之緻,思之至此,噬臍何及?凡我在朝臣僚及草野士庶,必有有懷欲言之者矣。
上自君上闕失,下至民間疾苦,畢陳無蘊,匡救不逮。
○以金瑬兼上四道都體察使。
3月21日 ○丙寅,上引見都元帥金自點以遣之。
上曰:「卿旣受重任,諸事可自善處。
」自點曰:「命將則嚴加飭勵,臨陣則不宜遙制。
且將兵在外,例有謗言。
前日之出也,賴聖恩得全,而今則與